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管理制度(精选)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中学学生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学学生管理制度1
高级中学学生食宿管理委员会职责
1.贯彻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配合校行政做好食堂、宿舍管理工作,使全体同学做到文明就餐、文明住校。
2.积极接受校行政指导,不断加强自身思想教育,提高自身素质。、
3.积极听取同学、老师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做到认真听取,仔细思考,及时汇报,积极采纳。
4.办好广播,丰富同学们的住校生活。
5.完善宿舍管理制度,加强宿舍内务管理和宿舍文化建设,做好星级宿舍的.考核评估工作。
6.配合校行政做好食堂的监督工作,帮助食堂改进饭菜质量。
7.做好同学与食堂、舍务处之间的协调工作。
中学学生管理制度2
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为营造安全、卫生、文明的宿舍环境,学校特制定以下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学生按学校安排的房号和床号入住,未经学校允许不得入住或擅自调换床位。中途转学、退学、休学或开除学籍的必须持德育处或级部开具的证明到宿舍值班室办理退宿手续,并将行李物品带离宿舍。
2、严禁带异性、校外人员进入宿舍,禁止私自留宿非本房人员。
3、放假期间要留宿的,必须申请登记,批准留宿的`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4、遵守宿舍作息时间,按时进出宿舍,上课期间要进入宿舍或在宿舍停留的必须持有请假条或校医证明。因事、因病不能按时归宿或不能归宿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将一联请假条交至宿舍值班室。
5、遵守午休、晚寝纪律,休息铃声响后,不能在走廊或阳台逗留、走动和外出。开台灯、讲话、玩手机、打电话、放音乐、洗刷、洗漱等一切与休息无关或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必须停止。
6、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区内安静,禁止在宿舍区打麻将、打扑克、抽烟、吸毒、喝酒、赌博、买卖物品、高声喧哗、吹口哨、追逐打闹、大力关门等。
7、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丢、倒垃圾,不随地大小便。不打光膀在走廊里闲逛。离开宿舍区着装要整齐,女生过肩头发要束起,不穿露脐装、背心、短裤、拖鞋离开宿舍区。不看不健康的音像制品和书籍。
8、同学之间友爱相处,相互帮助,讲普通话、用文明语、不骂人、不打架、不拉帮结派、欺压同学。
9、爱护公共设施,水卡机、风扇、门窗、地面、电话、床架、洗手盆、水龙头、消防栓等公共设施不得不得涂污、损坏或搬动位置,自然损坏和人为损坏都要及时上报,人为损坏要赔偿。
10、节约水电,依据天气情况开关灯,最后离开宿舍的要关好水和灯扇,晚寝铃声向后宿舍所有灯光要关闭。
11、宿舍内的物品要保持洁净、摆放整齐,室内墙壁、门窗不能钉、帖、挂和画。饭菜、方便面、蛋糕或其它影响环境卫生和安全的食品不能带入宿舍区。
12、室内空气要保持清新,起床后要整理好内务,值日生对宿舍公共卫生每天要打扫一至二次,垃圾要及时清理并倒到指定的地方,禁止在宿舍廊道内晾晒衣服、摆放卫生工具和鞋袜等。不得向马桶内扔杂物以免造成马桶堵塞,若造成堵塞应立即报告,疏通费由本人或宿舍同学共同承担。
13、严禁从窗口、阳台、走廊向下倾倒污水、垃圾或杂物。
14、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含打火机)、有毒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进宿舍,不准在宿舍拍打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等。
15、严禁在宿舍内燃火烧物、燃点蚊香、蜡烛,严禁私接电源和使用任何电器设备。严禁爬越走廊和翻墙、翻窗进入宿舍。
16、个人财物要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宿舍,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要关好窗、锁好门,钥匙随身携带。未经允许不得动用他人物品。
17、宿舍舍长是宿舍的负责人,负责安排宿舍值日清洁,午休及晚寝点名和纪律监督,发现不良行为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值班室或班主任报告。
18、服从宿舍生活老师的管理,尊重宿舍生活老师、保洁人员、学校水电工等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
19、弘扬正气,树立集体荣誉感,积极参与“安全文明宿舍”的创建活动。
20、其它管理规定、可参照上述规定或学校其它管理规定执行,如果违反《江东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将给予相应的纪律扣分和处分。
中学学生管理制度3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宿舍纪律
1、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和寝室长的领导。
2、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定员定位居住,不准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3、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制订的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和起床,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宿舍每晚23:30关门,23:00熄灯,熄灭灯后不得谈笑,不得照电筒,不得听收音机mp3,mp4等,不得发出任何声音。
4、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需持班主任证明,经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晚归者须登记,方可进入宿舍;多次无故晚归者,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5、爱护公物,寝室用的设备和门、窗、床、门锁不得损坏,墙壁不得粘贴。损坏者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受处分。
6、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贵重物品不带到学校来,暂时不用的钱可交班主任保管。除家长外,不带外人进入宿舍。寝室钥匙不要交给外寝室的.人;看到校外的人擅入宿舍、寝室,同学都有责任查问;离校必须关好门窗。
7、保持宿舍安静。禁止学生在宿舍里大声喧哗或播放大音量的音响,午休时间与晚上熄灯后,不准开放音响与吹奏乐器。不准在宿舍楼内打篮球和踢足球.
