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培训制度

时间:2024-09-26 15:55:38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培训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培训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培训制度

学校培训制度1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督导教学常规的执行状况,全面提升老师对教学常规的重视程度,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责任心,规范老师的教学行为,把激励、创新、发展、进取的人文精神纳入教学活动中,努力创建和谐且富有竞争的教学环境,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 备课

  1、 应有详尽、科学的教学安排,合理支配教学进度。

  2、 严格遵守备课环节,分课时备课,课时应与教参同步。内容详尽,重点突出,难点精确,设计合理。

  3、 应备周前课,特别状况不得少于3节。

  4、 严禁抄袭教案,要钻透教材,分析学情,书写规范。

  5、 考核方法:集中检查与随堂检查相结合。

  二、 教学

  1、 老师在教学活动中要全身心投入,杜绝坐教,随意代教及在课堂里玩弄手机等行为。课堂管理得当,纪律良好。

  2、 注意自身形象,着装整齐大方,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或露肩露背的服装进教室。老师用语要文明,不得用语言挖苦、讽刺学生。

  3、 任课老师要提前2分钟到达所在班级,提示学生把教室桌凳摆放整齐,把相关课本整齐放在课桌上,等待上课。上、下课要起立,相互问候。严格遵守课堂常规。

  4、 充分利用小黑板、挂图、PPT等教学手段;老师要有激情,课堂气氛活跃,学生有爱好。

  5、 重视培育学生良好的课堂习惯,坐姿端正。回答问题主动,留意力集中。

  6、 未经教育处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教学内容,把非笔试科目挪作它用。

  7、 要求老师教学严谨,常常性总结和反思课堂教学的得失,全方位评价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8、 分单元按月对学生学业进行质量检测。对学生的学业质量评估要客观公正,要从中发觉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与方法。同时要具体记录每次考试的数据。

  9、 学期结束任课老师要写好相关学科的教学总结,用统一格式书写上报教育处。

  10、 考核方法:教学常规月评考核和校领导不定时检查相结合。

  三、 作业布置与批改

  1、 作业布置分年段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通知》精神。杜绝作业布置的随意性,作业要精,要有代表性,要有创新性,要激发学生的思维。

  2、 各年级各科要统一作业格式,统一书写标准。

  3、 作业及试卷批改要刚好,对于批改时发觉的特性问题要批注,共性问题要记录并公开讲评。

  4、 统一作业批改形式。除试卷外以等级呈现作业质量,同时要有激励、提示等语言批注。

  5、 禁止利用学生批改作业及试卷。杜绝错批、漏批和卑视性批改的现象发生。

  6、 考核方法按教学常规月评考核标准、作业检查评价标准及本条例执行。

  四、 辅导

  1、 任课老师要切实落实培优补差工作,要有详尽的方案和措施,要落实到人,不得流于形式。

  2、 科任要有辅导记载(包括对象、内容、措施、过程与效果)。

  3、 要有耐性、有爱心、有责任心。要正确对待和关爱学困生,要多与之沟通解决心理上的障碍,解决学习中存在的诸如方法、习惯和盲目等问题,不得卑视、打击。

  4、 不得对本校学生实施有偿辅导,或在工作日内对校外学生实施家教。

  5、 考核方法按教学常规月评考核标准和本条例执行。

  五、 教研活动

  1、 科组长要组织本科组老师主动参与教研活动,对于参与教研活动的人员进行点名登记。同时对活动内容、过程、结果要有材料记录,要定时实行本科组的教研总结会议。

  2、 任课老师要听从科组长支配,依据支配仔细打算上好公开课或其它形式的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抵制。

  3、 任课老师每周听课不得少于1节。听课要仔细写好听课记录,作好听后分析和总结。

  4、 科组长要提前3天向任课老师通报下一个教研活动的内容和要求。任课老师要仔细打算,要有书面形式的'发言或论述,不得流于形式。

  5、 每位老师每学期至少要写一篇教研论文,以统一电子文档格式书写上交教务处(要求原创,严禁网上下载)。

  六、 管理

  1、 教学期间,任课老师既是本堂课教学的责任人,又是学生常规管理的责任人。要负责本堂课的点名,解决课堂中的偶发性事务,负责学生的平安等事务,并将相关状况刚好向班主任汇报。如因管理不当或失职对学生造成的损害,本堂任课老师除将担当全部责任外,学校将视其情节处以罚金。

  2、 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因体罚学生造成的事故自己负全部责任,情节严峻者予以辞退。

  3、 全部室外课,任课老师必需到教室将学生排队带到活动地点(指定专人检查电灯、电扇是否已经关好),并点名,对未到学生要追查缘由并报班主任。同时下课也要由任课老师组织排队带到教室。一、二年级的室外课要提前2分钟回到教室。如因违反而造成的事故由任课老师负责。

  4、 体育课时,体育老师要合理支配内容,要在保证学生平安的前提下实施教学,如因管理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学生损害负全部责任。

  5、 各种试验课,老师要严格规范学生的行为,限制好学生,严格遵守试验操作程序及药品管理,对危急物品要专人管理。如因管理混乱,严峻违反操作规程及药品管理造成的财产损失及学生损害,任课老师负全部责任。学校并处以罚金。

  6、 教学期间,不管是何种缘由而发生的大小事故都必需向负责人反映,以便作出处理。如因不刚好上报所造成的损失自己负全部责任。

  本制度自20xx年x月13日起执行。

学校培训制度2

  1、所有任课老师应在课前课后做好签到签退工作,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分钟内扣工资的百分之十,5至30分钟扣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五十,30分钟以上扣本课时的百分之百。

  2、所有培训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排课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10分钟到岗候课。

  3、教师上班上课期间要注重仪表,着装得体,能体现艺体教师的身份和气质,舞蹈教师要统一着装,穿练功服、鞋。

  4、上课之前老师点名,开课后十五分钟如学生仍未到堂,就将点名册交到办公室,问清具体情况,对学生负责。开课十五分钟后二十分钟前不送点名册者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十,不送点名册者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5、成绩每学期考核一次。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6、所有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者每次扣除本课时费的百分之十。

