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11 15:29:22 制度 我要投稿

[合集]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生产设备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合集]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体现生产管理过程中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近期生产部对每位员工的岗位职责及标准重新进行梳理,针对设备条线最主要的两方面工作,润滑和巡检特作出规定细则,各员工需以此为标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行常态化运作。

  一、设备巡检:

  1、根据岗位职责将设备巡检细化分配,单独编制设备巡检责任制一览表,明确巡检责任主体;

  2、条线巡检人员(丁书平)不仅有自身的巡检,更有对其他巡检人员的监督和考核职责;

  3、三班制人员巡检范围内发现的隐患,在现场巡检记录本上记录,次日条线巡检人员检查记录本后到现场进行确认;

  4、白班人员巡检范围内设备发现的隐患,呼叫对应的.中控操作员进行登记,(中控设立设备巡检隐患记录本),条线人员每天到中控检查该记录本,有记录的到现场进行隐患确认;

  5、所有设备巡检记录由条线巡检人员负责记录,并按月整理收集归档;

  6、设备条线主管根据巡检内容和对生产的影响程度,及时制定方案,编制相关的派工单进行维护;

  二、设备润滑

  1、根据岗位职责将设备润滑细化分解,单独编制设备润滑责任制一览表,以明确润滑责任主体;

  2、设备润滑总负责人:张兵;负责润滑油的月度计划申报,仓库领料单开具,润滑油使用记录等工作(润滑油开票唯一人员,不在由崔卫代替)

  3、稀油润滑

  1)稀油润滑添加和更换工作安排在白班进行,生产部预先开具一桶油放在仓库,用于不正常添加,在仓库设立表格,记录添加数量和添加部位和领用人等信息;

  2)夜间如领用稀油添加,张兵需到现场进行确认;

  3)张兵负责每日稀油使用统计和月末汇总,每月30日汇总报生产部

  4)所有稀油添加部位,张兵事后需到现场进行确认,并制定治理方案;

  4、油脂润滑

  1)三班制润滑用油脂,分别领用放在煤磨工具房,矿渣磨工具房和水泥辊压机工具箱,根据润滑要求和标准,添加数量记录在现场巡检记录本上,张兵每日负责信息收集汇总;

  2)白班润滑油脂,由白班人员领用进行添加,添加的数量和部位等信息呼叫中控进行登记(中控设立润滑油登记记录表),张兵每日到中控进行信息汇总登记;

  3)辊压机油脂:张兵过程监督,月末统计用量;

  5、废油添加:由三班制人员负责在巡检记录本上注明用量,张兵过程监督并统计,月末汇总上报部门;

  6、常林润滑油使用:设备主管近期进行专门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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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xx月xx日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2

  1、检修前各单位要成立检修批示部,对检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导,各种机具的调配,其成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2、歇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3、详细检查检修所用施工机具、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安全保险装置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并做好种类机具、材料、设备的.摆放布局。

  4、装置歇工检修必须制订歇工、检修、开工方案,及其安全技术措施。重大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检修项目需有主管安全经理签发的安全检修方案。

  5、凡进入现场检修的人员,检修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做到组织、思想、措施三落实,出格对外来工、新工人、临时工、民工要进行重点教育,进入项目作业时,单位要进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并做记录,造册注销。

  6、生产装置歇工前拟定有关歇工检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实歇工检修安全措施。

  7、聘请外单位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施工措施保证书,规定施工单位对承包检修项目安全工作负全责。严格执行所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所在单位安全技术部门的统一监督检查。

  8、聘请外单位检修的项目,发包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外来施工单位各类人员做好检修项目安全措施技术交底。

  9、动火票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逐项落实防火措施,方可签发动火票,一张动火票只限一点,每张动火票不准超过24小时。

  10、动火前防火监护人,动火人要逐条落实动火票上的措施,确信无误方可动火,动火时监护人不得离开动火点。

  11、生产装置歇工检修必须做到:

  11.1吹扫管线,并做记录;

  11.2专人负责加设盲板,并做记录;

  11.3将检修现场划分成区域,专人负责防火;

  11.4专人负责排污检查;

  11.5区域防火负责人负责各种下水井、明沟堵盖工作。

  12、工作现场严禁吸烟,严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严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装进入现场。

  13、下水井、电缆沟等要有安全标志,夜间要设安全灯。

  14、检修现场临时照明不得随意架设,必须有安全部门批示,专人架设。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3

  资料管理:

  1.维修班对所有设备进行立帐、分类、编号,建立管理卡。

  2.维修班妥善保管设备相关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

  3.维修班组织各生产班组按照《年度设备保养计划》进行设备保养,填写相应的《设备日常保养项目表》及《设备保养记录》

  4.维修班对关键设备进行运行检查,填写《设备运行检查记录》,并由维修班存档。

  5.维修班按照《设备周期检定计划》对本车间关键生产设备进行设备校准,填写《设备检测记录》,并由维修班存档。

  6.维修人员修复设备后填写《设备检修单》,并由维修班存档。

  使用管理:

  1.a类设备由车间定人定机操作,b类设备非经班长安排不得串机使用,a类设备非经车间允许不得串机使用。

  2.新上岗、转岗、调入的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必须对其进行培训,学习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知识等基本常识。

  3.操作者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掌握设备的使用要求、 “三级保养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合理润滑,经考核合格才能独立操作。

  4.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超规定使用设备。

  5.操作者不准随意拆除安全装置及零部件,动力供应中断时应立即关闭设备的`各种开关,将工作机构返回起点装置,手柄、手把返回正常位置。

  维修管理:

  1.设备出现故障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通知维修班维修。

  2.维修人员接到报修后应及时组织维修,对缺少的部件及时向车间反映,以免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

  3.设备维修前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及水源,维修中必须挂牌操作。

  4.设备没有修复前,不允许非维修人员擅自使用设备。

  5.备件保管工作要达到科学保管分类、分区、分机型,摆放整齐,标志明显,规范化。加强防锈、防腐措施。备件不磕不碰、不锈、不变质。

  维护保养管理:

  设备的“三级保养”包括:设备的日常、一、二级保养。

  1.设备的日常维护:班前班后由操作工认真检查擦拭设备各个部位和加油保养,使设备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润滑、安全,班中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开机前例行检查设备的润滑和易松动部位。