8、未经允许不得拿走或使用别人的东西。
9、没有生活老师或值日老师同意,男生不进入女寝室,女生不进入男寝室。
10、不准吸烟、喝酒、打牌、看小说,一经发现按学生管理制度给予处分。
二、寝室卫生
1、每天安排一名值日生打扫寝室,垃圾每次清扫必须倒,值日生要监督寝室卫生的保洁和物品的整齐摆放。
2、被子折好后统一放在床上靠窗的一头,枕头放在上面,干净衣服折好放在枕下或柜子里,换洗衣服放人桶子里,褥子铺平拉直,床上尽量少放其它东西,必须保持整洁。
3、生活用品一律统一排放整齐,详见“物品摆放一线化要求”。
4、不准在室内、窗外、楼下和廊上乱丢废物、废纸,洗用水不准在走廊上乱倒。
5、使用自来水要节约用水,离开时必须关好自来水笼头,早晨值日生必须关掉灯,搞好卫生工作。
6、不准在宿舍内用餐。
7、个人卫生应该做到“四勤、四不”,勤洗手、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澡及换衣,勤漱牙齿;不随地吐痰及乱丢果壳纸屑,不留长发,不留长指甲,不躺在床上看书。
中学学生管理制度4
xx中学学生寝室管理制度旨在维护校园生活的秩序,确保学生在寝室内的安全与健康,促进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这一制度不仅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更旨在培养他们的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为他们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内容概述:
晋田中学学生寝室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宿舍入住规定:明确住宿学生的分配原则,如按年级、班级或性别分住,确保公平合理。
2. 日常管理:规定作息时间,如晚上就寝时间和早晨起床时间,以保证充足休息。
3.卫生清洁:设定每周固定清洁日,要求学生保持个人卫生和公共区域整洁。
4.财产保护:强调爱护公物,对损坏公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5.纪律与行为规范:禁止在宿舍内吸烟、饮酒、大声喧哗等不良行为,倡导和谐共处。
6.应急处理:设立应急联络机制,应对突发情况,如疾病、火灾等。
7.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中学学生管理制度5
第一条:学生会干部职责条例
1、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原则:自律、自立、自主、自信。
2、学生会干部目标:学会做人,学会思考,学会合作,学会管理。
3、学生会干部须品行端正,原则性强,办事公正,不徇私舞弊,富于创新精神。
4、学生会干部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谨慎,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二条:组织机构
学生会主席1人,副主席4人,下设纪律部,生活部,体育,宣传,国旗班,广播站,各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第三条学生会各部门人员招收
一、学生会主席团竞选
1、学生会工作正式开支周后各部门推荐或自愿申请加入主席团。
2、学生会主席团竞选人员由每部4名成员参与评选。
3、学生会主席团将每学年竞选一次。(任职期间将接受全校师生的考核,在此期间若违反校纪校规以及学生会规章制度者立即开除,永不录用)
4、参与学生会主席团竞选要以书面形式向主席团递交一份申请书。
二、学生会各部门招收人员
1、学生会工作正式开展1周后各部门正式招收部员。
2、各部门招收人员需是自愿加入学生会,班主任推荐,行为习惯好,无不良爱好
3、各部门招收人员考核期为2周,在此期中不得违反《规范》《准则》以及学生会规章制度。
4、学生会成员加入学生会任期为2年,在此期间各部门不远有违反学校和学生会的规章制度或中途退部将按学生会退部扣分标准执行,如有特殊情况的将酌情处理,所有学生会成员以及暂定学社会成员不得违反学校校纪校规,违者将开除学生会,永不录用。
5、加入学生会者要以书面形式递交一份申请书向加入的该部,班主任签字。(字数不少于300字,注明日期,班级相关条例。)
6、每个班限定2-3名同学加入同一部门。
学生会组织机构的成员职责
一、学生会主席职责:
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完成各项工作。主席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学生干部会议,领导学生会各部门积极主动地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指导学生会各部门、各班委会开展工作并加以督促检查。重大问题向教育处、团委汇报,决议形成后,责成有关各部执行。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不断提高学生会的办事效率。
2、主席实行任期制,定期向学校通报工作,接受全校老师和学生的监督。
3、围绕学校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发展规划和学期学年计划,并指导、督促、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做出工作总结。
4、收集和了解同学的建议和要求,及时向老师反映,做学校与学生沟通的桥梁。
5、做好学生会的人事工作和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
6、任免学生会干部,负责筹备下一届学生会。
二、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校学生会副主席是学生会主席的助手及参谋,具有以下职责:
1、支持并主动配合主席的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2、当遇到突发事情而主席不在场时,副主席要履行主席职责,及时解决或缓解问题,并尽快联系主席或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3、分担日常工作,负责学生会的.常规事务,协助、协调各部门做好工作。
三、秘书处职责
1、负责及时传达学校学生工作的重要思想、精神和决策,协调和配合教育处、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及时发布各项通知、通告,履行其服务性后勤部门的职能。
2、负责对学生会的文件收发、工作考勤及学生会及所属各部的工作计划、总结等档案材料的整理和保管。
3、组织和筹备各种会议:包括拟定会议议程、布置会场等,并做好主持会议、会议考勤、会议记录及会后相关事宜。
4、做好校团委、学生会及班团支部活动日志的记录工作。
5、负责学生干部的日常考核。
6、服从安排,协助其他工作。
四、干事职责
1、根据部长与副部长的指示认真负责完成具体工作,及时向上反映活动开展的情况与自己对活动的意见。
2、参加本部定时召开的会议。
五、组织部长职责
1、负责团员发展。
2、负责团籍管理。
3、协助团委书记组织业余团校工作。
4、协助团委书记搞好团费收缴工作。
六、宣传部部长职责:
宣传部肩负着学生会的常规宣传工作,负责规范管理校园文化宣传阵地,与学校团委密切配合。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具有以下职责:
1、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主抓学生的时政学习,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快捷传递学生会信息,向同学们宣传学生会的有关情况。
