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时间:2024-09-15 17:50:15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锦集(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锦集(15篇)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

  一、厂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做到班组日检,每个月全厂大检一次,坚决杜绝一切事故隐患。

二、各班组长负责日常设备运行的巡回检查,确保生产安全运行。

  三、各班组长必须明确检查内容、范围,对发生的.问题必须认真记录并上报。

  四、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各班组长必须增加检查次数,做到心中有数,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值班人员,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五、各班组长必须加强对巡回检查的认识,杜绝麻痹思想。加强责任心,把巡检工作做好。

  六、厂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平时对安全生产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职工佩戴劳动保护情况必须按厂部规定执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2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行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把职工组织起来紧紧围绕安全目标进行生产建设,同时也通过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是指建设单位对建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监督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其目的在于保证建筑工程安全和建筑职工的人身安全。本制度主要针对施工现场检查,目的在于在施工现场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管理是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

  一、检查内容

  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括建筑企业本身对生产中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也包括根据设备和季节特点进行的专项检查,安全检查归纳起来主要为查思想认识、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措施。检查一定要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的重点,而不同的安全检查有不同的目的和重点。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指导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依据由建设部发布的强制性行业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护设施、机械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劳保用品进行检查,对管理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安全行为进行纠正。

  二、检查方式

  1.公司联合检查:每月月中与月底由公司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员、技术员及项目负责人对公司范围内的各项在施工程进行联合检查。

  2.项目部经常性安全检查: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其所在项目工程的安全情况每日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不安全行为等及时处理。

  3.公司施工部日常安全检查:公司施工部不定期对公司范围内所有在施工程进行检查,并协助项目部安全员对工程项目中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进行处理。

  4.专业性安全检查:对施工中使用的大型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问题进行单项专业检查。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配合。

  5.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对施工安全造成的影响,制定针对季节特点的施工方案,结合公司联合检查、项目部经常性安全检查、施工部日常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方式,对在施工程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6.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各班组在作业前后、交接工序时对自身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并互相监督。

  三、检查项目

  施工部是公司安全检查机构的主要监督部门,负责所有在施工程项目的安全指导工作,公司各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是项目工程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者,对所在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

  1.施工部检查项目

  对于工程建设初始阶段就应开始安全审查工作,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的配置、安全保障设施的投入均在检查范围之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劳务分包方的资质手续、安全协议,施工现场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都要有系统的检查和整改。

  施工部每月对安全资料检查按照项目工程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内页来进行,但是由于施工现场情况复杂、人员多变、多工种交叉作业等因素,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需要和安全内页中相关项目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方法。

  施工部在日常的检查活动当中主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消防设施、场容卫生、机械设备、具有实效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做出口头教育、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的通知或并处罚款通知,并会在日后的日常检查中进行复查。

  季节性和专项工程等特殊情况的检查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对应内容进行,突发性事件如流行性疾病、安全生产事故等按照预先编制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以上项目必须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同时编制。

  2.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检查项目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者,负责监督指导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以及发现和处理现场环境中不安全因素。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把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资料如实反映到安全内页中。

  专职安全员不仅是现场安全的监督者,还应对施工作业人员的错误思想进行纠正,让他们有意识、自觉的遵守安全制度,不能单一地依靠整改的方式进行纠正。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会议,是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的另一种方式,这样即能保证安全思想的牢固性,又能在新的制度出台时及时进行更新。

  四、检查整改

  1.在公司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由公司施工部对其所在项目工程开具整改意见通知单,限期整改,并由施工部在日后的检查中配合其落实。

  2.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告知作业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3.公司施工部在日常的不定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项目部负责人或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提出整改意见,配合该项目部落实。

  4.对大型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问题专业性很强,应由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作业人员协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协商后制定专项方案进行整改。

  5.受季节影响,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应根据预先制定的季节施工方案进行整改。

  6.各班组对发现的不安全问题要及时通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停止作业,直至不安全因素排除方可继续作业。

  7.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应由项目部进行登记,制定整改计划,在隐患未消除前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五、整改分类

  1.需立即整改的问题。凡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危险的隐患,应立即整改,由施工部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通知停工并与项目工程负责人以及相关技术人员讨论整改方案,全力解决人力、物力、财力,加快危险隐患整改。整改完毕之后立即通知施工部前来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2.限期整改的问题。凡是危险隐患比较严重,不尽快解决就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但由于各种客观条件和困难不能立即解决,应限期整改。整改及复工要求同上。