  *工作前检查操作盘上的各指标灯是否正常,各按钮、开关是否处于正确位置。

  *班中时刻观察设备运转情况,有无与正常运转不同的异常现象。如:声音、温度、气味等。

  *工作中设备长时间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设备电源。

  *保持设备清洁,每天下班前15分钟例行擦试并做好交接班。

  2.设备的一级保养:即月保养,每月的27日进行生产设备的月保养,生产不允许时设备运行400―600小时进行一次定期维护,以操作者为主维修工人为辅。

  *清除设备表面“黄袍”及油污。检查各个配合间隙。

  *部分零部件拆卸,清洗,修复。

  *检查润滑油路,清洗油毡,油线,滤油器,清导面等,适当加润滑油或润滑脂。

  *清扫电器箱,电动机,电器装置固定整车安全防护装置牢靠。

  *清洗附件及冷却装置。

  3.设备的二级保养:设备运行满2300―2600小时进行一次小修,小修以维修工为主操作者配合。

  *对设备部分解体检查维修,更换修复磨损零件。

  *对主轴箱,变速箱,液压箱,冷却箱进行清洗加油修复更换易损件。

  *检查电器箱,修整线路,清洗电动机。

  *检查,调整,修复精度,校正水平。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4

 1 目的

  规范LED制造中心设备申购、维修、保养、事故处理、现场管理及报废程序,加强LED制造中心设备管理.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新LED制造中心所有的设备.

  3 定义

  3.1 设备的分类规定

  3.1.1 A类设备:即为关键设备,对制造中心的生产具有特别重大影响的设备.

  3.1.2 B类设备:即为重要设备,对制造中心的生产具有重大影响的设备.

  3.1.3 C类设备:即为一般设备,对制造中心的生产具有一般影响的设备.

  4 工作职责

  4.1 制造中心设备部门负责:

  4.1.1 制造中心所有设备的归口管理.

  4.1.2 设备的选型、考查、验收及安装工作.

  4.1.3 设备的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

  4.1.4 编制设备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并对使用部门的人员进行培训.

  4.1.5 编制年度设备维修与保养计划.

  4.2 设备使用部门负责:

  4.2.1 正确操作设备和保管设备.

  4.2.2 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完成日周月点检记录.

  4.2.3 设备使用时异常的及时如实地汇报.

  5 工作程序

  5.1 新设备的采购管理

  5.1.1 各部门根据自身的需要,需增加新设备时,提出设备需求,并上报制造中心总监.

  5.1.2 制造中心总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设备会审.如确实需要增加新设备,则提出可行性报告;如不需要,则驳回设备申请.

  5.1.3 根据会审结果确认需要增加新设备,使用部门详细填写<<设备请购单>>上的各项要求,经相关部门会签后及公司领导批准.

  5.1.4将会签完毕后的<<设备请购单>>给采购部负责采购,并提出设备的期望归期,设备部门跟踪设备的采购进度.

  5.1.5 所采购的设备进厂后,由采购部组织设备供应商、设备部门及使用部门共同开箱验收,并填写<<设备验收单>>,开箱验收内容应包括:

  (1)与购买合同或技术协议的型号、技术要求是否相符;

  (2)零部件与送货单是否准确无误;

  (3)设备表面没有明显的划伤、碰伤或缺陷等;

  (4)设备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如验收不合格,根据合同或者其它协议向供应商办理退货或者维修手续,直到合格为止.

  5.1.6 开箱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组织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及有关人员进行设备调试,通过设备鉴定,设备部门填写<<设备验收单>>,并确定该设备是否为关键设备.

  5.1.7经调试发现设备不能满足合同和协议规定要求时,由设备部门提出异议,采购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与供应商按合同和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5.1.8新购置设备经安装调试成功后,由采购部门组织设备部门和设备使用单位参加的设备验收移交,并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确认交接.

  5.1.9 将填写好的<<设备验收单>>交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并上报制造中心总监.<<设备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给采购部,一份给供应商,一份设备部门留存.

  5.1.10 设备的技术资料、图形资料及随机配件由设备部门保存,并建立<<设备配件清单>>.设备的保管由使用部门保管并确认设备责任人.

  5.1.11 设备台帐的建立

  5.1.11.1 设备移交后两周内,设备部门应办理固定资产手续,对设备进行统一编号和标识,并填写<<设备台帐>>.设备编号参考模具设备编码规范进行.

  5.1.11.2 设备部门应对设备进行关键设备认定,并做明确标识,并将标识卡贴在设备上.

  5.2 设备零配件的采购管理

  5.2.1 设备部门建立<<设备配件清单>>,根据设备损耗情况,及时提出设备配件申请.

  5.2.2 对于设备使用的常规易损、易耗配件,由设备部门转生产部采购;非常规或者特殊配件,厂内不能协助完成,由设备部门负责采购.设备部门应对采购部门提出设备的期望归期.

  5.2.3 设备零配件采购进厂后,应通知设备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设备部门保存零配件并建立<<设备配件清单>>;验收不合格,根据合同或者其它协议向供应商办理退货或者维修手续,直到合格为止.

  5.3 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保养计划

  5.3.1 设备部门根据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说明书,向设备使用部门提供设<<设备操作规范>>和<<日周月点检表>>.

  5.3.2 设备操作人员的要求

  5.3.2.1 主要设备操作人员应通过设备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或设备部门认定合格后,放可上岗操作.

  5.3.2.2 特殊设备如焊接、起重机等操作人员应通过上级专业机关考核确认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5.3.2.3 其它设备操作人员应按<<人力资源管理程序>>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3.2.4 设备操作人员要做到“三好”、“四会”. “三好”的要求:管好设备;用好设备(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范);调整好设备(会调整设备的基本设置). “四会”的要求:会使用设备(熟悉设备操作规范);会维护设备(执行设备维保规定、保持设备清洁);会检查设备(了解设备原理、结构、性能及易损坏部位);会排除设备故障(会一般性调整、简单故障会排除)

  5.3.3 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应该认真阅读相关的<<设备操作规范>>或在设备工程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操作,生产中严禁违反<<设备操作规范>>.

