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25 09:32:39 制度 我要投稿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1

  在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的影响下,我国电力事业蒸蒸日上,为社会生产生活奠定基础。电力系统无论是电力生产还是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永远是第一要务。鉴于电力设备的高危性,做好电力安全管理不仅仅是对电力企业的保障,也是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强化电力安全管理的执行力,是提高电力安全管理的基本关键点,因此,在电力企业管理中应用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的途径提高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确保电力企业管理质量的提升。

  1、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概念与重要意义

  1.1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概念

  执行力在管理领域解释为,利用现有的资源实现预期目标的能力,也就是指为实现预期目标可行的操作能力。而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是指为实现电力资源安全化管理,企业安全管理所具备的能力或可达到的程度。执行力是企业电力安全管理综合实力的体现,也是保障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实施的前提,是强化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确保电力企业平稳发展的首要条件。高执行力在电力安全管理工作中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低执行力在某种程度上反而会降低安全管理的效果。

  1.2加强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必要性

  众所周知,电力企业的电力设备具有高危性,给人们日常管理和生活都埋下安全隐患,所以,加强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执行力能够保障电力企业安全管理设施布置到位,在电力安全管理中注重细节管理,是保障电力企业员工人身安全的基本条件,也是确保社会各行各业需要用电的人们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据相关报道显示:我国某月份因电力安全问题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达到6起,死亡人数达到9人。类似于此的报道近乎每年都有,因此,只有认识到加强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重要性,强化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才能真正地做到对电力工人生命的负责,对用电人员生命的负责。

  2、影响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因素分析

  2.1人员因素

  近些年,电力系统已经相继建立了许多电力安全管理规范,但在人员执行过程中存在不足。因人员因素影响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人员安全意识,人员安全管理意识主要是电力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电力安全管理意识,很多次电力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都是由于电力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意识失误形成的。其次,人员操作失误是影响电力安全的主要因素,主要是电力人员操作技术不娴熟或违规操作造成电力安全事故,操作人员的违规操作、管理人员不精心检查等都会造成电力安全事故[1]。

  2.2制度因素

  电力安全管理制度没有落实到位,我国电力企业属于国有企业,虽然已经相继出台了很多电力安全管理制度,但在实际管理落实中,很多电力安全管理部门的执行制度只是一个摆设,特别是电力安全管理的很多操作细节规定都没有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所以工作人员也没有真正地按照执行制度条文进行实施,电力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失去了制度的约束意义[2]。另外,有些安全管理执行制度还是很多年前规定的,管理制度严重不符合当下电力企业的发展,不利于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加强。

  2.3结构因素

  电力安全管理的整个人员结构不合理,让很多电力管理制度不能够真正落实,出现电力工作人员违规操作,或者电力安全管理执行流程缺乏规范性保障,不利于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开展的过程、对象和结果。明确的执行结构,可以让电力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人员清楚自己在整个结构体系中的位置,在电力管理中指导自己的工作内容,明确工作的目标。同时还能保证电力安全管理的各项执行命令能及时下达到下属机构,采取针对性的对策进行改进和管理[3]。

  2.4监督因素

  企业中的监督机制是确保制度实施的重要因素,也是防范不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策略。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也能够对电力安全管理监督提供保障,能够有效地保证电力安全管理的高效执行。施行电力企业安全管理监督是对电力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的制约和约束,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的实行与贯彻,如果监督不力,就会影响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3、提高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措施

  3.1强化安全管理思想

  提高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首先要做的就是强化电力安全管理思想。加强电力企业内部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树立起安全管理思想,首先,让电力企业员工认识到只有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才能保证工作人员以及用电人员的生命安全,树立起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意识,为此企业需要开展全体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4]。其次,电力企业要重视对员工的安全管理意识培训,有计划地完成安全管理知识和方法的培训工作,增强电力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最后,企业需要组织员工学习从事各项工作具体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管理预防工作,让员工进行安全管理经验的积累,从而加强电力安全管理的执行力。

  3.2严格落实规章制度

  企I制定规章制度后,为了发挥规章制度的作用,就需要严格落实规章制度,电力企业要充分认识到规章制度的全面落实对电力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首先,电力企业应该深入进行相关规章制度的研究,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为了保证制度实施,企业管理层应做好宣传工作,在制度施行中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其次,电力企业的规章制度不能一味地沿用传统规章制度,而是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制度的细化,在各个岗位上进行严格管理,制定工作人员操作标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执行力。最后,落实每个员工的工作责任。加强员工的安全管理理念,提升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强化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提高。

  3.3树立“严、细、实”的工作作风

  电力企业的工作作风直接影响着电力员工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果,注重电力企业员工“严、细、实”的工作作风的树立与形成,树立“严、细、实”的工作作风目的是要求所有员工必须以精益求精的严谨态度,高标准、高要求约束自己,做好电力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并且严格细化管理,落实责任,精心工作,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的每一项工作,使企业得以持续、安全、健康、稳定和快速发展,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企业较强的执行力[5]。只有养成好的安全管理习惯,才能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时时刻刻指导操作的精细化进行,确保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强化。

  3.4建立科学绩效考核制度

  科学合理的考评制度是加强安全管理执行力的重要手段。电力企业的绩效考核机制是影响电力企业员工工作积极性的重要方面,所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以确保安全管理执行力的加强。一方面,通过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监督,让员工日常工作在绩效考核监管下及时发现问题并能解决问题。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安排专人完成管理工作的日常检查,将检查结果作为一项绩效考核内容,对员工操作行为以及日常行为进行约束。另一方面,完善企业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融入企业安全管理中,增强企业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激励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其晋升以及奖金待遇。同时,电力企业也要建立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电力安全管理中的失职员工进行一定的惩戒,追究其责任,让企业管理与员工利益直接联系起来,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强化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执行力[6]。

  4、结语

  执行力将对一个企业的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将是构成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电力企业只有认识到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重要性,从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升执行力,采取强化安全管理思想、严格落实规章制度、树立“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以及建立科学绩效考核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在电力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内容管理等方面做好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强化,在管理工作中加大贯彻力度,一丝不苟地切实执行,那么电力企业一定会做大做强,为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奠定良好基础。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2

  1、安全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的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2、安全标志

  (1)禁止标志: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图形为黑色,禁止符号与文字底色为红色)。

  (2)警告标志: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图形警告符号及字体为黑色,图形底色为黄色)。