  3.口头提出整改的问题。对于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者,可在施工部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汇报检查问题时逐项落实给责任人,限期整改。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

  为了确保项目在服务过程中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确保物业管理服务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物业管理处员工的安全和健康,顺利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提高物业管理处安全生产规范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

  建立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配备具有相应管理能力和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制定和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奖惩办法及操作规程。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检查行政措施。内容主要包括:查领导、查制度、查隐患、查组织、查教育培训、查事故处理。

  2.检查安全设施。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安全设施、机械设备、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

  3、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在限期内将书面整改措施及结果上报物业管理办公室。忽视隐患存在,发现隐患不整改的部门将受到处罚。

  4.物业管理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将现场审查隐患整改结果。如发现因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仍存在隐患,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直至不安全因素完全消除。

  5.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当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组织对安全管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三、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物业管理处总经理负责领导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

  2、经常性和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

  经常性的检查包括各部门自行组织的检查、部门安全员进行巡回安全生产以及节假日前安全生产检查。

  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专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升降机、吊兰等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专业检查。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4

  (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且在醒目位置给予公布。

  2.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二)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

  1.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2.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3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车辆二级维护、技术评定、交警年审、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四)监督检查生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监督做好经营者、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为的记录情况。

  (五)监督检查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其他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六)监督检查对事故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事故教育的情况。

  (七)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情况。

  (八)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九)监督检查企业安定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

  1、职工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2、严格执行残疾职工的安全监护工作,对残疾职工要组织职工结对子,每一名残疾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由班组的其他职工或领导指定人员负责监护,确保残疾职工的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

  3、职工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并掌握其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确保安全有效,应定期检验,放置位置应明显,周围无阻碍物堆放,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4、职工在车间内应走安全通道,通过垛口时,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攀爬垛口。

  5、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执行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事故并造成一定损失的,视情节给予一定处罚。

  6、职工在操作设备时应精力集中,不得说笑闲谈或在疲倦状态下继续工作。

  7、各班组职工应定期对组内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减少事故隐患,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上报维护。

  8、维护设备时,必须在明显的地方悬挂警告标志。当维修需要供电时,禁止其他队员触摸设备开关。

  9、职工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熟悉设备的'性能特点,未经允许非本岗位职工严禁擅自操作其他工序的设备,确保安全生产。

  10、职工应熟悉车间总电源位置,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机停电,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11、车间工作场地的地面应随时保持清洁,成品、零配件、原料、废料应按规定堆放。

  12、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车间批准,由设备维修人员负责,用后及时拆除。

  13、下班前,班组长应负责关闭设备和照明电源,关好门窗。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6

  为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根据市建设局文件《在我是实行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复工核准,达标验收和竣工备案制度》(南建安【20xx】33号)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开工保监:开工前项目部应持《中标通知书》或《发承包审核通知书》向建管处申请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二、单位工程开工前和分项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在开工前,项目部应依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GJG59-99)及自治区、市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规定,完成工地围墙、出入口大门及门卫、“五小设施”、宣传设施以及“六牌一图”、现场布置、施工场地平整和道路硬化、施工用电设施、消防器材的.工作。

  2、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安全员、施工员、作业班组长进行项目部和班组两级安全生产教育,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员、施工员对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安全及文明施工检查要求:

  1、由项目经理每周定期组织安全员、施工员、作业班组长进行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2、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每天进行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现场观察和抽样检查。

  3、由项目部安全员、施工指导督促作业班组每天在施工过程中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4、项目部应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公司、项目管理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5、在政府主管部门、公司、项目部的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分析原因、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由项目经理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由项目安全员负责督促整改,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才能继续施工。项目安全员负责做好整改记录和安全检查报告及安全评分表。凡是由上级下达的整改单,由项目安全员负责反馈整改报告和整改验收表。

  6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及时发现存在或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施工的行为关及时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四、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竣工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天内,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向公司施工管理部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书,分段验收表,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安全技术资料,项目部有关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等竣工备案资料,由公司施工部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五、安全及文明施工设施的验收

  1、安全及施工设施的验收由项目组织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机管员、作业班组长等人参加,有安全员负责做好验收记录。

  2、安全及文明施工设施验收内容:工地大门、“六牌一图”和宣传设施、“五小”设施、场地道路、消防设施、标牌、基坑支护、脚手架和安全网、“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模板拆装、起重及垂直运输设备、施工机具等。

