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制度

时间:2024-10-15 18:32:02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制度(汇总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生产制度(汇总15篇)

安全生产制度1

  总则

  1.1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经济效益和克争能力,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和劳动保护法令、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1.2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职能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1.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部门或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不落实、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技术措施不力、管理混乱而造成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公司或部门以及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遵照国家执行间责制”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包括经济制裁和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交司法机关查处。

  1.4对公司管理层的奖励和处罚由总经理审批,对总经理和领导层的奖励和处罚由董事会审批,董事长签批。

  1.5公司对部门、工段和领导的奖励及处罚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称安管组)审定,公司总经理签批。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奖励和处罚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由总经理签批。奖励对安全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做出贡献的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公司、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本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改善劳动条件或防止工伤事故和员工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2.2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劳动卫生防护方面米取措施得力,使公司安全工作取得突出成绩、获得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人员。

  2.3发现重大设备隐患并及时消除,避免事故发生的,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全检修、设备安全运行做出贡献的。

  2.4在事故处理、事故抢修(含救火)中做出突出贡献、避免事故扩大的有功人员。

  2.5敢于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并进行批评教育取得效果达到消除隐患,并向上级反映的员工(包括操作工和管理人员)。

  2.6符合以上2.1款至2.5款的人员,按200----20xx元给予嘉奖。

  2.7实现年度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控制目标、指标的部门、工段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中有关规定执行。

  2.8在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50----20 0元奖励。

  处罚

  3.1对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及损失在5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相关责任人均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事故主要责任者要处以罚款500----5000元,另给一定的行政处分。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和后果轻重对责任者(违章者)给予处罚:

  造成人员轻伤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处以500---1000元经济处罚。严重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待岗15天。

  对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或已整改但结果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部门(包括外包单位),追究部门、工段、外包单位负责人责任,并处以500元或以上的经济处罚,罚款后仍需整改。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严重违章行为,贝岫部门或工段提交安全办审核,由公司办直接安排就地待岗一个月以上,并再次参加相关安全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酒后上岗的生产作业人员在高处或危险作业场所进行打架、打闹的作业人员严重违章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无故未参加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及考试不合格就参与生产作业并发生事故的责任者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事故的主要责任者不服从现场安全人员管理或在同一生产岗位现场屡次违章的操作工未按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或未办理安全(动火作业票)就组织动工,并造成事故的单位负责人(组长或机长)含外包单位。

  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场作业违章行为,按现场违章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同一班组内经常出现同一类型违章的,组、机长要负责任,并处以100元罚款;

  在严禁烟火的场所抽烟的,每人次罚款200元;

  进入生产现场穿高跟鞋、拖鞋、裙子、短裤、背心或不符合生产作业要求的着装进入生产车间的罚违反者50元;

  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挪作他用的,罚违反者100元,设备员、组、机长、安全员未发现或白己发现未及时监督恢复者,罚设备员、组、机长和安全员各100元;

  操作大型机械的人员在驾驶室内打毛衣、看报刊杂志、睡觉等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罚违反者50元;

  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带电作业,罚违反者100元;

  没有焊工证擅白动火焊割作业的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

  电焊机二次线或接头铜芯裸露,未作包扎绝缘,罚违反者50元;

  不按规定安全要求使用氧气、乙焕进行焊割,周围五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工作结束后留下火种存在事故隐患的,罚违反者和批准者各100元;

  在金属容器和锅炉内检修作业,不戴安全帽和不使用低压安全电源的,罚违反者和班组长各100元;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违反者100元;

  没有驾驶证偷开叉车、汽车、抓车、铲车者,罚款100元,对纵容者罚款200元,或虽有证但开快车撞伤人或造成财产损失的,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另给行政处分;

  未拉闸停电、未挂警示牌就进行设备、电气检修作业,罚违反者各100元;

  未拉闸停电、派人监护就进入给料槽处理卡料,罚违反者和指挥者各50元;

  不走安全通道,横跨高速运转的皮带和设备,罚违反者50元;

  上班打瞌睡或擅白脱岗者,罚款50元;

  使用工具器前未作常规检查,罚使用人50元;

  操作链条葫芦时,禁止链条打扭使用或操作者站在葫芦下方,罚违反者50元;

  吊物捆轧不牢,吊装方法不当或吊物上堆放悬挂不牢固的零星物件,罚当班起重操作人员100元;

  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吊物无安全措施的罚指挥者审批者各100元;

  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砂轮面不戴防护眼镜,使用钻床、车床戴手套者,各罚款50元;

  不准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走,或用手触摸

  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罚责任者50元;

  禁止在易燃易爆区携带火种,打手机或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就动火,罚违反者50元;

  不关乙焕、氧气瓶阀门就下班或离开工作岗位的罚违反者50元;故意损坏消防器材或取用消防水当施工用水,罚责任人50元;

  原料堆场和生产厂区不准用明火取暖,违者罚款50元;

  严禁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或未采取措施对盛过油的容器施焊,罚违反者100元;射线作业区未设警示标志的,罚工段长和安全员各100元;

  生产车间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存在有触电危险的,罚工段电气员和值班电工各50元;

  制胶操作工使用甲醛配料时不戴防毒口罩的',罚款50元;

  在粉尘严重区域工作的员工不戴口罩的,罚款50元;

  边班作业的操作工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或交接不清就下班的,罚款50元;

  操作台有杂物,操作工不搞清洁卫生就下班的,罚款50元。

  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性违章行为,对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不经过安全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就安排新员工上岗的,罚安排责任人100元;

