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制度15篇(精选)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现金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现金管理制度1
现金管理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现金流的有效运作,通过规范化的流程和严格的控制机制,实现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这一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现金流入与流出的监控
2、现金预测与预算
3、现金储备与投资策略
4、现金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5、现金审计与报告
内容概述:
1、现金流入与流出的监控:设定明确的收款和付款审批流程,确保每一笔交易的合法性与准确性。
2、现金预测与预算:建立动态的现金流量预测模型,以便提前规划资金需求,制定合理的财务预算。
3、现金储备与投资策略:规定最低现金储备标准,同时设定投资策略以优化闲置资金的使用。
4、现金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设立风险评估机制,防止欺诈、盗窃等风险,强化内部审计和控制。
5、现金审计与报告:定期进行现金审计,确保账实相符,并及时向管理层提交现金管理报告。
现金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为加强铁路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现金管理工作,监督铁路经济活动,保证铁路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1)条
第二条凡在银行和其他各类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铁路资金结算(调度)中心开立账户的铁路企业(包括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必须依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资金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1)条
第三条各级财会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所属单位现金收支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现金收支管理
第四条已成立资金结算(调度)中心的地区,各单位只能在资金结算(调度)中心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不得多头开户。
第五条各单位要与银行协商,积极推行银行代发工资业务,以减少现金流量。
第六条运输进款现金和餐营收入按下列要求管理:
(一)各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财会人员负责运输进款保管存汇及账表编报工作,必须实行账款分管制度,业务量大及现金数量多的车站、列车(客运)段应配备专职进款员,专职进款员不得对外直接办理客货运输及收付业务。
(二)运输进款要按规定及时送存开户银行,现金数量多时要增加送款次数。取送进款时,必须由公安人员护送。当地没有银行的车站,进款随指定列车交代缴站转存银行时,车站、列车、代缴站要有严格的交接手续和安全措施。
(三)各站、段必须建立运输进款专户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时核对账目,保证账款相符。各级运输收入管理部门要经常对站、段的银行存款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要加强对站、车进款的检查监督工作。
(四)对列车上补票、餐营收入现金的管理,要求做到措施严密,责任分明,设备齐全。补票款金额往返程在五千元以上的跨局长途列车,在安全上无保证的要实行到站交款办法,局与局之间进行清算。
(五)列车乘警要把保卫列车补票进款、餐营收入的安全作为工作重点之一,检查督促有关乘务人员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负责制度。夜间和列车通过治安情况复杂区段时,要加强对存放现金部位进行巡视,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列车在终到站交款时,应由列车长和收款员一起将票款送到交款处,数额超过10万元以上时可由乘警护送,以确保安全。
第七条其他现金收入必须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应与开户银行协商,确定送存时间,但不得超过第2天。
第八条各单位在办理结算业务时,不得填写空白支票。要严格控制收取外单位现金,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九条各单位从银行提取现金时,要写明真实用途,同时,必须由本单位财务主管审核盖章后,才能向银行办理提款。不得超限额提取备用金。
第十条各单位在日常经济活动中,要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能通过转账方式结算的,一律不准支付现金;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即坐支),或者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1)条
第十一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不得超限额储备现金,如有超储,必须于当日送存银行。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及时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的申请额,不得超过单位预计每天的现金使用额(不包括工资、奖金额),交通不方便的单位,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单位预计三天的现金使用额。
第十二条各单位财务主管必须不定期对现金、库存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进行抽查核对,每月不得少于2次,抽查情况要有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各单位财务主管必须保管好银行预留印鉴和个人印章,外出期间要指定出纳以外的财会人员代为保管,或者委托有关行政领导人保管,严禁支票和印鉴、印章由同一个人保管。
第十四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必须根据当天发生的经济事项和会计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任何单位不准月末按银行对账单一次登账;现金日记账要求做到日清日结,银行存款日记账要做到日清月结;现金账结余额应每天与库存现金核对。
