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优选)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
为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根据市建设局文件《在我是实行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复工核准,达标验收和竣工备案制度》(南建安【20xx】33号)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开工保监:开工前项目部应持《中标通知书》或《发承包审核通知书》向建管处申请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二、单位工程开工前和分项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在开工前,项目部应依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GJG59-99)及自治区、市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规定,完成工地围墙、出入口大门及门卫、“五小设施”、宣传设施以及“六牌一图”、现场布置、施工场地平整和道路硬化、施工用电设施、消防器材的工作。
2、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安全员、施工员、作业班组长进行项目部和班组两级安全生产教育,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员、施工员对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安全及文明施工检查要求:
1、由项目经理每周定期组织安全员、施工员、作业班组长进行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2、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每天进行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现场观察和抽样检查。
3、由项目部安全员、施工指导督促作业班组每天在施工过程中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4、项目部应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公司、项目管理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5、在政府主管部门、公司、项目部的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分析原因、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由项目经理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由项目安全员负责督促整改,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才能继续施工。项目安全员负责做好整改记录和安全检查报告及安全评分表。凡是由上级下达的.整改单,由项目安全员负责反馈整改报告和整改验收表。
6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及时发现存在或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施工的行为关及时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四、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竣工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天内,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向公司施工管理部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书,分段验收表,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安全技术资料,项目部有关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等竣工备案资料,由公司施工部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五、安全及文明施工设施的验收
1、安全及施工设施的验收由项目组织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机管员、作业班组长等人参加,有安全员负责做好验收记录。
2、安全及文明施工设施验收内容:工地大门、“六牌一图”和宣传设施、“五小”设施、场地道路、消防设施、标牌、基坑支护、脚手架和安全网、“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模板拆装、起重及垂直运输设备、施工机具等。
3、安全验收的规定:
(1)、当安全及文明施工完成设置后,应当进行验收。
(2)、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公司、项目管理部下达的整改或停工通知完成整改后,应进行验收。
(3)、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按程序逐级向项目管理部、公司、政府主管部门申报验收。
(4)、安全验收报告与安全技术资料应同时申报送达。
4、达标分段验收:分两个阶段进行,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申报。
(1)、在建筑物主体施工进度至二层楼面(建筑物施工高度达2米)。
(2)在主体结构封顶进入装修作业前。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2
1、职工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2、严格执行残疾职工的安全监护工作,对残疾职工要组织职工结对子,每一名残疾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由班组的其他职工或领导指定人员负责监护,确保残疾职工的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
3、职工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并掌握其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确保安全有效,应定期检验,放置位置应明显,周围无阻碍物堆放,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4、职工在车间内应走安全通道,通过垛口时,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攀爬垛口。
5、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执行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事故并造成一定损失的,视情节给予一定处罚。
6、职工在操作设备时应精力集中,不得说笑闲谈或在疲倦状态下继续工作。
7、各班组职工应定期对组内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减少事故隐患,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上报维护。
8、维护设备时,必须在明显的`地方悬挂警告标志。当维修需要供电时,禁止其他队员触摸设备开关。
9、职工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熟悉设备的性能特点,未经允许非本岗位职工严禁擅自操作其他工序的设备,确保安全生产。
10、职工应熟悉车间总电源位置,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机停电,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11、车间工作场地的地面应随时保持清洁,成品、零配件、原料、废料应按规定堆放。
12、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车间批准,由设备维修人员负责,用后及时拆除。
13、下班前,班组长应负责关闭设备和照明电源,关好门窗。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
(1)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法规,组织编写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2)负责向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办理使用登记、更新或报废注销手续,并及时向上级有关业务部门报告压力容器有关部门的情况或提交书面材料。
(3)负责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压力容器的现场检查和巡视。发现事故苗头或隐患,应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4)对压力容器操作工人、维修工人进行经常性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以不断提高他们的责任心和技术素质。
(5)负责编制压力容器定期检查和维修计划,组织制定修理技术方案,对劳动部门提出监察意见,负责整改落实。