  使用民工不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就安排有危害作业的,罚使用单位负责人100元;

  没有特种工种合格证或虽有证但未及时年审过期仍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罚公司办负责人100元;

  高处作业区域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的,罚车间责任人100元;

  凌空处和坑凹处无安全防护栏,罚管理辖区域负责人和安全员各100元;

  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示牌和警戒线,夜间无警示红灯的,罚管辖区负责人100元;原料场和成品库安全通道堵塞,三天以内不处理的,罚原料场和成品库负责人200元;原料场转运车辆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罚原料场负责人200元;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未配备足够消防器材或配备已过期失效的,罚消防专干和安全办主任各100元;

  易燃易爆仓库间距或与明火道路距离不能满足防火规程要求的,罚安全员100元;

  氧气库、乙焕库的照明未使用防爆电器具,通风不良,罚仓库管理部门负责人100元;制胶车间或热压车间排气扇坏了不及时维修或更换的,造成车间通风不良,罚工段组长100元;

  热压工段液压站漏油不按规定及时处理,罚设备员100元;

  热能工段锅炉房和热磨车间高温高压设备设施10米内存放易燃易爆物质(如氧气、乙焕等),罚工段设备员100元;

  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的,罚责任人、作业班组负责人各100元;

  公司、部门、工段领导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违章指挥生产作业的,罚责任人500元;

  招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安全资质不合格的外包施工队伍的,罚签合同的部门负责人500---1000元;

  默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罚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各100元;

  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及安全员发现作业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不予制止、纠正或不进行处罚的,罚责任管理人员、安全员各200元;

  现场文明生产管理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行为属违反现场文明生产管理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生产部门没有认真贯彻文明生产各项制度的,追究部门、工段负责人责任并给予50元处罚;生产现场的车辆(包括单车、摩托车、叉车、抓车、铲车、小汽车)没有停放在指定区域的,属私人的给予车主50元罚款,属公司的给予当班司机50元罚款;

  临时用电设施不规范(乱拉导线拖放在地上,绞在金属架上或与其它线交织在一起以及露天乱装闸刀开关等),追究分管班组长责任并给予50元罚款;

  临时技巧、维修措施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材料未妥善保管或及时回收的,追究架了搭设负责人(包括外包工头)责任并给予50元罚款,造成事故另行处理。

  生产现场的钢丝绳、吊装用具乱丢乱放,造成生产现场摆设不整齐、不安全的,追究其使用班组负责人责任并给予50元处罚;

  生产现场属物资供应部回收的油筒或其它物品不及时回收,造成环境污染或财产损失,追究物资供应部负责人责任并给予100元罚款;生产现场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不明显,没有标明维护时间或未定期检查的,追究公司消防专干责任并给予100元处罚;

  生产现场没有做到文明生产五清”或不及时把废弃物送到指定地点的,追究当班责任人责任并给予50元罚款;

  生产现场的固体废弃物可回收的不回收,造成现场管理混乱的,追究生产部负责人责任并给予100元处罚;

  生产工段工具房或备品库工器具、备品配件摆放不整齐,有易燃易爆物品或烟头垃圾的,办公室不整齐、不卫生的,给予管辖区责任人50元处罚;

  各种仓库内物资摆设不整齐,不分类定位摆设,不清洁不卫生的,给予仓库管理员和仓库负责人各50元处罚;

  油库地面漏油,不及时清理干净的,给予仓库管理员和负责人各50元处罚;

  生产现场没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或无专人负责保持场地整洁的,给予该辖区管理负责人50元处罚;

  现场生产工作人员没有按公司统一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牌的,给予违反者50元罚款;生产部、技术部、各工段设备员监督工作不到位的,或安全员对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工作不到位的,给予责任人或安全员50元罚款。

  附则

  对员工的安全、文明生产奖励由部门、工段分管安全负责人申报,生产技术部(安全办)审核后统一制表,经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签批后发放,从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奖励资金中列支。对集团各部门和各公司领导层的奖励,由人力资源中心按安全生产责任书进行考核统一制表,经集团管理者代表签批后发放。

  对于各项的经济处罚,由生产部、技术部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开具处罚通知单送财务部、办公室备档,由公司财务部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行政处罚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按规定办理。

安全生产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供给,确保安全教育、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相关经费使用的及时、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制度。

  一、按公司营业收入的1.5%作为财务提取的安全生产资金,由公司财务部专项储存,划拨至安全生产资金保障专项资金账户,专项用于安全生产,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部提出,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安全资金的管理:

  1、安全教育专项资金。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日常安全教育学习活动、员工岗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以及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2、安全防护用品资金。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安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投入、从业人员安全防护品等。用品采购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要及时向总经理室提出报废更换申请。对违反采购规定的行为,必须退货。

  3、设备装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安全设备的购置,行车记录设备和GPS监控设备的投入,各类安全器材的投入包括大小警示牌、绳索、雨披、千斤顶、灭火器等设备。安全设备和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应急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费的支出。

  4、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治理等安全监管费用支出。

  三、公司安全部对安全生产投入保障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对安全防护用具及应急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应急用品、应急车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安全生产制度3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酒店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酒店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酒店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酒店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董事长负责制,各部门经理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酒店成立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酒店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酒店生产部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酒店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及酒店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酒店行政第一把手是本酒店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分管生产的部门经理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企业安全生产兼职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各部门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领导贯彻执行劳动

  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九条酒店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一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电气、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

  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五、电信线路

  第十八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

  第二十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一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二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二十三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

  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二十五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二十六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二十七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二十八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二十九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九、检查和整改