第十五条各单位必须每旬一次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每月对账单数量少于3 张的单位也必须做到每月不少于一次。
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不一致时,要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各单位要建立单位内部制约制度。
要健全内部财务稽核制度,有条件的单位要设置专职财务稽核员,工作量较小的单位也必须指定兼职财务稽核员,以负责对本单位各项财务收支内容进行严格的事前审查,以及对其他会计资料的事后复核。
每一会计事项的处理,不得由一个人负责办理全过程,必须由两个以上人员处理。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已停止手工记账的单位,其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必须具备在结账后对计算机内数据记录不能直接修改的功能,发生错账时,只能运用补充登记法实现留有痕迹的.修改。
第三章 现金收支安全保卫
第十八条各单位要加强现金保管地点的安全保卫工作,配备必要的报警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建立严格的值班和保管制度,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各单位每次向银行取送款金额达5千元及以上时,必须2 人同行;金额达1 万元及以上时,必须由出纳员的直接领导人员陪同,并尽可能派机动车接送;取送款额10万元及以上时,必须保证机动车接送,并由公安干警、保卫干部携带或警械护送;日取送现金达50 万元及以上的单位,应尽可能配备取送款专用车辆。取送款专车严禁搭载无关人员。
第二十条各单位由于工资、奖金等未及时发完,或者现金收入超限额当天不能送存银行时,要加强现金存放地点和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必须安排人员值班。
第四章 现金管理责任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要建立现金管理责任制。
(一)单位行政领导人负责领导本单位财会部门、财会人员和其他人员确保现金收支核算和管理的真实、准确和安全。
(二)财务主管是现金管理和监督的主要责任人,在日常工作中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办法、《银行结算办法》组织对现金、银行存款业务核算,对每一张收、付款凭证和银行对账单要做到亲自审核,外出期间应指定人员代行职权。
(三)出纳人员对银行对账单的真实性和现金收支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对银行对账单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涂改。
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2)条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本办法的,由其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或开户银行给予相应的处罚。
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1)条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下列原则处理:
(一)现金管理场所安全保卫工作不落实,未建立现金管理责任制,或者责任制不落实的,给予单位领导人和财务主管人员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二)财务主管日常把关不严,不按规定保管好预留银行印鉴,不按规定抽查、核对现金、银行存款和银行对账单的,给予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三)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单位行政领导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造成3 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给予单位行政领导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行政记大过以下处分,并处以相当于本人2 个月技能工资和岗位工资之和以下的罚款;造成3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的,处以相当于本人3个月技能工资和岗位工资之和的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行政领导人和有关责任人员撤职以上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铁道部财务司负责解释;部属各单位要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并报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现金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公司及各部门同各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凡达到支票起点的,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属下列范围的可支付现金。
2.1职工工资、津贴。
2.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报酬。
