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27 13:13:55 制度 我要投稿

(优)考勤的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勤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考勤的管理制度

考勤的管理制度1

  1.提升效率:统一的电脑管理能优化资源配置,减少设备闲置,提高工作效率。

  2.保障安全:严格的`管理制度可以防止数据泄露,保护酒店商业机密,避免因技术问题导致的业务中断。

  3.规范操作:通过规范员工的电脑使用行为,降低系统风险,减少人为错误。

  4.提高客户满意度:稳定、高效的电脑系统有助于提供优质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

考勤的管理制度2

  (一)总则

  第一条

  本规则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

  高级主管——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

  部门主管——经(副)理、科(副)长;

  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三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责任的轻重,分为六职等。

  第四条

  每一职位均设置一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人员的列等应按其所派任的职位,决定其职等。

  每一职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时,以列较低职等为原则;在该职位工作满3年,成绩优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条

  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表”,经总经理核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备。

  (二)任用

  第六条

  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七条

  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

  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1.总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2.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3.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4.科长——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5.副科长——由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

  第九条

  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条

  新进人员应先办理安全调查,并按其学历任用。

  第十一条

  除正式从业人员,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人员,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条件以同合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2.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3.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4.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5.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6.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7.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

  8.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9.未满十五周岁者;

  10.主管人员,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者。

  第十三条

  新进非主管人员一律须经试用40天,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行为者,可随时停用。

  第十四条

  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1.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履历表;

  2.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3.缴验户籍册;

  4.缴验医院最后一个月体格检查表;

  5.缴验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

  6.缴验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规章规定的志愿书及保证书(铺保一家,保证服务期间行为、安全及保管财物等连带赔偿责任);

  7.填交劳工保险加保险期限表2份;

  8.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张。

  (三)服务

  第十五条

  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六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准时上下班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行;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十七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十九条

  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的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1次。

  第二十条

  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一条

  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定。

  第二十二条

  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7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

  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员值日值宿,其办法另定。

  第二十四条

  从业人员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天;

  5.娩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分娩假8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1星期;

  6.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以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7.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二十五条

  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1.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2.请公假者薪水照发;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机构另有薪饷者,本公司薪水停发;

  3.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二十七条

  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延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经理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

  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小时比例以7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可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1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三十条

  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2.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日10;

  3.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4.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日数不得超过30日。

  第三十一条

  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仍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四)考核

  第三十二条

  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的从业人员,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的责任。每3个月一次,应将各项人员的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凡列优等及劣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三条年

  度工作考核,应分别于各从业人员到职届满1年的月份办理。由人事部门每月将当月份到职满一年的人员考核名册,分别列送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优等或劣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条

  凡考核列优等者,经总经理核准予以二级以上的晋级或升级,列甲等者晋升二级,列乙等者晋升一级,列丙等者留任原级,劣等者免职,均以各从业人员任职期满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执行;但在考核年度内曾经核准升职或升级者,该年度考核不再晋级。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科长以上人员及优等的考核;由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他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经理核定。

  (五)奖惩

  第三十六条

  从业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奖金及升迁或晋级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且有事证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功或记大功:

  (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的方法作重大改革的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而成效显著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可视实际贡献的价值决定;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升迁或晋级:

  (1)一年内曾记功2次以上者;

  (2)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为证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

  以上晋级可视实际情况晋升一至二级,但其薪级已达本等最高级者,可改发相当级数薪水之全年份奖金。

  第三十七条

  从业人员的惩戒,分为警告、记过、降级及免职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携带不必要物品入厂者;

  (2)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擅用他人经管的工具及设备者;

  (4)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的物品者;

  (5)涂写墙壁、机械用具有碍观瞻者;

  (6)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3)对上级主管的命令,有不同意见,未予婉转说明,或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者;

  (4)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5)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6)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7)故意涂改,丢失计时卡者;

  (8)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9)在工作时间瞌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场所吸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降级:

  (1)在公司或工厂内酗酒滋事,妨碍秩序者;

  (2)向外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

  (3)在工作时间内偷懒睡觉者;

  (4)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5)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6)一年内记过2次者。

  以上降级,应视各款实际情况降一至二级,无等级可降者,应予降等改任;

  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免职:

  (1)无故继续旷工至3日以上或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日以上者

  (2)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之事业者;

  (3)胁迫上级主管,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5)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6)未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8)有偷窃行为经查明属实者;

  (9)在公司内赌博,有伤风化行为;

  (10)携带武器、凶器或违禁品前来公司者;

  (11)在公司内打人或互相打骂者;

  (12)散播有损本公司之谣言而妨碍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引起灾害者;

  (14)有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15)触犯刑律,经判有期徒刑确定者;

  (16)一年内记过3次者。

  第三十八条

  从业人员的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除嘉奖、记功、警告、记过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外,其余均须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三十九条

  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戒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四十条

  从业人员奖惩可累计,以嘉奖3次作为记功一次,记功3次作为记大功一次,警告3次作为记过一次,记过3次作为记大过一次、同一年度功过可以互相抵消,以嘉奖抵警告,记功抵记过,记大功抵记大过。

  (六)离职

  第四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1.有违犯本公司规章的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2.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未确定者。

  第四十二条

  前条第1、2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的薪水。

  第四十三条

  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1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1.在公司服务1年以下3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2.在公司服务3年以下,1年以上者,于20日前预先通告;

  3.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的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照上项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第四十五条

  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的工作时间,其请假日的薪水照发。

  第四十六条

  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

  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1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

  以上所称薪水,系以从业人员最后服务月份的薪水为准;

  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辞职,应于7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公司的主管人员核准,事后汇报总经理核准。其为副经理以上人员者,应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四十八条

  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七)保险

  第四十九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应一律参加劳动保险。

  第五十条

  参加劳动保险,应于新进同时,亲自填写保险表一式两份,交人事部代办参保手续。应纳保费,由公司补助80%,自行负担20%。自行负担部分,由发薪部门,按月在应领的薪水内代为扣缴。

  第五十一条

  参加劳动保险后,其应享的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应由本公司人事部门代向保险公司洽办。保险人除依法应享的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的赔偿或补助。

  (八)出差

  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及特别费。其中除交通费可按现行费率报支,膳杂费可按日计支外,其余各项费用,均应检据报销。如无法取得支出的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呈奉经理核准后,才能报支。

  第五十三条

  出差天数,应由指派的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务提前完毕,应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滞留。如因公确实无法于核定天数前返回者,应列具事实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准后,方得支给旅费。如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五十四条

  出差前可酌情预借旅费。

  第五十五条

  出差国外,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特别费及手续费。其中除膳杂费按实际出差日数核支外,其余均须检据核实报支。

  第五十六条

  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国外出差标准8折支给。

  第五十七条

  出差同一地点半月以上者,旅馆费及膳杂费8折支给,两个月以上者,以7折支给。

  第五十八条

  国外出差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非经许可,不得绕道或延滞非公差地区。

  第五十九条

  出差国外,可酌借必要旅费,办理结汇。回国后应即报销旅费,多缴少补。

  第六十条

  出差国外期间,不得有危害国家民族或本公司的行为言论,并遵守出差国当地的法律及习惯,如因违反而惹是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负责,与公司无涉。返国后,应于个1月内提出考察或工作报告;考察报告的内容应力求充实,并对公司业务应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如未依期提出报告者,旅费暂缓核销。

  (九)福利及建议制度

  第六十一条

  本公司依法提拨福利金,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办理福利事宜;职工福利委员会的组织办法另定,并依规定向主管机关呈报。

  第六十二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设施。

  第六十三条

  本公司为协助同仁解决困难,为沟通上下意见起见,特设立“从业人员建议制度”。

  第六十四条

  本公司行政部门,均设置意见箱,由高级主管亲自定期启阅。从业人员对于工作上的困难,无法由直属主管或同一部门同仁协助解决,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门人员协助者,或对公司某项措施未能满意提出申诉者,或发现有人营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证据拟予检举者,或根据平时服务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提供建设性的建议者,均可以书面列具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内,亦可公开呈报上级主管转呈总经理或有关部门主管核阅。如因文字表达困难或其他原因,不便以书面说明而须以口头报告者,可先以简略报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见箱内,等高级主管人员拆阅后,再定期约见。

