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用电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用电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随着我国用电机制改革,实行峰谷电价后,我公司生产用电不断增加,直接影响着我公司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为加强用电管理,降低吨煤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望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公司成立用电管理小组:
组长:李保民
副组长:邱用生路东成
成员:吕玉杰、陈恭良、马新平、王庆芳
办公室设在机电运输部,邱用生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公司用电管理工作和对违章用电的查处。
第三章管理目标
第一条加强非生产用电管理,严格各项考核制度,生产与非生产用电都已各自装表计量,今后要做到日清月结。
第二条加大生产用电管理力度,每月各生产单位都要以内部市场化所制定电力定额进行考核,做到制度落实,奖罚严明。
第三条不得突破公司制定的吨煤电费指标。
第四章电管组任务
第一条负责全公司井上、下及外转供电的.抄表、结算,由财务部负责收电费。
第二条对全公司供电线路的合理规划,对违章用电户的查处和对我公司用电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用电管理制度2
安全用电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安全用电管理由学校专职人员(后勤人员或学校管理人员外)负责,定期检查学校线路,经常与供电部门联系,确保电路畅通。
二、学校安装电器、改造线路必须由正式电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触电事故。禁止私拉乱接线路,私增电插座和灯头。
三、各班主任、办公室负责人及学校负责人,要对本班级、本办公室、校园内的用电设施加强管理,做到人走灯关。凡是使用电器设备的部门要在长时间不用或离校时切断电源(如计算机、饮水机、复印机等)。
四、校内严禁使用电暖器、电热壶、“热得快”、电炊具等,避免出现开关跳闸、电线线路短路引起火等事故。
五、各用电部门在使用较大功率用电器(功率大于1KW)时,需向有关人员了解线路承载情况,以免发生意外;严禁线路、开关等超负荷运行、插排超负荷使用。
六、各用电部门如发现漏电、冒烟、打火等现象,要果断采取断电措施,并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七、学校应对师生进行安全用电培训,并教育师生用电安全的重要性,特别是教育学生按规定使用,不可玩弄电器设施。
八、学校应每天对全校的线路和电器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记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不定时的检查容易出问题的开关、接头等。对不规范使用电器现象要给予指出并纠正。在修理和安装电器时,必须按安全规范操作。
九、学校应组织有关人员经常对电器、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寒暑假应对全校电器、线路进行全面维护和检修,并作好情况记录。
十、如遇有雷雨天,要禁止使用各种电器,以防发生意外。
十一、教室内的照明、饮水机、电脑等应专人专管,其他人不能随便开启。放学后,应关闭所有用电器电源。
十二、各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教室、走廊等场所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或安装节能型照明设施,减少照明设备。走廊楼道等公共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十三、严禁使用破损,老化的用电器和插座及电线。
用电管理制度3
一、节水措施
1、办公区和生活区的节水措施:
(1)办公区和生活区的水房及厕所阀门逐渐采用节能型,发现水龙头漏水,应及时维修、更换,严禁“滴水成河”现象出现。
(2)保持办公区的绿化,草坪应按时浇水,并有值班人员看管,不得外溢。
(3)会议室、办公室接待室尽量使用饮水机,逐步消除使用热水瓶当天盛水,次日倒掉的浪费现象。
2、施工生产中的节水措施:
生产用水要考虑节约,对容易造成浪费的工序制定出专项节水措施。施工用水容易造成浪费的工序主要是硂的搅拌及养护、砌砖前的浇水湿润、抹灰前墙面的湿润、机械设备的清洗用水等。
(1)硂搅拌要接牢上水管道,由机械控制用水量,防止接管不牢造成滴漏;硂柱养护时可采用养护液涂膜法或在柱外面包一层塑料薄膜,减少水份蒸发。楼板养护时要采用土工布覆盖和喷淋法,减少蒸发和外溢,达到既保证硂的养护又节约用水的目的。
(2)浇砖时采用喷淋水龙头,细水喷洒,不要把水管放在码好的砖上不管,要设专人负责。浇砖浇到水渗入砖内1—2CM为宜。
(3)抹灰时墙面湿润要采用喷淋水龙头,多次喷淋,防止一次喷淋过多,流向地面,浪费水源。
(4)机械设备清洗时要控制好流量随刷随冲洗,以减少水的浪费,同时根据工地情况挖2—3个沉淀池,把冲洗设备的水引流到沉淀池,经过2次沉淀,再用泵抽出来用来对现场洒水降尘、养护硂或者浇砖等二次利用。
2、节电措施:
2.1办公区和生活区的节电措施:
2.1.1照明用电的管理:在光线允许的情况下,办公时尽量不开照明灯,使用时养成“人走灯灭”的习惯。楼道使用声控(或触摸延时)开关。电源开关损坏时要及时找电工修理,办公楼内杜绝常明灯。
2.1.2空调、电风扇的用电控制:详见公司《节水、节电管理制度》第十二条规定。
2.1.3复印机、微机的用电控制:详见公司《节水、节电管理制度》第十五条规定。
2.1.4饮用电热水器的用电控制:作到上班前20分钟送电,下班后切断电源,专人负责管理。
2.1.5生活区禁止使用电炉取暖、烧饭,室内禁止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灯具。室内不得私自乱拉电线。食堂一切电器在不使用时关闭电源。
2.2施工生产中的节电措施:
2.2.1现场管线的要规范、合理布置,严禁随意乱接乱用。
2.2.2施工尽量安排白天作业,夜间作业合理设置灯位。设专人对施工用电进行管理,对照明用电严格控制常明灯现象,在满足施工生产及生活的前提下应选用功率小的节能型灯具。
2.2.3与施工无关的电炉、电热器等严禁使用。所有电力、水力设备应选用节能型产品,耗能超标设备严禁使用。
2.2.4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率,杜绝设备空转。办公用纸的节约措施;
办公室负责办公纸张的具体管理工作,规定各部室办公人员使用的纸张、表格、印刷品等,各部室不得擅自印制表格,领取的纸张和表格等不得作为他用。
办公人员撰写文件应以计算机为主,在屏幕定稿或以废纸背面打印草稿。复印文件和资料尽量双面使用。充分利用微机,不必要的'文件资料存在微机中,互相传看时可以通过局域网或者软盘拷贝。
各部门废弃的纸张均应为双面使用过且应尽量做到全部回收,以节省自然资源。
各部门应将纸张按未用、单面使用、双面使用分开存放。
二、节水、节电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节约用水、用电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要求,使企业更完善、更科学、更好地为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不断提高企业现场的管理水平,以节约能源、降低成本为出发点,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项目部管理机构必须认真地勘察施工现场,了解周边环境,熟悉施工图纸,正确策划好作业区域、生活区域内的用水用电节约措施,针对工程规模实际分别编制纳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方案》之中。
第二条对进入现场的用水设备产品和电气设备产品按公司《物资采购控制程序》规定进行控制,严禁不合格品投入使用。
第三条项目经理必须确定临时用水、用电的现场专业水电工,负责施工整个区域的临时用水、用电的安装、维修工作,并按规定做好检查、维修记录。
第四条施工现场技术员(施工员)必须依照企业的节约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向各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并督促班组按制度执行。