  5.3.4 保养计划

  5.3.4.1 设备部门于每年底对主要设备及与产品质量有关的一般设备编制下年度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对与产品质量无直接关系的设备不编入计划,其维护保养由使用单位按保养规程执行.若因生产急需,经制造中心总监同意,可对月度保养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但必须保证该年度计划的完成.

  5.3.4.2 设备的预防维护保养分为三类:

  a.一级保养(日常保养);

  b.二级保养;

  c.三级保养.

  5.4 设备的预防维护保养管理

  5.4.1 一级保养(日常保养)

  5.4.1.1 设备的一级保养由设备操作人员负责执行,并有操作人员完成<<日周月设备点检表>>.

  5.4.2 二级保养

  5.4.2.1设备的二级保养通常每一年一次,以操作人员为主,在设备部门维修人员指导下进行设备部门检验验收,并填好<<设备二级保养验收单>>,当月底交设备管理部门.

  5.4.3 三级保养

  5.4.3.1 设备的三级保养通常每一年至二年一次,以设备部门维修人员为主,操作人员参加,按三级保养检修规范进行.设备部门验收,并填写<<设备三级保养验收单>>,当月底交设备部门.

  5.4.4 设备部门对设备使用部门所使用的设备维护保养执行情况和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的事项要求使用部门进行整改,并回收<<日周月设备点检记录表>>.

  5.4.5 对暂时不使用的设备的保养,每周做日常清洁,并开机运行十分钟,检测设备是否完好.

  5. 5 编制机器设备维修、保养目标:

  5.5.1 设备部门每年底根据当年的设备实际使用和维修保养状况拟定下一年度的机器设备维修保养目标.

  5.5.2 设备维修、保养目标:

  a.设备完好率目标:95%;

  b.设备故障停机率每月不超5%;

  5.5.3设备部门于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机器设备的`实际维修、保养状况进行设备完好率及故障率统计,做出<<月份机器设备维修保养目标统计表>>并将统计的结果存档.对未达到指标者,设备部门应要求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和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

  5.6 设备维修管理

  5.6.1 设备部门负责制造中心所有设备的维修.

  5.6.2 设备使用部门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时,经过简单的维修还不能排除异常,应及时上报部门主管,并通知设备部门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5.6.3 每次设备维修完成后应将维修结果记录于<<机器设备维修记录表>>中,并报设备部门备案.

  5.6.4对关键机器设备的维修,使用单位与设备部门应进行跟踪管理,以便及时制定其大修理和定期的预防维护保养计划以及合理地建立其备品备件计划.

  5.6.5设备部门维修人员维修后的设备还是不能正常运行,由设备部门填写<<设备委外维修单>>,经制造中心总监批准后,通知设备供应商来厂维修.

  5.7 设备年度大修

  5.7.1设备部门于每年初根据设备使用、保养情况及大修周期制定设备<<年度大修计划>>.

  5.7.2设备使用单位可根据使用、保养情况提出设备大修、小修申请,设备部门同意后,纳入当年大修计划,并下达大修作业计划.

  5.7.3设备大修单位将大修的内容和结果记录于<<设备大修记录>>,并设备部门备案.

  5.8 设备封存管理:

  5.8.1 设备封存条件:设备使用单位预计该设备超过一年无生产任务被闲置.

  5.8.2设备的封存由设备部门填写<<设备封存申请单>>,报送制造中心总监审查后,由设备部门进行原地封存,挂“封存”牌进行标识.

  5.8.3设备封存要求

  5.8.3.1切断该设备的所有电源,各部位要清洗干净;

  5.8.3.2 封存设备所有辅助设施,并清点、保管;

  5.8.3.3封存的设备一般应为完好设备,若在封存前无力修复,应另安排时间进行修复;

  5.8.3.4 封存设备应做好防尘、防损、防锈等措施.

  5.8.4启用:封存设备如因生产和工作所需需启用时,由设备使用单位填写<<设备启用申>>,报送制造中性总监批准后方可使用.封存设备使用前由设备部门负责作试机作业,试机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并将设备移交给使用部门.

  5.9 设备配件管理

  设备的配件是设备维修的重要环节,为了缩短维修时间,提高设备利用率,对于一些常用的设备配件做到有备无患.

  5.9.1设备配件计划:设备部门应根据机器设备相应的维修状况和其使用量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制定出相关设备的备件库存数量.

  5.9.2 设备配件保管:设备部门负责对所有设备的配件的保管.

  5.9.3 对关键设备的备件应单独列帐,种类、数量符合<<关键设备备件安全库存记录表>>中之规定,且不得挪作他用.

  5.10 设备折旧管理

  5.10.1设备折旧率的计算由财务部门将其列入相关科目中,经部门主管审查、由财务部门进行保存与归档.

  5.11 设备报废管理

  5.11.1 报废条件

  5.11.1.1损坏严重,确无修理价值的设备.

  5.11.1.2丧失工作能力,年代已久,型号淘汰,无配件可供的设备.

  5.11.1.3 设备单位应填报<<设备报废申请单>>,由设备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审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设备部门将<<设备报废申请单>>一式三份分别送达设备使用部门、财务部各一份,自留一份.设备部门依据<<设备报废申请单>>注销该设备固定资产台帐.

  6 记录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5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动力科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动力科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检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动力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设备动力科考核合格,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拆除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供应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废、拆除。

  第十四条 报废、拆除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分工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主管、生产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

  第十七条 设备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管理部经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管理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第二十一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管理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 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生产管理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 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6

  第一条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工程部。

  第二条维修部门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簿”上注销接单时间,根据变乱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注销派工时间。

  第三条维修工作完毕,维修作业人员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四条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注销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注销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五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注销簿的扉页上。

  第六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七条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注销簿上注明缘故原由,应采纳出格措施,尽快修复。

  第八条设备修理调度工作职责。

  1、调度员根据月份生产计划,编制维修及配件、零件加工计划,按照进度要求,组织好生产。

  2、调度员必须根据机台、设备状态和维修人员技术情况,编制计划和进度表并及时检查和处理配件备品生产加工进程中的`问题。

  3、调度员要将每月投产的备品配件生产准备情况及时向主管汇报。

  4、调度工作。应本着面向生产和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进行工作安排。

  5、没有列入计划而生产急需的配件,经领导批准后,安排加工。

  6、开好定期设备会议,检查各车间设备维修任务完成情况和设备维修的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农网生产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工作管理,提高农网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的质量和设备运行可靠性,合理控制生产成本,确保电网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根据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网生产设备是指各县供电区域内与电力生产有关的生产设备、设施及附属(辅助)设施,包括电网一次设备、调度、通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自动控制设备、电网辅助及附属设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设施、电能计量装置、试验及监(检)测装备等。