  第三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三十二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十、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三条酒店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三十四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三十六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三十七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责任人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三十九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四十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四十一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四十二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酒店领导。

  2.驾驶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

  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四十三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制度4

  一、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意义

  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章制度就是企业的规矩。没有健全而严格执行的规章制度,企业是管不好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则是企业规章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生产活动顺利进行的手段。同时,没有健全和严格执行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的安全生产也是搞不好的。

  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要通过规章制度去体现。通过实现规章制度,可以有条不紊地组织生产;可以从制度上促进广大劳动者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真正做到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服从安全。同时,劳动者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生产作业,可以把安全工作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紧密联系起来,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个环节。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三个方面。

  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制度,包括安全总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伤亡事故报告、各类事故管理、特殊区域内施工审批制度、劳动保护设施管理、安全值日制度、安全生产竞赛办法、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办法、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三同时(即主体工程与劳动安全卫生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审查验收管理等。

  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电气安全技术、压力容器安全技术、锅炉安全技术、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建筑安全培训施工安全技术、消防管理、危险场所的安全技术管理、容器内作业、高空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作业等)、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工业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尘毒监测、防尘防毒措施、防尘防毒设备的维护管理、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统计报告、防暑降温管理、保健食品制度等。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鉴于安全寓于生产之中,企业的每一个工作人员都从不同的角度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担负责任,每个人尽责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的成效。同样,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企业的每一个工作人员又必须对安全生产担负责任,每个人尽责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安全生产。因此,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是中心内容,是企业岗位责任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企业各级负责生产和经营的人员,在完成生产或经营任务的同时,对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负有重要的责任。二是各职能部门的人员,对自己业务范围内及有关的安全生产负有相应的责任。三是所有工人对自己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安全生产制度5

  一、目的

  建立仓储、储罐区安全规定,确保物资储存安全。

  二、范围

  仓库

  三、责任者

  安全科、运输科

  四、基本要求

  1 、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一87)、《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

  2 、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3 、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火源、电器管理制度,门卫值班巡查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4 、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安全生产制度6

  一、学校安全生产责任

  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实施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安全工作评价考核机制,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3、加强安全防范管理,认真做好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财产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假期安全、实验室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及日常安全等工作,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5、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把安全教育纳入地方课程,开齐开足课时,全面普及安全常识,落实每学期至少4课时的安全教育课,做好“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月”及“119消防宣传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加强对学校工作人员安全培训,提高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6、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强化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7、配合有关部门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监督管理,教育和管理学生乘坐合格的车辆,及时举报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突发事故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9、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工作,及时处结信访案件,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问题;

  10、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及群体性事件后,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报;

  11、认真做好其他应由学校履行的安全工作职责。

  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责任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组织机构及工作防范体系,实行学校安全稳定例会制度。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是:

  1、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切实纳入学校重要工作议事日程;

  2、健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指挥系统;

  3、建立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规范及其长效机制,优先安排人力、物力、财力,消除安全隐患;

  4、明确校长的第一责任、中层负责人各岗位的相应直接责任,明确各年级组、教研组、办公室人员及其班主任、科任、教辅人员、职员与各工勤岗位人员的具体岗位职责,层层签定岗位安全责任状。

  5、制定并完善学校各项制度及各项应急预案,并督促落实。

  三、学校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一)校长安全生产责任

  学校校长为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2、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4、将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各类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大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并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

  5、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6、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保障配备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学校发生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救援工作,降低损失。

  (二)教导主任安全生产责任

  1、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教育工作,主持年、月度教育计划的编制。

  2、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科学地组织教学管理,提高全校的教学质量。

  3、抓好课堂教学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课堂教学秩序稳定,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防止由于教师的过错行为引起的不安全责任事故。

  4、不定期检查各班到校情况,负责登记各班上报的无故未到学生名单,配合班主任做好调查,严格控制学生流失现象的发生。

  5、在确保安全条件下,组织完成各项教学任务任务和各项规定指标。组织教育质量达标和安全创新水平、建设标准化校园工作。

  6、负责组织本校所发生事故的调查和处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安全生产。

  (三)政教主任安全生产责任

  1、在校长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规定,具体落实承办各项安全稳定工作,及时向校长、主管副校长提出相关的建议,反映学校安全稳定中存在的问题,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直接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每月召开一次纪律分析会,抓好全校德育、安全、纪律工作,确保教学秩序安全稳定。

  3、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全校实际情况,德育、安全、纪律方面的重大问题做出全面规划, 统筹安排,督促检查。

  4、切实抓好德育工作,同时抓好安全、纪律检查。

  5、加强校内车辆管理,防无锁、防丢失、防乱停乱放。

  6、落实门卫职责,确保校园内外的教学秩序不受干扰。

  7、安排节假日、双休日学校安全的值班护校。

  8、防火、防盗、防饮食中毒、防暴雨洪水,有措施,全年无责任事故。

  9、不断加强纪律管理,保证安全,保证学生良好的学习环境。

  (四)后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

  1、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的后勤管理工作。是学校后勤工作安全运行的主要责任者。

  2、负责对全校的后勤人员统一指挥调动,合理安排设备的检查、检修、小修、中修、大修计划。

  3、确保学校的校舍、场地、教育教学设施、器械和生活设施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校舍无危房,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无安全隐患。

