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勤制度15篇[经典]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师考勤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教师考勤制度1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让教师能有序地开展工作,保证学校工作畅通无阻地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分类:
1、严格执行坐班制度和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制度。
2、严肃督查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开会、升旗)的到岗情况。
3、严格履行签到和书面请假手续。
二、考勤管理:
一、教师必须按学校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教职工坐班时间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
二、上午、下午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履行签到手续,漏签一次扣款2元;无课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10元(超过10分钟,在一节课的时间以内扣款20元),迟到、早退达两节以上(含两节)不到半天的扣款50元;有课的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15元,20分钟以内的扣款20元,超过20分钟的作误课处理,误课一节扣款30元。
三、教师有事必须书面请假(电话或带假不作为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学部负责人签批,请假按一节课扣款5元计算。半天以上由学部负责人注明工作安排情况后由校长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学部负责人备案。
四、事假按一天扣款10元计算,没有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作为旷工处理,旷工按一天扣款50元计算;病假凭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的诊断证明和自己的请假条到学部负责人处办理工作安排说明后到校长处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学部负责人备案)。
五、学校例会(周三、日)请假一次扣款15元,迟到早退扣款5元。
六、集体公益活动请假一次扣款10元。值岗时迟到早退除扣发值岗工资外,还处以值班工资一倍的罚款。
七、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属于严重违纪违约行为,旷工超过一天的`按《惠湖中英文学校教师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每周星期一学校举行升旗仪式,全体教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站在规定的地点排成队列进行升旗。课间操班主任站在本班后面做操,其他教师帮助班主任管理班级(升旗和做操时有家长到校或领导到校检查工作,有关人员不能参加除外)。缺席一次扣款5元。
九、教师请事假一次最多在三天以内,每超假一天罚款30元,超假两天以上(不含两天)的学校按自动离职处理。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擅自不到,私自调换课程以及代课没到,均作旷工处理,旷工每一节课的时间扣款10元。
十、因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教师在报到后至开学后10天内及学期结束前半个月内不得请假,请教师自己克服困难。
十一、教职工考勤每月公布一次,记载结果每月底上报校长办公室存档,学期结束时作为学期(年度)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据。
教师考勤制度2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严肃校规校纪,杜绝因擅自请假造成的不良风气,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教师请假考勤制度。
一、签到要求。
全体教师必须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并落实签到制度。每一天早、中午到校和离校均要签到,不准代签、补签。以学校铃声为准,若到校铃声响后再签,则属迟到。由当日值班教师在签到簿上做出标记。
二、请假手续。
教师请假必须当面向学校领导提出,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需先经教导主任签字,再由校长签字生效。教导处要将调课情景留底备案。若无教导主任签字,则不准假。
三、事假要求。
教师请事假,必须经学校批准并经教导处备案,由请假者安排好由于请假耽误的课时,找好代课教师。若每月事假在两天之内,按照每节课0.1分从考核分中扣除,本学期的所有事假进行累计,上不封顶。
如果每月超出两天事假,若再请事假按每一天50元的标准扣除,并按照每节课10元的标准扣除相应的课时费;同时超出两天的'部分,按每节课0.2分从考核分中扣除。
四、病假要求。
若不能坚持到校工作,必须出具(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由教导处安排好代课教师,按每节课10元的标准扣除课时费,用于代课教师的代课费。
五、迟到、早退的规定。
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若没有事先请假而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则按旷课处理。旷课一天直接扣除50元,并扣1分,同时扣除相应课时费,每节20元。
六、团体活动的规定。
学校或上级部门组织统一活动,如遇迟到或早退则加倍扣分,每次0.4分。如果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则按旷课处理。即使团体活动在节假日举行,也要按请假处理。
七、教职工的婚丧假、产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规定。
教师每学期累计病事假不超过1天,也没有迟到早退等情景,则享受全勤奖,在考核中加1分,并发全勤奖50元。
教师考勤制度3
为确保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充足的教学时间和工作时间,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体教师都要自学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课,按时坐班办公,按时参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勤。为此,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望全体教师自觉履行并监督执行。
一、请假制度:
1、全体教师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并认真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办理私事。请假一天,有学校主任或校长批准,但请假人必须自行调好课,且把相关工作安排好,否则,学校不予准假。请假超过一天者,学校无权准假,请假人必须写出书面申请,由学校和请假人报镇教委批准后,方可执行。
2、确因急事来不及当面请假者,可以电话请假(禁止手机发信息),事后及时补写请假条,否则按旷工处理。
3、坐班办公时间不出勤的称旷班,旷班按课时记,每周旷班不得超过两课时,超出者按旷课论。
二、考勤制度:
在学校正常工作时间内,全体教师一律参加学校的统一考勤。
1、对上课的考勤:任课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具体要求是:上课前两分钟到教室门前,踏着上课铃声步入讲台,下课铃响后,宣布下课。不得出现上课迟到、溜堂和早退,早下课现象,更不准出现空堂。如果出现空堂现象,坚决追查原因,严肃处理。