2、做好各类学生活动的宣传工作,如海报、演讲、新闻稿等。
3、安排督促黑板报的执行情况,并协助学校做好黑板报、宣传栏的检查工作。
4、收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和表扬同学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及校园内的各种信息。
5、协助“校园之声”广播站、“日新”校刊工作。
6、协助学生会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七、纪检部部长职责:
纪检部作为学生会管理和检查纪律工作的部门,与学校教育处密切配合。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纪检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开展校园文明监察纪检工作,主动制止校园不文明行为。
2、组织维持学生会大型活动的现场秩序。
3、对各班级班容班貌、同学仪容仪表进行督察和检查工作。
4、协助学校做好每天校园纪律维持和两操检查工作。
八、学习部部长职责:
学习部作为学生会与学生学习息息相关的部门,与学校教务处密切配合。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学习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协助学校教导处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学风教育,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根据我校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深入了解同学对教学的意见,对班级教师上课、学生学习情况及时反馈。
3、配合学校有组织地开展各学科的学习竞赛,做好每学期的学生评教活动。
4、组织学生进行学习方面的活动,以及专业技能竞赛。
5、期中、期末考试后,及时总结交流学习经验。
6、协助学生会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九、艺体部部长职责:
艺体部作为学生会开展文体活动的部门、担任着丰富校园文化、体育活动的重任,与学校政教处、团委和艺体组密切配合。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艺体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协助学校举办校园文化节、体育节、开展秋季田径运动会。
2、策划、组织好各项大型文体活动和竞赛,如歌咏比赛、广播操比赛、球类赛等活动丰富学生校园生活。
3、在同学中起带头作用,积极培养同学们对文化艺术的兴趣,调动同学们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
4、协助政教处、团委和艺体老师做好课间操的评比、节目选拔等相关工作。
十、生活劳动部部长职责:
生活劳动部作为学生会管理和检查班级卫生、学生宿舍、食堂工作的部门,与学校教育处、总务处密切配合。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生活劳动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协助抓好全校的劳动卫生工作,了解并反映学生的健康状况,关爱同学们的生活。
2、负责政教处组织的卫生大扫除的检查与落实工作。
3、配合学校参加每天、每周的卫生检查,包括大扫除、班级卫生、食堂卫生、校园卫生等。
4、收集同学们生活方面的意见、建议、要求(宿舍、食堂、生活等方面),及时向老师反馈。
5、配合学校做好“文明宿舍”的检查评比活动,协助学生会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十一、社团部部长职责
1、维护和扩大社团良好形象,负责社团各种活动的宣传与通知,加强通讯报道,组织各项活动同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注重宣传知识。
2、成立各类兴趣小组,负责全校学生社团活动的发展、组织和管理,每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学期末进行工作总结,定期向学校团委汇报工作情况。
3、主持召开社团大会,对各社团活动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4、协助组织学生国旗队、礼仪队的活动和训练。
5、按时完成学校举办的各项任务,完成学校大型活动礼仪接待工作。
6、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中学学生管理制度6
为加强社团管理,使我校社团活动有序、规范的开放,特推行《河天镇中学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一、关于社团组织机构管理:
1、社团部设部长一名,负责组织筹划学校社团工作,督促、检查、评比社团活动;
2、社团部设副部长两名,负责协助部长工作并对各社团工作进行总结;
3、每个社团社社长一名,负责本社团计划的制定,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总结;
4、每社团设副社长一名,负责本社团的日常管理、评估、考核,并协助社长开展工作;
5、每个社团有干事若干,在组织、宣传、活动等方面协助社长工作。
二、关于社团成员管理:
1、新社员的招募:
(1)招募时间定于每学期的第一周、第二周;
(2)由同学们自愿报名参加,报名者须在社团部进行统一登记;
(3)由各社社长根据本社情况确定入团人数,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上开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完毕后,由社团将本社的新社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等资料上交社团部。
2、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努力学习、踏实工作,掌握相应的本领,为本社团争光;
(2)自觉遵守本社团的章程;
(3)维护本社团的荣誉。
社团成员拥有下列权利:
(1)本社团的有关会议和本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接受本社团的教育和培训;
(2)在本社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享有转会的权利。
3、社团活动转会制度:
需要转会的成员到各自的社团领取“社团转会申请单”,经原社长、指导员老师和新社长分别同意签字后交至社团部,社团部批准后办理转会手续,予以转会。
三、关于社团活动管理:
1、关于社团活动的筹划:
(1)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各社团需向社团部上交一份本学期工作计划;
(2)每次活动各社团必须有详细的活动方案,并交社团部审批,活动后要有总结。
2、关于社团活动的开展:
(1)活动时间或次数:
每二周活动一次;
(2)活动形式:
活动形式要求新颖,能为每个成员提供参与和获得成功的机会。
(3)社团活动的总结:
副社长在每次活动后都必须对本社社员出勤情况进行登记,并与社长一同总结本次活动情况,于例会前一周上交社团部;
(4)社团活动的检查:
部长与副部长将对各社团活动不定期进行抽查(至少二周一次),主要检查活动质量和纪律情况,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作为五·四优秀团干评比的`依据之一。
四、关于社团例会管理:
1、社团部例会制度:
社团部会定于两单周的星期一召开,各社社长副社长不得无故缺席,会上由社团部部长对两周来各社活动进行总结,再由各社长发言,谈心得体会,大家讨论帮助其工作上的困难;
2、各社团例会管理:
各社团也可根据自身需要召开例会,总结本社活动情况,讨论本社的活动安排。
五、关于社团奖惩制度:
1、每年五·四青年节及社团节后将进行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成员的评比;
2、凡在社团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为社团争取的荣誉的成员可进行评比;
中学学生管理制度7
1、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的职责
主席
⑴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某一阶段工作重点,做好学生会工作总结。
⑵负责主持制定学生会组织的相关制度。
⑶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听取各部工作汇报,及时汇总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
⑷指导、帮助、督促各部开展工作,协调各部之间关系。
⑸推荐学生会干部候选人及负责与其他学生组织保持横向工作交流。
⑹主持学生会干部会议,及时做好工作小结及工作安排。
⑺带领学生会各部完成学校各部门交办的各种工作任务。
副主席
⑴协助主席做好工作,根据学生会主席决定安排落实各项工作。
⑵受主席委托行使各职责:协助人员管理,活动安排及监督各部工作。
⑶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2、秘书处的工作职责
⑴隶属主席团,辅助主席日常工作,起主要桥梁作用,起草和制定各种计划及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会议记录文件起草,存档、宣传、调查研究、文书摘制、文书处理,会议记录。
⑵充分发挥秘书处的作用,加强对外联络。
⑶配合各部组织大型活动,做好宣传发动工和并及时报导。
⑷监督考核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部门对各项决定、制度的执行。
3、学习部的工作职责
⑴学习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直接领导学习委员,指导并帮助他们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学习委员会议,了解各班学生学习情况及同学的要求,开展优秀作业评选、展览,分析各班的考试结果,并及时反馈给教务处。
⑶开展学习竞赛,经验交流,纠正不良学风,积极表杨和宣传学习上成绩进步显著的班级和个人。
⑷及时总结交流学习经验,推荐先进的学习方法,引导同学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同学严谨求实的作风。
⑸经常了解和向有关部门反映同学的学习情况和对教学工作的意见,配合学校解决同学们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⑹实行晚自习后及课余时间进行各班学习情况评比,及时公布进行表扬批评。
⑺组织开展同学喜爱的活动和知识讲座,引导学校优良学风的形成,纠正不良学风,积极表杨和宣传学习上成绩进步显著的班级和个人。
4、宣传部的工作职责
⑴宣传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指导各班搞好班级的.黑板报,定期对各班的宣传委员进行培训,提高班级黑板报的质量。⑶组织各班开展黑板报、班刊竞赛,并随时进行检查、评比。
⑷负责学生会个部门活动的宣传工作。
⑸负责团委和主席交代的其他宣传任务。
5、文体部的工作职责
⑴文艺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配合学校搞好艺术节、体育节、运动会。
⑶组织、举办学部各类文艺比赛,宣传校内文艺动态,发掘校内的文艺人才,组建校园文艺团体和一些有关文艺的兴趣小组。(建设波宁四中学生人才库)
⑷学校学生社团的领导和管理
6、纪检部的工作职责
⑴纪检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定期召开纪律委员会议和卫生委员会议,及时收集情况,反映意见,布置工作。
⑶协助学校抓好纪律卫生检查工作,力创安全、舒适、有序的学习与生活环境。
⑷每天对教学区进行检查,及时制止一切违纪事件。
⑸设立监督岗,在教学区进行巡逻,对破坏校园卫生者进行劝诫,并视情况作出一定的处罚。
⑹定期组织学部各班卫生大检查,并分派干事检查、督促各班打扫好教室、包干区的卫生。
⑺组织开展“教室美化设计比赛”、“卫生日”,“卫生周”等活动,提高同学环境保护意识。
7、生活部的工作职责
⑴食堂意见的收集和反馈
⑵学生生活上的意见收集
⑶失物招领工作
8、宿管部的工作职责。
⑴修改并完善相关住宿生规范。
⑵选出楼长,配合学生代表、寝室室长,维护好住宿安全、纪律、卫生等工作,并做好各项评比和检查。
⑶协助管理老师,进一步解决晨跑和夜自修问题。
⑷收集整理住宿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
附录:
一.学生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常务主席团提议应免去干部职务。
A、违反学校的有关规定及肆意煽动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B、工作中营私舞弊,偏袒或出现内讧及弄虚作假者。
C、因能力有限,部门工作无明显起色者。
D、对自己要求不严,多次未及时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表率作用差者。
E、工作不积极,对本部工作不够主动者。
F、工作不认真负责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或较大损失者。
G、工作问题较多,干部及成员反映较大者。
二.学生会会议制度
1、学生会主席可根据需要召开部长会议和所有班委成员会议;各部可召开相应的班委会议。
2、学生会每周定期召开例会,相应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由主席主持。
3、根据工作需要,学生会主席可临时召开学生会常委或学生会全体会议。
4、各部可按本部工作需要,自行召开本部工作会议,每两周至少开一次。
三.学生会内部人员制度
1、凡正式成为学生会干部及成员需严格遵守以上相关制度。
3、学生会内部人员如需调换部门及要求升迁及下调者,需提前一星期先写申请书。
4、学生会正式成员及干部要求退出学生会者,必须有充分正当理由且提前一个星期上交辞呈,经现任主席批准方能正式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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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必须接受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不准带水果刀等得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三、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四、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嬉闹,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五、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手臂不能靠着扶手。
