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17 18:07:55 制度 我要投稿

作业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作业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作业管理制度【精选15篇】

作业管理制度1

  一、指导思想

  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的通知》,《xx区义务教育阶段加强作业管理推进减负工作治理方案》,学校认真研读,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对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严格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学校作业管理,科学有效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学校作业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区要求做,各学科作业布置规范,减负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三、作业管理监督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领导责任分工

  各年级主管领导:xx

  五、具体实施工作

  1、学习全面到位。再次学习强调《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新xx小学作业“十不准”》及《xx区师德规范手册》中有关作业的要求。

  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全面规范课后作业管理。落实省相关文件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一小时以内。各中小学校要组织教师精心设计作业,不得无选择地布置教辅材料上的作业,不得布置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不得布置由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书面作业。鼓励教师基于学情分层次布置作业,布置可选择性作业,自编作业或改编现成作业。鼓励学校探索在家校间建立比较灵活的作业沟通协商机制。教师布置的作业要做到全批全改,及时反馈作业批改结果,及时纠正和分析作业中的问题,共性问题集体讲评,个别问题单独交流。学校要定期检查和统计作业总量及批改情况。

  《xx市落实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一小时以内。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得加大书面作业量。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程标准的要求,教师不得布置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的家庭作业,不得布置由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坚持做到教师留的作业亲自及时批改。鼓励教师基于学情分层次布置作业,布置可选择性作业,自编作业或改变现成作业。鼓励学校探索在家校间建立比较灵活的作业沟通协商机制。

  2、培训及时到位。开学初,围绕各学科的作业内容、作业布置、批改要求等对老师进行培训。各学科负责领导分别对本学科作业方面要有具体的要求,作业内容进行优化,并对本学科的任教老师进行培训,形成文字进行汇总。学校建议作业本及记事本的式样,统一规范。

  3、研究随时到位。每学期各学科负责领导带领各学科老师,针对本学科的特点进行有效作业的研究。学期初制定本学科的必做和选做的.作业内容,落实中发现问题及时调整。调整各学科各学段的作业设计模板。每次组内的教研活动都要对作业布置、分层进行研讨,每学期各学科的研讨展示活动都要有有关作业的研讨内容,将作业研究落到实处,科学提高教学质量。

  4、检查随机到位。每学期随机抽查学生记事本、班级作业登记簿、教师备课、教研记录、大册子等标准件。学科主管领导检查作业分层布置情况。组织学生座谈、学生及家长的问卷调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整解决,规范作业布置。

  5、鼓励点面到位。每学期进行一次作业本展评活动,评选个人作业书写规范小榜样,作业规范先进班级,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作业管理制度2

  1、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有关内容

  2、引用标准及专业术语

  引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厂各部门、外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4、职责范围

  4、1安环处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4、2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劳资处、安环处同意,方可变动。

  5、特种作业的范围

  5、1电工(运行、维修)作业。

  5、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5、3起重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起重工等)。

  5、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5、5压力容器操作

  5、6司炉工作业

  5、7登高作业

  6、日常管理

  6、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关行政管理机构该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6、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6、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6、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6、5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6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行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

  6、7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6、8各车间、部门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6、9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有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7、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

  7、1各车间部门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报安环处、劳资处核准后,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安环处组织安排培训和考核。

  7、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各车间、部门必须安排其参加脱产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参加考核。

  7、3特种作业人员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审,由各车间向安环处提供需要复审、初审的人员名单,安环处负责组织进行安技培训。培训和考核结束后,将有关培训资料和证件交到安环处,证件发放由安环处负责。

  7、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到期需要继续复审的,应当至少提前二个月将复审人员名单提供给安环外。

  8、外来人员在我厂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特种作业监管部门应将本规定落实到外来作业单位和人员,确保安全作业。

作业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erp系统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erp系统各岗位人员的职责管理除有公司有特殊规定外,皆按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erp系统各岗位的考核将以本制度为依据,纳入公司kpi目标考核体系。

  第四条erp系统分为系统系统基础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仓存管理、车间生产管理、计划管理、财务管理七大类模块,每个模块对应一个部门主管,为该模块总负责人。根据系统职能的设置,对各模块最终用户职责进行界定。

  第五条erp项目实施小组由各模块部门数据输入及审核人员、主管、erp系统主管及公司领导层组成,对整个erp项目的实施负总责。其中项目领导小组由生产副助理任组长,各部门经理组成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的实施负领导责任,通过调配和协调各项资源为系统实施成功提供保障。erp系统主管负责协调解决各模块运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提供系统二次开发;

  第六条各部门主管是本模块的部门负责人,负责联络erp主管解决本模块最终操作用户提出的与系统有关的所有问题。

  第七条各部门主管必须结合本部门情况组织制定出本模块操作规范,说明本模块主要业务流程、各流程操作步骤、各进程操作方法、以及操作注意事项和常见问题解答,用于各岗位操作手册和培训新进员工,并在使用过程中使系统不断趋向完善。

  第八条最终用户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先查询操作手册,如不能解决,再联系部门主管和erp系统主管解决,解决问题后将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加入操作手册。

  第九条erp系统是一项管理的系统工程,具有高度上下级的关联性,erp系统各岗位人员都同时是上层数据的使用者又是下层数据的提供者。对上层数据,如发现错误必须向相关人员报告并暂停与此有关的工作,并跟踪问题解决情况,直至数据正确;同时做好自己这部分数据,为下层操作人员提供服务,解答下层数据使用者提出的质疑,确保数据正确。所有人员如发现错误不能知错不报、将错就错,使错误扩散。如发现自身操作失误应及时通知受影响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纠正;

  第十条erp系统各岗位人员应保管好自己的权限,如因帐号和密码被人盗用造成数据错误的,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当。

  第十一条erp系统各岗位人员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及时退出系统,避免占用系统模块站点,同时避免账号被他人使用。如因此而造成数据错误,视为其本人失误,并承当一切后果。

  第十二条erp系统各级相关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第二章岗位说明

  第十三条系统基础管理模块(erp实施小组)

  (一)系统基础管理模块—erp实施小组长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物料编码规则、物料数据相关重要属性的设置总体方案;

  2、审核并签字确认本模块所有作为系统输入依据的基础文件,包括物料编码文件、物料数据文件、物料bom文件、单位换算系统文件等;

  3、负责制定、完善物料数据和物料清单数据的修改增加操作流程,编写流程图,并发放到部门各岗位执行,包括物料编码的增加处理流程、换算系数的改变处理流程、新旧材料的更替处理流程、新旧产品bom处理流程等;

  4、对于物料数据表中的物料属性(自制、外购)、仓库、财务科目、提前期、生产类型、生产工艺路线、检验方案方式等部分以及物料bom表中损耗率、工序属性部分,负责联系或指导最终用户联系各相关部门提供其相关数据完成设置;

  5、分配、指导、监督物料系统数据管理员的工作,检查物料数据和物料清单数据的正确性,发现错误及时指导纠正;

  6、协助做好kpi考核工作;

  (二)、系统设置数据—研发部经理

  1、负责制定或者收集物料编码、单位换算系统文件、bom层次设置方案和工艺路线、生产损耗,并提供给系统设置数据管理员执行;