  (3)指令标志:是告诉人们必须遵守的意思(图形为白色,指令标志底色均为蓝色)。

  (4)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示目标的方向,用于消防提示(消防提示标志的底色为红色,文字、图形为白色)。

  安全色包括四种颜色即红色,黄色,蓝色,绿色。

  1、安全色的含义及用途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意思。禁止,停止和有危险的器件设备或环境涂以红色的标记。如禁止标志,交通禁令标志,消防设备。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需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或环境涂以红色的标记。如景致标志,交通禁令标志,消防设备。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需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或环境涂以黄色标记。如警告标志,交通警告标志。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意思。如指令标志必须佩带个人防护用具,交通知识标志等。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可以通行或安全情况涂以绿色标记。如表示通行,机器,启动按钮,安全信号旗等。

  2、对比色对比色有黑白两种颜色,黄色安全色的对比色为黑色。红,蓝,绿安全色的对比色均为白色。而黑,比两色互为对比色。

  黑色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警告标志的集合图形和公共信息标志。白色则作为安全标志中红,蓝,绿色安全色的背景色,也可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和图形符号及安全通道,交通的标线及铁路站台上的安全线等。

  红色与白色相间的条纹比单独使用红色更加醒目,表示禁止通行,禁止跨越等,用于公路交通等方面的防护栏及隔离墩。

  黄色与黑色相间的条纹比单独使用黄色更为醒目,表示要特别注意。用于起重钓钩,剪板机压紧装置,冲床滑块等。

  蓝色与白色相间的条纹比单独使用蓝色醒目,用于指示方向,多为交通指导性导向标。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3

  进场的大型机械(如门吊、塔吊等),要求施工单位上报安拆装方案,并及时履行进场验收手续。对于大型机械(如门吊、塔吊等),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吊装方案。在现场的巡视检查中,检查大型机械的的运行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并检查司机、信号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大型机械的安拆装方案,主要审查以下资料:安装单位资质、安装人员资质、安装单位的编制和审批人签字及加盖安装单位公章情况、施工单位和安装单位的安全协议、上报方案封面编制人及编制单位为安装单位、机械的制造许可证、安装过程中的现场责任人、安装方案内容明确。

  大型机械的吊装方案审批,需要注意吊装过程中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吊装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现场检查过程中,应对门吊的轨道基础、电器连接、防脱钩装置、钢丝绳等进行重点的检查。

  进场的机械(如汽车吊),履行进场验收手续,包括合格证、检测报告、施工单位验收表(见安全资料规程)、安全检验合格证等,现场验收包括对限位器、钢丝绳等进行重点验收,具体内容参照安全资料规程中关于汽车吊验收表中的.相关内容,以符合安全性能和现场使用为准则。

  小型机械的进场验收,主要检查机械的安全防护、电动开关是否灵活、资料是否齐全等。

  机械的管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而且不同于一般的隐患,当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司机或相关人员暂停使用,督促现场负责人予以整改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上报相关人员。

  鉴于目前的安全形式,机械使用的安全已经成为施工过程中安全控制的一个重点环节。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保平安”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人民生命及国家财产的安全,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文明、舒适、有序的施工环境,确保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的在建工程。

  3、术语和定义

  采用gb/t19001-20xx;gb/t24001-1996;gb/t28001-20xx标准,国家经贸委<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及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2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对本规定的实施承担领导责任。

  4、3分公司对本规定的实施进行全面的控制,负责对公司所有安全员进行协调调度。

  4、4质检部负责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控制各检查。

  4、5财务部负责有关安全经费的安排与落实。

  4、6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与再教育,在安全员的使用上与分公司进行有效接口。

  4、7分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消防保卫的管理及检查。

  4、8各分公司项目部负责本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实施。

  5、程序

  5、1安全计划

  5、1、1公司的年度安全计划

  分公司在每年年底制定下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确定指导思想、指导方针、奋斗目标和工作要点。在奋斗目标中应明确事故的控制率、单位工程安全达标的合格率与优良率。

  5、1、2公司的月度计划

  分公司在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时传达到国家及上级部门的工作指示,布置当前的安全工作,指出各单位应重点注意和解决的问题。

  5、1、3安全生产责任制

  5、1、3、1公司制定总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目部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明确总经理、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项目经理、安全员等相关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安全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从上至下覆盖全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同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身在其中,必负其责”。

  5、1、3、2分公司及项目部要在每个季度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的结果作为衡量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依据。

  5、1、3、3公司每年初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该项目部本年度安全生产的目标,项目部要把安全目标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5、2实施

  5、2、1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5、2、1、1项目部安全员要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制订全面、可行、有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内容包括:

  1)本工程的安全奋斗目标;

  2)沟槽开挖及基坑施工支护方案及临边防护方案;

  3)特殊的支护要绘制立面、剖面构造图。

  4)不断交通作业的施工现场要有具体的防护方法,并要绘制交通导流图。

  5)施工用电,包括:

  a、确定电源进线、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装设位置、线路走向和相序排列。

  b、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电器类型、规格。

  c、绘制主要电气系统的施工平面布置及接线图。

  d、制定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要求。

  6)吊装作业,包括各种预制构件的吊装。

  7)沟槽排水及井点降水措施。

  8)沥青摊铺安全防护措施。

  9)平面管理,包括:

  a、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道路、生活区、生产区、办公区、机械、材料、水路、电路、及安全标志牌所处位置)

  b、工程出入口、安全通道方位的布置。

  c、社区防护。

  5、2、1、2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要经质检部重点审核,随施工组织设计一起由各相关部门审核,并经总工程师审批。

  5、2、2安全教育、培训

  1)分公司要监督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对安全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能上岗,分公司应保存公司所有安全员上岗证的复印件。

  2)项目部安全员要组织新入场的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名册>。

  3)项目部安全员监督本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填写<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并保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一式二份,一份项目部存底,一份交分公司备案存档。

  4)项目部安全员要督促各施工班组进行班前安全活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一定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督促每个班组填写<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5、2、3安全交底、验收

  1)在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前,安全员要向施工人员作书面交底,并填写<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交底记录>。

  2)安全员要向所有施工人员作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法律法规的交底,并填写<安全生产书面交底>。

  3)项目部质检员填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武汉市市政质量监督站指定用表)。

  4)项目部安全员要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xx的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安全控制。

  5、2、4安全检查

  1)项目部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2)项目部安全员履行日常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项目部电工要作好施工现场日常的巡视与维修,并填写<用电安全检修记录>。

