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制度

时间:2024-09-28 11:28:58 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制度精品[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消防安全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消防安全制度精品[15篇]

消防安全制度1

  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员工宿舍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一、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门窗,切断宿舍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或总电源。

  二、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运营部负责人,负责生活区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发生。

  四、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五、保证宿舍内用电安全,严禁宿舍员工私接电源、私拉电线插座,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以免引起电线过载,造成短路失火。

  六、禁止私自开启配电箱,禁止使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等。

  七、禁止私自挪用、开启、玩弄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在火警时刻正常使用。

  八、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下穿过或与可燃物接触。

  九、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空调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十、23:00以后需自觉熄灯,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聚众赌博活动,色情活动及吸毒等的违法行为,违者将上报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十一、保管好自己财物,不在寝室存档大量现金,手机、电脑等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防止财物失窃。

  十二、生活区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十三、火警:119匪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

消防安全制度2

  对于一个网吧管理工作者而言,除了网吧经营业绩,网吧消防安全也是至关重要的,可是很多网吧管理工作者却忽略了这一点,以下是网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加强和规范网吧的消防安全管理、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

  二、坚持经理、主管及消防安全员的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三、每周由经理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每月底由总经理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大检查,如发现问题现场安排解决。

  四、对存在的消防问题应做好记录并派专人跟踪,限期两天内予以整改完毕。

  五、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个别存在的隐患必须及时解决。

  六、网吧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记火灾报警电话“119”,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七、加强重点部位巡察,确保网吧经营的正常运作。

  八、场内严禁客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场,一经发现立即劝阻将物品带出场外。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试运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作,并作好记录工作。

  十、场内所用的灭火器材必须符合国家的关规定,对过期假冒的产品坚决不用。

  十一、保持所有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堵塞通道。

  十二、若发生火灾时,要冷静处理。及时扑救(用灭火器)以及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同时要熟练的组织、协助客人从安全出口疏散、逃生。

  十三、平时要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训练、演练。

  十四、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给予处罚。

  认真落实网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网吧消防安全才能得到保障,那么网吧的火灾隐患才能可能避免。

消防安全制度3

  第一条为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有关责任人员应按照本规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一安排,批准实施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四条生产副经理分管消防工作,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定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安全科是我单位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安全科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协助单位领导抓好日常和节假日的消防安全工作;

  2、具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认真检查、落实各项防火制度和安全措施,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消防管理;

  4、具体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具体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训练和演习;

  5、具体组织日常和节假日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有

  关部门改正。对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6、负责编制消防器材购置、维修计划,并按计划对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完整好用;

  7、做好火灾事故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的'组织工作,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8、完成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本部门制定、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制定本部门防火检查和巡查的要求,确定防火检(巡)查人员、内容、部位、频次,并做好检(巡)查记录,对于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改正。难于改正的,及时向消防归口职能部门报告;

  4、管理维护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做到专人专管,始终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5、制定本部门消防工作计划,总结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奖惩意见。

  第七条班组长应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执行单位消防管理规定,负责本班组消防安全工作;

  2、督促本班组员工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对辖区内的火源、电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行严格管理,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3、负责组织辖区内的防火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第八条每位员工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每日对本岗位进行防火巡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消除。

  第九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与各部门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消防安全制度4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须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安全职责,保障公司消防安全。

  第一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条公司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成立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第四条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五条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第七条公司各位员工均须自觉学习和掌握消防科学知识,严格遵

  守消防法规和公司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主动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第八条在新入公司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中须包含消防安全教育的内容。使员工知道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安全教育卡”由技安科存档。

  第九条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十条在各部门定期开展的安全活动中,须加强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知道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预防火灾的措施以及火灾事故的处置方法,会报警、会灭火、会组织人员疏散与逃生。

  第十一条加强电工、焊割工、仓库保管等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知识、技术的学习和训练,并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定期(每半年)组织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及消防安全竞赛;定期组织模拟消防演习。强化员工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在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定期开展由技安科及各部门负责人、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的消防安全检查;并根据需要(如年度大修、技改项目、高温天气、冬防等)组织专项检查。坚持公司月查、部门周查、班组日查的三级检查制度。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化学品库、成品仓库、DCS工艺楼等场所的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室、MCC室等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防火巡查情况;

  (十)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每日由专职人员进行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五)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巡查中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部门负责人汇报。

  第十六条公司假日及夜间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检查、巡查出存在问题,对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及时下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十八条检查、巡查必须做好书面记录,检查、巡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岗位)负责人签字备案待查。