  2、负责在有新产品、新物料或须修改数据时,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收集数据并提供给系统数据管理员输入、修改数据;

  (三)、系统设置管理——资料组文员

  主要职责:

  1、负责依据系统数据提供员签发的物料编码文件,部门主管签发的物料数据重要属性的设置方案,以及其他用户确认的物料数据文件,输入、修改系统各项物料数据及其属性,并保证录入无误;

  2、负责依据系统数据提供员签发的单位换算系统文件输入、修改各项物料不同单位间的.换算系数;

  3、不能随意改变各项物料数据、物料属性以及换算系数;

  4、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当有新的编码以及换算系统改变时,及时通知采购部、生产部、销售部等各相关部门;

  5、当收到采购部、生产部、生管部的物料数据错误置疑通知(邮件、书面)后,应在提出置疑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查清情况,如确有错误,应及时纠正,如无误,应通知各部门,并说明情况;

  6、负责根据系统数据提供员签发的bom层次设置方案和工艺路线文件,设置物料清单,及依据生产部提供的资料设置原材料、半成品的物料替代;;

  7、保证物料bom与实际工艺清单的一致性,在收到清单或工艺修改书面通知后,及时修改物料清单并以系统中改变后的物料清单签字确认后发放到生产部和仓库等相关部门;

  8、负责根据系统数据提供员签发的工艺路线流程文件,输入、更新工作中心、设备、工艺路线、工序等工艺数据;

  9、新产品的完整父bom和子bom在接到数据提供员提供的完整数据后,必须在四个小时内完成录入确认工作,并列印受控;

  k/3工作流程:

  1、收到系统数据提供员提供的各类基础数据——录入k/3系统——本人检查确认——反馈给数据提供人员审核确认——列印受控

  2、系统数据提供人员必须提供的系统物料内容包括物料代码、物料名称、详细的物料规格、物料属性、物料所属仓库、自制件来源、提前期、物料的生产类型、物料的工艺路线、检验方式、检验方案等;

  3、系统提供员提供的物料bom单必须结构完整,最底层子项物料必须为外购件,自制件物料必须有一个或以上bom存在,物料父bom和子bom相嵌套。内容包括:版本号、子项物料单位用量、损耗率、物料替代等;

  4、系统数据管理员对数据提供员提供的数据有监督职能,因系统数据提供员的资料不完整提供,要限期在半个工作日内更正提供,否则责任自己承担;

  系统业务功能名称:基础资料——物料、计量单位、bom维护、工程变更

  合作部门:生管计划部、生产部、物流部、品质部、财务部

  第十四条销售管理模块(生产管理部)

  (一)、销售管理模块—生管部主管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客户编码、操作人员的工作分配;

  2、制定、发布、完善销售管理基础数据,增加修改流程、正常销售处理流程、销售退货处理流程、编写处理流程图;

  3、审核并签字确认本模块所有作为系统输入依据的基础文件,包括客户编码、客户资料、运输提前期文件等;

  4、如有特殊情况或订单变更时,应及时通知销售订单处理员;

  5、指导、监督销售数据管理员、销售订单处理员的工作,检查销售基础数据的正确性,销售订单的正确性;

  6、跟踪销售订单执行情况,如有错误及时指导纠正;

  (二)、销售数据管理员

  主要职责:

  1、负责根据部门主管确认的客户编码、客户资料等基础资料的输入、更新;

  2、根据销售管理部门主管审核确认的销售计划输入或修改销售订单;

  3、每日于下班前必须将当天的销售订单交财务部,不能因自己的工作延误影响财务的出货对帐;

  4、如发现物料数据、客户资料不正确或有疑问,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要求在限期内处理,如没有得到解决,应向模块的部门主管反应并等候相关指示;

  5、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所有数据的更新修改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进行,并将修改结果知会相关人员,最多不能延误超过半日,不能影响下层业务处理;

  6、跟踪订单执行情况,监督、催促下游环节及时处理订单,以免延误,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部主管;

  k/3工作流程:

  1、收到部门主管提供的销售单——销售订单k/3系统录入——本人检查确认——反馈给部门主管审核确认——列印交财务——通知下层用户;

  2、审核确认的销售订单于不超过下一工作日通知下游物控人员处理;

  系统业务功能名称:基础资料——客户、销售订单处理

  合作部门:工程部、财务部

  第十五条计划管理模块(生产管理部)

  (一)、计划数据管理员

  主要职责:

  1、负责计划运算方案、计划展望期等计划基础数据的系统设定;

  2、负责检查计划物料bom、关键物料清单的完整性、准确性;

  3、负责依据部门主管签发的月生产计划、产品生产的优先顺序、物料库存情况制定合理的采购申请单,并在当天通知采购部门;

  4、负责定期运行mrp物料需求运算,可以每两个工作日进行一次,计算前应检查销售订单、物料bom是否有遗漏或错误的,如发现问题必须马上向工程部门、销售数据管理员反映并要求更新,待数据正确无误后在进行mrp运算;

  5、计划有变动时,及时调整并维护、重运行mrp物料需求计划,并将调整结果向下游用户作正式的文字通知;

  6、当收到下游采购部、生产任务管理员反馈的运算单据错误质疑通知后,有义务在第一时间积极配合要求部门查清问题,如有误马上协助解决;

  系统业务功能名称:物料需求计划——方案设置、物料需求计划——mrp计算、采购管理——采购申请;

  合作部门:工程部、物流部、采购部

  (二)、生产任务管理员

  主要职责:

  1、根据计划数据管理员mrp计算生成的生产任务单,负责对任务单调整及完善,在确定无误后下达生产任务单;

  2、当天生成的生产任务单必须当天内完成下达,跟踪生产任务单执行情况明细;

  3、负责下达生产任务单自动生成的生产投料单的维护、审核、列印工作;

  4、发现上游mrp生成的生产任务单有错误或疑问的,生产任务管理员有义务向其相关人员提出,并要求在限期内配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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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因产品bom错误不完整或不存在导致无法生成正确的生产投料单,必须通知工程部门在一个小时内立即更新;

  系统业务功能名称:生产任务管理——生产任务单、生产任务管理——生产投料单

  合作部门:工程部、生产管理部

  k/3工作流程:

  1、每个工作日检查上游销售订单及对应物料bom是否正确,然后对其作mrp运算——调整审核生成的采购申请单——通知采购部门;

  2、检查生成的生产任务单——调整并下达生产任务单——维护审核生产投料单——列印生产投料单——通知物流部门备料;

  第十六条采购管理模块(采购部)

  (一)、采购管理模块——采购部主管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采购合同、委外加工合同、以及供应商编码原则;

  2、审核并签字确认本模块所有作为系统输入依据的基础文件,包括供应商编码、供应商资料等;

  3、负责制定、完善本模块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包括正常采购、采购退货,编写流程图;

  4、提供供应商编码文件给采购订单处理员,供应商编码、税率等发生改变时,应及时通知采购订单处理员。

  5、分配、指导、监督采购订单处理员的工作,检查供应商数据、采购订单、委外加工单的正确性,发现错误及时指导纠正;