2.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2.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2.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2.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结算起点为1000元)。财务部门现金的存放必须使用保险柜,并做到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时锁好。存放保险柜的房间无人时,需将保险柜的密码调乱报警器开关打开。当保管钥匙的人员有特殊情况请假时,需事先向领导请示,请假获准后,钥匙要由部门领导责成专人代管。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每发生一笔现金收(支)都有要及时在“收”、“付”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及收(付)款人名章,及时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支。结出每日余额,月末做出月结和累计收支发生额。5购买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现金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现金)”经总经理审批并签章后由出纳员付款,所借现金必须当日归还,遇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归还的,财务部门凭“借款单”及时转帐,不得以白条抵库。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将本部门经理导审批意见及签章的借款凭证交总经理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先编制采购计划,否则出纳人员不予付款。外埠出差归宁的人员,必须在返宁后的三日内报帐。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必须核对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金,做到每日现金、帐相符。对超过现金限额的部分及时送存银行。送交款,提取现金必须保证安全。每次到银行交大额现金款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使用报警安全包,有保卫人员同行,以确保安全。有关现金管理的其他几项规定:
9.1不准超出规定限额范围使用现金。
9.2不准以不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
9.3不准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9.4不准私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9.5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和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
9.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9.7财务部门存放现金过夜,不准超过一万元(待定)。因特殊情况超限,应有主管领导同意。
现金管理制度4
一、各部门按规定领取备用金,由专人负责进行日常报销业务。
二、报销适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核对无误后方给予报销,不能白条抵库。
三、凡现金支出的各项费用,应按明细用途分别填写另用单。并由经手人和主管、总经理三人签字方可报销。
四、财务部将报销单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科目编制现金付款凭证,统一报销,补足备用金。
五、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营业款。每天的营业款必须在次日全部解入银行。
六、凡暂支现金(包括差旅费及小额支出)须填写暂支单,经主管报总经理同意,方可提取现金,并应及时结算,不得随意拖欠。
七、公司财务部现金报销定于每周三上午,每月逢5日(发工资)不报销。
现金管理制度5
y酒店现金管理制度是确保企业资金安全、提升财务管理效率的关键工具。它旨在规范酒店日常经营中的现金收支流程,防止资金流失,提高财务透明度,为管理层提供准确、及时的财务信息,从而支持决策制定,保障酒店的稳定运营。
内容概述:
1、现金管理政策:明确现金的接受、存储、支付的标准和程序。
2、现金流动控制:设定每日现金余额上限,监控现金流入和流出。
3、收款管理:规范收银操作,确保收入的'准确记录。
4、支出审批:建立多层次的支出审批机制,防止未经授权的开支。
5、现金盘点:定期进行现金盘点,核对账目,确保账实相符。
6、内部审计:通过内部审计确保现金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7、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现金管理培训,提升其财务意识。
现金管理制度6
公司名称:
盘点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1、现金实点数(A):
盘点结果:
面值
数量
金额
1角
异常情况:
2角
5角
1元
2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100元
合计:
2、加:其它项目支出(B=C+D):
未入账报销单(C):
保管人签名:
未入账借支单(D):
3、实存数(E=A+B)
4、账面数(F):
5、盘盈(盘亏)数(G=E-F):
盘点人:
监盘人:
会计主管:
现金管理制度7
一、现金收取与上交
1.各现金收取点每周二、四将所收现金送存财务;如当日所收现金数额较大,须于当日15:30前与矿财务联系并及时上交。
2.库存现金最高上限为5000元,超过即视为违纪,当事人按“三违”处理,并罚当事人200元、罚单位行政主管500元。
3.严禁公款私存、坐收坐支、收款不入账、将现金转借或挪用等行为,一经查实,当事人调离岗位,罚当事人500元、罚单位行政主管1000元;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二、现金保管
1.各收费点配齐小型保险柜,保险柜应用地螺丝固定在一定位置,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安有防盗门。
2.限额内的.现金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带回家中或存入私人账号。
3.收费人员岗位调动,新收费人员应更换使用新的密码;保险柜钥匙丢失或发生故障,应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
4.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收费员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三、现金盘点与监督管理
1.收费人员要每天清点库存的现金,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填制现金收、缴、余日记台账。出现盘亏或盘盈,均按实际差额的2倍给予行政主管处罚。
2.公司办每周三、五对现金收取点进行监盘,监盘情况要编写简报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并在每周公司例会上通报。单位行政领导及收费人员有义务配合监盘,并对监盘情况签字确认。
现金管理制度8
医院现金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财务管理的核心环节,旨在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运作,防止财务风险,提升运营效率。它主要包括现金的收入、支出、存储、核对以及内部控制等多个方面的规定。
