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时间:2024-09-15 17:19:52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优选)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优选)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

  (1)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法规,组织编写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2)负责向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办理使用登记、更新或报废注销手续,并及时向上级有关业务部门报告压力容器有关部门的情况或提交书面材料。

  (3)负责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压力容器的现场检查和巡视。发现事故苗头或隐患,应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4)对压力容器操作工人、维修工人进行经常性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以不断提高他们的`责任心和技术素质。

  (5)负责编制压力容器定期检查和维修计划,组织制定修理技术方案,对劳动部门提出监察意见,负责整改落实。

  (6)参加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并按“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办法”的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加管理者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普及职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减轻职业危害,依据公司发【20xx】46号《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首钢长钢检修部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全体职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

  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安全科负责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知识的培训、考试建档工作;负责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机械技术科负责设备技术安全管理及技能教育培训,负责对采用的新设备、新工艺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考试建档。

  第六条电气技术科负责电气技术安全管理及技能教育培训,负责对采用的电气新设备、新工艺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考试建档。

  第七条综合管理科负责部所有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任职资格、建档、编制相关培训计划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工程管理科负责对工程施工中使用临时外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建档。

  第三章 安全培训的内容及要求

  第九条三级安全培训

  (一)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二)厂级培训由主管经理负责,安全科组织实施;车间级安全培训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培训由班组长组织实施。

  (三)新工人进入单位后,综合管理科对其本人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证明、职工医院体检合格证明、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进行一一核实,手续齐全后,方可安排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四)综合管理科对新工人发放“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卡”,责任单位逐级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档,并填写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卡片,卡片于三级安全培训结束后一周归入新职工本人档案。无上级安全培训(教育)卡片者,下一级不得进行本级安全培训。

  (五)实习、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只填写安全培训(教育)台帐,不建立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卡片。

  第十条三级安全培训的内容分别为

  (一)厂级安全教育培训

  (1)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法规及相关内容。

  (2)职工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单位概况、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状况、设备维护检修特点和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5)单位危险区域、特殊作业活动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6)本单位历年发生的工伤事故案例。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车间级安全培训

  (1)生产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危害。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等。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班组级安全培训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作业环境状况,所辖设备性能特点、安全装置、工器具的使用方法、检修作业防护措施等。

  (3)岗位工作之间衔接配合及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4)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5)岗位事故应急处置技能。

  (四)培训要求及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1)新入厂职工安全培训的时间:厂级、车间级不少于8学时,班组级不少于56学时,合计不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2)新入厂职工通过三级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考试成绩为:厂级、车间级安全考试90分为合格,班组级安全考试100分为合格。

  (3)职工跨厂调动,必须进行相应的三级培训;职工厂内调动,必须进行相应的二级(车间级、班组级)培训;具体实施办法和内容与新职工安全培训相同。

  (4)职工休假满7个工作日不满一个月者,返岗时必须经过班组级复工安全教育(不少于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职工休假一个月以上,返岗时必须经过车间级、班组级复工安全教育(分别不少于4学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有关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厂级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生产的单位,必须进行职工岗前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一条班组在每天班前要对职工进行安全动态培训教育。培训内容:

  (一)当天生产或检修任务的特点。

  (二)作业条件危险因素与防范事故的办法。

  (三)上一班曾经发生的违章行为其纠正和处理办法。

  (四)提醒班内每个人当班应该注意的事情。

  (五)提醒佩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六)提醒职工吸取企业内已发生伤亡事故的教训及本班预防类似事故的对策。

  (七)学习(抽考)安全生产规程、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二条班组于每周一组织安全活动,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班组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讨论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学习相关的安全杂志、周刊、材料等。

  (二)总结上周班组安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安全日常工作。

  (三)传达公司、部、车间对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学习讨论伤亡事故的通报。

  班组安全活动的内容要有记录,车间领导和安全人员应定期检查并签署意见。

  第十三条部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内容: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

  (二)本岗位安全规程、标准化作业、劳动纪律等有关规定。

  (三)安全生产知识、伤亡事故案例、公司下发的相关学习资料等。

  (四)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少于8学时。

  第十四条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培训

  (一)部相关科室,每年组织一次对车间主任和班组长的安全培训。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危险源管理、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处理事故的.相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和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四)安全科、管理科应准确、详细记录安全培训、考核情况,并做好保管和存档工作。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依照国家规定和公司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六条厂级领导干部安全培训

  厂级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按照公司统一组织安排进行。主要负责人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并通过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按照公司安全处组织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并通过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

  第四章培训效果检查

  第十八条三级安全教育

  (一)检查是否按公司规定的培训制度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

  (二)检查是否有教案,考试试卷是否符合要求,考试是否合格;

  (三)受培训人员是否建档。

  第十九条各类人员安全教育

  (一)各类人员是否按国家规定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

  (二)各类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证书;

  (三)各类人员是否建档。

  第二十条特殊工种人员安全教育

  (一)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按国家规定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

  (二)特殊工种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证书;

  (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建档。

  第二十一条日常性安全教育

  (一)检查是否按公司规定的培训制度进行了日常性安全教育;

  (二)检查是否有教案,考试试卷是否符合要求,考试是否合格;

