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精华[15篇]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
为了合理利用车辆,降低成本,提升效率,保障车辆的安全稳定运行,特此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豫NXW916、豫NC8138、豫N?SH108三辆车。
二、车辆使用管理
1、采用定人定车制度,每辆车由指定驾驶员负责。
2、车辆管理员负责调度及管理车辆,审批、协调各部门用车,确保公务车辆的高效使用。
3、所有车辆钥匙由车辆管理员集中保管。
4、员工因公用车需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经过所在部门主管签字认可。
5、车辆管理员对审批过的用车需求,填入《公务派车单》,签字确认;如果管理员不在,由综合管理中心其他成员代签。
6、驾驶员在出车时应在《公务派车单》上签字确认,如有突发情况未能提前签字的,事后可补签;无正当理由拒签者,每次罚款5元。
7、驾驶员出门时将《公务派车单》提交给门卫签字,若门卫忘记签字,车辆管理员有权对门卫进行批评。
8、在调度车辆时,类似的方向和时间的用车需求尽可能共享一辆车,以降低派车次数和成本。
9、驾驶员接受任务后,应检查车辆的基本安全性。如果发现问题,应立刻申请替换车辆。否则,因此导致的车辆损坏修理费或交通事故损失,由该驾驶员负担。
10、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可能临时调整司机和使用的车辆,各车辆使用者和司机应遵循调配,服从公司指令,否则每人罚款20元。
11、驾驶员完成任务后应及时回公司。如因交通堵塞或突发事件未能按时返回,应及时通知车辆管理员并获得许可。否则,延误其他公务,视严重程度,每人罚款5—10元。
12、驾驶员回到公司后,需将填写完整的《公务派车单》放入指定邮箱,邮箱上锁,钥匙由车辆管理员保管。
13、车辆管理员每周一打开邮箱取出上周的派车单,登记车辆使用信息。若每缺少一张派车单,对应车辆的驾驶员被罚款5元。如果无法确定驾驶员,罚款由小车班负责人承担。
14、所有驾驶员在下班前必须把公司车辆停在公司停车场,把车辆钥匙交给管理人员。如果特殊情况不能当日或者下班前归还的,需要提前通知车辆管理员并得到许可。否则,每人罚款30元。
15、非工作时间开车进出公司的,需要在门卫处填写《非工作时间用车登记表》,并由门卫签字确认。否则,每人罚款10元并受到公开批评。
16、公司专职驾驶员因公用车的,按照专职驾驶员用车制度进行管理。
17、驾驶员驾驶非指定车辆的,需记录相关数据,方便计算油耗。否则,因缺乏数据无法确定责任人,车辆管理员有权对相关驾驶员进行批评。
18、车辆管理员需对出行车辆进行登记,制作《公务用车记录表》,以便汇总分析各类数据。
三、车辆使用费用管理
19、每次出车产生的费用,驾驶员需要将相关凭据交给车辆管理员。
20、车辆管理员需要仔细审核和妥善保管驾驶员的行车记录,经综合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后及时向财务部报销。
21、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费用,由驾驶员全额承担。
22、车辆管理员应每周对比车辆的实际行驶里程和《公务用车派车单》中的总里程,误差控制在5%以内。否则,需要查明原因并进行修正。
四、车辆用油管理
23、车辆管理员负责监督和控制公务车辆的燃油使用,财务部提供支持性的监控管理。
24、所有公司车辆都使用同一类型的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5、所有公司车辆禁止使用现金加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现金加油,必须经过车辆管理员批准,并报备综合管理中心。
26、车辆加油卡办理后,车辆管理员应按车牌号和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一旦备案,禁止更改。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例如油卡损坏)无法正常使用,需要尽快告知车辆管理员进行修复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7、禁止车辆间交换油卡,禁止使用其他车辆的油卡加油。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过车辆管理员的同意,并详细记录相关加油数据。否则,若加油事实混乱或无法识别,对加油人罚款5元/次。
28、车辆管理员应根据车辆的.需求办理备用油卡,在主油卡余额不足时使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要做好使用记录,方便月底的数据统计。
29、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需要保留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需连续完整。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否则,如果加油数据无法核实,车辆管理员有权对驾驶员进行批评。
30、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记录本月车辆加油的实际数据,包括:
a、月初余额:油卡在本月使用前的金额。
b、本月充值:油卡本月充值的金额。
c、月末余额:油卡本月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额。
d、本月用油=月初余额+本月充值—月末余额+备用卡加油金额+现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数: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l、中止公里数: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j、中止公里时油箱所剩油量:本次记录数据时油箱的油量金额化。
31、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需要收集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标明加油车辆的车牌号,交给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需要对每张备用卡填写《备用卡加油统计表》,连同《车辆用油统计表》一同报送给综合管理中心经理审核。
32、特别注意,《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需详细记录日期和备用卡号。
33、车辆管理员应随时关注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当油卡余额低于300元时,应及时向综合管理中心经理申请油卡充值。
34、车辆油卡充值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小车班负责人从财务借用现金加油,也可以自己垫付,然后凭相关发票到财务报销。
35、车辆管理员每个月需要分析一次车辆的百公里油耗,按照百公里耗油标准以及实际里程换算出每个车辆的耗油量。
36、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费用参照《车辆维修管理规定》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处理。
五、车辆事故的处理
37、司机所驾驶的车辆发生事故后,司机和乘车人员应立即通知综合管理中心,并协助保护好现场。
38、综合管理中心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派人赶到事故现场,协助现场人员做好伤员救助、事故现场保护等工作。
39、在交警和保险公司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后,综合管理中心应派人协助司机做好各项理赔事宜。
40、车辆管理员应在事故发生后编制《车辆事故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车辆事故的发生、处理情况以及对司机的处罚情况,呈交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2
为了规范集团车辆的使用,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用车部门,由运输部监督执行。
第一条 车辆由运输部统一管理、调度。
第二条 各部门公务行政用车,提前一天由用车申请人填写《用车计划通知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运输部。