内容概述:
1、现金收入管理:规定了收入来源的合法性,如挂号费、药品销售款等,以及收入确认和入账的'流程。
2、现金支出管理:涵盖了医院各项费用的审批、支付和记录,强调支出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3、现金存储:明确了现金保管的物理安全措施,如保险柜的使用、钥匙管理等。
4、现金核对:规定每日现金盘点、银行存款对账等,确保账实相符。
5、内部控制:设立内部审计、分离职责,防止舞弊和错误。
现金管理制度9
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酒店现金管理,明确使用范围,结合酒店实际、制定本制度。
1、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度,酒店有关财务制度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
2、酒店业务收入现金、银行支票要及时存入银行所开设的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3、酒店经营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银行支票,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审核后,方可支付现金。
4、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日常周转及报销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5、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6、签发银行转账支票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及时清理注销。
7、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8、现金、银行日记账每月与总帐、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9、本制度由酒店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票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酒店票据管理,明确管理及使用范围,预防票据遗失、填制错漏,现结合酒店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酒店各种的发票、收据由财务部门会计负责,按有关规定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
2、银行结算有关票据由财务部出纳负责,按有关规定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本。对填写错误的'银行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并按银行有关规定缴销。
3、酒店库存物资入、出库单,分别由收货部、成本部专人负责,领购、登记、填制、保管。库管员依据入、出库单的“保管联”登记库存物资的明细账,并妥善保管存根联,以便备查。
4、各种的发票填制必须按税务等有关部门规定及发票内容详细填列,如填写错误应将发票一式几联同时作废,以便审查。
5、本制度由酒店财务部门制定,并负责解释。
财产清查制度:
为了加强酒店财产管理,确保酒店财产安全、完整,结合酒店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财产物资清查盘点:管理用及消耗的物资清查、盘点由运营部负责。
2、属销售的物资每月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指定专人每月3日前将截止到上月末的库存物资(包括各分库)盘点情况汇总表,报酒店财务部进行账实核对。
3、属管理用的财产物资原则上每季进行一次清查、盘点,至少每年末必须进行一次,财务部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
4、财产物资发生盘盈、盘亏、报废、毁损、贬值等必须逐项列示清楚;按酒店固定资产及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规定报批后,送酒店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5、本制度由酒店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会计岗位标准:
本标准按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酒店有关财务制度制订。
1、工作内容与要求:
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和酒店的有关规定。
1.2建立健全酒店财务管理与核算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期修订和完善。
1.3接受财政、税务、内部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审计,如实提供所需资料。
1.4设置和登记总账、各种明细分类账,对酒店的全部经营活动,财产物资如实进行全面的记录、反映和监督。
1.5按酒店《财务报销管理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处理各项经济业务、编制记账凭证,并做到内容齐全、完整、准确。
1.6对酒店的财产物资进行核算,至少每年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发现盘盈、盘亏、损毁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经有权人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1.7对酒店的成本、费用进行正确核算,负责编制成本费用计划,每月进行对比分析,每月反映、监督、分析酒店下达的《费用计划执行情况》,按时报送有关部门。
1.8对酒店流动资金进行核算和管理,反映监督经营收支的全部情况,按规定及时纳入财务核算。
1.9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凡在三个月以上未清理的债权债务,每季列出明细与经办人核对,写明未收、付的原因,报总经理审批,进行有关处理。
1.10依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期足额交纳各种税金,不得因个人工作失误造成酒店经济损失。
1.11按报表名称、内容、时间、报送部门、编制要求,及时准确编制财务各类报表。
1.12对会计资料及有关经济资料,按月进行整理,装订:做到齐全、完整、美观、易查。
