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22 18:31:30 制度 我要投稿

事故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事故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事故管理制度(集锦15篇)

事故管理制度1

  差错事故管理制度是一项旨在预防和管理企业内部可能出现的错误和事故的规则体系。它涵盖了从识别潜在风险到实施纠正措施的全过程,确保企业的运营效率和员工安全。

  内容概述:

  1.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系统性的风险评估,识别可能引发差错或事故的`环节。

  2. 员工培训: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增强员工对差错预防的意识。

  3. 工作流程审查:审视并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可能导致错误的操作步骤。

  4. 差错报告机制:建立有效的差错报告系统,鼓励员工及时上报问题。

  5. 事故调查: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详细调查,找出原因并制定解决方案。

  6. 纠正与预防措施:根据事故调查结果,采取纠正措施,并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7. 监控与评估:持续监控制度执行情况,定期评估其效果并进行调整。

事故管理制度2

  事故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运营的稳定和员工的生命安全。该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事故报告与调查程序

  2.风险评估与管理

  3.安全培训与教育

  4.应急预案与演练

  5.责任追究与奖惩机制

  6.安全检查与整改

  内容概述:

  1.事故报告与调查程序:规定事故发生后的报告流程,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以及事故调查的步骤、方法和目标,确保事故原因得到深入剖析。

  2.风险评估与管理:建立系统化、科学化的风险评估体系,定期识别、分析和评价潜在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安全培训与教育:制定全员安全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每个员工了解并遵守安全规程。

  4.应急预案与演练: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升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责任追究与奖惩机制:明确事故责任划分,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表彰和奖励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

  6.安全检查与整改: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隐患升级为事故。

事故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发生事故后,事故项目部应根据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救援,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事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铁路行车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其它安全事故。

  第四条 安全事故分类

  1、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只有重伤及以下的事故;

  3、一般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

  6、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二、设备、财产损失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

  2、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100 万元的事故;

  3、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二章 事故信息管理

  第五条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如实报告指挥部负责人,并如实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指挥部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局报告事故的简要情况。

  跨既有线施工发生铁路行车安全事故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就近车站,同时报告项目部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

  第六条 指挥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局领导和有关部门。

  第七条 安全事故报告规定

  一、轻、重伤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轻伤应在10日内,重伤5日内报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

  二、死亡事故

  1、一般伤亡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立即报告指挥部,指挥部应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10小时内报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上报。

  2、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指挥部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5小时内报局领导。公司公司领导、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上报。

  3、特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4小时内报告局,局按规定上报。

  第八条 书面快报和统计报表

  1、发生死亡事故的,应将事故的基本情况,尽快以书面的形式报送局。《事故快速报送书》格式见附表1。

  2、安全生产统计报表分月报表和年报表(见附表2、3)。月报表各项目部在次月2日前报出;年报在次年1月10日前报出。月报和年报应附加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和说明。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相。

  第十条 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开展事故调查,为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处理事故提供有力的保证。

  第十一条 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应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发生铁路安全事故由铁路安全监察机构组织调查)。 事故调查组工作职责:

  1、协助政府部门、铁路部门开展调查(一般死亡及以上的`事故);

  2、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确定事故性质,查明责任项目部和主要责任者;

  3、提出防止事故方法;

  4、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 按事故分类,明确事故调查处理权限,分级负责。正确把握“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事故调查处理的过程中,汲取教训,真正起到警示教育、整改隐患、预防事故的作用。 轻伤事故、重伤事故、一般财产损失事故的调查权限和处理决定,由各项目部明确规定调查权限和处理程序。但对于重伤事故的原因、过程、调查结果、整改措施、处理决定、执行及落实等情况,要以书面的形式报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

  一般伤亡事故、重大财产损失事故的调查处理,由项目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其他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对一般死亡事故,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指挥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要亲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由事故项目部安委会根据调查组的调查结论(调查组和政府调查组意见不一致时,按就高从重的原则处理),在听取指挥部安全部门的意见后,做出事故处理决定。指挥部并就事故的原因、过程、调查结果、整改措施、处理决定、执行及落实等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局。

