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管理制度15篇(集合)
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锅炉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锅炉管理制度1
一、岗位责任制
(一)锅炉房管理人员的职责
1、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编制或参与编制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并随时检查其执行情况。
3、传达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4、监督检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计划的实施。随时掌握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状况,并检查督促其维护保养工作。
5、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6、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
(二)司炉工人的'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3、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4、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5、拒绝执行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
6、保持锅炉房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7、努力学习技术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二、交接班制度
(一)司炉工人交接班制度
1、交班的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交班:
2、锅炉燃烧良好,气压和水位都在正常范围。
3、各安全附件、仪表动作灵敏可靠。
4、辅机运转正常(声音、温度、转速等无异常)。
5、清炉除渣,打扫工作场所,保持整洁。工具和配件齐全并存放在指定地点。
6、各项记录填写正确、清楚、无涂改、无遗漏。
7、交班人员在运行记录和交接班日志上签名后交班。
8、交班人员应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9、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和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10交、接班双方应共同检查下列情况:
a、锅炉运行情况。
b、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给水设备、高低水位报警器、排c、污阀等设备、附件是否灵敏可靠。
d、锅炉受热面的可见部位是否有鼓泡、变形、渗漏等损坏现象。
e、炉墙、炉拱、炉排等有无裂纹、塌陷、卡死现象。
f、必要的备用材料,如盘根、水位表玻璃管(板)、润滑油是否齐全。
g、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h、交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喝酒或有病时,应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i、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司炉工人,应对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巡回检查,其主要内容如下表所示。
司炉工人巡回检查内容
序号内容时间
1、压力、温度、水位是否正常不间断监视
2 、燃烧工况是否正常1~2h监视一次
3 、燃烧输送系统是否正常1~2h监视一次
4 、鼓引风机运转是否正常
挡板位置是否合适1~2h监视一次
给水系统中水箱水位
5、水泵运转情况和给水调节1~2h监视一次
逆止阀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6、排污阀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1~2h监视一次
7、各类仪表工作是否正常1~2h监视一次
8、本体受压部件有无渗漏
变形等异常情况1~2h监视一次
9、检查各转动机械润滑系统是否应补给润滑油每班一次
四、安全操作制度
(一)严格遵守锅炉房安全操作规程,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正确调整各种参数。
(二)按规定做好锅炉运行的日常工作,定期冲洗水位表、压力表、排污和试验安全阀等。
(三)进行巡回检查,检查锅炉人孔、手孔、受压部件以及省煤器、
过热器等是否有泄露、变形等异常现象;检查气水管道、烟道、风道、给水泵、鼓风机和引风机等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四)对锅炉发生的一切事故应及时处理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
(五)闲人免进锅炉房,如需进入锅炉房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由单位主管部门领入。
五、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一)操作人员应对锅炉、安全附件和辅助设备进行经常的或定期的维护保养,及时检修。
(二)每班应对规定的设备油位定期加油一次,防止遗漏。
对仪表设备应每天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校验,保证其灵敏、可靠。
(三)锅炉未经采取措施,不得超负荷运行,锅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修。
(四)每班司炉工应对锅炉、辅助设备和场地进行一次清洁工作,做到文明生产。
锅炉管理制度2
1、必须保证司炉工持证上岗
2、必须对司炉工经常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3、必须加强日常维修保养
4、必须保证司炉工熟练掌握缺水和超压紧急处理方法
5、必须如实记录日常运行情况
6、必须每周进行一次手动、每月一次自动对安全阀排气
7、必须用红线标注压力表最高使用压,每周冲洗一次
8、必须用红线标注水位计最高、最低安全水位,每班前后要冲洗一次
9、必须保证自动保护装置和安全报警装置灵敏可靠
10、必须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检验机构提出检验申请
锅炉管理制度3
为提高锅炉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锅炉房的设计建造应符合《蒸气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锅炉房建造前使用单位须将锅炉房平面布置图送交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察同意,否则不准施工。
二、使用锅炉必须按《锅炉使用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未取得锅炉使用登记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三、在用锅炉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未取得定期检验合格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四、使用锅炉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五、使用锅炉应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锅炉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并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和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其职责是:
1、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3、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进行检查。
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六、司炉工是技术工作,使用锅炉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挑选、培训司炉工人。司炉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才准独立操作锅炉。严禁将不符合司炉工人基本条件的人员调入锅炉房从事司炉工作。
七、司炉工人在值班时须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
八、锅炉房应有水处理措施,锅炉水质应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锅炉使用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锅炉水质化验人员。水质化验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准独立操作。
九、锅炉房应遵循下列制度:
1、岗位责任制:锅炉房的人员配备中,分别规定班组长、司炉工、维修工、水质化验人员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2、锅炉及其辅机的操作规程,其内容应包括:
(1)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2)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
(3)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
(4)设备的维护保养。
3、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定时检查的内容、路线及记录项目。
4、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锅炉本体、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辅机的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和要求。
5、交接班制度:应明确交接班的要求、检查内容和交接手续。
6、水质管理制度:应明确水质定时化验的项目和合格标准。
7、清洁卫生制度:应明确锅炉房设备及内外卫生区域的划分和清扫要求。
8、安全保卫制度。
十、锅炉房应做好下列记录:
1、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2、交接班记录。
3、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4、设备检修保养记录。
5、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
6、事故记录。
以上各项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
十一、使用锅炉的单位应对锅炉房安全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单位主管领导对锅炉房工作应每月作一次现场检查。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每周作一次现场检查,并作好记录,以备劳动部门检查。
十二、对因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锅炉管理制度4
一、岗位职责
(一)锅炉主管岗位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锅炉使用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锅炉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锅炉使用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制订和落实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
4、负责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验工作,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5、负责司炉、水质化验工等人员政治思想、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及时向生产中心负责人报告。
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8、负责锅炉日常维护和检修,易损备件和大修配件的采购计划。
9、完成本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锅炉班组长岗位职责:
1、在锅炉主管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锅炉班组的管理工作。
2、熟悉国家锅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锅炉房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3、负责本班组人员技术指导、工作安排和考勤工作。
4、组织本班组人员做好供汽、设备安全运行和锅炉房卫生等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各种运行记录。
5、负责产汽量、耗水量和耗材、耗电量等统计工作。
6、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7、遇违规指挥和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制止。
(三)司炉工岗位职责:
1、忠于职守,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擅自离岗。
2、负责锅炉及其铺机的运行和故障处理等操作,发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应查明原因,及时排除,并向班组长报告。
3、对锅炉设备应每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日志。
4、认真做好锅炉设备的维护和锅炉房卫生。
5、锅炉发生事故时,应积极主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报告领导。
6、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但对违规指令,应拒绝执行,对违规作业应及时制止。
7、要善于总结经验,不新钻研技术和提高安全意识。
(四)水质化验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锅炉水处理管理规则》及《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和GB157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
2、定时对给水和锅水进行化验分析。
3、每二小时至少化验一次给水总硬度、悬浮物和PH值,根据化验结果和出水流量,及时调整水处理设备的进盐量和正反洗水量。
4、每二小时至少化验一次给水的溶解氧,根据化验结果相应调整除氧器的蒸汽压力。
5、每二小时至少化验一次锅水的总碱度、PH值、悬浮物、磷酸根、硫酸根和相对碱度,将结果通知司炉工及督促其加药或排污。
6、做好水处理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盐耗等记录,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盐的保管工作,努力降低盐耗。
7、锅炉定期停炉检验及检修时,应到现场了解锅内结垢及腐蚀情况。
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的锅炉必须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注册登记,领取锅炉使用证。
(二)司炉工人须持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与操作的锅炉相应类别的司炉操作证。
(三)锅炉点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1、在点火前,首先应检查锅炉水位是否正常。