1.1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现金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酒店现金管理,明确使用范围,结合酒店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银行结算制度,酒店有关制度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
酒店业务收入现金,银行支票要及时存入银行所开设的账户,不得私支现金。
酒店经营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20xx元以上的.一律使用银行支票,有特殊情况须经董事长审核后方可支付现金。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日常周转日报销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签发银行转账支票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及时清理注销。
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现金,银行日记账每日与总账,,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由财务制度并负责解续。
现金管理制度11
现金票证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财务操作流程,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舞弊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效率。这一制度涵盖了票证的发行、使用、核销、审计等多个环节,涉及财务部门、销售部门、审计部门等多个部门的协同工作。
内容概述:
1、票证种类与用途定义:明确各类现金票证,如收据、发票、支票等的适用场景和使用规范。
2、发行与管理:规定票证的申请、领取、保管流程,防止票证遗失或滥用。
3、使用控制:设定票证的开具权限,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进行相关操作。
4、核销程序:规定票证的.核销流程,确保每一笔交易都有迹可循。
5、审计监督:建立定期的票证审计机制,检查票证使用是否合规。
6、异常处理:设定针对票证丢失、破损等情况的处理办法,确保账实相符。
现金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公司对现金的管理,防止资金滞留,加快资金周转,保证资金安全,杜绝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收受回扣,报假帐,假公济私等行为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出纳现金的管理。
公司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各种现金收付原始凭证。各种原始凭证务必真实、合法、准确,审批手续务必齐全,不贴合要求的凭证,出纳员拒绝受理。出纳员务必设置现金日记帐,对每笔收付款务必序时登记,逐日结出余额,每日下班前,务必核对现金帐面余额及库存余额。严禁白条抵库,白条抵库视同挪用公款。出纳员的库存现金及现金日记帐务必理解财务部不定期检查。
二、现金营业款的管理。
各部门的收银员务必在当班营业终了,根据实际所收款填制解款单后,将营业款交给指定收款人(店面出纳)。指定收款人在每班终了,打出清帐单,在未收款项之前,不得将清帐结果告诉收银员,否则每次罚款5元,收妥营业款之后,将长短状况作好记录并通知收银员。收银员如果出现长短款超过1元的,每出现一次,作过失一次,罚款5元。门店出纳每日营业款数额为上日下午班营业款+当日上午班营业款,务必当日下午存入银行,无不可抗拒原因迟存或少存者,算过失一次,并按每一天0.5%的比例收取罚款。营业款不得擅自用于费用及货款的支付,特殊状况务必经总经理批准。
三、现金进货管理。
确需现金进货的业务,由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及订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在财务部借支现金进货。借支时务必在借据上注明进货品种金额和结帐时光。剩余现金务必当天归还财务部。货物到达时,立刻办理入库手续,并在入库后一个星期内到财务部结帐。每超过一天罚款20元。
四、大宗业务销货现金管理。
公司的批发业务销售原则是货出去、钱进来,钱货两清。如特殊状况发生赊销行为,须经总经理批准,并签订好合同,本着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货送出未收回货款时,应从收货方取得欠条。货款收回后,应于当日上交财务部,未及时上交的,则按每一天5%的比例收取滞纳金,如将货款收回后挪作他用的,处以一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职责。逾期未收回的货款由经办人负责全额赔偿。
五、现金借支的管理。
公司严格控制借支现金。
1、差旅费借支的管理。因公出差,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后能够借支,在完成工作任务之后一星期内到财务部结帐,逾期按每一天5%比例收取滞纳金。
2、备用金借支。备用金是公司特许特定人员因指定工作需要而长期持有的.必须限额现金。备用金须单独存放,专款专用,备用金按出纳现金管理原则进行管理,财务部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保管状况。
3、其他借支的管理。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私人借支现金,特殊状况,经总经理批准后,从财务部借款的,务必制定还款计划,严格按还款计划还款,逾期还款的从每月工资奖金中扣款,并按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六、其他款项的管理。
各部门的零星款项,如纸箱或其他收入的款项,由出纳员收取,收款务必开具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收款不开收据的视同贪污行为,处以100%的罚款。收款额未满500元的于次月1日上交财务部入帐,满500元的随即上交财务部入帐,否则,每一天罚款5元。
现金管理制度13
超市现金管理制度是一套规定超市日常运营中涉及现金管理的规则和程序,旨在确保资金安全、准确、高效运作。它涵盖了收银流程、现金保管、账目核对、内部审计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收银操作规程:明确收银员的职责,规范收银过程,如准确找零、正确开具发票等。
2. 现金保管制度:规定现金的存放地点、安全措施以及库存现金的限额。
3. 账目记录与核对:设立详细的.现金日记账,每日进行现金盘点并与系统销售数据核对。
4. 内部控制机制:包括定期审计、权限分配、异常情况处理等。
5. 员工培训与监督:定期对收银员进行培训,强化现金管理意识,加强日常监督。