  对于影响重大的一般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事故,局可以直接介入调查处理或直接协助政府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 重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特大及以上财产损失事故的调查处理,指挥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调查。影响重大的,指挥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必要时,局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或委派安监部门负责人)要亲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指挥部安委会根据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指挥部调查组和政府调查组意见不一致时,按就高从重的原则处理),就事故的原因、过程、调查结果、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事故处理意见等,以书面的形式报局,由局安委会做出事故处理的决定,经局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 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时,有权向事故有关项目部和个人了解事故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第十五条 各项目部在开展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要注重与当地安监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自觉接受当地安监部门和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督。

  第十六条 在调查工作结束后10日内,项目部调查组应将调查报告报送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经同意,调查工作结束。

  第十七条 事故处理完毕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当尽快写出详细的事故处理报告,报告指挥部。

  第十八条 发生重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事故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故,事故责任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向指挥部就事故过程、原因、善后处理、整改措施、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和管理现状的认识、下一步安全工作思路和打算等具体事项“说清楚”。

  第十九条 “说清楚”以会议形式进行,会议由指挥部指挥长或委托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指挥长主持,视情况在指挥部领导、安委会委员,安全、监察、人事等部门负责人范围内,确定参加会议的人员,指挥部安全监管 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

  第四章 事故处罚程序

  第二十条 轻伤、重伤、一般伤亡事故(含一般设备、财产损失事故)由事故项目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一般死亡事故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事先征求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的意见,做出决定后,指挥部抄报局。

  第二十一条 重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含重大及以上设备、财产损失事故),事故项目部除了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罚外,应由事故项目部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对事故责任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意见,由指挥部做出对事故项目部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的决定。

事故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对放射源的管理,保障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促进射线技术的应用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监督管理。

  二、本单位任何部门购买放射装置必须向单位辐射防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由医院设备管理办公室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购置,在取得上级部门批准后,方可按本单位内部有关物质购买程序进行购买。

  三、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四、任何单位在使用射线装置前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卫生部门和环保部门申请诊疗许可证及辐射防护安全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许可登记范围内的`放射工作。

  五、各放射装置使用单位负责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单位的放射防护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

  六、放射装置的使用、贮存场所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其入口处必须设置放射性标志和必要的防护安全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在室外、野外从事工作时,必须划出安全防护区域,并设置危险标志,必要时设置专人警戒。

  七、放射装置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其贮存场所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泄漏的安全措施。

  八、各放射装置使用单位不得将放射装置借用、转让、销售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若须借用转让、销售,将由本单位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单位无权进行。

  九、单位在购买射线装置、放射性防护器材时,必须符合放射防护要求,不合格的产品不得进入本单位。]

  十、对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进行监督管理,将国家规定定期检查。

  十一、各部门不得任意更换经体格检查、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和法规教育合格的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不得使用未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

  十二、发生放射事故时,使用部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报告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由事故单位向环保(12369)、卫生、公安部门报告辐射事故简表。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二小时。相关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抢险、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发生事故的部门必须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十三、各放射装置使用部门无权任意处理废弃的放射装置,若需处理,必须报告本单位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按国家放射性废物处置有关规定进行合法处置。

  十四、各放射装置使用部门不得任意改变放射装置的防护设施和使用场所,必须保护好其各种标志。

  十五、各放射装置使用部门必须经常加强放射防护装置、危险标志等方面的检查,每月必须有两次以上,并做好记录备查。

  十六、各放射装置使用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放射装置的管理,建立专门的放射装置使用台帐。

  十七、对造成放射事故的单位及个人将按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果特别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4小时环保电话:12369

事故管理制度5

  1 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事故、工伤管理的规定,对工伤、事故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2 按国家标准制定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清凉饮料的管理制度。

  3 确保劳动保护用品、防护器材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4 制订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计划,按规定标准审批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清凉饮料。

  5 负责审批管辖范围内施工方案和票证书。

  6 有权制止劳动保护用品的不合理发放,有权取消不享受保健待遇人员的保健资格。

  7 负责各类事故的调查、登记、整理和综合上报,发生事故在24小时内报上级主观部门并检查事故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