  第三条

  设备大修是指为恢复现有资产(包括设备、设施以及辅助设施等)原有形态和能力,按项目制管理所进行的修理性工作。对于实施状态检修的生产设备,设备大修对应于其A类、B类检修。设备大修不增加固定资产原值,是企业的一种成本性支出,不包含公司固定资产目录中第一级目录对应设备的更换工作。

  第四条

  生产技术改造是利用成熟、先进、适用的技术、设备、工艺和材料等,对农网现有生产设备、设施及相关辅助设施等资产进行更新、完善和配套,以提高其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满足智能化、环保等要求。生产技术改造投资形成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一种资本性支出。

  第五条

  生产技术改造范围主要包括:

  (一)对输、变、配电设备(施)进行改造或更新,促进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提高设备(施)运行可靠性。

  (二)提高电网调度、通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等二次系统设施技术水平。

  (三)公用系统、水工建筑和生产辅助系统存在的问题,挖掘现有设备潜力。

  (四)降低线损、站用电等,提高设备运行经济性。

  (五)改善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措施,治理环境污染,满足环保要求。

  (六)完善试验、检测、监测等装备和手段,提高设备状态检测及运维能力。

  (七)推广应用电力技术进步成果,提高电网设备装备水平和电网智能化水平。

  (八)依据有关规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预防事故措施。

  (九)其它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第六条

  按电网发展规划要求实施的涉及电网结构改变和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整站整线改造、设备升压、主变增容改造等项目不纳入生产技术改造范围。

  第七条

  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以安全、质量、效益为核心,强化综合计划管理和标准成本管理,在实施设备状态评价及确保设备安全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分级实施、提高质量、降低成本。

  第八条

  本办法对生产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原则、范围、项目前期、计划、实施、管理考核等全过程作出具体规定。

  第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公司及所辖市供电公司、县级供电企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

  农网生产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工作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十一条

  省公司农电工作部是农网生产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对农网生产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贯彻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大修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订公司大修工作技术原则、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

  (二)负责审定全省农网生产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年度项目计划,组织建立和维护公司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库。

  (三)协调全省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工作的重大问题,监督、指导公司系统大修工作,组织对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四)负责全省农网系统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管理工作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意见与措施。

  第十二条

  各单位农电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根据省公司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管理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农网设备大修工作规定、规范和实施细则。

  (二)负责本单位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核、限上项目上报,负责对限下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查、批复和上报。

  (三)组织年度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计划项目的实施和检查。

  (四)负责对本单位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加强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前期管理,规范开展限上和限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项目建议书、项目储备工作,提高项目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为项目决策和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第十四条

  项目划分标准

  (一)根据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重要性和资金规模,分为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

  1.限上项目:

  (1)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主设备单项费用总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大修项目;

  (2)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设备单项费用总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

  (3)自动化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系统等设备单项费用总额在

  万元及以上的大修项目;

  (4)自动化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系统等设备单项费用总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

  (5)省公司指定的其他重大项目。

  2.限下项目:限上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为限下项目。

  (二)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应以固定资产为单位立项,不允许将不同电压等级或不同设备类型的若干独立项目打捆作为一个项目,也不允许将一个独立项目(同一台设备、同一条线路)分解成几个项目。

  第十五条

  项目可研报告编制与评审

  (一)可研报告编制

  1.限上技改项目应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深度原则上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要求;其他项目应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以下统称“项目可研”)应包括依据公司检修定额等标准确定的项目费用估算。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对于不需要工程设计的项目可由具体组织项目实施的'资产运行维护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自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可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制。

  (二)限上项目由省公司农电工作部组织审查和批复,其他项目由各市公司农电工作部组织审查和批复,并报公司农电工作部备案。

  第十六条

  项目储备管理

  (一)为加强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前期管理,建立省公司和市公司两级项目储备库。

  (二)储备库项目为拟列入下一年度计划的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各单位应在设备状态评价的基础上,结合电网运行情况、预防事故重点措施及工作要求,动态建立和调整项目储备库,作为年度设备技术改造计划项目来源。

  (三)储备库项目应开展项目可研编制等前期工作,并根据项目审批权限进行项目可研评审,完成可研评审的项目方可纳入项目储备库。储备库项目应按照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排序。

  (四)各有关单位根据年度计划编制需要,统筹开展储备项目可研报告编审工作。每年11月底前,各市公司完成下年度相应项目可研报告审查工作,并将限上项目可研报告报送省公司农电工作部。12月底前,省公司农电工作部、各市公司按照项目审批权限批复项目计划,并分别纳入公司两级项目储备库。储备库项目规模按上年度资金规模的1.2~1.5倍控制。

  (五)编制或调整年度计划时,应结合公司管理要求和电网运行情况,从项目储备库中选择储备项目,未纳入储备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年度计划。

  (六)对于进入储备库时间超过

  年且未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或因特殊原因已不符合大修条件的项目应转出储备库,需要继续作为储备的项目重新履行可研评审等入库程序。

  第十七条

  年度计划调整

  (一)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年度计划下达后,各单位不得自行调整。

  (二)发生以下情形,可对相应项目进行调整:

  1.因电网运行、物资采购等原因造成项目难以按计划实施;

  2.因电网事故、救灾抢修等突发事件需紧急实施设备大修;

  3.其他导致设备大修计划编制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

  (三)年度计划调整由省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各市公司应按照计划调整工作要求和年度计划编制程序,在九月底前提出计划调整建议报省公司农电工作部,经审核通过的设备大修技改年度调整计划统一下达。

  (四)对于不影响各单位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年度计划投资总额的项目调整,在经公司审核并完成项目审批程序后可先行实施,待公司综合计划调整时一并履行调整程序。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八条

  设备大修和生产技术改项目由各单位依据项目资产归属和项目批复情况分别负责管理,项目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九条

  设备大修和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应遵守招标采购活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一)对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外包工程设计、外包施工、项目监理等必须进行招标,各单位应加强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审核,并参与项目物资、设计、监理、施工招标工作。