  第六十五条

  提供意见人必须签其真名,填明服务部门,否则不予受理。如属检举性质案件,检举人应负法律责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诬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诉办外,本公司将再依第三十七条有关的规定对检举人予以惩处。

  第六十六条

  本公司对提供的意见,经采纳施行后,可视其对本公司做出贡献分别议奖。如属检举案件,经查明属实者,除对检举人酌情给予奖励外,并为其永保机密。

  (十)附则

  第六十七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考勤的管理制度3

  1.设立电子考勤系统,自动记录员工上下班时间,减少人为误差。

  2.建立考勤审核小组,定期检查考勤记录,确保公正透明。

  3.定期公布考勤情况,提醒员工关注自己的出勤状态。

  4.对于连续多次迟到早退的员工,进行一对一谈话,了解原因并提供帮助。

  5.设立请假申请线上平台,简化流程,提高效率。

  6.对于加班,优先考虑自愿原则,同时确保员工得到合理补偿。

  7.在休假安排上,兼顾员工需求和酒店运营,提前通知,确保公平公正。

  以上方案旨在建立一个既保障员工权益又能维持高效运营的'考勤管理制度,需要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管理层也将定期评估和调整制度,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业务环境。

考勤的管理制度4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的工作时间:上班时间为7:30-11:00,下午上班时间为12:30-17:30,中午休息一个小时(含就餐时间)。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一小时之内到岗为迟到; 17:30以前无故离岗的为早退。

  一、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1.未经批准,不上班的;

  2.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未请假的;

  二、公众假期: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期间为带薪假日。

  三、请假

  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等。所有假期均须填写请假单,完成审批程序后,交人事行政专员备案。请假需最少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交主管审批,最后报人事部备案。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可以在休假发生的当天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向主管请假,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交人事部备案。

  四、监督和管理

  公司全员上下班必须打卡,由人事部负责监督员工考勤。

  员工因公、私事不能按时上下班打卡的,应当事先向其直属主管报告说明情况,事后向考勤人员说明。

  五、扣款

  病假、事假为无薪假期,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旷工两天以内每天扣除倍工资;旷工三天及以上每天扣除2倍工资;连续旷工五个工作日或五个工作日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未打卡并未及时进行说明,则视为非正常出勤,每次按实到时间以迟到、早退、旷工计算。迟到或早退在5分钟以内,每次扣款5元;超过5分钟小于15分钟每次扣款10块;超过15分钟小于30分钟每次扣款20块;超过30分钟小于一小时每次扣款30块。

  六、附则

  本规定由人事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部所有员工,公司其他部门员工使用规定由公司另行规定。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本规定自二零一三年月日起执行。

  20xx年 月 日

考勤的管理制度5

  一、说明:

  1、为了严肃上班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经校委会反复讨论研究,特重新修订本制度。

  2、本制度提交教代会讨论后,即行生效。

  3、凡我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均须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办法。

  1、常规考勤,以校委会领导值日情况为准。所有到岗教职员工必须自觉到校。书记、校长随机抽查。抽查不在岗者,一律视作缺勤,迟到超过半小时视作旷课。

  2、因公差,履行公假手续,视同到岗。

  3、不论何种原因不到岗者视作旷课。

  4、各值班领导做好考勤工作,届时不打考勤或不清点乱打考勤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或进行岗位调整。

  三、请假种类及规定:

  (1)规定:

  1、公假:凡因公必须请假者,可持有关部门通知到办公室办理请公假手续。

  2、事假:一般不批假,特殊情况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先送请假条,请假条上必须写清请假事由,经批准后方能离岗。

  3、病假:凡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须离岗治疗者,必须凭医保卡对口医院(急诊例外)诊断证明,按教职工请假批准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4、婚假:法定假为3天,凡符合晚婚年龄(女22周岁以上,男25周岁以上),婚假延长15天,教师子女结婚准假3天。

  5、产假: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育龄女职工,按下列规定确定产假期限:

  (1)正常生育的,给产假90天;难产或一胎多产者(凭相关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可延长产假15天。产前产后休假连续计算。

  (2)生育一胎的女职工必须在产假期间上环,如产假满后再上环的不给假,由自己安排。

  (3)孕妇流产的(只限一次),给产假30天。30天以后需继续休息的,必须经人民医院证明按事假处理。

  (4)先兆流产保胎者给假15天,15天以后经人民医院确诊,个人申请继续休养者按病假处理。

  (5)哺乳期(孩子0——1岁)的女职工,上、下午哺乳时间各不得超过1小时,但须合理安排好自己的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6)凡涉及到计划生育的其它问题,按区计划生育相关规定执行。

  6、丧假:教职工本人直系亲属(包括男教职工的岳父、母)不幸亡故,可给假5天。旁系亲属亡故给假1天。

  7、以上各类假期均以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婚、产、丧假在国家法定期限内,享受国家法定待遇,但不享受学校津贴部分。

  (二)请假程序

  1、凡请假半天以上者,均须写好请假条,请假1天及以内者,由值班领导批准,超过1天者先由值班领导签字,再报请校长批准,请假条须由批假人签字。

  2、凡经过准后的请假条,一律由请假人交办公室,由办公室登记后书面通知教务处,然后由教务处签发代课通知单。

  3、假期满后,本人必须亲自到行政办公室销假或续假,如未履行销假或续假手续者,将视作缺勤。

  4、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履行请假手续,可由亲属来校代办请假手续。

  5、病假一月以内,由校长掌握批准,超过一月须由街教育总支批准。

  (三)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作旷课论处,旷课次数按实际课数计算,每次40元。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岗者;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他人请假、续假,但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者;

  3、请假期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岗者;

  4、凡拒绝接受领导临时分配的.任务和凡拒绝服从领导安排的工作,经批评教育无效者;

  (四)教师请假期间的课程安排:

  1、教室一律不准空堂。班主任或科任教师负责协调。

  2、教师因病因事请假,2天内由教务处开出代课通知单,语、数教师作好代课安排,2天以上,两周以内由各教研组安排代课,两周以上由教务处另行安排。

  3、教师因公、出外学习等。2天以内原则上由自己安排调换课程,并上报教务处,2天以上由教务处开出代课通知单。

  4、各班教师、各教研组长,必须凭教务处签发的代课通知单安排课程,教务处月终凭代课通知单计算代课补贴。

  (五)全勤奖发放办法:

  1、凡出全勤者,每月发放出勤奖30元,另加20元满勤奖,共计50元。

  2、迟到或早退:第一次扣除全勤奖10元,以后每次按累积数扣除;一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4次,扣除当月全勤奖。连续两个月迟到或早退累计达8次,扣除本学期全勤奖。(可从课时中补扣)

  3、缺岗1次1节课扣除40元。一月内缺勤达2次者扣除当月课时奖,一学期内缺勤达4次者,扣除本学期年终奖,并作待岗处理。

  4、事假:每月允许1天事假,超过1天者扣除月全勤奖50元整,只请1天假者,不作满勤发放考勤奖,扣除20元。课时部分按日均值扣除,事假超过7天,扣除全年奖30%,超过10天,扣除50%,20天事假的年终奖全部扣除,超过20天的视作待岗处理,一次假没请的,学校另设奖励。

  5、病假:病假10天以内(连续计算),每天扣除全勤奖20元,10天以上扣完当月全勤奖,课时部分按月均值扣除。一学期病假达两月以上,作待岗处理。

  病假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一经核实作缺勤处理。

  6、婚假、产假、丧假:在法定假期限内,学校津贴部分按日均值扣除,超过期限后按病假或事假扣除。

  7、全校教职工大会,因事临时请假:每次扣除全勤奖5元,(已在请假期限除外)无故缺会,每次扣除全勤奖40元,无故迟到早退者,扣除10元(因公除外)。

  8、以上所有假期,凡跨节假日,节假日并入假期内连续计算扣除。凡跨月尾月头,按同一个月计算。

考勤的管理制度6

  一、 以公司规定的时间为基准:

  提前规定: 8:00----- 中午 12:00 下午 13:30-----17:30

  二、 打卡规定

  1 、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在职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按时亲自打卡,员工打卡时需要安全监督。

  2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 1 )早上 8:00----12:00 下午 13:30-----17;30 (2) 夜间加班时间: 18:30------21:30

  3 、因事不能打卡:原则上要求员工提前提交请假或相关申请,注明请假起止日期和原因,经主管签字批准后提交考勤负责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申请的,应当在毕业当天完成申请和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 、上下班忘记打卡的,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对超过次数的`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20 元)。

  5 、月末统计考勤时,既没有主管签字审批,也没有打卡者,记为旷工。

  三、缺勤、全勤

  1 、迟到:因非工作原因迟到的工作时间已到;

  ( 1:1 ) 3 分钟 ---8 分钟按 5 元扣款, 9 分钟 ------15 分钟扣款 10 元 。

  2 、不到下班时间,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罚( 50 元)

  3 、迟到,早退超过 15 分钟以上或者未经批准请假不到岗的,旷工半天(扣款) 50 元)

  4 、每月不迟到、早退、事假的员工给予全勤奖金( 50 元),员工公休日补贴每天按日常补贴 10 元补贴。

  5 、员工出差必须到部门主管办理登记手续,填写出差客户地址,手续不完善的,按旷工办理。

  6 、员工因公外出经部门主管批准补办签证,部门主管保管好员工签证信息,本月底 30 日上交财务保管。

考勤的管理制度7

  日常考勤规定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员工日常考勤实行打卡制。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员工每天(包括加班)须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

  员工上下班需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

  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内填写《未按时打卡说明书》,注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由授权领导签字,报公司考勤员留存;

  公司考勤员:人事专干、文员;

  迟到早退的处罚:

  考虑公司办公地点比较偏远,目前公交车不太方便,员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电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迟到岗十五分钟以内,不处罚,但必须对考勤员说明迟到原因,但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口头指导一次;每月累计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单次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标准扣罚。

  总经理级:200元/次

  部门经理级:150元/次

  部门主管级:100元/次

  部门专员级:50元/次

  部门文员级:40元/次

  员工级:30元/次

  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天工资的70%,并给予警告一次。

  缺勤: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超过1小时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旷工的处罚:按照月薪资标准÷28÷8×旷工时数×300%扣罚。年累计旷工达五天及其以上或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请假的规定

  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办理请假手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员工因事、病、婚、丧、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或带口信等方式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部门主管应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应于返回工作岗位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请假报批程序:

  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填制请假单,说明请假事由报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请假二天以上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假期计算及待遇:

  事假

  事假须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部门主管凭本人在请假单上说明的详细事由准假,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公司业务者,公司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准假。

  公司员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

  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

  员工请事假期间按事假时间扣除薪资。

  病假

  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时,凭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病休可以免附诊断证明;

  员工连续病休超过三天,但不超过三个月时,按本人日工资的70%计发病假工资,福利照发,奖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除。

  病休连续三个月以上为长期病休,长期病休须凭医院住院证明或医师病假建议请假,并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长期病休人员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费。

  年假

  公司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后具备享受年假的资格,年假期间薪资照发。年假遇节假及公休顺延。

  年假标准: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每年元月一日为核定基准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数。在当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员工旁系亲属丧亡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员工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丧假需凭相关死亡证明。

  加班的.规定:

  加班申请——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拟加班部门经理(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请表须交考勤员汇总;

  加班时数——原则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许超过16小时。

  申请调休——对于加班的员工,可以视情况安排员工调休。(调休限三个月内有效,倒休申请单上需注明冲抵加班日期)

  加班工资:

  凡员工加班不能安排调休的,可以按以下标准核发加班工资:

  员工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内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上的,加班工资=实际加班时数*小时工资*150%;员工小时工资=基本工资。

  周六、日和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

  周六、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300%

  加班工资月核发天数:全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并需以“加班申请单”和考勤卡为依据,没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计为加班。

  附则:本规定由人资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考勤的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为了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规定第一条上班时间及指纹管理规定

  1、上班实行六天工作制,具体上班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1)全体员工一律实行每一天上下班4次打卡制度。

  具体打卡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在上班时间8:30和14:30前,下班时间11:30和17:30后打卡;3、上班时间因个人原因外出,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进行处理。

  第二条公出:指因公司相关业务及事务外出。如客户拜访、会议、培训、出差等。公出视为出勤状态。如因公出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须告知部门负责人,使用钉钉软件异地打卡并备注外出事项.

  1、员工公出应至部门经理处据实填写纸质版的《员工外出登记表》,方可外出。

  2、各部门经理/主管应于每周一将《员工外出登记表》交至综合事务部,以备考勤之用。若每周内综合事务部未收到相关材料,上述状况视为迟到/早退,旷工等按相关规定处理。若虚造外出理由,一经发现,按旷工进行处理。

  第三条漏考勤:指员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进行指纹考勤。也未告知综合事务部。

  1、员工上班或者下班无打卡记录的,但依据人员证明能证明有在司状况的,应及时告知综合事务部。若不能证明有在司状况,则计为旷工。

  第四条迟到、早退

  1、迟到:在工作时间后打卡的视为迟到。

  A、在上班时间后半个小时内打卡,视为迟到。迟到次数每到达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B、在上班时间超过一个小时打卡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C、注意事项:员工迟到,入司的时候也务必打卡,否则找不到记录,按旷工处理。

  2、早退:在下班时间前打卡的视为迟到。

  注:每人每月能够有三次迟到的机会不予计算。

  第五条旷工

  1、指员工未办理任何请假、续假手续、未出勤或迟到、早退、无故离岗到达一小时以上。

  2、本制度规定其他视为旷工的状况(例如,迟到一个小时以上、漏打卡未证明在司状况)。

  3、旷工处理:按旷工天数处罚薪资。月累积旷工超过六天,视为自动离职,予以辞退。

  第六条考勤核对

  1、综合事务部每月1日统计考勤状况。各部门在每周一上午11:00前将完整的《员工外出登记表》交给综合事务部以便统计,如外出信息有遗漏或错误请在每周一下班前,进行补充,未按时补充,按截止时间前的信息进行统计。

  2、每月2日,人事专员汇总上月整月的考勤结果,发给各部门进行核对,并在2日时间内反馈问题,以便及时调整。如未反馈则按统计的结果进行处理。

  第七条

  1、迟到与旷工的处罚金,纳入公司公益经费中。(公司公益经费主要用在奖励满勤的员工,由综合事务部统计并通告)

  2、每月旷工处罚金原则上不超过薪资的10%。

  第三章请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请的假期。

  1、2天以下事假应在休假前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2、3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经部门经理以及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4、员工请事假,按相应时数的100%扣除薪资。

  5、连续的事假时间试用期员工不得超过5天,正式员工不得超过15天。

  第二条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疗或休养而申请的假期。

  1、若无法提前请假,须在当天上班10分钟前通知部门经理及人事,并于病愈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补齐《请假单》及相关资料至综合事务部。

  2、一天(含)以内的病假,可不带给病假证明;连续请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带给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或正规发票;病假时间以证明或发票上是日期为准。否则按事假计。

  4、员工请病假按相应时数扣除基本工资的60%。

  5、连续请病假时间15天以上的另行处理。

  第三条婚假

  1、因本人结婚且到达法定年龄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3天(日历日),最迟应在休假后上岗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出示结婚证,否则按事假计。

  2、结婚证在员工入职后登记领取的,方可申请婚假;婚假应在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逾期无效。

  3、婚假应为连续的假期,不可分开请。

  第四条丧假

  因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亲属身亡而享受的'假期。丧假假期为1-3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根据员工实际状况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能够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五条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1、产假&陪产假

  A、贴合国家计划的规定女员工可享有产假158天(日历日);申请产假需带给医院的相关证明,且不得分开使用。

  B、女员工怀孕第1—8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怀孕第8个月以上,可享受2天产检假;天数能够是当月累积的1天或者2天;申请产检假需带给医院的相关证明,未带给者按事假进行处理。