2、检查安全附件和各联锁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各种阀门所处的位置(开或关)是否正确。
4、检查烟道挡板、风道档板所处的位置是否正确。
5、检查炉本体和各辅机是否正常。
6、新装、移装、大修和长期停用的锅炉应进行烘炉和煮炉,烘炉时间不少于3天,煮炉时间不少于3天。
7、检查完毕,确认正常才允许按锅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程序点火。
(四)点火升压时,要保持炉温慢慢升高,从冷炉到使用工作压力的时间,控制在1—3小时。
(五)升压过程中,必须按规定的要求做好各项检查和操作,确认正常后才能进行供汽。
(六)运行正常后,经常调节燃烧,保持锅内汽压、水位和炉内风压、温度的稳定。
(七)锅炉运行时,每小时应对本体和所有辅机、附件巡视检查一次,每班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一次,锅炉排污一次,安全保护装置试验一次;每周(月)应做安全阀手动(自动)放汽试验一次。以上各项检查和试验,应认真做好记录并签名确认。
(八)运行的锅炉,不得进行任何修理。
(九)在停炉之前应进行下列工作:
1、临时停炉,锅炉水位应稍高于正掌水位。
2、事先停止送风和给料,停炉后应根据情况降低锅炉内蒸汽压力。
3、临时停炉,必须关好烟囱挡板及压好火,并将炉门打开;长期停炉,应扒出炉膛内的余料,清除所有烟道和灰斗的灰渣。
(十)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此时不得向锅内加水)。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指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最髙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汽压表或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锅炉受压元部件、炉墙、炉排等损坏,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其他危及锅炉及人身安会的异常情况。
三、锅炉巡回检查
(一)当班人员每小时(分管领导每月,总工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房检查)记录。
(二)巡回检查内容:
1、汽压、汽温、水温稳定,水位正常,三大安全附件、自动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露现象。
2、受压元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现象,炉内燃烧工况良好。
3、炉墙、炉拱无破损,炉门和看火门完整牢固。
4、汽、水系统、管道和阀门完好无泄露。
5、燃烧设备及转动机械无磨擦和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冷却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脂。
6、各电器、热工仪表指示正确,反应灵活;各自动控制调节系统运行正常。
7、各辅机设备电动机温度正常,电流表指示值在正常规范内。
8、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畅通,卫生清洁。
四、锅炉设备维修保养
(一)锅炉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并制定大、小修计划及当月维护保养计划。
(二)锅炉的`日常维护保养由有相应资格的专业队伍承担。
(三)锅炉一般每三个月小修—次,每年大修一次,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
(四)小修项目包括:三大安全附件、阀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检修,检查辅机各部位坚固和运转情况,更换损坏的皮带,消除漏气、汽、水现象。
(五)锅炉的大修,除小修项目外,还包括清除炉内灰和锅内水渣、积垢,检修锅炉燃烧设备、受压部件、各辅机附件,修复破损的拱砖、炉墙和保温层。
(六)安全阀每周应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每年检验一次。每班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一次,压力表每半年至少送计量部门检定一次。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水位报警及联锁保护装置每班应试验一次。
(七)锅炉停用后,应采用干式法或湿式法保养锅炉。
(八)做好备品和备件的采购、设备检修记录、事故记录和设备台账等工作。
五、交接班管理
(一)交接班必须双方一起进行,接班人员不到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并向上级报告。
(二)接班入员提前15分钟到岗,检查设备和环境卫生等情况,做好接班准备。
(三)交班人在交班前30分钟,应进行设备检查和打扫锅炉房卫生,做好交班准备。
(四)交班入员必须作到“五交”、“五不交”。
1、“五交”为:
(1)锅炉温度、压力和水位正常;
(2)安全附件、报警、自动联锁保护装置和仪器仪表灵敏可靠;
(3)锅炉本体无异状,各辅机附件正常;
(4)燃烧系统运行正常,燃料储备充足;
(5)锅炉房清洁卫生。
2、“五不交”为:
(1)不交给喝酒的司炉工;
(2)不交给重病的司炉工;
(3)当接班人员不到岗,不交给其他非持证司炉工;
(4)处理事故时不交班;
(5)锅炉自动保护装置、温度、压力、水位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五)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事故,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后的事故则由接班人处理。
(六)交接班双方逐项认真核实有关情情况后,双方签字,交接班完毕。
六、水质管理
(一)锅炉给水应经必要的处理,没处理的水,原则上不得使用。
(二)水质化验员应经培训,考取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锅炉水处理人员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三)按规定定期进行水质化验,并认真做好记录。
(四)做好仪器,化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五)蒸汽锅炉的给水一般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水质应符合规定。
七、本制度由公司生产中心负责解释,补充和修订。
锅炉管理制度5
一、制度目的
1.1为了确保锅炉房燃煤堆放的安全、有序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事故风险,制定本锅炉房燃煤堆放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锅炉房及其燃煤堆放区域的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
3.1锅炉房:指用于发电、供热或工业生产的设施,包括锅炉、发电机组等设备。
3.2燃煤堆放区域:指用于存放燃煤的指定区域,包括煤场、煤仓等地点。
3.3安全堆放:指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对燃煤进行有序、安全、环保的堆放管理。
3.4能源利用效率:指通过合理的煤炭管理和堆放措施,最大程度地提高燃煤的能源转化率,减少能源浪费。
四、燃煤堆放管理责任
4.1企业管理层应指定专门的燃煤堆放管理负责人,负责制定和执行锅炉房燃煤堆放管理计划,监督燃煤堆放工作。
4.2锅炉操作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参与燃煤堆放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并保持高度的安全和环保意识。
五、燃煤堆放管理要求
5.1燃煤堆放区域规划:
5.1.1燃煤堆放区域应合理规划,明确堆放区域的位置和边界。
5.1.2确保燃煤堆放区域与锅炉房其他设施和建筑物的合理距离,以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5.2煤种分类与标识:
5.2.1燃煤堆放应按煤种进行分类堆放,不同煤种应分开堆放。
5.2.2对每批入库的燃煤应标明煤种、产地、入库日期等信息。
5.3堆放高度和坡度:
5.3.1确保燃煤堆放的高度和坡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以确保堆放的稳定性。