第三条 车辆使用遵循“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作业和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
第四条 城区办事原则上多人同车办理,严禁公车私用。
第五条 临时用车,用车部门经理,报集团主管运输部上级领导批准签字后,将用车申请单交运输部安排车辆。
第六条 用车单位应积极配合运输部顺利出车。
第七条 外单位或个人用车,由使用人呈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运输部安排车辆。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3
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管理,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出车,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麻痹车,确保行车安全。
二、提高警惕,注意锁好车门和库门。防止车辆被毁、被盗。外出时,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三、下班后,无任务车辆一律按次序排列停放,未经许可车辆不得在施工现场随意运行。
四、早晚有接送领导及其它任务的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由相关领导安排其去向。
五、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交给非本车驾驶人员驾驶。
六、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向车队负责人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现场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事故。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4
一、客运公营驾驶员将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聘。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年满25周岁以上,51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持B1照以上,有营运驾驶从业资格证书,有内部准驾证,在我司从事驾驶工作三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的合法驾驶员。
二、双眼裸视达1。2以上,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和传染疾病。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前科,无拖欠公款、承包款行为,经审查合格者。
四、所聘驾驶员按组织人事部规定的人数,经安全处会同交警部门进行桩考、路车考试合格,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签订聘用合同经培训后方可上岗,所有聘用驾驶员的`编仍放在原单位。
五、聘用驾驶员须交信誉质量保证金3万元(不计息)。
六、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同意并严格执行市公司《客运公营驾驶员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管理,提高用车效率,降低用车成本,减少管理脱节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务用机动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三条公司公务车辆的管理、调度、养护、年检等事务由管理中心负责。管理中心的行政事务专员担任车辆管理员。
第四条公司公务车辆由专职司机定期对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车辆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六条公司公务车辆的所有权证书、年检、保险等有关资料由管理中心保管。
第三章车辆调度
第七条公司对外接待活动、各部门天津市区的公务活动、天津市区以外的长途公务出行及紧急处理突发事件,由管理中心调派公务车。
第八条部门有紧要公务申请使用公务车时,需由各中心负责人提前填妥《用车申请单》,标明用车事由、时间、目的地、乘坐人员等,报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总监审核确属派车范围的,给以合理调度,保障用车。各中心负责人外的员工无权申请用车。非紧要公务不能申请用车。
第九条超过第七条范围的用车申请,须经总经理批准后,管理中心方可派车。
第十条各部门派车洽谈业务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车辆仅供执行公务,不得搭载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人员或物品;
(二)车辆应严格按预批路线行驶,不得绕行办理其他事务;
(三)为确保行车安全,严禁无证驾驶。驾驶员亦不得违章驾驶车辆。如出现无证
驾驶、酒后驾驶、闯红灯、违法停车等一切违章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及费用均由驾驶员自行承担。交通事故除保险理赔外的一切费用均由驾驶员承担,公司不予负责。
(四)驾驶员用车结束后,应马上将公车钥匙交至管理中心车辆管理员处,并认真填写完《用车申请表》,将用车时间和行车里数填写清楚。
第四章油料管理
第十一条为加强油料控制,公司的公务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制度,由专职司机在定点加油站以加油卡加油。
第十二条驾驶员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里程或绕道时,要及时报告管理中心,有同乘人时需经同乘人签字证明,否则,油料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第十三条长途出差需在定点加油站以外站点加油的,需由同乘人签字证明。
第五章维修管理
第十四条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自行检修。故障情况应立即报告管理中心车辆管理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管理中心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如管理中心不能鉴定的,需要到有关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核实。
第十五条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下的,须报管理中心总监批准后再安排专职司机进行修理。维修费用超过500元的,管理中心总监核准后,须再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安排专职司机进行维修。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外维修,否则费用自付。
第十六条车辆维修要本着注重质量、价格适中、选择修理单位的原则进行。维修方必须对经修理的车辆必须保证质量。
第十七条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中心,维修费超过500元的,再由管理中心及时报总经理审批。报销时须有同乘人签字证明。
第十八条车辆修理期间,专职司机应随车进行监督修理,严格把好质量关、时间关,凡涉及需要更换材料的,大件、废旧材料必须全部回收。
第六章驾驶员管理
第十九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提高警惕和安全意识,严禁酒后驾车。
第二十条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以及自身证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有效;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驾驶员负责,并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二十一条专职司机负责适时清洗公司公务用车,保持车辆的整洁(包括车内、车外、底盘、引擎、玻璃的清洁)。