  7、上课期间通讯设备设为关机或静音状态,以免影响授课。上课期间不得接打电话,发短信,发现一次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一、课堂教学管理

  8、任课教师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让学生带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滑板等危险品,不得乱涂乱刻,不得追逐打闹,攀上趴下,推碰镜子,翻把干等。

  9、对待学生及学生家长要随和可亲,不得发生口角,更不能打骂体罚学生。遇到问题需耐心讲解,无法解决的应向负责人反映,如遇投诉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十。

  10、课后应与学生家长沟通,积极采纳合理的建议和要求,以便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11、任课教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简单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交到培训学校办公室。

  二、培训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1、除特殊情况外,任何教师不得私自调课,缺课,违者除扣除相应的课时津贴外,报送总校按教学事故处理。

  2、教师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调课,必须经培训学校执行主任同意后才能调整课情,否则视为违纪,除扣除相应的课时津贴外,按教学事故处理。

  3、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在没有接到培训学校的停课通知时,各位培训教师不得擅自停课。

  三、培训学校学生安全工作

  1、树立安全意识,在课堂中,如遇到学生安全事故,任课老师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培训学校分管校长,以便做好及时处理工作。

  2、课堂结束后,教师应安排学生打扫卫生,清点本班教学设施,并嘱咐学生关灯、关门,做好放火防盗工作。

  注:本制度从即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本校所有。

学校培训制度3

  为了深入开展教师综合素质的训练工作。塑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校教师综合素质培训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1、按时参加教师综合素质培训,认真完成作业、在研讨活动中发言积极的将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2、能把所学理论应用于教学实践中,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教学成绩突出者将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3、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教师综合素质培训,积极撰写论文,并发表的教师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4、结合所学内容在校级做公开教学的教师将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5、在校组织的.综合素质培训有关竞赛中获奖的教师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二、惩罚制度

  1、如一学期中在培训时请假超过三次,那么将扣掉一定的学时分。

  2、如无故善自不参加学习者,按旷职处理。在继续教育考核档案中不记学分。

  3、不按时完成作业的教师将不继续教育考核档案中记入成绩。

学校培训制度4

  为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和教师教育教学个性发展,培养造就一支“安教、乐教、善教”的教师队伍,有效实施新课程改革,全面推动素质教育,特制定我校校本培训制度。

  一、培训目标。

  1.不断更新教师的教育观念,更新教师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2.进一步发展教师个性特长,使之具有鲜明的教育、教学个性,并逐步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

  3.逐步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4.提高教师对新课改的研究、探索能力,提高教师的科研水平。

  5.培养教师对终身学习的意识,使教师努力成为“学习型”教师。

  二、培训内容。

  1.教育教学能力的培训。

  2.教研科研能力的培训。

  3.师德培训。

  4.对教师现代教育技术知识的培训。

  三、培训形式。

  1.集体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及外出学习培训。

  (1)每周星期一下午第二节课后组织教师进行学习。

  (2)教研组活动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

  (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和学校实际组织部分教师外出学习培训。

  (4)平时教师根据实际自行安排学习时间、内容,并做好学习笔记。

  2.邀请市教育局教研人员或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到学校进行理论指导、教学现场指导以及专业咨询、开展学术报告会及专题讲座,向教师传递信息、提供观念、训练能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3.充分利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开展校本培训。组织教师通过观看课堂实录、专家讲座、上网查阅教育改革信息等方式参加校本培训。

  4.个案研究与提高相结合。每学期根据实际开展研评课活动,然后以教研组为单位组织教师结合课堂实例进行评课,以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指导教师本人要写好教学反思,边总结边提高。

  四、落实措施。

  1.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努力提高学习效果。无论是集中专题学习还是个人自学,教师对学习的内容及学习后的感受均要做好记录,学校对教师的学习笔记纳入常规教学工作检查范围。

  2.学校每学期对教师的校本培训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纳入教师年终考核。

  3.教师每学期应写一份优质教案、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学校组织进行评选,并选送优秀论文参加上级部门的评选,同时纳入教师业务考核范围。

  4.细化教师专业化成长档案,记录教师成长的足迹,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5.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1)以教研组为单位组织理论学习和专题研究,并将理论付诸以实践,开展公开课活动,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提高。

  您、原出处所有。

  (2)教师个人要根据自身实际不断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并运用于实践,注重反思,在反思中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

  6.不断完善校本培训机制,努力使校本培训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

学校培训制度5

  一、学员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按指定听课座位就坐。认真听讲,勤做笔记,按时完成作业。上课时,不得随意使用通讯工具,手机应予关闭;有问题要举手示意,不随便讲话。

  二、学员应遵守培训班的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必须请假。请假半天由班主任同意,1天及以上者,须持单位证明,由学校教务处批准;若无故旷课1天以上、或无故缺课超过3次或经批准缺课2天以上,不得参加本次培训的考试。可视情况,转到下期学完同类课时,方可参加考试。

  三、培训学员采用签到制度。学员到课情况,由班主任点名记载,上、下课前各签到一次。将到课、迟到、缺课情况记录在学员签到卡上,并作为评定考勤分的依据。若缺一次签到盖章,视为半天未到课,按规定扣5分,累计扣分减理论和实务考核未达到60分,视为考试不及格,应重新按课时补课。学员补课考试再不合格的,应重新参加下期培训学习。直至考核合格,方可发证。

  四、学员要讲文明,有礼貌,做到尊敬老师,团结同志,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乱丢纸屑,不随地吐痰,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五、服从培训班安排,若有不同意见,先向班主任反映,班主任不能处理时,可向培训学校教务处反映。学员一经违反培训学校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取消培训资格。

  六、考试时,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监考老师劝告无效者。监考老师有权取消其继续考试的资格,并报学校教务处处理。