2、对坐班办公的考勤:每天上午一、二、三节和下午一、二、三节为坐班办公时间,办公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更不得做打扰影响他人办公的`事情。特殊情况时如:迎接上级检查时必须全天到岗做班。
3、酒后禁止进入课堂,如有课自行调课。
4、对学校召开会议或集体活动出勤情况的考勤。
5、学校的重大活动原则上任何人不准请假,如确有要事,须经校长批准。
三、考勤方法:
1、全查、抽查、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监考、阅卷、开会等集体活动,由主持人全查;早读、上课坐班办公等时间,由值日考勤人员不定时抽查或全查。
2、抽查时,未见其人,又无请假条者按旷工。
四、奖罚规定:
1、旷工一天罚款40元(当天无课,坐班办公时间又不在岗者,视为全天旷工),每学期请事假不得超过五天,超出部分按旷工论。
2、旷课一节罚款10元(包括早读),对上课迟到、早退、溜堂者,每次罚款2元,超过10分钟的按旷课一节论。坐班办公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元。
3、一学期结束,考勤累计无请假、旷课、旷班、迟到、早退现象,视为全勤,并计入量化考评,学期末评先树优优先。
4、本奖罚规定,如发生争议,将严格按镇教委或县教育局下发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考勤操作:
1、学校实行教干轮流考勤值日制。考勤人员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值勤情况,作出详实的记录材料。
2、考勤结果按每周统计一次,并予以公布,教师对公布结果,如有疑问,有权核查考勤的原始记录材料。对无理取闹者,按师德规范中的规定,作出处理。
3、全体教师,有权监督值勤和统计人员。值勤或统计人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每出现一次失误,罚相关人员现金10元。
4、值勤人员必须按要求,履行值日职责,每天至少检查两次,除上课外,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值勤。否则,按旷班论。
教师考勤制度4
教师一天的工作入岗要按时,在岗要做事,离岗要请假。为了加强教师的组织纪律性,提高教师的出勤率和工作效率,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值日、值周教师职责
1、7:20值周值日教师准时到岗;7:50随大队部检查各班情况。
值日教师负责前面一幢,值周教师负责后面一幢。
2、中午(11:25--11:35)值周教师负责门岗;值日教师负责并维持食堂用餐纪律,在大部分学生用餐完毕后方可离岗(允许提早用餐)。
3、中午检查时间为1点整,由大队部陪同检查各班情况。
4、下午(4:00—4:20),值日和值周教师监督各班出校纪律,同时维持家长车子停放情况,允许家长在4:20后入校。
5、值日和值周教师(4:30)清校,并进行卫生检查,查看各班的饮水机、电、门窗是否关上。值日和值周教师彻底清校方可离岗(4:45)。
6、规定值日、值周教师一周三次突击检查,内容是个人卫生、红领巾和校徽、课桌内垃圾。
7、值日、值周教师要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在打分上做到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扣分情况不得有任何疑议。
二、教师考勤制度
1、教师要按时上下班。按规定时间未到的均算迟到处理,一个月累计四次作请假一天处理。由门岗学生记录,每天上交校办处,由校办作统计后汇报校长。
2、教师在工作时间内出入校门,要在门卫的登记簿中如实登记。
3、教师因私事提早离校的时间超过一节课以上,作请假半天处理。(门卫登记簿中反馈)
4、病、事假要向校办请假并上交请假条,同时教导处备案。祥实写明请假理由。如有特殊情况则要在返校后第一天把请假条补上。
5、教师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类培训、教研活动等,要事先安排好自己的课程,并书面告知教导处,两天以上的活动,教师负责调换好前两天的课程,第三天开始由教导处安排。
6、教师的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公假,按有关规定给假,写上请假条,向校长请假。
7、教师要公出,必须向校办说明并登记,待同意后方可公出。未经同意私自外出,按旷工计。
8、请假未批准而不上班,按旷工计;假满未续假而又未上班,按旷工计。教师如提前结束假期,应向批准人销假,请假时间予以更正。
9、假日值班或返校等同于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要事先请假。
10、值日、值周教师7:20未到岗,作迟到处理。
三、教师进入工作岗位,必须坚守岗位。要坚持人在心在,人在业在,人在情在。
1、上课。教师在上课时间,必须认真教学,与学生同在。不得无故改为自习课。要有组织、有安排地上好每节体育课,否则以旷课处理。旷课一节,作请假一天处理。
2、坐班。教师没有上课,人必须在学校的办公室办公,不能私自外出,不能在工作岗位做份外事。
3、开会。每次开会,参加对象无特殊情况必须到会,且不得迟到、早退。否则按迟到处理。
4、活动。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如备课活动、教研活动等,教师要热情参加,投入活动中。
5、升旗仪式及出操。全体教师要参加,正副班主任必须在班级的前后管理班级,不得随意聊天。
6、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岗位、任务,如值周、值日、兴趣活动指导等,教师要尽职尽责,不得离岗。
7、教师应与学生一样佩戴校徽,教师的事不能让学生代办。
四、考勤奖惩规定
1、教师出勤,每月100元。
2、教师请假1天,扣发20元,依次累计。
3、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全勤奖。
五、出勤统计管理
1、每周、每月由各中层部门汇总,后交由校长过目,发放全勤奖。
2、学校要把老师出勤情况归入教师年度考核。
教师考勤制度5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一、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办法
1、学校实行教师签到制度。值日领导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校长,周汇总表于下周工作例会公布。
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全体教师必须于8:00前准时到校。 下午:全体教师于预备前需准时到校。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三节课上课开始,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期间的工作自己安排。
2、教师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限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6节视为请假1天。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自己安排。
7、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8、教师因公(如: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计缺勤。
五、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六、本制度从次日起执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教师考勤制度6
桃花店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在正常的教学时间内,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
2、每天实行上、下午点名制,当预备铃声结束时开始点名,所有教师必须到办公室集体点名,不按时到者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0?5分。