第五条施工现场质量员对临时用水、用电安装的质量负责实施监督,按规定组织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六条施工现场安全员按规定做好各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节约为荣、浪费可耻的教育工作,对员工的用水用电实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漏水、漏电、结构养护放“长命水”、偶然违章浪费用水、用电等能源流失现象,有权出具《整改处理意见书》按“三定”措施敦促整改及对责任者(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或)罚款警告。
第七条各班组长(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工人节水、节电遵章守纪,自觉从我做起,积极做到对施工、生活用水、用电有功使用,无功及时关,养成处处时时不浪费能源的好习惯。
第八条“五小”设施照明应采用节能荧光灯(日光灯),灯泡或灯管不得大于60W。严禁私拉乱接,违章使用各种容量的烧煮设施。
第九条现场施工用电必须严格遵照JGJ46—88有关规定执行,对一些陈旧的设备、老化的电线应做到及时更新。以免造成电能损耗。
第十条拌和机、灰浆机等使用自来水的场所,应设集水池或集水箱,池(箱)灌水应有溢水控制措施,不得让其随意流失。各固定的用水场所应挂用水管理制度牌和“节约用水”等警示标志牌。
第十一条基坑开挖前要调查了解施工范围内地下有否民用(军用)的水、电管线和周边有否高压线、自来水管道、消防栓等公用设施与施工作业区存在,如果有上述某一类型存在,要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规定,做好保护措施并设相应的警示标志,以免碰、挤、挖断管线造成能源损失和其他不可估量的损失。
第十二条办公、会议场所的空调使用,要有专人负责监督,在气温没有达到+30℃以上—0℃以下的,不得随意享用,造成人为耗电。
第十三条现场浴室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时开放,以免造成水源浪费。
第十四条现场生活区电热茶水箱在冬季应严格监督控制,不得让员工随意用开水洗衣、洗澡,造成人为水、电的浪费。
第十五条办公电脑、复印设备要专人专管,下班应及时切断电源,上班空闲时间严禁以游戏取乐,无故造成电能损耗。
第十六条本制度规定纳入企业内的安全标化、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范畴内,由公司安设部监督执行。
xxx有限公司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用电管理制度4
为保证学校网络及用电设备的安全,防范安全风险,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网络及用电设备更好的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发挥其最大的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明确管理责任。
本着“谁分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学校所有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话机(含内部电话机)、电视机、打铃仪、饮水机等所有用电设备均由所在办公室的使用者负责,具体分工如下:张旭良老师负责学校微机室、广播室以及学校网络服务器、路由器等设备的安全工作,负责网络及计算机安全的指导以及恶劣天气(如雷击)的预警工作;陈同良主任负责内部电话控制系统和打铃仪的安全工作;其他办公室、宿舍内的计算机、打印机、电话机、饮水机等用电设备的安全工作,均由所在办公室、宿舍的工作人员负责,低、中、高三个办公室内的用电设备由级部主任负责;各专用室内用电设备的安全工作由分管人员负责;各班级教室内的用电设备安全工作由所在班级的班主任老师负责。
二、加强责任心,提高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上述各分管人员和使用人员,要加强责任心,提高安全意识,确保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放学后和节假日期间,各办公室要关好门窗,防止盗窃事件的发生。各办公室的计算机用户,要爱惜学校配备的计算机设备,不利用计算机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工作,要安装并及时升级杀毒软件,要文明上网,不浏览恶意网站,要抵制不良诱惑,防范感染病毒或被恶意攻击造成计算机瘫痪。在使用计算机的过程中出现疑难问题,由王磊老师予以解决;若因使用不当等人为造成计算机损坏,一经查实,由责任人予以维修或者赔偿损失。
三、防范遭受雷击,任重而道远。
由于我校地处山区,属雷击多发地区,各用电设备的使用者必须密切关注天气状况,若遇雷雨季节,必须做好防范雷击的工作。王磊老师要做好安全预警工作,发现有雷击迹象必须及时通知各办公室,各办公室负责人要及时拔掉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插头,同时要拔出网线插头,确保一切用电设备不遭受雷击,将雷击的威胁降到最低。若因人为原因致使用电设备遭受损失的,一经查实,由相关责任人赔偿,若不能查明原因,由所在办公室的全体工作人员予以赔偿。
四、要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班主任老师要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的教育,教育学生爱护学校和班级中的用电设备,如计算机、录音机、饮水机等,并正确使用这些用电设备,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用电设备在不使用的情况下必须及时切断电源。班级用电设备的管理者为所在班级的班主任老师,若因使用不当造成班级用电设备的损失,由所在班级负责维修或赔偿。
五、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用电管理制度5
1、参与施工的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报监理单位备案。
2、现场采用双路供电系统,确保电源供应。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3、参与施工的各施工单位的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4、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制,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拦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接,采用外插联接方式。
5、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7、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8、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9、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顶板施工中预埋线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10、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用电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生产办是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施工作业的风险控制和环境保护管理第三条对于大、中、小修和维修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每一项施工作业,生产办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填写《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清单》和《环境影响评价表》。认真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评价,制定消减措施,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
第四条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五条施工单位对每一项施工作业必须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三章装置检维修安全管理内容