  4、加强教学楼护栏、扶手及关键部位的设施维护和路灯照明设施的安装维护,确保路灯长年正常使用。

  5、严格用电管理制度,专人负责用电管理,经常检查维修,及时更换老化或不符合要求的线路,禁止超负荷或违章用电。

  6、健全学校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安全管理制度。

  7、确保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严把食品安全、卫生关。

  8、加强学校食堂的人员管理、安全管理、食品卫生管理和教育。定期组织体检,严防食品霉变或污染。

  9、抓好食堂卫生管理,并不定期的检查炊饮人员的健康状况。

  10、认真做好锅炉水房的安全维护工作。

  11、防火、防盗、防饮食中毒、防暴雨洪水,有措施,全年无责任事故。

  12、与校内商店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对校内商店的安全管理。

  13、抓好后勤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后勤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1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机电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15、认真监督检查机电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确保教学顺利进行。

  (五)年级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1、经常清查本年级组的教室门窗、玻璃、风扇、电源、黑板、桌椅、栏杆等是否破损、牢固,及时排查并报告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

  2、各年级组长从本年级学生的实际出发,加强本年级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制定出适合本年级学生安全教育系列内容并进行一周一次的安全教育。

  3、及时了解本年级组的教师思想动态,组织教师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六)班主任安全生产责任

  1、经常利用班会、晨会等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加强学生课间活动管理,杜绝学生安全事故发生。

  2、时时注意班级各类设施的安全情况,维护班级设施的完好,如发现有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汇报。

  3、学生上早间操、升旗、参加集会等集体活动时,班主任应与学生同行,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下楼梯,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不安全事故。

  4、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及学校有关安全工作制度,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如实上报学校,不得隐瞒、拖延。对事故中受到伤害的学生应及时送医院,并通知家长。

  5、班级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事前申报学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活动要坚持“徒步、就近”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6、班主任不得私自向个人或单位购买课间、午间食品,不得向学生推销食品和保健品。

  7、教育学生不要参加抢险救灾等危险性活动。

  (七)科任教师安全生产责任

  1、坚持落实课前考勤制度,如发现学生缺席,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查明原因。

  2、检查教学场地(教室)、附属公共设施、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是否有明显不安全因素,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后要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3、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户外活动,要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不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

  5、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教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要予以必要的注意;

  6、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教师发现后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7、教师不得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不允许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

  8、教师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要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

  9、对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教师发现或者知道,要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

  (八)体育教师安全生产责任

  1、坚持体育课上下课整队和考勤制度,并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体育教师负有维护教学场地、体育器材、设施不受外界因素干扰的职责。对设施有不安全因素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3、对体育课堂上学生攀高、擅离体育场地等一些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制止。

  4、体育教师应当按照体育运动规律和规定的教学工作计划开展活动

  5、不得私自向学生推销各类体育用品。

  6、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遇学生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把学生送医院救治。

  7、应了解所教班级特殊体质学生的情况并妥善处理。

  (九)实验室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实验室主要负责人为主的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2、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及其安装、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教学仪器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3、加强对实验设备的经常性检查检修,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的危险因素。工作重点应放在检查实验线路是否漏电、仪器外壳是否带电,同时还要检查电源是否有良好的接地系统、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危险试剂是否存放严密、实验环境是否合理、是否安装漏电保护系统,以确保实验中师生的人身安全。贵重仪器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4、实验室内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教学仪器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5、加强急救及防护措施,备齐处理一般事故的应急用品。在实验过程中,特别是化学实验中,总是不可避免会发生一些伤害事故,为了尽可能减轻伤害后果,实验室应常备急救应急用品,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实验室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应知道有关救护工具,灭火工具(如砂箱、沙袋、灭火器、消防水龙带等)所放位置并会使用;

  6、加强危险品试剂的管理,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和科学管理要求,做到专室、专柜储存,双人保管。实验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注意防火、防爆;

  7、实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换气装置,保持空气清新。对废液、废渣的处理要符合环保规定,能回收的尽量回书,能分解的尽量分解,不能利用的要倒入专门的废液坑中;

  8、实验室门锁钥匙要落实专人管理,严防丢失、配制。严禁挪用、损毁实验室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9、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实验教学工作完后,注意关好门窗,断电断水,检查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是否完好,方可离人。

  (十)图书阅览室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向全校师生提供文献资料服务,保证馆藏图书、期刊资料、库室家具、门窗、水电暖设备等的正常使用,确保安全,不发生重大事故;

  2、全体工作人员要增强安全责任,随时提高警惕,防火、防盗、防虫鼠,并与总务处、保卫科(室)协助,及时维护设备,发现隐患立即排除,出现危机状况,奋力保卫或解除;

  3、把防火、防盗作为安全工作的头等大事;全体工作人员要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准任何人携带火种入内,书库、阅览室严禁烟火,室内严禁吸烟、使用电炉等,随时检查照明电路、用电器、插座开关情况,确保用电安全,随时排除隐患;

  4、注意保护水暖设备,出现漏水情况,应主动排除,不允许出现水浸书刊情况,对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者除批评教育外,并视情况进行处罚;要防鼠、防虫,保证文献资料完成无损。

  (十一)食堂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持证(身体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坚持落实日晨检工作,一旦发现食堂人员身体有异常,及时调整,禁止食堂工作人员带病上岗。

  2、定时组织食堂人员学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和安全教育,强化法制观念,提高安全、规范操作意识和技能。

  3、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及预防食物中毒责任人制度,针对各重点环节落实相应的措施。

  4、加大卫生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建,及时修理一些设施、设备,严格功能分区,做到布局合理,防止交叉污染。

  5、全面安排布置食堂卫生工作,抓好食堂管辖的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无灰尘、无污染、无油污,水沟要干净、畅通、无异味。