  (三)受培训人员是否建档;

  (四)检查职工对本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是否做到了“会写、会背、会用”。

  (五)检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是否进行了新技术操作安全教育。

  (六)检查变换工种的工人在调换工种时是否重新进行安全教育。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若与上级颁发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定相抵触,以上级颁发的文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检修部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原检修部20xx年修订的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中《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同时废止。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

  一、 安全检查是指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保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及它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确保生产安全。

  二、安全检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公司生产(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制定纠正措施,保证生产安全。

  三、公司质安部负责生产车间和施工现场两大环节的安全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四、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的'类型包括:

  1.定期安全检查

  质安部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形式,对公司生产和施工现场按每季度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检查评比活动。

  2.经常性安全检查

  由质安部专(兼)职安全员通过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实现,在生产(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保证生产(施工)正常进行。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

  质安部依据公司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和施工特点,按冬季、夏季不同气候条件开展季节性检查;特别重大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针对事故多发的特性开展节假安全检查。

  4.专业(项)安全检查

  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压力容器及管道)应按特种设备使用规定进行监督性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由项目经理根据现场施工情况,按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专业安全检查。

  5.综合性安全检查

  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决定进行的全面综合性检查,必要时可组织进行系统的安全性评价。

  五、安全生产检查的常用方法包括常规检查、安全检查表和仪器检查法三种,公司质安部开展的安全检查常用常规检查法。

  六、常规检查通常是由安全管理人员作为检查工作的主体,到作业场所的现场,通过感观和辅助一定的简单工具、仪表等,对作业人员的行为、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等进行定性检查,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纠正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七、各生产车间、各施工项目部不得拒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检查,对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并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发致相关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

  八、对不按整改通知要求实施整改的责任部门(人),或虽经整改仍达不到排除隐患要求的,由质安部提请公司给予相关责任者以相应处罚。

  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不得徇私舞弊。对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失职、失责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公司有权追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制度修改解释权属重庆建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4

  1、为了保证xxx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有序进行,及时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存在的问题,并实现:

  ①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②发现在管理和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和危险源;

  ③纠正违章行为;

  ④评价本项目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状况;

  ⑤提出重大隐患整治的对策;

  ⑥督促安全隐患整治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2、安全检查分为综合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盯岗检查或跟岗检查。

  3、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有:

  ⑴检查安全意识;

  ⑵检查安全教育;

  ⑶检查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

  ⑷检查安全责任制的履行情况;

  ⑸检查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⑹检查贯彻落实分局、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精神的情况;

  ⑺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⑻检查遵章守纪执行情况;

  ⑼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⑽检查安全投入情况;

  ⑾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有效性情况;

  ⑿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⒀检查不安全因素情况;

  ⒁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效果;

  ⒂检查安全工作活动记录;

  ⒃检查工程分包外协施工队伍和劳务用工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情况等。

  4、安全检查的部位主要是:施工作业场所、外协分包施工部位;危险物品运输存储、使用部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部位;仓库、厂房、防汛部位;泥石流可能发生的部位;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居住部位;施工现场办公区域。

  5、安全检查类别主要有:

  ①日常现场值班检查;

  ②施工班组检查;

  ③设备、用电、防火、交通、起重和季节施工等专业检查;

  ④综合检查。

  6、日常现场安全值班检查,每天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到施工作业现场巡视检查。

  7、班组检查由班长和班组兼职的安全员负责组织,对当班施工作业面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8、危险作业施工专项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指派专人到作业现场落实专项技术措施和按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检查与监督。

  9、专业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技术、机电、起重、安全等专业人员,根据施工的需要进行安全检查。

  10、综合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其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11、安全检查的方式:

  ①现场查看;

  ②查阅资料、文件、记录、报表;

  ③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

  ④其它形式。

  12、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管理检查:

  ①、安全管理机构的检查:a、安全保证体系:项目部各级人员、职能部门安全职责是否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否到位;b、安全监督管理体系:项目部安委会安全监督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安全专职人员配备数量和素质是否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检查:a、是否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教育、检查、目标考核和奖惩等管理制度;b、是否针对项目部所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制定了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施工专项措施;c、是否结合项目部生产施工特点制定了设备、用电、交通、防火、防爆等管理办法;d、安全例会、安全统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安全工作制度执行情况;f、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合同签订和日常监督指导、职工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g、应急救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③、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作业专项措施的制定、审核,对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的检查:a、危险作业施工主要有:高处作业,多层交叉作业,起重作业,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及转移等;b、季节性施工主要有:冬季防火、防滑、防冻,夏季防暑,雨季防汛等。

  ④、机动车辆、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合格证和定期审验的检查。

  ⑤、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与持证上岗的检查:a、转岗教育和民工教育情况;b、机动车驾驶、起重、电气、焊接、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和定期审验情况;

  ⑥、安全生产记录资料的'检查:a、查阅每位职工的安全教育资料;b、查阅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资料;c、查阅作业队、班组安全活动资料;d、查阅机动车辆、起重设备、乙炔氧气瓶库(站)、高压电气等设备设施的技术档案。

  13、施工生产现场的检查:

  ①作业场地是否平整、道路畅通,洞口是否有盖板或护拦,照明是否充足,且通风良好;