  (二)根据设备大修和生产技术改造工程特点,对于委托原设计单位设计,以及零星物资采购、非外包施工等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可进行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或单一来源采购,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规范实施。

  第二十条

  项目单位应严格控制费用,不得超出项目可研确定的规模及估算。因实施条件或实施内容发生变化造成超概算,应按照初步设计评审程序重新进行评审,其中项目可研审批单位应指定人员参加评审。对于突破可研估算10%及以上的项目重新履行可研报告审批程序。

  第二十一条

  施工管理

  (一)设备大修和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施工管理应严格贯彻落实公司生产设备检修相关规定要求,强化项目安全、质量、进度、费用的全过程管控,对重大项目实行跟踪督导。

  (二)对于外包工程应严格外包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将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统一管理,并按照合同管理规定,加强项目合同执行的检查、监督、考核。

  第二十二条

  竣工验收

  项目单位应严格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法规、检修规程和工艺标准、检修任务书、技术资料等,组织班组、工区、项目单位进行三级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不得交付生产运行。

  第二十三条

  项目结算

  设备大修和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交付生产运行后,施工单位应按照检修任务书、实际检修工作量编制结算书,经项目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审定后进行项目结算。项目结算报告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个月内完成。

  第二十四条

  档案管理

  项目单位应在验收后按照项目验收资料编制的相关要求及格式组织竣工资料的编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

  个月内完成归档工作。

  第二十五条

  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应全面加强设备大修工作管理,强化项目执行过程管控,提高检修质量,努力降低成本,提升大修工作效率。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加强设备大修和生产技术改造统计管理,按时向省、市公司农电工作部报送统计报表(报告)。每月

  日报送上月设备大修项目和生产技术改造实施情况统计报表;每季度首月

  日前报送上季度项目实施情况分析报告;每年

  月底前报送上一年度生产设备大修工作总结。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加强检查考核管理,建立和完善管理考核制度,建立常态检查考核机制,不断规范大修管理。省公司农电工作部将不定期对项目管理与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对重点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并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通报。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公司农电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河南省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8

  目前我国处在快速经济发展阶段,建筑业蓬勃发展,建筑施工用特种设备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塔机、外用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效率高,方便快捷,能适应生产的需求,但其生产作业属高危生产行业,如管理不善易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因此施工现场系统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尤为重要。根据国家法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及救援预案。

  相应的管理文件还应有特种设备运行检查记录表、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设备安装拆卸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特种设备安拆方案、安装质量自检报告、塔机有关地基础文件报告、劳务工劳动合同书等。此外还有对操作证件的管理,对准用登记手续的管理及建立设备安全管理档案等。这些管理文件往往使人们感到复杂和繁琐,特别是由于施工队伍在管理能力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一些小的施工队伍往往不知道怎样建立这些管理制度,对这些要求显得力不从心。

  几年来我们通过对本地建筑施工用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根据积累的一些管理经验,对以上要求的这些管理制度及相应管理文件进行分析和归类,我们认为虽然每个工程千变万化,安拆方案各不相同,以及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施工的影响,对工地特种设备有着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在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上还是存在着许多相同之处。

  为了促进这些中小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帮助其较快的提升自身管理水平,进而从整体上促进我市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以促进安全生产。我们博采了驻太原地区各大施工企业、起重设备生产租赁、安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之长,经总结提炼整理出一套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施工现场管理手册,该手册出31种有关特种设备管理要件,能够系统具体指导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各项管理制度及相应各种管理文件。手册采用文字、表格、示意图并举的方式,形式简洁、易懂,并对每个工地的具体情况留有针对性的管理空间。

  例如塔吊安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有:

  1)专人指挥,相互配合,确保安全生产。

  2)高处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

  3)安装作业区内禁止闲人逗留。

  4)认真检查吊装及钢丝套、卡环,严格按更新标准及时更新。

  5)认真检查各边接螺栓,销轴,发现损坏、疲劳、开裂要及时更新。

  6)要紧固严密液压项长系统各部分管接头。

  7)拆除影响安全作业的电线,检查电缆电线的绝缘是否良好,电机接地是否正确,各行程式开关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8)必须有完好的接地设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9)确保安全装置良好有效,如起重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制器、行程开关限制器和吊钩保险、卷筒保险装置等。

  10)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在对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中提出参考数据:塔机大修间隔时间10000h,三保2560h,二保640h,一保160h。并规定具体保养内容:一保:检查保养机械油位、安全限位、钢丝绳、运转部位润滑、螺栓紧固、开1:3销。二保:在一保基础上检查齿轮传动、钢丝绳磨损程度、安全装置、电气系统。三保:在二保基础上检查油液状态、安全装置、卷扬机构、吊笼/吊钩、金属结构,并规定本记录有设备移交时必须随机移交。

  又如对建筑工地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定了如下规定:

  1)服从单位安全生产部门的领导,负责对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与及时维护保养。

  2)熟悉所用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规定。

  3)对机械设备要进行日常“点检”,班中做到及时加油,正确润滑,班后做到及时清扫,擦拭加油。

  4)搞好设备日常维护,周末清洗,坚持进行日常保养,参加定期保养,达到“整齐”“清洁”“润滑”“安全”。

  5)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实行日“点检”,要认真做好“点检”及点检的记录。

  6)有权抵制违章作业和操作的'指令,对有故障的设备有权拒绝使用,在发生事故时应按操作规程的规定采取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7)当调离工作或调换设备时,要办理检查设备及备用工具交接手续。

  管理手册在设备的安拆方案中建立了标准化模式,对工程概况、设备的安装位置、设备安装人员的组织要求、安装需用设备、安装操作程序、技术标准要求及自检验收办理移交手续都作了具体提示。一些单位编制的管理制度和施工方案往往考虑不周,缺少必要的管理内容,管理手册可帮助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制定出全面系统的管理制度和施工方案。进而促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随着形势的发展,管理手册也应与时俱进,推陈出新。

  各地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管理人员同时也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员,有责任有义务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应及时总结经验,制定管理措施,帮助本地区管理能力较弱的施工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而促进本地区建筑施工企业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管理手册博采众家之长,来自于广大的施工单位,理应无偿地服务于广大施工单位,目前我站已把该项手册刻录制成光盘,免费向本地各施工企业赠送,以促进尽快提高其自身管理水平。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9

