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23 15:58:23 制度 我要投稿

宿舍的管理制度15篇(优)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宿舍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宿舍的管理制度15篇(优)

宿舍的管理制度1

  为使学生公寓(以下简称公寓)有一个安全、宁静、整洁、有序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住宿制度

  第一条入宿

  1、学生凭学生证、录取通知书或身份证办理入住手续:

  (1)缴费(住宿费);

  (2)领取公寓安排通知单;

  (3)按指定宿舍及床位住宿;

  第二条退宿

  1、学习期满(毕业、转学、退学)按学院规定时间凭《离校审批表》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2、退宿手续办理:

  (1)到所在公寓楼退床位,由公寓管理人员对学院配给个人的公物进行验收、签字;

  (2)到管理中心、财务科等部门结清相关费用;

  (3)到管理中心签证盖章;

  (4)离宿。

  3、未结清住宿费、水电费、公物赔偿费等费用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条日常管理

  1、缴纳住宿费是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应按时按规定缴纳。

  2、每个宿舍设舍长一人,管理本宿舍一切内务(如安排卫生值日等)。

  3、在学院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的情况下,学生应服从管理中心的调整。

  4、入宿学生须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未经公寓管理中心准许不得自行调换、私占、转让、出借床位等。凡以上违规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5、爱护公物。凡宿舍楼内配备的家具和房屋设备须倍加爱护,不得私处搬动调换。凡有丢失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6、钥匙管理。寝室钥匙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供配,学生不得私自配钥匙或另加挂锁,不得将本室内钥匙借给非本室人员,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7、文明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公寓纪律,舍区内禁止吸烟、酗酒、猜码、赌博、搓麻将、起哄、打架、打球、经商、张贴广告、烧煮东西;严禁存放酒瓶、刀、枪、棍等危险物品;严禁各种邢教、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观看淫秽和不健康的音像制品、画报书刊;不准晚归、外宿、留宿他人及在自习、休息时间大声喧哗或从事各种娱乐活动。严格遵守会客制度(上午11:00~12:30,下午16:30~20:30)

  8、无特殊情况和充分理由,学生不得在外租房。

  第二章作息制度

  第四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周一至周四、周日按时熄灯;周五、周六不熄灯。法定假日不限熄灯时间(不含法定假日结束当晚)。

  第五条公寓大门开关时间:6:00开门、23:30关门。

  第六条在休息时间内,不得大声喧哗、起哄、放音响;违者若不听劝阻,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七条晚归的学生必须凭证件登记后方可入楼。

  第三章卫生管理制度

  第八条宿舍应保持整齐、清洁,学生宿舍内由学生负责打扫。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由专职人员打扫。

  第九条学生宿舍公共场所及学生寝室卫生要求:

  1、地面(含床下)干净、无积灰、无痰迹、无纸悄果皮、无烟蒂。

  2、墙面无污损、无涂写刻画、无蛛网灰尘、无球印和脚印。

  3、门窗玻璃明亮、无积灰、无张贴。

  4、厕所、盥洗室、沐浴室无垃圾、无积垢、无臭味,无蛛网、灰尘,无乱张贴、乱刻画。

  5、衣柜、桌凳、床上用品、热水瓶、水杯、书籍、衣服、鞋等物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被子叠放在靠窗一侧、枕头放在被子上),做到干净有序。

  第十条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乱倒污水、不在门窗和墙面上张贴、刻画。讲究饮食和环境卫生。禁止在宿舍饲养动物。禁止从宿舍内向外、向下扔东西或泼水。

  第十一条学生患传染病,要遵照医生诊断,按指定的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第四章违纪处理制度

  第十二条学生在宿舍楼内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学生公寓实行查房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学生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形式妨碍、阻挠执行公务。

  第十三条凡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者,除按上述相关条款予以处理外,还按学校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1、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2、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给国家、学院、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男女同学不准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互串宿舍、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宿舍留宿,违者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五章其它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公寓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2、管理中心设立治安办公室,各学生宿舍楼设立治安保卫组,由管理组长兼任保卫组长,值班员、管理员及清洁工兼任组员,负责学生公寓安全保卫工作。值班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值勤时必须在学生宿舍楼门口值班,密切注意进出人员状况,对可疑人员进行证件检查等。