  ②设备设施布置是否合理,器材堆放是否整齐稳固,人行通道宽度是否大于0.5米,且平整畅通;

  ③用电线路、风水管路是否布置整齐、醒目,架空高度和电气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④高处作业和通道的临空边缘是否设置了高度大于1米的防护栏杆,危岩、陡坡边缘是否设置了防护围栏和警示标志;

  ⑤各种安全标志和告示是否准确、醒目,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场所是否有相应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

  ⑥施工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是否遵章守纪、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和使用工器具,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4、危险施工场所的检查:

  ①高处临空边缘是否挂安全网或封闭,作业人员是否拴安全绳,高边坡、深槽下部作业有无危岩,是否有防止坍塌、滚石的措施;

  ②起重作业是否吊挂、绑扎牢固,且起重空间无障碍物,斜井洞口周围是否设置了高度大于1.2米的防护围栏。

  15、机电设备的检查:

  ①、机电设备安装、运行、拆除,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各种安全制动防护、指示、信号、保险、连锁等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②、固定设备的检查:

  a、外观是否整洁,且基础稳固,传动、转动部位是否有防护罩;

  b、外壳接地是否良好,露天使用时是否有防雨措施。

  ③、机动车辆的检查:

  a、方向和制动系统是否灵活可靠,且警告信号、照明系统齐全可靠;

  b、指示仪表是否齐全、灵敏、准确,且外观整洁、颜色鲜明。

  ④、起重设备的检查:

  a、制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且高度、重量、行程、变幅等限制和连锁装置齐全可靠;

  b、指示仪表是否齐全、灵敏、准确且警告音响信号、灯光照明、通信联系系统良好可靠;

  c、吊钩、索具、钢丝绳是否完好,且吊钩、扫轨等移动构件有警告色标。

  ⑤、高压线路的高度及与施工空间、设施、建筑物的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⑥、变压器附近是否有警告标志,地面设置时,周围防护围栏高度是否大于1.8米,悬空设置时,变压器高度是否大于2.5米。

  16、承重排架、平台、栈桥通道的检查:

  ①、是否按设计技术要求搭设并经验收合格;

  ②、工作面行人通道的脚踏板是否铺满、固定,临空面边缘栏杆设置高度是否大于1米,栏杆下面是否设有高度不低于0.2米的挡碴板。

  17、场内机动车辆道路的检查:

  ①、基础是否稳固且路面平整,路面宽度是否不小于车辆宽度的1.5倍;

  ②、急弯、高边坡、陡坡等危险路段,是否有安全防护设施和警告标志,横跨道路的设施、输电线路距离路面高度是否不低于机动车辆高度的1.5倍。

  18、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纠正。对一般问题和隐患,应就地整改。

  19、安全检查发现的较大隐患,要及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并由检查负责人、整改责任人签字认可,责任班组必须迅速落实整改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20、隐患整改后,经验收人员验收并签验收意见后,报送检查负责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将整改活动书面资料存档备查。

  21、加强对项目施工中,各种危险源的发现、检查、评价和监控。

  22、项目部的施工重大危险源,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在检查中要重点检查《水电x局机电安装分局工程施工生产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23、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结果,要形成书面记录存档,记录格式执行分局现行规定的安全检查记录格式。

  24、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中,发现的安全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建立存档记录,对拒不执行整改的班组或个人,处以200~500元的罚款。整改记录格式执行安装分局现行规定的整改通知记录格式。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

  为了保障工地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危害,保证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和公司安全检查制度,特制订如下制度:

  1、安全检查的目的是,预知危险、消除危险;为了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措施,制止违章指挥各违章作业,以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检查,进一步宣传,落实党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和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公司建立班组、项目部自查,公司质安科监督检查,安全领导小组定期检查的安全检查网络,以确保安全生产。

  3、定期检查

  ①各项目部每半月一次安全自检,由项目经理组织工地安全员、机修员、电工及班组负责人对工地进行检查,以查安全教育培训、机械设备、操作行为、安全设施、劳保用品使用为主,并由安全员记录。

  ②公司质安科每个月一次对工地进行安全例检,并根据评分表进行打分、评定,对存在问题,开具整改通知书,请求工地及时整改并回执、复查。

  ③公司安全带领小组每季构造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公司安全主管带领工作或总工带队,质安、工会、动力装备、保卫等部门派员参加。以查思想、查制度、查带领、查隐患为主要资料,在全公司范围内比力检查、记实、打分、汇总、评定优劣、实施奖罚、通报全公司,受检项目有关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会检。

  4、经常性检查

  ①班组上岗前,班组长或班组安全负责人应对施工场地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完工后对施工机具、施工|||场地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并协同工地安全员、机修员搞好机械器具例行保养检查工作。

  ②公司质安科专职安全员经常性下工地巡回检查工地安全情景,及时发现隐患,并消除隐患。

  ③工地专兼职安全员巡回检查,查出问题,出具整改单,责令整改,并及时回复。

  ④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协助安全员搞好安全工作。

  5、安全检查的'重点: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塔吊、生活设施和现场防火等。

  6、除定期安全检查外,还要进行季候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针对夏季施工(雨季、台风期)施工、冬季施工可能给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带来危害而构造的安全检查,节假日是前后为防止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纪律松弛、思想麻痹等而进行的安全检查。