  3)项目部要成立以生产副经理为组长的安全巡检小组,每月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4)质检部每月对在建工程作一次安全检查,填写<安全检查记录>,每个季度要对每一个在建工程进行考核评分,作为公司百分比量化考核的依据。

  5)在安全检查中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6)项目部安全员配合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对模板及钢板桩拆除工作的控制。

  7)项目部安全员要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动火工作。

  5、2、5对劳务分包方的安全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部在每年年初与各劳务分包方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其安全职责。

  5、2、6工伤事故

  项目部安全员于每月底填写<工伤事故月报表>,加盖项目部公章,并上报工程项目管理部。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则按<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控制程序>处理。

  5、3安全评价

  5、3、1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xx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等级核定,评价等级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作为工程最终安全评价。

  5、3、2在工程竣工后,根据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对本工程的安全评定等级,、质检部在日常工作中的巡检记录及行政办公室对与各分公司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中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的考核,公司对分公司(或项目部)进行安全奖惩,具体奖惩办法:

  5、3、2、1奖励与处罚按照<汉阳区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5、4改进

  每年年底,工程项目管理部及分公司对本年度的安全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召开分公司所有安全员总结会议,提出来年的改进措施。

  6、相关文件

  6、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xx

  6、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6、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

  6、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397号令)

  6、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xx

  6、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11

  6、7<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国务院75号令)

  6、8<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政府227号令)

  6、9〈〈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计分考核实施工细则〉〉武建建管字[20xx]136号

  6、11<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控制程序>

  6、12<汉阳区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管理实施细则>

  7、记录

  7、1<安全生产责任书>

  7、2<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名册>

  7、3<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7、4<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7、5<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交底记录>

  7、6<安全生产书面交底记录>

  7、7<安全检查记录>

  7、8<用电安全检修记录>

  7、9<工伤事故月报表>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施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是指前款所列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活动。

  第三条市和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行政管理工作,并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施工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市和区、县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应当采取先进、科学的安全施工技术,推广先进的安全防护设施,促进施工安全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管理,提高施工安全水平。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设工程施工活动。

  第七条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施工安全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检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章安全责任

  第八条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工程实行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建设单位确定施工单位后,应当向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未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取得安全施工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未取得安全施工资格证书的施工单位不得承揽建设工程。

  第十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十一条拆除房屋及构筑物,建设单位或者拆迁人应当选择取得安全施工资格证书的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对建设施工用地设置符合规定的实体围档。临近主干道和市容景观道路的建设施工用地的围档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他路段的围档高度不得低于1.8米。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纳入监理范围,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设施等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施工单位应当对与施工现场相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公用、电力、通讯等设施进行安全防护。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必须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项目经理是本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全面负责。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对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安全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由各施工单位分别负责,由建设单位统一协调。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按照规定取得职业证书后,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单位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岗位。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全面检查或者专项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负责支付保险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负责支付保险费。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后10日内,报请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继续施工。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与施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技术人员。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专职安全技术人员。专职安全技术人员按照规定独立行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对于下列施工作业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一)基础施工和地下工程施工;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坑支护以及模板工程;

  (三)垂直运输机械设备、脚手架、架设机具的拆装和起重吊装作业;

  (四)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除;

  (五)其他危险作业。

  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应当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含操作平台及模板支撑)应当采用符合规定的工具和器具,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搭设,并用绿色密目安全网封闭。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的孔、洞、口、沟、坎、井以及建筑物临边,应当设置围档、盖板和警示标志,夜间应当设置警示灯。

  第二十八条施工现场的入口处应当设置工程平面布置图和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九条施工现场内的地坪应当平整、硬化,道路应当坚实畅通。施工现场入口处应当设置长度不少于30米的混凝土路面和冲洗车辆污泥的设备。

  施工现场应当保持排水系统畅通,不得随意排放。

  施工现场各种设施和材料的存放应当符合安全卫生和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

  第三十条施工现场起重吊装作业应当设置专业指挥人员,并禁止在起重物下作业。

  第三十一条施工现场各类塔式起重机、提升高度30米以上的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的拆装,应当由具备拆装资格的单位承担。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用品。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应当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并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施工单位或者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应当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第三十四条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应当指定专人指挥,拆除现场的周围应当设置围栏,对危险区域或者危险部位的拆除应当设专人监护。

  第三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设施,严格明火作业管理。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拒绝并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施工现场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的,施工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绘制现场简图,做出书面记录,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建设工程施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施工安全记录,建立安全资料档案。安全技术资料应当设专人管理,做到及时、完整归档。

  第三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采取混凝土硬地坪、出入口混凝土硬化、立面封闭处理等文明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单列,不得将其作为招标投标竞价条件。

  第四十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十一条施工现场的生活区与施工区、加工区应当分离。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其中,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

  依法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选择无安全施工资格证书的施工单位施工的;

  (二)确定施工单位后未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的;

  (三)在开工前未对建设施工用地设置符合规定实体围档的;

  (四)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未委托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

  (五)建设单位不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

  第四十四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安全施工资格证书而承揽建设工程施工的;

  (二)对建设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

  (三)未按期报请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的;

  (四)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的。

  第四十五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发生施工伤亡事故后隐瞒不报或者谎报、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的,责令停工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施工安全资格证书并降低资质等级。

  第四十六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或者改正不合格的,责令停工,并可处以20xx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对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6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一、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3)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4)制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与储存的防火、灭火制度和措施;

  (5)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6)建立并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7)建立消防档案。

  二、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

  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任务,是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重要前提。

  (1)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领导工作。

  (2)成立消防安全保卫组(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成立义务消防队,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器材维护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

  (4)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同时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干部、消防主管),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6、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7、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8、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9、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0、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1、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2、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13、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4、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四、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五、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六、临时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七、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根据消防监督机构的安排,组织施工人员参加专业的消防教育和培训,保证重点工种执证上岗制度的落实;

  2、每年组织义务消防队学习、训练三天,平时由专职防火员参与各二级单位对其下属部门、科室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新职工上岗前配合人事部门使用单位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每年组织1-2次特殊工种、重点工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6、通过各种宣传工作和手段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7、为了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八、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十、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电焊作业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作业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十二、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十三、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3、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4、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遵守《消防法》、《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认真贯彻执行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

  2、施工场地布置、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3、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必须绘制消防平面布置图,明确消防通道,消防器材的位置。

  4、生产区、生活区、材料存放区、加工区等位置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5、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施工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6、组织全员防火消防知识学习,使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会扑救初起火灾。