  3、学生公寓楼治安保卫组备有治安登记簿,记录来访人员和学生宿舍发生的治安问题。

  4、学生宿舍区内备有消防龙头,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调换。

  5、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腐蚀性物品。

  6、保持门厅、走廊及楼梯畅通,不能停放自行车和乱堆物品。

  7、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

  8、值班室内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9、宿舍内不准私接电线、插座。

  第十五条学生公寓家具管理制度

  1、总务处对学生宿舍家具实行严格管理,负责学生宿舍家具的调配及维修工作。

  2、爱护家具、珍惜使用家具、维护家具完好百每位学生应尽的责任。

  3、学生宿舍配置的家具,不得随意搬迁、移作他用,不得多占家具。

  4、宿舍家具属于自然损坏应及时报修;人为损坏家具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六条日常检查评分制度

  为了使宿舍管理规章制度能更好地贯彻执行,建立每日检查评比制度以纠正少数学生不文明和违章行为。

  1、由学生会组织成立考核管理员队伍,由考核管理员每星期根据各项制度规定,认真检查,严格执法,给各宿舍评分。检查结果及扣分原因要以书面形式公布。

  第十七条无特殊原因和充分理由,学生不得在外租住。

宿舍的管理制度2

  民工宿舍管理制度图牌旨在规范工地宿舍的日常管理,确保农民工的'生活环境安全、卫生且有序。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宿舍设施标准与维护

  2. 卫生与清洁规定

  3. 人员入住与退宿流程

  4. 安全管理规定

  5. 公共行为准则

  6. 紧急情况处理程序

  7. 投诉与建议机制

  内容概述:

  1. 宿舍设施标准与维护:明确宿舍的设施配置,如床铺、储物空间、照明、通风设备等,并规定使用者应负责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基本维护。

  2. 卫生与清洁规定:设定每日清洁时间,要求住宿人员保持个人卫生,定期进行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

  3. 人员入住与退宿流程:规定办理入住手续所需资料,退宿时的物品清理及钥匙归还等事项。

  4. 安全管理规定:强调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安全措施,禁止私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行为。

  5. 公共行为准则:提倡文明住宿,禁止赌博、酗酒、大声喧哗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6. 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火灾、医疗急救等。

  7. 投诉与建议机制:设立投诉电话或意见箱,鼓励住宿人员提出改善宿舍管理的建议。

宿舍的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员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识,保障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节约能源,正确使用电器设备,防止发生种类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二条所有入住员工必须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人走时要切断一切正在使用中的电器设备,关闭灯具,禁止使用热得快、电褥毯、电炉子、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违者将按酒店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第三条禁止将电源插座放在床铺上,以免发生电源过热起火,违者将给予50元致100元以上的罚款;请使用酒店配发的.电源插座,不得使用伪劣电源产品。

  第四条严禁员工室内烧煮、烹饪食品,禁止私自拉接电线及装接电器,不得使用或存危险及违禁物品,违者没收并按酒店规章制度处理,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

  第五条禁止在床位上抽烟,违者将给予当事人200元以上的罚款。不在规定区域内吸烟的给予30元的罚款。严禁向窗外或通道上扔杂物、垃圾、烟头等其它物品以免发生伤人事故;

  第六条禁止在宿舍区城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宿舍内酗酒闹事、赌博、偷东西、打架及做有伤风化之事,违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过失处分直至终止劳动关系。

  第七条宿舍属公共场所,现金及证件要随身携带,请锁好酒店配Z的贮衣柜,如有物品丢失,酒店可视情况协助调查,但不会负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严禁损坏消防设施,禁止在楼道及其它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的物品。违者将按消防安全法规处理。

  第九条为延长电器设备的使用寿命,正确操作使用酒店所配备的空调、电暖气及其他设备,达到节能效果,同时为了您的安全,严禁随意拆卸空调、电暖气,并注意合理调节室内温度。

  第十条室内所配Z的电器设备上方及表面,严禁放Z物品,禁止用手和身体接触电器,防止水及其它液体进入电气设备内,以免发生短路,电器起火等安全事故。

  第十一条请在使用空调时,夏季室外温度超过30度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功能,空调温度设Z不能低于25度,以26—27度为宜,禁止空调全天连续运转。

  第十二条宿室在无人的情况下,严禁电气设备继续,一经查出将给予直接责任人100元的处罚,对责任不清的由同室人员共同承担处罚。

  第十三条在使用空调电气设备中,请您注意观察设备运转情况,如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处理,对不能处Z的请及时报告宿管员或领班。

  第十四条设备因人为因素造成的空调、电器损坏,经专业人员认定后,由责任人按设备折旧后价格进行赔偿,造成安全事故视情况情节轻重另行处理。在责任不清的情况下,由同室人员共同承担。

  第十五条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与其它酒店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及规定可合并执行。

  第三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宿舍的管理制度4

  项目宿舍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项目团队的生活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营造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而设立的一套规则体系。它涵盖了住宿分配、日常管理、卫生维护、行为规范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宿舍分配:明确宿舍入住资格、房间分配标准及调整机制。