  3、安全验收的规定:

  (1)、当安全及文明施工完成设置后,应当进行验收。

  (2)、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公司、项目管理部下达的整改或停工通知完成整改后,应进行验收。

  (3)、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按程序逐级向项目管理部、公司、政府主管部门申报验收。

  (4)、安全验收报告与安全技术资料应同时申报送达。

  4、达标分段验收:分两个阶段进行,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申报。

  (1)、在建筑物主体施工进度至二层楼面(建筑物施工高度达2米)。

  (2)在主体结构封顶进入装修作业前。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7

  1、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站区每天至少对各重点部位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出的隐患必须现场落实整改,并作好记录备案。因条件限制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在解决之前,必须先采取临时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2、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组织。

  3、安全大检查之前,要按照“三大规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重点查现场管理、查制度落实、查纪律、查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4、检查完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要组织召开现场办公会,对查出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按照“四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的方法进行落实处理。并写出安全检查报表备查。

  5、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须指定专人整改、复查、验收。对整改隐患积极、效果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态度消极有拖延、预期不解决的要责令停止生产进行处理,并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为保障在生产现场查处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消除,特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报告制度。

  1、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并登记建档,同时制定应急方案,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告知整改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2、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并成为一种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对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中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排队,逐条进行登记,由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根据隐患的大小和危险程度提出处理措施。

  3、处理安全隐患,按照三落实的办法。即落实处理隐患的责任人;落实隐患地点和内容;落实处理及完成的时间。

  4、对处理隐患的情况,责任人应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并在安全办公会议上进行通报。

  5、对有些一时难以处理的重大隐患,应制定处理计划,落实处理资金,尽快得以消除。

  6、对需要其他单位共同解决的隐患,应积极主动协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办法。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8

  一、企业负责人

  1、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

  3、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4、保证安全生产资金足额投入并有效使用情况;

  5、保证生产经营场所的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6、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情况;

  7、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及开展演练情况。

  二、安全管理机构

  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人员资质和教育培训

  1、是否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2、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5、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四、应急管理

  1、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2、是否制定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3、是否评审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签字、培训、发布、实施);

  4、应急预案是否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5、是否按要求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并进行评估;

  6、是否按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五、隐患排查

  1、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责任制;

  2、是否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台帐);

  3、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4、如有重大隐患是否制定治理方案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5、是否存在隐患整改不合格或未经安监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现象。

  六、安全管理

  1、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3、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4、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5、两个以上生产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6、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7、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8、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七、监督检查

  1、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2、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3、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

  4、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

  5、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

  6、对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7、拒绝、阻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监督检查的;

  8、拒绝、阻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聘请的专家进行现场检查的;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

  八、配电安全

  1、配电间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

  2、配电间是否堆放杂物,是否铺设绝缘胶垫;

  3、是否有专职电工,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4、有无定期检查、维护记录;

  5、有无配电室管理标识牌;

  6、绝缘工具是否齐全、有效(定期检定合格证明);

  7、接线、装置是否完好(规范),电线有无私拉乱接,绝缘破损、线径过细、过热现象;

  8、配置的灭火器材是否充足和有效。

  九、消防安全

  1、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好用;

  2、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受否齐全、好用;

  3、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化、制度化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排除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纠正违章作业,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防止工伤事故、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防止设备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安全检查。

  第二章 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与领导

  第三条项目安全检查每月至少开展1次,项目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具体情况实施,也可将这三类安全检查结合起来进行。施工队伍安全巡检每月不得少于4次。

  第四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案由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本项目情况确定。

  第五条 安全检查组应由项目负责人、安全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会及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成员必须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担任。

  第六条 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其检查结果应向项目安领导小组汇报并发文通报下属施工队,同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应做好记录,同时上报公司安保科。

  第三章 安全生产检查的要求

  第七条 安全检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检查表,按照表上内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防止走过场(临时突击检查除外)。附:检查表。

  第八条 安全检查组成员应密切配合、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使安全检查达到预期效果。

  第九条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发现需要整改的,发出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当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的临时保障措施。同时各施工队必须将整改情况向项目安保部作书面汇报。

  第十条 安全检查中如发现有严重危及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责令停工,并立即报告领导,及时研究,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发现违章行为时,应按有规定当场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 安全检查结束后,应督促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要重点加强处罚,直到停工整顿。

