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制度

时间:2024-10-06 09:45:45 制度 我要投稿

保密制度常用[15篇]

  在当下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保密制度常用[15篇]

保密制度1

  一、为使我局公文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文办理分收文和发文。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三、本局来文统一由办公室文书拆收、登记、粘贴阅办单、提出拟办意见后送局领导批阅,按领导批示做出传阅、交办或归档处理。业务性、实效性特别强的急办公文,应设置急办公文夹,送局主要领导批阅后直接送承办股室或承办人阅办。

  四、文件办理要及时迅速,传阅人应在二日内传阅完毕退回办公室。承办股室或承办人接收文件必须登记签收,办理完毕将文件退回办公室时注销,股所需长期使用的文件,保留复印件,任何人不得私自截留文件。

  五、各股所(室)以本股所名义制发的'材料,由各股所负责人签发,并抄送一份办公室;以物价局名义制发的文件材料,由相关股所(室)拟稿,分管局长审核,局长签发,领导批示、底稿、签发稿留办公室存档。制发的文件内容涉及到两个以上股所的,拟文股所(室)应主动做好协调工作,股所意见不一致的,报请局领导出面协调解决。

  六、行文必须遵守行文规则,除价格评估、认证结论书外其他行文一律使用物价局文头,加盖物价局公章。拟发文件报局领导签发前,必须先送办公室对文字、格式、文体等进行核稿审查,如不符合有关规定,且需作较大修改的,退回拟稿人修改。

  七、凡以物价局名义制发的文件,局长、副局长及各股所各送一份。

  八、本局文件和上级来文由办公室统一保管,文书档案每年进行一次清理,按有关规定归档保管或销毁。股所档案材料也应指定专人做好保管归档工作。

  九、借阅文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妥善保管,按时归还,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十、外单位派人来我局查阅文件,应凭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并经局领导批准。按规定不得借阅的文件不得查阅。

  十一、干部职工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工作秘密,凡是秘密等级以上的文件资料,只准在办公室阅看,不准带回家或带到其他地方看,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十二、打印文件时要遵守保密规定,防止秘密文件泄密。各类文件的打印、校对由拟稿人、拟稿股所(室)负责。

保密制度2

  第一条为了维护单位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秘密。

  第三条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单位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单位机密或涉及单位机密。

  第四条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所长。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五条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所长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六条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人事秘书科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七条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主要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第八条文件、资料的分发范围要按规定执行。对有保密内容的,要标明密级、编号发出,不得用明码电报或电话传递。对急件应加快内部传递速度。

  第九条文件资料要定期清查,按时回收、清退、归档或销毁,对需要长期保管的文件,按档案局要求,必须于次年五月底前,装订成册,立案存档。废旧的内部资料不得当废纸出售。

  第十条热情接待举报人员,认真处理举报的信件,并做好保密工作,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利益。

  第十一条严肃保密纪律,凡泄露国家机密,遗失机密材料或透露举报内容,导致举报人利益受到侵害者,视情节轻重和失密程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认真保管好印章、现金、档案,票据、重要物资、机密材料。下班前锁好文件橱、办公桌,关好防盗门窗,严防失窃、失密。

保密制度3

  为了加强档案的科学管理,保障档案的安全和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有效地保护档案和提供档案信息,根据《档案法》、《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要掌握档案安全、保密工作知识,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

  2、档案文件的划密、更密、解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3、档案工作人员,在提供档案利用时,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查阅机密档案,须经综合档案室主任批准,查阅绝密档案,须经校分管领导批准。

  4、档案工作人员,人不准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档案,不准出卖、转让档案。

  5、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复印、抄录、公布、转抄档案,不得携带档案文件外出参观、游览、探亲访友、办私事。

  6、非档案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7、档案库房严禁烟火,并备有防火、防盗装置及电子报警设备。

  8、档案工作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对外泄露档案中的`机密。

  9、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者,或造成泄密、失密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档案法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档案库房、阅档室、办公室的安全保管与保密工作责任到人,综合档案室主任为领导责任人,档案工作人员按工作岗位为具体责任人,一级管一级,层层落实。