第二十二条出车前,驾驶员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申请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及时报告管理中心车辆管理员进行加油。
第二十三条车辆管理员负责每次将《用车申请表》进行审核并核对实际里程。《用车申请表》所载里程数应与车辆实际行驶里程表相符,不符数额应由驾驶员自行负担差数里程的油料费。
第二十四条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
第二十五条驾驶员出车执行公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车辆管理员并说明原因。如不及时通知,出现任何后果自负。
第二十六条驾驶员手机必须保持开通。
第二十七条驾驶员不得将自己驾驶的公车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如有违反,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驾驶员承担。
第七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二十八条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或同乘人须迅速通知车辆管理员或管理中心总监,并在回到公司时立刻填写车辆交通事故报告呈报管理中心总监。
第二十九条管理中心总监接获通知后,必要时应立即派专职司机赶往事故地点勘查
处理。
第三十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驾驶员有肇事责任,由管理中心报请总经理审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对应负主要责任的肇事驾驶员的处分:
(一)如肇事赔偿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出部分由当事驾驶员负担;并按其肇事性质与理赔金额予以经济处罚。
(二)肇事后经法院判决缓刑者,公司予以辞退;经判决服刑者,自判决之日起予以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三)肇事后畏罪逃逸者,即予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并请司法机关缉办。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6
为增强渣土治理,整顿渣土运输次序,严厉打击非法渣土运输行为,特提出以下关于渣土运输管理的意见:
一、提升渣土运输企业管理,严格市场准入
1. 严禁个人或未经批准的企业参与渣土运输。运输渣土的企业需拥有至少20辆产权属于自己的运输车辆。禁止挂靠行为,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渣土运输资质。
2. 凡是渣土运输车辆引发交通事故致死,导致恶劣社会影响的,应立即清退出南京市场:
- 城管部门拒绝审批该企业的所有渣土运输和处理请求,禁止其在南京市内进行任何形式的渣土运输和处理活动;
- 将该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列入“黑名单”,不再允许其进入市场,法定代表人不得参与渣土运输相关活动;
- 公安机关依法追诉责任人刑事责任,将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在南京市从事渣土运输及其他运输业务;
- 公安交管部门取消该企业所有车辆的苏AX专段号牌。
3. 对渣土运输企业及其员工实施信用评估,纳入渣土处置招标条件。城管部门主导,交管、环保、住建等部门每月对企业进行评审,未通过信用评估的,不得参与渣土处置招标。
4. 规范招投标流程,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物价部门应每年公布渣土运输指导价。住建、城管部门应促使建设单位选择信用等级高的渣土运输企业承担渣土运输任务。
二、严格运输过程管理,严查违规行为
1. 渣土运输必须全程封闭运输。城管部门会与交管、质监、交通等部门共同确定全封闭改造的验收标准。运输企业应选择符合国家要求、具有封闭化改造能力的厂家进行全封闭改造,确保设备满足防止遗撒、扬尘的需求,并通过公安车辆管理机构的检验。
2. 渣土运输采用集中运输方式,运输公司应配置安全员和引导车,引导车应设有明显的标识。渣土运输时,渣土运输车辆必须由引导车和安全员引导,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禁止单独运行。
3. 对违反渣土运输相关规定,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不按时运输、随意倾倒渣土、沿途洒落污染物等行为,导致恶劣社会影响的:
- 城管部门禁止该企业在南京市内进行为期六个月的所有渣土运输和处理活动;
- 在此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对该公司所属渣土运输车辆不予发放《安全证》和《通行证》;
- 驾驶员如有上述违反市容管理法规以及闯红灯、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公安交管部门禁止其在南京市从事渣土运输长达半年,对该车辆暂停发放《安全证》、《通行证》;若再犯,禁止其一年内在南京市从事渣土运输;第三次犯,将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在南京市从事渣土运输。
4. 渣土运输车辆、工程车、沙石车、混凝土搅拌车等大型车辆不得在隧道、主要高架道路上行驶。如违反此项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将收回该车《安全证》、《通行证》等证件,对驾驶员罚款并扣除3分。
5. 城管、交管、住建、环保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渣土处理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个人罚款5千以下,对单位罚款20万以下;交管部门应对违反交通法规的渣土运输驾驶员依法进行处罚和扣分;住建、环保应依据各自的管理职能对违规单位进行上限罚款。
三、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驾驶员的责任意识
1. 城管、交管、住建、环保等部门应定期对渣土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驾驶员进行操作规范和安全运输的.培训、教育和考核。渣土运输企业也应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训练。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与渣土运输活动。
2. 渣土运输企业应不断改进和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奖励惩罚机制,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确保渣土运输规范、安全,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3. 发挥渣土清理协会的作用,建立健全渣土运输行业的自律机制,制定渣土运输行业规范,教育和督促会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四、强化联动管理,构建协同管理的有效机制
1. 市政府副秘书长领导各部门、各区县,实行渣土运输联动管理,城管部门作为渣土管理的主导部门。成立由城管、住建、环保、公安等多个部门组成的渣土联合整治管理办公室,负责研究渣土运输动态状况,指导协调全市渣土运输管理执法工作,监督考核各区渣土运输整改情况,指挥全市渣土运输重大整治行动。
2. 各区由主管副区长成立相应的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区域渣土运输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区域内的工地遵守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并做好本区域内装饰装修垃圾的收容和清除。