3、上班期间,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借公办私,若有急待解决的事务,可与值班领导班子口头请假,但时间不得超过一节课。违者视为早退,一次扣0?5分。
4、上班期间,不准做任何与教学无关的私事,违者一次扣0?5分。
5、学校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要有请假条),待学校审批后方可离校,否则视为旷课。若旷课半天扣1分,有课者每节另扣2分。
6、不经教导处批准而私自调课,双方都以旷课论处,发现一例各扣1分。
7、教师因事请假规定:
(1)事情确需本人具办,可为事假,否则视为旷课。
(2)半天由教导主任批准;
(3)一至两天的由校长批准;
(4)一周以内必须请示中心学校批准;
(5)超过一周的由县教育局批准。
无课事假半天扣0?5分,一天扣1分,以此类推。有课者必须自行安排好课程,课程不扣分,否则每节课另扣2分。
8、因病短期治疗视为事假,因确实连续住院治疗两天以上者经核实视为特殊病假,不扣分,但需持医院证明。
9、校领导因公办事、开会,课程由教导处安排,每节课给代课教师人民币3元。
10、特殊病假照顾
(1)教职工子女结婚,照顾四天假。
(2)教师双方父母病故给予四天假,其他直系亲属伤喜事给予两天假。
(3)女性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照顾产假一学期(出示准生证)。
(4)参加自学函授考试,根据考试所需的时间予以批假,不予扣分。
(5)面授者,本人所授课程由教导处统一安排,不扣分,但授课者每节课所补助的.课时津贴由参学者自负。
11、全学期出满勤者,在教师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另加2分,并做为教师评优、评先、晋升优先条件之一。
此制度从本学期点名之日始执行。
教师考勤制度7
一、出勤点到制度
1、教师每周5天,每一天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校、离岗。
2、实行点到制,上、午时各点一次,上午(冬春季:7:50—11:50,夏秋季:7:30—11:40),午时(冬春季:13:50—16:40,夏秋季:14:50——17:50),值班、值日的教师点到见点到表的.时间。晚于点到截止时间30分钟内为迟到,30分或以上算请假或旷课,迟到每次扣5元。
3、教师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或有课不去上或中途离岗1节以上(含一节)视为旷课,旷课1节扣10元,1天扣100元(考勤奖不够到其他福利中扣除)
4、每周教师开会,开会缺席者,每次扣10元(学校安排的公假除外)。
5、长假、节日(含寒、暑假)教师必须按时来、离校。如果教师提前走或推迟来校的每一天扣20元,考勤评分时还要根据考勤评分条款扣分(特殊情景除外,但要有相关的材料说明。)。
6、每学期事假3天以内(含3天)不扣出勤奖,此外超过1天扣50元,超过3天以上不得本月出勤奖。
7、请假1天向校长报告,请假3天及以上向校长报告,事假和一般病假教师自行安排代课,教室空堂以旷课处理。特殊假学校安排代课。
8、特殊假:婚假、产假、丧假、手术假、重病假,陪护配偶、子女、父母住院及直属亲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假学校安排代课。9出勤点到每月统计一次,满勤奖惩制度30元,其他按以上规定计算。
二、特使假时间规定
1、婚假:
(1)不贴合结婚年龄的不给假。
(2)贴合结婚年龄的给假7天。
(3)教师子女结婚假2天。
2、产假:生育第一胎的女教师享受产假三个月。
3、丧假:父母(指男女双方)、子女去世给假3天,配偶去世给假5天,其他亲属(亲兄弟、姐妹)丧假给一天。
5、重病假:县鉴定办证明为准。
6、培训假:自身函授、自考、职称培训、考试请假,按实际需要给假。
7、公假:凡学校公派外出、开会、考察以及个人业务文化提高的听课、考试为公假。
教师考勤制度8
1.目的
本制度对教师考勤工作进行有效控制,规范请假程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学部科任教师、行政人员。
3.职责分配
3.1学部校长室负责《教师考勤制度》的制定;学部行政会议负责《教师考勤制度》的修订与审定。
3.2教务处负责《教师考勤制度》的实施,审核请假,对考勤信息进行汇总、公示。
3.3教务处负责教师考勤工作的违纪行为进行问责与处理。
3.4安保处负责教师到校印纹考勤、离校放行的督查工作。
4.程序
4.1请假类别界定
4.1.1公假:学校、学部派遣参加上级党政部门组织的会议、学习与培训,因工作需要到外地进行考察、洽谈、联系工作等公务活动的.请假。
4.1.2事假:参加函授、电大等学历教育上课、考试;身体疾病;处理家庭事宜及其他事务的请假。
4.1.3婚假:教职工双方结婚属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以上)的,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半个月婚假;未达晚婚年龄结婚的,可批准婚假2—3天。
4.1.4产假:属于晚婚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享受三个月的产假。
4.1.5探亲假:探亲一律安排在寒暑假及公众假期,若在工作期间探亲,按事假处理。
4.1.6丧假:准假3天,范围限于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直系亲属。超假或非直系亲属按事假处理。
4.2考勤管理
4.2.1学校实行行政人员、科任教师全员坐班制。
4.2.2实行分级考勤管理:处室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由学校领导考勤;级长、科组长、部门干事由教务处和德育处考勤;科任教师由级长考勤。
4.2.3教职工大会、学部例会、年级会议、教研组会议,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会议、专家讲座的考勤由会议组织(召集)部门负责,做好考勤记录,每学期中段、期末报教务处处理。
4.2.4请假应按请假程序至少提前1天办理书面手续;如突发事故、突击任务、急病应在上班前30分钟(早上7:00分、午时14:00分)电话或口头请假,事后2天内补办书面手续;婚假、产假至少提前15天办理。
4.2.5事假期限:每位教师每月事假仅限1天,超限请假须学部校长同意;每学期仅限5天,一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0天,视为不能胜任现有工作,学期末学部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4.2.6为给教师应急,在不影响教学秩序及完成自我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在一个月内,允许教师短时间(1—2节课)外出办事三次,作满勤处理。
4.2.7旷工认定: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上班;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他人请假、续假,但未得到批准,擅自不到校;电话或口头请假,事后2天内不补办书面请假手续;请假期满,不按时销假、到校。
4.2.8旷课认定:上课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未报告教务处同意,私下调课;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课堂空堂。
4.2.9上课迟到认定:上课正式铃响后或正式上课时间开始后1分钟(无铃声时),未进教室者;
4.2.10上课早退认定:下课铃未响或正式下课时间未到(无铃声时),就提前下课者。
4.3请假流程
4.3.1教师请假应提前1天办理书面手续,在教务处填写《教师请假单》(附表1),逐级经教务处主任、德育主任(1天以内),学部校长(2天以内),学校校长(2天以上)审批同意。
4.3.2教务处验审并保存《教师请假单》,在《教师请假登记簿》中记录。同时开出《教师代课通知单》(附表2)下发年级长,年级长督查教师代课落实情景(或请假教师自行调课);开出《员工离校请假(放行)条》(附表3),请假教师离校时,必须向保卫室同志提交《员工离校请假(放行)条》,方可离校。
4.3.3请假教师应按时返校、销假,请假1天以内向年级组长销假,请假1天以上向教务处主任销假。
4.4考勤奖惩
4.4.1每月满勤的教师及中层干部,给予奖励30元,教务处汇总报告学部校长室,奖金月底或月初发放。
4.4.2事假经领导同意。教师自行安排并执行调课及相关工作,教师每一天扣40元,中层干部每一天扣60元。