保密制度4

  一、按照国家《保密法》的规定,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档案开发利用顺利进行。

  二、档案室内严禁生火、吸烟,严守电器设备操作规程,做到人离电源断,门、窗及时关闭落锁。

  三、档案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将使用的档案、文件、资料归还原处妥善保管,防止失密泄密的.现象发生。

  四、借、查阅档案资料,要严格执行领导审批和交接手续,方可查阅。

  五、室内必须配置安全保护措施和消防器具,定期检查更新,落实补救措施,以防事故发生。

  六、档案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不失密,不泄密,要切实保证档案的安全无损,搞好本职工作。

  七、涉外人员查阅档案资料时,由单位逐级向档案专业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非经批准而查阅档案造成盗密、失密、泄密者,对当事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八、任何查阅档案的人员未经本单位领导和档案专业主管部门共同批准,不准复制、翻印、摄影、录音、录像档案材料。

保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能够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所有公司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守公司秘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各公司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五条: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第六条: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第七条: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第八条: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九条: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第十条:客户资料、销售政策及其销售网络的有关资料、重大人事变动、人力资源部对干部的考核资料、重要场所如实验室、配料室、化验室。第十一条: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三章秘级分类

  第十一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秘密。

  第十二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股份构成、产品生产工艺、技术参数、配方、成本、利润率、科技成果、

  科研论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投资情况及其载体、原材料来源及价格。

  (二)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三)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四)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十三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干部的考评材料。

  (二)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科研人员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三)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帐号,保险柜密码,月、季、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微机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四)公司大事记。

  (五)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六)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七)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八)公司总监以上干部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十四条: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二)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三)保安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法律事务部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四)生产、技术、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措施情况。

  (五)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六)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四章各密级内容知晓范围

  第十五条:绝密级: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六条:机密级:总监(助理)级别以上干部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秘密级:部门经理级别以上干部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五章保密措施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必须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九条:总经理领导保密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必须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二十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的事项,应先由总经理批准。第二十一条: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二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办,总经办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三条: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总监(助理)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加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要在获准后方可进入,人走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五条: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保密细则,并加以严格执行。

  第二十六条:文档人员、保密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二十七条:小车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严格保密。

  第六章保密环节

  第二十七条:文件打印

  (一)由文件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任,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

  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打印份数。

  (二)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姓名应在发文单中反映,保密文件应由总经办负责打印。

  (三) ?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第二十八条:文件发送

  (一)文件打印完毕,由文印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二)发文部门下发文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三)保密文件应交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四)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五)发送保密文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未转正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第二十九条:文件复印

  (一)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执行。

  (二)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三)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四)一般文件复印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复印份数。

  (五)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第三十条:文件借阅

  借阅保密文件必须经借阅方、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加以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提供方领导签字并注明。第三十一条:传真件

  (一)保密文件传递,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二)收发传真件应做好登记。

  (三)保密传真件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为其他人。第三十二条:录音、录像

  (一)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人物讲话,工厂录像等一切与公司利益安全关系重大的均为保密材料。

  (二)录音、录像应由指定部门整理并确定保密级别。

  (三)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总经办负责存档管理。

  第三十三条:档案

  (一)档案室为材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

  (二)借阅文件应填写申请借阅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三)秘密文件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特殊情况由总经办批准借阅。

  (四)秘密文件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五)过期档案销毁应两人以上参加,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并做好登记。

  (六)档案材料不得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七)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客人活动范围

  (一)保卫部门应加强保密意识,无关人员不得在机要部门出入。

  (二)客人到公司参观、办事,遵循出入厂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三)客人到各公司参观,不得让其接触公司文件、货物、营销材料等保密件。第三十五条:保密部门管理

  (一)与保密材料相关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监办公室,传真室,收发室,档案室,文印室,工艺室,研发室,实验室,配料室,化验室,,酱料、汤料、配料岗以及财务部,企划部,市场部,人力资源部等。

  (二)各部门设兼职保密员加强保密工作。

  (三)保密部门出入人员应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停留。

  (四)保密部门对外材料交流应由保密员操作。

  (五)保密部门应根据自己情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使用记录工作。

保密制度6

  1、凡公司成立以来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已形成系统化、规范化及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一律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2、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10条保密守则,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2.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2.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2.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2.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2.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2.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2.8不在无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2.9不在普通电话、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2.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凡属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私自留存,保密文件、资料的传阅要严格按照规定办清手续,按时归还。