  第四章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第十九条根据消防法规要求设置消防设施、配齐灭火器材,并按其性能和配置规定定点存放、定人管理、定期检查。

  第二十条技安科负责对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登记造册,并组织定期检查督促、指导各部门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等事项。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消防泵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等消防设施由技安科专责管理,并定期测试性能或试运行。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移动式灭火器材由各分管责任人维护管理,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

  第二十三条技安科每年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一次,对消防器材进行换药冲装,确保完好有效。

  第二十四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拆除、损坏、停用消防第二十五条设施及器材。

  每周对消防应急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进行一第二十六条'次全面检查,如发现不亮,及时更换维修。

  消防水池每三天进行检查一次,确保消防水源充足,防止无水。

  第二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火灾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是隐患整改的责任人,对由于不及时整改而造成的事故后果负责。

  第二十八条三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各部门应责成有关m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罐区域的;

  (三)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吸烟室外的公司区域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四)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六)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七)违章使用、玩弄消防设施的;

  (A)违章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九)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乱放的;

  (十)公司区内办公室、更衣箱(市)违章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的;

  (十一)氢气、氧气、乙烘等气瓶混放在一起等;

  (十二)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技安科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十条对既暂时无法整改,又无法落实可靠防范措施、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危险部位应立即停产整改。

  第三十一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技安科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六章动火、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

  第三十二条用火、动火作业,执行《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用电消防安全管理,除执行《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外,尚须执行以下规定:

  (一)临时用电线路要加强防火措施,严禁未经批准乱拉乱接导线;且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安全防范,使用完毕后须及时拆除。并应根据具体环境特点,正确选择导线类型和导线截面,合理配线。

  (二)加强落实照明设备的防火措施,防止照明灯具发热引燃周围可燃物。

  (三)公司内各种电热设备,须由专人管理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执行。

  (四)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不允许堆放其他物品,特别是堆放衣服、手套、回丝等可燃物。

  (五)在粉料、原料的输送过程中,严格采取接地措施,防止静电的产生。

  (六)熔断器应根据设备负荷正确使用。

  (七)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必须遵守有关电业规定和技术规程,不准违章作业。

  (八)定期(每季度一次)组织由保全科、技安科等部门参加的电气设备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七章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防火防爆第三十四条生产现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领用量不得超过一昼夜使用量。

  第三十五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应实行“五专”(专库、专位、专管、专领、专帐)制度。

  第三十六条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应有禁示标志,物品包装应有危险标识。

  第三十七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库房和储罐区域严禁动用明火;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视机等电气设备。

  第三十八条夏季高温度以上天气,点至点应停止装卸作业。

  第三十九条闪点低于度的易燃液体,仓库室温应控制在度以下,有冷藏要求的危险品要经常检查库温,露天堆放应采取防爆晒,高温冷却措施。

  第四十条新品种、新原料应及时向主管部门书面汇报。

  第四十一条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在厂区内不得停靠在人员密集、要害部位、交通要道以及非指定地点。

  第四十二条进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堆场、罐区人员、车辆必须建立登记制度。使用、保管、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必须持证上

  第四十三条岗,熟悉危险品的性质、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十四条防通道不得占为它用。

  第四十五条《危险品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5

  为了确保小区疏散设施的畅通,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疏散,制定本制度。

  1、 疏散设施指消防安全如下设施。场地:

  (1)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电梯前室;

  (2)消防电梯。防火门。卷帘;

  (3)安全出口指示灯具。标志。疏散示意图;

  (4)消防安全道路。回车场地等;

  (5)防排烟设施。

  2、应确保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畅通,不得封闭。封锁。遮挡楼梯间。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电梯前室。楼梯间内堆放物品或增建设施;不得减小上述设施的原设计要求。

  3、 应确保常闭式防火门。防火卷帘处于预定状态,不得在上述部位下方或周围堆放物品,不得支卡。更改。封锁防火门。

  4、 非紧急情况下不得通过紧急按钮启用消防电梯,并确保消防电梯完好。有效。

  5、定期对消防指示标志进行维护。检查,确保有效。完好。

  6、 不得封闭。封堵。拆除。更改自然排烟窗。送风。排烟口等设施,并应确保完好。有效。

  7、 应确保消防道路上方4米。水平方向4米内畅通,不得堆放物品。停放车辆。架设线路等;应确保回车场地道路及场地畅通。满面积。不得在场地上搭设建筑。挖坑。作业。

消防安全制度6

  一、仓库主管部门对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仓库第一主管为仓库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仓库管理员必须经过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技能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三、库存物品要分类、分堆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超过100 m,并要做到“五距”(即墙距0.5m,柱梁距0.3m,主要通道2m,垛距1m,灯距0.5m,)保持通道畅通。