(6)参加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并按“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办法”的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4
1、目的和范围
1.1为了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制止和纠正“三违”行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和防范措施,防止或减少事故隐患,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和班组等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管理。
2、职责
2.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类安全检查的综合管理,组织开展综合性安全检查,开展本部门日常巡回检查等工作,督促各类隐患整改工作。
2.2技术、生产、设备、科研、供销等部门参与综合性安全检查,负责组织和实施本专业范围内的专业检查,组织实施和督促整改对本专业范围内的隐患。
2.3各生产车间(和班组)负责组织实施本车间(和班组)的综合检查、专项检查、日常巡回检查等工作,组织实施相关隐患整改。
2.4工会参与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和督促实施隐患整改。
3、基本要求
3.1公司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安全标准化有效实施。
3.2安全检查必须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计划。各种安全检查均应编制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果等内容。
3.3检查人员应深入现场,紧密联系生产员工,认真细致开展检查,要认真听取员工意见;发现的问题应组织和督促相关单位采取措施或者实施整改。
3.4各类检查应做好相应检查记录,对所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人员。
4、检查形式、内容和要求
安全生产检查分为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日常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等;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并与责任制挂钩。
4.1综合性安全检查
综合性安全检查应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组织,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类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工艺安全管理、设备安全管理、设备检修安全、公司内交通与贮
运安全、防护器材和消防器材、职业卫生防护等方面。公司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班组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周开展一次。
4.2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主要是对各类特种设备、通用设备、工艺管道、仪器仪表、通风设施、工艺操作、危险物品贮运、科研试验、电气防火、厂房建筑、消防设施、防尘防毒等方面的专项安全检查。
专业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检查内容根据本专业的安全条件和要求确定。
4.3季节性检查
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各单位的负责人,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本系统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4.4日常安全检查
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岗位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职责,通过点检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逐级报告有关职能部门解决。安全管理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形成巡回检查台帐。
4.5节假日安全检查
节假日安全检查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的检查。
5、隐患整改
5.1各级检查所发现的事故隐患,要逐项记录,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人员。
5.2各部门和车间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认真分析研究,并制定和落实防范与整改措施,按照自身职责督促隐患整改。能现场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隐患整改时间较长或者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不得拖延。
5.3隐患整改要做到“五定”(定整改项目、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资金、定完成期限),各车间、班组能整改的隐患不得推给上级部门和公司领导。
5.4因技术或其它条件限制不具备整改条件、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
5.5对重大事故隐患,应报上级安全部门备案;在整改前无法保障安全生产的,应停产整改。
5.6隐患整改完成以后,督促整改的部门应进行验收并记录整改结果。整改不到位、验收不合格的,应重新督促整改,并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5.7对在工作中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提出隐患整改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在预防和控制事故方面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5.8重要事故隐患应建立专门档案,长期保存。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消除、减轻职业危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首钢总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检查(以下简称安全检查)是指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消除、减轻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各种检查活动。特种设备的检测是一种特殊的安全检查,其检测要求按国家有关要求办理,但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应按本制度进行。
第三条 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物的不安全因素、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漏洞、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生产经营单位的执业资质等。
第四条 安全检查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程、危险源(点)及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岗位特点以及生产要求进行。
第二章 安全检查的组织、监督检查
第五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从事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时,要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
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的绩效负责,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绩效负责,从业人员对所从事的安全检查负责。
第六条 在日常工作中,各级安全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环保处作为公司安全监督检查职能管理机构,对全公司所有单位和个人的.安全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第七条 公司各单位、部门、人员要按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 安全检查与隐患处理
第一节 各级从业人员日常安全检查
第八条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时对自己所处的环境进行检查确认,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第九条 岗位操作人员应对所管区域、所管设备按班进行安全检查工作,班前、班中和班后都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对易发生事故或留下隐患的部位要随时检查,对重控设备要随时监机监盘,重点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沟通处理并向班组长或安全员汇报,有关情况要记入班组安全日志。