6. 法规遵从性:确保所有的现金管理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现金管理制度14
会计范畴中的现金又称库存现金,是指存放在企业并由出纳人员保管的现钞,包括库存的人民币和各种外币。现金是流动性最大的一种货币资金,它可以随时用以购买所需物资,支付日常零星开支,偿还债务等。
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现金”一词,依国际惯例解释,是指随时可作为流通与支付手段的票证,不论是否法定货币或信用票据,只要具有购买或支付能力,均可视为现金。所以,现金从理论上讲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现金是指企业所拥有的硬币、纸币,即由企业出纳员保管作为零星业务开支之用的库存现款。广义现金则应包括库存现款和视同现金的各种银行存款、流通证券等。我国所采用的是狭义的现金概念。
现金管理就是对现金的收、付、存等各环节进行的管理。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第一,开户单位库存现金一律实行限额管理。
第二,不准擅自坐支现金。坐支现金容易打乱现金收支渠道,不利于开户银行对企业的现金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
第三,企业收入的现金不准作为储蓄存款存储。
第四,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收入应于当天送存开户银行,确有困难的,应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第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现金,结算金额超过起点的,不得使用现金。第六,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企业在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和限额内需要现金,应从开户银行提取,提取时应写明用途,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第七,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用现金。
国家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有哪些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绘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付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其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15天。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由一家开户银行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
凡在银行开户的独立核算单位都要核定库存现金限额;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由于没有在银行开户,但需要保留现金,也要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其限额可包括在其上级单位库存限额内;商业企业的零售门市部需要保留拢零备用金,其限额可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核定,但不包括在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之内。
库存现金限额的计算方式一般是:
库存现金=前一个月的平均每天支付的数额(不含每月平均工资数额)×限定天数怎样办理库存现金限额
核定库存现金限额是现金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办理库存现金限额的一般程序为:首先,填制现金库存限额申请批准书;然后,报送开户银行签署审查批准意见和核定数额。
库存现金限额经银行核定批准后,开户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每日现金的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如库存现金不足限额时,可向银行提取现金,不得在未经开户银行准许的情况下坐支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一般每年核定一次,单位因生产和业务发展、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限额时,可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单位不得擅自超出核定限额增加库存现金。
什么是现金收支手续
为了加强现金收支手续,出纳与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责任,严格执行帐、钱、物分管的原则,实行相互制约,加强现金收付业务的手续。
第一,企业应按规定编制现金收付计划,并按计划组织现金收支活动。
第二,企业的会计部门,出纳工作和会计工作必须合理分工,现金的收付保管应由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第三,严格执行现金清查盘点制度,保证现金安全完整。出纳人员每天盘点现金实有数,与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核对,保证帐实相符。企业会计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及时发现或防止差错以及挪用、贪污、盗窃等不法行为的发生。如果出现长短款,必须及时查找原因。
第四,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即使有些现金收入已有对方付款凭证,也应开出收据交付款人,以明确经济职责;收入现金签发收据与经手收款,按要求也应当分开,由两个经办人分工办理,如销货收入应由经销人员负责填制发票单据,出纳人员据以收款,以防差错与作弊。
第五,一切现金收入必须当天入帐,当天送存银行,如收进的现金是银行当天停止收款以后发生的,也应在第二天送存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应取得开户银行同意后,按双方协商的时间送存。
第六,不准利用银行存款帐户代其他单位、个人存人或支取现金。
第七,一切现金支出都要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名,经主管和有关人员审核后,出纳人员才能据以付款,在付款后,应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妥善保管。
什么是坐支?坐支是否一律禁止?