  8 负责事故管理,参加事故分析会,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9 负责办理员工工伤手续,参加工伤及职业病的鉴定工作,负责建立填写工伤事故档案。

  10 做到各类事故资料齐全、准确,定期进行事故动态分析,向领导提供信息,以便制定防范措施,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11 参加各项hse检查,深入现场指导基层单位采取可靠措施,消除隐患。

  12 积极参加本岗位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13 将有害环境的废弃物投放到指定垃圾箱。

  14 下班之前,切断办公室所用办公设备的电源,关闭电灯。

事故管理制度6

  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旨在规范对质量问题的应对措施,确保企业产品的可靠性和客户满意度。这一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事故定义与分类

  2、事故报告机制

  3、事故调查流程

  4、责任认定与处理

  5、预防与改进措施

  6、培训与教育

  内容概述:

  1、事故定义与分类:明确各类质量事故的定义,如产品缺陷、生产失误、服务质量问题等,并依据影响程度进行分级。

  2、 事故报告机制:规定员工在发现质量问题时应如何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汇报,以及汇报的途径和格式。

  3、事故调查流程:设定详细、公正的调查步骤,包括事故现场保护、证据收集、原因分析等。

  4、责任认定与处理:确定责任归属,根据责任大小和事故严重性制定相应处罚措施,同时保障公平公正。

  5、预防与改进措施: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预防措施,改进工作流程,提升产品质量。

  6、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质量意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管理水平。

事故管理制度7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权负责,由安全保卫处具体负责。

  第二条各处室主任为自己管辖部门范围内办公室、电器、设施设备安全排查的具体责任人。处室主任每月必须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办公室、电器、设施设备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书面报安全保卫处备案。第三条各处室主任应指定专人作为本处室安全排查责任人,并建立处室安全排查台帐。

  第四条安全排查责任人每周对处室管理对象进行一次排查,并进行登记。对发现的问题,书面报安全总务处备案并进行整修。

  第五条处室安全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负有督促整改到位的责任。

  第六条学校总务处每月应坚持对校内线路进行一次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修。

  第七条排查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排查专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并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九条安全保卫处应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同时安全保卫处要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

  第十条:学期终结,由安全保卫处根据检查台帐、安全情况对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对考核优秀者进行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对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根据造成的危害由学校给予相应的处理。

事故管理制度8

  一、为建立安全建设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建设主体职责,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建设事故,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以经理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建立本矿安全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等。

  组织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检科,办公室主任由安检科科长担任,负责隐患的收集、分析、汇总、整改销号、上报等工作。

  三、把隐患排查工作贯穿到建设过程中,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职责,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四、在本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带领下,以科室为单位坚持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设备、设施及建设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对每一天排查出的各类隐患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治理流程进行分类登记、分类整改,验收上报,全过程建档。

  五、本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组长定期组织一次本矿范围内安全大检查对所查隐患登记建档。

事故管理制度9

  重要性1

  药品质量事故处理的有效性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一方面,快速、妥善的处理能有效控制事态,减少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另一方面,良好的质量事故管理有助于提升企业信誉,增强市场竞争力。此外,通过事故学习,企业可以不断优化生产流程,提高产品质量,满足消费者对安全、可靠药品的需求。

  重要性2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响应速度:通过标准化流程,快速识别和上报问题,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危机。

  2. 减少损失:及时处理能降低召回成本,减少客户投诉,保护企业品牌形象。

  3.持续改进:通过对事故的分析,找出问题根源,推动生产过程的优化,提高产品质量。

  4.法规合规:符合相关质量管理法规,防止因未及时报告而引发的法律风险。

  重要性3

  药品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公众健康保障:及时处理质量事故,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

  2. 企业声誉维护:快速响应和妥善处理事故,减少对企业形象的负面影响。

  3.法规遵从:符合药品管理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风险。

  4.持续改进:通过对事故的分析,改进生产流程和质量控制,提升药品质量。

  5.风险管理:有效识别和控制质量风险,降低潜在的经济损失。

  重要性4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能:

  1.提升反应速度:快速发现并报告问题,避免问题扩大化。

  2. 保证公正性:通过规范流程,减少人为因素干扰,确保处理公正。

  3.防止重复错误:通过对事故的深入分析,找出根本原因,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4.提高产品质量:通过持续改进,提升产品和服务的整体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5.保护企业声誉:有效处理质量事故,可维护企业形象,减少潜在的`法律风险。

  重要性5

  药品质量直接关乎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院的声誉。有效的药品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能够:

  1.及时发现和解决药品质量问题,防止不良事件发生。

  2. 保护医院免受法律风险,遵守相关法规要求。

  3.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增强公众对医院的信任度。

  4.通过事故分析,改进药品管理流程,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事故管理制度10

  事故隐患管理制度是对企业运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的重要机制。它涵盖了识别、评估、控制和消除事故隐患的全过程,旨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发生。

  内容概述:

  1、隐患识别: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潜在的`危险源和不安全状态,如设备老化、操作规程不完善等。

  2、隐患评估:对识别出的隐患进行风险等级评估,确定其可能导致的后果严重性及发生可能性。

  3、隐患控制: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如改进工艺流程、加强员工培训、增设防护设施等。

  4、隐患消除:对高风险隐患采取立即行动,消除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5、记录与报告:记录隐患排查过程,定期向上级汇报,并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

  6、培训与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技能的培训。

  7、持续改进:通过事故回顾和分析,不断优化管理制度,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事故管理制度11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本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3、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4、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应急管理。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由本企业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预案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6、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7、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安排一次桌面演练或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全管理员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8、应急通讯设备保障。本企业要对电话、对讲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9、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10、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切断危险化学品阀门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1、应急管理费用由主要负责人审批,财务予以保障。

事故管理制度12

  1、 目的:

  建立质量安全事故与不良事件报告控制程序,规范公司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流程,有效控制质量风险,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2、适用范围:

  本程序文件适用于对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所有出现方式处理。

  3 、权责:

  3.1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第一发现者:发现事故立即采取报告及补救措施,并详细记录事故情况。

  3.2事故发生部门主管: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产品事故的现场进行处理,防止事故蔓延,并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提出采取的补救措施。

  3.3品管部主管:组织相关部门主管展开事故调查,并汇总意见,提出采取的补救措施,报送总经理。发生重大质理事故时,到现场参与抢救,对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确认。

  3.4 业务部:质量问题的收集及客户意见的反馈,内外部相关方协调与沟通。

  3.5 生产部:按照产品规格、货期生产加工,相关工艺及质量事故处置、改进活动。

  3.6 工程部:产品规格、标准制定,协助工艺改进及质量异常判定。

  3.7 总经理:负责质理事故最终决策,发生重大质理事故时,到现场指挥抢险。

  3.8 执行部门经理:组织实施事故处理。

  3.9 现场品管员:对处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4 、定义

  4.1 质量安全事故:产品不能满足预期或规定的用途,存在潜在的质量隐患可能会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及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4.2 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定义与划分:

  4.2.1 一般质量事故:

  (1)产品在交付后使用期内由于质量问题在一年内累计退货、换货数量达本批号产品的50%以下者;

  (2)产品流通前发生混淆、异物混入或其它质量问题;

  (3)产品生产中因质量问题,造成成品整批返工者;

  (4)一般质量事故应由品管部按月上报总经理;

  4.2. 2 重大质量事故:

  (1)产品生产中因质量问题造成成品整批报废者;

  (2)产品在交付使用期内由于质量问题造成客户整批退货者;

  (3)已出货的产品发现混淆、严重异物混入或其它质量问题;

  (4)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退货索赔影响恶劣;

  (5)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5、内容:

  5.1 处理质量安全事故的原则

  5.1.1 任何时候都应坚持预防第一,尽量避免产品事故的发生。

  5.1.2重大产品事故立即由品管部向产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客户报告。

  5.1.3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5.1.3.1事故原因应调查清楚,并有文字记录;

  5.1.3.2事故应得到妥善处理,并有文字记录;