学校培训制度6

  为贯彻落实《培训教学大纲》,全面完成规定的教学项目、计划、目标及课时,完善实施中的规定流程及各项教学资料,规范教学,制定本制度。

  一、理论培训教学组织与管理

  (一)设专职部门、专职人员负责教学工作的总体计划运作,负责具体实施组织与管理。

  (二)每期(班)在主管部门审核后开始培训。学员按时报到入学。制作花名册(签到册),划分教学班、安排食宿、规定作息时间、确定教师、举行开学典礼(入学教育)。

  (三)制定和公布本期教学实施计划,教师严格执行计划。

  (四)学时考核由所在班理论教师负责考核,依据教学实施计划与实际到课进行考核,实际参学学时及时确认(签字)。

  (五)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的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由学员、教师、教学负责人分别填写。分管校长签章,留存入档。

  二、实际操作培训组织与管理

  (一)学员必须服从单位的统一组织与管理,必须服从教师的实操指导。对操作培训安排有意见或对教师教学有意见应按正确渠道反映,不得发生有妨碍教学及教学安全的行为。

  (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由班主任组织实施,负责对每天、每个学员的培训检查,原始资料整理存档。

  (三)结业考核工作由培训班班主任组织、实施,学员考评成绩必须在教学日志中如实填写,并作出客观评价。界定是否按期结业。

  (四)阶段考核或结业考核时发现学员学时不足或培训目标未达标时,实行缓签补课,确保培训质量。

  (五)在完成全部培训后,由班主任召集本期学员、教师召开座谈会,征求各方意见。确认操作培训总学时并在培训记录中签字(章)。

  (六)实际操作的相关资料在结业考试后应及时整理交存档案室保管,履行交接手续。

  (七)严守纪律、严格管理。学员在全程培训中应自觉执行请销假制度,精心维护器材设备、严格执行安全制度。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八)在教学或培训班举办期间,若出现相关教学安全事故或学生违规违纪事件,培训学校保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和法律维权的权利。

  教学研讨制度

  一、经常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内容包括教学计划制定、教学问题分析、教学动态及教学大纲修订等。

  二、为确保教学活动效果,活动要提前一周确定活动内容及主要发言人。主要发言人要认真查阅资料,写出发言提纲,把新知识、新动态或解决问题的新方法介绍给大家。

  三、教师应积极参加教学研讨活动,充分发表见解,积极参与讨论,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

  四、职业鉴定考试结束后,应围绕以下内容开展研讨活动。

  (一)对本期教学工作进行总结,以便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不断提高整体教学水平;

  (二)共同商议并分配下学期教学任务,根据授课专业确定教学计划,提出需要注意的问题。

  五、注意派教师到重点院校参观学习。被派教师要认真作好学习笔记并向全体教师传达。负责组织教师认真讨论,以便对照先进找差距,取长补短,使教师的教学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成为与时俱进的精品课程。

  教师管理及聘任制度

  为引进和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师队伍的优化和人才的`合理流动,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就业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教师法》等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教师聘任制度。

  一、指导思想

  建立与人事制度改革方向相适应的教师聘任制度,激励广大教师提高自身素质,着重解决少数教师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平庸、不思进取、教育教学能力较差、不服从分配等问题。

  二、聘任原则

  聘任在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和设置的岗位内进行。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学校择优聘任和教师竞争应聘相结合的办法。

  三、聘任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继续教育等规定要求;

  (三)能够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任务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聘任形式

  为充分发挥我校专业优势,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我校任课教师聘任形式采取自我申报、学校审核进行。

  五、聘任管理

  (一)受聘教师,学校按照其实际工作量发放一切待遇。

  (二)学校建立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估和奖励制度,对尽职尽责,出色并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学校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学校对有下列行为者予以批评教育、警告直到解除聘任;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者要根据情况给予处理:

  1、不能按所规定授课任务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

  2、每年无故缺课五次以上或经常迟到早退的;

  3、经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并经学校考核后认定为不合格的;

  4、聘约期满,可续聘或解聘。

学校培训制度7

  1、带薪假期:

  A、在职一年的转正老师可享受带薪假三天,随工龄逐年增加一天。

  B、在职转正教师可享受基本法定假日;

  2、带薪考试假:

  教师如须请考试假须出示相关证明(如:准考证,座签),并写请假条报备主管签字,视考试情况予以1-2天考试假,可申请考试类别: A:教师资格证 B:英文专业自学考试 C:英文等级考试及学位考试

  3、保险:

  工作转正2年后的教师,学校统一购买保险。年限未满2年时间则有社保补助。

学校培训制度8

  为进一步明确疫情期间的请假制度,根据校学生处相关要求,严格实行“非必要不外出”和“无极特殊情况不出省”的原则,现整理修订成《资环学院20xx年3月29日起疫情期间请假制度》并发到各班,请全院本科生严格遵守。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离校,在未正式放假之前,我院学生因病、因事需请假的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将按《贵州大学学生手册》、《贵州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规定(暂行)》和学校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请假手续办理要求

  1、病假。因疫情防控要求,暂停学生干部审批病假的权限。

  2、事假。任何学生干部无权批准事假。

  (1)非毕业实习期间。由班主任老师在父母同意的基础上进行审批,再由年级辅导员老师、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校学生处审批。

  (2)由学院或专业老师组织的离校实习期间。听从带队老师和学院安排进行实习,注意安全并保持通讯畅通,集中住宿的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基地!三天以内的事假,由带队老师在父母同意的基础上进行审批;三天以上的事假,须在父母和带队老师同意的基础上,由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批。实习期间累计请假时长或次数不得超过学院或带队老师对实践环节的规定和要求。

  (3)毕业实习期间。听从论文指导老师和学院安排进行实习,注意安全并保持通讯畅通!离校须在父母、班主任和论文指导老师同意的基础上,由年级辅导员老师、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校学生处审批,否则将按照旷课处理。

  二、请销假手续办理流程

  1、请假流程。

  (1)请假但不离校的:学生本人打印并如实填写《疫情期间请假条》——班主任联系家长核实情况并在假条上签署意见——学生本人在易班“校本化-请销假”,按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班主任签字的假条照片后提交申请——学生本人持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到院学生科(资环楼435)本年级辅导员老师处——辅导员老师在易班上审核——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核——校学生处审核——请假手续办理完成。