  第十三条 各施工队要建立安全检查档案。

  第十四条 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以此为据,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五条 受检单位应支持配合安全检查组的工作,如实汇报有关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

  第四章 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查各施工队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查安全意识是否增强、查制度是否建立、查管理是否到位、查隐患是否排除、查安全设施是否有效。

  第十七条 检查时间安排:项目于每月末对各施工队伍检查一次;各施工队伍于每月末自查一次。

  第十八条 检查人员组成:

  项目: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分管安全副经理任副组长项目安保部、综合办公室、工程部、人力资源部、工会有关负责人组成。项目安保部为安全检查具体实施部门。

  各施工队伍:各施工队安全领导小组由各生产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生产副职为副组长,施工队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班组及工区:由班组长、作业队长组织现场安全员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 检查的方式与方法:

  (一) 检查方式

  项目的安全检查为日常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日常性检查:即经常性、普通性的检查,项目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搅拌站的安全检查每月至少1次;

  2、专业检查:针对各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场所进行检查。

  3、季节性检查:根据不同季节开展检查。

  4、节假日前后检查:针对节假日前后职工思想易分散而进行遵章守纪检查。

  5、不定期检查:机器设备、装置在不开工、停工、检修中以及竣工试运转时进行检查。

  (二) 检查方法

  1、首先由各级领导组织布置,成立安全检查组。项目安保部具体组织实施。

  2、召开汇报会、座谈会、调查会形式了解情况,了解不安全因素及生产中异常情况。

  3、现场检查。查遵章守纪,查设备运转情况。依照公司、项目安全检查表、班组安全检查表对照检查(附公司、项目安全检查表、班组安全检查表)。

  4、坚持查改结合。通过检查的手段,达到整改安全隐患的目的。

  5、制定和建立检查档案。收集基本情况,掌握基本安全状况,实现事故隐患及隐患点的动态管理,为及时消除隐患提供数据。

  第二十条 检查出的隐患处理:

  (一)、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分类排队,整改时采取相应办法。

  1、立即要整改的问题:凡是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由检查组签发停工指令书,被检查的单位接到停工整改通知书后立即停工讨论整改方案,全力解决人力、物力、财力,促使安全隐患迅速整改。改完之后立即通知检查组前来复查,经检查组检查合格并经批准后才能复工(附停工指令书、隐患整改通知书)。

  2、限期整改问题:凡是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比较严重,不尽快解决就有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但由于客观条件和困难,如购置物资设备或组织人力加工等,不能立即整改的,应限期整改好。由检查组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被检查单位接到通知书后,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落实项目、设备、材料、人力、执行者、监督者、保证按期完成。

  3、口头提出整改的问题。对于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者,可在检查组汇报检查问题时口头逐项提出各类各项问题,落实给责任者,限期整改。

  (二)、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三定”、“五不准”。

  1、三定: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落实整改。

  2、三不准:

  ① 应由队伍个人整改的不准推给队伍负责人。

  ② 应由队伍负责人整改的不准推给主管。

  ③ 应由施工队整改的不准推给项目经理部。

  (三)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及时搞好复查工作。

  对签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安全隐患,检查部门必须组织力量逐项复查。凡改得好,改得快,改得彻底或有革新者,应及时给予表扬、奖励。凡不认真整改者,对其主要责任者给予批评,经济处罚,性质严重的签发停工令。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0

  第一条为增强xx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各股室和各施工、监理、房地产等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各股室和各施工、监理、房地产等企业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对各施工、监理、房地产等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监督检查,每年集中进行1~2次层级监督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层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情况;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制定各项措施的情况;

  (3)贯彻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情况;

  (4)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情况;

  (5)监督参建各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生产隐患的督促整改情况;

  (6)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执法情况;

  (7)法律、法规规定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对各施工、监理、房地产等企业的层级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是:

  (1)听取生产经营企业的工作汇报;

  (2)询问有关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3)查阅有关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有关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

  (4)抽查有关企业和施工现场,检查管理实效。

  第五条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层级监督检查,应与安全生产检查、行政执法检查、事故调查和安全生产共保责任书考核结合进行,并对各施工、监理、房地产等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反馈监督检查意见。

  第六条各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入建宁县建筑工程重点监督检查地区:

  (1)辖区工程项目发生三级以上(含三级)重大安全事故,或者30日内连续发生3起四级重大安全事故的;