  6、追踪采购订单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纠正;

  7、协助做好kpi考核工作。

  (二)、采购订单处理员

  主要职责:

  1、负责根据部门主管签发的供应商编码、供应商资料,输入、更新供应商数据;

  2、对于新增加供应商应根据编码原则进行编码,确保编码的一致性、统一性;

  3、负责根据采购申请确定的采购订单输入、修改、列印、以及传送物流财务部门;

  4、当日交采购订单、委外加工单给物流出入库控制员,不能因自己的延误影响物流物料的收发;

  5、跟踪采购订单执行情况,对于不再执行的订单和委外加工单应及时关闭;

  6、如发现上层采购申请单不正确或有疑问,应及时通知生产管理配合解决,如没有得到解决,应书面向部门主管报告,在有关错误解决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

  7、如发现本层采购订单、委外加工单有错误,马上更正并以书面通知物流及财务部;

  k/3工作流程:

  1、收到签发采购申请单——录入k/3采购订单——审核列印订单——传送物流财务;

  2、根据生产管理部mrp生成的委外加工单——调整并下达委外加工单;

  系统业务功能名称:采购管理——订单处理、采购管理——采购申请,委外加工管理

  合作部门:生产管理部、物流部、财务部

  第十七条仓库管理模块(物流部)

  (一)、仓存管理模块—物流部主管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仓库编码、库存调整原则、库存事务处理权限分配表;

  2、负责制定、完善仓储数据增加修改流程,出入库控制流程,库存事务处理流程,仓库盘点流程,库存数据分析管理规则,编写、发布、更新流程图;

  3、审核并签字确认本模块所有作为系统输入依据的基础文件,包括仓库资料、库存调整原因、库存事务处理权限文件等;

  4、确保物流畅通,提高库存效率,降低库存成本;

  5、负责分配、指导、监督仓储数据管理员的工作,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确保出入库控制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6、协助做好kpi考核工作。

  (二)、仓库数据管理员

  主要职责:

  1、根据部门主管签发的仓库资料文件,输入、更新系统仓库基础数据,当仓库基础数据发生改变时,应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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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接到采购部门签字确认后的采购订单,物流收料、退料通知单和送货单位送货单后,当天输入采购收货数量完成(蓝字、红字)外购入库单及其他入库单,并确认审核、列印交财务部;

  3、在接到物流收料通知单和加工单位送货单后,当日完成委外加工物料入库,并确认审核、列印交财务部门;

  4、在接到经生产或其他使用部门签字确认的生产投料单、退料单、物料领用通知后,当日输入完成(蓝字、红字)生产发料单、其他出库单并审核;

  5、接到生产管理部门签发的发货通知单后,一个小时内输入销售出库单,并确认审核、打印交财务部门,不能因延误影响销售出库;

  6、如发现自身操作失误应及时通知受影响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纠正;

  7、所有操作须在接到通知后半日内执行,不能影响各项出入库业务,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8、如发现仓储基础数据、物料基础数据、发货通知单、采购订单、生产投料单、生产物料报废单不正确或有疑问,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如没有得到解决,应书面向部门主管反应,不能知错不报、将错就错,进一步造成下层结果错误。

  9、在接到经各有关部门签字确认的车间成品入库单后,作库存转移,将成品从收货仓调入成品库,样品散数调入样品库,操作及时准确;

  10、以上各项操作要谨慎,否则会影响系统各项库存的准确性;

  11、负责每月月初核对实际库存与系统库存,发现错误应根据库存历史数据管理员提供的上月库存历史数据和仓管员提供的仓库进出资料,找出原因记录备案并报告部门主管;

  12、照各个物料的盘点周期,仓库管理员定期对各仓库进行盘点,仓库数据管理员在遵照系统盘点作业流程盘点前审核所有仓存单据备份帐存数据,列印盘点表交仓管员物料盘点;

  系统业务功能名称:仓存管理——入库、出库、调拨、盘点

  合作部门:生产部、采购部、生产管理部、财务部

  第十八条车间管理模块(生产部)

  (一)、生产管理模块—生产部经理

  主要职责:

  1、审核并签字确认本模块所有作为系统输入依据的资源清单、生产工序、工作中心,工艺流程文件等基础数据;

  2、负责制定、完善基础数据增加修改处理流程、工序计划流程,编写、发布、更新流程图;

  3、传送经计划管理员确认的生产任务单至生产工序派工单,并跟踪派工计划执行情况,发现错误及时与计划部沟通,共同解决指导纠正;

  4、确认和传送半成品、成品的生产任务至工序汇报单,并跟踪执行情况;

  5、分配、指导、监督、生产流程控制员的工作及工作结果,包括生产订单、原材料领用、成品入库的正确性和及时性;

  6、协助做好kpi考核工作。

  (二)、生产流程控制员

  主要职责:

  1、负责根据生产管理部门签发的生产任务单进行工序排程;

  2、根据成品入库交接单输入产品入库数量,报告完成生产任务单,完成系统产品入库;

  3、在生产任务单报告完成后,反冲原材料;

  4、以上操作应及时进行、准确,不能因自身的延误影响产品库存、产品入库和销售发货;

  5、定时对比车间实际库存与系统库存,发现错误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必要时申请库存事务盘点处理;

  6、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物料清单、物料编码、仓库、库存等有问题时应及时上报部门主管,或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如发现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应上报项目组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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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每天及时校对材料领用数量、成品入库数量、工序派工单执行进度情况,如发现错误应及时找出原因记录备案,并及时纠正。

  (三)、车间数据管理员

  主要职责:

  1、负责根据生产任务单输入、更新工序计划单,并正派或倒排计划单后审核确认;

  2、根据排产的计划单录入工序派工单,审核下发工序派工给相关工作中心;

  3、在派工序计划执行完毕后提供工序汇报给生产流程控制员,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完成物料退库;

  4、如发现物料基础数据、仓储基础数据不正确或有疑问,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如没有得到解决,应书面向项目组反应,不能知错不报、将错就错,进一步造成下层结果错误;

  5、定期提供派工执行进度表、工序汇报明细表、工序在制品统计表、月工序执行统计表给生产部门主管,便于生产主管控制整个生产进度;

  6、所有操作要及时、准确,不能影响原料库存、原材料领用、生产活动。

  系统业务功能名称:车间管理、生产任务管理、仓库管理

  合作部门:生产技术部、物流部、生产管理部

  第十九条财务管理模块(财务部)

  (一)、总账管理员—财务部主管

  主要职责:

  1、负责总账模块的科目维护更新,分帐设置管理;

  2、检查每日事务处理,并将集成事务处理过帐到财务模块核对科目总账;

  3、结算会计期间,打印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表;

  4、指导其他岗位的日常操作,检查错误日志,和it部相关人员解决问题;

  5、提出财务管理报表规划;

  6、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结合k/3的特点,提出合适的财务解决方案,并能促进该方案的顺利执行;

  7、就生产、采购、销售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意见,与相关部门保持有效沟通以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8、维护更新部门操作手册。

  (二)、成本控制员

  主要职责:

  1、制定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2、维护成本核算要素,如系统价格,生产成本,费用归集方案;