  D、男员工给予10天陪产假,陪产假不得分段享受;最迟应在休假后一个工作日内出示子女出生证明,否则按事假计。

  2、产假薪资

  A、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改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基本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

  B、生育的津贴月数:顺产补三个月津贴,难产可再补半个月津贴。

  C、女员工因晚育与领取独生子女证延长的产假,生育保险未支付生育津贴的部分,按女职工产假前基本工资由公司支付。

  D、生育津贴由员工个人向社保中心进行申请。

  3、产假续假

  A、女员工休完产假后,因个人原因要延长假期的,按事假进行处理,续假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按停薪留职进行处理。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公司审批后执行。

  B、停薪留职期间,公司不终止社保关系,但公司与个人缴交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C、产假与停薪留职期间应缴交的社保费用,应在产假前一次性缴足。

  4、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女员工产假复职后,需要补差工资的,应带给“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核对单”复印件,人事部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差处理。

  第六条带薪年休假

  1、凡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带薪年假。

  2、员工连续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经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员工享受的年休假能够根据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由公司统一统筹安排。原则上不理解直接申请。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当年未休完的,不累积到次年假期内。

  年假使用周期:从折算后第一年的自然年(新历年)第一天(1月1日)开始起算,至自然年(新历年)年末最后一天(12月31日)定义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周期;

  第七条如公司发现假期证明不合格的将视为事假并扣除该员工当天相应工资;如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第八条假期较长的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假满回公司后需到综合事务部报到并销假。

  第九条请假打卡:请假离岗前应打下班卡,请假到岗后应打上班卡。打卡时间应与请假条的时间一致,如出现考勤空白,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如需续假者续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星期;对无限期续假者按自动离职进行处理。第十一条出差

  出差:因公司公务需要派遣到外地办理事务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学习,以上两种状况计为出差。第十二条请假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

  请假按旷工处理的规定:无法提前请假的,在事后到岗一天内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第十三条全勤奖励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励100元。

  第十四条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各部门应用心落实执行。

考勤的管理制度9

  为保证公司办公室正常工作运行,规范员工的作息时间,严格工作纪律和办公秩序;以规范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为原则,公平公正、科学高效考勤管理方针,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办公室所有员工;本制度仅适用于钉钉考勤软件。

  二、名词解释

  1、迟到:在规定上班时间后到岗为迟到;

  2、早退:在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岗为早退;

  3、离岗:工作时间内未经相关领导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离岗;

  4、旷工

  4.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4.2请假期限已满,未向上级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4.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新的工作岗位报到者;

  三、权限管理

  1、人力资源部负责钉钉系统维护及权限管理,考勤的日常管理、月度考勤统计及核算工作;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宣导、管理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

  3、全体员工应严格按照遵守考勤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人力资源部门考勤监察;

  4、人力资源部依据钉钉系统中的考勤数据对考勤进行月度汇总,于次月5日前对各部门考勤情况发至各部门负责人核对,如有疑问者及时到人力资源部核实。

  四、考勤方式

  1、实施钉钉考勤打卡,员工入职第一天起开始打卡;

  2、上班时间内,监察人员实施不定期抽查,发现无故不在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三次以上者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予以开除;

  3、如遇在上班前停电或断网无法打卡的,由部门负责人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人力资源部以GPRS(个人手机流量)打卡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相关考勤规定处理。

  4、上班时间内要求所有在岗员工施行四次钉钉打卡(两次上下班),上班两次,下班两次,未按时打卡的将按照相关考勤规定处理。

  五、考勤时间

  上班时间规定: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日打卡4次。每周实行5天工作周制度(特殊情况特殊计算)。

  六、迟到、早退、忘打卡、旷工的管理

  1、迟到、早退

  1.1员工如无工作原因而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能到岗的,晚到10分钟以内视为迟到;晚到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

  1.2考虑到郑州市区修建地铁及高架桥,多条路段交通拥挤现象严重,给予每人每月2次10分钟以内迟到免罚,自当月第三次迟到起,每次罚款50元;

  1.3员工如无工作原因或未经部门领导同意而未到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岗的,视为早退,早退10分钟以内的将扣款50元,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

  2、忘打卡

  2.1实际按时上班但忘记打卡的,可在当日或3个工作日内申请补卡,每月申请补卡次数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的每次扣30元,月漏卡超3次的,将扣除全勤奖;(或按缺勤一天计算)

  2.2实际迟到未打卡的,一律不得正常补卡。仅允许补计迟到卡,且计入每月无责任补卡次数;

  2.3补卡一律由本人亲自在钉钉上操作补卡申请并由上级领导审批方可有效,未审批或退回者按无出勤处理。(补卡也可采用直属主管填写人力资源部下发的《补卡单》并说明情况,经人力资源部核实后,方可完成补卡申请,方可核算考勤。此方法作为辅助考勤措施);

  2.4多打卡导致系统显示早退的,不允许超过2次,超过2次的及以上的,每次按漏卡一次计算,不计早退;

  2.5销假上班的,必须打上班卡,下班后可打下班卡,否则按漏卡一次处理。

  3、旷工

  3.1员工未经批准或故意不打卡而显示旷工的、员工请假假期超期未回且未续假者、超期时间也做旷工处理。旷工最小记录单位为1天,不足1天的按照1天计算。

  3.2员工旷工1日将被加重扣罚两天基本工资。

  3.3员工连续旷工2天或累计超过3次(含),视同员工自动离职。

  4、其他

  公司要求所有人员采用Wifi打卡。有外勤需求的人员可GPRS打卡,没有外勤需求的人员运用GPRS打卡的,一律按漏卡处理。

  七、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登陆《钉钉》-审批-请假,按要求填写并提交。

  1.1请假需提前申请;遇紧急事件或生病等临时特殊事件,无法提前申请的,需电话告知直属上级,并得到批准后方可请假,并在钉钉系统内补填《请假单》并提交,审批完成后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1.2部门负责人因急事电话请假,需及时告知人力资源部及分管领导并在钉钉上及时申请请假手续。

  2、请假类别管理

  2.1事假

  A:因个人或家庭特殊事务,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不得不请假的,视为事假。

  B:事假属无薪假期,可使用有薪年假充抵。

  2.2病假

  2.3.1以下情形为病假:

  A:上班时间去医院就诊的;

  B:因病无法正常工作,经医院诊断须在家病休的;

  C:因病经医院诊断需要住院治疗的.;职员休病假,须履行公司请假手续,病假超过一周须提供合法医疗机构的诊断书、病休或住院证明,不履行请假手续或无医院证明的,视为旷工。

  2.3.2职员病假可使用有薪年假充抵。

  2.4年假

  2.4.1在本企业服务满1年的职员,每年给予5个工作日带薪年假;服务1年以上,每满1年增加1个工作日带薪年假,年假以15个工作日为限。

  2.4.2带薪年假经批准可分一次或最多三次在年内休完。

  2.4.3内已享受产假、探亲假的职员不再享受带薪年假。

  2.4.4带薪年假不可跨使用,在次年年初,上一年内的年假自动作废。

  2.5婚假

  2.5.1职员本人婚嫁给假3天,符合晚婚条件(女23岁、男25岁)的,再奖励7天。

  2.5.2婚假为带薪假,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

  2.5.3婚假原则上一次休完,确因工作需要,经直接上级批准,可分次在二个月内休完。

  2.6产假

  2.6.1已婚女职员因生育可享有一定期限的产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

  2.6.2产假90天。晚育者,可再享有奖励产假30天。晚育指:女职工生产时年龄为24周岁以上者。对于晚育者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2.6.3产假于预产期前一个月可以休息,但需与产前、产后连续计算。

  2.6.4产假期满后,有特殊情况超期再休的,应同时具有书面及钉钉申请,按请假手续办理,并报送人力资源中心备案,按事假规定执行。

  2.6.5女职员怀孕流产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医疗机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假期,按病假处理。

  2.6.6产前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原则上,怀孕1-3个月时,累计有不超过3次的产前检查时间;4-6个月时,每月有1次检查时间;7-9个月,每2周有1次检查时间;超过9个月时,每周有1次检查时间。产前检查时间每次不超过1天。