  4.销毁机密公文、资料要有专人监督,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5.机密文件,不准作废纸包物品带出公司。

  6.机密文件,应有经理或综合部的允许,方可复印,并做登记。

  7.档案资料管理员要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私自给他人复印或借阅秘密文件、资料。

保密制度7

  一、档案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和《档案法》,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维护档案安全。

二、档案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项程序。

  三、全单位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机密、绝密档案应实行全程有效监控,在接收、登记时应注明“机密、绝密”字样,和普通文件分开立卷,单独存放,特殊管理。

  四、各类档案一般不准借出。对确实需要借出的',须经有关领导批准,严格履行借阅手续。

  1、对机密、绝密档案的科技档案,要严格把握审批程序,不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借阅、抄录、复印和描绘。经批准抄录、复印的材料应及时销毁,严防遗失。

  2、借出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妥善保管,严禁转借他人。

  五、档案工作人员要增强保密意识,遵守保密纪律,不传不说不问机密档案的内容,不随身携带机密档案材料。

  六、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销毁档案。

  七、加强档案室的安全保护工作

  1、档案室应自成区域。室区及库房设施应符合档案管理规定。

  2、档案库房及办公室钥匙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发现丢失,应立即采取措施。

  3、节假日前应做好以下工作:彻底清点档案并进行登记;催还借出的档案;将所有档案材料全部归入档案室内;锁好门窗,加贴封条。

  八、加强档案库房的安全管理

  1、非本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机房。

  2、档案库房严禁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切实做好库房的“八防”管理(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

  3、每日下班前要关闭空调,切断电源,锁好门窗,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九、电子档案的安全保密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保密制度8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保密工作,完善财务工作的管理,根据交易所《保密工作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意向、决策资料,财务安排、关系客户资料、财务会议记录,公司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证件、印章,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其会计载体(包括计算机、税务密钥、财务程序、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相关登录账号及密码,财务设备等各种资源管理,均适用保密制度及本实施细则,未涉及事项依有关规定或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条 公司财务及部门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制度第二条所列各种资源享有不同职别相应的`知情权和管理权。

  第四条 各主管会计在其职责范围内,按会计核算期准确及时地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并报送各种报表、编写财务会计报告,并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在临时保管期间,财务副总有权现场查阅和审查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其他任何人不得在未经财务副总批准的情况下出借或复印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

  第五条 各财务人员及其负责人不得在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掌握的经营意向、决策资料,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证件及会计载体等出借、出租或复印、拷贝给任何人使用。

  第六条 对于财务专用服务器,由专门人员设置使用密码,其他人员不可使用。

  第七条 公司财务及相关人员请妥善保管财务软件、税务管理、电子对账等相关中账号密码。账号只能单人使用,密码必须由字母及数组成并8位以上。账号使用人对自己的账号负全责。

  第八条 财务人员对于重要的文字数据必须及时备份,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各种会计载体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九条 对于财务印章的使用,其专门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程序进行使用和登记,对于特殊事项,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进行相应登记。

  第十条 对于财务保险柜、文件保密柜等财务专用设备,其使用人必须牢记使用密码,专人专用,但使用人必须将其操作密码和一把备份钥匙交财务主管领导封存保管,主管领导只有在非常特殊情况下,并至少要会同两位领导或使用人在场方可开封取出钥匙开启保险柜或保密柜。

  第十一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实施,公司其他制度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保密制度9

  1、遵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严守国家机密。

  2、档案资料必需装入档案柜,不得乱扔、乱放,以防失密。

  3、加强档案管理,档案用完后准时入柜上锁,不得随便丢放,离开档案室时必需关窗锁门。

  4、查阅档案时,不经许可,不得将案卷拿出室外,不得摘抄、复制有“三密”及党务、政务、会议记录内容的档案。

  5、不得任凭将机密档案文件资料带回家中或公共场所,在特定状况下借阅案卷时,必需留意案卷的平安。

  6、严格根据上级规定的`鉴定档案标准执行,不得擅自销毁。

  7、增加保密意识,加强保密教育,防止档案丢失和泄密大事发生。

保密制度10

  通过学习《公司保密制度》与《营业部保密制度》,使我这样一名新的证券行业工作者,深刻领《保密制度》精神和规定,指导并推动证券行业保密工作不断发展,是一项十分及时、必要、重要的工作任务。《保密制度》对于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金融安全和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本人通过近期对于《保密制度》的学习谈下自己的学习心得体会。