  (2)请假且离校的(含贵阳市内):学生本人打印并如实填写《疫情期间请假条》——班主任联系家长核实情况并在假条上签署意见——学生本人在易班“校本化-请销假”,按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班主任签字的假条照片后提交申请——学生本人持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到院学生科(资环楼435)本年级辅导员老师处——辅导员老师在易班上审核——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核——校学生处审核——请假手续办理完成,学生方可离校。

  2、销假流程。

  (1)请假但不离校:请假时间结束后,本人向班主任老师报到,并到年级辅导员老师处销假,老师在易班中为学生进行销假。

  (2)请假离校(贵阳市内):学生返校前联系本年级辅导员老师,将本人14天内的国务院行程卡和贵州健康码截图发给班主任、辅导员,只要离开校园的,必须持返校前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报告方可进入校园(如若贵阳市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确诊病例,按照贵州疾控要求执行)。进校后本人向班主任老师报到,并到年级辅导员老师处销假,老师在易班中为学生进行销假。

  (3)请假离校(贵阳市外):学生返校前联系本年级辅导员老师,将本人14天内的国务院行程卡和贵州健康码截图发给班主任、辅导员,按照贵州省疾控规定执行完相关疫情防控手续(如“五天三检”等)后方可进入校园。进校后本人向班主任老师报到,并到年级辅导员老师处销假,老师在易班中为学生进行销假。

  三、注意事项

  1、请需要请假的同学,提前持请假条到相关老师处办理请假手续。

  2、如因疫情发展,学校学院有进一步补充通知,则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学校培训制度9

  一、全勤奖(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

  当月奖励100元,以视表扬

  二、当月奖金:

  由教学部和业务部共同考核评选出当月的优秀教师给予100元奖金。

  优秀教师评选:

  1、教师工作态度端正,教学工作严谨,认真负责。 2、当月工作无事病假,无迟到早退。

  3、家长反应教师教学情况好,无家长投诉。 4、教师按时完成教学计划,无教学失误。 5、完成当月招生业绩1人/科或1人/科以上。

  三、教师自主招生

  按照招生部提成。

  四、教师个人一次性招生5人或以上

  当月再奖励100元。

  五、每学期进行教研组评比

  连续三个月为教学部第一名,一次性奖励该教学组100元奖金,以视鼓励。

  六、续约奖:

  合同期满如教师与公司续签合同,公司将一次性奖励教师100元整。

学校培训制度10

  第一条 根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效能。

  第三条 考核原则。

  (一)履职原则

  1、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落实,确保实现高新区、街道制定的工作目标,确保所辖区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各村(社区)、各部门、各企业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总体规划。

  2、管行业(领域)必须管安全。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必须做到严密部署,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

  3、领导干部必须落实“一岗双责”。各村(社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村(社区)、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实事求是原则

  被考核单位要向考核单位如实映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不得弄虚作假。发现不如实映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和数据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考核单位要严格按照本考核办法对考核单位进行客观公正评价,考核结果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条 考核范围

  各村(社区)、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与街道办事处签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各生产经营单位。

  第五条 考核内容

  原则上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为主。

  (一)对村(社区)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1、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及较以上事故控制情况。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2、对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措施保障和工作考评情况。

  3、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计划年度的部署、安排及执行情况。

  4、用于消除事故隐患、防止职业危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安全科学技术研究等安全生产资金的安排、投入和管理、使用情况。

  5、以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机构建设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主要工作部署、开展及落实情况。

  6、重危险源监控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重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和治理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及落实情况。

  8、街道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

  (二)对街道有关部门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1、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2、对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指导监督和检查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责任体系的建设情况。

  4、街道组织开展和部署安排的安全生产重要活动(包括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重点任务、主要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5、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薄弱环节的研究解决情况。

  6、重危险源监控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隐患“挂牌”督办、治理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及落实情况。

  8、街道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

  (三)对生产经营单位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1、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控制情况。

  2、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3、安全诚信和安全文化建设情况。

  4、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及企沂安全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和政策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第六条 考核方法

  1、听取汇报。由被考核单位向考核单位汇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书》所明确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查阅资料。查阅被考核对象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中所明确的工作任务,进行研究、计划、部署、开展和落实等相关会议记录、文件、资料、档案及其他有关材料。

  3、实地检查。根据考核工作需要,选择性对有关部门、单位、企业进行抽查。

  4、综合评定。考核单位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被考核单位进行综合评定。

  第七条 综合评定采取评分制。其中,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权重原则上各占50,具体由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奖惩实施细则》确定,满分为10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扣分(扣分最低至该项设定分值扣完为止):

  1、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控制考核指标每增加1人扣0.5分;发生一般以上死亡事故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

  2、年度考核有本办法第九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扣10分;有第十条所列情形的',存在一项扣5分。

  第八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1、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

  2、考核得分在80-90的为良好。

  3、考核得分在70-79分的为合格。

  4、考核得分在69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九条 存在下列情形的实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1、年度考核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的;

  2、发生较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第十条 存在下列情形的年度考核综合评定不能评为“优秀”、“良好”等次。

  1、发生瞒报、谎报或故意拖延迟报事故的;

  2、发生事故后抢险救援行动迟缓、造成损失扩和恶劣影响到;

  3、对重安全隐患督办、治理不利导致严重后果的;

  4、执法违法或执法发生严重错误,导致国家赔偿或司法败诉结果的。

  5、学校考核奖惩制度

学校培训制度11

  为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规范民办学校的设立和变更

  (一)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引导和推进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阶段分设办学。

  (二)民办学校的设立和变更事项,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和备案。

  二、规范民办学校的组织与活动

  (三)民办学校依法设立学校董(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实行决策机构领导下的校(园)长负责制。决策机构负责人原则上不兼任校(园)长。决策机构人员组成、产生方法、任期、议事规则等内容要在学校章程中明确。

  (四)民办学校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校长任职条件选聘校(园)长。民办学校校(园)长根据法律法规、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学校日常管理,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民办学校董(理)事会负责人及其他组成人员不得决定校长职权范围内的具体事务和教育教学事务,不得干涉校(园)长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职权。

  (五)民办学校依法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民办学校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有权依照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