六、新征稿 学后,均应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体验,建立健康档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陷瞒。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告知班主任,教导处备案并局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七、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老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机。
八、学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烦恼,而自身又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向班主任、学校心理咨询室咨询,调整好心态,防止意外发生。
九、按时到校、离校,不在路上玩耍、逗留。
十、骑车上学注意安全,不得骑“三无(无车闸、无车铃、无车锁)自行车,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十一、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十二、体育、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十三、在计算机房上网时,要遵守表少年网络公约,不济鉴不良信息。
十四、不得站在高处或爬窗台擦教室、楼道的窗户玻璃等。
十五、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交流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校。
十六、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
十七、学校组织集体外出,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步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
十八、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由班主任签发出门证;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学校。
十九、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知情者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领导报告。
二十、乘车学生还须做到:在乘车点吵闹,有序上下车;在车上不把头、手伸到窗外,不在车内玩游戏和与他人吵闹。
二十一、记住下列几个重要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紧急情况下打电话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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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武中学学生交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乎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是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一环。良好的交通秩序能提升校园环境质量,为师生创造宁静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该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规则意识,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通过与社区的合作,可以共同打造安全和谐的社区环境,提升社区的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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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和监督
为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组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处主要领导兼任。资助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纪检监察审计处和财务资产处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监督和审计。
二、资助原则
(一)扶贫扶志,“资助”与“育人”有机结合;
(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倾斜;
(三)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四) 学校建立以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助、贷、勤、补”和“绿色通道”的资助体系;
(五)提高资助工作的透明度,公布各类资助项目及受助名单,以保证资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已受到资助的学生在生活,学习等方面上应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三、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依照《云南广播电视大学 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认定的对象。
四、资助方式
资助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方式。
(一)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担保和抵押,但需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学生向户口所在地的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提出贷款申请;当地的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学生到校办理合同回执,盖章确认;当地银行负责审批并发放贷款。
(二)国家、云南省政府、校级的奖助学金