  2.6.7除医院特殊要求外,超时的产前检查按病假累计计算。

  2.7.8产假为有薪假。

  2.7哺乳假

  2.7.1女职员自生育后享受每天1小时哺育未满周岁婴儿假。

  2.7.2享受哺乳假的女职工可以每天晚上班1小时,或早下班1小时;

  2.7.3以上2、3两种方法可根据情况合并使用,但总时间应保持不变。

  2.8丧假

  2.8.1职员的父母、公婆或岳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公司允许申请丧假。

  2.8.2丧假为5天,外省将给予路程假(按直达火车及长途汽车行驶时间计算),且一次休完。

  2.8.3丧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2.8.4丧假为带薪假。

  3、续请假

  经上级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续假且必须在钉钉上重新申请请假流程(也可在原有请假流程进行修改日期后重新审批);未获批准的续假,视同旷工;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续假者,职员本人应向主管领导口头申请或电话申请,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时内补办钉钉请假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4、请假单位

  员工请假以半天为计量单位,请假一周按7天核算,请假超过半天,记请假1天;请假不足半天的,记请假半天。

  5、请假期间

  产假、工伤假遇月休假、法定节假日等,原假期不得顺延,以《钉钉请假单》上的天数为准;其它假期若遇月休假、法定假日的均可顺延。

  6、销假手续

  休假结束后需本人持有相关证件说明(病假需持正规医院的病例证明、婚产假需持结婚证等有效证明),否则不享有相关带薪假。操作方法:钉钉-审批-我发起的-***的请假-评论-拍摄相关证明文件-发送,看到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回复‘已确认’方可完成销假手续。

  八、加班

  1、申请加班的途径及操作方式

  途径:钉钉-审批-加班-填写-提交。员工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经部门逐级审核批准后,加班申请方可生效。(系统会自动提交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2、加班的核算单位

  加班的最小计算单位为2小时,不足2小时的,将不计算加班,加班时间不含就餐时间,加班请以拍摄照片、打卡时间、工作地点作为申请依据。

  3、加班的处理办法

  3.1未经批准的《钉钉-加班申请》,工资核算人员一律不予调休或核算加班工资;

  3.2加班一律优先选择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在一个月内调休的,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核算加班工资。

  3.3加班费计算以钉钉打卡记录和《钉钉-加班申请》为准,两者缺一不可。除特殊情况加班不能打卡的,需报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否则加班无效。

  4、其他

  培训和会议在非上班时间内进行的不算加班,每一个自然年内加班会在次年年初全部清零,不累计,不叠加。

  九、出差

  1、公司指定人员到郑州地区以外去培训、开会或因工作需要到郑州地区以外处理公事的为出差;出差期间按照正常上下班打卡计入考勤(打卡一律显示外勤打卡),未打卡或忘打卡按考勤办法处理。

  2、出差期间内遇上节假日和法定假日的不算加班,也不另外调休。

  十、解释权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人力资源部对此制度有修订权。钉钉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附件《钉钉操作指南—考勤、打卡、日志、钉盘》。

考勤的管理制度10

  ◆职责

  1.集团人力资源总部

  (1)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修改并解释《考勤管理制度》;

  (2 )审核各子公司根据《考勤管理制度》制定的关于考勤的补充规定;

  (3)负责集团公司考勤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

  (4)负责对集团公司员工日常考勤管理的监督、核查、管理。

  2.子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

  (1 )在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指导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所在公司考勤的有关补充规定,并报集团人力资源总部审核后执行;

  (2 )负责对所在公司考勤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

  (3)负责对所在公司员工日常考勤管理的监督、核查、管理。

  3.部门负责人

  (1)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考勤、休假的监督;

  (2 )负责对本部门考勤异常情况的审核、确认;

  (3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加班、轮休的审批与确认;

  (4)负责本制度规定权限内相关假期的审批。

  4.考勤员

  (1)负责各种考勤表格的领取、部门员工出勤情况的检查、登记;

  (2)负责所在部门员工月度考勤的统计、汇总。

  ◆出勤管理

  1.月标准出勤员工周一至周五须按规定出勤;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员工周六或周日至少休息一天,员工每月实际出勤天数大于月制度出勤天数时间计为加班。

  2.日标准出勤

  (1)员工日标准工作时间为7.5小时,其起止时间由各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按照所在公司的当地情况及公司的实际需要自行安排,但不得少于7.5小时。

  (2)如有特殊岗位存在不适应所在公司规定的工作起止时间,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岗位要求制定特殊作息方案,报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

  3.迟到

  (1)时间计算自公司规定上班时间起至员工实际到岗时间止,30分钟以内的计为员工迟到时间,超过30分钟的时间按旷工处理。

  (2)处罚规定

  a.员工迟到,每次从当月薪资中扣除5元。

  b.各公司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制订本公司处罚规定。

  4.早退

  (1)时间计算以员工提前下班的时间开始计算,至规定的下班时间为止,以上时间均计为早退时间,但早退时间超过15分钟的按旷工处理。

  (2)处罚规定

  a.员工早退,每次从当月薪资中扣除10元。

  b.各公司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制订本公司处罚规定。

  5.旷工

  (1)时间计算

  a.以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起,员工未到岗时间超过30分钟以上的计为旷工时间;以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为准,员工提前离岗时间超过15分钟以上的计为旷工时间。

  b.员工旷工时间在4小时以内(含4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旷工时间在4小时至一个工作日以内的,按旷工1天计算。

  (2)处罚规定

  a.员工旷工,实行双倍处罚,即根据员工旷工时间按员工月基本收入标准的两倍计算扣罚,扣罚员工旷工当天与出勤挂钩的补贴;

  b.员工旷工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其工作岗位,直至辞退;

  c.员工当月旷工达3个工作日及以上的,取消当月绩效奖;全年累计旷工达15个工作日以上的,取消年终绩效奖金;员工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个工作日,按《员工奖惩制度》给予开除。

  (3)员工未经批准休假的,休假期间视为旷工;员工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按旷工处理。

  6.加班

  (1)时间计算员工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出勤的,其出勤时间为加班时间,但员工每月实际出勤天数小于月制度出勤天数的,公休日出勤视为正常出勤。

  (2)审批程序员工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确实需要加班的,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后,交所在部门负责人和相关领导进行审批。

  (3)薪资待遇

  a.公休日加班的,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员工在当期考勤周期内予以补休,不予发放加班工资;如不能补休的,则发放加班工资及与考勤挂钩的补贴,加班工资按日固定工资的2倍发放,与考勤挂钩的补贴按加班天数发放。

  b.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日固定工资的3倍补发加班工资。与考勤挂钩的补贴按加班天数发放。

  (4)相关规定

  a.员工未经加班申请程序,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出勤的,不计为加班;

  b.员工出差期间遇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提供其加班出勤证明,否则不按加班计。

  c.加班申请被批准后,被批准加班员工无加班当日出勤记录的,不按加班计。

  7.出差

  (1)时间计算以员工接受出差任务离开公司时开始起算,至员工返回所在公司出勤时为止,以上均计为出差时间。

  (2)薪资待遇员工出差按正常出勤处理,享受所在岗位的规定薪资待遇。

  (3)相关规定

  a.驻外办事处工作的员工驻外期间不属于出差;

  b.员工出差期间的出勤证明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出差期间项目负责人提供,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c.出差期间如遇公休假日或节假日加班按加班有关规定执行;

  d.出差须填写《出差申请单》,申请审批具体参照事假请假程序办理。

  8.公司安排的会议员工迟到或早退的,按《员工六项基本行为规范》执行;员工缺席的按员工月基本收入标准扣罚半天工资。

  ◆日常假期管理

  1.公休假日

  公休日一般为周六或周日,由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息一天,其他时间为标准出勤时间,须按规定时间出勤,非特殊情况不得休息。部门负责人安排轮休时,应根据部门工作需要及员工数量合理分配,保持均衡。