  7、安全检查中,对施工现场有重大事故隐患和紧急情景的应立即停工整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经教育不听劝阻者,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工等处罚。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6

  一、电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门业务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二、电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三、用电设备、设施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而且不允许超负荷使用。

  四、电力导线不准缠绕和系在金属管道和金属构件上。

  五、未经允许不得私接乱拉临时线,和使用电炉子等表面炽热的电器。

  六、移动电源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胶护套线,严禁使用塑料双绞线。

  七、导线接头必须牢固地压接,并绝缘包扎良好。

  八、胶盖闸用于电源开关使用时,胶盖闸内装设与设备负荷相匹配的'保险丝或易熔片,不准用铜丝或铁丝替代保险丝。

  九、凡电器(设备)本身的电源线是三极插头的,应使用已接好地线的三孔插座。(接地电极不允许脱落)。

  十、对用电炊事机械、设备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禁止同一开关电器同时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十一、漏电开关应定期检查并记录。有故障的漏电开关应及时更换。

  十二、使用60瓦(不含)以上的灯泡要使用磁性灯嘴。

  十三、组合插座和插座电源线应完好无损,不得悬挂使用,不得超负荷使用,严禁使用假冒伪劣插座。

  十四、电气设备维修、检修必须由正式电工进行双人作业。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7

  一、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安部61号令及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商场每月和重大节日期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各部门必须每周对所辖范围进行一次安全自查,班组实行一日两查,库房一日三查; 各岗位职工每日自查。设备维修、管理、 各岗位值班人员,楼层安全治安值勤人员实行每两小时进行一次安全巡查。

  三、每月和重大节日前的安全检查由商场安全责任人或安全管理人带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标志照明,出口,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

  (三)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品,重点要害部位,员工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部门周查,小组一日两查的落实情况。

  四、安全检查情况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与人员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防患未然,确保安全。

  五、部门周查,班组一日两查,库房一日三查,岗位职工每日自查的内容重点是:检查柜台内,库房内,疏散通道,工作区的电源、电器商品,门窗安全情况及其它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报告,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六、设备管理,维护。各岗位值班人员,安全治安执勤人员安全巡查,必须每两小时进行一次。巡查的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标志是否完好在位。

  (三)重点要害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四)各种设备、网络、线路的运行情况。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六)收款柜,贵重物品柜是否有违规行为。

  (七)其它安全情况。

  七、安全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对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巡查情况必须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主管人员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八、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一律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当场整改隐患或限期整改隐患,提出整改措施,相关部门和人员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及时落实整改,确保安全。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8

  任职资格:

  工民建、室内设计等相关专业,大专科及以上学历,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1、具备整改工程装修或修改方案制定、设计、预算、施工管理能力;

  2、熟悉工程验收标准和保修整改流程;

  2、精通电气、土建、结构、装修;熟悉成都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4、思维清晰,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协调、组织能力强。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9

  为了加强交通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检查责任,督促被检查单位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地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江苏省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检查的内容

  (一)共同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规章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

  3、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情况;

  4、法定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5、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学习、例会情况;

  6、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危险源监控情况;

  7、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8、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和演练情况;

  9、安全生产、安全监管落实“痕迹化”情况;

  10、安全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档案的建立、保管等基础工作情况;

  11、安全生产投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落实情况;

  12、公务车安全管理;

  13、劳动安全防护等情况。

  (二)专业内容:

  1、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水路运输、水运建设施工:

  (1)港口、码头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危险源。

  (2)水路运输经营、港口或码头经营单位(尤其是经营水路运输的经营单位)、水运建设施工生产经营单位、船舶与浮动设施、水路运输经营从业人员(包括渡工)的资质证照;船员证照及适任情况;船舶装载适航情况。

  (3)“四客一危”船舶技术状况是否良好以及救生和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4)船舶尤其是乡镇船舶(包括乡镇运输船舶和乡镇非运输船舶)的航行秩序。

  (6)渡口审批与设置是否合法;渡口安全监管;渡运秩序。

  二、道路运输管理:

  (1)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场资格准入情况;从业人员资格的情况;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情况。

  (2)汽车客运站落实安全操作规程(重点是安全例检、“三品”检查、客车出站人数检查)、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情况。

  三、检查坚持以下原则:

  (一)分级负责原则。责任人负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分管水上人员负责组织管辖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管辖内公路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分管陆上人员负责组织管辖内的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明查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的原则。

  (三)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以现场反馈为主的原则。

  (四)实行安全隐患通报原则。检查单位在检查结束后,要进行通报,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处理要求。对管理责任在当地政府的,应抄送当地政府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及区交通局。

  (五)隐患整改督办、跟踪原则。建立分级督办制度,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按其轻重缓急和整改的难易程度,实行分级督办整改。按照职责分工,每个季度必须逐项上报隐患整改完成进展情况。

  (六)检查人员应以安全管理和相关专业人员为主的原则。

  四、检查的组织

  (一)安全检查应与“春运”、“五一”、“全国安全生产月”及“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同时部署,同时进行。