国家、省政府、校级奖助学金的申请及资助办法按照《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特殊困难补助
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及资助办法按照《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特殊困难管理办法》执行。
(四)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内勤工助学活动,按照《云南广播电视大学 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
(五)社会资助
社会团体及个人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奖学金资助者的意愿和要求,并按照《云南广播电视大学 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五、受资助学生的管理和复查
建立贫困学生档案,对资助的贫困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和复查。如有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取消资助:
(一)有经济来源,无需资助即能维持学习、生活基本费用的; (二)有抽烟、喝酒等不良习惯的,铺张浪费、不勤俭节约的;
(三)不诚实守信的.;
(四)学习不刻苦,一学年内不及格科目超过2科次的; (五)考试有作弊行为的;
(六)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受纪律处分的。
六、资金来源
(一)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助学金由国家和省政府划拨;
(二)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等学校提取部分学费用于专项助困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xx〕140号)文件的规定,学校按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学费收入的10%提取贫困生专项助学经费,按学校规定的用款比例实行专款专用;
(三)社会各界捐赠的助学金;
(四)学校师生捐赠的助学金;
(五)其他。
七、附则
(一)学院要根据学校总体资助政策和办法,认真研究本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学院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细则;
(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三)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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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武中学学生交通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学生上下学途中的安全,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培养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并促进家长、学校及社区在交通安全教育上的合作。
内容概述:
1.学生出行方式的`规定:鼓励步行、骑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限制学生单独驾驶机动车。
2. 家长接送管理:明确家长接送时间、地点和行为规范,避免校园门口拥堵。
3.学生自我保护教育: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校园周边交通设施检查:定期评估校园周边道路、交通信号灯等设施的安全性。
5.与社区协调:与社区、交通管理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同解决交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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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规要求:
1、早晨按时起床,早操前一律带书在集合位置读书,5:55分准时跑操,要求集合速度快,步伐整齐,口号响亮,人数不缺,下操后必须集合整队并宣誓。6:15分全部到教室(含宿舍值日生),进教室后要大声朗读,不读视为违纪。7点10分下早读。
2、早饭后7:25分到教室,晚饭后6:15分到教室,在这一时间段上,教室周围不能有人闲聊。任何时间都不允许在教室周围打闹,以免影响其他学生学习。在教室内要绝对保持安静。
3、课前2分钟必须进教室,值周班级自习前要吹哨提醒。进教室后要潜心、专心学习,班主任要将座次表张贴窗上,值周班级每天检查抬头、坐姿、睡觉、说话等违纪情况,具体到人,年级组将不定期抽查,值周班级必须把当天违纪量化情况公布于年级组黑板上并报到年级组,把违纪学生交给班主任,并扣除班级量化分数。
4、收作业时间,早饭后7:40分——7:45分,晚饭后6:55分———7:00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收发作业,并保证教室安静,秩序良好;打扫卫生时间早饭后7:45分——7:50分,中午2:30分结束,晚饭后7:00分———7:05分,要求值日生同学准时高质量地完成劳动任务。
5、任何时间都不准看课外书,不准玩手机、不准听MP3,不允许在电子词典上看小说、玩游戏等影响学习的物品。一经发现,当即没收。
二、课堂效率
学习成绩关键在于课堂效率。年级组深入课堂听课,看同学们的.精神面貌是否良好,是否积极主动,是否与老师配合默契,是否规范。希望同学们要高度重视,为班级争光添彩,为自己前途努力。
三、宿舍规定:
1、晚上10:25分前做好洗刷等睡觉前准备工作,10:30分必须躺在床上休息。
2、晚上10:30分————11:00分无特殊情况不上厕所。
3、晚上10:30分————早5:40分不做与休息无关的事,5:40分准时起床,5:50分准时到上操位置集合。
4、中午12:40分住宿生全部回宿舍午休,不做与休息无关的事。
四、卷面规范:
要求全体学生重视卷面,认真书写卷面。年级组检查每次的大练习,对优秀班级发奖鼓励,对较差班级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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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持教室清洁。每天清扫1-2次,清洁工具使用后,应整齐地放置在工具箱里。
二、保持教室整齐。各类设施要按规范要求放好;通知、功课表等应按要求贴好;桌子要调在同一高度,安装牢固,排列整齐,非经有关部门或班主任同意,不得搬出教室,不得作其它用途;窗帘要按规定拉好扎好。
三、值日下课后应立即把黑板、讲台擦干净,不要等到打预备铃时才擦黑板;值日生应经常做好教室内外及走廊的保洁工作,做到无纸屑、无灰尘、无杂物。
四、讲台上面、里面要保持清洁,不能放置与教学无关的.杂物。
五、保护室内外一切公物设施,损坏要及时报告,并负责赔偿。
六、教室内电教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学生不得随便使用或移动。
