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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患者健康教育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患者健康教育制度1
一、病案室全面负责全院病历的复印、复制工作,其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复印、复制患者的病案(病历)资料。
二、病案室有专人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等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申请人应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四、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六、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七、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两名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九、可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十、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十一、未出院患者需要复印病历资料者,由病案室对符合复印规定者,通知病区医务人员,由病区派专人将需要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病案室复印。
十二、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病案室加盖证明印记。
十三、病案室应设立病历复印登记本,按照规定收取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费用。
十四、病案归档制度
(一)出院病人的纸质病案必须在病人出院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
(二)纸质病案经由质控医生和质控护士审核无误并签字后交病案室。 (三)实行病案签收制度,病案室与各科室接收病案时,均要逐份登记核对并在签收本上签字。
(四)病案室必须在病案回收后第二天整理录入归档完毕,并妥善保管。 (五)病案室每日清查未归档病案,及时通知各科室未归档者按时交回病案,并做好催交记录。
(六)要求临床科室病案7日归档率达到100%,并将病案7日归档率纳入绩效考核。 (七)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截留私藏病案。
患者健康教育制度2
为有效发挥健康教育在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作用,为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健康管理相关信息的教育,以提高病人、家属自我护理能力,改善健康状况,制定本制度。
一、健康教育按病情评估病人及家属实际需求进行,由医务人员、病人、家属共同确定完成。
二、各病区建立健康教育手册,为病人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三、医务人员应评估出院病人的健康教育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病人、家属现有文化程度和获取知识的能力与需求。
(二)病人、家属与医务人员的目标是否一致。
(三)健康教育的障碍,主要包括:
1.宗教信仰;
2.文化程度/语言;
3.阅读、视、听、讲方面的能力;
4.心理成熟程度;
5.其它影响健康教育的生理障碍、生理并发症;
6.经济状态;
7.影响健康教育的消极情绪。
四、出院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列各项:
(一)做好全方位的'出院评估;
(二)提供规范、科学、合理的饮食、运动;
(三)营养和康复指导;
(四)遵医嘱正确用药,包括药物潜在副反应及药物、食物潜在的相互作用的预防;
(五)关于病人特定的疾病和健康状况及其治疗方案的教育和培训;
(六)各种治疗方案的结果和不遵从治疗方案可能导致的结果;
(七)围手术期宣教;
(八)安全有效地使用医疗设备;
(九)自我保健与复查;
(十)随诊与联系;
五、出院病人健康教育的书写记录:
(一)在护理记录单上记录;
(二)在出院病程记录及出院小结上记录(出院医嘱)
患者健康教育制度3
为了加强病历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病历档案,为医疗事业的发展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已达到保存期限的病历档案进行科学、合理的销毁处置。
一、对已达到保存期限的病历档案由病案室进行清点、核对,填写《病历档案销毁申请表》,上报病案管理委员会。
二、病案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由主管院长提交院领导班子讨论。
三、经过鉴定,对无需继续保存的病历档案,报请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后,通知总务科和病案室。
四、由病案室填写销毁登记、清册存档备查,总务科负责销毁。
五、病历运输、销毁过程由病案室和总务科工作人员共同监督完成。
六、销毁过程结束后,总务科和病案室共同在《病历档案销毁申请表》上签字。
七、未经鉴定和批准,严禁擅自销毁病历档案。
患者健康教育制度4
为有效发挥健康教育在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作用,为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健康管理相关信息的教育,以提高病人、家属自我护理能力,改善健康状况,制定本制度:
一、为健康教育按评估病人及家属实际需求进行,由医务人员、病人、家属共同确定完成;
二、各病区建立健康教育手册,为病人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三、出院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列各项:
1、告知患者出院时间,交代出院流程
2、带药的指导
出院后需要连续服药的患者,应告知病人严格按医生规定的时间给药途径方法,定期复查服药的效果,用药后如有异常的反应要及时到医院复查。
3、活动与休息的指导
4、营养方面的指导
5、教会病人自我保健与自我照顾的能力
6、告诉病人复诊的时间与地点
7、征求患者意见
四、出院病人健康教育的书写记录:1、在护理记录单上记录;2、健康教育评估单;3、在出院病程记录及出院小结上记录
手术或外伤患者的健康教育:出院当人随访患者,了解患者住院期间的`治疗情况、愈合程度、心理状态、家庭状况后,再指导患者出院后注意事项,如伤口的卫生、营养及饮食、康复锻炼及注意休息等,并告知患者复杳时间和联系电话。
慢性疾病患者出院时健康教育:出院当天随访患者,了解患者住院期间的治疗效果、用药情况、心理状态及家庭状况后,再指导患者出院后注意事项,如用药、饮食、肢体功能锻炼指导以及增强抵抗力的方法等,井告知患者联系电话。
老年患者的健康教育:根据老年患者的心理、生理以及社会特征的改变(如各器官的反应性和敏感性减退,新、老疾病的困扰和社会地位、人际关系变化而带来的负而影响,产生焦虑、孤独、忧郁和失落、怀旧等心理特征)和文化索质水平的不同,采取亲切性、礼貌性、保护性、艺术性、通俗性语言进行交流,了解和满足患者需要,及时铁得其临床和心理资料。详细做好出院后用药指导、饮食指导、肢体功能锻炼方法以及学习、生活方式的指导。
出院患者随访、预约管理相关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积极推行医院倡导的院前、院中、院后的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将医疗服务延伸至院后和家庭,使住院病人的院外康复和继续治疗能得到科学、专业、便捷的技术服务和指导,医院特制定出院病人随访、预约制度。
第二章随访
第二条随访范围:凡在我院住院出院后的患者均需进行出院后随访。第三条职责:各病区负责对本病区出院后的患者进行出院随访。随访责任人:实行主管医生捆绑住院医生开展随访工作,以“谁主治、谁手术、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随访时间与频次:原则上一般病人一周、慢性病人二周、肿瘤病人三周。
第五条随访方式包括电话随访、接受咨询、家庭随访等。第六条
随访的内容包括:了解患者出院后的治疗效果、病情变化和恢复情况、如何康复、何时回院复诊等。随访后应做好登记。
第七条临床医生应认真完整书写出院记录,并保证信息准确。复诊时间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需要而定。
第八条随访时,随访医师应仔细听取患者或家属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做好随访记录。
第九条随访中,对患者的询问、意见,如不能当即答复,应告知相关科室的电话号码或帮忙预约专家。
第十条随访后对患者再次提出的意见、要求、建议、投诉,及时逐条整理综合,与相关部门进行反馈,并有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
第十一条当患者有无理言行时应尽量容忍,耐心说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以恶言相待,更不允许与患者发生争执。
第十二条各科均要建立出院病人随访信息登记电子档案,内容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职业、科室、经管医生、入出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诊断、联系电话、家庭详细地址等内容,由病人本次住院期间的经管医师负责填写。
第十三条各病区必须建立随访登记本,随时记录随访情况,对随访中顾客有意见或建议时,必须事实记录。
第十四条院部考核小组及医教科负责随机抽查考核核实,考核结果纳入科内平时管理工作,对应院部《奖惩条例》处理。
第三章预约
第十五条门诊服务中心负责出院病人的电话预约,保证电话预约通畅。及时与专家门诊沟通,了解专家出诊情况。
第十六条预约时需核实(复述)患者实名身份信息。
第十七条预约采取分时段,参考患者平时就诊时间,尽可能满足患者就诊需要。
第十八条预约成功后应告知患者相关就诊注意事项。
第十九条接到专家停诊通知须在第一时间告知患者并帮忙预约其他时间或安排其他专家。
患者健康教育制度5
病案不仅是医教科研的宝贵资料,又是医疗纠纷、伤残理赔、保险、复诊的重要依据,具有法律效益,所以病案借阅是病案管理中的重要环节,须高度重视。为保障病案及时、完整、高质量地提供给每一位所需人员,为此现将合理的.病案借阅制度总结如下:
一、除涉及病员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务科相关人员外,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借阅病员的住院病历。病案借阅实行登记管理制度,院内人员借阅病案需把患者姓名、病案号、借阅人科室、借阅人姓名及日期、用途、归还人姓名及日期填写在登记本上。
二、病案室应建立病案借阅登记,定期对病案借阅情况进行汇总。借阅病历应尽快归还,借阅最长时限不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办理续借手续。
三、借阅者必须亲自前往病案室借阅,不得他人代借、转借。
四、借阅者应爱护病案,要严格保存,病案中的一切资料严禁涂改、损坏、拆散、丢失、带离院外、复制或复印、不得泄露患者隐私,要确保病案完好无损的归还病案室。丢失病案者将视情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本院医师调离或其他原因离开本院,归还全部所借病案后方能办理离院手续。