4.4.3事假经领导同意。教师请假期间所担任的工作由学部安排他人代理完成,教师除每一天扣40元,中层干部除每一天扣60元外,请假期间课时费、班主任津贴(10元天)不给予发放,学部将补贴给指定的工作代理人员。晚自习请假按半天计算,课时费不给予发放,扣发半天事假金额20元,当月无满勤奖。
4.4.4旷课、旷工给予学部通报批评;旷课扣发工资40元节;旷工扣发工资100元天,旷工期间课时费、班主任津贴(10元天)不给予发放。连续旷工超过3天以上,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学校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教师考勤制度9
为加强学校管理,切实做好我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使学校各项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经学校校委会、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新庄镇中心学校考勤细则》,具体资料如下:
一、请假、销假程序
教职工无论-公派、病假、事假,产假等请假类型,须提前到教导处领取请假条进行填写相关事项,依次由年级组、、校领导等科室进行通报签批,进行上课带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级组内相关事物交接安排。离岗前行政登记等相关事物就绪后,方可离岗。若由于身体疾病等紧急原因没有书面请假的,必须电话请假,依次电话通报校领导、教务处、年级组,主要先进行教学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后及时补签书面假条,上交教导处存档。教导处按照书面请假条进行汇总公示,没有相关书面请假的一律按照旷工进行统计和纳入绩效量化考核。擅自或无故离岗,一律按旷工处理。病假不论几天必须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住院治疗者住院手续必须齐全,否则按一般病假制度执行。请假期满后应立即到校长处或教导处销假。如需继续请假者,应提前告知学校续假。
二、请假类型
(一)、公假
1、婚假。贴合法定年龄婚假为一周。凡男方年龄在25岁以上,女方年龄在23岁以上,婚假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2、丧假。凡亲生父母过世,丧假为6天。凡配偶父母过世,假期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3、公假。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各类国培、比赛、参观学习、计算机培训、继续教育、各类考试、出差期间一律为公假,其余均按事假计算。
4、产假。产假一般为98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大龄产妇产假按照统一标准为120天。如男教师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为护理假。(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二)、病假。病假者须持定点医疗机构(不包括私立医院、私立门诊)诊断证明,若无病,经调查持假证明者,按旷工处理。短期病假由学校领导签字批准。长期病假由教育局主要领导审批,病情特殊或紧急需住院治疗的先住院治疗,并尽早在5天内给学校供给住院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病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二)、事假。教师处理私事应主要利用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如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事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三)、迟到、早退。
1、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规定时间后签名按迟到计算。
2、教师上课铃响必须进教室,超过5分钟进教室者按迟到计算。
3、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各种团体活动等,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超过5分钟者按迟到计算
4、教师误课一节,算缺勤一天。政治学习及各种大型活动、集会不参加者,每缺勤一次扣罚50元。迟到或早退累计6次按缺勤一天计算。
5、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五)、旷工、旷课。
请假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及无特殊情景超假又未办理续假手续均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00元。
(六)、其他。包括全校性应急例会、周一升旗仪式、教研会、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安全保卫稳定等缺勤一次扣罚20元。
1、假期前政治学习、全校性的团体加班、开学一周内和寒暑假放假前一周请假的,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病假,请假一天按一天计算,无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请病事假一天按两天计算,具体操作按照前五条执行。
2、周一升旗仪式由团队办公室负责考勤,全校性应急例会、学校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由值周教师、学校办公室负责考勤,按照学校考勤办法第三款第4、5条执行,其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3、班主任例会、教研会、业务学习、学习兴趣小组活动等考勤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学期末将考勤结果纳入教职工考勤考核。其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4、凡是涉及安全保卫稳定工作的'考勤,实行一票否决,由于教师个人离岗脱岗,没有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导致学校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或被上级通报的,根据情节,除承担相应经济职责外,年终考核拟定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同时由政务处按照学校安全职责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二、审批权限
1、教师请假3天之内,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由年级组长和教导处主任审批。离岗3–7天,由主管校长审批。请假在7以上天,由校长审批后报教育局审批备案。
2、教师在教职工例会、教研会、假期政治学习、应急事宜、校内团体加班、校内外团体活动时请假,由主管校长审批,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按照本科室绩效考核办法执行。校内外临时性短暂活动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
3、教师在升旗时,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时,向党支部副书记请假。
三、登记及考勤项目
1、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应急例会、业务学习、周一升旗仪式、假期前后政治学习、教研会、升旗、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
2、考勤时间每年分两次:每年2月25日——7月25日;8月25日——1月20日,全年计假,含团体加班、考试、阅卷、应急活动等。