  (2)在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级监督检查或者安全生产检查中,辖区内两个(含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存在重大隐患或者存在同一工程项目被两次停工整改等突出问题的;

  (3)在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中被认定在专项整治、日常监管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

  第七条对列入重点监督检查的地区,应当书面形式通知生产经营企业约谈。

  重点地区监督检查期限为3个月,自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下发重点地区监督检查的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被列为重点监督检查的地区,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加强管理:

  (1)作出专题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汇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的措施;

  (2)召开本企业专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解决突出问题;

  (4)组织本企业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

  第九条重点监督检查期满前,xx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1

  为了搞好本企业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有效地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财产不受损失,制定本规定。

  2、按照“狠抓基础、源头管理、确定职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实行各级管理人员分别按所规定的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范围,从而达到谁主管、谁负责的目的。

  3、本规定实用本公司各部门、科室、班组和职工。

  4、接受群众监督的管理体系,任何人都要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5、各部门、科室、班组负责人和职工是第一责任人,对各部门、科室、班组和职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6、督促检查,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实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7、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相关部门领导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

  8、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宣传和教育工作。

  9、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其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要认真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10、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在接到隐患通知后,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并将整改结果上报。

  11、行政追究的`种类。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记大过

  (5)降级

  (6)撤职调离岗位

  (7)开除留用

  (8)除名

  (9)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

  12、对不按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进行追究。

  13、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的进行追究。

  14、本规定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15、各有关部门、班组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2

  一、值班电工,上班时,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持证上岗。

  二、值班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内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异常情况采取措施的压力。

  三、高压配电室值班必须两人以上,而且至少有一人持高压操作证。

  四、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五、允许单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的人员,应经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六、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动或越过障碍物工作。如需拆除障碍物,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安全距离应与不停电的设备保持一致。

  七、雷雨天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针与避雷器。

  八、巡视配电装置时,进出高压室,必须关好门。

  九、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调度员)联系时,停、送电倒闸操作,值班负责人必须复诵和核对,并记录联系内容和姓名。

  十、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

  十一、高压设备和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

  十二、用绝缘棒合上高压断路器或通过传动机构合上高压断路器和油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穿绝缘靴。闪电期间禁止开关操作。

  十三、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断路器和采取安全措施前,应视为有电,不准触摸设备和进入障碍物,以防突然来电。

  十四、施工、检修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根据工作要求采取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安装临时接地线、安装障碍物和悬挂警示牌,与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后,双方方可申请许可开工。

  十五、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

  十六、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路的电源方可通话。不能只打开油开关就工作,必须打开刀闸,使每一路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侧断开。拆除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断开油开关的操作电源,锁好断路器的操作手柄。

  十七、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十八、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2。接线必须牢固可靠,不能用缠绕方法进行。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装时先接好接地端,拆时先拆导体端。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并放在固定地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

  十九、在电容器组电路上工作时,电容器必须逐个对地放电。

  二十、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工作地点应悬挂“应在此地工作”的警示牌。

  二十一、线路或用户检修要求停电时,值班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然后通知对方负责人开始工作并进行登记。工作结束后必须接到原负责人通知方可恢复送电。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

  二十二、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二十三、低压回路停电检修时应断开电源,取下熔断器。在刀闸操作手柄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二十四、低压设备带电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戴工作帽,穿长袖工作服,戴绝缘手套,带绝缘手柄的工具,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工作。相邻的带电部件应由绝缘板材料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带金属物体的刷子、掸子等工具。

  二十五、发生人身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立即断开未联系的有关设备的电源,以便抢救。

  二十六、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运用卤代烷型、二氧化碳、磷酸铵盐粉和12、11干粉灭火器。变压器着火时,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器扑救。

  二十七、配电室门窗应加装防鼠、防鸟网栏。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3

  一、管理内容及要求

  1.安全检查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作到分工负责,分级检查,层层把关,其内容包括:查领导思想摆位,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查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查危险源(点)和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与整改情况,查纪律(包括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施工纪律)。

  2.炼铁厂按照公司要求开展各专项安全检查(如每年的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夏季安全用电检查、冬季六防检查等等)

  3.炼铁厂督察组不定期对全厂各区域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4、生产技术科安全管理人员随时对生产岗位作业环境以及“三违”情况进行检查。