第六条装置检维修前,必须作好装置停工检维修的准备工作,成立检维修临时组织机构,对检维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机构中必须包含安全组,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检查、总结,车间各检维修现场都必须派专人负责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停工检维修项目应作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
第八条负责检维修的人员应对所用的机具材料、设备零件及各种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进行认真的检查与配备,根据检维修任务布置检维修现场,保证各通道畅通,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各种设备、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等要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九条装置停工检维修必须制定停工、检维修、开工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生产、技术和安全人员讨论后,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装置停工前,要按照工艺要求绘制出盲板图和盲板拆装表,盲板加装完毕后,由生产办确认后,方可进行检修。
第十一条参加检维修的人员(包括外委项目的检修人员)在进入现场之前,检维修组织机构要召开动员会,对参加检维修的所有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保护以及预防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落实停工检维修的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外委项目在签订检维修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合同,明确施工单位对所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责,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安全规定和本厂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接受生产办的统一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对于检修的外委施工项目,指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作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并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作好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装置停工由生产办按停工方案停工,确保安全停车。
第十五条装置停工后,按照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置的物料,并按规定退出装置区,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的物料的回收要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排放标准,不允许任意排放。无火炬设施的带压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逐渐减压,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第十六条对盛装有毒、可燃、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的检修,在停工后,应进行彻底的蒸汽吹扫、氮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残渣、余气,取样分析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后,加上符合其工艺压力等级要求的盲板,使之与相连的设备、管道、系统隔绝,盲板的拆装应按停工方案的盲板图进行,并作好明显标志,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七条在停工吹扫过程中,应停止装置周围(米以内)一切预制用火及其他用火作业。
第十八条严禁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带油品的管线和容器,以防爆炸着火,而应该先用蒸汽(或氮气)将油品和油气吹扫干净后,再用氮气或压缩空气将存水吹扫干净。
第十九条在停工检修时,罐、槽、塔、容器、管线等设备中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时,其出入或与系统连接处所加的盲板,应挂上“有物料,注意防火或防毒”的警告牌,并指定专人看管。
第二十条对于进入设备内部检维修的项目,在打开设备人孔前,其内部温度、压力应降到常温、常压,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先打开最底部的放料阀、排空阀,待确认内部没有堵塞或残留物料时,方可进行,在打开人孔盖之前,切忌把螺丝全部松开,严防烫伤人员。
第二十一条对于含油污水系统的检查,包括下水井、地漏要确实封死、盖严,装置区内的地坑、平台及设备、管道外表面的油污、物料要吹扫干净,避免动火时发生爆炸着火。
第二十二条装置停工的注意事项:
(一)装置停工时,必须有一名领导在场与当班班长统一指挥停工,停工过程不宜过快,并注意加强与有关单位的联系;
(二)设备、管线吹扫必须制定流程和吹扫登记表,明确吹扫程序、吹扫时间和负责(三)禁止向地面、下水井和空中排放油品(或物料),防止发生爆炸、着火、中毒等事故,装置排放物料应在装置全部停车后,方可进行;
(四)凡是检修项目,厂安全负责人必须同检修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现场交接,交接内容包括:检修部位的名称及检修作业的内容;检修部位处理情况,包括处理时间、分析结果和分析时间,装拆盲板的部位和采取的措施,检修作业的环境及注意事项等,未经厂安全负责人交待和未经生产岗位班组长同意,检修人员不得进行检修工作。
第二十三条所有检修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检修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第二十四条检修中的用火管理,严格执行轻化工厂《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在检维修期间要加强保卫工作,经警队小时派专人值班巡逻,关键设备和要害部位的检修,要控制无关人员进入。
第二十六条在检维修期间要保证厂区内的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消防水压充足,各种消防器材完好备用。
第二十七条装置检修后,检修单位与本厂要有明确的交接程序,检修现场必须作到料净、场地清。
第二十八条开车前,生产办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装置的各项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第二十九条检修后的压力容器、设备及管线等,必须按规定进行试压、试漏,传动设备要进行单机试运,安全装置要进行调试复位,未经过试验的设备、管道、仪表和连锁等不准投入使用。
第三十条接收易燃物料的密闭设备和管道,在接收物料前必须按工艺要求进行气体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三十一条各级安全人员要深入现场,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危及安全的作业,有权制止并帮助拟定安全措施。
第三十二条要派专人在现场进行监督。作业不停,监督人员不能撤离。
第三十三条施工现场监督人员一般要监督检查如下内容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1、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具的穿戴情况;
2、消防设施和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3、各种施工方案和作业票的实施情况;
4、施工现场的交叉作业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
第三十四条现场监督人员有权制止施工过程中的“三违”行为,及时向上级汇报。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停止作业,再进行汇报。