  四、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一仓库域。

  五、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六、仓库内不准使用碘的`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高温照明灯具等。

  七、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采用防爆型,且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

  八、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放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

  九、仓库内禁止吸烟,禁止煮食禁止用火炉取暖,禁止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公司设备科同意,还须办理动火证并且要有专职人员现场监护才作业。

  十、仓库应当配置相应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且确保任何时候

  十一、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十二、一旦发生火警要及时报公司安全领导组。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消防安全制度7

  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检查中发现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并及时消除。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整改。

  对于涉及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学校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消防安全制度8

  为加强公司防火安全工作,规范防火安全工作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三、公司定期向员工开展消防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消防意识。

  四、公司电线和电路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路、变压器、避雷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安全。

  五、生产经营场所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塑料管保护,每个区域应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做到防水防潮,安全用电。

  六、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商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七、重点区域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商品。严禁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装备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

  八、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单位或部门提前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用后及时拆除。

  九、公司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剑配霄允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十、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的地上,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冻。

  十一、公司员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阻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十三、各单位应每月对消防泵、消防栓、消防阀门进行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

消防安全制度9

  一、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单位为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消防疏散标志遮挡、覆盖。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制度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报警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

  2、明确酒店消防应急程序规范:

  (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2)应急疏散和组织程序和措施。

  (3)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4)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3、单位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半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结合实际,安消部要不断完善预案。

  4、消防演练时,提前通知演练范围内的相关人员。

  三、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单位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单位设立的重点部位。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隐患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9、对当场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丘按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10、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指派相关部门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11、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四、用火(电气焊)管理制度

  1、用火电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用火电部分要说明用火用电部位、用火用电时间、用火用电操作人。

  3、操作人员要明确火灾危险性。

  4、工作时要做到1人监护1人操作并备好消防器材,工作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及时清理可燃物,防止死灰复燃。

  5、严格执行各项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准擅离职守,加强对火源和易燃物品的管理。

  6、必须有防火员签字,用火用电领导签字。

  五、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1、点燃煤气炉时,要先点火开气,点燃后,调整火焰和鼓风机的比例,鼓风大小以使火苗变蓝为准。

  2、每天上班后要仔细检查煤气是否泄漏,如有异常应立即报工程维修,正常情况下,先打开排烟风机,然后再点燃煤气灶。

  3、每天下班前,仔细检查灶具,在确保所有灶具煤气阀都关闭后,再将总煤气阀关闭,然后再将排烟风机关闭。

  4、每季度对煤气管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泄漏、老化等问题及时与工程部联系维修、更换。

  六、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超市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其储存保管必须要严格遵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管理人员要有相应的易燃易爆物品保管知识。

  2、超市门如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实现必须填写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申请单,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易燃易爆物品。

  3、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时,保管人员必须在有两人以上人员在场人员进行登记。

  4、对于顾客携带枪械、弹药等在检查其合法执行有证件后,由防损部备案,也可代为保管,顾客取回枪械、弹药后要进行登记。

  5、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等,严禁顾客将其带入超市,若发现,服务人员要及时报告防损部,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规劝。

  6、在本超市员工未经允许,严禁私自易燃易爆物品带入酒店。

  七、消防管理规章制度

  1、由超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组成逐级防火检查体系。定期对超市进行防火安全大检查。

  2、超市三级安全防火责任人及其他员工负责每日当班期间其责任区内的防火检查,在交接班时应对下一班人员交代清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二级防火责任人并通知防损部采取相应措施。

  3、防损部当班人员负责对超市吗、内外消防设施、器材及火险隐患进行巡查,并督查指导三级防火责任人的防火检查工作。

  4、各部门二级防火责任人要在每月安全例会上汇报本部门防火检查情况。

  5、每季度又安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对超市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6、重大节日前,节日期间,防损部督查各部门进行全面的防火检查,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

  7、对超市重点部位防损部协同二级防火责任人定期进行检查。

  8、防损部不定期对各部门进行安全消防工作检查。

  9、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由防损部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改正。

  八、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1、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防火规章制度。