  7、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防护隔离措施。

  十五、灭火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应配合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二)、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三)、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四)、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填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五)、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十六、奖励与惩罚

  1、奖励方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7

  目录 第1篇施工安全组织管理措施 第2篇钻孔桩施工安全组织机构和安全、环境管理目标 第3篇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组织管理措施 第4篇施工安全组织管理措施 第5篇钻孔桩施工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环境管理目标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8

  一、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在焦化厂区域内施工的所有非焦化厂人员的安全管理。

  二、管理部门职责划分:

  外委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由安全科、机动科、武保科和工程所在车间共同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安全科:负责外委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上岗证发放和日常安全管理;

  机动科:负责外委施工人员资质审查;

  武保科:负责外委施工人员的治安管理,禁火区施工管理;

  所在车间:负责外委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监督及违反有关管理制度情况的上报工作。

  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外委施工人员在焦化厂区域内施工时,必须佩戴焦化厂外委人员上岗证,每查出1人次不佩戴者,罚款20元。

  2、所有外委施工人员在进入焦化厂区域施工前都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不经教育便上岗者,一经查出,每人次罚款100元。

  3、外委施工人员上岗时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穿戴齐全、规范,每查出1人次不齐全、规范者罚款50元。

  4、外委施工人员违章操作参照《临钢新临钢公司违反安全规章制度100例及处罚标准(试行)》进行处罚。

  5、外委施工人员任意拆除、损坏现场安全设施、安全附件者,除照价赔偿、恢复原状外,不得再在焦化厂承担任何施工任务。

  6、外委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随意堆放物品、工具等阻碍安全通道者,每次罚款100元。

  7、外委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留有隐患,每查出1项罚款50元;造成人员、设备、财产伤害或损坏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赔偿一切损失。

  8、外委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如违反焦化厂的其它规章制度,视同焦化厂职工处罚。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9

  1、搭设作业

  (1)搭设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必须严格按国家《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市建工局关于《高层建筑双排钢管脚手架施工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搭设。

  (2)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及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

  (3)严重锈蚀、变形、,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宜采用。

  (4)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外理。

  (5)钢管脚手架座立于槽钢上的,必须有地杆连接保护普通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座保护。

  (6)不宜采用承插式钢管做底步立杆交错之用。

  (7)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kg?m。

  (8)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设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

  (9)斜杆接长,不宜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二只回转扣件接长,搭接距离视二只扣件间隔不少于0.4m。

  2、拆除作业

  (1)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

  (2)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立设置。

  (3)如遇强风、雨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4)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和遵守安全纪律。

  (5)建筑立体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向外伸挑物件。

  (6)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7)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挡笆-垫铺笆-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

  (8)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9)、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10)所有扦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11)所有垫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12)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工艺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增派专职人员,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13)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14)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10

  长江路第一小学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11

  监理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建筑施工安全事关生命安全,做好这项工作是'xxxx'落到实处的体现。当前,我国建筑业发展迅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直以来都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但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仍居高不下,随着我国建筑业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建设各方行为主体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更加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一、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新兴的系统管理科学,要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能力,最重要的还是人才。监理单位自身建设尤为重要,需要一批既懂管理又懂技术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他们既是管理的行家里手,又必须熟悉土建、电气、机械、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监理单位应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通过引进人才使队伍的专业配置合理,建立有效的培训教育制度,通过不断地培训与学习,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总结。提高监督管理水平,来实现监理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的提高,为做好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系统工作,系统中要做的工作比较多,系统的问题亦需要逐一来解决,监理单位应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满足时代发展的要求。

  1、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

  监理单位行政负责人应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总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确定具体安全工作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安全工作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生产内部管理制度

  在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在定期召开的工地例会上,评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中,如实、全面记录当天、当月发现的安全施工问题和处理措施以及安全监理的其他工作内容。

  3、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其教育培训情况可记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

  二、充分发挥与建设单位的组织协调,强化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建设单位由于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对项目施工安全好与坏起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建设单位安全费用不到位,导致企业无安全经费;还有的建设单位压缩合同工期,致使工人长期加班疲劳作业,引发了事故。另外,现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约束力不足,建设单位就利用其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把其应当履行的责任转嫁到施工单位头上,从而规避或减小了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力度。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督,认真组织协调建设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在安全经费、合同工期、提供地下管线资料和产品的选用等方面符合《条例》的要求,让建设单位真正懂得安全施工是我们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调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为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证,从而实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

  三、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程序

  1、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2、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材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技术文件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3、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派专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当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中记载。监理单位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项目总监在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

  4、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日记、监理月报和监理会议纪要等立卷归档。

  四、转变思想,突出重点,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落到实处

  依据《条例》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转变思想,突出重点,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一)抓好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的主要监理工作

  1、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范围、目标、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特点、方法和措施、控制要点和目标等,并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签署意见。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实际需要;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4、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5、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资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8、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二)抓好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的主要监理工作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每天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核查施工现场建筑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网架设、临时用电设备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并签认所发生费用。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监理单位通过审、查、停、报等手段来促使施工单位对安全负责,达到实现安全的目的。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明确安全保证资料收集的范围,规范安全保证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施工过程中各级单位安全保证资料的管理。

  3.名词解释

  (无)

  4.责任

  项目部安监部负责项目部安全保证资料的建立、保存和整理,并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安全保证资料的管理。

  5.管理规定

  5.1安全资料管理范围

  5.1.1项目部应收集和保存的资料

  5.1.1.1职业安全卫生、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5.1.1.2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关于安全方面的制度、文件主要包括:

  (1)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管理手册

  (2)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3)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作业文件

  (4)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安全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5)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6)项目部安全管理运行规则

  (7)职工安全违章处罚暂行规定

  (8)关于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安全风险、安全监督制约、安全教育激励机制”的意见及实施细则

  (9)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关于工伤事故和安全违规责任者的处罚规定

  (10)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关于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上报的规定

  (11)关于印发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安全奖惩实施办法的通知

  (12)对安全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处理暂行规定

  5.1.1.3安全培训教育类,主要包括:

  (1)专职安监人员登记表AQ-25

  (2)包工队职工体检表AQ-05

  (3)培训办班登记表

  (4)培训办班记录表

  (5)三级安全教育的教材

  (6)三级安全教育考试答卷

  (7)安全教育考试登记台帐AQ-07

  (8)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9)安全考试统计台帐

  (10)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AQ-15

  (11)高处作业职工体检表AQ—17

  5.1.1.4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类,主要包括:

  (1)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台帐AH-FH11-01(AQ—10)

  (2)劳动防护用品申请计划

  (3)劳动防护用品进货台帐

  (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

  (5)劳动防护用品预算单

  5.1.1.5工作会议类,主要包括:

  (1)安全工作会议(安全例会)记录AQ-16

  (2)安全检查会议纪要

  (3)相关的会议纪要

  5.1.1.6安全检查验收类,主要包括: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建设部)

  (2)电力部安全检查表

  (3)定期安全检查记录AQ—11

  (4)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不符合纠正通知单AH-SG14-03(AQ-09)

  (5)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不符合纠正反馈单AH-SG14-04

  (6)不符合项管理台帐AH-SG14-01

  (7)违章记录管理台帐AH-SG14-02(附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安全违章处罚通知单)

  (8)纠正与预防措施计划AH-SG14-05

  (9)检验状态标识标签

  (10)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安全检查表

  5.1.1.7安全设施类,主要包括:

  (1)安全网支挂验收表AQ—12

  (2)“四口”及临边防护验收表AQ—13

  (3)移动安全防护设施申请表(AQ-24)

  (4)安全防护设施制作验收入库清单AH-SS11-01

  (6)安全设施预算单

  (5)安全设施发放登记台帐

  5.1.1.8事故管理,主要包括:

  (1)工伤事故登记台帐

  (2)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书

  (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4)《建设系统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5)《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职工工伤事故月份汇总审核报表》

  5.1.1.9现场环境管理,主要包括:

  (1)环境因素调查表AH-HJ02-01

  (2)环境因素评价表AH-HJ02-02

  (3)重大环境因素极其控制计划清单AH-HJ-02-03

  (4)采暖锅炉环保验收报告

  (5)采暖锅炉检查表AQ—22

  (6)环境检测记录AH-Jx13-02

  5.1.1.10现场施工用电管理,主要包括:

  (1)临时用电巡查记录表AH-SD11-01

  (2)施工用电线路系统验收表AQ—18

  (3)电气设备安装验收表AQ—19

  (4)绝缘电阻测验表AQ—20

  (5)临时用电申请单AH-SD11-02

  (6)漏电保护器测试记录AH-SD11-03

  5.1.1.11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主要包括:

  (1)项目部文明施工目标分解系统图AQ—035.1.1.12危险辩识及处理(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指标、方案管理)

  (1)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检查记录AH-MB04-01

  (2)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AH-MB04-02

  (3)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计划表AH-MB04-03

  (4)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重大危险因素月控制计划AH-ZW02-004

  5.1.1.13周转性材料,主要包括:

  (1)脚手架验收表AQ—14

  (2)模板工程验收表

  (3)模板工程拆模申请表

  5.1.1.14安全措施,主要包括:

  (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安全措施计划实施记录

  (3)作业指导书

  (4)安全技术交底

  (5)安全技术交底统计表AQ—23

  (6)安全施工交底签证书AQ—26

  (7)安全施工作业票

  AQ-215.1.1.15安全管理类,主要包括:

  (1)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管理网络图AQ-01

  (2)项目部安全目标分解系统图AQ-02

  (3)《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月报表》

  (4)包工队使用情况统计表AQ-08

  (5)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AQ-04

  (6)安全文件登记表AQ-27

  (7)安全文件发放登记表AQ-28

  (8)安全奖励登记台帐AQ-30

  (9)相关的总结、活动记录

  (10)交流与协商管理台帐AH-xJ08-003

  (11)计量器具管理台帐AH-Jx13-04

  5.1.1.16业主、监理、地方政府监督部门要求的.记录

  5.1.2施工队伍应收集和保存的资料,主要包括:

  (1)站班会记录

  (2)每周安全学习记录

  (3)本单位目前安全管理网络

  (4)作业指导书

  (5)安全交底

  (6)安全文件及登记表

  (7)不符合整改通知书

  (8)不符合登记台帐

  (9)整改反馈单

  (10)每日安全巡查记录(工作日志)

  (11)安全违章处罚登记

  5.2项目部安全保证资料的收集、整理

  5.2.1安全内业管理员到公司安监部领用已做完符合性评价的国家、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包头以外地区施工时,不需领用包头市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5.2.2安全内业管理员收集施工所在地方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监理、业主的相关规定,同时由安监部部长组织对这些规定进行符合性评价。

  5.2.3施工过程、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记录,各级责任人员应按职责规定认真填写,记录的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版面整洁,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铅笔)书写和绘制,交由安监部安全内业管理员保存,安监部安全监察员负责监督,记录所需的表样由安监部提供。

  5.2.4安全内业管理员应于一项活动全部完成或周期较长的在一阶段后,及时整理(装订、编目、立卷)记录,以便于存取及检索,同时,有义务催促安全监察员及时收集相关的记录。

  5.2.5安全内业管理员收集记录应完整,如活动记录包括方案→制定措施(计划)→实施→验证→改进;检查记录应包括计划→实施策划→检查→整改→验证,各阶段的记录均包括在内。

  5.2.6安全内业管理员应及时收集各相关方的相关记录。

  5.2.7需要移交业主和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的相关记录,由安监部安全内业管理员负责整理,并交由工程部统一组卷移交。

  5.3保管、归档

  5.3.1项目部安全保证资料由安监部安全内业管理员负责保管。

  5.3.2安全内业管理员应采用文件柜、文件盒保存资料,并注意防潮、防霉,确保资料不丢失、不损坏、不变质。

  5.3.3与工程相关的记录保管期限按《工程文件资料收集归档办法》执行,其它记录的保存期按公司档案室规定执行。

  5.3.4记录归档应做到齐全、完整、整洁、装订整齐,符合要求。

  5.4借阅

  5.4.1所有资料的借、阅,必须通过安全内业管理员,阅览完成应及时退还安全内业管理员;如需要借出的资料,必须填写资料借出登记表,并由借用人签字,安全内业管理员有义务催促借用人及时退还资料。

  5.4.2所有资料需要借出,必须通过安监部安全监察员及以上人员的批准;外单位需要借阅资料,由安监部部长批准

  6.相关程序及规定

  6.1国电电源[20xx]49号《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13

  一、雨期施工阶段及降雨等级划分

  1.雨期施工阶段划分

  根据我国各地区历年实测资料统计,每年6~9月份的平均降雨量,占年平均降雨量的60%-80%左右,因此称6~9月份为雨期(各地区以当地实测资料统计为准,确定当地的雨期施工阶段)。