第三十五条对各车间执行本规定情况,生产办以定检和抽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扣奖或行政处罚。性质恶劣并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按照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油集团、管理局、集团、实业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生产办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用电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减少或避免各类电力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统一由生产技术部监督管理。各部门、车间驻点负责各自在负责范围内的安全用电管理。由车间负责人监督。
第二章 用电设备维修作业人员的从业条件
第四条 用电设备维修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妨碍电力维修作业的病症和生理缺陷,并经指定医院鉴定。
(2)取得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按规定定期复审。
(3)热爱本职工作,作风严谨,工作不敷衍塞责,不草率从事,对不安全因素时刻保持警惕。
(4)熟悉电力安全操作规程,掌握触电急救及电力灭火知识。
(5)熟悉本公司的电力设备和线路的运行方式,掌握电力维修方法和日常检查要点。
第三章 电力作业人员的职责
第五条 认真作好本岗位的工作,对所管辖区域内电力设备、线路、电器件的安全运行负责。
第六条 严格遵守安全法规、条例及制度,不得违章操作。
第七条 宣传电力安全知识,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行为。
第八条 认真作好管辖区域内的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并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第九条 一旦发生触电或电力火灾事故,必须快速、正确地实施救护或灭火,并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十条 发现非电力作业人员维修电力设备或乱接乱拉电力线路,应及时制止,有权停止其工作。
第十一条 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提出危及安全的隐患及整改技术措施,同时将现场安全情况向上级汇报。
第十二条 对假冒伪劣或经检测不符国家、行业标准的电器产品,有权拒绝安装,对已安装的及时更换。
第十三条 所持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规定的年限由本人或安全办公室统一到发证机构进行复审,未经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应自动下岗。
第四章 安全教育
第十四条 必须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 在教育培训中,应强调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使新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用电的重要性,熟悉有关电的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方法。
第十六条 通过教育培训,对使用用电设备的一般人员,还应懂得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对独立工作的电力作业人员,还应懂得电力装置在安装、使用、维护、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掌握电器设备的灭火方法,掌握触电急救的技能。
第五章 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 在电力设备及线路的安装、运行、维修和保护装置的配备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范和工艺要求。
第十八条 对高压设备及线路的检修和改造,必须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未经许可,不得进行作业。
第十九条 电力设备不得带故障运行!任何电力设备在未验明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
第二十条 在架空线路下及周围作业时,必须作好防护措施,严禁在架空线路附近竖立高金属杆及其他设施。
第二十一条 加强电缆线路的巡视检查,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测。
第二十二条 非电力作业人员不得随意乱动和修理电力设备及线路。
第二十三条 配电和用电设备必须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并经常对其进行检查,保证连接牢固可靠。同一变压器的电路内只能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
第二十四条 Ⅰ、Ⅱ类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时必须加装漏电保护,保证一机一闸一漏电,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绝缘鞋。对手持电动工具应定期做外观检查和绝缘测试。
第二十五条 在潮湿、水中、强腐蚀性等环境恶劣的用电设备,其控制线路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第二十六条 对触电危险的场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误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安全标示。安全标示应坚固耐用,并安装在光线充分且明显之处。
第二十七条 需要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用电设备(如:电焊机、砂轮切割机、空压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移动中要防止导线被拉断、拉脱。
第二十八条 维修人员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限位开关插座、插头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配电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物件。
第二十九条 工作台上、机床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第三十条 在安装电器时,应对元器件进行检查和检测,凡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或假冒伪劣产品,一律拒绝安装。
第三十一条 维修设备时,必须首先通知操作人员,停机后切断电源,在电源箱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在设备上挂“设备维修,禁止使用”标志牌,完成上述工作后方可进行维修工作。维修完毕应及时通知操作人员。
第三十二条 正确使用各种安全用具,并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安全工具应定期效验。
第三十三条 在雷雨季节前,做好防雷设施的检修、测试工作,确保设备的绝缘和接地装置良好。
第三十四条 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远离至少20M以外。当遇到高压线断落时,周围20M禁止人员入内。
第三十五条 在搬运、安装、运行、维修中,避免电力设备的绝缘结构受机械损伤,避免受油污侵蚀。
第三十六条 临时敷设的配电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其线路的总配电箱除了设总隔离开关外,还应装设具有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开关。
第三十七条 搞好环境卫生,经常地清扫电力设备,防止脏污或灰尘的堆积。
第六章 电气火灾的预防
第三十八条 应合理装设断路器、熔断器、热继电器等,不得随意调整整定值。加强对电流及温升的监视,保持电压、电流和温升不超过允许值。
第三十九条 加强对电器元件及线路绝缘的测试,及时更换陈旧及绝缘老化的电器元件和导线。