  (六)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水平进行检查评估,督促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开足开齐课程,改进教学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指导民办学校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建立覆盖教学过程各环节的管理制度,确保教学工作有章可循。

  (七)加强招生工作管理。民办学校要按照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类型、办学层次组织招生工作。招生广告(简章)要按照管理隶属关系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三、规范民办学校的人事管理

  (八)民办学校聘用教师,应具备与岗位相应的学历和教师资格,并签订统一规范的聘用合同,依法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因各种原因发生岗位变动的,合同主体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及时按相关规定办理改聘、续聘或解聘手续。

  (九)民办学校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确定教职工工资待遇,设立教职工工资专户,并执行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教职工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十)民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

  四、规范民办学校的财务和资产管理

  (十一)民办学校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会计年度结束时,民办学校应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在学校显著位置公布审计结果。各级教育和财政等行政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财务和资产管理履行监督职责。必要时,教育行政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对民办学校进行财务审计。

  (十二)民办学校独立建账、独立财务核算。涉及本校的资产、负债和收支业务,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管理。学校每学年末要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财务状况。

  (十三)民办学校依法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民办学校校(园)长和财务负责人之间实行直系亲属回避制度。

  (十四)民办学校依法建立资产管理制度。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并分别登记建账,实行专项管理,确保账册相符、账实相符。学校的`借款、向学生收取的学费、接受的捐赠和政府的补助、奖励,不属于举办者的出资。民办学校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十五)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备案制。民办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和质量、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兼顾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学费、住宿费标准,报教育、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招生简章、收费公示栏等平台公示。学校所收费用,首先应足额缴入教职工工资专户,其余部分用于学校日常运转。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学生代办费按学期收取,并在每学期结束时与学生进行结算,多退少不补。

  五、健全民办学校监管机制

  (十六)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辖区内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工作。

  (十七)严格民办学校准入制度。各地要在地方政府的统筹下,实行部门联动,定期组织执法检查,依法取缔各类非法、无证办学机构。

  (十八)建立民办学校责任督学制度。根据管理权限,市、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从现任督学中选拔人员,向辖区内民办学校派出责任督学,实行“一人一校”督导工作机制,全面负责学校的规范管理工作。

  (十九)加强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对民办学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办学行为,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完善民办学校退出机制。民办学校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或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或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依法应当终止。学校终止时,要妥善安置在校学生,依法组织清算和债务清偿等工作。终止的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注销登记。

  (二十一)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危机预警与干预机制。健全民办学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向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各地要提前制订预案,防止和妥善处理民办学校可能发生的办学危机。

  本规定所称的民办学校为依法在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民办学历教育机构和幼儿园。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学校培训制度12

  为规范学校经费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规定的收支项目、开支范围和控制金额,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编制的原则

  1、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要广开财源,堵塞漏洞,积极筹措办学经费。要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

  2、保证重点的原则。集中资金保证学校当年确定的重点项目开支,保证教学、科研和教师队伍建设经费逐年增长。

  3、定员定额预算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对以学生人数和教工人数确定经费包干使用的预算项目,事先核定定额标准,再按标准预算。

  4、按劳取酬的原则。依据学校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做好校内津贴预算工作。

  二、预算编制的项目

  (一)收入预算项目

  我校收入预算项目为:

  1学校经费:包括按生均拨款的经费、调资专款、其它专款等。

  2离退休人员经费:包括拨入的离休金、退休金以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住房公积金:指拨入财政补助的住房公积金。

  4事业收入:指从财政专户拨回的预算外收入。

  5其它收入:指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散杂收入,如存款利息等收入。

  (二)支出预算项目

  我校支出预算项目包括:事业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预备金等。

  〈一〉事业支出预算项目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人员支出,包括:

  (1)在职职工工资、奖金;

  (2)社会保障缴费;

  (3)其他工资;教学部门津贴;

  (4)特殊岗位津贴;

  (5)寒暑假课时及劳务费;

  (6)零星加班费;

  (7)临时工工资

  2、公用支出:包括:

  (1)办公费;

  (2)印刷费;

  (3)邮电通讯费;

  (4)差旅费;

  (5)水电费;

  (6)交通费。包括:汽车修理费、汽车燃料费、养路费、汽车保险费、行车费;

  (7)专项拨款支出,包括骨干教师培训支出;其它专项支出。 (8)专项材料费。

  (9)设备购置费,包括教学设备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

  (10)维修费,包括教学设备维修费;零星修缮费。 (11)业务招待费。

  (12)其他,包括福利费;债务利息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离退休费用,包括离退休人员经费;离休人员特需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

  (2)助学金,包括学生困难补助,指贫困生补助、特困生补助、勤工助学、优秀贫困生奖励救助等。

  (3)住房公积金。

  〈三〉、预备金:指为处理不可预见的重大项目而实际准备的经费。

  三、预算编制

  每学期开学后二个星期内,由总务处根据收入情况编制出预算书(重大项目建设,则以年度为预算),以量入为出为原则。

  四、经费预算的执行

  学期中间和学期结束由总务处负责检查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培训学校后勤工作管理制度5

  1、办公室和实验楼的电开水器每天定时开放,由两个负责寝室管理的教师负责。若不按时开关的,每次扣1分。若水电工未发现电开水器不按时开放的扣相关责任人1分。

  (春冬)早上:6:00—8:00,中午:12:00——2:00,晚上5:40—熄灯(夏季)早上:6:00——8:00,中午:12:00——3:00,晚上6:40——熄灯

  2、校园内的所有水龙头必须随手关闭,不得出现长流水造成浪费。责任老师:总务处水电工,责任班级:卫生区所在班级。发现一次因水管关闭不严,造成长流水的,扣班级考评分2分,属于水龙头坏的造成长流水的,水电工不能及时发现处理的,扣水电工绩效考核分1分。

  3、班级超时用电一次,扣班级5分。若水电工未检查的,扣水电工1分。

  4、办公室超时用电一次(室内无人用电或晴天亮灯)扣负责人2分,组员1分。水电工为检查到的,扣水电工1分。

  5、任何人不得在校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磁炉、电饭锅、电动车充电等),否则没受用电器,并罚款20元。