  2. 日常管理:规定入住时间、访客管理、设施使用等规定。

  3. 卫生维护:设定清洁频率、个人卫生责任、公共区域保洁要求。

  4. 行为规范:禁止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倡导和谐共处。

  5. 安全管理:设置消防设施、应急处理程序、个人物品存放规定。

  6. 维修保养:确立报修流程、定期检查与保养计划。

  7. 住宿费用:明确住宿费用承担方式、逾期罚款制度。

宿舍的管理制度5

  宿舍是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为了使宿舍的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为优化环境,建设安全、卫生、舒适、高雅的文明宿舍,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宿舍住房管理

  1.宿舍的调整、分配和使用,由总务科统一管理。

  2.每年新员工到来后,根据需要可能调整部分助培、实习生、见习生的住宿房间。

  3.住房一经分定,必须按指定房间住宿,不得自行互相调整,因特殊情况需要个别调整宿舍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总务科同意,由总务科安排。

  4.医务科及护理部对宿舍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了解员工的住宿情况,纠正违规行为。

  5.本院员工住宿两年后及助培、进修、实习、见习结束后三天之内搬出宿舍,并打扫好卫生,所有行李物品必须及时带走,不得继续住宿。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住宿时间的,必须事先经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同意后方可继续住宿,退房时,房间验收合格,再退还押金。

  二、宿舍公共设施用具管理

  1.总务科对宿舍公共设施,随房用具设备逐一登记建卡,落实到人。寝室的公共设施和随房设备,如床架、床板、日光灯、电源开关、插座、门窗、玻璃、窗户栏杆,由寝室长签名验收,寝室长更换时要办理交接手续。退房时如数移交,如有丢失、损坏,应当由本寝室所有人员共同分担,照价赔偿。

  2.所有人员应当爱护公共场所的一切设施,不得损坏或擅自拆卸走廊、厕所、漱洗间的门窗玻璃、路灯开关、灯泡及太阳能供水系统零配件,违者必须赔偿。下水道因人为因素堵塞,由当事人负责疏通或承担疏通工人劳务费。

  3.严禁在宿舍楼内拍球、运球、踢球行走和传球。违者造成公共设施(玻璃、花墙等)损坏或造成墙面污损的必须予以赔偿。

  4.严禁在宿舍楼内进行滑旱冰、练杠铃等有损宿舍建筑的活动,违者一律予以没收器材。造成公共设施损坏的必须予以赔偿。

  5.严禁将宿舍的床、床板、写字桌、灯具等拿出室外,多余的床铺由本寝室负责保管,遗失损坏由本寝室成员照价赔偿。

  6.严禁在楼内任何地方燃烧废弃物,烧坏墙面、地面的,必须予以赔偿。

  7.凡损坏公物,必须照价赔偿。对蓄意破坏宿舍设施,造成宿舍管理混乱的,按损坏设施价值赔偿外。

  8.严禁在玻璃上粘贴任何东西。

  三、宿舍安全管理

  1.严禁将易燃易爆(如汽油、煤油、酒精、鞭炮、石油液化气罐等)、有毒有害物品(如非医用麻醉品、致命药品、酸碱类等)和易伤人的'器件(匕首、习武剑等)带入和存放宿舍内,一经发现予以没收。

  2.严禁私自接线、接灯,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使用任何炊具做饭菜,违者没收炊具。禁止在晚上熄灯后用蜡烛照明,寝室内禁止吸烟。

  3.严禁朝窗外乱扔物品,不得在窗台、窗外存放花盆、拖把等未固定物品。

  4.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

  5.禁止在宿舍消防通道存放自行车、堆放杂物,禁止破坏消防设施。

  6.应提高警惕,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贵重物品妥善保管或随身携带,大额现金应存入银行,养成出门关门窗习惯。

  7.节约用水、用电,人走关灯,人走关水龙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若发现肆意浪费水、电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8.各成员有义务维护宿舍的安全,当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行违法行动时,应及时报告或迅速采取措施,如发生刑事犯罪应保护好现场,主动向保卫处报案,或向“110”报警。

  四、宿舍卫生管理

  1.宿舍内公共场所的卫生由医院安排人员负责打扫,室内卫生由本寝室成员轮流打扫,宿舍实行垃圾袋装化,将装有垃圾的塑料袋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

  2.严禁在走廊、窗口、水池、大小便池倒剩饭菜,乱扔果皮、纸屑、严禁朝走廊、阳台、窗外泼水或乱扔杂物;禁止其它损害公共卫生的行为。对破坏公共环境卫生者责令其停止损害、恢复原状,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给予赔偿,严禁在墙上乱贴乱画。