5.3.2定期检查燃煤堆放的高度和坡度,确保符合要求。
5.4堆放密度与通风:
5.4.1燃煤堆放的密度应合理,避免出现坍塌和堆积不当的情况。
5.4.2确保燃煤堆放区域有足够的通风,以减少煤尘积聚和火灾风险。
5.5灭火设施:
5.5.1燃煤堆放区域应配备足够数量和类型的灭火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龙带等。
5.5.2灭火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工作。
5.6堆放安全距离:
5.6.1燃煤堆放区域应确保与火源、高温设备、电力设施等的`安全距离。
5.6.2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距离的符合性。
5.7防尘措施:
5.7.1燃煤堆放应采取防尘措施,避免煤尘扬散,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5.7.2定期清理煤场和煤仓,防止积尘,确保环境安全。
5.8安全培训:
5.8.1燃煤堆放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安全和环保培训,包括堆放安全、灭火知识等。
5.8.2新员工应在入职后接受安全和环保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燃煤堆放管理操作流程
6.1管理计划制定:
6.1.1制定燃煤堆放的管理计划,包括堆放区域规划、煤种分类、堆放高度和坡度控制、灭火设施配置、防尘措施、安全培训等。
6.1.2管理计划应定期审查和更新。
6.2煤种分类与标识:
6.2.1每批入库的燃煤应经过检验和分类,按煤种堆放,并标明详细信息。
6.2.2定期检查和维护煤堆的分类和标识,确保准确性。
6.3堆放高度和坡度:
6.3.1定期检查和测量燃煤堆放的高度和坡度,及时调整。
6.3.2确保高度和坡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6.4堆放密度与通风:
6.4.1定期检查和测量燃煤堆放的密度,调整必要时,确保稳定堆放。
6.4.2确保堆放区域通风良好,煤尘扬散较少,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6.5灭火设施:
6.5.1定期检查灭火设施的完好性和可用性,确保随时可用。
6.5.2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应定期培训,以应对突发火灾。
6.6安全检查:
6.6.1定期进行燃煤堆放区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6.2记录安全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提高堆放安全。
七、文件管理与记录
7.1所有与燃煤堆放管理相关的文件应妥善管理,包括管理计划、堆放记录、安全培训记录等。
7.2文件保留期限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八、审查与改进
8.1本制度应定期进行审查,确保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8.2如有需要,应及时进行改进和修订,确保燃煤堆放管理始终符合最新的安全、环保和能源利用效率要求。
九、法律法规遵从
9.1燃煤堆放管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安全和环保法规的要求,必要时应取得相关的许可证和批准。
十、附则
10.1本制度由企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管理。
10.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修订时版本号依次递增。
10.3本制度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标准值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度调整,但必须经过管理部门批准。
锅炉管理制度6
1、蒸汽锅炉的使用、维护和检修,应执行原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4、使用锅炉单位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方能从事锅炉管理工作。
5、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6、交接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正常。
7、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9、锅炉安装前,使用单位应写出申请报告,持锅炉有关资料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安全审批手续,未经许可,不得施工。
10、锅炉安装、修理和改造应有具有锅炉安装资格的单位安装。锅炉安装必须接受当地锅炉安全检查部门的监督,经验收合格后,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给使用登记证,方可使用。
11、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12、常压热水锅炉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
13、锅炉设备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运行的常压锅炉实行定期内外部检验。
14、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
15、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16、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17、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8、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等其它杂物,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19、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许锁住或拴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20、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21、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追究其责任,按价赔偿。
锅炉管理制度7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做一个有理想、讲文明、守纪律的新型工人。
2.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3.接班前按规定巡逻。检查好各项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机、引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进煤出渣等装置的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按时核对日报纪录,清点用具。
4.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5.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做到文明生产。
6.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7.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巡回检查制度
1.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带班长为主按下列顺序每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2.检查上煤机、出渣机、二次风机、鼓风机、引风机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温升是否超限(滑动轴承温升≯35℃最高≯60℃,滚动轴承温升≯40℃最高≯70℃)。