  6、加强食物监督,经常性地检查食物情况,严禁生食水产品(海产品)上桌供应,不得购买变坏、污染的食物,熟食、冷盆菜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7、加强餐用器具的消毒工作,每次用餐后其用具都必须进行消毒。水池、锅及其他用具都要及时清洗干净。严格禁止使用一次性餐饮用具。

  8、经常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操作制度,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工作帽,不戴首饰。要求天天搞好个人卫生,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换衣。

  9、加强食堂用电、煤气及门窗的安全管理,养成随用随开,及时关闭的良好习惯。严格禁止闲杂人员出入食堂,确保无意外事故发生。

  10、搞好食品卫生,做到生熟刀与案板分开,洗荤、蔬菜水池分开,清洗炊具做到一刮二洗三消毒四冲五保洁。

  11、严格食品原料的定点采购和索证制度,并建好台帐,备案待查。

  12、经常关注食堂的用餐情况,一旦发生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

  (十二)商店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商品定点采购和索证(质量合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购物发票或流水单等)制度,并建好台帐,备案待查。

  2、商店经营者要取得商店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身体健康证方可上岗。

  3、商店经营者对所经营的商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计量、卫生标准,坚持做到不销售伪劣商品,不销售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合格证、无生产曰期的三无商品,所销售的商品的外包装应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自觉抵制伪劣商品流入学校。

  4、加强防火,杜绝一切火灾隐患。因从业人员过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从业人员负责赔偿。

  5、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卫生环境良好,无四害,无商品霉变、腐烂现象。

  (十三)门卫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着装整齐,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严格执行来客询问、盘查、验证和登记制度。

  3、学生在校期间,禁止学生走出校门。如果学生确有事外出的,必须持有学校领导、班主任或相关责任教师同意的签字假条,并做好登记后方可出校,否则不准放学生外出。

  4、校门24小时关闭上锁,做到无事不开,随开随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5、学校上学、放学期间做好大门附近巡逻工作,密切注视进出学校人员,对可疑人员要及时上前盘查。

  6、使用并保管好安保器械,门卫室物品摆放有序,环境整洁,不私接乱拉线路,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制度7

  1、车辆必须执行定期保养维护制度。

  2、二级保养维护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同时要做到一日三查,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进行并做好维护记录。

  3、建立车辆技术档案,要求一车一档,专人负责。

  4、收车后,做好车辆清洁工作,保持车容车貌,加好燃料,保证车辆正常行驶。

  5、要求车辆停放在固定停车场。

  6、加强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特别是车辆的转向、制动、灯光、传动等方面要严格把关,做到人有问题不上车,车有问题不上路,确保安全行驶。

  7、对车辆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必须做好调查、分析登记在案,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杜绝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8、用科技为行车安全提供保障,对车辆行驶进行动态实时监控,发挥最大最优运营效率。

安全生产制度8

  1)安全监管网络不健全。近年来,顺昌县乡镇农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总体来说是有所加强,但发展还很不平衡。大多数乡镇虽名义上设有农机站站长,但多数站长身兼多职“,专人不专职”的现象很普遍。站长们无法集中精力从事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乡镇从事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一线人员变换频繁,致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失去连续性。全县村一级农机安全生产网络尚未建立,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未能延伸到行政村,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重心难以下移。

  2)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的检查机制未能落实到位。县级农机部门对省、市级的农机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和指示要求,往往是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转达会议的模式,已成为惯用方法和定式,至于工作是否真正落实,则很少深入进行实地检查和督导。农机安全生产的活动仅仅停留在下发文件,工作流于形式,检查机制未能落实到位。

  3)农机安全工作的职责和职权不对等。乡镇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主要是依靠乡镇一级农机站去执行、去落实,而乡镇农机站又无独立的农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力和手段,存在着权利上移、责任下移的状况。如果发生大的农机事故,首先被追究的是乡镇农机站的站长,这样导致乡镇农机安全人员(特别是站长)工作压力很大,从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4)乡镇农机安全投入不足。由于乡镇一级财力匮乏,部分乡镇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无专人、无装备、无经费,致使许多工作停滞不前,无法保证农机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使各类隐患长期存在,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

  5)农机驾驶人队伍素质不高。根据对以往发生的农机事故根源分析,大多数事故均属农机驾驶人的违章操作、违规作业所致。全县约65%以上的农机驾驶人仅有小学文化程度,安全观念差、自我保护意识缺乏。这是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这些人也是各类伤亡事故的直接受害者。

  6)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不够深入。一是对党和国家农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没有宣传到位;二是农机安全文化建设滞后,安全生产知识、事故防范措施宣传不到位,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未能落到实处。

  2对策和建议

  1)加强领导,转变观念。乡镇人民政府既是辖区的最高行政首脑机关又是辖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的行政主管部门。建议:一要强化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实际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改革深化中的基础性作用,把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在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基础之上,变被动的“要我抓”为主动的“我要抓”。二要切实承担起“父母官”的责任,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与其它政府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扎扎实实地解决农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全力支持乡镇农机站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2)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尽快完善机构设置,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要建立行政村一级的农机安全生产信息员队伍,建议要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信息员,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宣传、信息、统计、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报告等基础工作。