  3.不得随意吐痰和乱扔废弃物品,违者责令擦净痰迹,捡回废弃物。

  4.宿舍走廊不得堆放垃圾,宿舍的出入口、走廊等公共走道或洗脸间、厕所等公共场所,要保持清洁。

  5.禁止在宿舍内饲养宠物,也不能将其他地方的宠物带到宿舍中,对不听劝阻的,报保卫处处理。宠物咬伤其人的,由饲养或带宠物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宿舍环境保护

  1.宿舍既是生活的场所,也是学习的场所,不得在楼内打逗、大声喧哗,或者放收录机、打牌、下棋或有其它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行为。

  2.不得在宿舍组织影响实习环境的娱乐活动。

  3.禁止在宿舍内酗酒滋事。

  六、附则

  1、为有效执行本制度,医院特安排专人对宿舍进行管理,住宿人员需服从管理。

  2、住宿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医院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罚款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宿舍的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建秩序良好、安全卫生、文明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xx〕5号)及《山东大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公安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条 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责任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 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提供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合理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保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条 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积极、健康、文明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校园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活动,不断提升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条 在山东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有权利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及改进意见。

  第二章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住宿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公寓工作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对学校给予的与宿舍有关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的,或因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学生有向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

  (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 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山东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学习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主动举报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主体,其相关负责人是本单位学生在宿舍内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须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查处违反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情况。

  第十二条 公寓内严禁违规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或存有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及公寓管理部门认为其他有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或公寓楼指定区域)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吹风、洗衣机、微波炉、熨烫机等设施;不得在公寓内存放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更不能在宿舍内为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充电;严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炉、卡式炉、蜡烛等能产生明火的物品;严禁在公寓内自炊、吸烟、燃烧纸张杂物。

  第十三条 严禁个人物品影响消防通道畅通。未出现火情火警时,严禁动用和损坏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学生应及时报警,并同时报告本楼值班室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 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枪械、弹药、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公寓,严禁在公寓楼内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五条 为保证财产安全,学生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得转借、私配房间和消防窗钥匙,不得私换门锁。

  第四章 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 学生交费后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签订住宿公约或住宿。住宿房间和床位确定后,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统一管理,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学生因专业调整、学籍变化、交流访学等原因需进行住宿调整的,须持学校相关部门、转出或转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的证明(或通过线上申请)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调整(跨校区住宿调整的, 原住宿校区床位必须要办理退宿手续)。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住宿学生进行房间内部调整的,须向学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学生住宿情况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 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脸”制度、大宗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有接受公寓管理人员检查询问的义务。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如遇特殊情况,来访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访者当面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寓,且须在当日21:00前离开。

  第十八条 住宿学生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预防传染病发生。房间空气应畅通,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个人床铺洁净,桌面整洁。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学校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 学生在公寓楼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留宿异性;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 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制度。因特殊原因晚归者须出示学生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不归者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

  第二十一条 住宿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二十二条 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离校、文明离校。

  第五章 公共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 住宿学生须爱护公共设施,节约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二十四条 住宿学生不得丢失、破坏学校统一配备的公共设备。损坏公共设备要及时报修,丢失或破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内的电路、灯具、插座、风扇、洗衣机、淋浴器、开水器、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人员负责,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章 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条 住宿学生因疾病、结婚、实习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请,本科生须家长知情同意,研究生须家长或配偶知情同意,经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七章 奖 惩

  第二十八条 学校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并将之作为学生参与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 对于违反以下有关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经同意夜不归宿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扰乱公寓管理秩序,对他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造成影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影响学校住宿安排,擅自调换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留宿异性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出租、出借宿舍床位的,给予记过处分;

  (四)违反公寓消防、用电等相关规定,没收违规物品;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未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给予警告处分;已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视情节严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五)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及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险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六)在宿舍窗外违规放置物品或者向宿舍楼外抛掷物品,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七)在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八)在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九)其他违反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 学校将学生公寓内的卫生、安全、学生行为文明状况、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进宿舍走访次数、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参与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评价和辅导员年终考评之中;对因疏于学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山东大学非全日制学生、来访学生及其他需要在学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青岛校区和威海校区学生公寓管理可根据本校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山大学字〔20xx〕16号)同时废止。

宿舍的管理制度7

  一、总则

  为加强广州学校的宿舍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提高学生的居住品质和安全保障,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广州所有学校的宿舍管理工作,包括寄宿制学校和住校制学校的学生宿舍。