  选矿设备圆锥破碎机的检修工作分为小修、中修和大修三种制度。小修工作每3—6个月进行一次,中修工作每10—12个月进行一次,大修工作每36—60个月进行一次。各种检修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分述如下。

  小修的主要工作内容。

  1、检查调整球面轴承、锥形套、偏心套、机座衬套、底端轴承、伞齿轮、防尘及密封

  装置的磨损与配合情况。

  2、部分更换或调整机座弹簧。

  3、紧固各部螺拴。

  4、清洗、检查油路及冷却、防尘水系统,并消除漏水、漏油现象。

  5、添加或更换润滑油。

  中修的`主要工作内容:

  1、完成小修工作的全部工作内容。

  2、更换活动及固定衬板。

  3、更换锥形套、机座衬套、大(小)伞齿轮、传动轴等。

  4、刮研球面轴承或更换球面轴承座。

  5、补焊给矿斗、防护罩和进矿箱等。

  6、更换部分或全部机座弹簧及弹簧螺栓。

  7、补焊机座弹簧螺栓孔、机座梯形面、机座筋开裂等。

  大修的主要工作内容。

  1、完成中修工作的全部工作内容。

  2、更换或修复机座。

  3、更换支承环、调整环、传动轴总成等。

  4、修理或重新浇灌基础。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10

  第一条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工程部。

  第二条维修部门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条维修工作完毕,维修作业人员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四条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五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六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七条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第八条设备修理调度工作职责。

  1.调度员根据月份生产计划,编制维修及配件、零件加工计划,按照进度要求,组织好生产。

  2.调度员必须根据机台、设备状态和维修人员技术情况,编制计划和进度表并及时检查和处理配件备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问题。

  3.调度员要将每月投产的备品配件生产准备情况及时向主管汇报。

  4.调度工作。应本着面向生产和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进行工作安排。

  5.没有列入计划而生产急需的配件,经领导批准后,安排加工。

  6.开好定期设备会议,检查各车间设备维修任务完成情况和设备维修的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为杜绝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

  三、职责

  1总经理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核。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拆除和报废过程中的作业证审批,安全监督。

  3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落实现场管理工作。

  4拆除工作人员进行具体拆除工作,对本职工作负责。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1拆除和报废生产设备设施,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2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

  3在拆除生产设施前,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价,评价要认真、仔细、到位。

  4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详细的'拆除计划或方案,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5拆除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按计划或方案进行。

  6拆除过程中注意事项:

  6.1在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作业。

  6.2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6.3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拆除的物件不准自上部向下抛掷。

  6.4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6.5作业现场必须有拆除单位安全监护人员。

  7报废

  7.1有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7.2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12

  1 目的

  为加强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机械、动力等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

  3 管理职责

  技术生产部负责整个公司的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组织和实施公司的设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设备操作者的理论和技能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定期开展设备的安全生产检查。负责设备安全生产的调查和处理;协助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基础管理

  4 .1.1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才能操作相应设备,专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管理处设备科同意后才能操作相应设备。

  4.1.2 特种车辆的操作人员、电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

  4.1.3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4.1.4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单位有关设备管理的办法、制度和规定。

  4.1.5 技术生产部要经常利用各种会议、书刊、标语等形式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标准。

  4.1.6 技术生产部每月定期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并做好记录,督促操作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4.2 责任事故范围

  4.2.1责任机械事故:凡下列原因引起的机械非正常损坏或损失,造成机械技术性能下降,使用寿命缩短均属责任事故。

  a)不按规定加注(更换)润滑油、冷却液,造成设备损坏的。

  b)因能检查到的部位(螺丝、螺母、销钉、键及连接杆)松动、脱落而造成设备损坏的。

  c)由于外部因素(工具、螺丝、杂物)等物件遗落在设备内而影响设备正常运转,造成设备损坏的。

  d)设备运转超过核定速度或核定载荷,造成设备损坏的。

  e)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

  f) 非本设备定岗人员操作设备,造成损坏的。

  g)设备在运转中发现异常现象而不停机检查排除隐患,造成设备损坏的,或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岗位,不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造成设备损坏的。

  h)设备管理员及维修人员在设备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设备操作人员接到通知后不及时排除造成设备损坏的。

  i)指挥人员或主管领导强迫工人违反机械性能或操作规程进行危险作业,使机械在恶劣环境中工作造成设备损坏的。

  j)设备自然事故隐瞒或拖延不报者,经检查发现后按责任事故处理。

  4.2.2 非责任事故,凡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因设计、制造等先天缺陷,而又无法预防和补救所造成的事故,属非责任事故。

  4.3 责任事故分类

  4.3.1 根据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机械事故分为:

  a)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5000元(含)以内; b)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5000~20000元;

  c)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20000元以上。

  4.3.2、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分为:

  a)轻微事故:一次性造成轻伤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足1000元;

  b)一般事故:一次性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足3万元;

  c)重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6万元之间;

  d)特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以上。

  4.4 事故的调查

  4.4.1 发生设备机械事故,操作员应立即停机,保护现场并报告设备管理人员及单位领导,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到现场。如涉及人身伤亡或事故损失有可能扩大的情况,应首先组织抢救。

  4.4.2凡发生事故应在8小时内报有关管理部门,发生重特大事故在2小时内报有关管理部门。

  4.4.3 事故发生后,设备管理人员要及时召集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周密调查,听取当事人和旁证人的申述,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有关情况及造成后果,作为分析事故的依据。

  4.4.4 发生机械大事故及一般交通事故,设备部应会同有关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与分析。

  4.5事故的分析

  4.5.1 对于发生的责任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当事者和干部、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认真进行分析和处理。

  4.5.2 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a)要重视并及时进行事故分析。分析工作进行得越早,原始数据越多,分析事故原因的根据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数据。

  b)如需拆卸发生事故的机械部件时,要避免使零件在产生新的损伤或变形等情况发生。

  c)分析事故时,除注意发生事故部位外,还要详细了解周围环境,多访问有关人员,以便得出真实情况。

  d)分析事故应以损坏的实物和现场实际情况为主要依据,进行科学的检查、化验等多方面的因素和数据仔细分析判断,不得盲目推测,主观臆断。

  e)事故发生往往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分析时必须从多方面进行,确有科学依据时才能做出结论,避免由于结论片面而引起不良后果。

  f)凡发生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报有关,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在10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报有关管理部门。

  g)凡隐瞒事故不报或拖延上报时间,破坏现场阻碍调查和处理,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6 责任追究