  6、作业区级安全检查由作业长组织安全领导小组每周对全作业区进行一次检查。

  7、作业区安全员每日对作业区级危险源(点)进行一次检查,并对管理范围进行日常巡视检查。

  8、工段或班组级安全检查要由工段长班组长亲自组织,要认真履行班前、班中、班后的巡视检查,特殊岗位检查要求认真执行检查表制度,每天并对班组级危险源(点)进行一次检查。

  9、岗位操作人员应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工艺要求随时对设备或工作对象进行安全检查。

  10、季节性安全检查要做好夏季“四防”(防暑、防触电、防雷雨、防毒)和冬季“六防”(防滑、防冻、防火、防爆、防交通事故、防煤气中毒)的检查。

  11、节假日期间各级值班领导要加强对作业现场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十不准”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2、专业安全检查要结合各专业特点对电气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工业卫生、煤气作业等进行专业安全生产检查。

  13、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各级领导要认真研究按“三定”(定时间、定负责人、定整改期限)、“四不推”(个人能解决的不推到班组或工段、班组或工段能解决的.不推到作业区、作业区能解决的不推到单位、单位能解决的不推到公司)的原则落实整改措施,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同时认真填写《隐患整改登记表》,并做好信息反馈。

  二、检查与考核

  1.对检查出的违规违制人员,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应按违规违制管理制度进行经济考核。

  2.对危险性较大的重大隐患,要限期解决,对限期内没有解决的作业区或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作业,并处以经济考核。

  3.凡因无故或借故拖延不按规定整改隐患而发生事故时,必须追查责任、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对安全检查的及时性、真实性、可靠性和全面性负有监督职能。

  5.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定出计划并责成专人限期解决。对本作业区、科室无力解决的,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解决的同时,应采取可靠的临时性的安全措施。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4

  1、目的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与危险因素,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检查工作。

  3、定义

  3.1 安全检查:指为了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而开展的各项安全检查活动;旨在为去发现和寻找存在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并进行记录。

  3.2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要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编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5、职责

  5.1 安全主任负责组织本公司的安全检查工作,负责全厂的安全检查策划,编制安全检查表,明确安全检查目的、规范检查的频率,实施时间、实施方式、检查参与人员,检查内容等;督促责任人进行安全隐患整改,组织验收,负责季度安全隐患统计分析。

  5.2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对责任区域内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工作。

  5.3 企业第一安全责任人要保障安全隐患整改所需资金的投入。

  6、本公司安全检查的实施方式

  6.1 综合性安全检查

  6.1.1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一次,检查人员由安全主任组织,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主任人等参与,以根据《综合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该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查现场: 主要针对现场作业环境,包括消防安全方面、设备设施及安全用电、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管理、劳动保护、警示标识等。

  (二)查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安全教育与培训上岗情况等。

  (三)查重点:着重于消防安全重点现场、生产重点岗位、危险设备设施、机械安全防范设施、危险物品的使用与储存等。

  (四)查隐患:查工作现场中物和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

  (五)查改善:查曾经发生的安全事故或类似事故所采取的控制与防范措施、防范效果。

  6.1.2 综合性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时要进行记录,对现场安全隐患要求责任人立即寻求解决,不能及时解决时安全主任要开出《安全隐患整改单》,限期整改。综合性安全检查结果最终将形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季报表》。

  6.1.3综合安全检查完成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核准执行。

  6.2 定期检查

  6.2.1安全主任每周对全厂检查一次,以《公司安全隐患检查表》形式进行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要责令有关责任人立即改善,不能立即改善时要开出《安全隐患整改单》。安全检查以现场隐患检查为主,检查内容因地制宜。

  (一)现场消防安全方面:通道与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备设施是否有效和适用,生产现场与仓库的防火与警示标识是否满足需要。

  (二)设备设施及安全用电情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情况,设备的防护措施与警示标识是否到位,设备是否有接地保护及漏电开关是否有效。

  (四)危险化学品储存与使用情况:危化学是否按要求限量储存,现场对危化品采取的安全控制情况,相关安全告知与标识,接触危化品的人员是否配备和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五)其它方面:厂区的环境,宿舍区域的安全现状等。

  6.2.2 安全主任需跟据每天检查情况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进行口头或书面报告安全检查情况.