  二、宿舍申请与分配

  1. 宿舍的分配原则为公平、公正、公开。首先满足符合条件的贫困生申请,然后根据各类生源、学科特长等综合考虑进行分配。

  2. 学生入住宿舍需要提交入住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后,作出宿舍分配决定。

  3. 学生宿舍的分配原则为男女分楼、楼层分班,同一班级学生尽量安排在同一层或相邻楼层。

  三、宿舍管理

  1. 学生要爱护宿舍设施,确保宿舍内卫生清洁。在宿舍内不得随意涂写或悬挂任何物品,不得在床上吃东西,保持床铺整洁。

  2. 学生要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晚上10点至早上6点为休息时间,学生不得大声喧哗、放音乐等,不得在宿舍内组织或参与集体活动。

  3. 学生要遵守电器使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高功率电器,不得在无人或无成年人监护的情况下使用电熨斗、电热器等易引发火灾的电器。

  4. 学生要保持宿舍内外环境整洁。不得在宿舍内乱扔垃圾,不得将垃圾留存在过道、楼梯等公共区域,不得在窗户、阳台等地方乱丢杂物。

  5. 学生要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水资源,不得长时间开着电脑、电视等电器。

  6. 学生要确保宿舍安全。不得私自留宿他人,不得随意进出宿舍外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晚归或请假离校,需提前向辅导员或班主任申请。

  四、宿舍值班

  为保障学生的安全和管理宿舍秩序,每个宿舍楼设立值班制度。

  1. 宿舍值班人员由学校安排,包括宿舍楼长、副楼长以及学生干部等。值班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随时接听学生求助电话。

  2. 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的`时间值班,做好巡视检查,维持宿舍内外的秩序,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学生的紧急求助。

  3. 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工作,每天进行宿舍巡视,查看学生是否按照规定履行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五、宿舍违规处罚

  对于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学生,应根据违规情节和性质给予相应的处罚。

  1. 轻微违规行为,如未及时清理卫生、说话大声等,可口头警告或书面批评一次。

  2. 较严重违规行为,如破坏宿舍设施、私拉乱接电线等,可进行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并通知家长。

  3. 严重违规行为,如用火器、吸烟等,可进行严厉批评,并予以行政处罚,如警告、记过等。

  4.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偷窃、斗殴等,可立即报警处理,并根据学校规定予以严厉处罚,如记大过、学校纪律处分等。

  六、宿舍安全

  1. 学校要定期检查宿舍设施,确保各项设施完好并安全使用。

  2. 每个宿舍楼应配备灭火器,并要定期检查灭火器的有效性。

  3. 学生应定期参加宿舍安全知识的培训,学习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和应对突发火灾等事故。

  4. 如发生突发火灾等紧急情况,学生应迅速报警和撤离,并按照学校的应急预案有序疏散。

  七、宿舍卫生

  1. 学校要定期进行宿舍卫生检查,对卫生状况较差的宿舍进行整改和指导。

  2. 学生要按时按要求进行宿舍卫生打扫,并确保床铺、餐桌、地板等干净整洁。

  3. 宿舍内禁止养宠物,并严禁宿舍内堆放杂物和易燃物品。

  4. 学生要定期吸尘、消毒等家居清洁工作,保持宿舍的整洁和卫生。

  八、宿舍维修

  1. 学校要设立专门的宿舍维修小组,负责学生宿舍设施的维护和维修工作。

  2. 学生要及时报告宿舍设施的损坏或故障,不得私自修理或改动设施。

  3. 学校要及时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确保宿舍设施的正常使用。

  九、附则

  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广州学校的所有宿舍。

  2. 学校要在学生宿舍内公示本管理制度,并定期开展宿舍管理制度的知识宣传。

  3. 学生要认真学习并遵守本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

  4. 学校要加强管理,定期对宿舍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宿舍的管理制度8

  1. 制定详细且易于理解的宿舍规章制度,并在学生入住前进行讲解和培训,确保每个学生都清楚了解规定。

  2. 建立宿舍管理员制度,定期巡查宿舍,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3. 实行学生自我管理,设立宿舍长,负责协调宿舍内的事务,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

  4. 定期组织宿舍卫生检查,优秀宿舍给予奖励,对不符合要求的宿舍提出整改意见。

  5. 对违反规定的个人或集体,采取警告、扣分等措施,严重者可进行家长沟通,共同引导学生改正错误。

  6. 鼓励学生提出改善宿舍生活的建议,定期更新和完善宿舍制度,使之更加符合学生的'需求和实际情况。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我们期望能构建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小学宿舍环境,让学生在其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宿舍的管理制度9

  1、公司生活区大门原则上每晚24:00落锁,特殊情况须提前申请。

  2、员工一律凭本人员工证出入,任何人无权带领外人进入公司宿舍私自留宿。违者罚款50元/人次。

  3、员工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查出私自调换的,将处以50元/人次的罚款。如确有需要,可向前台提出申请,前台考虑实际情况进行调换。宿舍管理员重新进行换房后的物品清点工作。