3. 各部门应尽职合作:城管部门依法做好渣土处理作业的管理;交管部门强化渣土运输车辆及从业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交通安全管理;住建委加强建设和施工单位的管理,强化施工现场内部监控,确保渣土车规范装载、车辆清洗、防尘降尘等措施得以实施;环保、水利、交通、地铁等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做好监管工作,敦促相关建设单位守法经营,规范渣土处置行为。
4. 建立南京市渣土执法队伍,整合公安交管部门夜查中队和现有的城管渣土联合执法队伍,形成由交警、城管、治巡警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由市公安交管部门统一领导管理、统一规划勤务、统一指挥行动,重点打击渣土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开展长期的渣土运输违规行为整治。
5. 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渣土运输和处置的监管职责的,由同级监察机关或上级行政部门对单位作出限时改正,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6. 各个工程建设项目、土地所有权单位应加强自有的场地、工地的监管,坚决贯彻“四有两不”(有工地围挡、有硬化路面、有冲洗设施、有前门清洁措施、渣土运输车辆装载不超过高度、轮胎车身不携带泥土)的规定;因管理不当造成渣土乱扔问题的,建设单位、所有权单位应承担责任。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7
1、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2、开车前,驾驶员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3、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4、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严禁驾驶员行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酒后开车;
2)严禁超速行速;
3)严禁超载行驶;
4)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碰车时,不得超车;
5)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6)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7)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的行为;
6、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7、在施工现场驾驶车辆时,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8、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9、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弯;
10、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11、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锁闭车门窗,司机返回停车场取车,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意外损伤。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8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小车及中巴车辆。
二、车辆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的车辆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调度;公司劳务输出项目车辆由输出项目的管理处统一管理,具体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司机(或自驾者)携带外,其余均由专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车辆移交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移交。
第五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者,应将经部门核准的《公务外出单》交专人签字,专人依公务的重要性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专人不予派车。接送公司领导及员工上下班、定时接送业主或看楼客人,不填外出单。其它符合规定的用车需求(如:接送公司客人、公司或业主举办各种活动等),由专人填写外出单。
第六条每辆车内均设置《出车日志》,供司机每次出车时填写(用车人配合签字)。司机必须认真填写表中各项内容,每周呈专人核对,如专人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提出批评。行政人事部也将不定时予以抽查,对不听劝诫屡教不改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七条行政人事部负责核准一切车辆费用的缴纳(包括:停车费、过路费、油费、维修保养费及违规费等)。
三、车辆使用
第八条车辆应由专职司机驾驶(经公司许可自驾者,应善尽驾驶人责任)。出车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驾车人应对可能出现的后果负责。
第九条车辆行车途中应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人承担。
第十条司机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交给他人驾驶或学车,违者受罚。
第十一条出车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然后要求执勤保安签字确认。特殊情况(如返回时已逾晚上十二点,或早上6:00以前须外出公务)经专人特许可以停放在司机居住的公司物业小区。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通规则、损毁、失窃,将追究司机的责任。
第十二条没有正常的调车手续,任何时候不准擅自将自己保管的车辆借予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更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私自动车。
四、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三条司机负责每周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四条车辆的维修、保养应由特约修护厂维修,填写《车辆请修表》报行政人事部审批,否则修护费用一律不予报销。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公司安排司机人员每月将车辆开至修护厂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维护、清洗、打蜡等保养工作。
第十五条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与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第十六条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视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人负担。
五、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七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公司将追究责任司机的责任。驾驶人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第十八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专人联络,专人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十九条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公司各负担一半。
六、费用报销