  2.降雨分小雨、中雨、大雨、暴雨、大暴雨、特大暴雨几个等级。

  3.(1)小雨,现象描述为雨能使地面湿润,但不泥泞,一天内降雨量为1~10mm。

  (2)中雨,现象描述为雨降到屋顶上有淅淅声,凹地积水,一天内降雨量为10~25mm。

  (3)大雨,现象描述为降雨如倾盆,落地四溅,平地积水,一天内降雨量为25~50mm。

  (4)暴雨,现象描述为降雨比大雨还猛,能造成山洪暴发,一天内降雨量为50~100mm。

  (5)大暴雨,现象描述为降雨比暴雨还大,或时间长,造成洪涝灾害,一天内降雨量为100~120mm。

  (6)特大暴雨,现象描述为降雨比大暴雨还大,造成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一天内降雨量>200mm。

  二、雨施的特点和重点

  1.严格按照雨季施工有关规定、规程的要求,提前制定切实可行的雨施方案,并严格落实。按照集团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雨期进行地基基础施工的方案由项目部(或分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编制,同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会议纪要”,经项目(或分公司)经理签字同意后,上报公司技术部(电子版)。公司技术部对上报的方案进行审批(三个工作日内);其他工程雨期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或分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编制,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2.各新开工程应尽快形成基坑的挡水及现场排水设施。

  3.加强基坑边坡的支护的设计、施工、验收、监测、移交等工作。

  4.提前做好雨施的宣传、培训、动员工作。

  5.按照雨施方案要求,准备好雨施及防汛的物资、设备、机械、人员、通讯等。

  6.各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制定雨期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组织,保证工程质量。

  三、雨期施工准备及要求

  1.公司雨期施工(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x

  公司雨期施工(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电话xxxxxxx;联系人:xxxxx

  2.雨期施工管理流程及各项准备工作

  (1)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雨、汛期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部(分公司)经理任组长,受公司雨期施工、防汛领导小组领导;并组织有关人员成立防洪、防汛抢险队。

  (2)各单位要针对所承建工程的特点、施工部位、进度计划编制切实可行的雨期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完成方案审批、备案工作。

  (3)雨期施工前,各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并向工程、质量、安全、物资等有关部门进行技术交底,各相关部门应按照技术交底内容提前做好物资、设备、人员等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4)各单位对审批后的雨期施工方案、以及其它相关方案(护坡、外架子等方案)应认真落实,并对雨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和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6月1日前将自检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施工管理部。

  (5)施工管理部将组织公司相关部室于6月下旬对重点工程进行雨施工作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检查重点是雨期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雨期施工准备情况、现场实际落实情况等。

  3.雨期施工方案

  雨期施工方案的编制原则是: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经济合理,有效地减少降雨给施工带来的影响。

  雨期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及雨施情况:简述工程概况,重点阐述雨期施工项目、部位、主要工程量及预计施工时间;

  (3)雨期施工部署:成立雨期施工防汛领导小组,雨期施工流水段划分,劳动力、进度安排等;

  (4)雨期施工准备:雨施的技术准备,包括雨施方案、交底、雨施应急预案的编制、交底等;雨施物资材料的准备,包括抗洪抢险物资、施工物资、机械设备计划等;雨施现场准备,包括现场硬化、排水设施准备等。

  (5)雨期施工主要措施;

  (6)雨期施工质量、安全防护、环保等措施和应急预案;

  (7)附图。主要包括:标明现场防汛物资、设备存放位置、防汛重点控制部位和排水流向的平面图,防汛组织机构流程图及有关计划用表等。

  4.雨施期间应及时向施工管理部询问月、旬天气预报。项目部/分公司设专人每日收听天气预报,根据天气变化合理组织施工。

  四、施工道路及临时设施管理

  1.施工道路与场地

  (1)施工道路应将路基碾压坚实、做好面层及排水沟、排水涵管等设施,确保雨期道路循环通畅,不淹不冲,不陷不滑。

  4.1.2在做施工技术准备时,应根据工程场地地形特点和环境情况,因地制宜地妥善设置综合排水设施,确保及时将积水排出场外。

  4.1.3凡有可能积水的区域,应事先填筑平整。各种构件、大型模板、机具等的存放场地以及现场钢木加工和预制构件的生产场地,应分层碾压密实,严禁积水,防止雨季下沉。

  4.1.4场地排水坡度不应小于3‰,并能防止场地周边地区的水流入。排水沟坡度不应小于5‰。

  4.1.5多个单位在同一现场施工时,应由总包单位制定统一的总体控制措施,各分包单位严格落实。

  4.2临时设施

  4.2.1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应严格按照各有关规定实施,防汛器材要备齐并按有关规定发放。

  4.2.2雨季施工前,对各类仓库、变电站、配电室、配电箱、机具料棚、食堂、宿舍(包括电气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查,加固补漏。对于危险建筑必须及时处理。

  4.3脚手架

  4.3.1脚手架的设计、搭设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搭设后未经专业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4.3.2雨期施工前,要对各类架子区域的防洪排水设施进行认真地清理和修复,确保排水有效,不冲不淹,不陷不沉。

  4.3.3雨期施工中,要经常检查各类架子的根部及与建筑物拉结牢固情况。要及时维护和加固立杆、扫地杆、立柱、抛撑等根部的垫板垫木。确保垫设位置正确,平稳牢固。

  4.3.4要经常检查和及时维修加固各类人行脚手板和斜坡坡道的脚手板及防滑条。确保架板稳固,防滑措施有效。为确保防滑效果,不宜使用钢筋或竹板做防滑条,在斜面上铺设的脚手板,不宜使用钢跳板。

  4.3.5要经常检查和维护调整各类架子的缆风绳拉线。各拉线的紧张度要平衡,拉线地锚区域不得积水。

  4.3.6脚手架、提升井架等超高架子要有妥善的防雷保护设施。

  4.3.7大风大雨后,须对脚手架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经施工负责人确认后,方可使用。雨期施工期间,要加强对各类架子的沉降量及垂直度的观察测定,做好观测记录,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有关措施予以解决。

  5、雨期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5.1土方与基础工程

  5.1.1在进行土方与基础工程施工时,应尽量安排在雨期以前完成。确需在雨期施工的,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或雨期施工方案中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措施。土方开挖前要备好防洪器材和排水机械设备。