  4、申请入住宿舍的员工,无论入住与否,都必须交纳每月的房管费。

  5、员工必须爱护宿舍内的`一切装置(空调、门窗、床桌、及公共区内饮水、用水设施),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员工不能擅自更换门锁,如确需要更换修理应与宿舍管理员联系。

  6、宿舍区内过道,请勿乱扔纸巾、垃圾以及乱吐、乱泼等。为保证整齐,请在公司指定位置晾晒衣物。

  7、宿舍内不得私自拆御电器装置,接驳电源,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烹饪食物,违者除没收相关物品外,将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

  8、严禁擅自开启电表箱。如短路或出现故障请及时通知宿舍管理员,请专业人员维修。人为损坏电表、电表箱,除承担维修费用外,对当事人将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

  9、宿舍内电负荷已经专门设定,超负荷使用会自动断电。

  10、请讲究个人卫生,房内应该整齐、干净无异味。每日将垃圾废物等送到指定位置存放。

  11、员工居住,必须注意公德,宿舍内严禁赌博、偷盗、酗酒、吵闹、斗殴等不正当行为。禁养宠物,如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12、员工必须具备良好的消防意识,不可乱动、搬、移宿舍区的消防装置,如发生意外,必须顾全大局,服从指挥,全力抢险,减少损失。

  13、公司将不定期对宿舍房间进行检查,有违规者将责成整改,三次不改者,劝退房间。

宿舍的管理制度10

  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形象:良好的工地形象能提升公司声誉,赢得业主和公众的.信任。

  2. 保障安全:严格的管理制度能预防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3. 提高效率:有序的工地管理能减少混乱,提高工作效率。

  4. 遵守法规:遵守环保法规,避免因违规而产生的罚款或其他法律问题。

  5. 维护社区和谐:降低噪音和污染,减少与周边居民的冲突。

宿舍的管理制度11

  1. 制定详细的宿舍管理规定,并确保每位保安人员都了解并签署确认。

  2. 定期进行宿舍检查,评估卫生、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反馈问题并督促整改。

  3. 设立投诉与建议渠道,鼓励保安人员参与宿舍管理,共同维护宿舍环境。

  4. 对表现优秀的保安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适度处罚,确保制度的权威性。

  5. 提供必要的培训,如应急处理演练,增强保安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物业保安宿舍制度将能有效提升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物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后盾。

宿舍的管理制度12

  宿舍小区作为居民生活的重要场所,其管理制度的完善直接影响到居民的生活质量、社区安全与和谐。良好的管理制度能保障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预防安全隐患,促进邻里关系的`融洽,提升小区的整体形象和居民的满意度。

宿舍的管理制度13

  1. 入住与退出管理:制定明确的申请表格,由宿舍管理部门审核。退宿时需提前通知,并进行房间检查。

  2. 行为规范:设定合理的作息时间,晚上10点后保持安静;访客需登记,且不得过夜。个人物品应有序存放,不得占用公共空间。

  3. 公共设施使用:定期检查设施,损坏应及时报修。节约水电,禁止私拉电线。公共区域网络由管理员统一管理。

  4. 卫生与清洁:每周轮流值日,保持个人卫生,公共区域每日清扫,定期消毒。

  5. 紧急情况处理:张贴应急联系电话,定期进行消防演练。住宿者应熟悉逃生路线,遇到紧急情况保持冷静。

  6. 违规处理:设立宿舍纪律委员会,违规行为将记录在案,严重者可能面临警告、罚款甚至取消住宿资格。

  以上制度需定期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以确保其有效性。全体住宿者应共同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

宿舍的管理制度14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住校生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创建平安校园,为广大住校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依据学校管理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组织管理

  1、成立住校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小光

  副组长:小东、小鼎、小浩

  成员:全体教师

  2、建立详细住校生花名册。总册(分班册、男女生册)、晚休点名册,同时附家长的联系电话。家长联系方式要备两种以上途径、以防急用。

  3、建立宿舍舍长监督报告,值周教师检查管理,带班教师负总责的宿舍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实行全封闭管理,校务委员带班,值周教师24小时值班,班主任和宿舍责任教师每周至少到该班宿舍、责任宿舍检查督促两次。

  2、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点明火、使用电器。

  3、保持宿舍内清洁卫生,坚持每天早操后,午饭后,下午放学后三次打扫。做到地面无纸屑杂物、积水,墙壁无脚印,无蛛网、污垢,无乱张贴、乱涂画,内外窗台无灰尘。床上、桌面物品摆放有序,床下、桌下无杂物。禁止到宿舍内吃饭,剩饭剩菜倒在指定位置。