  6、所用财产若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处罚,并酌情扣除班级考评分2—10分。教室里的门窗玻璃黑板损坏的,2天内赔偿或修正到位,桌凳损坏的,3天内赔偿或修正到位,否则按天数扣除班级考评分,直到赔偿或修正到位。

  7、按时足数到餐卡室领取住校生月票,保证住校生在校就餐。少买一人次月票的扣考评分2分,一周内餐费请不完的,扣3分,以后按天累加(每天3分)。

  8、不准践踏花池草坪,违者,一人次扣班级考评分2分。

学校培训制度13

  第一章

  办学宗旨

  办学理念

  校训

  培养目标

  1、办学宗旨:立德树人、强技乐业。

  2、办学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以爱心促和谐。

  3、校

  训:志存高远、自强不息、德才修身、心系邦兴。

  4、培养目标:以培养“创新、创造、创业型人才”为目标。

  开办多种特色专业,开展长短并举,专兼合一,一专多能,订单就业的培养模式。教学上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突出专业技能的培养与提高,强化实际动手能力和岗位的适应性。我校师资雄厚,设备齐全,学生可以获得全国通用的资格证、等级证、毕(结)业证,合格学员学校负责100%推荐就业。

  5、四过硬:

  素质过硬,意识过硬,技能过硬,理论过硬。

  第二章

  教职工管理

  一、培训制度

  1、培训对象为年龄在18—45周岁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

  2、培训时间10天,课时按上级规定时间。

  3、学员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我校报名培训。

  4、我校需按实际情况登记造册,分班、分专业进行培训。

  5、培训通过技能鉴定的,由劳动部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6、培训结束后,成绩突出的学员可以推荐就业。

  二、培训班学员管理

  1、所有学员必须按时报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培训资格。

  2、学员着装要做到整齐大方、得体,统一佩戴胸牌。

  3、培训实行全脱产封闭式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出。

  4、培训期间任何人不得请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继续学习者,按自动退训处理。

  5、课余时间必须外出者须写请假条,由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离开,返回时要到教务处销假。

  6、学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7、尊重老师的劳动、服从老师的指挥,有问题时要先举手示意,经批准后再回答

  8、上课期间要认真听讲,不得有影响课堂秩序的行为和举动。(手机应关机或者调为震动,在教室内严禁抽烟)

  三、教师管理制度

  1、教师要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热爱教育培训工作,做好继续教育和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2、教师要熟悉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课时分配及班级学生情况,编排教学进度,按培训班教学计划授课。

  3、教师要按教学要求备好课,精心讲授,讲究教学方法,并注意培训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应用能力。

  4、教师要关心学员学习动态,改进教学工作。

  5、教务处根据教学培训计划,做好各类培训班学员的报名登记、住宿和教学管理。

  6、教务处根据教学培训要求,做好兼职教师聘选、编写教材、做好教学场地的维护和教学设备的管理。

  7、教师因病、事、公假不能上课,必须提前申请和出示相关书面证明并报校长,因病不能亲自办理,应提前通知,经校长批准后,方可请假,事后要补办手续。

  四、校长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教育规律办学,领导和主持学校的全面工作,积极进行教育研究和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

  2、从学校实际出发,主持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政治,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培养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4、审定各类工作计划,领导教师开展正常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5、加强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主动关心师生员工的生活,努力创造条件改善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

  6、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为想创业和已创业的人提供更好学习管理知识的平台。

  7、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的组织机构。搞好聘任教师工作,安排好教职工的工作岗位。

  8、民主管理学校,经常倾听教职工的意见,发挥教职工大会作用,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努力改善福利待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全面负责教职工的考核和奖惩。

  9、严于律己,廉洁奉公,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起表率作用。

  五、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助学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做好日常校务工作。

  2、负责起草全校性的工作总结、规划、决策等文件、做好文字综合和处理工作,把好文字关和政策关。

  3、负责发布有关会议和学习活动通知、学员考核汇总工作。 4、做好各类文件的收发、传递、归档、登记和保管工作、记录整理学校资料。

  5、根据校领导批示、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6、配合学校,做好学校归档工作。

  7、做好学校开班及其他组织工作和会议专场的布置工作。

  8、做好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9、负责培训学员进行学习、纪律、生活等方面的管理。

  (一)学籍管理

  1、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定点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台帐,详细记录受训者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文化程度、培训专业(职业、工种)、培训时间、考试考核成绩、收费和申领培训补贴情况、培训后就业单位、就业岗位、劳动合同签定或企业用工证明以及用工单位的联系方式等。

  2、建立学员学籍管理制度。对每个参加培训的学员实行电子注册,建立学员学籍档案,完整记录学员在培训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实训实操技能水平、行为表现以及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等个人信息,将每个学员的基本情况记录在案。

  3、建立学员考勤登记制度。对学员参加培训上课和实训实操进行考勤登记,每次上课都要求学员签到,记录学员每次学习的时间和内容。学员的考勤登记表作为申请培训补贴的依据之一。

  (二)档案管理

  加强培训资料和培训人员档案管理,每期培训鉴定结束后,以班为单位收集、整理培训资料和培训人员的相关资料归档,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归档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参训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学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联系电话、文化程度、培训训专业(职业、工种)、培训训时间、培训获证编号等。

  2、教学情况:包括培训课程安排、学时安排、任课教师、教材、教学大纲和教师教案等。

  3、学员学习情况:包括考勤登记、作业完成结论、作品完成结论、学习评语结论、理论课和实训实操课考试考核成绩等。

  4、开学、结业相关资料: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培训计划和办班批复;开班和结业典礼的领导讲话;报送的信息、图片及相关资料等。

  5、学员就业创业情况:包括学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及上岗就业的单位,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所签定的用工合同及用人单位的联系方式等。如是成功创业的,主要包括学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创业地点、营业执照等。

  六、培训学校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培训和就业政策,热心为接受培训的对象服务,不断提高就业培训合格率以及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2、配备固定的培训场地,有较高的师资队伍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实训师傅。有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实训计划。培训设备、设施、教材符合国家职业技能培训要求。同时提供办学资质证明,培训项目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设备、教学设施、教师简介等资料。