  5.1.2要防止基坑(槽)进水泡槽。挖土前要在工作区域四周做好挡水墙、排水沟等截水排水设施,防止区域以外的水流入。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同时做成一定坡势,以利集水外排。基底成型时宜同时在基层做好排水沟、集水井等抽排系统,下雨时及时排除落雨,防止雨水泡槽。

  5.1.3要严防滑坡和边坡塌方。雨期施工中基坑(槽)边坡支护的设计应比常规设计适当从严。应制订详细的边坡和临近构筑物变形监测方案并在基坑支护和基础施工期间认真实施。

  5.1.4边坡开挖后要及时防护,避免雨水冲刷。

  5.1.5基坑挖好后要迅速协调组织好钎探、验槽等工作,尽量减少槽基暴露时间。

  5.1.6灰土垫层地基的施工宜采用小步距流水段,加紧各工序的衔接,灰土打完后应及时进行基础施工并防止雨淋浸泡等。

  5.1.7基础混凝土施工时必须考虑随时准备遮盖挡雨和排出积水。箱形基础、筏形基础的底板上,应在适当位置增设集水坑,以利雨水的排除。

  5.1.8桩基施工前,应将场地平整并碾压密实,四周做好排水沟,防止下雨时造成地表松软,影响成桩质量。桩孔要随钻、随灌混凝土,防止出现灌水塌孔。

  5.1.9回填土应在晴天进行。回填时除按照正常施工的有关规定外,还应严格控制土的含水量,必要时采用翻晒晾干措施。雨天和基槽有积水时不能进行回填。

  5.1.10严格控制坡顶荷载,荷载的大小以及距边坡的距离应符合方案设计要求。

  5.1.11降水工程应加强雨天的观测,绘制地下水位曲线图,与配合单位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5.1.12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应严格执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xx]213号)的规定。

  5.2砌筑工程

  5.2.1砌筑工程施工前,要检测各种砌块的含水率。控制砂浆的稠度,受雨冲刷而失浆的砂浆,应重新加灰搅拌后才能使用。砂浆应随拌随用。

  5.2.2每日收工时应妥善覆盖砌体表面,防止突然降雨冲走砂浆,致使砌体倾斜倒塌或影响质量。

  5.2.3刚砌成的砌体若经雨水冲刷,砂浆中胶结料流失较重时,应拆除重砌。

  5.2.4下雨时,禁止露天砌筑作业。在小雨中必须砌筑时,应适当减少砂浆稠度,减少日砌筑高度。

  5.2.5大于1.5m高的底板防水保护墙如与边坡无可靠拉结及有效的排水措施,其背后不得回填土。

  5.3钢筋混凝土工程

  5.3.1因雨期砂石含水率变化幅度较大,混凝土搅拌站要及时测定砂石含水率,并调整水灰比,严格控制坍落度,确保混凝土质量。各项目部现场应加强对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验收。

  5.3.2不宜冒雨露天浇灌混凝土,开盘前应与气象部门联系,掌握天气变化情况,避免遇雨影响混凝土施工质量。

  5.3.3对终凝前的混凝土,应及时覆盖防止受雨冲淋。

  5.3.4合模后如不能及时灌筑混凝土时,应在模板的适当部位预留排水孔,雨后模内积水排除干净后才可浇筑混凝土。

  5.3.5涂刷水溶性脱模剂的模板,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脱落,影响脱模及混凝土表面质量。脱模剂涂刷后经历大雨冲刷或流失严重的,合膜前应重新涂刷脱模剂。

  5.3.6在浇灌混凝土中遇雨不能连续施工时,应按规范规定留置施工缝并覆盖防雨材料,雨后继续施工时,应先对接合部位进行处理后再进行浇筑。

  5.3.7雨期施工期间应加强防风紧固措施。各类模板临时停放,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防风固定。

  5.3.8大模板合模过程中,如遇突然的'大风大雨,应将模板固定稳固后再离开。

  5.3.9竹、木模板及方木、支撑构件等用完后码放整齐,下部垫好垫木,阴雨天气及时覆盖塑料布,防止木材变形。

  5.3.10遇大雨大风后,应对模板和支撑重新进行一次校验和加固,防止模板松动或支撑下陷。

  5.3.11钢筋现场储备量应合理,避免长期储存淋雨产生老锈。钢筋在安装前应清除表面淤泥、老锈。

  5.3.12钢筋焊接面不得有水珠,在雨天严禁施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5.4吊装工程

  5.4.1雨期施工前,机械租赁单位应联合使用单位对在使的塔吊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做好记录。若有问题,及时报告并解决。

  5.4.2塔吊使用前必须检查避雷及接地接零保护是否有效,雨后还必须及时检查塔吊路基有无下沉现象,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5.4.3采用履带起重机或轮胎起重机时,要防止停机位置的土基浸水软化。在人工填土上停机作业时,宜采用活动路基箱或枕木等措施,防止吊机起荷作业时,机体或支腿下陷倾斜。

  5.4.4雨中不宜吊装作业和露天焊接作业。

  5.4.5吊装作业期间遇雨时,必须对已就位的构件做好支撑加固,方可收工。

  5.4.6大风大雨后,要进行塔吊基础观测和塔身垂直度的观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5屋面工程

  5.5.1屋面工程施工时,应掌握近期天气预报,严禁在雨中进行防水施工作业。

  5.5.2屋面上铺筑保温层时,应及时做好上部找平层,以防突然降雨淋湿或浸泡保温层。

  5.5.3结构封顶后,未及时进行屋面施工的,应对屋面的预留洞口进行封堵,防止漏水。

  5.6装饰工程

  5.6.1室内装修宜在屋面楼地面工程完成后进行,或采取先做地面,堵严各种孔洞、板缝,防止上层向下漏水。

  5.6.2室外抹灰和饰面砖镶贴应及时注意苫盖,防止突然降雨冲刷。降雨时禁止进行外墙面装修作业。

  5.7水暖、电气工程

  5.7.1在基础工程施工时,应将水暖、电气的穿墙套管或预留洞口及时封闭,防止雨水及泥砂冲入。

  5.7.2地下的水暖、电气工程,在备齐材料并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后,再挖沟槽,抓紧施工安装,同时要做好防洪排水设施,防止沟槽灌水。暖沟进户口要设临时挡水封闭。

  5.7.3电气墙体预埋管、盒、箱等,均要随预埋随封闭管口,防止降雨进水,门头、雨罩和挑檐部位的预埋电线管、灯头盒等,均应先做好其本身及其连接节点部分的封闭,再浇灌混凝土,确保使用时管腔内不进水。