  (三)安全检查与上级布置的专项检查或临时性检查在时间上接近重合时,或在内容上相近重合时,应相互兼顾、结合进行。

  (四)能采取联合检查的,应组织联合检查组,避免多头检查。

  五、职责

  (一)被检查单位的职责:

  1、积极配合检查单位的安全检查活动,不得妨碍和干扰正常的安全检查工作;

  2、对被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制订整改计划、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积极整改到位,消除隐患;

  3、整改期间应及时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向整改督办单位报告。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向整改督办单位反映,制订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对整改完毕的,及时向整改督办单位提出消号申请。

  4、做好整改期间的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二)检查单位的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及相关安全规程的规定,认真检查被检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或安全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不得走过场,流于形式;

  2、明确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落实整改督办单位,指导、督促督办单位履行督办职责。及时将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并登入信息库,跟踪整改情况,直至隐患消除;

  4、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需要向相关部门报告的,及时报告;

  5、主动了解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对安全隐患整改到位的,及时做好安全隐患消号工作。

  六、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置

  (一)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事件、违法违规行为、事故隐患和有关责任人,检查人员和各有关单位要及时依法严肃处理、妥善处置:

  1、对有条件立即整改消除的轻微事故隐患、危险源、检查人要出示有关证件,责令并监督有关经营者、单位、人员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和危险源。

  2、对条件不具备而不能立即整改消除的事故隐患,检查人员要出示有关证件后,当场签发隐患整改通知,责令并监督有关经营者;单位、人员尽快整改消除;在事故隐患消除前,要监督有关经营者、单位、人员落实可靠的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整改通知应一式三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一份交整改督办单位,一份检查单位留存。整改通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编号

  (2)检查的时间;

  (3)检查的地点;

  (4)检查的内容;

  (5)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6)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7)其他应记录的相关信息。如:被检单位负责人拒签或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本人因不在现场,而由其他人员代签等。

  3、对重特大事故隐患、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人员应立即出示有关证件,下达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并监督有关经营者、单位、人员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并严格依法对当事人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其中,属于严重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同时依法责令立即停业整顿。

  (二)对未消号的安全隐患,在检查时应将复检情况记录在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本次复查时间、地点、事由;

  2、现场复查情况;

  3、复查处理情况;

  4、整改完成时间;

  5、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6、其他应记录的相关信息。如:被检单位负责人拒签或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本人因不在现场,而由其他人员代签等。

  七、整改结果的处理

  (一)被检查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消除安全隐患,并向整改督办单位书面报告整改结果,提出消号申请。

  (二)被检查单位对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未能在期限内按要求整改的,督办单位或督办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八、工作要求

  (一)检查单位在检查开始前,应在检查单位相关安全隐患整改跟踪信息,提供给检查人员。对凡是未整改完毕的,要作为必查内容。对近期已消除的安全隐患要进行抽查。

  检查结束后,检查单位应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检查记录上报镇政府和区交通局。

  (二)检查单位、督办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隐患整改监督职责,实行安全隐患跟踪整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被检查单位认真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三)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检查单位和督办单位的行政监察部门应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

  (四)有条件的检查单位应为安全管理部门配备照相、录像、录音等工作设备。

  (五)此项制度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检查单位应将执行情况纳入年终评先的考核范围。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应将整改情况纳入对生产经营单位考核和评估评价的范围。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1 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有序可控,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第2 条安全检查以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技术规程等为依据。

  第3 条本制度适用于各工区、班组及参与项目施工的劳务协作队伍。

  第二章安全检查形式

  第4 条综合性的安全月度大检查:由项目经理或主管生产副经理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检查,项目至少每月检查二次。

  第5 条不定期安全检查:由项目领导和有关部门,根据施工安全情况,不定期到现场进行检查。

  第6 条经常性检查:由项目部有关领导、部门和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每天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岗位自检、互保互检、班组长检查、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巡查、安全科长(安全员)巡查,特别是对危险工作场所进行重点检查。

  第7 条季节性检查:根据不同季节及气候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有目的的安全检查,制定预防措施。

  第8 条专业安全检查:根据生产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组合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性安全检查。

  第9 条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针对节假日前后从业人员思想松懈而进行的安全检查。

  第10 条班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由班组长及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机械、设备、设施、工具的安全状况以及安全装置、防护措施、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等,确保班组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检查的组织形式及规定

  第11 条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本项目的安全检查情况,每月至少组织二次检查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考核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管理工作,安全部门负责考核工区、班组、劳务协作队伍安全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查措施、查施工现场、查工区安全工作落实、查纪录、查整改措施、查“三级安全教育”情况、查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纪录、查安全会议记录。

  第12 条工区安全检查。工区每周对本工区检查二次,由工区主任、技术负责、班组长参加的检查小组。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劳动纪律、查违章作业、查现场的临时用电、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对优秀的班组和队给予奖励,对不安全因素和违章现象进行处理。

  第13 条日常性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每日经常性的预防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主要有:各级专职安全员和值班人员例行检查、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检查。

  第四章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

  第14 条查思想

  1.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方针政策法规在项目的具体落实情况,查各部门、工区、班组和职工群众是否重视安全工作、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高度重视的程度、抓的深度和广度。