第二十条公务用车停车费、过路费、油料及维修费凭票证经审核后实报实销。
七、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篇第一条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使用,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有效、有序运行。为加强驾驶员管理,规范其行为,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车辆的管理:
1、公司所属各种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指派驾驶员出车。驾驶人员私自出车造成交通、车辆机械等事故,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离岗。
2、公司所属车辆均由办公室负责对其的安全检查和保养保修,并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3、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办公司负责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车辆的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4、公司各部门所用车辆应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办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情调整修理。
5、未经公司同意,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违犯者,如发现一次即扣除当天薪金,发现三次者自动离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负全部责任。
6、车辆需要购置附件及物品,均由办公室负责购买,确需驾驶员购置的应报公司待批复后,再行购置,否则公司不予报销。
7、各类车辆驾驶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坚持安全第一,文明驾驶,优质服务,增强工作责任感。
8、车辆行驶当中,如遇突发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就近安排维修(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交公司验证)。
9、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均由办公室统一办理。驾驶员要主动配合办公室办理车辆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工作。车辆年审以行驶证期限为准,不得延误,如因延迟年审发生的滞纳金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10、公司一般员工办事,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安排车辆。特殊情况,办事人员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报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签批后,办公室方可派车。
11、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车辆实行择优送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查,修制维护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第四条车辆的使用
1、车辆的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先涉足特殊用车,后其它事务的原则安排。
2、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说明车辆使用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3、外单位借车,必须经公司领导人批准后,办公室方可安排,并做好用车(派车)记录。
4、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驾驶员负责在出车前搞好车辆安全检查及车辆的卫生。
5、车辆收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场所,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6、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执行。
7、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合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公里耗油标准核算油料,并做好每月核对无误。
8、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五条车辆的保养
1、日常保养、检查、维护,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响动,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立即补充或更换。
2、驾驶员应每周进行一次保养,每月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3、对车辆表面附着物要及时清洗,清理发动机罩,车门边缘和所有盖板上的所有接逢处时应用海绵仔细擦洗,并冲洗干。
4、车辆车窗应及时清除橡胶痕迹,油类等,风窗刮水片应定期清洗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调换。
5、定期保养合金轮壳,长期保持合金轮壳的漂亮外观,光亮整洁。定期检查汽车底盘,及时修补及重涂保护层,以保护车辆免受腐蚀及损伤,定期更换机油,定期清洗空气滤清器滤芯。
6、保持车内无浮尘,无异味,脚印和杂物、头垫、椅垫及脚垫平整清洁,车内应保持空气清新,行李厢整洁,工具摆放有序。
7、车辆每行驶到规定公里数时,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
第六条车辆的费用管理
1、车辆的油费实行"总量控制"包于使用的办法。办公室根据用车业务量的多少,提出具体的用油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公司非专人用的车辆,因公所发生的一切过路,过桥,停车,补胎等费用,公司据实报销,因私出车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的修理保养费用由办公室统一汇总,经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因私修理费用自理。
4、当月行车产生的费用,须在次月五日前整清(节假日推延)如过期,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5、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年检,及养修费用由公司汇总后统一支付。
6、车辆行驶当中,所有的违章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7、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8、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9、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10、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负责结算维修费用。
第七条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负担损失,并予以罚款200元每次或免职处分。
2、违章停车、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3、各种车辆如在行车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时,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指示,及时向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积极配合处理好现场。如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4、在执行公务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外,再视实际情况处理。