  3)建立健全乡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台账。结合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排查摸底,掌握辖区内重点领域和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部位,建立完善各类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基础台帐。根据县农机监管部门的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责任书的内容制订出统一、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并召开专门会议对所辖乡镇安监机构的台帐管理进行培训。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做好乡镇农机站农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同时建立农机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农机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农机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制度、农机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农机安全信息及档案管理制度、并通过定期的检查,使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5)制定并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行事历。乡镇农机站要针对以往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前紧后松、工作安排紧、落实松等弊病,制定详尽的安全生产工作行事历检查制度,认真做好每月单位自查、每季度系统排查、每年全面大检查,同时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和突击抽查活动,促使安全生产工作步入日常化、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行事历,既是细化工作,落实一岗双责的有效手段,也是提高工作效率的良好举措,同时也是整合团队优势力量的重要方法。

安全生产制度9

  安全教育是旅行社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旅行社员工安全素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游客与导游人员安全,特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学习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旅行社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安全知识技能培训:以提高员工安全素质为目标,以提高操作技能,防止事故的发生,规范事故的处理为主要内容。

  二、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定期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各部门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在安全培训方面,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现场具体示范操作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三、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1、新员工上岗安全教育。

  对新进旅行社的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

  (3)旅行社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程序和方法,典型事故案例。

  (5)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

  2、总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总经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每年必须参加市、县(市、区)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与培训活动,必须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培训教育活动,并参加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3、各部门经理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经理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

  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员工、严重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4、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新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只有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2)变换岗位或离岗后上岗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3)各个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督促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不落实安全教育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处200元罚款,并处其所在部门500元罚款。

  (4)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及考试不合格人员每人/次处100元罚款。

安全生产制度10

  一、目的

  该生产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生产车间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产设备的平稳、顺利运转,促进生产车间的安全稳定。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车间的员工和设备。其中,生产车间员工包括仓管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监督员、技术人员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制定。经过部门负责人的审批并上报公司领导层核定后正式实施。

  四、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公司内部《安全生产通报制度》

  7.公司内部《操作程序规程》

  五、制度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

  1.生产车间进出安全管理制度范围:适用于所有生产车间入口和出口。目的:保障生产车间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内容:规定生产车间入口和出口的管理责任、安全检查制度和白班/夜班迟到早退处理规定。责任主体: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执行程序: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员负责检查生产车间入口和出口的安全情况,并及时修改、补充制度内容,保证制度的有效性。责任追究: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员因管理不善造成员工事故或者设备损坏的,将被追究责任。

  2.生产车间设备维护制度范围: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所有生产设备。目的:保障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设备故障带来的安全隐患。内容:规定设备维护的责任、维护频率、维护内容、维护记录等详细内容。责任主体:生产车间维护人员、技术人员。执行程序:生产车间维护人员和技术人员负责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并及时记录设备维护情况,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责任追究:生产车间维护人员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故障或者人身安全事故的,将被追究责任。

  3.生产车间紧急疏散制度范围:适用于所有生产车间员工。目的:在紧急情况下,保障生产车间员工的人身安全。内容:根据生产车间的实际情况,制定紧急疏散的责任主体、疏散路线、疏散流程等内容。责任主体: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紧急情况协调员。执行程序: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紧急情况协调员负责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员工疏散,并保证疏散过程顺利进行。责任追究: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紧急情况协调员因指挥不当造成员工人身伤害的,将被追究责任。

  4.生产车间用电安全制度范围:适用于生产车间的用电设备。目的:保障生产车间用电的安全。内容:规定用电的责任主体、电路布置、用电设备的选型、保养和维修等详细内容。责任主体: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用电设备维护人员、技术人员。执行程序: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用电设备维护人员、技术人员负责制定用电设备操作规程,并对用电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用电安全。责任追究: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用电设备维护人员、技术人员因操作不当造成用电安全事故的,将被追究责任。

安全生产制度11

  一、制定目的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规范车间内各项作业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意识,减少和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生。

  二、范围

  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生产车间,包括生产车间内的所有员工、访客和临时工人。

  三、制度制定程序

  1、明确领导责任: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由企业领导统一领导,并制定明确的管理机构及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控制。

  2、制定制度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培训和考核,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和行为,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3、广泛征求意见:制定规章制度需要广泛征求员工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规章制度在员工中得到支持和认可。

  4、内外协商:制定规章制度时需要与企业内部的.其他部门进行协商,加强安全、生产、环保、质量等各项工作协调与配合,确保规章制度的衔接和协调。

  5、审批:制定规章制度后,需要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确保规章制度在企业内得到正式实施。

  四、相关法律法规

  1、《企业安全生产法》

  2、《劳动合同法》

  3、《劳动法》

  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5、《行政管理法》

  6、《安全生产法》

  7、《安全生产条例》

  8、《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五、制度具体内容

  1、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的安全和人身权益。

  内容:规定企业安全管理各个环节的职责和任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其执行要求。

  责任主体:企业领导、安全员、车间主管、员工。执行程序:对车间内部的安全管理实行全员参与、全面检查、全方位控制、全过程监管。

  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实行严格问责,查明责任,依法依规处理。

  2、生产作业规程

  目的:规范车间内的各项生产作业规程,确保生产作业的安全和有效。

  内容:规定车间内各项生产作业的规程、要求、程序等,明确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操作标准,细化生产作业规程的实施要求。

  责任主体:生产作业负责人、生产作业人员。

  执行程序:生产作业负责人制定生产作业规程后,根据规程要求,组织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规程的有效执行。

  责任追究:对所有生产作业人员的违规违规违章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实施问责制度,对违规行为实行追责问责。

  3、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目的: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知识。

  内容:规定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程序、内容、对象和要求,加强员工安全培训的管理和监督。