  2.查各部门负责人、工区负责人、班组长和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强不强是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安全工作是否做到警钟长鸣。

  3.查是否将安全工作放到首位,是否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经济处罚、轻思想教育的现象。

  4.查是否认识到抓安全生产的迫切性的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重要性,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是否服从安全。

  5.查对安全生产的法律、规章、制度和安全工作目标明确了没有,落实了没有,效果如何。

  第15 条查各种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

  第16 条查纪律、查措施

  1.查施工人员是否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是否尽职尽责,对违章、违纪现象处理教育是否有记录。

  2.查年度、季度、月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计划,是否根据施工工艺、技术要求、现场施工条件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各道施工工序要有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计划、措施要随生产任务及时下达。要有记录有台帐。

  第17 条查隐患

  1.查施工现场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标准要求,生产便道是否畅通、平整。材料、构件、产品堆放是否整齐,重要运输设备、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活可靠,现浇箱梁支架、模板是否按技术交底要求拆装。施工人员是否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2.查生活区、办公区、施工现场重点防火单位消防器材配备及管理情况,定制度,定专职人员,定期检查有记录。

  3.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情况、是否按操作规程作业,有无培训及培训记录,有无上岗证现象。

  4.查机械、设备的运作、保养情况,有无带“病”是否定期检测、保养。

  5.查施工临时用电的管理情况,是按临时用电规定安装触保,有否接地线,线路配置是否科学、合理等。

  6.查职工还存在哪些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苗头,有无进行疏导教育记录。

  第18 条查整改情况

  1.安全检查是发现危险因素的手段,安全整改是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因素。认真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作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2.立即整改的问题:凡是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危险的隐患,应立即整改,由检查组签发停工令,被检查的单位负责人接到停工整改通知后应立即停工,制定整改方案,组织人、财、物促使危险隐患尽快解决,改完后立即通知检查人员前来复查,认为合格后方可批准复工。

  3.限期整改,凡是危险隐患比较严重,不尽快解决就有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但由于各种因素不能立即解决的,应限期整改好,由检查组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被停单位接到通知或给责任者以经济处罚。

  4.口头通知整改,对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的可以在检查时口头通知哪项提出各类、各项问题,落实给责任者,及限期改观。

  5.搞好整改复查工作

  对于签发整改通知书的危险隐患,检查单位必须组织力量逐项复查,凡改得好、改得快、改得彻底或有革新者,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凡逾期不改、整改不认真、对责任人给予批评、经济处罚,性质严重的签发停工令。

  6.检查要和评比、总结、奖罚相结合。

  每次检查都要有一个综合的评比意见,做到奖罚分明,对每个月、季、年度检查评比的材料部上报总公司,在年度的评比中,安全工作及指标也有考核权和否决权对有些单位和个人其指标完成较好,但安全指标完成不好或达不到要求,就不能评为先进集体和个人。

  7.在安全检查中,要注意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也要总结发生事故的教训,要把这些正反经验进一步总结提高,以便找出规律,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总公司安全总目标的落实。

  第五章安全检查要求

  第19 条各种安全检查应根据检查形式,明确检查负责人,配备力量,抽调专业人员参加检查,进行分工,明确检查内容,标准及要求。

  第20 条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注重重点安全部位全面检查,及一般部位一定数量测点相结合的抽查。

  第21 条检查记录。检查应形成检查记录,应认真,详细。

  第六章安全检查方法

  第22 条检查应尽量采用检测工具,用数据说话,通常可以通过“问”、“看”、“量”、“测”、“动作试验”等方法进行。

  第23 条“问”通过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工人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经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

  第24 条“看”主要查看管理资料,持证上岗,现场标志,交接验收资料,“三定”使用,“四保”及“临边”防护情况,设备的防护装置等。

  第25 条“量”用尺进行实测实量,量安全距离,量安全高度,量临界尺寸等。

  第26 条“测”用仪器,仪表实地进行测量。

  第27 条“动作试验”主要指各种限位装置的灵敏程序,如塔吊的力矩限制器,行走限位,龙门吊超高限位装置,翻斗车制动装置、行驶车辆的刹车系统。

  第七章事故隐患处理和整改

  第28 条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项目安全科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通知相关人员签字接收。采取以下措施督促整改:

  一、签发整改通知书给各工区、班组,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各工区、班组在限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并把整改情况书面回复项目安全科;

  三、整改期限过后,项目安全科对整改事项进行复查,填写记录单备案;

  第29 条项目安全科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进行登记,作为整改备查依据,以及制定指导安全管理决策。

  第30 条责任部门应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方案进行整改。事故隐患整改实行防范措施、责任、人员、资金和时间“五落实”。整改完成后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立即派员进行复查,经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

  第31 条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32 条对于涉及其他单位而不能自身解决的安全隐患,以及工区、班组确无能力解决的安全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

  第八章安全生产奖罚

  第33 条在安全生产中造成一般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由项目经理部提出处理措施,上报公司批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由公司进行处理,并追究事故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据刑法有关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34 条在安全生产方面,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项目经理部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处罚。

  1.由于冒险蛮干或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

  2.由于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

  3.发现有事故危险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而未能避免或减轻事故;