  2.节假日

  (1)元旦1天;春节10天,从农历腊月二十八至正月初七,放假10天,其中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为国家法定假日,其它时间为公司规定福利休假;清明1天;五一国际劳动节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国庆节3天;三八妇女节半天;3月8日女性员工放假半天,原则上当日休完;生日休假半天,员工生日当天休假半天,原则上当日休完。

  (2)节假日均按正常出勤享受公司规定的薪资待遇。

  3.事假

  (1)员工申请事假,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休假,审批程序具体如下:

  a.一般员工(部长级以下员工)请假三日以内(含三日)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三日以上、七日(含七日)以内的,由主管副总批准;七日以上的均由总经理批准。

  b.部门负责人请假三日以内(含三日)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三日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c.副总经理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2)员工必须办完书面请假手续后再休假。如遇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要于事假当日告知部门负责人,并于返岗之日出具证明,经部门负责人查明属实后2个工作内办理补假手续;

  (3)员工事假期间不发放任何薪资及与考勤挂钩的补贴。

  (4)相关规定

  a.员工全年累计事假一般不得超过30天。若无特殊事由,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公司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其工作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b.员工当月的事假达15天以上的,取消当月年终绩效奖。

  c.员工休事假期间遇意外伤害等事故,责任由员工个人负担。

  d.事假连续超过一个月的,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与员工确认是否继续办理社保。若继续办理,则由员工垫付事假期间的社保费用全额(含公司需支付部分);若自愿终止办理,则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填写《社保异动月报表》(见《员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停保手续办理。

  e.员工病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护理假、哺乳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事假处理。

  4.病假

  (1)请假程序。员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经医生诊断需休息的,应持公司医院(医务室)出具的病假证明或提供经公司医院(医务室)审核确认的县、市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书,填写《请假申请单》,具体参照事假请假程序办理。

  (2)员工休病假需提前请假,如因突发疾病不能提前请假的需于病假当天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并于返岗后2个工作日内持医院的病休证明向部门负责人申请补假。

  (3)病假天数依据公司医院(医务室)出具的病假证明或经公司医院(医务室)审核确认的县、市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书建议病假天数,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审核确定。

  (4)薪资待遇

  a.病假1个月以内,根据员工病假天数按员工月基本收入标准的60%计发,扣发病假期间与考勤挂钩的补贴。但如发放薪资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b.病假1个月满仍未痊愈者,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再给予其2-23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期间停发其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及与考核挂钩的补贴,但根据实际情况可发放一定数额的疾病救济金,但当疾病救济金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疾病救济金标准见下表:

  本单位工作年限(年)5年以下5-910-1415-1920以上

  医疗期时间(月)

  疾病救济金标准60%月基本收入50%月基本收入40%月基本收入当地最低月工资当地最低月工资80%

  c.员工月内病假达到20天及以上的,取消年终当月年终绩效奖。

  (5)相关规定

  a.公司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办理退休、退职条件的,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试用期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或医疗期超过1个月,依照《劳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b.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依照《劳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c.病假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计算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的时间不作工龄计算。

  d.员工上班期间需到公司医院(医务室)看病的,应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但一般不超过半日,此期间不按病假处理,视为出勤。

  5.婚假

  (1)达到国家法定婚龄(男22岁、女20岁)的员工结婚可享受3天的婚假;

  (2)达到国家晚婚年龄(男25岁,女23岁)的员工结婚可享受18天的晚婚假;

  (3)员工再婚不享受晚婚假,但可享受3天的婚假;

  (4)员工子女结婚可享受1天假期;

  (5)请假程序。员工须凭结婚证原件提前10个工作日向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提出休假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具体参照事假请假程序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在请假前不能提供结婚证明的,可以事先说明,待休假返司后一个星期内提供其结婚证明,休假期间方可按婚假处理,如仍不能提供结婚证明的',休假期间按事假处理。

  (6)薪资待遇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7)员工在公司受雇用期间,达到国家法定婚龄办理登记结婚的,可享受婚假,且只可享受一次婚假,并限结婚注册登记一年内有效;婚假应一次性连续休完,未经批准,不得分期休假;婚假期间公司要求员工上班的,所占用的休假时间,应安排员工在年度内另行补休。无法安排补休的,则提前上班时间按加班处理,年终按日固定工资的1倍补发加班工资。

  6.丧假

  (1)员工配偶、(养)父母、(养)子女,岳父母、公婆丧亡,可获3天丧假;

  (2)员工本人及配偶的祖父母与外祖父母、本人及配偶的兄弟姐妹丧亡,可获2天丧假。 (3)请假程序。员工应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具体参照事假请假程序办理。如遇特殊情况,员工未能事先请假,要于请假当日告知部门负责人,并于返岗后2天内进行补假。

  (4 )丧假期间薪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5)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应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往返路费不予报销。

  7.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1)产假。女性员工正常生育给予90天产假(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的,增加15天的产假;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女方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的,增加30天的产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产假。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单项最长假期计算,不予累加。

  (2)护理假。男性员工配偶正常分娩,给予3天护理假;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3)计划生育假。根据医生出具休假证明及公司《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确定休假时间。

  (4)请假程序。员工请休产假或计划生育假应持医院提供的有效证明向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提出休假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具体参照事假请假程序办理。如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前提供医院证明的,可于返岗后一周内予以补交。

  (5)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期间薪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6)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期间公司要求员工上班的,所占用的休假时间,应安排员工在年度内另行补休。无法安排补休的,则提前上班时间按加班处理,年终按日固定工资的1倍补发加班工资。

  8.工伤假

  (1)请假程序。

  员工因工负伤或致残,员工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相关部门)提交县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提供的《工伤鉴定》结果,经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确认不能出勤的,填写《请假申请表》,具体按事假请假程序办理。如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前提供医院证明的,可于返岗后一个月内予以补交。 (2)工伤员工停工接受工伤治疗期间,根据其月基本收入标准由所在公司按月支付,不计发与考勤挂钩的补贴。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人员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其它相关待遇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9.带薪年休假

  (1)员工工龄满足一定年限后,从次年起给予不同天数的带薪年休假,员工有公司规定的相关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下一年度的年休假。具体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符合享受年休假的员工填写《请假申请单》,经相关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休假,具体参照事假请假程序办理。

  (4)为保证公司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个人申请和工作具体情况,由部门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不允许跨年度安排。

  (5)年休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薪资根据休假天数按月基本收入标准计发。员工在当年度内确因工作需要无法休假并经部门及相关领导审核同意的,公司在当年度末根据其未休完的天数按照月基本收入标准给予补发。员工离职前,未休或未休完的年休假,公司不再予以安排补休或补偿。

  10.路程假

  (1)员工因春节探亲或丧假,根据路程远近和选择的交通工具不同,还给予相应的路程假,路程假长短根据路途所需时间确定。距公司所在地300公里以上、600公里以内,给予1天往返路程假;距公司所在地600公里以上,给予2-4天往返路程假。

  (2)员工因春节探亲给予的路程假按正常出勤;因丧假给予的路程假,按丧假计发薪资。

  11.哺乳假

  (1)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工作日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每工作日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2)女员工请哺乳假应持医院提供的出生证明或户口薄等有效证明,向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提出哺乳假的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总审核,并报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审核。

  (3)女员工哺乳时间视为正常出勤,享受公司规定的薪资待遇。

  12.病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护理假、工伤假等休假期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包括在内。

  ◆考勤管理

  1.考勤周期各公司应按月规定考勤周期,其起止时间可根据各公司实际情况,由各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自行确定。

  2.考勤记录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考勤日常管理。考勤员每日须认真、及时、准确、完整地在《考勤异动情况登记表》上记载本部门员工考勤异常情况;考勤员须在每月的第3个工作日内将本部门上月《考勤异动情况登记表》、《考勤统计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至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并领取当月《考勤异动情况登记表》(公司统一印制并加盖人力资源部公章视为有效)。

  3.考勤监督检查

  (1)各公司劳动纪律检查列入员工六项基本行为规范检查范围,领导巡视小组负责对所在公司的劳动纪律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上班工作纪律、员工出勤情况、员工上下班打卡情况等。检查结果经与违规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报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

  (2)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考勤的管理,加强对员工出勤、上下班打卡的监督和检查。