  5.7.4通过屋面的暖、卫、煤、电视天线等立管,在施工中要随时做好管口临时遮挡封闭,防止突然降雨灌水。并应及早做好正式防雨防水节点。

  5.7.5高层建筑在结构完成后,要及时做好避雷设施,以保安全。

  5.7.6室内下水与室外管道接通前,应先将室外检查井临时加高围档,防止因室外场坪工程未完降雨而灌入井中冲入室内。

  5.7.7电气安装管内穿线以前,应从上往下对管路吹扫,以防止管内存有积水。

  6、雨期施工物资及设备管理

  6.1材料、构件储存及保管

  6.1.1各种材质的门窗及其配件、细木制品等,宜水平存放,有防雨防晒措施。存放场地应保持干燥,底层要搁置在调平的垫木上。垫木应沿边框和中格部位合理布置。

  6.1.2砂子、豆石、陶粒等松散材料,堆放周围要加以围护,防止被雨水冲散。

  6.1.3水泥、耐水腻子等应存在库房内并垫高20cm,现场堆放的白灰等必须架空20cm以上,阴雨天气用苫布及时覆盖。现场不宜对方过多水泥、白灰,宜根据施工进度分批进场。

  6.1.4彩色石碴要按规格品种分隔围护堆放,下垫上苫,防止水冲流散混杂。

  6.1.5各种石膏板、配筋加气板、各类轻质复合隔墙板材,严禁雨淋、浸水、受潮。

  6.1.6钢筋堆放料场做好排水工作,堆放时应架空,减少钢筋生锈情况。直螺纹丝头必须戴帽,雨天应覆盖塑料布,套筒严禁露天堆放。

  6.2机械设备

  6.2.1现场机械操作棚(如搅拌机、卷扬机、电焊机、木工机械、钢筋机械等),必须搭设牢固,防止漏雨、潲雨和积水。

  6.2.2用电的机械设备要按相应规定做好接地或接零保护装置,并要经常检查和测试有效性及灵敏性。

  6.2.3塔吊基础要做专业设计,做好排水沟槽,防止积水影响塔基稳定。

  6.2.4塔吊如距高压线较近时,应做三组三角地线,以减弱雨期施工的静电感应。

  6.3电气设备

  6.3.1在雨期施工前,应对现场所有动力及照明线路、供配电电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线路老化、安装不良、瓷瓶裂纹、绝缘降低以及跑漏电等问题,必须及时更换。

  6.3.2配电箱、电闸箱等,要采取防雨、防潮、防淹、防雷等措施,外壳要做接地保护。

  6.3.3现场的脚手架、提升架、外用电梯等,均应设置避雷装置,并要经常检查和遥测。

  6.3.4动力设备的接地线不得与避雷地线共用。接地线如需拆换时,必须先做好新的接地线后再进行。

  6.3.5线路架设及避雷系统敷设时,应掌握气象预报情况,严禁在雷雨天气中作业。

  7、主要安全要求

  7.1各单位编制的雨期施工方案中,各项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贯彻防触电、防坍塌、防雷击、防暴风、防中暑、防食物中毒。并编制雨期施工应急预案。

  7.2雨天施工人员必须配备雨衣、雨靴等相应的防护用品。

  7.3加强教育,防止雷雨天树木、旗杆导雷伤人。

  7.4雨季期间应加强现场排水设施、管线、厕所的维护和清掏,防止积、漫水。消灭积水死角,避免孳生蚊蝇。雨施前应全面检查整修现场排水系统。

  7.5已完结构的楼板预留孔洞应及时封堵,防止雨水逐层漫流。

  7.6临近高压线的工程应定期检查高压线的防护情况,外电架空线安全防护脚手架应高于架空线1.5m,所有导电线路严禁与防护架子相连。施工人员严禁在防护架子下躲雨。

  7.7大风、大雨天气禁止从事露天高空作业。

  7.8防汛物资应明确标识,严禁随意挪用。

  7.9现场应在明显的位置公布天气预报,根据天气情况灵活安排施工任务,避免窝工。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14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责任,做到各知其责、各负其责。保证人身安全,实现安全生产。

  一、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上级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方可签订本责任状。

  二、承包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结构:

  4.建筑面积:

  5.总高度:

  6.合同有效期:

  三、施工现场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责任人

  1.合同期内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

  3.施工人员、工人安全教育必须达到100%

  4、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针对性

  5.施工用电达到部颁标准

  6.'三宝'、'四口'防护达标

  7.各种脚手架搭设达标

  8.施工机具防护齐全有效

  9.模板工程达到部颁标准

  10塔吊达到部颁标准

  11.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

  12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率100%

  四、考核办法:公司每季度分部位进行全面考核一次,考核标准按jgj59-99标准评分进行考核。

  1.达到优良的奖励。

  2.达到合格的`奖励,不合格的罚款。

  3.每发生一起重伤、死亡事故,罚款10000-50000元。

  4.轻伤事故频率每超过1%,::罚款1000元。

  5.隐瞒一起已未遂事故,罚款1000元。

  五、附加说明

  1.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已未遂事故,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不属违约行为。

  2.本责任状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项目工程终止失效。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施工生产一线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统一规范班组安全管理标准,提高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达到员工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和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北京建筑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班组安全组织

  第四条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第五条 班组必须设1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岗时必须明确代管人员。班长不在岗时,安全员有权安排班组有关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第六条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小组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第七条 班组必须实行安全轮流值日制度,除新员工外每天或每周轮换1人进行安全值日,安全值日员的主要任务是协助班组长、安全员开展好日、周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 班组安全教育

  第八条 班组教育内容

  一、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

  二、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三、本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四、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守则;

  五、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所操作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六、各种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救护知识;

  七、本单位的安全动态。

  第九条 班组教育要求

  一、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测试;

  二、新员工、换岗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三、安全操作规程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教育内容,考试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或填写教育记录卡;

  四、班组应适时组织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举行事故应急措施演习,掌握处理各种事故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五、对受安全教育后的人员,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意见,1周以后1个月以内复查。

  第四章 班组安全活动

  第十条 班组班前会(班组安全交底)

  一、结合当日的具体生产任务及工作环境,详细布置安全工作;

  二、根据施工项目特点、危险危害因素,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和控制措施;

  三、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指示和事故案例;

  四、学习、抽考员工安全操作规程;

  五、班组会情况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安全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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