  2、掌握消防知识,积极宣传、认真做好安全消防工作。

  3、经常进行消防演练,学会使用酒店内的消防器材,一旦发生火灾能立即进行扑救。

  4、熟知消防应急预案程序。

  九、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所有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培训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训的内容主要有:消防法律法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单位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2、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参加公安消防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培训机构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各分店负责人按照规定每年参加公安消防机构举办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

  4、单位对新招入人员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与年度培训内容相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5、单位对所组织的培训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6、消防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与保卫部共同负责,人力资源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保卫部负责培训内容、授课和技能训练。

  7、消防安全培训考试成绩与员工利益挂钩。

  8、营业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积极向顾客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十、定期防火检查制度

  1、单位实行定期防火检查制度,每月的最后一个周进行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保卫部负责通知,并做好防火检查记录。春节、元旦、五一、十一消费旺季的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

  2、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3、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4、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在禁止区吸烟等行为的;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5、各部门存在火灾隐患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整改完毕后在检查记录第二联填写整改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安排人员进行复查。

  十一、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每日防火巡查由保卫部统一组织实施,每日由专门人员进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2、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时进行一次,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全面进行清查,消除遗留火种,并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巡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况;室内消火栓、水带、水枪完好在位情况;消火栓、喷淋管道阀门开启情况;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况;消防水泵等供水设备完好情况;湿式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完好、压力指示情况;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电话插孔、喷头在位、是否被遮挡情况;灭火器在位、完好情况;应急广播系统扬声器完好在位情况;防排烟风口完好情况;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5、防火巡查在巡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上岗证。

  6、每日营业结束,各柜组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

  7、营业结束后,对营业厅继续进行两次防火巡查。

  十二、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二人,严禁脱岗。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并经消防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3、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危险化学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4、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5、控制室内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和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6、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理、灭火操作设备检查等记录制度,要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7、严禁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切断消防电源。

  十三、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保卫部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部门或柜组负责人的责任。

  2、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部门、柜组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3、与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每月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出具维修保养报告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验,确保其正常使用。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5、灭火器至少每十二个月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6、每两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防腐处理;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对管道控制阀进行一次检修;每两个月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每月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水泵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并模拟自动控制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消防水泵每周运转一次;电磁阀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启动实验;每月对全部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以上检查要记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7、不准随便动用火灾区域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插孔电话、自动喷水灭火报警阀、防火卷帘手动开关等,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

  十四、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电气设备实行统一安装、定期检查制度。

  2、电气设备的检查由部门负责,具体由电工负责实施。

  3、每年对建筑物防雷设施、电气接地装置在雷雨季节前进行防雷接地检测。

  4、每年对所有电气设施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5、电气日常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管理使用人要立即报告部,严禁带病运行和私自修理。

  十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指电气设备集中、用电负荷大、物资集中、商品为可燃、易燃物的柜组。

  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防火标志,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标明配置的消防设施,实行严格管理。

  3、消防安全部位运行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

  十六、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精神、物质奖励或考核加分激励,视情给予100—300元奖励:

  1、认真履行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

  2、制止不安全行为,避免发生火灾的;

  3、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和扑灭初起火灾,经确认避免了火灾事故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教育,在消防技能、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获得政府或部门消防安全奖励的;

  7、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在考核减分,视情给予10—100元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或解除劳动合同,并负责赔偿损失;或由公安消防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职工消防教育培训、义务消防队活动制度未落实、未按规定记录的;

  2、未签发动火安全措施票擅自动火或动火未落实消防监护人、安全措施,尚未造成损失的;

  3、接到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

  4、消火栓、消防水带、水枪、接口损坏丢失或丢失后隐瞒不报的;

  5、非火灾情况下,未经申报审批,擅自将消防设施器材(包括消火栓、消防水带)挪作他用的;

  6、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不及时上报更换或隐瞒不报、未及时恢复备用,尚未造成损失的;

  7、消火栓、灭火器材(箱)周围堆放杂物或未经同意变更位置的;

  8、消防设施、器材未落实岗位定期维护保养,或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箱)卫生不洁的;

  9、未经批准,擅自改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或故意破坏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损失的;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不符合安全规定或未经批准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11、私接乱拉电源或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

  12、在营业厅内吸烟或发现顾客吸烟不加制止的;

  1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上摆放物品的;

  14、不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报火警的;

  15、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消防演练的;

  16、消防值班、巡查人员不如实记录的;

  17、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

  (三)以上奖惩由保卫部门负责提出意见,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部门。

消防安全制度10

  一、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游客、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旅游景区文物、建筑等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旅游景区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旅游景区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与景区建设相适应。