3.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4.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拱、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5.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力等是否正常。
6.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水膜除尘器水量大小。
7.检查炉渣清除情况。
8.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个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9.检查炉排变速箱、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10.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纪录内。
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是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3.1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3.2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应及时更换;
3.3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3.4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3.5检查维修上煤机、出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3.6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3.7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试验检验的要求:
4.1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4.2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指示工作压力红线;
4.3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联索装置,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纪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地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
3.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或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需要“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4.1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4.2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4.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4锅炉运行纪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4.5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4.6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工人;
4.7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时不交;
4.8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9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
4.10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右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纪录在案。
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运行的指令。
7.交接者在交接纪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
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对水处理设备和化验仪器、药品进行全面检查,具备下列条件方能接班:
1.1水处理设备正常、软水主要指标合格;
1.2锅炉碱度、PH值、氯根等项指标合格;
1.3化验仪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药品齐全完好;
1.4工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1.5水处理设备运行和化验记录填写正确、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2.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3.没有办理交班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查阅交班记录,听取交接情况介绍。
5.交接人员共同检查软水处理设备、化验仪器、药品等是否齐全正常,并对软水、锅水主要指标进行化验,合格后方能签字交接班。
6.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有关领导报告,但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7.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项目,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可交接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同处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项目。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2.严格执行GB/T1576-85标准,加强水质监督。 3.锅炉水处理一般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对于立式锅炉和蒸发量1t/h以下(含1t/h)卧式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
4.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的锅炉,每班必须对给水硬度、锅水碱度、PH值三项指标至少化验一次(给水化验水箱内的加药水)。
5.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PH值及溶解氧;锅水应每2-4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和磷酸根。
6.专职或兼职水质化验员,要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水处理工作。
7.对于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制定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8.水处理人员要熟悉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9.分析化验用的药剂用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10.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
11.化验室和水处理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措施。