  3、及时过帐生产事务处理并检查集成结果;

  4、及时就生产结果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提出意见并跟进解决过程;

  5、指导公司报废物料过程及在系统中的数据归集。

  (三)、应付账款管理员

  主要职责:

  1、负责审核采购订单的价格,并维护系统物料采购单价;

  2、及时跟进采购员和收货部门处理已收货的记录;

  3、每月至少一次检查系统中收货金额是否已被正确过帐至财务事务处理;

  4、月结时跟进采购员和收货部门出具已处理的收货单、未处理但已收货的收货单报告;

  5、及时检查收货记录处理后数据集成的正确性,及时录入已处理的收货记录对应的进项税暂估;

  6、检查对各供应商应付账余额,确保能反映真实的往来。

  (四)、应收账款管理员

  主要职责:

  1、负责审核结算单的单价、扣点、金额等,发现错误及时通知销售订单处理员,并指导纠正;

  2、及时打印销售发票,间隔期不超过1天;

  3、及时处理已交货的销售订单;

  4、过账集成销售数据至财务子系统;

  5、及时处理应收账款:根据客户汇款,输入客户回款,并及时分配回款至各销售发票,不能因自己的延误造成销售订单被冻结;发票管理,销售更正处理,保证客户余额的准确性;

  6、每日对帐并存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纠正;

  7、如发现财务基础数据不正确或有疑问,应及时通知财务数据管理员,如没有得到解决,应书面向项目组反应,不能知错不报、将错就错,进一步造成下层结果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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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业务功能:总帐、报表、应收款管理、应付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

  合作部门:生产管理部、采购部、物流部、生产部

  第二十条系统管理

  主要职责:

  1、负责系统权限分配;

  2、负责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和备份(见k/3日常维护操作手册、计算机系统维护及备份操作手册);

  3、负责解答其它用户按程序提交的技术性问题;

  4、协助其它部门主管制定各种方案、制度;

  5、负责协调公司内部资源,控制项目进度,配合各部门主管推进系统实施;

  6、根据管理需要进行系统二次开发;

  第三章危机预防及应急处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数据备份:it部必须定期进行相关数据备份,每天做一次增量备份、每星期做一次完整备份、每月一次归档备份并验证备份数据的正确性;完全备份和归档备份资料必须和系统分开存放。

  第二十二条it部定期检查服务器等关键设备运行情况,做好运行日志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同时通过对关键部件采用冗余技术,保证系统稳定运行及数据安全;

  第二十三条在发生系统故障或突发事件发生时,it部必须在第一时间把相关情况向上级汇报并通知各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降低由此造成的影响和损失;it部必须根据当时具体情况制定计划尽快恢复系统运行。

  第二十四条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收到it部故障或突发事件通知后,必须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就有关事项做出安排,手工解决与系统有关单据处理,待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后将手工单据重新输入到系统;

  第二十五条涉及其他如操作流程调整、业务流程重组等情况,必须首先保证内部各环节的正常运转,特别是不能让生产线停工待料;然后由it部门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会议讨论决定相关解决办法并实施。

  第四章奖惩办法

  第二十六条各岗位以一百分为基数进行考核,最终得分为erp考核分数乘以erp考核占kpi考核的权重的值。

  第二十七条各岗位人员不按操作规则执行而造成错误的,每次扣10分。

  第二十八条各岗位人员因操作时不仔细、不认真而造成错误的每次扣5分。

  第二十九条各岗位人员由于没有按规定对系统数据进行检查而导致错误没有及时被发现的每次扣5分。

  第三十条各岗位人员如发现其他人员提供的数据错误却没有反馈到相关人员或项目组,导致错误延续的,每次扣5分。

  第三十一条各岗位人员如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对其他人员按《erp问题处理流程》提出的问题进行处理而导致错误延续或扩散的,每次扣5分。

  第三十二条由于没有及时制定有关数据流程或其它与系统运行相关的处理原则、方案而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每次扣5分。

  第三十三条对所有被处罚当事人的直接领导按以上系统的50%处罚。

  第三十四条建立激励机制,针对各用户的工作情况由项目组分别设立一个激励基数,与年终奖挂钩,以此激励大家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作业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切实搞好武昆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安全生产,抓好“三类人员”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项目部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1)三类人员的职责

  1)、三类人员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并落实现场施工的安全措施,做好施工过程的监督工作,及时纠正和制止施工的违章行为。

  2)、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制止施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作报告。

  3)、三类人员是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是施工人员的保护人,负责施工过程的监督,及时发现与制止违章作业,一旦发现意外,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使施工人员及施工现场受到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

  (2)、项目部和施工队的职责

  1)、项目部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负责。

  2)、项目部负责施工人员二级安全教育,定期对外来施工人员现场施工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考核。

  3)、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保障体系,落实责任,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拒绝违章,做到自主管理,保证安全施工。

  (3)、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定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

  2)、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标准的`贯彻执行,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3)、定期召开安全管理小组会议和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解决施工安全管理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4)、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制止违章行为,积极搞好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

  5)、安全管理人员在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安全技术和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生产的批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6)、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7)、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8)、协助单位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相应级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下一级的安全教育。

  9)、负责监督和督促本单位所有人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一责制”。

  10)、负责安排并检查项目部安全活动,组织反事故演练。

  11)、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告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12)、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资料齐全、实用、规格化。

  3、术语及定义

  (1)、三类人员

  三类人员是指项目经(副)理、总工和专职安全人员。

  4、三类人员的管理

  1)现场核实施工部位以及相应的安全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向施工人员交待清楚注意事项。

  (2)施工过程中的监控

  1)安全专职人员必须逐项落实安全措施,发现违章,立即制止施工。

  2)有下列情况之一,安全专职人员必须制止施工,直至整改完毕,必要时报公司领导。

  a)施工人员没有经过安全教育;

  b)安全措施不落实;

  c)施工人员不听劝阻,野蛮施工;

  d)施工人员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e)施工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

  3)监控纪律

  a)在有毒有害气体场所作业监控人员在施工点无视线障碍物的5米内;

  b)进设备作业,施工单位监控人员在人孔外侧5米范围内,公司监控人员在人孔外侧15米范围内;

  c)动土作业监控人员,在施工点无视线障碍物的5米内;

  d)特、一级用火监控人员在动火点无视线障碍物5米内,二级用火监控人员在动火点无视线障碍物的15米内; e)不得私自离开施工现场。

  f)监控人员不得干与与监护无关的事情,监控过程中必须密切注意施工点周围的情况,一旦发生异常或违章,立即制止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排除险情后方可恢复施工。

  g)施工暂停或结束后,按作业要求进行现场检查,不留后患。

  5、施工人员管理

  (1)、进入生产装置施工的施工人员必须已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持特殊工种上岗证上岗。

  (2)、施工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出生产装置。

  (3)、施工人员作业必须由技术人员交底,监控人员允许开工后方可进行作业。

  (4)、施工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作业监控人员的监督,同时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作业交底不清楚时应主动找监控人员了解清楚,对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存在疑问时必须拒绝作业,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5)、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持《临时出入证》和《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方有资格进行施工。

