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制度

时间:2024-09-25 17:16:30 制度 我要投稿

村级组织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村级组织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村级组织制度

村级组织制度1

  为了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提高全县村级组织工作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制定本制度:

  1、村党支部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党支部首先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认真调查论证,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报乡镇党委批准、备案。在此基础上,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委会,充分讨论并修改完善方案,形成决议意见。

  2、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支部的初步意见,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村“两委”会议,村“两委”成员充分讨论论证,修改补充完善方案,并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商议案。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党员大会,村委会主任通报意见、方案,全体党员讨论、完善方案,并表决形成审议意见。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3天,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主任主持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接受代表质询,并表决形成决议。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全体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决议。

  5、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村民小组村务公示栏公告,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公告期间,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要主动深入群众征求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调查,对决议事项做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如果发现公告内容有遗漏的`、不真实的,应立即宣布决议无效,修改完善后重新进行“四议两公开”决策。

  6、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示。公示内容必须详实、准确、全面;在公示时要设立意见箱,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必须在3日内由村委会予以答复;对村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村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可由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大会审核;审核结果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

村级组织制度2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本村的消防安全及和谐稳定,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制定本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本村消防工作在芦潮港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本村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逐步提高本村火灾防范水平和居民的'自防自救能力。

  二、本村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由芦潮港派出所负责,对村民委员会的防火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成立一支5至10人的义务志愿消防队,每年采取自愿报名和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村义务消防队负责扑救和协助安全消防部队扑救本村发生的各类火灾,并帮助受灾村民进行疏散救援。

  四、村民委员会成立防火安全小组,设立消防安全员,健全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火灾扑救,建立消防工作档案。

  五、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农村居民制定规范农村居民行为的防火安全全公约。防火安全公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堆放易燃物品等行为的安全要求;

  (二)保证消防车道畅通、公共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的措施;

  (三)对老弱病残人员的监护和帮助措施;

  (四)根据本村实际,保证消防安全的其他内容。

  六、统筹规划开展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其纳入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河道建设工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之中。

  新建、

  七、本村开展灯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群体性活动的主办者应当制定灭火、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村级组织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第二条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村级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开展学习、工作、议事以及其他活动的综合阵地,是广泛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也是为村民提供文化、教育、娱乐等公益性服务的重要场所。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是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保障;是顺利开展农村基层各项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

  第三条 全县每村必须建设一个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配套、设施齐全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第四条 在坚持经济适用的前提下搞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配套设施建设和维修改建扩建,加强资产管理,健全规章制度,经常开展活动,发挥多种功能,实现综合利用,不断提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第二章 基础设施

  第五条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功能要齐全,一般应建有“六室一校”。即:办公室、会议室、计生(卫生)服务室、综治调解室、便民服务室、文体活动室(场所),农民文化科技学校。

  第六条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设施要配套,一般要达到“十有”即:有党旗国旗、有办公桌椅、有文件书柜、有电教设备、有取暖设备、有电话、有学习资料、有文化器材、有村务公开栏、有阅报栏。

  第七条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室内布置要简洁明快,一般要达到“八上墙”。即:党旗、入党誓词、党员权利义务、村级组织职责、村干部分工职责、党员照片、设岗定责情况、村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上墙规范张贴。各项制度、各类表册和各种记录本规范装订摆放。室外要绿化美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安装体育器材、修建篮球场等,总的要求是绿化、硬化到位,整洁、美观、大方。

  第八条 根据农村发展实际,县财政每年要划拨一定资金,要有计划地做好活动场所改建和扩建工作。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日常修缮维护,由乡村两级按照一事一议,自筹资金搞好维修,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正常运转和使用。

  第九条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门口悬挂村“两委”的标牌:“中共康乐县××乡(镇)××村支部(总支部)委员会”,红字竖排,右边悬挂;“××乡(镇)××村村民委员会”,黑字竖排,左边悬挂。标牌规格一般为240㎝×35㎝。

  第三章 资产管理

  第十条 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验收工作,统一为活动场所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原件由县委组织部保管,复印件由乡镇和村“两委”存档。县委组织部要建立活动场所的文字图片档案和影像资料,认真履行对活动场所的资产监管责任。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要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固定资产造册登记,建立台帐,做到帐实相符,严格监管。县委组织部负监管责任,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第十一条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使用权归村集体所有,不得转让、抵押、侵占或移作他用。

  第十二条 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认真做好日常维护和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活动场所的安全与完整,并及时搞好室内外卫生,清理房屋四周和房顶堆积物、杂物,保证排水流畅,室内窗明桌净。

  第十三条 在村“两委”换届或其它原因调整设施和管理人员时,原管理负责人要及时向新调整的负责人移交办公场所、办公用品及其它配套设施。移交工作由乡镇党委主要领导和财政所长具体负责监督实施。

  第四章 作用发挥

  第十四条 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决策议事中心的作用。利用活动场所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会议,公开党务村务,实行村干部定期集中办公和轮流值班,推动村级组织决策科学化、管理民主化。

  第十五条 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党员活动中心的作用,利用活动场所积极开展“三会一课”、党员经常性教育、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活动,切实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第十六条 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教育培训中心的作用。依托农民文化科技学校,围绕特色产业开发,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能培训和科技文化、政策法规、市场经济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第十七条 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便民服务中心的作用。利用活动场所为农民群众提供生产信息、政策法规咨询、农资经销、农产品经销、劳务输出、计划生育、合作医疗、民事调解等各种服务,方便群众办事,促进群众增收。

  第十八条 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文化娱乐中心的作用。村级组织应将活动场所、健身器材和文体活动设施经常向党员群众开放。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民兵等村级组织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倡导健康向上的文明乡风,不断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五章 领导责任

  第十九条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县、乡、村三级党组织基层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县委组织部要加强监督检查,每年核查一次,进行备案。对于私自挪用设备,使用不当和管理无序,要批评教育,限期追回;人为造成房屋倒塌、财产流失,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活动场所经常空置不用的'要责成限期整改。

  第二十条 乡镇党委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情况,要督促指导,检查考核。指定一名村干部专门负责看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发挥作用的情况作为村“两委”工作实绩的主要内容,与村干部报酬挂钩,建立台帐,详实记录,严格考核。

  第二十一条 县直部门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结合部门业务工作,结合“双培双带”活动,经常下乡进村,指导并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开展各项活动,帮助添置有关设施设备。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各乡镇要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康乐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各项工作制度,是村党支部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保证,是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保证,是加强党内团结,促进党内民主,提高村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因此,各村支部要结合本支部工作实际,按照各项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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