第十条 班组长要组织班组人员进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每班对本班组人员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执行规程情况、生产现场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记录在班组安全日志中。要保证每周对本单位区域做到普检,不留死角。
非车间级的工段长、大班长、工长参照班长检查要求执行,对抽考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对相应问题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作业区(车间级)安全员(含兼职)应对所管区域进行不少于每天一次的巡检,每周至少对一个班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签认,每周至少抽考两名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规程或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检查结果填入安全检查记录。安全员因故不能参加检查时,由作业区领导(车间主任级)安排他人代行职责。作业区(车间级)其它专业人员在检查本专业工作时应同时检查本专业所负责的安全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二条 作业区(车间级)单位正副职在检查生产(施工等)工作的同时应检查安全工作。每周至少要组织一次安全专题检查并记录,每月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车间安全检查记录中或自备的安全专题记录本,每月至少对一个班组(工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签认。
第十三条 厂矿级领导(含厂级助理)每月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应分别建立以车间级单位为基础的联系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两次联系单位的安全工作或分管专业的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级领导应分别建立以厂级单位为基础的联系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一次联系单位的安全工作或分管专业的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 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及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有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第二节 专业(职能部门)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生产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文明生产检查,确保生产现场安全有序,各类物品按定置要求码放,保持现场安全通道和人员巡检路线的畅通,发生各类意外事故导致停产时,必须组织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恢复生产,每年汛期来临前,要组织一次防汛大检查,在检查交接班制度时,认真检查安全工作交接情况。能源管理部门要对安全用电、燃气平衡进行经常检查,确保不发生事故。
第十七条 设备管理部门在对设备进行检查时,应同时检查设备的安全装置;在对设备使用与维护规程进行检查时,要同时检查安全使用要求完善情况、岗位人员熟知情况以及落实情况。每年五月前后应组织工业建筑物安全大检查工作,检查必须有记录。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电气设备、线路、煤气设施、特种设备的状况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门要加强劳动纪律检查,杜绝离岗、睡岗、酒后上岗现象发生;对安全专业提出的考核、奖惩落实情况要进行抽查;对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复审及配置情况要及时进行检查,不能出现特种作业人员短缺的情况;在进行劳动组织检查时,要检查人员配备情况是否符合安全工作要求。
第十九条 卫生部门应经常组织对职业危害情况的检查,并加强对饮食安全管理的检查。
第二十条 保卫部门要定期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确保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日常工作中要对防火情况进行检查,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检修动火的,要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第二十一条 技术质量部门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要组织对其安全性进行确认,在进行新产品合同评审时,要对工艺进行安全性确认;在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时,要确保产品不影响后续工序的安全生产。
第二十二条 各级安全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所属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其中公司级、厂级按月、车间级按周、班组级按日进行检查。重点工程项目要按工程进度情况组织动态安全检查,确保整个工程安全顺行,重点工程结束后投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验收。
第二十三条 其它专业系统要按本专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节 专项安全检查
第二十四条 在高温雨季来临之前及期间,各主管专业系统要按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对厂房建筑、防触电、防雨、防汛、防雷电、防塌方、防暑等专业工作的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防风、防雨、防汛、防雷、防塌方、防触电各项措施的完善与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二)高处悬浮物清理情况,风载荷大而不牢固的设施加固情况;
(三)各变配电站、低压配电室防、排水措施,室外电气设备、电源闸箱防雨设施到位情况;
(四)高压变配电站、变配电所等重点部位的避雷装置完好情况;
(五)施工工地、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坝预防塌方、滑坡、垮坝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落实专人严密监视并采取了加固措施和设置危险警示标志;
(六)高压操作配备的绝缘用具是否完好、有效;
(七)移动式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的漏电保护器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进行了定期检查;
(八)检查相关人员触电抢救知识的掌握情况;
(九)压力容器在露天使用时是否有防暴晒措施;
(十)患有高温禁忌症者调离高温岗位情况;
(十一)防暑饮料、药品落实到位情况,防暑措施落实情况;
(十二)高压绝缘用具的检测及高压用电设备的预防性试验以及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测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使用单位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第二十五条 在冬季来临之前及期间,各主管专业系统要按职责分工分别组织防冻、防风、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等专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加强对季节性使用的取暖锅炉的检查。在锅炉使用前必须按标准逐项检查,符合条件方可使用;
(二)室外在用压力容器避免冻结措施落实情况;
(三)露天使用的起重机械的防风装置完好情况,是否制订防倾翻措施,并落实到班组岗位;
(四)检查处理各类管道“跑、冒、滴、漏”情况和工作面、道路、铁路、平台、走梯等处的结冰隐患,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情况;
(五)防寒用品的配备情况,特别是露天和野外作业人员的配备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状况;检修(施工)现场防滑设施的建立和措施的制定情况;高处冰锥清理情况;5级以上大风时有无高处作业和电气焊作业等;
(六)瓦棱铁和其它轻质板顶、板墙及高层建筑顶部牢固可靠情况,是否存在悬浮物;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6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完善执法机制,为促进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制定本制度。