  四、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景区建设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员会,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

  五、旅游景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时,应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六、经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报原审核单位的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核准后方可变更。

  七、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旅游景区的建筑工程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九、旅游景区应当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十、旅游景区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一、旅游景区应当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记录,对发现的和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的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十二、旅游景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三、旅游景区应当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四、在禁止烟火的地域,旅游景区应当设置“禁止烟火”的标志牌,对游客的吸烟、使用明火行为加以制止。

  十五、旅游景区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必须经持证上岗的员工设计、敷设,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十六、发生火灾后,应当立即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组织专职或义务消防队队员进行扑救,并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十七、在公安消防队赶到火场扑救火灾时,旅游景区应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火灾的扑救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消防安全制度11

  1、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日常防火宣传,管理和维护本单位所属的灭火器材,检查火险隐患和组织整改工作,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

  2、加强全体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火意识的遵守消防法规的自学性,明确“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做好防火工作。

  3、利用黑板报、墙报、广播、班会课广泛宣传消防法和防火安全知识。

  4、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突发安全疏散方案,并定期组织疏散演练。

  5、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教师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拨火警电话、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学生疏散,每位老师都要熟悉各班、各功能室的学生的疏散线路。使每个教师都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校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6、每条安全通道装上标志牌,每人每个部室配置灭火器,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7、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丢失。

  8、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物品,每天值日教师把检查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等工作作为值日重点工作之一。

  9、不得将带有火种的杂物丢入垃圾桶,严禁在校内烧废纸杂物。

  10、各场所要做好通风排气工作,有利于降温、防爆。

  11、每学期做好两次消防设施检查工作,做到及时维修、及时保养。

  动火作业:

  1. 防火、灭火措施没落实的.不动火作业。

  2. 周围杂物和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的不动火作业。

  3. 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动火作业。

  4. 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未干燥的不动火作业。

  5. 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性未排除的不动火作业。

  6. 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响应的防护措施的不动火作业。

  7. 未配有灭火器材或器材不足时不动火作业。

  8. 现场安全负责人不在场时不动火作业。

  9. 现场安全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加强观察,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10. 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11. 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2. 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现场责任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后才能离开。

  13. 严禁燃放烟花、炮竹和燃烧废料废品。

  明火使用:

  1. 工业楼宇内正常使用明火的设计及工艺必须符合消防法规定,必须配足有效的消防器材,要有足够的应变措施。

  2. 正常使用明火燃料要严格按规定储存、发放和使用。对油管、煤气罐、仪表、接头、阀门等关键部位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对用火环境、用火装置及工艺设备要定期检查及时排除失火隐患。

  报备审核:

  1. 凡在工业园区内进行动火作业之前和承担作业的单位、个人,必须向管理人(物业部、保安部、工程部)申报审核。大型动火作业须经消防支队防火科同意。

  2. 凡使用燃料能源进行机械设备驱动、加工、生产的企业单位必须经消防部门审核许可。

消防安全制度12

  1、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国工作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开设学生消防知识等安全课堂。

  2、建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追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用电管理,安装电器,布设电线要符合规定。定期检查电线、电器,不得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

  4、学校的重要部位要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5、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保管,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特殊管理。

  6、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

  7、建立兼职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进行安全训练演习。

  8、建立消防安全疏散、应急救援预案,并图示公告,送上级管理部门及属地消防部门和安监管理部门备案。

消防安全制度13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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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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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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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单位结合实际对消防安全工作每年一次或二次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给予罚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生产、经营、办公室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使用和遮挡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气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4、违规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括赔偿金);

  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气产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9、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消防安全制度14

  一、单位实行定期防火检查制度,每月的最后一个周进行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保卫部负责通知,并做好防火检查记录。春节、元旦、五一、十一消费旺季的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

  二、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四、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在禁止区吸烟等行为的;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五、各部门存在火灾隐患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整改完毕后在检查记录第二联填写整改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安排人员进行复查。

消防安全制度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其内容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二、学校必须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增强师生责任主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并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使教工、学生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防火制度)。

  三、学校必须定期组织师生进行逃生自救式的灭火、应急演练,提高师生逃生自救的能力,使教工做到“四会”(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四、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

  五、学校每学期开学之际,必须组织师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与培训,开展逃生自救式的灭火、应急演练。新生入校后由政教处协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对新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新进教工由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六、每年“11、9”宣传日,由政教处、团委联合采用电影、广播、板报等形式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七、组织师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与培训时应当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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