5、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视责任具体处理。
6、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谨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第八条奖惩办法
1、对模范执行车辆规章制度,工作成绩显着地驾驶员给予奖励。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2、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①凡发生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调离岗位直待开除公司。
②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③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④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50元,造成损坏,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其责任。
⑤未带齐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得,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⑥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⑦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
⑧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9
一、用车管理
(一)经理级以上(含经理级)员工海口市内办事可以直接向办公室申请派车,申请市区以外用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并提前一个工作日递交用车申请,市区内用车提前半个工作日递交申请。经理级以下人员外出自行搭乘公交车,紧急情况可以经总经理特批后用车。
(二)办公室派车视目前车辆情况,并依据申请人事务重要性,紧急性等安排出车。如提交申请时,遇无日常办公车辆或司机,则申请人自行搭车。
(三)司机出车后应及时填写《用车登记表》(谁使用谁登记签字,司机不得代签),海口市内办理公务应请示办公室负责人。长途出车在出车前、到达目的地及返回时通报办公室,以便了解与掌握车辆运行情况;
二、油卡管理
(一)车辆燃油实行限额管理,实行油卡加油。若因特殊情况需要现金加油,需请示总经办负责人,说明原因和用油费用,索取正规发票报销。机动油卡加油只能用在公司规定车辆上,不得私自加在公司之外的车辆,一经发现即解除劳动合同。
(二)专用车辆的油卡由车辆使用人自行保管,财务部统一对油卡充值;公用车辆的油卡由办公室保管,司机加油时连同车钥匙一并领取,公用车辆加油要登记数量和里程。
三、车辆证件检查
车辆证件不准转借、涂改、伪造;出车前检查车辆证件是否齐全有效(随车证件一般包括:行驶证正副本、车辆购置附加税、废气合格证、保险卡、燃油附加费等),如发现遗失、过期或需变更,司机应及时反映并办理有关手续。如因没有及时进行年审或者投保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分管该车辆司机承担。
四、司机必须凭办公室负责人签发的派车单出车,否则按私事用车处理。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期间应按指定地点停放,关好车门窗,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车辆私自驾离指定地点。车辆钥匙在下班前上交到办公室,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司机按公司统一调度进行驾驶,不得私自出车,若公司没有派车而私自出车者,依据公司惩处制度执行,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司机出车回公司,必须将车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将公司车辆私自转借给他人使用。
六、因司机违章而造成的罚款均由当值司机个人承担并交纳,如没有及时交纳所产生的滞纳金由本人承担。
七、司机驾驶证超期未按规定审验的,不准驾驶公司车辆;发生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准驾驶公司车辆。
八、司机严禁酒后驾驶车辆;
九、司机要按规定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辆(设备)技术状况良好,车容整洁;公司领导或客人下车后,司机不得呆在车内抽烟或开空调;每周可到洗车场洗车一次,平时的车内卫生由驾驶员自行处理。
十、车辆实行专人专车管理的原则,若因工作需要,驾驶人需要交换车辆,必须做好相关交接手续并填写《车辆交接表》,凡车辆损坏责任不清者,由经手司机共同承担责任。
十一、司机通讯工具要求24小时开机,服从公司调度,如发现关机、不接听、转移或不在服务区内等状态,视情况严重性,依据公司制度执行。
十二、司机应严守公司机密,不得随意参与车上宾客的谈话,不得泄露车上领导或客户谈论的内容,不得查阅保存在车内的文字资料、电脑资料,不得打开保存在车上的'皮包、包裹等物品。
十三、驾驶员需在入职时指定一名有正当职业的非直系亲属作为担保人。担保人义务对驾驶员在本公司期间的行为负责。
十四、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公示上月用车情况,包括各部门使用车量以及月油耗情况,以及专用车辆的使用情况。同时将当月出车情况汇总成电子文档。
十五、驾驶员在没有出车任务时,不得串岗、脱岗,应在办公场所主动协助其他员工工作,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
十六、司机外出办理保险,或取车送车等非出车任务的,需自行搭乘公交车。
十七、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公司然后拔打报险公司电话,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做善后处理工作;如因司机驾驶操作不当导致交通事故,所产生的维修费用(保险公司不予承担的费用)由司机承担。
十八、司机(专用车辆使用人)要保证所负责车辆的正常运行,如有问题需及时上报进行维修,如因公司领导、客人用车时有问题(没有油或者车辆不卫生、车辆有异常情况等等)或影响公司运输任务而维修或临时产生的费用由司机承担。
十九、车辆维修和保养原则
公司所有车辆均须在指定维修厂家进行维修保养,维修前应填写车辆维修保养审批表,不得私自在非定点厂家维修。车辆的维修保养分为大修、中修和日常维修项目,维修金额在500至20xx元之间的为中修,在2,000元(含)以上标准为大修,车辆中修、大修均需咨询二家以上报价,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维修。车辆检测维修时需两名人员到现场,与修理厂办理好交接(车内物品、油量、公里数等等)并双方签字,车辆维修时车内物品必须全部拿回公司不得留在车内,如因司机没有及时拿回而丢失,责任由司机来承担。司机不得因修车或其他名义,故意提高维修费用或者与修理厂一同赚取公司费用,一经查实,马上予以除名,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0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小区巴士归口管理责任部门为所在管理处,工具车由综合部归口管理,并由综合部统一调度。
第三条公司车辆主要用于:
一、外出采购物品或装运花木;
二、员工外出办公事用车;
三、公司来客接送用车;
四、员工因私用车:如结婚、重病、孕(产)妇去医院等用车;
五、其它特殊情况用车。
第四条使用车辆的申请审批程序:
一、各部门因事需使用车辆时,必须填写《小车使用申请单》,写明用车事由、办事地点、出发时间和返回时间,必要时写明车号;
二、租赁车辆须事先提出租赁申请,经综合部审核并由总经理同意后,写明车主及车牌号(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并据《小车使用申请单》结算运费;