  4、讲究个人卫生,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勤洗头、洗澡、换衣。

  5、按时起床、出操、就寝。

  6、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熄灯后不讲话。

  7、学生晚休后点名登记。学生生病外出就医不能及时返校或临时不住宿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在值周教师处登记。外客和非本室学生不得留宿。

  8、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拆卸、损坏、污染宿舍公物和公共设施。

  9、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灯、关水笼头。发生水电故障、门窗锁损坏,及时报告该舍责任教师安排维修和排除。

  10、学生放学离开宿舍,必须收藏好自己的钱票和贵重物品,及时关锁好门窗,防止物品被盗丢失。

  11、服从教师和学生干部的管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争创文明宿舍。

  寄宿学生安全工作制度

  1、值周老师必须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竭诚尽职为学生安全负责。班主任和宿舍责任教师每周至少到该班宿舍、责任宿舍检查督促两次。

  2、每天早操后、睡觉前必须准时清查人数,并做好登记,晚休后发现学生不在要第一时间联系班主任。

  3、每日管理好学生生活、学习,防止做危险活动。

  4、切实做好查夜工作,随时锁好门,24小时在岗,确保学生夜间安全,尤其是女生。

  5、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嬉戏打闹、蹿床跑跳。

  6、严禁住校生将非住校生带入宿舍,严禁家长在宿舍留宿。

  7、严禁住校生私自出校门购物和离校。

  8、严禁学生在校内玩火,放鞭炮和进行攀高跳低的危险活动。

  9、严禁学生携带刀具和危险品进宿舍,一旦发现,立即收缴学校,从严处理。

  10、冬季禁止任何人在宿舍内外生火和插电,做好“两防”(防火和防触电)。

  12、教育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及钱物,不许随意动用他人财物。一经发现、及时查处。

  13、值周教师要扎实有效地抓好安全教育和防范,做到嘴勤眼勤腿勤,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确保学生平安。

  卫生管理制度

  (一)宿舍卫生:

  1、宿舍卫生要做到无蛛网、无危险品,勤开窗户,保持通风。并定期喷药消毒。

  2、养成良好习惯,做好室内外卫生保洁工作,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宿舍内外要打扫干净,做到无垃圾,并保持干燥。

  3、被褥折叠方正,排列整齐,经常晾晒,保持清洁,口杯、盆、毛巾要摆放整齐。

  4、讲究个人卫生,勤洗脸、洗脚、刷牙、洗澡,衣服、鞋袜要经常换洗。

  5、对尿床、生疥、有传染病的学生要及时发现,并督促家长及时治好。发现传染病要及时隔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6、养成文明就餐习惯,爱惜粮食,节约水电。

  (二)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

  1、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的卫生由学校统一安排班级按时清扫。

  2、楼梯、走廊、厕所,每日打扫两次,保持地面清洁,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下水道畅通,厕所坑外边无粪便。

  3、保持墙壁干净,无蛛网,窗玻璃明净。

  4、严禁在楼内随地泼水、吐痰、燃烧废纸、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5、严禁在宿舍楼内楼外墙壁上涂写、刻画。

  6、禁止到宿舍内吃饭,剩饭剩菜倒在指定位置,禁止把剩饭剩菜倒在楼道、水池、厕所及其它地方。

  7、严禁随地大小便,做到大便入坑,小便入槽。

  8、楼道禁止晾晒衣物。

  9、禁止向窗外倒水、扔杂物。

  宿舍管理评分细则

  为了进一步落实住校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对住校学生的常规管理,特订以下评分细则十条,每条计10分,共100分。值周教师每周抽查两次,检查情况记录在宿舍管理登记册上。校务委员会每月小结一次,期末总评一次。

  1、地面、门窗、玻璃、墙壁要保持干净,地面无积水。否则记—1分。未打扫、严重污染宿舍及楼层卫生者,记—10分。 2、床单、被单、枕头、床铺整洁,无乱搭乱挂衣物现象。如有不符要求记—1分。

  3、毛巾、牙刷、口杯等日用品干净,排放整齐、一致。如有排放不整齐或将物品乱放在不当的.地方,记—1分。

  4、人走时停水关灯,无浪费水电现象。如有则记—1分。

  5、晚休时超时回寝或私自外出、不回寝,每一人次记—1分。

  6、无“三无”食品,无学校规定的禁带物品,如发现先没收,然后以每件记—3分。

  7、不得在宿舍使用充电器、手机、学习机等电子产品或电器,如有违反,除收缴代管外,记—2分。

  8、在规定就寝时间里,不做与就寝无关的事,如吃东西、谈笑、玩手机等,如有违反,每件事每人次记—2分。

  9、爱护公共设施、消防器材、校园财产。如有破坏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记—3分、—5分、直至—10分。