  6、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1)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施工安全,监督包括安全管理人员、监控人员和施工人员等各个岗位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负责组织、监督监护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2)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修订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施工要员违章统计台帐,并不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规范文明施工。

  (3)项目部负责施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负责对施工人员施工过程的监控,及时发现、制止违章,对不按章施工的施工人员有权提请安全管理部对其进行考核、扣罚。

  (4)安全管理人员每天深入施工现场,组织检查施工安全状况,检查用火监控和施工监控情况,检查施工人员三级教育情况,制止、纠正违章并提出考核,督促各个岗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5)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检查监控人员与施工人员,作业前检查由监控人员、施工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完成,不定期抽查监控人员是否在现场、是否及时制止违章、是否做好记录,杜绝违章。

作业管理制度5

  1 目的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3 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3)《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4 职责

  (1)安保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

  (2)安保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调配及安全培训取证的监督协助;

  (3)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

  5 内容与要求

  5.1 公司现有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种类如下: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运行和维修工);

  (2)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检验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3)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4)电焊、气割作业。

  5.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年龄满18周岁,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②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③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上岗证;

  ④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5.3培训

  ①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②安排职工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的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向生产办(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和行办提出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计划,提出培训需求申请,由安保部管理人员联系相关机构进行培训。

  ③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由上级安全办公室审查认可的、具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格的单位负责。

  5.4考核和发证

  ①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

  ③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由上级安全办公室审查认可的、具备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发证资格的单位进行。

  5.5复审

  ①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定期复审。复审时间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的复审时间或有效期到达时间为准。

  ②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在证件复审时间前一个月向安保部和管理部提出申请,由各公司安保部联系发证单位进行复审工作。

  ③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内容包括:

  (1) 健康检查; (2)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3)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 (4)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

  ④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单位签章、登记、予以确认。复审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复审单位申请再次复审。再复审仍不合格或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5.6管理和监督

  ①用人单位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严禁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

  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工种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无证上岗操作的,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用人部门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③公司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3)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4)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⑤离开特种作业岗位满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如需重新上岗,要向安保部提出申请,由安保部联系发证单位对其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操作。

  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特种作业操作证。若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挂失并申请补办新证。

  ⑧安保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

作业管理制度6

  1.油漆工人必须经过防火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从事油漆作业生产。

  2.油漆车间、小组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制定,并随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油漆场所应建立和落实班(组)日检查制度,班前、班后勤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油漆作业场所,禁止吸烟,禁止穿带有铁钉的鞋和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工作地点。

  5.油漆车间确需动火检修焊接时,必须经车间消防责任人和消防安全员到现场检查合格,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进行。并应办理动火批准手续,动火时应停止油漆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6.油漆车间应设置强力通风和抽风设备,自然通风条件要好,在遇火灾险情时应立即关闭通风和抽风设备。

  7.油漆作业场所禁止电加热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8.油漆车间不准积存大量易燃、可燃材料。出入口不能堆积货物,保持通道畅通。

  9.油漆作业场地和调漆房必须经常打扫,随时清除漆垢、干残渣和可燃物。

  10.油漆小组的调漆房只准存放一天的'油漆和稀释剂用量,油漆和稀释剂应选择安全地方妥善摆放,油桶应盖好,防止挥发或遇火燃烧。

  11.油漆车间、调漆房、烘房的门应一律向外开启。

  12.油漆作业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安装、维护。

  13.油漆车间的电气设备和照明装置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线路应穿管敷设。

  14.油漆车间调漆房的闸刀、配电盘、断路器应安在室外便于操作的地点。

  15.凡是喷漆设备均应安装静电接地装置,以防静电聚集。

  16.油漆和溶剂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隔热、无阳光直射的库房内。

  17.库房三十米内不许动用明火,不许吸烟,应有“严禁烟火”的标志

  18.油漆库人工堆码不宜超过1.8米,防止“倒垛”事故发生。

  19.油漆车间、调漆房、油漆仓库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和干沙。灭火器应经常检查。

  20.油漆车间发生火灾后,首先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并把各种电气设备的电源开关切断,立即进行扑救。

作业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保护员工健康安全,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而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除固定动火区(机修班专门的维修场所,有醒目的标识范围)外所有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承包商动火严格参照本规定执行。

  3、引用标准、文件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xx)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62号)

  《江苏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xx〕132号)

  《南通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通安监〔20xx〕279号)

  转发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东安监〔20xx〕83号)

  4、定义

  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各种临时作业活动。具体包括各种电焊、气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和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及电钻、风镐、黑色金属撞击等产生火花的作业。

  5、职责

  5.1主要负责人职责

  5.1.1审批特殊动火级别动火作业许可,包括书面审批和现场审批。

  5.1.2对涉及特殊动火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培训。

  5.1.3对特殊动火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5.2分管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安全总监)职责

  5.2.1审批一级动火级别动火作业许可,包括书面审批和现场审批。

  5.2.2审核一级动火作业是否提级审批。

  5.2.3对涉及一级动火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培训。

  5.2.4对一级动火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5.3安全环保部主任职责

  5.3.1审批二级动火级别动火作业许可,包括书面审批和现场审批。

  5.3.2审核二级动火作业是否提级审批。

  5.3.3对涉及二级动火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培训。

  5.3.4对二级动火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5.4安全员职责

  5.4.1协助动火作业所在单位开展危害识别,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4.2检查动火作业人员资质和动火监护人员资格。

  5.4.3保障动火专业检测仪器的完好有效,对动火作业现场严格进行专业仪器检测分析,填写检测分析合格后的数据,作为动火作业前安全分析的重要依据。

  5.4.4对凡涉及一级或特殊级别动火作业的全过程实行“一票一录像”,录像至少保留三个月。

  5.4.5随时检查作业现场状况,发现违章或动火作业安全条件发生改变时,有权及时终止动火作业。

  5.5动火所在单位职责

  5.5.1严格按照动火作业分级定义标准,确定动火作业级别。

  5.5.2编制动火作业任务单中动火作业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安全分析和应急预案。

  5.5.3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办理动火作业任务单和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组织实施动火作业。

  5.5.4对动火作业现场是否具备相应动火条件进行初审。

  5.5.5对动火作业相关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

  5.5.6发现动火作业现场安全条件改变时,有责任及时终止动火作业。

  5.6动火作业人职责

  5.6.1在动火作业前确认动火作业区域、内容和时间。参加动火作业前安全分析,提出建议。

  5.6.2检查保障动火作业器具安全可靠;严禁把动火器具借给没有动火资质的人员使用。

  5.6.3严格执行动火作业许可证和动火作业证及操作规程的相关要求,服从作业监护人和属地监督的监管。

  5.6.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异常情况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

  5.6.5动火作业结束时负责清理作业现场,确保现场无安全隐患。

  5.7动火监护人职责

  5.7.1熟悉动火作业区域、部位状况、工作任务和存在风险,对动火作业实施全过程现场监护。

  5.7.2检查确认动火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有权纠正或制止违章行为。

  5.7.3发现作业现场安全作业条件改变时,及时要求停止作业并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