12.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锅炉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有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紧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槎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2.锅炉房地平,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3.手烧炉投过煤要随手打扫撒落在地上的煤,保持地面清洁。
4.煤场、渣场要分开设置,煤堆、渣堆定期洒水,堆放整齐。
5.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6.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清洁优美。
7.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锅炉管理制度8
一、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不准无证操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项锅炉运行记录。
二、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三、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好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进煤,出渍等装臵运行情况,交班时要核对记录,清点用具。
四、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五、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检查,做到文明生产。
六、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七、服从锅炉安全监察人员和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做好本职工作。
锅炉管理制度9
1、锅炉房实行班长负责制,其成员必须服从其指挥。
2、锅炉工要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操作技能,在搞好供应保障的'前提下,厉行节约(水、煤、电等),降低消耗。
3、自觉遵守校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外出要请假,按时到岗,勤恳工作。
4、对机器、办公设施、各类工具,要加强爱护和保管,一切物具不得私自外借,丢失要照价赔偿。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5、认真负责,积极工作,按作息时间做好供水、供暖工作,并负责锅炉房内外、煤场、浴池等场所的清扫工作。
6、锅炉房内应保持整洁卫生,每班列行打扫。煤场、渣场做到堆放清洁,场地每次取煤、倒渣打扫干净。锅炉房顶、四周保持整洁,无杂物堆放,每周大扫除一次。配合学校定期进行卫生检查,检查不合格及时改正。
7、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许喝酒上岗。严格面对面交班制度,交班时要交待前班工作的详细情况,并作好记录。
8、严禁在锅炉房打麻将、喝酒,不留外人在锅炉房住宿,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摆弄锅炉电机等设备,否则,造成后果和损失一概自负。
锅炉管理制度10
一、在后勤服务中心领导下,负责机关锅炉房供暖工作,确保机关辖区内的采暖、给排水、管路、太阳能和各类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
二、遵守锅炉管理规定,严格锅炉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杜绝事故隐患,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三、供暖季节按期检修水暖管道和供暖设备,做好锅炉运行期间班次交接手续,填写锅炉运行各种记录。
四、按规定做好停炉后设备管道维修、日常保养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锅炉管理制度11
1、热电运行人员应酷爱本职工作,谨慎学习热电运行技术,树立“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谨慎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热电机组平安、经济运行。值班人员应听从领导,听从调度,谨慎执行上级的操作吩咐,如遇危及人身平安或违反规程吩咐时,应向发令人申诉不执行的理由,假设发令人坚持己见,受令人可越级上述并各自对自己的行动所产生的后果全部负责。
2、运行值班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坚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进展设备的正确操作与巡回检查,确保平安经济运行。必需遵守劳动纪律,做到按时上下班,不串岗、睡岗,不准抽烟,睡觉,看报,看闲书,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上班时要求值班人员必需手机关机并正确穿戴厂服和配发的工作靴。不准大声喧哗,争吵或打架,班组长对所属人员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违章操作应进展指责教育和制止。对破坏生产秩序的运行者,应吩咐其离开工作岗位,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3、严格执行调度操作吩咐,接到吩咐时,应复诵无误。运用生产电话时,应互通姓名。值班人员有权制止无工作票的人员在其所管辖设备上进展工作。
4、遵照设备巡回检查制度谨慎细致地巡回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发觉缺陷和问题时,应刚好汇报和处理。
5、做到勤检查、勤联系、勤分析、勤调整,努力降低各种能耗,提高经济效益,做好各种生产记录。
6、随时做好事故预想,做到防患于未然,发觉异样和事故时应精心整理、谨慎分析和刚好处理。进展事故分析时应实事求是,不隐瞒真相,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
7、爱惜公共财产,保持现场和设备的干净,保持现场图纸资料、记录报表的完整,搞好文明生产。
8、值班人员应从整体为重,发扬互助和协作精神,共同完成运行中的各项任务。
锅炉管理制度12
日常运行
一、锅炉房平时应上锁,钥匙由锅炉工保管,未经许可,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
二、锅炉运行时,值班人员应按时巡查,检查各项运行参数、状态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及时调整处理,并做好记录。
三、每周排一次柴油的油水分离器中水。
四、每月排污一次,排污时至水质变清,无污垢即可。
五、每周对锅炉和机房进行一次清洁,并做好设备房的`消杀灭鼠工作。
六、每年对锅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养,确保锅炉的良好运行。
七、保持机房内良好的通风和照明,经常巡视机房内照明,如有问题报告部门主管。
每年开机前保养
一、清除锅炉面板、电控箱、燃烧器的油灰、污垢及水渍,保持锅炉整洁。
二、检查电路、油路及管路连接,确保其正常投入运行。
三、锅炉在长期停机后再投入使用时,必须进行煮炉,通过煮炉可起到侵蚀阻垢作用,提高换热效率,节约燃料,延长锅炉的使用寿命。煮炉工艺一般按照以下工序进行:
1)将锅炉中的排空。
2)NaOH用热水溶解后,倒入膨胀水箱,同时打开补水阀补水。
3)媒水温度调到90℃后,开机运行,煮炉时间不少于48小时。
5)煮炉完毕后,使媒水沉淀至少8小时后进行排污,同时补充软化水,从排污口排出污水变清时即可关闭排污阀,终止排污。
6)最后用pH试纸测试水样,使pH值保持在10-12即可。
锅炉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南福喜食品有限公司锅炉设备及运行的管理工作,提高锅炉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锅炉使用单位及相关管理处室。
本制度所称锅炉是指本公司所属范围内的蒸汽锅炉、有机热载体炉以及蒸汽的余热锅炉。