  4.由于不服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启动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5.由于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造成伤亡事故的;

  6.由于不按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

  第35 条因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等责任事故,使单位遭受经济损失的,项目责令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

  第36 条对整改不力、复查后未达整改要求的须再发整改通知,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37 条项目每年对施工过程中对安全作出贡献和安全先进个人进行奖励。

  第九章附则

  第38 条本规定由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39 条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生效。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1

  1、车间班组长和车间主任、安全员负责每天上班后,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劳动纪律,对事故苗头和违章作业的现象及时纠正、制止和教育,并提出防范措施。同时,检查机械、电器设备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结合日常生产情况,对重点的车间部位,每天要巡回检查,作好记录,及时消除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3、分管安全厂长,每年2―4次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全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4、各车间主任(安全员),每月1次组织本车间有关人员对所管范围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和方案,及时汇报厂部组织落实按期实施。

  5、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要不定期地组织专业性、季节性、节假日前后等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6、安全生产检查实行“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代”,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2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制度化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排除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纠正违章作业,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防止工伤事故、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防止设备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安全检查。

  第二章: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与领导

  第三条项目安全检查每月至少开展1次,项目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具体情景实施,也可将这三类安全检查结合起来进行。施工队伍安全巡检每月不得少于4次。

  第四条:安全检查的资料和方案由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本项目情景确定。

  第五条:安全检查组应由项目负责人、安全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会及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成员必须职责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担任。

  第六条: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其检查结果应向项目安领导小组汇报并发文通报下属施工队,同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应做好记录,同时上报公司安保科。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的要求

  第七条:安全检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检查表,按照表上资料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防止走过场(临时突击检查除外)。附:检查表。

  第八条:安全检查组成员应密切配合、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使安全检查到达预期效果。

  第九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发现需要整改的,发出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当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的'临时保障措施。同时各施工队必须将整改情景向项目安保部作书面汇报。

  第十条:安全检查中如发现有严重危及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景时,应立即责令停工,并立即报告领导,及时研究,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发现违章行为时,应按有规定当场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安全检查结束后,应督促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景。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要重点加强处罚,直到停工整顿。

  第十三条:各施工队要建立安全检查档案。

  第十四条: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以此为据,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五条:受检单位应支持配合安全检查组的工作,如实汇报有关情景,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检查资料:查各施工队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查安全意识是否增强、查制度是否建立、查管理是否到位、查隐患是否排除、查安全设施是否有效。

  第十七条:检查时间安排:项目于每月末对各施工队伍检查一次;各施工队伍于每月末自查一次。

  第十八条:检查人员组成:

  项目: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分管安全副经理任副组长项目安保部、综合办公室、工程部、人力资源部、工会有关负责人组成。项目安保部为安全检查具体实施部门。

  各施工队伍:各施工队安全领导小组由各生产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生产副职为副组长,施工队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班组及工区:由班组长、作业队长组织现场安全员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检查的方式与方法:

  (一)检查方式

  项目的安全检查为日常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日常性检查:即经常性、普通性的检查,项目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搅拌站的安全检查每月至少1次;

  2、专业检查:针对各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场所进行检查。

  3、季节性检查:根据不一样季节开展检查。

  4、节假日前后检查:针对节假日前后职工思想易分散而进行遵章守纪检查。

  5、不定期检查:机器设备、装置在不开工、停工、检修中以及竣工试运转时进行检查。

  (二)检查方法

  1、首先由各级领导组织布置,成立安全检查组。项目安保部具体组织实施。

  2、召开汇报会、座谈会、调查会形式了解情景,了解不安全因素及生产中异常情景。

  3、现场检查。查遵章守纪,查设备运转情景。依照公司、项目安全检查表、班组安全检查表对照检查(附公司、项目安全检查表、班组安全检查表)。

  4、坚持查改结合。经过检查的手段,到达整改安全隐患的目的。

  5、制定和建立检查档案。收集基本情景,掌握基本安全状况,实现事故隐患及隐患点的动态管理,为及时消除隐患供给数据。

  第二十条:检查出的隐患处理:

  (一)、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分类排队,整改时采取相应办法。

  1、立即要整改的问题:凡是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由检查组签发停工指令书,被检查的单位接到停工整改通知书后立即停工讨论整改方案,全力解决人力、物力、财力,促使安全隐患迅速整改。改完之后立即通知检查组前来复查,经检查组检查合格并经批准后才能复工(附停工指令书、隐患整改通知书)。

  2、限期整改问题:凡是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比较严重,不尽快解决就有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但由于客观条件和困难,如购置物资设备或组织人力加工等,不能立即整改的,应限期整改好。由检查组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被检查单位接到通知书后,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落实项目、设备、材料、人力、执行者、监督者、保证按期完成。

  3、口头提出整改的问题。对于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者,可在检查组汇报检查问题时口头逐项提出各类各项问题,落实给职责者,限期整改。

  (二)、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三定”、“五不准”。

  1、三定: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落实整改。

  2、三不准:

  ①应由队伍个人整改的不准推给队伍负责人。

  ②应由队伍负责人整改的不准推给主管。

  ③应由施工队整改的不准推给项目经理部。

  (三)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景及时搞好复查工作。

  对签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安全隐患,检查部门必须组织力量逐项复查。凡改得好,改得快,改得彻底或有革新者,应及时给予表扬、奖励。凡不认真整改者,对其主要职责者给予批评,经济处罚,性质严重的签发停工令。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3

  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认真检查并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方面的隐患,从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项目、内容、时间、方法、隐患整改、责任分工及要求。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岗位。

  责任

  安全员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检查;

  总经理定期参加安全检查工作;

  主管负责属地设备设施、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检查工作;

  其他人员负责辖区安全检查工作。

  管理总则

  安全生产检查依据“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进行实施。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一般按检查的.目的、要求、阶段、对象不同、分为综合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节假日检查和季节性检查五种。

  综合检查是指对经营服务活动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日常检查是指各岗位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日查、周查。主要包括:巡逻检查、岗位检查和重点检查。

  专项检查是根据企业特点,安全员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某项专业范围的设备、操作、管理进行检查;工程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所属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节假日检查是指节假日由安全员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

  季节性检查是指夏季和冬季来之前进行安全检查。

  日常性安全检查要求

  检查范围

  设备设施、建筑物、作业环境,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

  危险源:按照危险源识别和评价划定“重要”和“一般”两级危险源。

  管理要求

  操作者每天上班前和工作结束后应对本岗位的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进行检查。

  每天对本管辖内的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检查记录。还应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及安全活动日等多种形式,发动群众进行互相检查。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部门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报告。

  危险源检查:班组每月一次,要认真填写危险源检查表。

  专项检查要求

  检查时间

  专项检查由安全员组织,针对企业状况,对本企业特种设备、电气设备设施、消防设施、作业环境进行专门检查。

  相关人员参加。

  专项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的时间为每季度末的最后一周内进行。

  管理要求

  专项检查应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编制《安全检查表》,按照表列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前,要组织检查人员学习检查表内容。

  专项检查中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不能立即整改的由检查组下达整改通知单。

  检查结束后,由安全员收集检查中的各种资料,填写检查记录;安全员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汇总,向经理和总经理汇报。

  节假日检查要求

  检查时间

  本企业应于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前一周结束自查。

  检查内容

  查应急物资:查应急物资是否正确贮备齐全,消防器材是否灵敏有效。

  查制度: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在生产活动中是否得到了贯彻执行,有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查纪律:查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查隐患:设备设施、公司建筑物、作业环境等的隐患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检查方法及要求

  通过人员询问、现场勘察等方法,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工作要充分发动群众,认真开展群众性自查和整

  改,并将检查情况上报主管总经理。

  总经理对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大隐患应及时整改。

  隐患整改要求

  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应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对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原则上必须立即安排整改,按“四定”( 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定资金。)原则整改到位;对一些较大和整改有难度的隐患要及时列入计划整改项目,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进度,并及时对口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以便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确保设备设施安全。

  隐患整改完成后,由隐患整改通知单的下发企业(人员)进行验证,归档。

  安全检查表的编制、记录保留时限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依据有关规程、规范、规定、标准与手册;

  本企业的经验。

  各类安全检查记录保留3年,检查记录注意防火、防潮。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4

  一、 目的

  通过对防火安全进行“三级”检查,进一步加强防火安全管理,杜绝火灾的隐患。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兰亭颖园管理处所有员工

  三、 职责

  (一)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

  1、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2、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3、每天应将班组各人检查的结果向领班汇报。

  4、接班时应提前15分钟进入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对检查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一般的问题由接班班长负责处理,较大问题以书面报本处领导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二)二级检查由管理处领导实施

  1、管理处领导每周组织班组长对本管辖地段、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2、检查班组一级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3、组织处理本管理处的火险隐患及整改,向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及时表扬批评。

  4、每月向公司安全主任汇报一次本管理处消防安全情况

  (三)三级检查由公司领导实施

  1、每月管理处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检查。

  2、检查各部门贯彻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执行情况。好的表扬或奖励,差的批评或处罚。

  (四)检查的基本内容

  1、存放地点,货物及物资分类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规定60W以下,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况等。

  2、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情况。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拉电线情况。

  3、危险场所动火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焊工操作时是否达到“七不”、“四要”、“一清”要求。

  4、消防器材及有害物品的场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5、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各部门对消防器材有无管好、用好和到期换药,保证完整使用。

  6、门卫对出入人员是否进行严格检查,对携带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是否把关等。

  四、定义(无)

  五、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5

  一、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监督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2.监督检查客运站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4.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情况。

  5.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目标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进行认真落实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

  1.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2.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3.监督检查建立行业自律,完善“黑名单”制度,禁止少数素质低下、信用不良的从业人员再次进入本行业经营的情况。

  4.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监督检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

  2、监督检查营运车辆“一车一档”制度的落实。

  3、监督检查车辆二级维护、技术评定、交警年审、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四)监督检查生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监督做好经营者、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为的记录情况;对被公安交警、运政部门查实的超员、超速50%以上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员,进行调离岗位或解聘处理的情况。

  (六)监督检查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七)监督检查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事故教育的情况。

  (八)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情况。

  (九)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十)监督检查企业安定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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