  5.7.4会熟练使用相关消防设备、救护工具等应急器材,可进行动火突发紧急情况下的初期处置。

  6、管理要求

  6.1基本要求

  6.1.1动火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特殊级别动火和一级动火应办理动火作业任务单和动火作业许可证,二级动火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任务单和动火作业许可证见附录A、B。

  6.1.2动火作业前,应辨识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采取安全措施。

  6.1.3特级动火和一级动火没有办理动火作业任务单和动火作业许可证(二级动火没有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及安全防范措施未全面落实的,一律禁止动火。

  6.1.4动火作业任务单和动火作业许可证是现场操作依据,一张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同一地点、指定的时间范围内使用,不得涂改、代签。

  6.1.5处于运行状态的生产作业区域内,凡能拆移的动火部件,应拆移到安全地点动火。

  6.1.6动火地点具体实施动火作业的人员不得超过3人。

  6.1.7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监护人应由动火点所在岗位熟悉工艺且是班组长以上人员担任或是车间的公司义务消防队员担任。

  6.1.8节日、假日原则上不安排一级和特殊级别动火作业,如确需动火作业,应向园区安监部门报备并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6.2作业分级

  公司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三个级别,特殊动火级别最高。

  6.2.1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6.2.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和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

  6.2.3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6.3作业现场安全要求

  6.3.1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6.3.2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露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隔离措施。

  6.3.3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处于GB50016、GB50160、GB50074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6.3.4拆除管线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根据所要拆除管线的情况制订安全防火措施。

  6.3.5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6.3.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5%。

  6.3.7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6.3.8 25m以内的动火作业,如遇有装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

  6.3.9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之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作业地点间距不应小于10 m,并应设置防晒设施。

  6.3.10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6.4特殊动火作业要求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6.3要求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6.4.1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6.4.2必须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公司分管生产和分管安全领导(安全总监)、动火作业单位的负责人、生产部、设备部、安环部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到现场,必要时可请园区消防中队到现场监护。

  6.4.3动火作业前,公司主要负责人要召集分管生产和分管安全领导(安全总监)、技术部、生产部、安环部、设备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讨论动火事宜,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6.4.4应在正压条件下进行作业;

  6.4.5应保持作业现场通排风良好。

  6.5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6.5.1动火分析的监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分析。

  6.5.2在设备外部动火,应在不小于动火点10m范围呢进行动火分析。

  6.5.3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间隔一般不超过30min,如现场条件不允许,间隔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min。

  6.5.4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min,应重新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动火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进行检测。

  6.5.5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用品标定合格。

  6.5.6动火分析合格标准为:

  (A)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

  (B)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

  6.6特殊情况动火作业

  6.6.1高处动火作业

  (A)高处动火作业还应遵循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B)五级以上(含五级)天气,禁止室外高处动火作业。

  6.6.2受限空间动火作业

  (A)进入受限空间的动火还应遵循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严禁将氧气瓶或乙炔瓶放入受限空间。

  (B)受限空间的气体检测项目应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氧气浓度等。氧含量在18%—23.5%范围内,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6.7动火作业任务单和动火作业许可证管理

  6.7.1动火作业任务单一式两份,第一联安全环保部门存档备查;第二联动火作业所在单位持有。

  6.7.2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第一联动火所在单位持有;第二联动火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第三联安全环保部门存档备查。

  6.7.3动火作业任务单和动火作业许可证应至少保存一年。

  7、动火作业实施程序

  7.1特殊动火或一级动火作业实施程序

  7.1.1动火作业所在单位需要动火作业前,如果是涉及到特殊动火或一级动火作业的,必须提前向公司级分管领导详细报告,待公司级分管领导同意后,才可按照相应动火级别要求进行动火作业前的现场准备工作和办理动火作业任务单。

  7.1.2动火作业所在单位在准备好动火作业现场工作和填写完动火作业任务单后,请该动火级别的动火审批人到现场进行书面审核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动火审批人在动火作业任务单上签字。

  7.1.3动火所在单位凭着动火作业任务单再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最终动火审批人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后才可以动火作业。

  7.2二级动火作业实施程序

  7.2.1动火作业所在单位如果是涉及到二级动火作业的,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领导详细报告,待部门领导同意后,才可按照动火作业现场安全要求进行动火作业前的现场准备工作。

  7.2.2动火作业所在单位在准备好动火作业现场工作后,请该动火级别的动火审批人到现场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动火审批人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7.3.3动火所在单位凭着动火审批人签字的动火作业许可证才可以动火作业。

  8、相关记录

  8.1动火作业任务单

  8.2动火作业许可证

  8.3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8.4高处安全作业证

  8.5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

作业管理制度8

  1、生产区域安全管理要求:

  (1)生产区域,严禁吸烟;

  (2)工作场所应悬挂安全警示标识,张贴应不得低于1.5米;

  (3)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

  (4)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

  (5)加强对危化品的管理,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6)危险化学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禁止野蛮装卸,运输过程中应有可靠的防止发生晃动或滑动的安全措施;

  (7)废油漆、油料、纸箱、泡沫等定期处理;油漆等易燃品应统一存放在仓库内;

  (8)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更换管理;

  (9)灭火器箱、消防箱等不得放置其他物品,消防箱内必须配备合适的扳手,水带应采用双头卷;

  (10)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要以不影响生产现场的正常操作为原则,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放置于特制的箱内,有明显标志,严禁悬挂于墙上;

  (11)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乱扔乱放,应单独存放,并在工作期间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3)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施工标志;

  (4)施工中动火现场必须清除易燃物品,将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沟、电缆沟等予以封闭,用坚固不燃的隔板或者阻燃毡布与周围隔离,防止火花飞溅;

  (5)气瓶禁止敲击、碰撞,夏季不得放在日光下曝晒,且气瓶上严禁放置电焊地线;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8米;

  (7)焊机要采取防晒、防雨或防接触蒸汽和水进入的措施,其电源和控制箱也应防雨,并保持清洁,安装高度不得低于1.5米,控制箱应上锁;

  (8)电焊作业现场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配备相应的防毒面具;

  (9)施焊、割作业场所半径10米内不得存有易燃易爆物品,且在动火前按公司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后,才能施焊、割作业。在更换焊条时,严禁乱扔焊条头;

  (10)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保护盖等),且不得任意拆除;

  (11)临时线需用绝缘良好的电缆线,其截面应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要求,悬空架设或沿墙放设,室内离地不得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3米,禁止在树上、脚手架或金属栏杆上挂线,穿越门窗(尤其是金属门窗)使用时要加装固定防护套;

  (12)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应距0.3米以上,在道路交叉处应高于4.5米;

  (13)临时线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器设备应有防雨雪设施;

  (14)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v以下的电压等级;

  3、厂区交通通道标准要求:

  (1)通道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井盖、下水道盖等必须保持完好,发现损坏的及时修复;

  (2)公司区域内道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路等禁止停放各种车辆地段,必须设有交通信号或明显标志;

  (3)公司区域内交通道路两侧路灯必须保持完好,有足够照明;

  (4)利用通道一边停置车辆的应有划线(白色)标志,但不得超过通道中心线;

  (5)道路土建施工应有警示牌或护栏,夜间要有红灯警示;