三、员工因私用车,申请人填好申请审批单后,须经部门负责人、综合部审核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有车;
四、除规定驾驶员外,其它员工一律不得私自驾驶公司车辆;
六、星期天、节假日、中夜班等非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安排用车,确有特殊情况,则由申请部门填写好申请审批单后报总经理审批;突发事件应急用车,事前可以无申请审批单,但事后必须补上;
第五条调度员须根据审批有效的申请审批单调度车辆。出车单开出后,申请人应及时交给司机,以便司机做好出车准备;
第六条车辆(包括班车、巴士)用后必须停放在公司规定的`地点,夜间严禁在公司外擅自停放。
第七条车辆在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车辆维修前驾驶员须填写送修单,由所在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综合部审批后方可进行修理。
第八条为尊重员工,确保安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车辆在上班前15分钟、下班后15分钟内一律避让员工先行,严禁进出大门。
二、员工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一律推行进出大门。
第九条驾驶员、调度员及员工未遵照规定执行的,视情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第十条本规定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1
(一)日常保养
每天工作结束后,司机必须将自己驾驶的车辆停放在指定停放点。并进行日常保养,详细记录。日常保养结束后,由汽修人员负责检查,验收。保养不到位者重新保养直到合格为止。
常规保养的内容包括:打黄油、吹散热器及空滤器、车内外卫生、清除车身杂草、污物等。吹散热器和空滤器时要里外反复吹,直到吹通为止,空滤器两周更换一次新的。TMR车搅拌箱传动轴和装载机大小臂与转斗销子每天打黄油一次。所有车辆传动、转向系统及后桥每周打黄油一次。保养结束后必须将周围垃圾清理干净。及时更换TMR车切割刀片(更换是采用间隔法则)。
(二)定期保养
1、所有车辆每月必须更换机油及机油滤清器,并作记录。
2、每周所有车辆必须全车清洗一次,必要时做到即时清洗。
3、TMR称重系统每两星期必须矫正一次。冬季来临之前必须提前更换防冻液和冬季柴油。必要时对车辆采取防冻措施。
(三)车辆维修
1、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要及时与汽修人员联系,出现故障的.车辆不得擅自使用,直到汽修人员排除故障后才可以继续使用。
2、设备修理人员必须及时快速的检修故障车辆。
(四)车辆配件储备及车辆管理记录表
1、车辆及设备常用配件及易耗品要仓库有贮备,便于定期保养维护使用;易损件产库有备货便于常规问题及时修复保证生产。
2、管理记录表均由牧场自行制定,车辆管理记录表中必须能够体现车辆管理、使用、维护等项目的记录。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2
一、车辆任务
接送公司业务客户。
经理级以上人员外出公干。
经批准的一般职员办理重要或紧急公务用车。
二、因公用车
1、如需使用公司汽车需向管理部申请,申请人应详细填写《用车工作申请单》。
2、除紧急公务外,当日的《用车工作申请单》应于上班后半小时内送至管理部,以便能在适合各申请人之使用情况下尽量合理安排,以充分保证各部门的用车。
3、财务部用车运送现金优先。
4、车辆使用人应按申请用车时间准时出发。任何出发前等候二十分钟以上的用车或需要在目的地长时间等候的用车均应及时向管理部通报,以尽量避免影响其它工作。
5、每次出车,用车人凭《用车工作申请单》乘车,司机按《用车工作申请单》的内容出车,任务完成后司机应及时将《用车工作申请单》交给管理部,并准备下次出车。
6、为了确保安全、合理调配车辆,长途出乘必须经部门经理和行政部经理批准,并提前一天申请。如无特殊理由当天的长途将不予批准。
三、紧急用车使用程序
1、紧急用车系指发生下列情况时的用车:
2、需紧急救治的公司受伤、发病人员;
3、紧急工作任务;
4、重要客户临时需要
5、紧急用车可以不经申请,但须及时通知管理部,且事后补办《用车工作申请单》
6、若公司车辆已全部外出,则用车人可按公司有关规定搭乘出租车辆,但原则上以四公里以内乘公共汽车为准。
四、其他用车
1、公司的客户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借用公司车辆,但须经公司总经理室批准,并填写《用车工作申请单》。
2、未经公司总经理室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任何人私用。
五、管理权限
1、管理部负责车辆及司机的'管理
2、非经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决定或指定,本公司其他员工不论是否持有有效驾驶执照,均严禁驾驶公司车辆
六、安全规定
1、员工加班需用车辆请尽早提前通知管理部。
2、为保证行车安全和次日的工作,司机加班一般不得超过24:00,各位员工应从严掌握,因特殊情况申请24:00以后加班的,须经部门经理和管理部批准。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3
一、申请车辆
各部门按需发起用车申请,主任审批后送综合部及副总签字,随后交给车辆管理员安排派车。
若需提前一天通知车辆管理员八点前的用车需求,以便合理调配车辆。
基本配置:市场部每天3-4辆车,网络部和综合部共用1辆车。
管理员按照上月驾驶员行车里程由少至多的顺序进行派车。
管理员每日上午9:00和下午2:30在“XX公司宣传群”公布派车信息。
二、车辆使用
员工使用车辆下访或进行勘查、验收等任务,上午不迟于8:30出门(晨会可推迟半小时),下午不迟于2:30出门。
员工需提前在“往返市公司公务车交流群”告知用车去向,以便整理携带文件资料。
员工出行时,在“XX公司宣传群”内标明行程:“XX部门XX员工,乘坐XXX司机车辆前往XXX地。”
员工用车结束后回到公司,在“XX公司宣传群”内表明已结束行程:“XX部门XX员工,乘坐XXX司机车辆,已结束使用,其他同事如有需要请申请用车。”
三、考核
员工申请车辆后处理私事,每发现一次扣减当月绩效5分。
员工申请车辆后未能及时在群内更新行驶状态,每次扣0.2分。
本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严格,各位员工务必遵守!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车公营的管理,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使车辆运行有章可循,维护企业信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公司所属公营车队及相关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调度纪律
第三条各公营车队应配备专(兼)职公营车辆调度员。应班驾驶员应提前30分钟凭安检合格证、驾驶员上岗证,经调度核实后发放牌证。
第四条车辆在始发站不能正常应班的,驾驶员须及时报告,经车队确认同意后,另行安排车辆顶班。
第五条节假日、客流高峰加班及上级指定的特定运输任务,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员的统一调度,
第六条驾驶员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或停放。
第七条完成当日行车任务后,应向公营车队汇报车辆运行情况,交回三联单、牌证及其他交接工作,并完成车辆的清洁工作后按指定地方停放车辆。
第三章运行规定
第八条车辆必须按规定悬挂客运班线牌,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客运附加费缴讫证、运管费缴讫证、养路费缴讫证、行驶证以及其他各种证件,否则,被查处的罚款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第九条车辆应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营运,不得脱班、蹋班。
第十条运行途中如遇路阻又不能接驳,确需绕道运行的,应及时向公营车队汇报,车队接到汇报后,应及时做好运力调整及班次时间安排。
第十一条车辆接驳及费用结算:车辆在运行途中确因抛锚、路阻、肇事无法继续运行时,除驾驶员必须就近电告应班站外,同时所有车辆必须无条件接驳。
1、共营线路车辆顺路捎带的,一律不实行结算。
2、接驳手续的办理:另派车接驳的,在接驳现场由被接驳司机写出地点、时间、车号、载客情况便条、交接驳车司机带回车队填开接驳清单作为结算依据。共营线路车辆实行互相对驳的,由双方司机在对方三联单上签注接驳地点和时间作为计算班次的依据。