  4.6.1 属责任事故且有经济损失的,责任人要按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10%进行赔偿,赔偿最高金额为5000元,另外根据事故性质分类和责任大小分别作出其它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经济赔偿和经济处罚之和最高不超过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6.2 机械事故

  a)一般事故:取消1个月浮动工资及奖励资格(聘用人员取消1个月的绩效奖励及评奖资格)。

  b)大事故:取消z个月浮动工资及奖励资格(聘用人员取消2个月的绩效奖励及评奖资格)。

  c)重大事故:取消3个月浮动工资及奖励资格(聘用人员取消3个月的绩效奖励及评奖资格)。

  4.6.3事故处理结束后,设备部负责填写《事故调查及处理记录》。

  2.3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3.1、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安全生产档案,特制订本制度。

  2.3.2、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公司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3.3、公司各部门、员工都有保护安全生产档案的义务。

  2.3.4、安全生产档案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统一领导,综合部负责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并监督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

  2.3.5、综合部应逐步完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和方便利用,采用科学手段,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2.3.6、整理办法:

  1、方法:以问题特征为主,立小卷,一事一卷。

  2、步骤:

  A、收集

  文书档案:当年立前一年的卷,并预立当年的卷。企业科技档案类:立竣工工程卷,未竣工工程资料整理成册。

  B、整理:根据分类和成立时间整理。

  C、立卷:区分不同价值确定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

  2.3.7、过程管理:

  1、属于公司保管的安全生产档案:公司各部门的资料员做好平时文件的预立卷工作,并在事件结束后或在每季第一个月的十日前将上季需归档的预立卷的文件整理成册移交办公室保管,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2、属于部门保管的安全生产档案:在每季第一个月十日前汇编成册上报综合部,各分级保管者在每年的二月十日前将安全生产档案总目录、预立卷材料的目录交综合部。

  2.3.8、监督:

  综合部根据各部门和各部门上报的安全生产档案总目录、预立卷材料的目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来监督各部门及各部门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工作。

  2.3.9、销毁:

  须报总经理批准,销毁时应有两人以上负责监销,并在清单上签字。

  2.3.10、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的分类及编号:

  指定资料员经综合部培训后,按有关分类及编号要求操作。

  2.3.11、在业务中对外签署的各种涉及安全生产的经济合同

  《合同管理规定》处理。

  2.3.12、借阅:因公司需要借阅安全生产文档的,应填好档案查阅单,员工不得将安全生产档案随意外带,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综合部核准后,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阅档人对所借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2.3.13、公司所有有价值的安全生产档案如:文件、报表、考数字化处理和保存。

  2.3.14、各部门应尽量采用电脑管理和工作,便于档案资料的数字化处理和保存。

  2.3.15、对存入电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资料、档案,按《计算机管理办法》管理。备份盘与源盘应分开存放。

  2.3.16、有下列行为之一,据情节轻重,给予50-500元扣薪处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安全生产档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安全生产档案。

  3、涂改、伪造安全生产档案。

  4、未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的档案管理者。

  5、未按手续就借阅、外带者或越级查阅者(档案管理者同罚)。

  2.4、安全会议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例会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好传统,是有效的安全工作方法,坚持安全例会制度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保证,制度内容如下: 2.4.1、公司的安全工作例会,由安全办公室主任召集,分管领导主持召开,所属部门领导、安全员参加。会议应分析安全形势,讲评安全工作情况,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和会议精神,学习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布置下一阶段安全工作任务。

  2.4.2、公司下属各部门每月由其领导主持,独立召开全体员工安全生产例会,通报各方面安全生产情况,指出整改问题,不断教育员工,增强安全意识。员工不能缺席,做好签到记录和会议记录。

  2.4.3、公司安全例会由公司安全办负责组织召开,时间定为每月5日(逢休假日顺延下周二)下午4:45~ 5:45。

  2.4.4、安全工作例会的内容以会议形式为主,主要是通报、分析事故案例和学习交通法规,传达上级文件和指示精神,电化教育、图片展,请专业人员讲学等,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

  2.4.5、对不按时参加例会学习的员工,当月公司应安排时间随时给少数人或个别人进行补课学习,并适当采取强制学习措施。

  2.4.6、对长期不参加安全学习或不愿接受安全教育的员工,公司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规定扣罚其安全保证金。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13

  1.目的

  对整个生产系统的生产设备的购置.安装.验收.使用.保养.维修.变更.直至报废的过程进行控制,保证设备有效运转,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范围

  适用于与生产有直(间)接关系的一切仪器.设备。

  3.职责

  3.1本制度由生产部组织制订.修改.审核;

  3.2各设备使用部门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3.3各设备使用部门对主要设备仪器应建立操作规程。

  4.内容

  4.1生产设备的统计和管理

  4.1.1在用设备或新购设备安装验收完成后,应建立《生产设备台账》,并保持相关记录。

  4.1.2在建《生产设备台账》时,应记录各种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产地.供应商.功率.工作电压.工作电流.安装尺寸.重量等有关该设备的技术参数。

  4.2设备的采购

  各使用部门组织人员根据生产和技术发展的需要,编制本部门仪器.设备申购报告。

  4.3设备的安装.调试

  设备到公司后,由设备使用部门组织人员开箱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调试,如不合格,报公司采购部门通知相关供应商处理。

  4.4设备验收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部门与生产部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如不合格,通知有关供应商处理。

  4.5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保养

  按相关的设备使用说明书或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

  4.6设备检查

  4.6.1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或相关文件的规定,设备使用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生产设备的维修要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4.6.2生产部组织人员对所有设备每月定期进行检查,填写《月安全检查记录》,解决隐患。

  4.7设备的变更

  4.7.1设备变更内容包括设备改装.封存.迁移.出租.出售等。

  4.7.2设备变更由使用部门提出建议方案,并报经公司批准后组织人员具体实施。

  4.7.3生产部应对长期闲置的生产设备进行变更处理。

  4.7.4对设备的所有变更情况填写相应的《设备变更记录》,并存入设备档案。

  4.8设备事故

  4.8.1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把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4.8.2发生设备事故,由车间办公市首先妥善处理伤员,仔细检查设备,尽快修复设备,恢复生产。