  (6)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一至二米,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的绳、架高度不得低于五米;

  4、厂区内车辆安全管理要求:

  (1)不得在转弯处及公司主干道上停放车辆;

  (2)自行车、摩托车按规定存放在车棚内或指定位置,禁止在厂区内骑车;

  (3)轿车、吉普车、面包车等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严禁出租车进入厂区;

  (4)厂区内各种车辆执行限速5公里/小时的规定,倒车、进出库房或厂房门口,限速3公里/小时;

  (5)一切运载车辆应注意安全行驶,不允许乱停乱放,需停置的车辆必须停靠在定置线内,严禁违章搭载和野蛮行车;

  (6)运燃料车辆进入料场必须听从料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切实注意行车安全,缓慢行驶。

  (7)料场装载机在工作时,要特别注意观察车体周围是否有人,确认无人后,要做到观察行车,确保行车安全;(8)进入料场的车辆必须装有防火帽;

  5、生产区域地面状态标准要求:

  (1)路面应平整、无沟、无坑、无积水、无油脂、无绊脚物等;

  (2)在生产区域内所设置的坑、池应加盖板或有护栏;

  (3)及时清除工业垃圾、废溶媒、废水及废物等;

  生产现场管理是体现企业管理的亮点,对促进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树立企业外在形象,推动安全工作起到重要作用。

作业管理制度9

  知之愈明,行之愈笃。为了更好落实“双减”政策,在课堂提质增效的基础上,切实充分发挥作业的育人功能,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减负”精神,积极推进教学改革,调动师生教学积极性,努力追求高品质教育,结合学校实际,特做出以下规定:

  一、作业布置

  (一)内容和形式

  1、要紧扣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以课本所附作业题、课后练习为主要依据,布置家庭作业,不布置“繁、难、偏、旧”和机械重复性作业,不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2、当堂布置作业,不得在微信、QQ等网络平台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自行下载打印作业。

  3、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增强作业的`层次性、适应性,满足学生的不同要求,将书面作业同探究式作业、实践类作业、阅读类作业、听说类作业相结合,重视作业的实践性与综合性。

  (二)学生家庭作业量

  以“为健康、不熬夜、晚十点、不作业”作为布置家庭作业的原则,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

  (三)学生家庭作业评价

  合理使用各种评价形式,及时向学生反馈作业评价结果,共性问题做到集体讲评;对学生作业中的错误,必须督促学生订正并做好二次评价,要认真分析学生作业错误的原因,及时调整教学进度与教学难点,可以根据作业的类型和特点,采用多样化的评价方式,除教师批阅外,可采取作业展评、展示交流、讨论分享等多样化的方式进行作业评价。

  (四)加强作业的完成指导

  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

  二、作业批改

  1.教师对学生作业要严格管理。作业的书写、格式等要统一、明确、具体。

  2.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面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作业,更不得要求家长检查和批改作业。

  3.教师批改作业一律用红钢笔或红圆珠笔,且书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工整。批改符号大小要适中。

  4.教师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要多加关注和帮助,对他们能按时完成作业要给予鼓励。批改他们的作业要侧重于面批面改,及时订正作业中的错误,使其增加信心,不断进步。

  三、作业讲评

  1.作业讲评要鼓励先进,启发和帮助学困生,切忌挫伤学生的自尊心和积极性。

  2.作业讲评要指出共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作业管理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将加强作业管理作为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作业管理改革,成立以校级领导主要负责,教导处、教研组长、班主任、骨干教师参与的各级作业管理机制,构建有效作业管理网络。要制定作业布置批阅管理的要求或制度,及时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二)加强研究培训。

  教研室要围绕作业设计的科学性、有效性、发展性、多样性等开展专题研究,从布置方式、日常批改、作业反馈等方面对作业管理提出具体指导意见,针对作业管理研究建立专门的评价机制。

  (三)落实日常监管。

  学校对各年级、各学科作业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和指导,学校定期检查和统计各年级作业的总量和批改情况,分析作业质量,及时发现和整改作业管理存在的问题,确保将作业管理具体落实具体要求落实到位。

作业管理制度10

  1 、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如下几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电工、金属焊接、切割、起重、厂内车辆驾驶、压力容器操作。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规范特种作业行为。

  相关部门:

  生产部、各工段;负责电工、电焊工、钳工、起重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的管理。

  办公室:负责厂内车辆驾驶员的.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a --年龄满18周岁;

  b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c--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d--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2、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4.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4.4 、各特种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辖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

  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13号令)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4.5、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

  可上岗作业。

  4.6、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5 、相关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特种作业操作证》

作业管理制度11

  一、 目的:

  通过制定电工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电工安全作业的标准规程,防止工伤事故以及电气灾难,更好的为生产做好安全保障。

  二、适用范围:

  公司各生产场所、仓库、办公室及宿舍

  三、权责:由电工主管组织执行,主管离职或请假由机修组长组织实施,安全主任负责监督。

  四、内容:

  1、停电作业时,必须先用电笔检查是否有电,方可进行工作,凡是安装设备或修理设备完毕时,在送电前进行严格检查,方可送电。

  2、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必须带电作业时,要做好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有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雷雨天禁止高空、高压作业(禁止使用高压拉杆等),雨天室外作业必须停电,并尽量保持工具干燥。

  4、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好安全带、小绳及工具袋,禁止上下抛掷东西。

  5、高空作业必须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做到无工作票不上杆,不交票不送电。

  6、高空作业坚持'四不上':梯子不牢不上,安全用具不可靠不上,没有监护不上,线路识别不明不上。

  7、带电工作时,切勿切割任何载流导线。

  8、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是否良好,并要合理使用工具,工作前需首先检查现场的安全情况,保证安全作业。

  9、任何电气设备拆除后不得有裸露带电的导体,清扫电动机线圈时,不得用洗油及尖锐金属以免损坏绝缘,设备检修时不得私自改变线路,安装必须按图纸施工。

  10、凡是一般用(临时)的电器设备与电源相接时,禁止直接或搭挂,需装临时开关或刀闸。

  11、使用高压拉杆时,须戴高压绝缘手套。

  12、遇有严重威胁人身或设备的安全紧急情况时,可先拉开有关开关,事后向上级报告。

  13、在设备进行维修前,必须将电源切断并加锁或悬挂'停电作业'牌。

  14、对变压器维修时,高低压侧均需断开线路电源及负荷线,防止意外发生高压等危险。

  15、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检修工作,低压设备(400伏以下)遇特殊情况需要带电作业时,应经领导同意,佩戴好电报警安全帽,做好安全措施,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

  16、在作业旁边有裸露的带电体,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进行作业。

  17、对电气设备或线路停电检修时,1、断开有关的电源开关; 2、验明工作部分确无电压(对电缆、电容器组,高压电气设备及线路,停电后须先放电);3、在有关的开关手柄上挂上标示牌;4、根据具体情况是否需要设三相短路接地线,需要时(如检修电缆),则装上后,方可进行工作。

  18、对电气设备或线路的停送电操作必须遵循下面的基本原则:停电时先断开能带负荷拉合的断路器(如接触器、空气断路器、油断路器等),后断开闸刀(如刀开关、隔离开关);送电时则先合刀闸,后合断路器。