一、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的主要内容
1、煤矿企业没有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证照,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新建、改建、扩建煤矿安全生产设施未经有关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审查批准而擅自投产应依法取缔或停产、停业整顿的。煤矿企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或较大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应停产、停业整顿或依法关闭的;
3、重大政治活动、社会活动、重大节假日期间的督查工作;
4、煤矿违法行为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管部门职能范围,需要组织联合执法的;
5、在煤矿安全执法中,对于单一部门无法解决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需联合执法的.;
6、针对突发性、紧急性煤矿安全事件需组织联合执法的;
7、县人民政府及煤炭安全监管部门对落实煤矿安全执法决定存在较大问题的。
二、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组织机构
1、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经贸局、县电力局、煤矿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参与,组成xx县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领导小组。
2、煤矿安全联合执法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监管一股。负责执法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具体承担联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的要求
1、各执法部门要认真按照归口管理和“相互配合、分工协作、职责明确、联手互动、重拳出击”的原则,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严肃查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联合执法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业务熟练并持有相关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联合执法。必要时邀请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和煤矿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参加。
3、联合执法人员要服从指挥、落实责任、各司其职,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4、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各成员单位要主动配合执法主体单位开展煤矿安全联合执法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和回避。
5、需要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时,执法部门应该在5日前向联合执法的牵头部门提出申请,并报联合执法方案,经牵头部门审核,在2日内书面回复。由牵头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应制订联合执法方案。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完毕后,联合执法牵头部门要将工作总结或执法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并抄送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xx县安监局煤监股
xx年3月1日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7
安全生产检查是发现隐患,实现“预防为主”的重要手段,必须有效地进行。养护项目总监办结合本路段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要求组织安全检查,包括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应采取下“整改通知书”办法限期改正。
第一条监理对施工单位每月组织1次安全生产检查,各标段应开展月、旬、日安全生产自检自纠活动。同时对检查过程要有文字记录。
第二条建立专职巡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专职安全员每天要巡查施工工地。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三条建立施工现场值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每个施工现场,必须要有专职安全员或者现场施工员带班并负责安全工作,发现违章、冒险作业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遇有紧急情况,有权决定停止作业并向工区领导报告。
第四条各监理组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各种安全记录,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制定安全处理措施,形成安全报告由总监办上报业主。确定需整改项目,签发整改通知单,并经受检部门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五条事故处理检查,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按“四不放过”要求找出事故原因,严肃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六条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严禁事项。安全教育要有教材。要让每一个管理人员、每一个民工对安全管理、对所从事的工种的安全规程做到应知应会。
第七条安全检查情况要认真记录,做好台帐,并综合评定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状况,作为安全惩罚的依据之一。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先进事迹,好人好事以及有效的安全管理新经验、新办法等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
第八条各标段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xx)的要求进行作业区的摆放,并应设有专职安全员、旗手等。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8
一、大生产检查分类:
1、安全人员日巡回检查。
2、职工岗位检查,班组日检查,工程队周检查,公司月检查,专业大检查,季度性检查。
二、安全检查内容:
1、公司月检、大检查,则安检部门、公司领导参加,以查管理、查现场、查各种措施落实情况等内容。
2、各类专业检查。
3、检查防火及消防措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情况。
4、检查机械、起重、电器等设备,防高空坠落等的安全完好程度和安全状况。
5、检查机动车车辆完好率。
6、检查各种机械及安全装置的完好状况,电气设备的完好状况,各工序的安全操作情况,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
7、生产班组查各使用机械及安全装置完好状况,移动电器使用保管情况,安全操作情况,消防器材情况等。
8、季节性检查,应根据季节特点进行防台、防汛、防冻、防暑等重点的安全检查。
三、事故隐患整改:
1、各部门应将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公司汇总,做到边检查边整改,难度较大的要订出整改计划,安排整改项目的逐步落实。
2、事故隐患整改要做到“三定,四不准”,整改率达100%。
四、考核
1、安全人员要加强巡回检查,考核要有记录,有统计,对查出的违章、违纪现象要按“经济责任制”严格考核。
2、对各职能部门在自己业务范围内不能对安全生产负责,对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能知不能按期解决的直接责任人按违纪违章处理,对生成事故者要追究其责任。
3、发挥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作用,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搞好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9
车间安全检查是发动和依靠职工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有效办法,是落实党的劳保政策,检查和揭露不安全因素的好形式,也是预防和杜绝工伤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一项得力措施,还可以达到交流经验,互相促进、互相学习的作用。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