3、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应急例会、周一升旗仪式、假期政治学习等均不列入绩效考核之中,在每学期期末绩效工资中扣除。
4、病假、事假、旷工、无故不上课、超出期限等产生的超课时均由本人承担,从个人学期绩效工资中扣除,短期病假若有本人协调同学科教师或其他学科教师进行调课,没有产生超课时不在统计之列。由教务处负责汇总统计超课时。
四、计扣标准
1、公假:按照国家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规定执行,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后,按全勤对待,对超出公假审核天数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
2、事假:事假一天30元。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3、病假:不住院病假一天扣30元。
住院病假规定:住院原则上要求出具县级公立医院住院相关手续,如需往上一级医院住院,则需层层出具转院手续。无转院手续按县级医院扣发标准执行。
备注:
1、升旗点名时教师没到,也未向主管领导请假,由团队办按照考勤考核办法执行。
2、因病因事不参加各类会议,由校办负责汇总构成通报纳入考勤考核。
3、计划生育、产假、婚丧假,人事部门文件规定(法定节假日算在内)工资照发。
4、请假教师愈期后,迅速返校,否则按旷工对待,愈期一周以上报请县教育局,按教育局相关精神处理。
5、属于学校或教育局委派外出学习培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一律按正常工作日算,按照全勤照发全额工资,享受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根据培训学习相关文件,由派出科室提前确定离校和返校时间,上报校委会,自行超出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6、根据年度考核相关文件精神,全年累计请假超过15天以上者年终考核不得评优,超过两个月者年终考核不合格,根据当年考核要求,以考勤为主要依据确定必须比例的基本合格人员。(备注:重大疾病患者可另行研究不在此规定内,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7、长期病假:长期病假或家里有特殊困难的由校委会研究后报教育局领导批示酌情处理。
8、外出学习培训、病、事假等人员必须提前填写《教职工离岗请假审批表》,由年级组、教导处审批进行相关工作的交接安排后方可生效。如不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将按旷工处理。(相关科室没有签字审批,未进行工作交接擅自离岗的,当月兑现同时进行绩效量化,若在离岗期间发生意外造成损失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并追究相应职责。
五、公示制度
对公假、病假、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假期前后的政治学习的考勤结果予以公示,教导处每月公示一次,公示项目为姓名、时间、天数、扣款金额,理解全校监督。
教师考勤制度10
1、教师值日和考勤工作由教导处全面负责,校长室负责监督并安排不定期抽查。
2、值日教师上午7:30、下午1:00到校;上午11:10以后、下午5:00后离校,以传达室指纹考勤机签到为准。
3、值日教师一人负责一个楼层;一楼负责操场、校门口、及一楼各班早自修纪律;二楼负责教师办公室、会议室、及二楼各班早自修纪律;三楼负责教师办公室、三楼各班早自修纪律,并做好值日登记工作。
4、值日教师应在相应楼层反复巡查,指导学生晨读。
5、值日教师全天佩戴值日标志上岗值日,进行课间巡查和课间学生活动管理,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做好校园突发事件登记。
6、值日教师课间、午间巡查校园内的学生纪律,及时制止学生打架斗殴事件及不文明现象。
7、值日教师在晨会集中和广播体操进退场时应站在相应楼层的楼梯旁,提醒学生上下楼梯要慢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8、值日教师下午到校后应在各楼层及操场来回巡逻,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果壳纸屑,做到随见随捡,禁止学生带零食进校。
9、值日教师应指导学生做到课间不追逐、奔跑、打闹;不在二楼以上玩游戏;不大声喧哗;不乱涂写;不乱丢垃圾。
10、值日教师在放学后应及时督促相应班级搞好教室及公共场地卫生工作。
11、值日教师应将课间学生违纪情况及时通报班主任,并在值日登记表上详细记录。
12、值日教师应逐班及时做好值日记录。
13、下午放学值日教师应及时督促学生在5:00前离校。
14、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值日的教师,要提前一天向值日组长请假,并协调好代值教师,由值日组长在值日登记表上注明。
15、全校实行坐班制。第一节有课的教师于7:50前到校并落班,组织学生晨读。其他教师8:30前到校,考勤地点以教室为准,坐班地点以办公室为准。
16、教师可以选择教师办公室或者二楼会议室坐班,但一学期不变。教师可以自主选择坐班地点。
17、教师每周可以自主选择一个半天不坐班,但应在考勤登记表上亲自注明。坐班时间上午8:30--10:40;下午1:30—4:00。
18、教师公出应在值日登记表上注明地点及事项。
19、教师每月可以自主选择调课两节,但应在一周内调回。并填写《事假调课报告单》,注明调课时间和调回时间,不影响月勤。调课以主调人节数计算。
20、教师考勤由值日组长负责,考勤每节课巡查一次,并如实记录。
21、每周三前教导处公布前一周的考勤情况。若有差错,向校长室提出。
22、值日组长是当天值日的责任人,督促其他值日教师做好值日工作。值日组长隐瞒不报或监督不力的,加倍扣分。
23、该制度由校长室负责解释,由校长室组织不定期检查。
24、不定期检查情况在教师会上公布,检查结果做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教师考勤制度11
一、员工考勤以出勤表(考勤机)为准。实事求是,不得找别人代签。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学校将予以警告处分。警告处分累计达三次者,学校予以解聘;考勤记录统计结果将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之一。
二、学校员工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1、迟到:按每次按5元人民币处罚(重大交通事故,恶劣天气除外),迟到超过半小时者按旷工半天计算。
2、早退:未经批准早退不足半小时罚款10元,超半小时按旷工半日处理。
3、旷工:旷工半天扣发基本工资10%;无故连续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请假应提前向部门主管请示,得到准许后填写请假条,并将休假期间内与自己有关的工作向有关人员交代清楚,并留下联络方式。值班期间按20元/天扣除,上课期间按100元每天扣除。
四、根据学校的特点无特殊情况,概不准假。确因急事或生病而缺勤者,应提前与学校取得联系,通过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如本部门主管不在,可直接向校长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学校予以解聘。
五、上班时间玩游戏、睡觉、擅自离岗等,发现一次扣10元。
六、与客户发生争吵给学校形象和声誉造成恶劣影响者,学校当即予以解聘。
七、奖励:
1、当月全勤且没有其他违纪现象者,奖励50元。
2、员工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一经采纳并产生显著效益,学校给予奖励。
3、在特殊情况下宁肯个人受到委屈而一心维护学校形象和利益者,学校给予奖励。
4、对树立学校良好形象,受到客户好评者,学校酌情给予奖励。
教师考勤制度12
为了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使学生一到校就有教师履行组织教育和管理职责,鉴于学生年龄特点和自律、自护、自理、自学能力差,如教师不按时到岗入位,学生管理出现空档,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声誉、教师形象和正常教学秩序将会受到影响,为此,依据国家《教师法》及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苏家镇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时间:
按照作息时间安排,每天早上值班教师提前30分钟到校、值周教师提前20分钟到校、班主任教师提前10分钟到校、科任教师在早操前到校,管理、组织学生,进行环境卫生打扫和早读。下午集中放学,班级学生全部离校后教师方可下班,行政值班教师清理完校园学生,师生全部离校后才可下班。
二、学校实行坐班制。
上班时间,每位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不得做与教育教学无关事情(如上街买菜吃饭、打牌下棋、校外闲逛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须向校长请假(时间控制在2小时内),经批准方可出校门。未经批准出校门在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三、严格考勤:
1、作好登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和期末出勤考核依据。
2、教师一到校签到,行政值周在8:30接收签到册,做好当日考勤。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亲疏,一视同仁。
3、学校集会做到:不迟到、不开小会、不打瞌睡、不看书报、不带孩子、不在会场接听电话,手机设置震动状态。
4、教师的红白喜事,安排在学生离校后,不影响教学,并在事前报学校批准假期。
5、学校办公室将对各年级教师考勤不定期抽查,如果查出无假外出或弄虚作假者,将作为旷工处理,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6、每位教师要有工作超前意识,宁可早到10分钟,不可迟到1分钟。
7、出现缺勤的同志应自觉接受制度管理,以大局为重。
8、教师离校外出,自觉作好登记,如出现疏漏,查实后记入相关人员的考勤考核。
四、请假制度:
1、教师要尽量在双休日、寒暑假和节假日安排好自己的.私事,上班时间最好不要请假。
2、非请假不可的病事假,须完善请假手续,写出书面请假条(一天以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内由中心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病假交县教育局审批)待批准以后,与班级教师作好衔接,移交有关手续,将请假条交到校长办公室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特殊情况(如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出现危急重病人、交通故障、急于处理事情等)不能亲自到校请假的,可先向年级领导口头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补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天,事后向相关领导说明原委,以便学校领导看望慰问和查实。
3、请长期病假的按政策扣除相应绩效工资(癌症、精神病人除外,按国家有关政策精神执行)。
五、实行奖惩:
1、每学期(学年)出满勤的教师在评优、晋级、聘任等方面优先考虑。
2、出勤考核分作为教师30%绩效考核重要依据之一。(1)病假、事假、迟到、早退与旷工列入绩效考核;
(2)事假、迟到、早退和旷工在期末按实计算;
(3)全年迟到、早退、旷工累计3天者,当年不能参加评优;
(4)全年累计旷工15天者,报县教育局除名,按自动离职处理。
3、缺勤教师,在年度考核、晋升职称、评优时,按相关规定扣分。
4、上班期间有急事需处理临时耽搁两小时者可不计缺勤,但须向学校领导请示批准,同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
六、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不计缺勤,享受出满勤奖的假期有:
1、婚假5天。
2、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105天,寒暑假可顺延。
3、丧假3至5天,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和子女)5天丧假;岳父、岳母、公公、婆婆3天丧假,不计缺勤。
4、结合实际,教师子女结婚,准许请假一天在家为子女操办婚姻,不计缺勤。
5、以上四项假办理书面请假手续,领导批准,交到学校办公室存档。
教师考勤制度13
前言:
为了加强对教师的管理,按照县教育局的要求,依据中心校关于加强教师考勤的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教师爱岗敬业的精神,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并广泛征求教师的建议,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坚持上、下班,不准无故缺席和迟到。
2、教师上班期间,应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精心钻研业务,不准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3、每天实行两点名,必要时实行四点名,点名时,不准高声喧哗,要认真听取学校安排的有关事项,违者按迟到论处。
4、每天点名时间为:夏季,上午8∶02~8∶07,下午3∶32~3∶37;冬季,上午8∶12~8∶17,下午2∶52~2∶57。此时间内到者视为出勤,否则视为迟到,迟到者应于第一节课上课前进行消假,没有履行手续的视为事假,本人所任课开始时5分钟后不到课堂或没有履行请假及自行调课造成班内无人者视为旷课。
5、迟到一次,扣评估分0.2分,事假扣评估分1分,另外按本人所缺课时数,以每节课5元进行罚款,旷课一次扣评估分2分,另外按本人所缺课时数,以每节课8元进行罚款,所罚款项用于补给由学校安排顶替上课的教师。(特殊照顾的事假不在此规定内)
6、教师应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调课。教师因有事而自行调课的(仅限一天),要自行协商好,不能出现空堂现象,同时应在前一天或当天第一节上课前向教导处进行请示,由教导处备案。没有经教导处同意自行调课的按事假处理自行调课的按迟到扣分,不进行罚款,若出现空堂现象,则按旷课处理。
7、学校教职员工因事请假时间规定:
(1)教师因事须请假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离岗。无请假手续的,没有造成空堂现象的按事假处理,造成空堂现象的按旷课处理。
(2)1天以内的`请假由教导处批准。
(3)2~3天由校长批准。
(4)一周以内由中心校批准。
(5) 一周以上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批,报县教育局批准。
(6)请假期间的扣分及罚款按事假规定标准执行。
8、 教师因病不能到岗的,应向学校出示有关病历和批准证明,评估按学校的评估制度执行。
9、特殊照顾假:
(1)教师本人结婚照顾一周。
(2) 教师子女结婚照顾3天。
(3)教师双方父母病逝照顾3天。
(4)产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享受特殊照顾事假人的课一律由学校调配人上课,由学校统一开出调课卡,不扣请假人的评估分,亦不进行罚款,但必须完善相关的请假手续。没有相关手续的一律按旷课处理。
10、教师考勤纳入每学期的综合评估,评估分为20分。
附学校及学校班子成员联系电话:xx
教师考勤制度14
为加强学校管理,切实做好我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使学校各项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经学校校委会、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拜城县第二小学考勤细则》,具体资料如下:
一、请假、销假程序