第四十条 及时调整线路负荷,保持三相负荷平衡,防止过负荷运行,对连续使用时间过长的设备或线路加强监视。
第四十一条 防止导线受到机械损伤,其易受重压或碰撞的部位,必须加套金属保护管。
第四十二条 白炽灯、碘钨灯、高压汞灯等发热灯具使用时,应远离易燃物。在存放易燃物的仓库,不得使用大功率灯泡。
第四十三条 配电箱(盘)和临时线路附近,不得堆放易燃物或其他物品。 第四十四条 变配电室应设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测、更换。室内外保持清洁,无杂物、无积尘,不准堆放油桶或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十五条 导线压接处,必须保持足够的接触面,压接牢固,并经常检查。 第四十六条 插座的额定电流、电压应与实际电路相符合,不得盲目增加负荷,插座应安装在清洁、干燥无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第四十七条 使用大功率的电热器具,必须有单独的电源开关,不得使用电力插座;器具周围必须有隔热装置;不得装置在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汽或可燃粉尘场所,使用时必须有人看管,不得中途离开;停止使用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四十八条 电力设备及线路在设计、安装过程中必须
合理选型,其安装位置必须保持必要的防火间距,保持良好的通风。
第四十九条 当发生电力火灾时,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灭火。
第七章 特殊环境的安全用电
第五十条
第五十一条 对易产生静电的环境,必须采用合适的消除静电的方法,如接地、增湿、中和等方法。
第五十二条 对热处理及有酸、碱、盐、腐蚀性气体的环境,必须采用防腐型或防污型电力设备及元件,电力管路必须有良好的防腐措施。
第五十三条 对湿度较大或用水及汽较多的车间(场所),必须采用密封或防水防潮型的电力设施。
第五十四条 高温环境,必须采用隔热、防溅等措施。 第五十五条
高频电磁设备必须采用屏蔽、接地等措施。
第八章 电力安全检查
第五十六条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电力安全专项检查。
第五十七条 检查各岗位的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及时纠正。
第五十八条 对预防触电事故的各项措施,检查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或整改不力的部门及个人提出批评,问题严重的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追究责任。
第五十九条 对新建或技术改进项目中的电力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电力设备及元件本身可靠性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消除工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第六十条 对发现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方面的漏洞,及时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制度进行修订或补充。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用电管理制度8
自护能力较小的学生也能构成危害,为培养学生节约能源的意识,提高在使用水电时的安全意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安全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存储,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发现浪费水、电的班级和学生,学校进行批评教育。
用电管理制度9
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施工现场的电力使用,确保作业安全,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用电申请与审批流程
2、临时用电设备与线路管理
3、电气作业人员资格与培训
4、安全操作规程与应急措施
5、日常检查与维护制度
6、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
内容概述:
1、用电申请与审批流程:明确何时需要申请临时用电,审批程序如何进行,以及相关责任人。
2、设备与线路管理:规定临时用电设备的`选型标准、安装要求,以及线路敷设的安全规范。
3、电气作业人员资格:要求所有电气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电工证,并定期接受安全培训。
4、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电气操作步骤,包括接电、断电、故障排查等,确保作业人员遵循。
5、检查与维护:设立定期检查制度,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违规处罚:设定明确的违规行为界定和对应的处罚措施,以强化制度执行。
用电管理制度10
第一条cng加气站工作人员要懂得基本电工常识、安全用电常识和相关设备操作规程。
第二条cng加气站对电器设备要设专人负责(专职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和电器安全知识,并熟悉本站的电器设备情况)。
第三条每天应对cng加气站内的电器设备及仪表巡查,发现异常现象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电气安全检查包括:检查电器设备的绝缘有无损坏、电器设备的.连接点接触是否良好、有无发热、异味、设备运行电流、电压地否正常。
第五条操作开关柜开关时应遵守倒闸操作规程。
第六条维护、检查电器设备及操作开关柜时,应2人进行作业。(1人操作,1人监护)。
第七条为了节约用电和安全用电,cng加气站站不得随意接拉电线。因工作需要,场站使用功率超过2千瓦的电器设备时,应提前在安全部门备案,由安全部门安排线负荷。
第八条cng加气站当班人员工作中应定时查看配电柜电流表是否正常,防止设备过载运行或做无功运行。
用电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以下规定:
1、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配电房。
2、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两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如无则省略之)。
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操作程序:送电时,先合上闸刀开关;停电时,先停空气开关,后停闸刀开关;设备运行时,严禁带负荷拉闸刀开关;记录每天的用电情况。
5、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6、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7、按安全消防规定,有防静电接地夹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夹上接地夹才能开机,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夹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8、公布电力故障、抢修、抢救紧急联系电话。
9、在高压线路附近或周围设置警示标志。
10、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电工,不得私自处理,当班电工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机电车间解决。
11、严禁任何岗位将溶剂洒在电缆桥架或电缆沟内,如发生此类事件,必须及时通知当班电工处理,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2、出入变电房或配电房,大门必须随手关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动物溜入电房,造成线路被咬损或短路等故障。
13、高压设备检修停送电由岗位工和中控操作员填写《停电申请单》及《送电申请单》由生产科批准后送交值班电工,值班电工接票要认真核对票及现场后才能执行,值班电工执行后悬挂标示牌及并在回单上加盖“已执行”章,现场人员见到盖章票后才能进行设备检修。