  4.考勤管理考核

  (1)以下属于考勤违规行为:

  a.部门考勤员不按时报送考勤报表。

  b.考勤报表不准确。

  c.考勤报表缺表、缺项或签字不完整。考勤报表缺表、缺项指《考勤统计表》应填写项目未填写的;应与《考勤统计表》一并报送的《考勤异动情况登记表》、《加班申请表》、《请假申请单》、《出差申请单》、《病休证明》、有效病情诊断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工伤鉴定等未报送的。

  d.考勤报表信息虚假、瞒报。

  e.员工出勤不打卡、代打卡、外出办事未打卡又不办理异动手续的。

  (2)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每月末统计各部门考勤违规行为,将各部门考勤管理工作纳入部门月度考核和考勤员的月度考核。考核标准按所在公司绩效管理办法或考核细则规定执行。

  (3)有“考勤报表信息虚假、瞒报”违规行为的,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扣除该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一天薪资,两次以上的或造成严重影响的,经法务监察部门调查,视情况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直至开除等处分;有“员工出勤不打卡、代打卡、外出办事未打卡又不办理异动手续的”违规行为的员工按其月基本收入标准扣罚半天工资,两次以上的或造成严重影响的,经法务监察部门调查,视情况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直至开除等处分。

  ◆考勤记录存档每考勤周期末,各部门需以书面形式将以下资料交送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存档:

考勤的管理制度11

  一、考勤时间

  按门店规定的作习时间为准。

  二、考勤记录

  1、员工正常下下观按规定的时间至指定的签到处签到,考勤人员负责注意签到时间。

  2、不得委托他人签到或代人签到。

  3、本人重病等原因临时请假无法及时签到的,需在回岗后由部门主管签署证明。

  三、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一次者,限30分钟以内1分钟扣1分,超过30分钟作旷工一天处理。请假未获上级批准而擅自缺勤者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30分,连续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2、员工忘记签到又不及时签署证明的,视为旷工。

  四、请(休)假规定

  1、员工申请月休、婚假、生日假、慰唁假、春节假及其他不带薪事假事先必须向直接主管申请,请假需提前一星期申请经批准方可,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2、员工请(休)申请和汇报对象均为直接上级主管。

  3、原则上,员工每月申请排休外不再申请临时休假,有特别重大事件或本人得病,可以特批调整安排,但事后需递交相关证明资料。

  4、全勤者享受50元的全勤奖。

  五、处罚规定

  1、迟到、早退、旷工;按照《绩效考核制度操作细则》进行处罚。

  2、迟到、早退达6次/月者及累计旷工达3天者视为自动离职,无工薪报酬。

  3、代他人签到的,双方责任人均以未签到论处。

  餐饮管理考勤的管理制度3

  为了提高刁家炖肉馆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益,贯彻“各尽所能”,也为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提供重要依据。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暂订以下条款:

  一、总则:

  经理是考勤管理者。各部门要实事求是,认真执行。

  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以及现行的点名制度。

  各位员工必须严格按照酒店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各部门员工不得私自倒班,换休,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经理提出申请,否则按旷工一天处理,如换休造成工作脱节或重大过失者视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二、点名及考勤统计规定:

  所有员工出勤均须点名,忘记点名者,须当日向经理说明理由,由经理核实后,且接受每次扣罚2元处罚,未履行相应手续者按旷工处罚;

  每个部门管理员,每月25日须将次月排班表交经理,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更换班次的,须向经理说明。一律按核对的考勤计算员工工资,

  考勤记录统计时间为每月1日至5日,每月4日前需将前月员工考勤表核对后连同《请假单》一并交经理。

  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将作为工资表制作的最终依据,一经交到经理,各部门无权更改或补充。

  如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特殊原因未能点名,应向所在部门经理说明情况。

  三、考勤的计算:

  全勤:正常工休外没有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的,全勤奖50元,工休没休的加发当天基本工资。

  休班:本店员工每月有2天休班,

  迟到: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内未签到;

  早退:工作时间结束前30分钟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旷工: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

  请假未经批准或不服从工作分配,擅自不到岗;

  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凡各种假期逾期,未向有关部门办理续假手续;

  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60分钟以上;

  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请假事由与休假事实不相符;

  利用病、事假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有关赢利性业务;

  四、请假规定:

  1、病假:

  员工病假一般须经镇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可向部门经理请假,但不可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或代他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无医院的病假无效。员工请病假在2天以内则经理批准,2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员工如患急病出需立即通知部门经理请假,并尽快补办有关手续,以便部门统筹安排工作,非工伤的病假需按酒店规定扣除相应工资,工伤按有关政策执行。

  2、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上班,可以提前一天申请事假。事假在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2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事假按旷工处理,假期内按酒店规定扣除相应的工资。

  3、特别休假:

  法定假日:全年共3天,春节3天,

  婚假:本人结婚,休假7天;子女结婚,休假1天

  丧假:配偶、父母(含养父母、继父母)、子女的葬礼,休假7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葬礼,休假1天;

  五、缺勤及请假期间工资待遇:

  1、迟到(早退):按扣罚5元计算

  2、病假:病假只取消当天基本工资

  3、事假:

  A:事假1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1天基本工资

  B:事假2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2天基本工资

  C:事假3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3天基本工资

  如此类推,直至当月工资扣完为止。

  旷工:

  A:旷工60分钟以下考勤记迟到+罚款5元

  B:旷工2小时以下的考勤记迟到+罚半天工资款

  C:旷工半天,取消当日半天基本工资+扣1天基本工资;

  D:旷工1天,取消当日基本工资+扣2天基本工资;

  E:旷工2天,取消当日基本工资+扣4天基本工资;

  F:连续旷工3天自动离职。

  六、离职的处理办法

  辞职:到工资发放日发放未发放的'工资,工作满半年的押金全额退还,不满半年的扣除服装折旧费。

  自动离职或开除:没收所以未发放的工资及奖金,押金。

  七、请假批准权限

  1、请假,必须经批准

  2、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1—2天由部门经理批准,2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3、部门经理级员工请假须由总经理批准;

  餐饮管理考勤的管理制度4

  第一条饭店宾馆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的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条饭店宾馆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三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反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第四条饭店宾馆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经理,由值班经理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五条所有员工须先到饭店宾馆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经理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六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八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九条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第十条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须在办公室备案,到达出差地点应及时与饭店宾馆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人事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当月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金。

考勤的管理制度12

  1、严格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对固定时间的会议,教职工原则上不能安排工作与之相冲突,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和安排调休。

  3、公出审批:海宁市内下校,须征得科长同意;三人或以上的集体活动须经分管校长同意;科长外出须经分管校长同意。出县市活动,原则上须有书面通知或受校长室指派。电话通知的,须填写公假单并经分管校长同意。三天以上的同时经校长同意。由科长将因公外出的人员在签到表上做好登记。班子成员因公外出的,要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在签到表上做好登记。

  4、教职工因公因事外出,本人需及时调整去向牌记录。

  5、请假:

  因各种原因需请假者,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请假审批权限:1天以内由各科长审批;1天以上,3以内,由各科长签具意见后报分管校长审批;3天以上,各科长签具意见后报校长审批假。班子成员请假由校长或书记审批。各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在考勤表上作出说明,并报办公室备案。

  (1)事假:事假需待批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特殊情况应及时补假。事假每月不得超过3天。

  (2)病假:病假需出示病历与定点医疗单位证明(三天以上),超过六个月需书面报告市教育局组宣人事科备案。特殊情况及时补假。

  (3)婚假:依法结婚者婚假三天,教职员工双方符合晚婚条件时,可以增加婚假12天(婚假节假日应计算在内)。

  (4)产假: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增加产假15天。节育假按《节育手术常规》执行。

  (5)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等)死亡,可根据具体情况,经批准酌情给予1至3天的丧假,外地的视家的远近给予适当路程假。

  事假、病假期间待遇,探亲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6、加班与调休:

  (1)双休日、节假日加班:各科室安排的'加班,原则上要事先将加班计划报分管校长批准,由科室负责人每月加班统计,连同考核表报办公室。特殊情况事后补报。

  (2)调休:双休日、节假日加班,可安排调休。调休的手续: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本人提出申请,批准权限同请假,由科长在签到表上作出说明,手续材料报办公室备案。班子成员需事先与办公室协调好工作,由校长或书记批准,办公室在签到表上作出说明。

  (3)加班与调休应独立记录,而且必须加班在前,调休在后。调休时效以一学年为单位。

  (4)特殊情况的加班,由于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调休的,单位酌情发给一定的加班补贴。(5)岗位职责内的工作一般不能作为加班的内容(培训班上课或组织活动等其他管理工作除外。)

  (6)双休日外出工作,有关单位已发补贴的,不安排调休。

  7、旷工:未经请假批准而不上班者视为旷工。

  8、奖惩

  (1)按月对出全勤的教职工发放工作奖。对学期全勤者发给学期全勤奖。对年度全勤者发给年度全勤奖。

  (2)教职工请事假1天,扣发当月工作奖的25%,请事假2天,扣发月工作奖的50%,3天以上者,不发当月工作奖。每学期事假超过1天,不发学期全勤奖。年度事假累计超过3天,不发年度全勤奖。均以自然年度为计算单位。

  (3)教职工每请病假1天,扣发当月工作奖的20%,5天及以上者,不发当月工作奖。学期病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的,不发学期全勤奖,不影响年度全勤奖。病假在15天以上(包括15天)到30天以内(不包括30天),年度全勤奖减半发放。病假在30天以上(包括30天)不发年度全勤奖。均以自然年度为计算单位。

  (9)凡旷工者,发现一次(1天以内)全额扣发当月工作奖、工作补贴和学期全勤奖。2天及以上者,除停发当月工作奖、工作补贴和学期全勤奖外,停发本年度学校所有奖励。当年度旷工累计超过15天,除上述处罚外,并作自动离职处理。

  (10)每位教职员工每月底应及时如实填写教师进修学校月度考核记载表,次月5日前交科长进行考核,8日前由科长送分管校长完成考核,交办公室。分管校长的月考核由校长考核,交办公室。月度考核记载表作为月考核奖发放主要依据,并存入个人考核档案。

考勤的管理制度13

  成功管理制度的核心在于明确的考勤规定,它旨在确保员工的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并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考勤规定覆盖了员工的日常出勤、请假、迟到、早退、缺勤等情况的管理,同时也涉及到特殊情况的处理,如突发状况、假期安排等。

  内容概述:

  1.出勤时间:明确规定工作日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及午休时段。

  2.请假制度:包括事假、病假、年假等各种类型的请假流程和审批要求。

  3.迟到与早退:设定迟到和早退的容忍限度,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

  4.缺勤处理:对于无故缺勤的员工,应有明确的处理办法和警告机制。

  5.特殊情况:涵盖突发状况下的工作安排,如自然灾害、个人紧急事务等。

  6.假期安排:详细规定各类假期的申请、审批和使用规则。

考勤的管理制度14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的科学管理,公司办公会议决定,公司办公时间实行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实行范围及打卡时间

  1、在公司办公区域办公并由公司发放工资、奖金、餐补的所有公司员工适用本管理制度。

  2、员工应于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时各打卡一次,上班时间为上午7:30,下班时间为下午18:00。

  二、打卡机位置和保管

  打卡机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管。

  三、实行打卡的管理工作和有关规定

  1、考勤打卡的审核、统计工作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月将考勤打卡的结果和缺勤员工情况填写考勤统计汇总表,于每月____日前将汇总表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处一份。每月的统计表和各个员工考勤打卡记录应在由员工签字后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存备份,作为当月工资统计及发放的依据。

  2、员工迟于上班时间打卡的视为迟到,早于下班时间打卡的视为早退,上下班时间均未打卡的视为旷工,上班或下班时间未打卡的.视为漏卡,且员工不得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行为。

  3、未经公司批准或假期届满未经续假申请并被公司批准,但擅自不到职缺勤的,视为旷工,旷工不满一日的按照旷工一日计算。

  4、员工旷工报视为无正当理由在旷工当日未向公司提供劳动,公司可不予支付员工旷工期间的工资。

  四、考勤纪律处分规定

  1、公司实行考勤分数制与纪律处分制。考勤分数制,即每位员工每月在全勤(即未有迟到、早退、漏卡、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以及旷工的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的情况)时满分100分,若出现迟到、早退、漏卡、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以及旷工的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则按本管理制度减分。纪律处分制,即公司在结合考勤分数制的基础上可对员工采取书面警告、记过处分以及记大过处分的纪律处分。

  2、迟到或早退一次减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超过30分钟的减5分;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5次或累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2小时,从第一次迟到早退算起,每次均减5分。

  3、旷工一次减20分,漏卡一次减8分,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一次减10分。

  4、员工当月考勤分数低于80分的由公司给予书面警告一次,低于60分的记过处分一次,年度累计三个月低于80分或连续两个月低于80分或累计两个月低于60分或当月低于50分的记大过处分一次

  5、员工年度累计经公司书面警告三次或记过两次或记大过一次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6、员工年度经任何书面警告、记过处分或记大过处分的,不论次数,公司有权选择对其不予年终奖励。

  五、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考勤的管理制度15

  一、工作时间

  1、中心学校上午10:30至下午4:30; 2、其它学校(点)上午10:30至下午4:00。

  二、考勤管理

  1.教职工由中心校和村校党支部考核。考勤要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如实反映情况,按月填写考勤表,每月10日前将上月考勤表交中心校党支部审核。时限为上月1日至30日(或31日),由中心校支部将考勤汇总报送中心校财务作为工资结算依据。

  2、各村校负责人要严格对本校教职工进行考勤,若经中心学校检查发现教师不在岗而未记考勤,发现一次扣除村校负责人工资50元。

  3.因出勤不服从校长安排,工作中故意刁难或事后打击报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4、缺勤扣款:事假每天扣工资20元,病假每天扣工资10元。生病住院者不扣(必须出具正规医院住院证)。旷工每天扣工资100元。

  三、考勤制度

  (一)、请假手续

  教职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必须以经过签批的请假条为准,具体请假程序为:

  1.请假两天以内(含两天):请假人直接向村校(点)负责人请假,由村校(点)负责人签字批准。村校(点)负责人在考勤表上完成登记的,由请假人在考勤表签名栏签字确认,并于下月10日前将考勤表交中心校党支部汇总。

  2.请假两天以上:请假者直接向中心校党支部请假。但请假条必须有村校(点)负责人签字确认。

  3、所有请假,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与村校(点)负责人协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特殊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补齐请假手续。

  4、村校负责人、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中心学校党支部审批。中心学校支部书记请假由校长审批。

  (二)、教职工福利假待遇

  1、女职工产假待遇:女职工产前、产后、流产的假期,按云南省卫生厅、劳动厅、计生委、总工会、省妇联联发的云卫妇发〔1994〕486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产假为9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须出具医院证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女职工自然流产的,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产假30天,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产假42天。产假期间不影响正常待遇。

  2、教职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去世,给丧假7天;爷爷、奶奶去世,给丧假3天。不影响正常待遇。

  3.教师妻子生育,给丈夫5天假陪产,不影响正常待遇。

  4、教职工结婚,给婚假7天,不影响正常待遇。

  5.除考试时间外,给予参加自考的教职员工2天的往返行程,不影响正常待遇(凭自考通知请假)。

  6、参加函授学习的教职工若在工作期间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间请假不影响正常待遇(以学校面授通知书为依据)。

  (三)、相关规定

  1、请假期满后,应向批准人消假(可电话消假),不消假者,以旷工论处。如有特殊情况,需继续请假者,应办理续假手续。

  2.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外出不按时归,或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3、病事假划分标准:凡办理个人事务请假,一律计为事假处理。生病不能坚持上课和工视为病假。需要住院治疗者,以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为准。

  4.请三天以上(含三天)病假的,必须出具正规医疗机构的病假条,否则按事假处理。

  四、其它

  1、考勤处理涉及教职工年度履职考核的,按照区教育局年度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法规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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