教职工无论-公派、病假、事假,产假等请假类型,须提前到行政办领取请假条进行填写相关事项,依次由校领导、教务处、年级组、保卫处、行政办等科室进行通报签批,进行上课带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级组内相关事物交接安排。离岗前行政登记等相关事物就绪后,方可离岗。若由于身体疾病等紧急原因没有书面请假的,必须电话请假,依次电话通报校领导、教务处、保卫处,主要先进行教学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后及时补签书面假条,上交行政办存档。行政办按照书面请假条进行汇总公示,没有相关书面请假的一律按照旷工进行统计和纳入绩效量化考核。擅自或无故离岗,一律按旷工处理。病假不论几天必须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住院治疗者住院手续必须齐全,否则按一般病假制度执行。请假期满后应立即到校长处或行政办销假。如需继续请假者,应提前告知学校续假。
二、请假类型
(一)、公假
1、婚假。贴合法定年龄婚假为一周。凡男方年龄在25岁以上,女方年龄在23岁以上,婚假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2、丧假。凡亲生父母过世,丧假为6天。凡配偶父母过世,假期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3、考试假、培训学习假。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各类国培、比赛、参观学习、计算机培训、继续教育、各类考试期间一律为公假,其余均按事假计算。
4、产假。产假一般为98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大龄产妇产假按照统一标准为120天。如男教师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为护理假。(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5、探亲假。根据教育工作的行业特点,探亲原则上应放在全县教育系统正式放假以后寒暑假期间,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具体事宜按照国家或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执行,提前离开的按照事假处理,超假部分按事假处理。凡不享受探亲假者,一律按事假处理。(所谓探亲假是指夫妻双方父母均不在当地的,按照工作时间确定探亲假,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二)、病假。病假者须持定点医疗机构(不包括私立医院、私立门诊)诊断证明,若无病,经调查持假证明者,按旷工处理。短期病假由学校领导签字批准。长期病假由教育局主要领导审批,病情特殊或紧急需住院治疗的先住院治疗,并尽早在5天内给学校供给住院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病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三)、事假。工作人员处理私事应主要利用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如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事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备注:按课时请假:一天内请假时间到达4节课,按事假半天计算。一天内请假时间在2节课内,且不影响正常上课,能完成当日教学任务的,不计算请假时间,但一个月内累计请假课时到达4课时按事假半天计算,累计请假时间超过4课时按一天计算(带病坚持工作期间看病打针者除外)。
(四)、迟到、早退。
1、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必须在预备铃之前,预备铃后签名按迟到计算。
2、教师上课铃响必须进教室,超过5分钟进教室者按迟到计算。
3、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各种团体活动等,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超过5分钟者按迟到计算
4、教师误课一节,算缺勤一天。政治学习及各种大型活动,集会不参加者,每次按缺勤一天记。迟到或早退每月累计6次按缺勤一天计算。
5、每月累计迟到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一天工资。
(五)、旷工、旷课。
请假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及无特殊情景超假又未办理续假手续均视为旷工。
(六)、其他。包括全校性应急例会、周一教职工大会、假期前后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会、升旗、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安全保卫稳定。
1、假期前后政治学习、全校性的团体加班,由行政办负责,不纳入绩效考核,具体操作按照前五条执行。
2、全校性应急例会、周一教职工大会、学校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由行政办或工会负责考勤,按照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将考勤结果纳入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其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3、班主任例会、教研会、升旗、业务学习、学习兴趣小组等考勤由分管科室负责,按照本科室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将考勤结果纳入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其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4、凡是涉及安全保卫稳定工作的考勤,实行一票否决,由于教师个人离岗脱岗,没有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导致学校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或被上级通报的,根据情节,除承担相应经济职责外,年终考核拟定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同时由保卫处按照学校安全职责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二、审批权限
1、教师当天临时请假。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由年级组长和科室主任审批,不需填写请假单。离岗1天以上者在5天以下,由主管校长审批。
请假在6-30天,由校长审批。
请假在30天以上,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教师在教职工例会、教研会、假期政治学习、应急事宜、校内团体加班、校内外团体活动时请假,由主管校长审批,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按照本科室绩效考核办法执行。校内外临时性短暂活动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一般下发通报表扬,纳入应急绩效。
3、教师在升旗时,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时,向请假。
三、登记及考勤项目
1、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应急例会、业务学习、周一教职工大会、假期前后政治学习、教研会、升旗、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
2、考勤时间每年分两次:每年1月1日——6月30日;7月1日——12月30日,全年计假,含团体加班、考试、阅卷、应急活动等。
3、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假期政治学习等均不在列入绩效考核之中,在每学期期末绩效工资中扣除。应急例会、周一教职工大会考勤由行政办负责,以校内小红头文件进行通报表扬,纳入应急绩效考核,升旗考勤由德育办负责,每月汇总一次,以校内小红头文件进行通报表扬,纳入个人师德师风绩效考核。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由工会负责、每次以校内小红头文件进行通报表扬,纳入应急绩效考核。按照学期计算,无缺勤的,在绩效考核中单独设立全勤奖。其余均由本科室负责考勤,纳入本科室相应绩效考核。