  5.2.3.4检查和回顾,完善防范措施。

  5.2质量安全事故报告程序内容:

  5.2.1 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置

  5.2.1.1产品事故发生后,事故第一发现人立即通报部门主管及品管部相关人员,协同进行现场调查确认。由当事部门在《产品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上如实记录事故情况并签名,当事部门主管及经理签名确认后,报送品管部,该行动应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完成。

  5.2.1.2品管部主管到现场作事故再确认后,立即召集相关部门成员组成质量事故调查小组,对质量事故展开调查取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在《产品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上填写事故性质;若不能或不知道采取何种补救方法,应立即向主管部门请示,按下达的指令处理。该行动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完成。

  5.2.1.3品管部主管组织相关部门经理展开事故调查,并审批记录,复检同批留样,通常还因考虑以下方面:

  1) 人员因素:如培训状况、业务水平、操作技能、身体状况、其它;

  2) 设备因素:如运行状况、记录、模具与安装、其它;

  3) 物料因素:如品种、数量、规格、批号的准确性、原料、半成品的检验情况、物料供应量的产品审核、其它;

  4)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空气洁净度、清场及清洁情况;

  5)工艺因素:如sop的正确性、工艺规程的正确与可行性、工艺布局合理性;

  6) 若为处部产品事故,在进行上述考查时还应调查以下方面:运输情况、销售方的贮存情况;

  7)关键服务项目的中断如水、电力、员工;

  8)不可抗力事件,例如洪水,火灾和自然灾害:

  9)恶意污染或蓄意破坏。

  5.2.1.4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公司领导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应亲临现场处理。

  5.2.1.5 对质量安全事故应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评估事态的严重程度及危害性

  (1)调查内容:品名、规格、批号、事故发生时间、第一发现者姓名、事故类型、性质、采取的补救措施、事故原因、损失评估、现场检查情况等。

  5.2.1.6品管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的性质、类型进行技术鉴定,做出结论

  (1)原始调查资料由品管部归档,如现场记录、声像带、技术鉴定、化验记录、报告书、旁证资料等。

  5.2.1.7对质量事故的发生原因进行详细分析,制订相应的补救措施和防范措施并立即落实,事故责任人员(部门)应受到教育,由品管部负责追踪检查认真记录。典型事例应在质量总结会上介绍。

  5.2.1.8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必须及时通报总经理知悉。品管部经过调查确认后填写《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内容:事故发生原因、性质、经过、处理情况及结果、损失额和数量、改进措施等),并定期把质量事故汇整成《质量事故统计表》进行检讨改进追踪。

  5.2.1.9潜在的产品事故处理依《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3 质量安全事故处理过程:

  5.3.1事故现场的紧急处理:

  5.3.1.1 事故发现者或事故发生部门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蔓延。

  5.3.1.2 发生重大事故时,由总经理到现场指挥,品管部及相关部门经理共同参与,必要时应设警戒线。

  5.3.1.3 事故发现者或事故发生部门有义务保护现场,提供有关凭据。

  5.3.2事故调查完毕,由品管部主管将结果汇总后,填写《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送交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核完后转交执行部门。

  5.3.3事故处理及结果确认:

  5.3.3.1 由事故处理小组组长负责组织事故处理,小组成员的名单及职责见(产品追踪/召回/事故管理小组职责及架构图)。

  5.3.3.2 由现场品管员对整个处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5.3.3.3 处理完毕后由执行部门经理在《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相应栏中填写执行结果后,返回品管部主管。

  5.3.3.4 品管部主管对执行结果进行确认,并签署意见后将《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为产品档案进行归档保存,并建立产品事故统计台帐。

  5.3.3.5产品事故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3.3.6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向主管部门及客户进行报告。

  5.4 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现,调查,审批应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事故的处理及确认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在24小时内报告主管部门及客户。

  5.5 若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现有确认后,而客户也是已经收到不合格产品,公司应立即通知客户,并启动《产品召回程序》。

  5.6质量事故总结:

  5.6.1 质量总结会由管理者代表授权品管部组织,每月召开一次(正常生产情况下)。

  5.6.2 参加部门和人员:品管部、工程部、业务部、生产部和公司高层领导等。

  5.6.3 品管部负责人在总结会上通报公司产品质量和质量指标考核情况及客户反馈意见,与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起对通报的情况进行讨论分析,研究制订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的措施,具体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5.6.4 会议由品管部记录,整理形成纪要并由总经理确认由品管部监督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在下一次公司质量总结会上汇报。

  5.7 质量专题分析:

  5.7.1 凡属下列情况的品种应列入质量专题分析,由有关部门等组织人员开展活动进行质量把关。

  5.7.2 市场需要但因质量问题而影响投产或增产的.品种;

  5.7.3 原因不明的成批返工退货品种;

  5.7.4 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客户纠纷或客户意见较多的品种;

  5.7.5 质量指标经常出现波动的品种;

  5.7.6 质量检验方法有待改进的品种;

  5.8 质量分析会决议的监督执行:

  5.8.1在质量总结会上讨论决定的整改措施等会议决议,各部门要求严格按照决议执行。

  5.8.2 对决定执行的整改措施,由品管部逐项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及时报告总经理,执行后的效果由品管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观察和总结。

  5.9 忠告性通知

  5.9.1陶瓷产品销售后,发生不良事件/质量安全事故采取的补救措施和或补充信息;或者相关权威主管机关发布的法律法规规定应采取的措施和补充信息时,应予以发布忠告性通知。

  5.9.2忠告性通知应包括如下(一个或多个)内容:

  5.9.2.1.产品使用时应注意的补充事宜;

  5.9.2.2.产品的改动;

  5.9.2.3.产品召回;

  5.9.2.4.产品的销毁等;

  5.9.3当需要进行忠告性通知时,由总经理批准后选择适宜的方式如电话/传真通知,或者在媒体上发布公告,通过其它机构发布等。

  5.9.4对于重要参数的更改,应向相关客户进行通报,通报包括以下内容:

  5.9.4.1 出现质量安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编号、批次和相关标识;

  5.9.4.2 发布忠告性通知的理由;

  5.9.4.3 可能产生的危害;

  5.9.4.4. 随后采取的措施;

  5.9.4.5 需要重新相互确认的其它要求的内容。

  6、相关文件:

  6.1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2 《产品召回程序》

  7、相关表格:

  7.1 《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7.2 《质量事故统计表》

事故管理制度13

  机械设备事故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范围: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事故的定义、分类、预防、管理、报告、鉴定、处理等内容与要求,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事故管理工作。二、管理内容:2.1、设备事故的定义:凡正式投产的各...

  一、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事故的定义、分类、预防、管理、报告、鉴定、处理等内容与要求,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事故管理工作。

  二、管理内容:

  2.1、设备事故的定义:凡正式投产的各类机械、设务备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机械、设备或设备零部件的非正常损坏,使施工生产突然中断者,均为设备事故。

  2.2、高备事故分业表(按直接经济损失分类):

  事故分类 一次事故经济损失金额(元)

  小型事故 ≤1000

  一般事故 ≥1000≤20000

  大型事故 ≥20000≤100000

  重大事故 ≥100000≤300000

  特大事故 ≥300000以上

  三、设备事故与防范管理:

  3.1、设备事故管理必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

  3.2、坚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任”的原则,公司各级领导,设备管理部门,物质管理部门及公司全体员工都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努力做到对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

  科学检修,防止机械、设备事故发生。

  3.3、加强公司全体员工对机械、设备事故的思想教育工作,定期开展查设备隐患活动,并加强全休员工的技术培训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素质和操作水平,增强全体员工预防机械、设备事故的预防能力和排除能力。

  3.4、设备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设备事故的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3.5、设备事故的分级管理:

  3.5.1、大型及以下的事故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管理。

  3.5.2、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管理。

  3.5.3、设备事故与鉴定:

  3.5.3.1、发生事故的单位,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必须及时逐级上报,发生各类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向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公司物质管理部门上报,发生重大和特大事故必须在30分钟之内向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汇报后,应立即组织有关设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对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根据调查分析情况以书在面的方式向公司设备管理领导汇报。