  3、实施培训时,必须提前向县人社局提交开班申请、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表、培训人员花名册,经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开班。

  4、按教学计划进行培训,接受人社局、财政局、劳动服务中心指导监督。

  5、自觉遵守《晋城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管理办法》。

  6、培训课时按《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和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规定执行。

  7、按要求将教学档案材料分期分班装订成册备查,指导、收集和整理申报培训补贴资料。

  8、加强与就业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的沟通联系.做好参训学员就业推荐和跟踪管理服务工作;

  (一)教学管理

  1、培训教材。各定点培训机构必须要统一使用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如使用自编教材的,必须要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2、培训时间。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各职业(工种)的培训要求,各定点培训机构必须要严格按规定的课时组织培训,其中:A类职业(工种)培训时间在120个标准学时以上;B类职业(工种)培训时间在240个标准学时之间;C类职业(工种)培训时间在360个标准学时之间。每天按7个标准学时计算。

  3、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各培训机构必须要严格按规定要求开设理论课程和实训实操课程,不得随意减少课时和实训实操时间。

  4、考核考试。每期培训结束前,必须要统一组织考试考核,并将考试考核试卷和学员考试考核成绩一并归档备查。

  (二)考试考核管理

  在培训期间,所有学习上课的内容每一门课程结束时都要组织考试考核。在培训班结束前10天,定点培训机构要向人局提出职业技能鉴定的书面申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

  (三)监督检查

  1、指导和督导。人社局是各定点培训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各定点培训机构接受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人社局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将培训合格率、培训后就业(创业)率以及学员满意度作为考核评估的主要指标。人社局对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凡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

  2、定期检查。人社局每年至少要组织人员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在每期培训班办班过程中,人社局要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必要的培训检查。

  七、培训学校财务制度

  为规范学校的财务会计行为,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学校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和量入为出的原则,努力保证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2、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票据的购买、使用、保管、核销由会计负责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4、一切财务开支,严格执行并从严掌握。会计对开支的票据要

  认真审核,及时记帐;发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凭证要按规定汇总装订,妥善保管。

  5、财会人员要每个月对帐一次,进行结帐和报表工作,并按要求报告财务主管及校长。

  6、一切计划内开支,如:工资、福利费、酬金、教学费、办公费、管理费及其他必需的开支款项,必须由财务主管批准支付。

  7、财务人员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坚持审批制度和有关手续。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任何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财务人员不遵守财务制度,随意报销,将被追究责任。

  8、学校领导,特别是财务主管,必须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财务制度。如有违反制度和失职行为,也要追究责任并从严处罚。

  9、学校接受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离任审计制。财务管理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要主动征求群众意见,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

学校培训制度14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爱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绝和削减训练中的事故发生,保证正常训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组织

  1、公司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教学工作检查,日常安全工作检查,季度安全工作考核,年终安全工作评比。

  2、常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详细内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保证安全训练,坚持教练车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

  (2)按交通公安部门关于进场安全训练的有关规定。

  (3)组织分析事故案例,安全训练等有关学问。

  3、按规定对教练车进行维护和检测,每年进行报废和更新。

  4、教练车上的`副制动踏板、副后视镜、灭火器要齐全有效。

  5、训练期间每台车选一名学员为本车安全员,帮助教练员做好安全工作,上车系好安全带,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训练。

  6、禁止教练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二、安全检查

  1、公司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不定期地组织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时发觉问题要马上提出整改并指定专人负责按时落实。

  3、训练中发生事故,应爱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马上向公司安办、公安交通部门和急救中心报告,做好事故记录。

学校培训制度15

  教学要求

  1.带班教师全权负责本班教学任务。

  2.教师进班辅导前要准备好教材、教案、教具和课堂必需品,必须在辅导前5分钟到达教室。期间不得随意出教室(课间严禁学生在楼道追逐打闹)。维持好各自班级的教学秩序。

  3.带班教师应保证学生课堂课后作业的及时完成,对于学校期中和期末考试,教师应合理安排,确保学生掌握所学知识,如有必要可针对性地安排单元测试。

  4.教师上课必须保持衣冠整洁、态度温和、举止大方,避免情绪化(女性教师上课不得化浓妆、严禁穿吊带衫、拖鞋、超短裙、超短裤或过于透明的服饰等;男性教师不得穿无袖、背心、西式短裤等不符合教师规范的服饰)。

  5.上课时,教师手机必须处于关机或静音状态,禁止上课接听手机或发送信息(特殊情况除外)。对于学生家长将作业发送到老师手机上的,允许老师课后看短信。

  6.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课堂流程,对学生严格要求,培养良好的课堂纪律和行为规范,随时注意学生听讲状态,以确保课堂能顺利进行。

  7.教师在辅导期间进行授课要做到重点突出、条理清楚、语言简洁、深入浅出,力求内容充实;板书要规范、简要醒目、字迹清楚工整,方便学生记录和记忆。

  8.教师教学时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方法、自学能力、积极主动的学习精神和认真刻苦的良好习惯。注重教与学的结合,提高教学效果。

  9.课间休息时,教师禁止离开教学区,禁止长时间进行电话闲聊。

  10.教师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授课,不得任意调课、停课、延课和私自换课,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11.教师应及时给缺课的学生补课,以免影响后期学习;为了保证学生安全,有事需请假的学生,教师应与家长交流并核实。

  教师日常行为管理制度

  1.考勤 :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作息时间,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果因为其他原因迟到,请提前20分钟打电话,并在管理老师处说明原因。(10元/次)

  2. 卫生:每天下班之前必须打扫本班教室的卫生,要求地面干净,桌凳摆放整齐,清洁用具归置墙角,讲桌整洁等;每周晚自习辅导结束后,必须打扫教室的卫生。

  3.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含30分钟)按旷工处理。(30元/次)

  4. 上班时间出去办公事,须经批准,否则以早退处理。(10元/次) 事假,须提前三天提交请假申请,并自行联系代课的老师,代课过程中课时费减半。

  5. 全体教师例会、各项活动等,教师须按时参加。教研、例会、各项活动迟到和早退按20元/次、旷会按30元/半天扣除。 ( 注:教师和行政人员的作息时间均以通知的为准。)