  责任主体:企业领导、安全员、培训负责人、员工。

  执行程序: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培训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供丰富的安全培训资源,建立安全培训档案。

  责任追究:对未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的员工,采取不予进入车间、拒绝工作等措施,对违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的员工严格问责。

  4、危险源管理制度

  目的:对车间内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避免潜在危险对员工产生损害。

  内容:制定危险源识别、评估和控制等具体措施,依据企业及车间特点对各种危险源进行科学评估并制定有效防范措施。

  责任主体:安全员、危险源负责人、员工。

  执行程序:制定危险源管理计划,对危险源进行定位、标示、评价和整改,并实时监控车间生产过程中的变化。

  责任追究:对责任人未按照危险源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的,严格问责,依法依规处理。

  制定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保障。企业管理人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可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企业及员工的安全生产。同时,需要重视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

安全生产制度12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人次扣罚当事人1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考核分分。

  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上岗穿拖鞋、二头空凉鞋、裙子、短裤(含西装短裤)、赤膊或穿背心。穿长大褂必须穿长裤。

  车辆带病使用,厂区内超速、超载、超高、超长、超额乘人、电瓶车客货混载、升降机人货混载等违章行驶及乱停放者。

  多人作业的冲压设备、升降机无专人操作开关。

  电源线无故穿越安全通道,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电源接线板、电动工具

  操作者擅自离岗者。

  擅自占用安全通道者。

  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失灵或不符合安全要求,未能及时反映。

  进出要害部位不登记或不服从管理者。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一人次罚款2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考核分1分。

  操作旋转机床,钻床戴手套。(有安全防护手套除外)。

  操作冲床时,手入模口作业,小件冲制不使用手工工具。

  特殊工种无安全操作证进行作业者。

  未经危险作业审批而进行危险作业。

  乱拉、乱接临时电器线路。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任意、私自拆除设备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

  任意排放乱倒废水、废油。对环境造成污染者,加倍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违章行为。

  3.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一般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扣罚50~10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责任分2分。

  4.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轻伤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扣罚100~30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责任分3分。

  5.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伤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扣罚300~50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责任分3分。

  6.对造成死亡以上事故的有关责任人,由公司按厂纪厂规予以严肃处理(警告、记过、开除、辞退等,如违法乱纪造成事故的则追究法律责任)。

  7.凡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安全生产认真负责、表现积极的部门、车间和个人,年终经过评比,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8.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和场所。

安全生产制度13

  一、注塑车间安全生产通则:

  1、设备正常运转时,除注塑机前安全门、控制面板外,严禁接触设备任何部位。

  2、任何生产异常的处理必须等待在设备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3、各设备必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定人定机制),未经设备安全培训,并经取得操作资格,不得操作该设备;故障维修由车间指定人员进行,非指定人员不得进行维修操作。

  4、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5、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6、各类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如有损坏,必须及时报修,待修复后才能使用。

  7、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8、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长头发要扎起来,不准披发,不准穿背心、短裤或裙子,不准穿拖鞋。

  9、使用电动工具前必须检查电线、插头、塑料外壳有无破损。

  10、更换气接头时关闭气源,防止接头飞出伤人。

  11、维持通道畅通,在通道内严禁长时间作业或堆放工件。

  12、设备使用完毕必须关闭电源,注塑机PC 料保温时例外。

  二、注塑机安全生产须知:

  1、注塑机半自动正常生产时,只有如下动作可以进行:

  a.打开前安全门

  b.取出产品和料杆

  c.关闭前安全门

  如需要额外动作,必须经技术员确认属正常生产必须动作,方可作业。

  2、除此以外的任何动作,必须在手动状态下,关停油泵后进行;涉及电气的,还必须关闭电源,比如工作可能接触射嘴及熔胶筒时,必须关闭电源,以策安全,清理工模或调整任何机械零件之前,必须切断电源;

  3、设备自动报警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从设备范围内撤出,切换到“手动”状态。

  4、发生紧急事件(人身事故,设备、模具突然发出异常响声)时,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并大声求援。

  5、机器运转时,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入关闭的安全门内;把手伸入模具前先将安全门打开;检查、修理时如上半身进入两模板中间,应关掉油泵;无论什么场合,整个身体进入两模板时都应先切断电源。

  6、机器运转时,必须关闭后安全门,必须使用前安全门来控制模具的开锁模。

  7、机器运转时。除注塑机操作者外的任何人接触注塑机前,必须通知注塑机操作者调到手动状态,关停油泵。特别是多人协同作业时,任一方有异常动作前,必须通知协同人员,得到确认后方可作业。

  a.注塑机操作者就是操作注塑机进行生产、调试的人,可能是挡车工,顶岗人员,也可能是调试人员。

  b.异常动作:除第一条款列出的动作之外的动作。

  8、分别在手动、半自动状态下,检查拉开安全门能否切断油泵和电源。

  9、检查紧急停止按钮是否有效,按下时能否切断油泵和电源。

  10、保证设备及设备周围无油、无水,保障行走安全。

  11、发现注塑机的异常情况(漏油、电线损坏、电器插头损坏等等)及时向班长或技术员报告。

  12、拆除喷嘴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避免高温原料、气体飞溅烫伤。

  13、清理阻碍物或移动料斗时,请勿操作此机。

  14、对空注射时,关闭前后安全门,并且任何人不得站在料筒两侧,以免为胶料射出损伤遗憾终身。

  15、机器长期停用后再开机,必须检查安全装置(如机械锁、安全门行程开关及液压锁等)正常后才能运行该设备。

  16、维护作业时,切断主电源,挂上“禁止通电”牌,运行前,确认机械按规定连接。

  17、当射台向前移动时,不可用手去清除从射嘴漏出的熔胶,以免伤手。

  18、料斗里必须放有磁力架,防止混入金属异物而损坏注塑设备。

  19、检查、修理时如上半身进入两模板中间,应关掉油泵。

  20、无论什么场合,整个身体进入两模板时都应先切断电源。

  21、任何安全设备的改动都是不允许的,安全装置损坏的状态下不得开动设备生产。

  22、生产高温产品(模温高于120度的)必须使用厚棉布手套。

  三、模、油温机安全生产须知:

  1、电源必须使用规定的电压(220V/380V/415V/50/60Hz)。

  2、不得使用状态不明的导热油。

  3、电源线必须使用指定的规格品,防止造成过热、电压下降,发生事故或故障。

  4、请务必将本机的接地端子与接地线相连接。

  5、凡用于连接装置的所有的软管及其他装置,必须要耐热120℃,耐压1000kpa(10kgf/cm 2 )。

  6、软管的安装请按照软管的制造商的指示进行。特别注意要绝对遵守最小弯曲半径。附属软管的连接,请参照所附录的软管配管要领书。

  7、由于本机(包括外部接续的`阀门类及配管类)运转时会产生高温,请不要直接用手去触摸。另外,运转后由于余热仍有高温。在本机及配管温度未下降到40℃以下,请不要触摸。

  8、不要用湿手触摸控制箱,否则可能会引起触电事故。

  9、在进行维修作业时,请穿着防护用品。

  10、如有异常发生,在零件没有更换前,请不要使用本装置。

  11、请定期更换导热油,当发现导热油呈黑绸状时请务必更换。

  12、使用中如发现排水不畅或冷却效果差,请立即清洗电磁阀或检查冷水出入口有无阻塞。

  四、机械手安全生产须知:

  1、机械手在注塑机上安装牢固。

  2、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械手臂作业范围。

  3、维修前请关掉电源。

  五、烘箱安全生产须知:

  1、在主机周围1米内不得放置易燃物品。

  2、设定温度一定要参考原料之干燥温度,配合实际经验进行设定。

  3、烘箱高温,必须佩带防护用品,防止烫伤。

  4、散落烘箱内的原料,必须及时清除。

  5、清理、修理烘箱时,必须关闭电源。

  6、每2小时检查1次烘箱是否正常运转,记录温度。

  六、粉碎机安全生产须知:

  1、在开机前确保料斗与网架关闭,安全螺丝必须拧紧。

  2、转动刀片极锋利且能引起伤害,特别是在转动时。

  3、在开关料斗网架时,易发生事故。

  4、该机电盒处高压危险。

  5、该机是由传动带传动的,不要让传动带碰到衣服、身体。

  6、在机器维修保养时,必须关闭主开关和控制开关,等待刀片静止不动。

  7、不要去掉防护装置。

  8、如果料斗粉碎室中还有未被粉碎的物料,就不能停机,因为重开机时,余料会造成马达过载。

  七、行车安全生产须知:

  1、电动单梁起重机(俗称行车)须由专人操作,操作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开车前应进行试车,试车是在无载荷的情况下,检查各运转机构、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准确、安全可靠;检查吊钩,吊索是否牢固,外观无破损。

  3、电动单梁起重机在起吊工件时,工件的重量应在吊钩、吊索及电动单梁起重机允许的范围内。

  4、不得沿主梁方向斜吊工件。

  5、不得在有火灾危险、爆炸危险的介质中工作以及用来吊运熔化金属和有毒、易燃易爆物品。

  6、吊装工件行走过程中,工件以稍离地面为宜。

  7、电动单梁起重机在吊运工件行走过程中,工件下面严禁站人。

  8、严禁将工件吊起后,操作人员离开操作现场,行车无人管制。

  9、工作完毕,电动单梁起重机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切断电源。

安全生产制度14

  1、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小组,由公司领导负责指导管理小组的日常工作,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2、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在采取紧急的应对方案的同时,须尽快上报各级管理部门,在各管理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尽早尽快的消除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后果,尽可能的将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点。

  3、调动其他可以应急的车辆,尽快转移和安置事故车辆内的'旅客,尽量缩短由于事故而造成旅客所耽搁的时间,并做好旅客和受伤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4、尽快调动专人负责对可能行动的车辆,进行抢修,并尽快报请保险公司进行勘察,尽早做好赔付工作,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治安纠纷。

  5、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小组的电话:

安全生产制度15

  新入厂的人员在进入工作岗位之前,必须由厂、车间、班组对其进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知识的初步教育,以减少和避免他们由于安全技术知识缺乏而造成的各种人身伤害事故。

  1. 厂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 工厂的性质及其主要工艺过程;

  (2) 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

  (3) 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

  (4) 工厂内特别危险的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5) 新工人的安全心理教育;

  (6) 有关机械、电气、起重、运输等安全技术知识; (7) 有关防火防爆和工厂消防规程的知识; (8) 有关防尘防毒的注意事项;

  (9) 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10)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内容

  2. 车间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 本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的工艺流程; (2) 本车间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 (3) 本车间的危险部位及其应注意事项;

  (4) 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的一般情况及其注意事项; (5) 本车间的典型事故案例;

  (6) 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遵章守纪的重要性。

  3. 班组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 工段或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的概况和安全生产职责范围;

  (2) 新工人将要从事的生产性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它有 关安全知识和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作用;

  (3) 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具体要求;

  (4) 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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