所谓坐支是指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从本单位的现金收人中直接用于现金支出。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的现金库存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人中直接支出(即坐支)。这主要是因为坐支使银行无法准确掌握各单位的现金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干扰开户银行对各单位现金收付的管理,扰乱国家金融秩序,因此坐支现金是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会受到财经纪律的处罚。
坐支也不是一律都禁止的。按照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因特殊需要确实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说明申请坐支的理由、用途和每月预计坐支的金额,然后由开户银行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核定开户单位的坐支范围和坐支限额。按规定,企业可以在申请库存现金限额申请批准书内同时申请坐支,说明坐支的理由、用途和金额,报开户银行审查批准,也可以专门申请批准。
按照有关规定,允许坐支的单位主要包括:
(l)基层供销社、粮店、食品店、委托商店等销售兼营收购的单位,向个人收购支付的款项。
(2)邮局以汇兑收入款支付个人汇款。
(3)医院以收入款项退还病人的住院押金、伙食费及支付输血费等。
(4)饮食店等服务行业的营业找零款项等。
(5)其他有特殊情况而需要坐支的单位。
单位应严格按照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坐支限额坐支现金,不得超过该范围和限额,并在单位的现金帐上如实加以反映。为便于开户银行监督开户单位的坐支情况,坐支单位应定期向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什么是现金管理的“八不准”?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现金管理应遵守“八不准”。这八不准是: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2.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3.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4.不准利用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人储蓄;
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
7.不准发行变相货币;
8.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开户单位如有违反现金管理“八不准”的任何一种情况,开户银行可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对于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行为怎样处罚?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户单位如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开户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其情节轻重给子警告或罚款。按规定,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或罚款:
(l)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按超过额的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2)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按超出额的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3)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按凭证额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4)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坐支额度和使用范围坐支现金的,按坐支金额的.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5)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的,按借用金额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处以罚款:
(l)保留帐外公款的,按保留金额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2)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帐结算优惠待遇的,按交易额的百分之十至五十处罚;
(3)只收现金拒收支票、银行汇票、本票的,按交易额的百分之十至五十处罚;
(4)开户单位不采取转帐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按购买金额百分之五十至全额对买卖双方处罚;
(5)用转帐凭证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6)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7)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8)将单位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按存入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9)发行变相货币和以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流通的,按发行额或流通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具体处罚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上述原则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开户单位对开户银行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必须首先按照处罚决定执行,然后在十日内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开户单位对人民银行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内部现金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及其他单位一方面应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接受开户银行对其现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从本单位内部管理的角度讲,也应当加强对现金的管理,把现金结算和现金使用压缩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这是因为从业务经营的角度来说,各单位必须保持一定量的现金以满足其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但也不能保留过多的现金,因为从财务管理的角度看,现金是所有资产中收益率最低的,将现金存入银行或用于购买短期证券等还可以取得一定的利息收入,而保留现金不能取得任何收入,过多地保留现金将降低单位资产的获利能力。而且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它无须变现即可挥霍使用,因而最容易成为不法分子偷盗、贪污、挪用的对象。因此,各单位应在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同时,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现金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的现金管理制度一般包括:钱账分管制度、现金开支审批制度、日清月结制度、现金清查制度、现金保管制度、保险柜的配备使用制度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什么是钱账分管制度
钱帐分管,即管钱的不管帐,管帐的不管钱。各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出纳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非出纳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另一方面,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建立钱帐分管制度,可以使出纳员和会计人员相互奉制,相互监督,从而减少错误和贪污舞弊的可能性。因为,一个人即管钱又管帐,那么他犯错误和进行贪污的机会和成功的可能性就较大;而实行钱帐分管制度,一般来说,两个人犯同样错误的机会很少,而且除非两人有意识地合伙舞弊,否则其中一个人单独舞弊的机会和成功的可能性就大为减少。当然,管钱的不管帐,并不是说出纳员不能管理任何帐。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的同时,同时兼登记现金日记帐和编制现金日报表,由会计员登记现金总帐;也有的单位由出纳员登记现金帐(包括现金总帐和日记帐),出纳员编制现金日报表。但按《会计法》的规定,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什么是现金开支审批制度
各单位应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并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实际,现金付出业务的繁简,以及现金开支的额度等,建立健全现金开支审批制度,以加强现金开支的日常管理。现金开支审批制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本单位现金开支范围。各单位应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本单位的现金开支范围,如支付职工工资、支付职工差旅费、支付职工因公借款、支付零星采购材料款和运杂费等。
(2)制定各种报销凭证,规定报销手续和办法。各单位应按其业务内容制定各种报销凭证,如工资支付单、借款单、购料凭单、差旅费报销单等,并规定各种报销凭证的使用方法,以及各种凭证的传递手续,确定各种现金支出业务的报销办法。
(3)确定各种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各单位应根据其经营规模、内部职责分工等,确定不同额度和不同的现金支出审批权限。比如,凡是现金开支额在500元以下的,由会计人员审查批准;凡是现金开支额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由单位财务主管审查批准;凡是现金开支额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必须由单位总会计师(或主管副厂长等)批准;凡是现金开支额在50O0元以上的,由单位最高领导批准等。出纳员根据按规定权限经审核批准并签章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核批准并签章的或者有关人员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员不予付款。
什么是日清月结制度?