(1)查有无进行三级教育。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二)安全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的方法有: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爆、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及专业检查等),还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
另外,教育班组成员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方式。
(三)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每一次生产事故,直接受害最大的都是第一线的生产人员,因此必须学会自我安全检查。特别是对于那些刚到新岗位的工人,要坚决制止“边干边学”的极端错误做法。自我安全检查可分为五类注意事项:
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
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
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手段,信号装置是否清晰等情况。
3、工具的安全性
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设备的安全性
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5、其他防护的安全性
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防冻、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0
一、企业负责人
1、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
3、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4、保证安全生产资金足额投入并有效使用情况;
5、保证生产经营场所的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6、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情况;
7、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及开展演练情况。
二、安全管理机构
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人员资质和教育培训
1、是否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2、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5、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四、应急管理
1、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2、是否制定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3、是否评审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签字、培训、发布、实施);
4、应急预案是否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5、是否按要求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并进行评估;
6、是否按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五、隐患排查
1、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责任制;
2、是否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台帐);
3、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4、如有重大隐患是否制定治理方案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5、是否存在隐患整改不合格或未经安监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现象。
六、安全管理
1、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3、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4、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5、两个以上生产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6、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7、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8、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七、监督检查
1、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2、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3、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
4、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
5、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
6、对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7、拒绝、阻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监督检查的;
8、拒绝、阻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聘请的专家进行现场检查的;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
八、配电安全
1、配电间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
2、配电间是否堆放杂物,是否铺设绝缘胶垫;
3、是否有专职电工,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4、有无定期检查、维护记录;
5、有无配电室管理标识牌;
6、绝缘工具是否齐全、有效(定期检定合格证明);
7、接线、装置是否完好(规范),电线有无私拉乱接,绝缘破损、线径过细、过热现象;
8、配置的灭火器材是否充足和有效。
九、消防安全
1、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好用;
2、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受否齐全、好用;
3、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条例、物资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物流中心各岗位操作规范,结合物流中心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安全检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检查组成员
组长:物流中心分管领导,其职责为对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全盘管理工作。
副组长:物流中心副主任,其职责为负责安全隐患检查的组织协调排查工作。
副组长:行政部主任,其职责为负责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整改,并进行复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有台账,有整改,有复查
成员:物流中心中层干部其职责为负责配合安全隐患的检查,对所管范围的安全隐患提供技术支持,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进行复查。
第三章检查形式及内容
第五条检查依据
国家安全法规、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各岗位操作规范等。
第六条检查形式
检查形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现场检查,一种是资料检查。
第七条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内容为作业人员安全保护措施、作业及作业环境是否符合标准,危险物品及物资是否按仓储规定储存,消防设施及器材是否符合标准,运输操作过程是否符合标准。
资料检查内容为现场装卸记录。
第四章检查时间
第八条安全检查时间
1、定期检查:现场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并在例会中通报检查及整改情况。
2、不定期检查:日常随机检查和抽查,并在例会中通报检查及整改情况。
3、落实集团公司安排的专项安全检查,并在例会中通报检查及整改情况。
第五章整改落实原则
第九条对各级领导检查出的问题严格按以下要求整改:
1、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