  4.8.3生产部门应如实填写《设备事故记录》,追究责任人责任,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再发生,并按公司的制度进行处理。

  4.9设备报废

  4.9.1报废设备包括:

  4.9.1.1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而不能正常使用的设备;

  4.9.1.2经常发生故障,影响生产且修理费用过高的设备;

  4.9.1.3发生事故无法修复的设备。

  4.9.2设备报废必须先由使用部门组织人员对准备报废的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如确实需报废的应向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财务部的监督下办理固定资产报废及清理事宜。

  4.9.3设备报废应在《设备报废记录》上做好记录,并整理存档。

  4.10设备保养

  4.10.1保养设备有:

  4.10.2设备使用人每天对所用的生产用电设备进行清洁保养。

  4.10.3每月对所用的生产设备进行开关.发热器件进行检查。

  4.11相关记录

  《生产设备台账》.《设备维修记录》.《月安全检查记录》.《设备事故记录》.《设备变更记录》.《设备报废记录》。

  5.设备管理办法

  5.1总则

  5.1.1目的`

  为使设备选购、验收、使用、保养、维修、故障处理等作业有章可循,以发挥生产设备的利用率,提高生产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5.1.2范围

  凡有关生产机械、电器、仪表等设备各种资料的保管、设备选购、验收、使用、保养维修、设备故障处理等作业均依本办法规定办理。

  5.2设备资料的档案管理

  5.2.1生产设备安装、调试完后,设备管理部门应依照设备说明书、图纸等资料对设备统一分类、编号、建立设备台帐、设备卡和设备档案,并妥善保管。车间维修需要借阅应填写借阅卡,用后及时交回。

  5.2.2设备如发生改善、更换等情况,设备管理部门应依实际情况修正资料档案。

  5.2.3设备档案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台帐:登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家、安装日期、使用日期、设备原值、产能、功率、备件单号、类型等内容。

  (2)设备清单:对整机设备按系统整理出一份清单,以供主管领导及维修部门需要时查阅。

  (3)各设备细帐:以设备清单上所列机械为主要对象、分别归整。

  5.3设备选购

  选购设备应根据先进性、可靠性、节能性、长远性和经济性为原则。

  同时考虑劳动保护、技术安全、环境保护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和法规。写出'设备购置申请单',报请生产部经理及公司批准后,与采购部联系外购事宜。

  5.4设备验收

  5.4.1购入设备必须进行验收、调试,符合铭牌标准、质量性能、采购合同要求;才能入库或安装投入使用。与财会部联系转入固定资产费用等手续。

  5.4.2自制设备必须经生产、技术、设备部门联合验收,鉴定合格后方可投入车间使用,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者填写有关表格,与财会部联系转入固定资产。

  5.5设备使用

  5.5.1生产车间应将设备使用管理作为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设备和拆卸维修设备。

  5.5.2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各种设备前,必须先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维修知识和操练规程,并在开机前先检查设备,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使用。

  5.5.3在操作过程中,应密切注意观察设备动态,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检查和处理或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5.6设备检修与保养

  设备检修保养应根据年度及月份检修保养润滑计划规定内容执行,通常采用四级检修、保养方法,即设备大修、中修、小修及日常保养。

  5.6.1设备大修:每年进行一次。由维修主管负责,机电维修人参加,对车间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对到使用期的设备、配件进行更换。

  5.6.2设备中修:每月进行一次。由维修主管负责组织、机电维修人员参加。对较陈旧或生产中经常出现问题的设备进行检查。利用1-2天的时间拆除检修、清理、润滑全部生产设备及时更换或修复损坏的零部件、排除机器故障,并做好中修记录、修后应及时验收。

  5.6.3设备小修:每周进行一次。由维修人员负责,对生产设备出现一般故障,利用生产空隙时间进行必要的维修,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同时应做好检修记录,由车间验收。

  5.6.4日常保养:日常保养由设备操作人员负责,维修人员协助完成。其基本要求可概括为'轴见光,沟见底、设备见本色'。

  5.7设备事故处理

  5.7.1发生设备事故后,操作人员负责保护现场,并立即切断动力源或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同时应及时上报当班主管或上级领导。

  5.7.2当班主管必须协助经理和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并填报'设备事故报告单'.

  5.7.3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上报经理,经理应向公司汇报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到现场勘察,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统计登记工作。不放过;事故责任未及时处理和教育不放过;未采取预防措施的不放过。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14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维修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工程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采购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七条

  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工程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

  工程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

  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

  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

  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

  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__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工程部经理与总经理和各部门沟通后,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

  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

  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

  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工程部。

  第二十九条

  维修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

  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三十一条

  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

  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

  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

  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措施

  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作业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八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上级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多作业部门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3.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四十条

  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四十一条

  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各分公司机动处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四十三条

  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四十四条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十五条

  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15

  1. 新购的各种设备设施到货后,公司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认真验收,填写验收报告单入库。设备部负责登记台帐、编号、建卡和图纸资料归档保管;财务部负责办理有关资产入帐手续;仓库管理部门负责设备和随机部件的妥善保管。验收中如发现质量等问题,设备部门必须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2. 设备安装竣工后,应由生产部、设备负责人、工程技术员、安全办负责人以及工程施工单位、使用部门、设备管理人员共同验收并进行试运转,通过试运行发现的.问题,必须彻底处理,待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方可交付使用。

  3. 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主要电气设备等检修竣工后,要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检修施工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大修后的设备必须空负荷试运转,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准许投入使用。分管副总、设备负责人和安全部门负责人必须定期参加集中检修检查,并分别在相关的检修检查记录中签署意见。

  4. 移动电气设备检修后要按规程要求进行试验和试运转,由负责验收的技术人员签发合格证。设备的检修记录、试验记录和验收报告要统一交设备部存档。

  5. 新购的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如抽水泵、汽油发电机、报警装置、消防栓高压水枪、水带、灭火器等必须经安全办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填写验收报告单,验收签字后资料存档。

  6. 对设备设施验收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设备部和安全部门应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供货方或相关部门尽快解决,不留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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