日清月结是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也是避免出现长款、短款的重要措施。所谓日清月结就是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帐。这里
所说的按日清理,是指出纳员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帐,结出库存现金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按日清理的内容包括:
(1)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检查单证是否相符,也就是说各种收付款凭证所填写的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内容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日记帐。将当日发生的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入帐,在此基础上,看看帐证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帐所登记的内容、金额与收、付款凭证的内容、金额是否一致。清理完毕后,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当日库存现金帐面余额。
(3)现金盘点。出纳员应按券别分别清点其数量,然后加总,即可得出当日现金的实存数。将盘存得出的实存数和帐面余额进行核对,看两者是否相符。如发现有长款或短款,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所谓长款,指现金实存数大于帐存数;所谓短款,是指实存数小于帐面余额。如果经查明长款属于记帐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帐或补办手续,如属少付他人则应查明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无法退还,应经过一定审批手续可以作为单位的收益;对于短款如查明属于记帐错误应及时更正错帐;如果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按规定由过失人赔偿。
(4)检查库存现金是否超过规定的现金限额。如实际库存现金超过规定库存限额,则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果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则应及时补提现金。什么是现金清查制度?
在坚持日清月结制度,由出纳员自身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清查的基础上,为了加强对出纳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现金差错或丢失,防止贪污、盗窃、挪用公款等不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库存现金安全完整,各单位应建立库存现金清查制度,由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帐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帐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上。
一般来说,现金清查多采用突击盘点方法,不预先通知出纳员,以防预先做手脚,盘点时间最好在一天业务没有开始之前或一天业务结束后,由出纳员将截止清查时现金收付帐项全部登记入帐,并结出帐面余额。这样可以避免干扰正常的业务。清查时出纳员应始终在场,并给予积极的配合。清查结束后,应由清查人填制“现金清查盘点报告表”,填列帐存、实存以及溢余或短缺金额,并说明原因,上报有关部门或负责人进行处理。“
现金管理制度15
一、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主要手段。要经常教育引导财务会计人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秉公办事,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坚决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二、会计监督是每个会计人员的责任并在制定会计人员职责中均应具体、明确地作出规定并定期检查落实。
三、会计人员在经办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必要的审批手续,对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楚、手续不健全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要求其更正、补充、补办手续。
四、凡购入物都必须履行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入账等手续。对不合格的设备、临近到期药品、残次品以及非正当渠道购入的一切物品,或数量、规格、含量、金额不符的',保管员不予验收,会计不予报销。
五、经批准外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办事。对外地的一切托收要严加管理和控制,货没到或未到齐,以及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与合同不符的,应立即提出拒付或部分拒付。
六、财务科长应对药品、器械、收款处、住院处工作人员加强财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其财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对于大型设备购置等基本建设项目严格计划管理。超计划、无计划、无申报手续自行购置的物品,一律不予付款。
八、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现象,要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无效时,一面执行,一面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对控购商品的购置,要事先申报,未经批准,财务科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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