  保密制度规定了公司综合管理部设立保密文件登记簿,登记事项包括编号、文件名称、来文单位、来文时间、数量、领导指示、送达者和备注等事项。文件登记簿必须妥善保管,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向任何人公开。

  本人作为证券和也综合管理工作者,主要工作就是负责文件登记簿与保管工作。在没有学习保密制度前,我也是凭借自己对于证券保密工作的理解,通过个人努力,自己研究出了一套自认为完美的保密管理措施,但这是不系统的、零散的、相对来说不是绝对安全的'。

  通过对保密制度的学习,自己深刻理解了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一方面是这些管理措施起到了保护我们证券秘密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我们要以此为压力、为动力,不断更新知识,学习新措施,全面做好本职工作。

  通过学习《保密制度》,我深刻认识到,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如果不以《保密制度》来指导自己的保密工作,不去熟悉规章制度对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那么就不可能在工作中真正做好保密工作。正所谓"细节决定成败",保密工作一旦百密一疏,那么再多的成绩都等于"零"。最终,不但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并且,自己也会葬送美好的人生前程。这就要求自己要时刻紧绷"保密弦",警钟长鸣,一刻不松,用自己娴熟的业务水平和高超的法治观念,牢牢筑起证券保密钢铁防线,不断开创证券保密工作新局面。

保密制度11

  1)凡涉及国家党政机关的政治、经济未公开的科技,以及国防、军事情报等均属国家保密之列。

  2)凡涉及本酒店的经营策略、管理方针、财务资料、经营信息、业务报表及人事档案资料、客情资料均属酒店保密范围之列。

  3)凡酒店员工应严守国家机密和酒店保密纪律,提高保密意识,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听不听。发现泄露机密的苗头应尽力挽救制止,并及时汇报。

  4)凡属国家、省、市政府部门和本部门的正式文件,都须严格按照酒店的收发文制度,进行签收、登记、编号和发送工作。

  5)严格控制保密文件的发送范围。保密性文件一般不印发,而采取传阅的方式,由总经理室附文件送阅单,由阅文者签名。

  6)各部门收存带有文头和文件编号之文件,年底必须清理交回总经理室,如有遗失则按泄密处理。

  7)如有泄密事件发生时,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书面警告、严厉处罚或开除的处分。

保密制度12

  1、物业部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为公司及所有租户保守秘密。

  2、不得向非本公司员工透露本公司的相关背景、资金状况、大厦的租金价格等较敏感的.问题。

  3、不得将公司内部及有关租户情况的文件带出公司,或借予其他无关人员。

  4、不得向询问者透露租户的公司电话或其他有关租户的信息,如有需要,可先与租户进行联络,听取租户意见或将询问人的电话留下,通知租户。

  5、除正式谈判外,不得向租户询问其公司内部运作状况及业务范围。

  6、在对外服务的区域,应注意公司或租户有关的文件的存放,以避免该类文件到处乱摆而引致机密泄露。

保密制度13

  第1章总则

  第1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及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开发人员、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生产和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2章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3条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第4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6.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

  7.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3章密级分类

  第5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6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研制资料,各种产品架构,系统架构、服务器数据库和程序源代码、密码。

  2.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3.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7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2.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科研人员的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大事记。

  5.产品的制造工艺、控制标准、原材料标准、成品及半成品检测报告、进口设备仪器图纸和相关资料。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8.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9.公司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8条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的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2.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3.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4.生产、技术、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情况。

  5.各类设备图纸、说明书、基建图纸、各类仪器资料、各类技术通知及文件等。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4章保密措施

  第9条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

  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2.机密级

  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秘密级

  部门经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10条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11条总经理负责领导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必须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12条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由总经理批准。