14、高压开关操作一律执行工作票制度由班长填写,主任批准后执行。
15、现场低压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岗位检修停送电需书面通知值班电工,由值班电工断电挂牌并记录,同一任务的停送电必须有一人完成,其他人送电时见有牌均不得送电应查看记录联系停电电工。
16、各岗位加装照明、插座、用电设备需由工段长申请生产科批准交由机电车间执行,新加装照明、插座、用电设备的电工安装完毕后要填写施工记录及材料用量交回车间。
17、办公大楼、食堂、浴室、员工宿舍楼等的用电、节电规范由行政部单独制定管理办法。
18、安全用电纳入新进员工职前培训科目中,并有培训考核记录。
18、规定未尽事宜,由公司行政部牵头动力部门制定临时规定并及时补充完善本管理办法。
用电管理制度12
一、未经商场消防安全负责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动火或违章操作;
二、因施工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向店总经理、物业部门申报审批,经审批合格,并经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在动火施工时,动火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检查规定,现场监护人员到位,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四、在进行改建,扩建和增容改造施工时,与同施工单位签订安全防火管理合同,落实防火措施,物业部门对外来施工单位进行安全防火检查。
五、各部门、岗位、班组要定期清理各种杂物和易燃、可燃物品。
六、各部位动力及照明必须架设(暗设),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照明灯具应采用固定式安装。
七、各部位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开关、座、配电盘(柜)周围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各电器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闸门)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和导线,电器设备严禁超负荷用运行。
八、商场的电气装置,电源线路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室内的线路要有金属管(塑料管)保护。
九、电器设施及线路安装必须有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操作,检查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用电管理制度13
1、一般
1.1为了加强电气安全管理,防止触电事故,保障生产过程中劳动者的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1.2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安装、实验、使用、维修和管理。
1.3所有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这项规定。违反本规定引起事故的人,应根据情况轻重,分别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追究法律责任。
1.4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操作、实验、维护等工作的人员都要健康。视觉(双目视力矫正后0.8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歇斯底里、癫痫、神经官能症、精神**症、严重口吃不能做前期工作。
1.5各种电气管理制度、运营规定必须完善。配电(站室)、电气设备、
线路设置、验收、运行、维修资料文件要完整准确
2、安全用电基本要求
2.1电力单位要进行电气安全教育和教育,以掌握电气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2.2安装电气设备前,应确认是否通过或批准国家指定检查机关的检查,并确认是否符合相应的环境要求和使用水平要求。
2.3在使用电气设备之前,应正确阅读产品用户指南,了解使用时可能发生的风险和适当的预防措施,并根据产品用户指南正确使用。
2.4电器设备或个人应确定所使用电器产品的额定容量、保护方法和要求、保护设备的总价值以及保护组件的规格。不得擅自更改电气设备或延长电路。不得擅自增加家电的额定容量。任何家电都不能超负荷工作或作为故障使用。保护设备的总值和保护元素的规格不能任意更改。
2.5电气设备和电路周围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区。电器设备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路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2.6使用的电路要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导电技术,要定期检查。不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路。软电缆或软线的绿色黄色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用作保护线。
2.7移动用配电箱(板)必须使用保护线完善的多条铜橡胶护套软电缆或护套电缆作为电源线,还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2.8插头和插座必须按照规定正确布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与保护线分开,稳定连接。严禁在插头(座椅)内连接保护接地极和工作中性线。
插入2.9插头时,人体不能接触到传导极,不能对电源线施加力量。
使用2.10类移动I类设备时,应首先安装漏电保护器,确保金属外壳或框架稳定接地,使用带有保护接地极的插座,不要使用保护线插头插座。
2.11正常使用时会发生火花、热皮屑或外壳表面温度高的电气设备,因此要远离易燃物质,或采取适当的密封、隔离措施。
2.12便携和本地照明设备应使用安全电压或双绝缘结构。使用螺丝头时,灯螺纹末端应连接到电源的工作中性线。
2.13电力设备停止使用或停止使用、故障或突然断电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必要时应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
2.14保护装置动作或保险丝融化后,必须先调查原因,解决问题,确认家电是否恢复正常,才能重新启动并继续使用。更换熔体时,不能任意更改保险丝的熔化规格,也不能用其他电线替换。
2.15家电的绝缘或外壳受损,人体能接触到充电部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立即维修或更换。
2.16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配电装置应采取措施防止雨、雪、雾、尘。
禁止将2.17画板用作工作中性线。禁止使用暖气管、煤气管和水管作为保护线。
2.18电力单位的自行发电装置应采取与电网隔离的措施,不得擅自并入电网。
发生2.19人身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员脱离带电部分,立即进行急救。切断电源前禁止他人直接与触电的人接触的人。
2.20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关闭电源,用专用消防器材灭火。
3、电气设备管理部门安全责任
3.1贯彻国家相关电力安全规定、电力行业标准、管理制度,结合工厂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定、电气安装程序。运营管理和维护系统及其他规章制度;
3.2根据电源设备的安全操作、管理及相关程序、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操作安全。
3.3负责电力设备工程、电气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安全措施审查、电气设备维修、实验记录、事故记录等资料的保存和保管。
3.4有责任参与本机关的登船、电气工程单位的安全素质审计。
3.5负责主管临时电力计划的审查、监督和检查。
3.6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的电气知识宣传和教育。
3.7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并对电力设备方面的事故风险及时安排维修和验收。