4、病假、事假、旷工、无故不上课、超出公假等产生的.超课时均由本人承担,缺课一节扣除6元,顶课一节补6元,在个人学期绩效工资中扣除,短期病假若有本人协调同学科教师或其他学科教师进行调课,没有产生超课时不在统计之列。公假期间产生的超课时由学校支付,由教务处负责汇总统计超课时。
四、计扣标准
1、公假:按照国家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规定执行,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后,按全勤对待,对超出公假审核天数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
2、事假:事假月累计1——2天,一天扣除20元。事假月累计3天以上者(含3天),一天50元。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3、病假:
不住院病假规定:女50岁、男55岁以上者,工龄30年以上者不住院病假每一天扣10元。女50岁、男55岁以下者,工龄30年以下者不住院病假每一天扣15元。当月无全勤奖。(备注:须出具县级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在家休息证明)
住院病假规定:
40岁以下县级住院每一天扣8元,地区级住院每一天扣6元,自治区级住院每一天扣4元。当月无全勤奖。
40岁以上县级住院每一天扣6元,地区级住院每一天扣4元,自治区级住院不扣发工资。但当月无全勤奖。
住院病假规定:住院原则上要求出具县级公立医院住院相关手续,如需往上一级医院住院,则需层层出具转院手续。无转院手续按县级医院扣发标准执行。
4、迟到、早退一次扣除5元。
5、旷课一节扣除50元,旷职一天扣除100元,在两节(或两天)以上扣除200元,旷课、旷职同时累加。
6、其余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备注:
1、升旗点名时教师没到,也未向主管领导请假,由德育办按照师德师风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2、因病因事不参加各类会议,由行政办负责汇总构成通报纳入应急绩效进行考核。
3、计划外受孕手术,按病假各条款执行。
4、计划生育、产假、婚丧假,人事部门文件规定(法定节假日算在内)工资照发,但不能享受全勤奖。
5、请假教师愈期后,迅速返校,否则按旷工对待,愈期一周以上报请县教育局,按教育局相关精神处理。
6、属于学校或教育局委派外出学习培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一律按正常工作日算,按照全勤照发全额工资,享受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根据培训学习相关文件,由派出科室提前确定离校和返校时间,上报校委会,自行超出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7、根据年度考核相关文件精神,全年累计请假超过15天以上者年终考核不得评优,超过两个月者年终考核不合格,根据当年考核要求,以考勤为主要依据确定必须比例的基本合格人员。(备注:重大疾病患者可另行研究不在此规定内,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8、长期病假:长期病假或家里有特殊困难的由校委会研究后报教育局领导批示酌情处理。
9、外出学习培训、病、事假等人员必须提前填写《拜城县第二小学教职工离岗请假审批表》,由五个科室审批进行相关工作的交接安排后方可生效。如不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将按旷工处理。(相关科室没有签字审批,未进行工作交接擅自离岗的,每处扣款10元,当月兑现同时进行绩效量化,若在离岗期间发生意外造成损失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并追究相应职责。
五、公示制度
对公假、病假、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假期前后的政治学习的考勤结果予以公示,行政办每月公示一次,公示项目为姓名、时间、天数、扣款金额,理解全校监督。
教师考勤制度15
为确保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充足的教学时间和工作时间,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体教师都要自学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课,按时坐班办公,按时参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勤。为此,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望全体教师自觉履行并监督执行。
一、请假制度:
1、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
2、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急诊出示相关医院的证明,紧急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须持本人所写请假条,向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能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一时无法办到,则三天内须补办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3、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学习或因个人学历进修请假,一般应提前3天将通知原件交由校长签批意见。无特殊情况,个人学历进修一般不代课,教师按换课的.原则事先将自己的课务安排落实好。因公外出的课务安排依上两者结合处理。
4、凡请假者必须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备课本等相关资料,指明教学进度,以便教导处排课。
5、零星病假及事假离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一节课时间内的,向值日校委请假,一节课时间以上的,向校长请假。
6、如教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而擅自离岗的,以旷工处理。
7、婚、丧、产假,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婚、丧、产假均作病假论。
8、早操、集会、学习,教师都要到场(特殊情况除外),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都要参加,否则按假论,违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论处。
二、奖罚规定:
1、旷工一天扣绩效考核积分5分,
2、旷课一节扣绩效考核积分2分,对上课迟到、早退、溜堂者,每次扣绩效考核积分1分,超过10分钟的按旷课一节论。
3、事假每天扣积分绩效考核0.5分,病、婚、丧、产假,只记入出勤考核,不做扣分处理。
4、一学期结束,考勤累计无请假、旷课、旷班、迟到、早退现象,视为全勤,并计入量化考评,学期末评先评优优先考虑。
三、考勤操作:
1、考勤采用签到制,每天两次,第一次为上午8:00前,第二次为下午3:30后,教师到值日校委处签到。任何人不得请人代签,代签作缺勤处理。
2、值日校委按月轮换。(具体见安排表)
3、考勤人员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值勤情况,作出详实的记录材料。
4、考勤结果按每周统计一次,并予以公布,教师对公布结果,如有疑问,有权核查考勤的原始记录材料。
5、全体教师,有权监督值勤和统计人员。值勤或统计人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6、值勤人员必须按要求,履行值日职责,每天至少检查两次,除上课外,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值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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