第四条 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锅炉管理职责,明确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要求,对锅炉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不断提高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水平。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是公司锅炉的职能管理部门,在公司工程经理的领导下开展锅炉的管理工作。
贯彻国家和集团公司等上级各部门有关锅炉的各种法规、法令,制定、修订公司的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
负责或参加锅炉选型、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竣工验收及锅炉房工艺设计的审查工作。
负责锅炉检修、更新计划的审核工作。
监督检查全公司锅炉使用维护情况、档案资料管理情况、安全附件使用管理、校验情况。
对于锅炉发生的事故,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分类和上报。并按公司《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参加或组织锅炉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对事故预防措施进行审批,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锅炉设备及运行的管理水平。
第六条 各二级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负责组织贯彻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有关锅炉管理工作的条例、规程、办法、标准和通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办理锅炉安装和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工作。
负责组织审查锅炉的定期检查、检修、更新等施工方案,对于重大方案应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并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施工。
负责组织对安全附件、自动仪表的定期检验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锅炉的使用和维护情况,建立健全本单位锅炉技术档案和有关资料。
组织锅炉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编制事故预防措施并实施。
负责组织实施锅炉检修、改造工作,并参与竣工验收。
组织编写、上报有关锅炉的各种报表。
协助有关部门对司炉工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负责组织锅炉的各项试验和性能测试工作。
负责组织锅炉联锁调试和变更审批工作。
负责监督锅炉汽水品质的控制情况及水质管理工作。
做好锅炉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锅炉安全平稳长周期运行。
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锅炉设备及运行的`管理水平。
购置与安装
锅炉需购置具有相应制造登记许可证的制造厂生产的锅炉,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监造。
锅炉安装:
承担锅炉安装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安装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锅炉安装必须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锅炉安装期间,项目施工管理单位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锅炉整体水压试验,整体水压试验需有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参加,由当地锅炉检验检定单位检验并出具验收合格文件。安装完毕后由项目施工管理单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锅炉总体冷热态验收并负责落实整改项目。
第十条 锅炉的试运行和验收:
锅炉安装及验收应按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电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及评定标准》、《工业锅炉安装及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
锅炉的启动调试及验收前要根据有关验收规程、评定标准及设备的产品说明书编制锅炉总体启动调试大纲。通过启动调试校核锅炉在规定工况下的热力参数与机组设计要求是否相符,以便检验锅炉设计、制造、安装的质量。
第十一条 试运行和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锅炉使用证。
第十二条 在办理锅炉使用证后的一年内,为考核锅炉性能、优化生产,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锅炉进行性能测试,并出具性能测试报告。
第二章 运行管理
第十三条 各二级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应逐台建立健全锅炉技术档案、资料和报表。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锅炉出厂资料,辅助设备结构及性能,锅炉安装记录,锅炉运行记录,事故(故障)记录,检验与修理记录,技术改造记录,锅炉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等。
第十四条 使用单位应按《锅炉运行规程》和《锅炉工艺卡片》等工艺技术文件组织生产,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应做好运行日志、交接班日志的记录,建立相关工艺技术台帐,编制有关生产、技术、经济等报表。
第十五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锅炉日、周、月检查制度,使用单位每周至少组织检查一次,各二级单位主管部门应每月组织检查。
第十六条 使用单位应制定锅炉设备运行巡回检查制度及标准,操作人员应按巡回检查标准要求对锅炉进行定时、定线路巡检。
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应编制锅炉典型操作票,并严格执行。
第十八条 使用单位应建立锅炉的定期工作制度,按时完成定期工作,主要内容应包括锅炉定期排污、锅炉吹灰、备用设备定期切换和试运、水位计的校对和冲洗、向空排汽阀定期试验、汽包压力和调节阀(档板)的校对、贮气罐和油罐的脱水等。
第十九条 锅炉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系统培训,取得锅炉特种作业证,严格持证上岗。
第二十条 使用单位应制定锅炉设备事故处理办法(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操作人员进行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 加强操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减少非计划停炉,提高锅炉安全、稳定、长周期经济运行水平。
第二十二条 各二级单位应制定燃料管理规定,入炉燃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严格限制燃料的硫含量,使设备腐蚀速度在受控范围,烟气排放符合环保要求。要严格燃料煤热值、灰分等指标的检验,严格入库煤数量管理,作到“不亏吨、不亏卡”。
锅炉管理制度14
1目的
加强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保护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单位在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适用于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