  第13条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14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应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15条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总监(助理)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格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得到获准后方可进入,离开时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16条备有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的保密细则,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只能使用公司电脑,不得带私人电脑进入公司进行相关工作;公司拷贝任何信息只能使用公司配置的U盘或移动硬盘,不得使用私人的`拷贝工具;电脑系统需要重装时,需要提出申请,由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操作,以免造成相关信息的缺失。

  第17条文档人员、保密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18条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要严格保密。

  第5章保密环节

  第19条文件打印

  1.文件由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文件内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和打印份数。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的姓名应反映在发文单中,保密文件应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20条文件发送和E-mail使用

  1.文件打印完毕,由文印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3.保密文件应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发送保密文件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试用期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6.公司禁止员工在工作期间登陆个人E-mail。员工在上班期间,应用公司的个人邮箱传递信息。

  第21条文件复印

  1.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2.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3.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一般文件复印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复印份数。

  5.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第22条文件借阅

  (1)借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经借阅方和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负责做到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或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提供方领导签字并注明;(2)公司证件(如:公章、税务证、营业执照副本等)的借用,如需借用,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23条传真件

  1.传递保密文件时,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2.收发传真件时应做好登记。

  3.保密传真件的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第24条录音、录像

  1.录音、录像应由指定部门整理并确定保密级别。

  2.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

  第25条档案

  1.档案室为材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

  2.借阅文件时应填写“申请借阅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3.秘密文件仅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借阅。

  4.秘密文件的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开,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5.档案销毁应经鉴定小组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要保证两人以上参加,并做好登记。

  6.不得将档案材料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7.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26条客人活动范围

  1.保安部应加强保密意识,无关人员不得在机要部门出入。

  2.客人到公司参观、办事,必须遵循有关出入厂管理规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3.客人到公司参观时,不得接触公司文件、货物和营销材料等保密件。

  第27条保密部门管理

  1.与保密材料相关的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监(助理)办公室,传真室,收发室,档案室,文印室,工艺室,研发室,实验室,配料室,化验室以及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

  2.各部门需指定兼职保密员,从而加强保密工作。

  3.保密部门应对出入人员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并停留。

  4.保密部门的对外材料交流应由保密员操作。

  5.保密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和使用记录工作。

  第28条会议

  1.所有重要会议均由总经理办公室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2.应严格控制参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应参加。

  3.会务组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及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4.保卫人员应认真鉴别到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总经理办公室指定。

  第29条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

  1.公司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与相关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2.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都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0条员工离职规定

  1.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有关本公司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全部资料(如试验报告、数据手稿、图纸、源代码、程序密码、软盘和调测说明等)交回公司。

  2.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需要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员工重申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并可以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员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3.员工离开公司后,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触的由公司所拥有的商业秘密,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公司所拥有的且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征得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4.未征得公司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6章违纪处理

  第31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第32条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制度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

  第33条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外理,并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必要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7章附则

  第34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总经理审阅后报董事会批准。

  第35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36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二〇xx年三月五日

保密制度14

  薪资保密规定

  一、目的:

  为实现薪资规范化管理,保守公司经营秘密,维护公司稳定的工作氛围,持续良好的激励环境,人资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本制度适用于薪资泄密行为的举报、处理等过程。

  三、保密规定:

  1、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他人的薪资状况; 2、所有个人因薪资问题查询薪资表的`,人力资源部只能带给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资状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员。

  四、奖惩措施

  公司所有员工不得随意透露自己的薪资状况,一经发现,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处以100元罚款,连续三次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20__年6月3日

保密制度15

  1、 城建档案室工作人员要严守国家秘密,时刻提高警惕,严防档案、资料的失密、失窃,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2、 严守保密纪律,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录,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不准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得携带涉密档案、资料回家或参观、旅游,不得在不得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档案、资料。

  3、 凡涉密档案、资料要按本馆划定的密级分类,严禁外借。未经本馆许可,不得让查阅者对涉密档案、资料进行摘录、复印、拍照。对涉密档案、资料的内容和部位,要采取局部遮盖、抽页或制定纸张等方式控制查阅。

  4、 经批准摘录、复制、拍照的涉密档案、资料,要如实登记,履行签字手续,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后,方可带出。

  5、 经鉴定需销毁的档案、资料,应登记造册,经领导审查批准后,在指定地点由专人监销,严禁作废品出卖。

  6、 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期限,及时做好档案、资料的解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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