七、节约用电。不需要使用电灯或风扇时应立即关掉开关;不在教室上课时,值日生或最后离开的人要关好电器开关、关好门窗。
八、本《制度》实施情况,作为班风评比和对班主任工作考核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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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室管理制度旨在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促进个人成长和集体协作。它通过设定规则和标准,规范寝室成员的行为,减少冲突,提高生活质量和学习效率,同时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和团队精神。
内容概述:
1. 安全管理:确保寝室内的电器使用安全,禁止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 卫生清洁:制定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寝室整洁,垃圾及时清理,公共物品定期消毒。
3. 睡眠纪律:设定合理的作息时间,限制深夜大声喧哗,尊重他人休息权利。
4. 资产保护:爱护公共设施,损坏物品需赔偿,禁止私带校外人员进入寝室。
5. 文明行为:禁止吸烟、酗酒,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尊重室友,避免冲突。
6. 学习氛围:鼓励共同学习,避免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设立学习角,共享学习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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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体现党和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以及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更有效地开展帮困、助困,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资助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行优良,无违纪违规现象; 2. 需提供家庭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管理所)出具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 学习认真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 积极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含社会志愿者、义工等); 5. 不盲目消费,生活简朴,勤俭节约;
6. 需经民主评议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困难认定标准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以家庭人均月收入为基本参考指标,以家庭成员工作情况、健康状况及其他情况为附加参考指标,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综合、客观的认定。
参照当年城镇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我校困难认定标准设为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两档。基本分档标准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特别困难:
1.孤儿、烈士子女,列入农村五保户的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仅靠政府救济的困难家庭;
2.被当地民政部门列为特困户或低保户的困难家庭;
3.父母患重大疾病需承担巨额医疗费用,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家庭; 4.因一些不可抗拒原因或家庭遭遇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特殊困难的。
突发事件是指:
1. 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因突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 2. 家庭因遭受自然灾害造成直系亲属人身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 3. 家庭因直系亲属伤亡导致家庭经济收入锐减或丧失。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一般困难:
1.被当地民政部门列为贫困户或低收入的困难家庭;
2.务农、父母离异、单亲或父母下岗(失业)等其他经济困难家庭。
四、困难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困难认定工作须坚持实事求是,在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1.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校认定工作,学生处兼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职能,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2.各学院(院区)应成立本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和审核本院系的认定工作。
3.各学院(院区)应分别成立以专职辅导员为组长、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具体负责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年级总人数的5%。成立后将小组成员名单在本年级范围内公示。
五、困难认定申办程序
困难学生一学年认定一次,认定结果当学年内有效,认定程序如下:
1、在校生6月底前到学院(院区)辅导员申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表格也可到学生工作部主页下载;新生由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通知书寄发。
2、9月开学前,学生本人按要求准备好由学生家庭所在地街道(或乡镇)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由经办工作人员签名、加盖公章的《调查表》及其他佐证材料,内容涂改、信息不完整的《调查表》无效。
佐证材料包括:
(1)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或贫困户、低收入家庭,须出具当地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凭证(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2)本人为孤儿者,应提供当地乡镇(或街道)一级政府出具的证明; (3)本人为烈士及优抚子女者,烈士子女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复印件和户口所在地区、县民政局出具的烈士子女身份证明;扰抚子女必须提供军人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及所属部队政治机关提供的相关证明。
(4)父母为残疾者,需详细说明残疾程度,并提供残疾证等相关证明; (5)父母有重病者,需详细说明重病起始时间、程度,并提供县、区级以上医院病历卡、医疗诊断书、住院证明等;
(6)父母下岗、协保者,需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相关证明,同时需要详细说明父母下岗、协保者,是否曾经从事或正在从事其它临时性或固定性工作,以及工作收入情况,劳动手册不能代替失业证明、协保证明;
(7)父母丧失劳动能力者,需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8)遭遇严重自然灾害或家庭成员、学生本人突遭变故造成经济困难的,必须由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由经办工作人员签名、加盖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
3、9月前两周,申请学生向学院(院区)提交《调查表》及佐证材料,填写《上海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除经认可的特殊情况外,凡逾期申请登记者均作放弃。
2.9月25日前,各学院(院区)认定工作小组完成民主评议及困难认定。
(1)对提交材料的学生开展民主评议,并认真填写“民主评议意见”,确定本年级(或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评名单报院系认定工作小组审核。
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为基础,结合学生日常生活消费水平,核实导致其家庭经济困难的佐证材料,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2)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初评名单,并按困难认定标准划分困难等级,确认名单。
审核通过初审名单后,要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将本学院(院区)各等级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对师生提出异议的同学情况,进行核实,如情况属实,应做出修正。
3.10月15日前,学生处完成复核,确定最终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学校审批通过后,根据每生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类型进行资助。
六、资助类型
本实施细则所涉及的资助范围,主要包括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
(一)新生“绿色通道”
为保证困难家庭学生顺利入学,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新生凭加盖民政部门公章的家庭困难证明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二)国家助学贷款
凡向学校提出各项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鼓励学生自强自立。
1.生源地助学贷款:非上海生源学生,入学前可先与生源地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手续,在当地银行贷款,入校前可解决学费问题。
2.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新生入学后与经办的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银行分年进行发放。在校期间,每位学生只能签订一次贷款合同。具体要求详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三)专项助学奖学金
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评审细则》中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申请。
(四)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高校学生资助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以通过勤工助学方式减轻经济压力,以顺利完成学业。具体要求详见《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五)学费减免
对特殊困难群体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按学校规定,烈士子女、孤儿减免学费的50%,其他特殊困难条件的学生减免学费的10%—16%。
(六)临时困难补助
主要用于因突发事件(如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等),家庭生活一度陷入困境的学生。一次性给予补助300—500元。
七、工作要求
1.各类资助申请的评审均以认定工作为基础,凡没有经过困难等级认定程序或者认定为不困难的学生,不能获得相关资助。
2.学年中因家庭突发情况需临时认定的,本人提出申请,参照正常工作流程进行补充认定后,再进行资助。
3.受资助的学生,应积极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或志愿者活动,每学年开学两周内,可至各学院(院区)办理勤工助学申请,学校将尽可能为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的勤工助学岗位。
4.学校和学院(院区)应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每学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可取消其受助资格,停发其资助款:
(1)违反校纪校规,并已受到学校处分的;
(2)学习主观不努力,上一学年课程考试有2门(含2门)以上课程不及格的;
(3)不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弄虚作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的; (4)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不愿参加公益劳动的经济困难学生;
(5)各项困难资助,没有用于自己的学业费用,而挥霍浪费,有抽烟、酗酒、赌博等行为或购买高档奢侈品者;
(6)有休学、退学、参军、出国等学籍变动的。
八、本细则解释权归学生处和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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