3引用规范性文件
劳锅字[1991]8号《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人锅[1988]2号《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
劳锅字[1992]4号《锅炉运行状态检验规则》
质技监局锅发[1999]202号《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劳锅字[1990]8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锅字[1990]3号《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质技监局锅发[20xx]250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劳锅字[1993]4号《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4职责
4.1单位主管生产副总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公司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4.2生产部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进行监督检查。
4.3安全管理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报废的管理。
4.4安全管理部对锅炉、压力容器的正常安全运行负责,并负责进行日常管理。
4.5质保部负责对锅炉用仪器、仪表进行报检、验证,并负责保证检测的准确性。
4.6使用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不定期的对在用锅炉、压力容器、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7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方可操作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控制(管理)内容
5.1锅炉安全管理
5.1.1安全管理部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锅炉实施安全技术管理。
a)锅炉的购置、安装、验收必须符合劳部发[1996]276号《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1991]8号《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b)建立锅炉设备技术档案,按有关规定对锅炉进行注册、登记、编号、办理使用证等工作。
c)锅炉检验、安全阀校(检)验,必须符合劳锅字[1992]4号《锅炉运行状态检验规则》、质技监局锅发[1999]202号《锅炉定期检验规则》中的安全技术要求。
d)组织锅炉安全检查、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专业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后,持证上岗。
e)对安全管理部提出锅炉大修计划由生产部负责组织审查,报单位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大修后的锅炉必须按各项法规要求检验合格,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后方可使用,检验资料报行政部备案。
5.1.2锅炉的安全运行管理、维护保养、检查、维修。
a)锅炉操作和运行人员必须持证作业,严格遵守设备运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司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b)安全管理部检修人员必须按照劳部发[1996]276号《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1991]8号《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和锅炉专业标准要求对锅炉进行检查和维修。
c)对锅炉房的安全管理,必须符合劳人锅[1988]2号《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的规定要求。
d)安全管理部必须责成专人对锅炉各种日常运行记录进行检查。
5.1.3对锅炉的仪器、仪表在运行中由计量检定人员随时进行检测验证。对锅炉的仪器、仪表发现问题及时报检。
5.2压力容器安全管理
5.2.1安全管理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压力容器进行安全技术管理,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运行过程中确保维护、保养工作落实规定要求,并随时进行巡视检查。
a)使用单位根据需要提出的购置压力容器计划必须由生产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报单位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b)压力容器的购置、安装、验收必须符合劳锅字[1990]8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c)建立压力容器设备技术档案,并对压力容器进行注册、登记、编号、办理使用证。
d)压力容器检验、安全阀校(检)验,必须符合劳锅字[1990]3号《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要求。
e)负责组织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操作人员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
f)监督检查操作人员对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进行检查、维护。
5.2.2压力表检测
计量室必须按规定随时对压力容器的压力表检测校正,确保检测准确性。
5.3生产部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的安全运行和安全状态进行监督检查。
5.4锅炉、压力容器、发生事故后,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6记录表式
《锅炉大修检验记录》安全管理部保存三年
《压力容器检验记录》安全管理部保存三年
《各种仪表检验记录》质保部保存三年
锅炉管理制度15
学校锅炉房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校园内的供热系统安全、高效运行,保障师生的学习和生活需求。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管理:涵盖设备操作、维护保养、应急预案等方面,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 运行管理:规定锅炉的.启动、运行、停机流程,确保供热稳定。
3.能源管理:优化能源消耗,降低运营成本,实现节能环保。
4.培训与考核: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定期进行技能考核。
5.维护与检修:设定定期检查和维修计划,确保设备良好运行状态。
6.记录与报告:建立详细的运行记录,定期上报工作情况。
内容概述:
1.设备管理:对锅炉及其附属设备进行登记造册,明确责任人。
2. 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规定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3.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故障或事故,制定应对措施。
4.节能措施:推行节能技术和方法,监控能耗指标。
5.人员配置: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6.环保要求:遵守环保法规,控制排放标准,减少环境污染。
7.维修保养:设定定期保养周期,记录维修内容和结果。
8.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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