  6.电话家联管理条例:

  (1)教师应记录好每位学生的联系电话,并把每次和家长沟通的内容记录下来,每月交到办公室。

  (2)教师每月应对学生进行1次电话回访,每次电话不少于3分钟,要做到每位学生都电话回访到位,每次回访都要有回访记录。

  (3)教师对所带班级学生进行电话回访内容为:与家长联络感情、沟通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家庭学习辅导情况、学校活动安排、升班续费及下学期续班等事宜;与学生直接沟通学习的内容、巩固课堂上所学的知识,英语课如:课文朗读,单词背诵等。

  (4)学生如有缺课、迟到、早退、学习不认真、退步等现象,教师应及时打电话与家长沟通。

  (5)每期最后一节课应该为家长汇报课,教师应提前通知家长参加。

  学员须知

  一、教育管理

  (1)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差生,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2)所有教师都对学生负有教育的责任,所有教师均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及卫生教育工作,必须从思想上阻止学生进入网吧,爱惜教室内的电灯、空调、音响等用电设备和电器开关;必须阻止学生之间的打闹行为;必须阻止学生乱扔纸屑、杂物等。

  (3)、辅导教师负责班级学生的'出勤检查,对迟到、缺席的学生调查原因并做好记录。对请病假、事假的学生,必须家长本人打电话请假。

  (4)、热爱关心学生,严格管理,对违纪学生要进行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工作。若遇本人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可请校领导配合解决。

  (5)、晚自习辅导教师不得无故请假,若确实需请假的,由请假教师必须在前勤任课教师中找寻一位自愿代替本人的所有工作职责的教师,做好说明并由自愿代替的教师同意后,方可向学校申请请假。

  (6)、晚自习辅导教师发生严重失职行为时,经学校行政研究讨论后作出严肃的处理,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情节严重的,停职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教室管理

  (1)、学员凭听课证进入教室;

  (2)、注意保持教室整洁,举止文明,爱护公物;

  (3)、教室、走道和洗手间内不准吸烟,果皮、纸屑要扔进垃圾桶;

  (4)、不准在教室内乱涂乱画,不准大声喧哗、打闹;

  (5)、上课时请将手机设为振动或关机;

  (6)、爱护桌椅、视听设备,损坏者照价赔偿。

  安全员岗位职责

  一.岗位职责如下:

  (1)、安全员由全体老师担当,应该采取轮值班制度,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意识;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依照培训学校有关的要求,协助学校建立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及必要的措施,确保本年度不发生重大事件及突发性事件。

  (3)、定期检查防火学校、防盗、防破坏等工作落实情况,做好检查记录;加强学校人防、技防、物防等各方面的防范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改正;负责学校的治安管理; 处理发生在学校的违规违纪事件;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上级学校领导,并督促改正。

  (4)、对学校电器、电源及一切公共设施和消防器材应该看护,防止丢失、损坏等情况发生,及时更换。

  (5)、负责学校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看护,防止丢失、损坏等情况发生,及时更换。

  (6)、负责学员上下电梯时,安全引导和秩序维护,确保学员上下课时乘梯安全。

  (7)、及时询问盘查来访身份不明人员,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杜绝突发事件的发生。

  (8)、遇有意外时要不慌不乱,第一时间要确保人身安全,及时上报问题,维护现场秩序。

  (9)、安全员有责任经常教育学员,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做有损于他人和集体的事情,不玩不安全的游戏,远离有安全隐患的场所。

  教学管理制度

  一. 课后转班制度:

  (1)、课后转班指学员在所报课程试听期结束后至课程开课后俩周内办理转班。开课俩周后,概不办理课后转班。(注:开课俩周是以该班正常进行教学的事件为准不以学员本人是否上过俩周课程为准。)

  (2)、办理课后转班须在停课当日,提前电话或本人告知,并在一周内由本人或他人将听课证交回,并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交纳手续费20元;办理时间计算剩余课时,已结束的课程不能补办课后转班手续。

  (3)、办理课后转班手续仅限一次,有效期半年(以原班级开课日期计算),学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完课后转班的课程,否则过期作废。

  (4)、课后转班不退还差价,不得转让他人,不得退班,名额已满的班级不得转入。

  (5)、课后转班只能保证转入的课时,但不能保证课程内容的衔接。

  (6)、转班学员必须到报名校区办理转让手续,过期或未办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剩余课程。

  (7)、听课证丢失概不办理课后转班手续,持补办的听课证的学员不能办理课后转班。

  二.有关学员请假及补课的规定:

  (1)、学员在所报课程第一次开课后至最后一次课程结束前,允许因个人原因请假三次,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5个课时。同时学校为学员提供三次补课机会。

  (2)、学员请假须在每次课程开始前3小时以电话形式通知老师,如事前未通知老师且学员本人未到校上课,则视为该学员请假一次。

  (3)、如学员请假次数超过三次或者请假时间超过15个课时,则学校不再为学员提供补课机会。

  (4)、请假学员如需办理课后转班,则参见本须知第七条相关制度办理。

  (5)、补课一次指安排学员到其它同类课程的班级中听课一次,补课只保证补齐相同的课时,不保证课程内容,授课老师,上课校区等其它情况相同。

  退班退费制度

  一.报名后试听期内均可办理退费,在所报课程开课前,学员可全额退费;在试听期内的课程,学员退费时,我校扣除20元试听费后,其余所交费全部退回学员。试听期后,概不退费。

  二.办理退班的学员须携带学费收据,听课证等才能办理退费手续。如领取我校发放的免费资料或是赠品礼物者需完好无损退回,否则照价扣除物品金额。

  三.开课次数少于10次(含)以下的各类班级,如冲刺班,串讲班等开课后不予退费。

  四.凡需我校代理报名参加国内外统一考试的课程,一旦报名成功后,则所交一切费用概不退还。

  五. 一对一辅导课程报名需填写统一的报名表,学员交费后,一律不予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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