  3.5.3.2、设备事故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发生设备事故的主要原因、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当事人、发生的.经过、事故的性质、责任者、损失金额、处理意见、整改意见、预防措施。事故报告书必须有参加事故鉴定人员和责任者及设备事故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3.5.3.3、设备事故的调查、鉴定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进行组织调查、鉴定。

  3.3.5.4、参加资产保险的设备,事故单位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查看事故现场,确定损失情况和设备损失经济价值。

  3.4、事故的处理:

  3.4.1、设备的责任事故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大型设备事故及大型以下的设备责任事故根据事故情节对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一部分。重大及特大设备责任事故,根据设备事故情节对责任者给予记过,降级,留厂查看,开除厂籍,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一部分。情节恶劣者追究刑事责任等。

  3.4.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追究领导责任:

  3.4.2.1、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和操作规程健立不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设备事故者。

  3.4.2.2、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教育,安排无证人员操作,或打或操作者未经考核合格就安排上岗操作造成设备事故者。

  3.4.2.3、设备超负荷运转,超期使用,对存在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设备事故者。

  3.4.2.4、违章指挥,强令员工违章操作设备,造成设备事故者。

  3.4.2.5设备发和故隐瞒不上报者。

  四、设备事故直经济损失计算方法:

  设备事故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设备修复的各种费用,修理期间的设备提取折旧费用等。

  4.1、能够就地修复的按实际修理费用和设备提取折旧费用计算。

  4.2、需要进厂大修的按以下公式计算:

  4.3、设备运转已超过大修周期而发生设备事故,按大修期间直接发生的各种材料、配件费用计算。

  4.4、由于设备事故造成设备报废,按设备实际净值计算。

事故管理制度14

  安全工作是学生宿舍生活老师的主要职责之一,包括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财物安全、人身安全等。作为楼层生活老师必须严格执行楼道寝室、设施设备的检查、巡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等安全工作。为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身伤害责任追究

  1、学生因打架斗殴,生活老师未巡查或未及时到场劝阻、制止,造成伤害的。

  2、学生因违规用电、用火,生活老师未检查出或未及时处理,造成伤害的。

  3、生活老师因清场不到位或午休晚寝查房未查出学生不在宿舍,造成学生发生意外伤害的。

  4、学生上下床铺时,因扶梯、床挡板坏,生活老师未及时查看、上报维修,造成伤害的。

  5、学生擅自到宿舍屋顶平台,生活老师未及时到场制止,造成意外伤害的。

  6、学生因违规爬窗,生活老师未巡查发现、及时到场制止,造成意外伤害的。

  7、学生擅自从非正常出口外出,生活老师未巡查发现、及时到场制止,造成意外伤害的。

  8、宿舍窗台掉下重物,学生或从室内向室外抛掷重物,生活老师巡视不到位,造成意外伤害的。

  9、学生上下楼梯发生拥挤,生活老师未及时疏导,造成意外伤害的。

  10、学生在开水房打水,因地面湿滑,生活老师未及时拖干地面,造成意外伤害的。

  11、值班员因脱岗或监管不力,擅自放进外来闲杂人员,使学生造成伤害的。

  12、消防设施、设备检查不到位,发生火灾时贻误扑救时机的。

  13、明知学生带进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制刀具,不制止、不上报的。

  以上各条,一经查实,根据不同程度,除适当扣款外,给予当事人警告、记过、辞退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以玩忽职守送交公安机关进行严处。

  二、财物丢失责任追究

  1、生活老师未严格执行关门制度,造成财物丢失的。

  2、生活老师未严格执行巡视制度,造成财物丢失的。

  3、生活老师在学生宿舍内拾得财物,据为己有者。

  4、生活老师没收学生违纪物品,据为己有者。

  5、生活老师未严格执行寝室钥匙管理制度,造成财物丢失的。

  6、生活老师未及时发现宿舍内门窗、桌柜锁已坏的安全隐患,造成财物丢失的。

  7、生活老师脱岗造成财物丢失的.。

  8、值班人员脱岗或未做到外来人员登记、陪同,造成财物丢失的。

  9、值班人员监管不力,擅自放进闲杂人员,造成财物丢失的。

  10、生活老师监守自盗者。

  以上各条,一经查实,根据学生丢失财物的不同金额,给予生活老师(当事人)扣款。细则如下:

  案值500元以下:扣款100元,记严重工作失误一次。

  案值500元—1000元:扣款300元,记重大工作失误一次。

  案值1000元以上:扣款500元至丢失物品价值合计的1/2并直接辞退。

  监守自盗严重者,直接辞退,并视其情节上报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三、其他安全事故:

  按后果轻重给予适当扣款并给予当事人警告、记过、辞退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以玩忽职守送交公安机关进行严处。

事故管理制度15

  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工作(生产)区域中所发生的和工作(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均需统计上报、分析和处理。

  二、工伤事故分类,按GB6441-86国标执行。

  三、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其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必须立即转报至仓库安全员和安全领导小组。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仓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须在24小时内,分别报告上级公司和当地劳动、工会、检察部门。

  四、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劳动部门和人民检察院或事故调查组同意,才能清理。

  五、轻伤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所在部门负责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给仓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发生重伤事故后十天内,重大伤亡事故十五天内,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三十天内,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明确性质(责任事故、自然事故、政治事故),分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拟定防范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分别上报。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

  1、轻伤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由所在部门负责组织。

  2、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仓库级负责组织。

  3、重大伤亡事故,由上级公司组织,会同当地劳动、检察、工会共同调查。

  六、全面开展事故的经济损失统计工作。在调查事故时,应对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实际情况如实计算,不得遗漏,并填入事故“登记表”、“调查报告书”和“月报表”中及时上报。

  七、在查清伤亡事故情况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通过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根据事故发生的物质原因、人为原因和管理原因,按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追究其所负的责任,并按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经济损失大小,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八、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

  1、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计者负责。

  2、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检验者负责。

  3、因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者,由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的确定者负责。

  4、因官僚主义、瞎指挥所造成的事故,由指挥者负责。

  5、已发生事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类似的事故重负发生的,由有关领导负责。

  6、因缺少安全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事故,由生产组织者负责;因违反规定或操作错误的而造成事故的,由操作者负责;但未经学习,不懂安全操作知识而发生的事故,由指派者负责。

  7、因缺少安全防护装置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生产组织者负责;因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的事故由拆除者或决定拆除者负责。

  8、对于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但未及时解决而造成事故的,由主管领导或贻误部门领导负责。

  九、凡发生下述伤亡事故的,首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1、由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的。

  2、发布的指令、命令、决定、规章制度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或违背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违章指挥、强令职工或亲自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3、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未经考核合格就分配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4、安全设施不齐全、人机匹配不良、设备失修或超负荷运行造成事故的。

  5、劳动组织不合理,擅自加班加点作业,职工因过度疲劳而造成伤亡事故的。

  6、发生事故后,不积极抢救或事后不认真采取防范措施,致使事故扩大、伤亡程度加剧或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7、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项目不执行“三同时”规定,不按规定提取或擅自挪用安全生产费用;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而造成事故的。

  8、在经济体制改革和推动各种经济承包责任制中,没有安全内容和安全卫生措施而造成伤亡事故或职业中毒的。

  十、事故发生后,当有关部门已将事故调查清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了处理,拟定并落实了改进措施,该起事故应予结案,事故结案的审批权限如下:

  1、轻伤事故由仓库职能部门审批。

  2、重伤事故由仓库级行政领导审批,报上级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3、重大伤亡事故报上级公司和控股公司及地区劳动部门审批。事故结案后的一切原始材料、登记表、报告书及处理意见的批复等一并纳入事故档案,妥善保管。

  十一、事故统计及数据处理。

  1、及时准确报送伤亡事故统计月、季、年报表,按报表所列内容如实逐项填写。

  2、对本单位事故资料和数据进行加工、整理,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规律及预防方法指导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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