2、按照“四定”(定整改项目、定整改内容、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的要求整改。
3、对检查的各类安全生产问题要及时、认真、全面整改,重点是做好落实工作,严禁各类事故隐患重复发生。
4、复查工作,针对上次检查出的问题在下次检查时进行复查。
5、做好现场检查、整改、验收记录。
第六章奖惩
第十条对现场检查出现的一般和严重的安全问题,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处罚:
1、作业中未佩戴手套或安全帽、未穿着劳保鞋等劳动保护用品的作业人员,一经发现,处罚现金200元,并予以记录,交予财务部。
2、未正确佩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的作业人员,一经发现,处罚现金100元,并予以记录,交予财务部。
3、装卸运输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的,一经发现,处罚现金100元,并予以记录,交予财务部。
4、作业前应检查装卸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如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凡带故障作业的,一经发现,处罚现金100元,并予以记录,交予财务部。
5、电工独自一人进行维修、拆卸、安装等带电作业的,处罚现金100元,并予以记录,交予财务部。
6、在装卸作业时,有酒后作业行为的,处罚现金50元,并予以记录,交予财务处。
7、由于工作或私事发生争吵、打架,造成不良影响的,双方各处罚现金50-1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8、根据安全作业监督卡打分内容,以1分20元累计,处罚监督卡归属部门扣分累加款项,并交予财务部。
奖励:
1、积极向公司提供违章、违纪及破坏、偷窃货物的一经查实,公司视其情况予以奖励50-200元。
2、针对安全监督部门或岗位设立年度安全奖,安全生产日累计达365天的,每人奖励200元。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物流中心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2
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单位特点,仓库、锅炉房、危险品仓库、配电室等部位为公司重点部位。
二、重点部位要建立严格的岗位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应急预案,并明确张贴。
三、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内容应包括:位置平面图、设备名称、商标产品质量证书、使用说明书、在岗人员、安全负责人、安全设施、规章制度、操作程序、运行记录、检查维保记录、事故记录、安全预案等。
四、建立门禁制度,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要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五、重点部位必须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采取必要的技防、物防等安全防护措施。为本岗位工作人员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和用品。无人值守的部位,要安装事故报警装置。
六、严禁在要害部位堆放易燃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专用仓库除外),严禁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禁止搭床休息。
七、在关键部位工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部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者不得上岗。要保持人员相对稳定。患有严重疾病或有严重问题的人员应及时转移。
八、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安全制度和安全运行过程,禁止在岗位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登记和工作记录。
九、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和设备设施使用的有关规定,对重点要害部位的设备定期检查、保养,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检查保养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设置安全标志,杜绝各种安全隐患。每年按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审验,审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3
一、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监督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2.监督检查客运站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4.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情况。
5.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目标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进行认真落实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
1.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2.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3.监督检查建立行业自律,完善“黑名单”制度,禁止少数素质低下、信用不良的从业人员再次进入本行业经营的情况。
4.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监督检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
2、监督检查营运车辆“一车一档”制度的落实。
3、监督检查车辆二级维护、技术评定、交警年审、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四)监督检查生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监督做好经营者、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为的记录情况;对被公安交警、运政部门查实的超员、超速50%以上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员,进行调离岗位或解聘处理的情况。
(六)监督检查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七)监督检查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事故教育的情况。
(八)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情况。
(九)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十)监督检查企业安定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4
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岗位巡回检查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属危险的区域为储罐区、灌装车间,包装员工应对这些区域每2小时巡回检查一次,具体要求:
1、巡回检查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进行(路线见下图)。
2、巡回检查时间按《生产岗位原始记录报表》上的规定时间前15分至正点,不在此时间内检查,作为违反制度论处;如遇生产不正常,应增加巡回检查次数。
3、检查内容:检查各储槽的压力、温度、液位,检查各泵出口的压力,听泵的运转声音,摸泵外壳的温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自己无法处理应立即报告部门经理。
4、检查完以后,必须按《生产岗位原始记录管理规定》认真填写。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5
1、每天上午、中午、下午,在校期间,管理好学校大门的安全,确保学生不发生伤害事故。
2、未经班主任书面通知,在课余时间要求离校的学生不得离校,防止学生逃课外出在学校造成安全事故。
3、校外人员进出校门必须进行登记,并问明详细情况,未经登记或情况不明,决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校内,确保校园安全。
4、经常检查巡视学校财产,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总务处,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5、晚自习放学后,要检查巡视各室门窗是否关牢,应关电源是否切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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