3.8参与对重大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4低压配电装置和一般电气管理
4.1倍电线应根据电路特性设置短路保护、超负荷保护。在选择分离短路电流的家电时,要最大限度地满足能用正常布线方式稳定分离的最大短路电流
4.2电力和电路的电气连接点必须接触,连接要稳定。绝缘强度应遵守相关规定。
4.3车间低压配电箱(机柜)应显示各电源电路的名称和保险丝(片)的容量。安装在中央的按钮、开关等必须有编号和容易识别的徽标。
4.4低压电器布线末端应显示线号。线号显示不能用金属材料制作,外部接线端子不能暴露。
4.5低压配电电气运营机构应标“分”“和”。
4.6紧急停车的低压电器应设置在容易操作的位置,并有特殊标记。
4.7级保护用保险丝不能随意使用铜、铁丝等金属材料。
严禁私自连接4.8倍电线的电气设备,严禁随意拆卸电场值的零部件。
4.9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定期测量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不能比以前的测量值大幅减少。
4.10车间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验收时要提交相关技术资料。
4.11运营管理必须有与实际相符的工作表数据。如果需要改变电路,增加、改变、减去、转移电气设备,需要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而且,要及时修改适当的图纸资料。
4.12通用设备的电动机及启动、控制、保护等辅助设备的选择,应由国家或部门遵守现行技术标准,并颁发工厂合格证和技术文件。
4.13电动机及辅助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完整。
4.14室外或潮湿、高温、污染环境的电动机及辅助设备,除选择适当的结构形式外,还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
应定期测量和检查4.15电动机的绝缘电阻和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接地电阻应与规定值一致
5、易燃易爆场所电气管理
5.1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地区标准分割所属地区。这里的电气设备设计和安装必须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格。
5.2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
5.3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等级、组的外壳标志、铭牌上的国家检查机关签发的防爆合格证号码必须完全清晰。爆炸性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安装和验收必须严格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提交相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5.5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要加强维护和定期维护、前期试验工作,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故障”运行。
6、接地保护、静电保护和防雷设施技术要求
6.1接地装置应设计为满足以下要求:
(1)接地电阻应长期有效,以满足电气设备保护和功能要求。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接地泄漏电流,且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额外保护,以防止外部影响造成的损伤。
(4)边防站的接地装置应尽量减少接触电压和步进电压。
(5)严禁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蒸汽的金属管制造接地线。不能用蛇皮管、管道保温用金属网或外皮制作接地线。
(6)各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稳定连接接地线,不要将接地线必须接地的部分串接。
(7)为了维修、测试工作,需要挂临时接地线的地方,接地干线上要有接地螺栓。
(8)明设的接地线表面要涂黑。接地线进入建筑物的入口和备用接地螺栓必须用接地符号表示。
(9)不能在保护性接地、中性线上安装开关、保险丝和其他分离点。
6.2、用途不同、电压不同的'电气设备,除非另有说明,可以使用整个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必须满足最低要求。
6.3、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保护为0。在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低压电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使用接地保护。同一个发电机、同一个变压器或为同一个公共汽车供电的低压电网的电气设备只能使用一种接地方法。
6.4、下列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应接地或反驳。
(1)电动机、变压器、开关设备、照明和其他电气设备的底座或外壳。
(2)电气设备和连接的变速器。
(3)配电柜及控制画面框架。
(4)变压器的二次绕组。
(5)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钢筋混凝土框架的钢筋、电气部分附近的金属栅栏和金属门。
(6)电缆的金属外壳、电源线的接线盒和端子盒的外壳、电路的金属保护管、布线的电缆和电动起重机的无电轨道。
(7)配有避雷线的电力线塔。
(8) Biaspalt地面的工厂在居民区没有避雷的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塔。
(9)安装在电力线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力设备的金属外壳和底座。
(10)手套控制电缆的外壳、非装甲或非金属护套电缆的1至2条屏蔽芯线。
6.5、接地装置的每个连接点都要使用搭接焊缝,并且要坚固,没有虚拟焊缝。通用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0)线必须使用多股裸铜线,并且必须满足截面和机械强度的要求。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焊接时可以使用螺栓连接,但要注意不要松动或生锈。
6.6、低压电网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4欧元。
6.7、防静电接地装置可与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一起设置,接地电阻值应遵守感应雷及电气设备接地规定。仅用作防静电接地装置,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0欧元。
6.8、室外高压配电装置应直接设置防雷装置,一般采用避雷针或避雷线。**避雷针(线)应设置单独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欧元。
6.9、1、2等级建筑物应采取措施,防止直击雷、闪电探测、闪电波入侵。第三座建筑物要有措施防止直击雷和闪电波的入侵。
6.10、易燃易爆物质较多的集中露天代码应采取适当的防雷措施。
6.11、严禁在**避雷针(线)柱子上悬挂电话线、广播线、低压航空线等。
6.12、接地、过电压保护和防雷装置应建立健全的技术、管理资料。更改设备时,要及时修改图纸、数据,使其与实际相符。
6.13、接地装置、过电压保护、防雷装置应定期检查、测量接地电阻,并记录和保管结果。
7、移动电气设备和便携式电动工具管理
7.1、便携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按照国家标准《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规定执行。
7.2、移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门现行技术标准,并具有工厂合格及技术文件。
7.3、移动电气设备应安装明显的接地螺丝。铭牌的技术数据要完整明确,其安全保护膜外壳、限制、保护、联系都要具备。手手柄和手柄尽可能使用绝缘材料。
7.4、移动电气设备和便携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使用具有足够截面的3芯或4芯多动橡胶(或塑料)外部软电缆。必须使用专用中心线接地。这条中心线严禁同时通过工作电流。严禁使用其他电气设备的中性线接地。严禁使用绝缘受损的电缆或几根短电线。