  19、检修具有两个以上电源的环形供电系统时,应先熟悉线路来龙去脉。

  当需要拔下配电箱或电板上的保险以断开线路电源时,必须在无负荷电流的情况下进行。

  20、拆卸、更换、安装具有两路或多路电源供电的线路时,在工作完成之后,一般应该用仪表校对相系无误后,经通电并列试车正常,才能交付生产单位使用。

  21、新安装的.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及金属配线管,必须做好接地、接零保护。设备及线路绝缘水平应达到有关规定的标准。

  22、电工工作时必须头脑清醒,思想集中,严格按确认制操作。

  23、机修或电工每天必须对全厂的电器设备,以及各车间的配电箱进行一次检查(尤其是油漆部和木工部),并做好巡查记录。

  24、在现场处理完事故结束或者在检修期间在检修现场完毕后,要保持现场卫生干净,使用过的材料和其他物品要及时清理干净,废弃的物品要堆放在垃圾箱中,或存放在指定地点。

  25、每月底对全厂的消防应急灯和安全出口指示灯进行一次检查,并及时跟换或者维修。

  26、当电工人员出现请假,需要带电作业时,机修必须配合其工作。

  27、当公司发生火警时,电工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切断公司的电源,并保证水源的通。

  28、如果需要维修配电柜,必须到安全主任处报备,否则当按违规操作进行处理。

作业管理制度12

  1、用电作业时,应由电工在场进行操作,无证人员严禁作业。

  2、在更换保险、插头、插座时,应做到先停电后作业,严禁带电作业。

  3、更换电器电源时,严禁带电作业,停电时一定要挂“停电维修”牌并且配电室要上锁,室外留人防护,以防他人进入将停电闸刀合上。

  4、维修机械需停电作业时,应将所属机械的配电箱门上锁并挂上“停电维修”牌。

  5、全场员工和外协作业人员,严禁在生产区和作业区内将电线乱拉乱扯,严禁长明灯和取暖器及电脑等电器设备常开不关。

  6、严禁使用无开关的电器设备,严禁无开关电器设备以闸刀或空气开关及保安器代替开关使用。

  7、登杆作业和高空作业时,作业区下面严禁站人,上杆作业和高空作业时严禁不使用安全带作业。

  8、严禁酒后上岗作业。

作业管理制度13

  1、目的

  规范厂区断路作业及《断路安全作业证》的管理,防止断路作业造成的事故。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化工生产区的断路作业管理。

  3、职责

  3.1车间负责本车间施工现场断路作业的安全管理。

  3.2生产管理办设备科负责本公司生产过程中断路作业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

  3.3综合办公室负责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办理。

  3.4安环科负责监督各单位生产过程中断路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工作流程

  4.1凡在化工生产区域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

  4.2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在断路路口设立断路标志,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

  4.3进行断路作业必须通知生产管理办、安环科等有关部门。

  4.4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断路作业。

  4.5断路时,施工单位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挡杆、断路标识。

  4.6断路后,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要悬挂红灯。

  4.7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识、围栏、警告牌、红灯。申请断路单位检查核实后,通知各有关单位断路工作结束恢复交通。

  4.8断路作业应按《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4.9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10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4.11车间负责人负责申请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批准后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5、相关文件

  《生产设施管理制度》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断路安全作业证》

作业管理制度14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措施的通知》、全面落实xx市教育局关于改进与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对学生的作业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作业布置

  1.每学期各学科教研组要利用好每周三集体备课时间开展作业专题研究活动,对学生作业进行具体研究,确定各学科的作业范围、作业要求等基本内容,提高作业设计编制能力。

  2.教师要科学合理布置作业,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作业布置应根据学生的学情,为学生精心选择作业,保证基础性和时效性,杜绝机械重复的作业。

  3.在布置作业前教师要进行试做,估算学生所需时间。

  4.积极探索作业的形式,要根据学科以及学生的年龄特点,设计书面作业、阅读作业、劳动作业、手工作业、口述作业、探究作业和社会实践作业等。体育学科要按照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科学合理安排锻炼。布置综合实践类作业,每周最多布置1项,时间不超过1小时。

  5.提倡根据我校“翻转课堂——四步五环”教学模式,合理利用学生在校时间(早读、午读、小自习),让学生尽量在学校将作业完成。

  6.语文、数学等各学科教师要协调好学生的家庭作业时间,一二年级学生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三四五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在1小时以内。

  7.教师不得将书写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8.教师须当堂布置作业,不得通过微信、QQ群等网络平台和未经学校及教育部门审批的APP给学生及家长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家长自行打印下载作业。

  9.要严格落实“一教一辅”政策和教辅购买与使用的'自愿性原则,教师不得违规向学生推荐或指定购买教辅读物,禁止用教辅读物代替学生作业。

  10.学生家庭作业时间超过21:00,学生有权不写没有完成的作业。

  11.严禁教师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12.各学室结合学生实际情况每周可设置一天“无家庭作业日”(双休日除外)。

  二、作业书写

  1.一二年级学生用铅笔书写作业,从三年级第二学期开始,学生开始用钢笔书写作业。

  2.各学科教师根据作业特点规定相应的书写格式,作业书写应该强调格式规范,书写整洁,作业本干净卫生。

  3.学生作业不得使用涂改液、改正纸。语文、数学学科提倡使用错题本。

  三、作业批改

  1.教师要亲自及时批改学生作业,可采用集中批改、面批、学习小组批改等形式,指导学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更改。坚决杜绝将学生作业演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2.对学生的作业评价一般采用等级、分数和评语相结合的形式。

  3.教师批改作业时一律用红笔,对正确的作业采用打“√”等形式,对于学生作业中特别精彩的地方,可采用其他符号或者语言进行提示鼓励。

  4.对于学生作业中错误的地方教师应该要求学生及时订正,学生在改错前标注“订正”二字,然后按照作业的基本要求书写,教师及时对学生订正的作业进行批改。

  5.学校每学期进行两次作业评价活动和问卷调查。各年级、各学室可结合实际举办优秀作业观摩、展评活动,学生要在观摩交流中提升作业态度和作业质量。

作业管理制度15

  1、生产场地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坑沟、池必须有盖或围栏,原材料、器材、废料应合理分类堆放,不妨碍操作、通行和装卸;

  2、废料必须及时清除,人行道必须畅通无阻;

  3、生产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不准超温、超压、超负荷和带病运行;

  4、生产现场必须保证消防设施的有效性,过期灭火器必须更换;

  5、压力容器专业人员必须定期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进入生产现场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将头发露出帽外,不准穿裙子、高跟鞋、拖鞋、长大衣等;

  7、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8、从事可能被传支机械绞、辗伤害的作业,不准戴手套、长围由或其他佩物上班,严禁用工具或身体接触机械的运动部位;

  9、进入生产场所,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2m以上)或下料仓、坑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从事电气作业应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

  10、在易燃、易爆等物品区域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明火作业;

  11、作业现场的电力线路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规范敷设,严禁乱接乱拉;

  12、保持作业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未经相关人员的允许,不准任意拆除或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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