第十二条蹋压班的处理:公营车队从事快班工作全体人员应切实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确保正班正点运行。
凡驾驶员不服从调度安排或无故蹋压班的,按该班单边全程80实载率予以赔偿,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十三条严禁中途上客或装运行包;严禁以车谋私;严禁工作人员的亲属、朋友无票或持无效票乘车;严禁内部员工无票乘车。
第十四条驾驶员不得以节约燃油而降低服务质量。
第四章牌证管理
第十五条班线牌、进站(证)等牌证由公营车队调度员负责日常保管、发放。
第十六条当班驾驶员按规定的调度室报班时领取班线牌、进站卡(证)等牌证;向车队申领车辆行驶证、规费缴讫证及加油专用本,当次(天)任务完成后或应及时交回,并实行签字制度,无论是向调度室领取牌、证还是向车(分)队领取的证件,在车辆运行时,驾驶员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并妥善保管。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七条因驾驶员的原因造成班车误点、脱班、停班的,每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500元,并按该班次全额收入的'80补偿。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款,经查证属实,第一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200元,第二次扣罚20__元。若造成了损失,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款,经查证属实,按实际收入票价3-5倍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款,经查证属实,第一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5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不服从调度室的统一调度,第一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10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二十二条不按规定行车路线行驶或私自改变运行线路的,每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1000元,并可视情予以解聘处理。
第二十三条凡未及时报告导致塌班的按塌班论处,或拒绝接驳的,扣罚责任人信誉质量保证金20__元,并予以解聘。
第二十四条营运牌、证遗失、被盗,责任人应无条件承担所有补办费用,另扣罚责任人信誉质量保证金1000元。
第二十五条因驾驶员原因造成旅客投诉或报纸、电台、电视台公开批评的,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1000元,并视情给予解聘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因车队、车站及调度管理人员失职造成驾、乘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损失及处罚由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凡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处罚,由公司运输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处罚,罚款全额上交公司。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与修改权属公司,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5
1.目的
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和行政用车。
3.职责
3.1行政办主任负责对维修服务提供方进行评定和选择,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3.2车队负责人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3.2维修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3.3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4.工作流程
4.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4.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4.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4.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4.1.4驾驶员每周一进行检查保养。
4.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4.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4.1.7车队负责人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4.1.8定期保养内容
4.1.8.1行驶5000公里,检查调整制动片间隙,更换机油滤芯、柴油滤芯、机油,紧固各部件连接螺栓,检查、保养电路系统。
4.8.1.2行驶20000公里,更换空气滤芯。
4.2具体实施
4.2.1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4.2.2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车队负责人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4.2.3一般情况:由驾驶员将所需修理的项目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行政办主任检查---审批---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行政办主任确认维修---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支付费用----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当实际维修与申报内容存在较大差异时,必须重新填写报批。
4.2.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费用并征得主管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发生修理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口头向主管进行维修申请(陈述例外性)---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
4.2.5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车队负责人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
4.2.6行驶途中发生的修理,修理工时费、材料费必须有正式发票方可报账。
4.2.7维修费用预估超过3000元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4.3建立车辆档案,所有车辆的事故、故障和相应的保养维修必须进行记录并进行存档。
4.4易损件和易耗品的采购和领用
4.4.1公司负责统一购买车辆维修的易损件。
4.4.2易损件和易耗品的领取需填写领料单,经上级批准后方可领用。未经批准不允许在外自行补购。
4.4.3随车工具由驾驶员领用,定期清点;如报废必须经主管同意后,以旧换新,遗失全额赔偿;
4.5 油料的补充
4.5.1 燃油的补给应在公司指定的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需请示行政办主任。
4.5.2 每天行车回来后应将油箱加满,并记录加油量和加油时的公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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