7.5、使用移动电气设备和便携式电动工具时,应先设置接地线。要正确使用合格的绝缘用具和安全保护用品。
7.6、焊工金属外壳要有良好的保护接地。焊接夹具和焊接夹具电线必须绝缘,不能损坏,电源线一般不能超过2米。
7.7、过程中,家电需要移动或停止工作,或者人离开或突然断电时,需要断开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
7.8便携式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下表中规定的值。
测量部分
绝缘电阻(兆欧)
类工具活动零件和壳之间
2
工具活动部件和外壳之间
7
类工具活动部件和外壳之间
1
8、电气安全设备管理
8.1、电气安全工具包括基本绝缘安全工具、辅助绝缘安全工具和一般保护机构。
8.2、电工要学习如何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设备,并学习确认认证是否完整的基本知识。根据工作任务,应选择适合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的必要安全用品。
8.3、使用的各种绝缘安全用品要有检查合格证。使用前使用的安全机关应检查实验周期中是否为合格产品,并进行外观检查。
8.4、使用安全用具后要擦干净,存放在干燥的通风处,要坚持清洁,防止湿气。
8.5、绝缘安全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
9、临时电力管理系统
9.1、设置临时线路,假设需要使用部门提前填写“临时接线装置请求书”,需要技术部门审查、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假设。
9.2、临时线使用期限一般为15天,特别方案应延期使用,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不需要在1个工作日内签发证明书,但根据电气安全要求,将由持有资格证的电工设置,工作完成后,安装人员将立即负责拆除。临时电路的一般安全应使用带有符合电气负荷和机械强度要求的截面的绝缘导线。应用电线杆或沿着墙壁用合格的瓷瓶固定。电线离地面高度室内2.5米,室外4.5米,与道路相交时6米以上。严禁在各种底座、管道或树上排队。临时船必须有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并设置各分罗马多保护设施。
9.3、室外安装的开关保险丝等家电要有防雨说。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0)线。视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要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船设备危险,证明设备不合适,承包商应负责。
9.4、临时线安装完成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移动。
9.5 .未经批准直接设置临时线路的人,一旦发现,将根据拆除和酌情处罚,发生任何事故,追究自行安装者的责任。
9.6、使用完成后,申请机关通知主办单位拆除,并在申请书上注明取消日期。
9.7、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地方假设临时线
9.8、严禁从事电力业务的非电工。
10、电气事故处理
10.1、电力事故处理原则是尽快消除事故点,限制事故扩大,消除人身危险,减少财产损失,尽快恢复电力。
是10.2。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力核电站,进行触电、事故现场保护,并向相关领导和地方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0.3、系统事故发生时,值班人员必须坚持职务,及时报告主管领导,进取地处理事故。事故未经分析、处理完成或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离开事故现场。换班时发生事故,换班的人要留在单位,以换班的人为主处理事故。高压系统发生重大事故,应尽快向当地电子管部门报告。
根据“四放任”原则,认真分析事故处理。对事故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为止进行处罚。
该条款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其他未决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用电管理制度14
1、必须配备经安监部门培训合格的专业电工,电工作业做到持证上岗。
2、禁止使用无厂家、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
3、必须对供电设备、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进行接地保护,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4、必须给专业电工配备合格的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
5、向当地供电部门申请办理自备柴油(汽油)发电机,自备电源要装“双头四极”闸刀;严禁以流动方式给其他电网供电用户提供临时备用电源。
6、必须在电源或分路部位安装漏电保护器,电线应套非燃管保护,熔丝不得用铁丝、铜丝代替。
7、严禁在电热器具的安全距离内摆设易燃、易爆物品。
8、严禁湿手接触带电开关、拔插电源插头及更换电气元件和灯泡等。
用电管理制度15
1.学校按照教育局的规定为师生提供教育局指定的桶装饮用水。
2.桶装饮用水换水处设在学校指定的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房间。学生需服从管理员的统一管理。
3.换水程序:由各班指定学生持空桶到水房处换水。每班只保证两桶水运转。
4.为节约饮用水,严禁将饮用水当作普通生活用水使用,如有此类现象发生,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5.为保证学生的饮用安全,双休日、节日长假学生返校,一律将假日前已开启的饮用水换除。使用前务必检查生产日期。
员工宿舍用电用水管理制度「篇五」为进一步提高全局职工的节约用水意识,建立健全以创新节水机制为核心、提高用水效率、保障用水安全、促进我局节水型单位建设,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特制订如下节约用水节奖超罚制度:
一、节约用水奖励制度:
(一)对在节约用水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如推广节约用水先进技术、研究发明节水型用水设备的个人及科室,给予表彰和奖励,根据节水量的10%提取节约用水奖金。
(二)对每季度、每年节水排名均在全局优秀档次中的科室和个人,直接与年底评优争先挂钩,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三)对在节水宣传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科室,如劝阻、制止了较大损失量的用水情况,并有记录的,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四)对在监督、维护用水设备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科室,如及时发现、上报或维护了损坏的用水管道和设备,防止了重大浪费水资源情况的发生,给予适当奖金奖励。
二、节约用水超罚制度:
(一)严禁职工在任何地方、以任何理由故意浪费水资源,一经发现,在扣罚100元的同时,年底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在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发现两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二)看到浪费水资源现象没有及时劝阻及制止的职工,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20元。发现给水管网,用水设施存在跑、冒、滴、漏现象,而使用部门长期不管、不报的,或存在人为、恶劣的损坏设施及浪费水源的行为的部门,在给予经济处罚200元的同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三)对无故缺席节水宣传培训的个人,发现一次处以口头警告,再犯者扣罚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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