  10、服从值周教师管理,同学之间相互关心、团结、谦让,不以大欺小、打架骂人,出现一人次记—3分。

  奖励

  1、每月由校委会根据值周教师检查登记情况,从生活、纪律、卫生、安全四个方面进行评比,评出四个“文明宿舍”,并颁发“流动红旗”,奖励该宿舍人手一块毛巾(香皂、牙膏)。

  2、对于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且所管宿舍能够取得“文明宿舍”称号一次奖励责任教师20元。受到上级领导点名表扬,一次奖现金100元,相反罚100元。

  惩罚

  1、检查中出现未打扫或学生反映该宿舍责任教师当周未到该宿舍督促导致脏乱差,学生纪律涣散的,扣除责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20元。

  2、每月评比结果为“中(60分以下)”的宿舍,由当周带班领导在例会上给予点名批评;评比结果为“差(40分以下)”的宿舍,扣除该宿舍责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100元。一学期内出现两次“差”,取消该宿舍责任教师评优选先资格。

  3、宿舍公共区域(楼道、卫生间)未打扫,扣除宿舍管理员奖励性绩效工资50元。

  4、对于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者,除经济处罚外,并按工作重大失误进行处理。

宿舍的管理制度15

  一、安全保卫

  1.男士除工作需要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女生寝室。

  2.家长探访,必须在寝室管理员处办理登记手续,其它闲杂人员不准入内。

  3.非本室人员不得在寝室留宿。

  4.寝室大门定时开关,寝室关门时间学生不得进出。

  5.养成随手关门的习惯,寝室钥匙应有专人保管,其它人不能私自配带,在上课和节假日期间,应有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6.下晚自习后住宿女生不准出校门,若有特殊情况,需报告管理员,经同意后,方可由两人以上结伴前往,并须在熄灯前返回寝室。熄灯后,寝室长若发现有室员仍未归寝,应立即向寝室管理员汇报。

  7.不准在舍区点蜡烛、生火,不准私接电线,不得使用任何电热器具。

  8.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9.发现外人进入宿舍,应马上报告宿舍管理人员。

  二、作息纪律

  1.按时起床,整理床铺,迅速洗漱。

  2.按时午休,保持安静,不随便起动,不妨碍他人休息。

  3.下晚自习速回到寝室,做好就寝准备工作后,就寝铃响,安静入睡。

  4.必须在指定的寝室和床位住宿。

  5.不得擅自离校住宿,因故需要外宿者,必须经过管理人员批准,并在寝室管理员处登记,否则以不假外宿论处。

  6.课间,不得在寝室逗留宿,特殊情况必须经班主任批准,并在寝室管理员处登记。

  7.节假日期间,未经班主任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

  三、文明风气

  1.服从工作人员和学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

  2.生活态度严谨,与异性交往有礼节。除执行公务外不得进入男生寝室。

  3.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随便结交社会青年。

  4.同室学生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有共同的奋斗目标,气氛和谐。

  5.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作风,不攀比、不浪费,衣着得体大方。

  6.加强寝室文化建设,不看不健康的书刊,不听不健康的歌曲,多开展有意义的.活动,形成美、静、雅、融的寝室风气。

  四、清洁卫生

  1.寝室排定卫值日表,寝室卫生每天有人负责,周四全体室员一起进行清洁卫生大扫除。

  2.值日同学负责公共卫生,日常用品摆放,其它同学负责整理个人物品。

  3.讲究个人卫生,勤洗勤换,不共享餐具、脸盆、毛巾等生活用品。

  4.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得随意泼水,抛纸屑、倒饭菜、扔果皮等。

  5.保持厕所清洁。

  6.不得向水池、便池倾倒杂物,以免下水道阻塞。

  7.积极预防传染病,如有学生生病,室长应报告值周教师或班主任,以便及时治疗。

  五、公物使用

  1.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2.不得弄污墙面,违者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3.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要及时关紧。

  4.若发现公物损坏,应报告寝室管理员,视其损坏状况,究其原因,落实修理。

  六、管理监督

  1.学校统一安排宿舍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对住校生进行管理。

  2.班主任、值周教师、学生干部应加强对寝室的管理与监督。

  3.各寝室选寝室长一名,负责管理本寝室安全、卫生、纪律及其它事务。

  4.每月评选一次“文明寝室”给予相应的奖励。

  5.对违反管理条例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①批评、教育、检查。

  ②按宿舍纪律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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