  6.3 专项安全检查

  6.3.1消防设备设施安全检查

  (一)消防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由安全主任负责执执行,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范围要覆盖全厂,每次检查时要在检点表上记录。

  (二)安全主任在检查消防设备设施时发现损坏时要及时报修,器材过有效期时要及时送去充装或更换。

  6.3.2用电安全检查

  (一)安全用电检查主要由专业电工技术人员负责,根据《用电安全检查表》每月检查一次,主要检查的范围是供配电系统的安全情况,全厂的安全接地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设备的安全用电及漏电保护、电器防火防爆等方面。

  (二)电工技术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做出整改措施,预算整改费用,向总经理提交整改意见,最后实施整改工作。

  6.4 车间与班组级安全巡查

  (一)各生产车间主管在组织开展生产的过程中要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巡查的主要是在作业前检查车间的作业条件、设备系统等是否安全;在作业中检查作业人员是否遵守操作规程、设备设施是否安全运行;在作业后检查车间是否存在火险等安全隐患。

  (二)各班组长在每个班次要对管辖区域进行随机巡查,及时发现该班组存在的安全隐患,或不安全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与报告上一级管理人员。

  (三)各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安全状态时要立即报告当班管理人员,在下班前要对作业岗位进行整理,防止意外发生。

  7、隐患排查治理、验收、统计分析、检查存档

  7.1 综合性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以及车间与班组级安全巡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先由责任人立即寻求解决,不能及时解决时要报告安全主任;整改难度较大的安全隐患,安全主任要对责任部门发出《安全隐患整改单》,并协助整改。

  7.2 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7.3 整改责任人要立即采取行动,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及时通知安全主任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时要求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继续整改,直至符合安全要求。

  7.4 当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一时又无法得到改善时,安全主任要及时报告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要切实保障整改所需资金的投入,并应当及时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同时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7.5 当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下达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后,由安全主任负责制订整改计划,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并落实整改经费,明确整改责任人并组织验收,同时要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向安监部门反馈整改指令的执行情况。

  7.6 安全主任每季度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信息编制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季报表》,并分析隐患产生的原因,找出隐患形成的规律和因素,以制定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该表要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签名后交一份至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

  7.7 各项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治理记录、隐患统计分析表等全部资料由安全主任负责收集,并建立管理档案,以备查验。

  8、下一季度15日前需将上一季度《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通过龙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上报(具体操作:输入中文网址“龙岗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然后登陆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申报,用户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名称,密码:

  9、相关表格

  《综合安全检查表》

  《现场安全隐患排查表》

  《安全隐患整改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季报表》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5

  1.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集团总部的安全检查要求,规范检查流程管理,充分发挥安全检查对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的促进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及其下属各单位。

  3.基本资料

  3.1安全检查的类型

  3.1.1综合性检查和专业(项)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是成员企业/项目部对生产/运营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性的安全大检查。

  专业(项)安全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问题/存在的隐患/整改的措施/设备设施/等等。

  3.1.2按时间检查

  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日常)/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

  3.2检查组织

  3.2.1集团范围内安全检查由集团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由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3.2.2各成员企业/项目部安全检查由各成员企业/项目部负责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由各成员企业/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3.2.3部门安全检查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员工代表/兼专职安全员参加。

  4.检查资料

  4.1《安全管理目标职责书》的落实情景。

  4.2安全生产职责制及安全管理制度贯彻情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情景。

  4.3安全例会、安全教育开展情景。

  4.4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情景。

  4.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景。

  4.6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措施落实情景。

  4.7生产场所各类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情景。

  4.8现场的礼貌生产情景和作业环境条件。

  4.9消防、用电、仓库管理、车辆安全、食品卫生等工作情景。

  4.10事故隐患整改情景。

  4.11事故处理情景。

  4.12各种安全基础档案。

  4.13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情景。

  5.基本程序

  5.1检查计划

  5.1.1置业集团安全管理办公室每年12月底,在制定下一年度安全计划中制订检查计划。

  5.1.2成员企业/项目部在年度安全计划中制订安全检查计划。

  5.1.3每次检查前应制订具体的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5.2检查流程

  5.2.1每次检查前,由主管领导提出检查目的和要求。

  5.2.2确定参加检查的人员。

  5.2.3编制安全检查表(资料)。

  5.2.4确定具体实施时间。

  5.2.5检查结束后应编制书面检查报告。

  5.3问题处理

  5.3.1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人员违章作业应立即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3.2检查中发现隐患应立即督促落实整改。

  5.3.3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向隐患单位、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5.3.4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隐患单位应提出整改处置方案及整改前的防范措施,报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同时由隐患单位会同负责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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