患者健康教育制度6
一、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第一位,把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纳入各项工作中。
二、医院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小组,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及持续改进工作。
三、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医院医疗、护理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考核办法。
四、加强对医院全体人员的质量管理教育,督促医护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杜绝差错事故保证医患权利。
五、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各科室每月检查一次本科医疗质量;院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全院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总结点评。
六、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要有文字记录,由质量管理小组定期检查,进行讲评,提出改进意见,有利于不断改进医院医疗服务技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七、医疗质量管理的.检查结果与个人考评挂钩,以促进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工作的真正落实。
患者健康教育制度7
为适应社会发展和新形势的要求,加强医务人员与患者的沟通,维护患者合法权益,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确保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时,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认真与患者或家属进行良好的沟通与交流。
二、医患沟通的时机
(一)门急诊医师接诊时,应在规范诊疗的基础上,就疾病诊疗的有关情况向患者或家属做必要的告知,争取患者和家属对诊疗的理解和配合。必要时,将沟通的关键内容记录在门诊病历上。
(二)病区医护人员接诊时,应与患者或家属就住院事项进行沟通。
(三)主管医师必须在患者入院后72小时内与患者及亲属就疾病的诊断和治疗等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并签署《入院病情知情书》。
(四)患者住院期间,医护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必须与患者及时沟通:
1.患者病情变化时;
2.有创检查及操作处置前;
3.变更主要治疗方案时;
4.贵重药品使用前;
5.发生欠费且影响患者治疗时;
6.危、急、重症患者疾病变化时;
7.术前和术中改变术式时;
8.麻醉前(应由麻醉师完成);
9.输血或血液制品前;
10.对医保、农合患者采用医保、农合目录外诊疗或药品前。
(五)患者出院时,医护人员应与患者或家属就诊疗情况、出院后饮食、用药等注意事项以及是否定期随诊等进行沟通。
三、医患沟通的内容
(一)在诊疗前,医护人员应主动听取患者或家属对诊疗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在不违背医疗原则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患者或家属的意见。
(二)在诊疗中,医护人员应就疾病诊断、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目的、患者的病情及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疗收费等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听取患者或家属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提出的问题,争取患者和家属的密切配合。
(三)在诊疗中,医务人员要对患者机体状态进行充分的综合评估,科学预测推断疾病转归及预后,与患者或家属进行转归的详细沟通,使其对疾病发展有所了解。
(四)出院时应明确告知带药及注意事项、复诊的具体时间、联系电话等。
四、医患沟通的方式
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对面沟通、电话回访、出院回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医患沟通。
(一)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复杂程度以及预后可能,应由不同级别的医护人员及时沟通。
(二)在主管医生与患者或家属沟通有困难或患者家属情绪激动时,应调换沟通者,即另换其他医务人员或上级医师、科主任与其进行沟通。
(三)对发现可能出现问题或纠纷的病人,主管医生应立即采取预防为主的方法,将其作为重点沟通对象,针对性地进行沟通。还应在早交班时,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交班,使下一班医护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并进一步有的放矢与患者沟通,消除患方心中疑惑。
(四)如已经发生纠纷的病人,应由上级医生和科主任重点沟通。
(五)当下级医生对某种疾病的解释不肯定时,应当先请示上级医师或与上级医师一起共同与患者沟通。
(六)病人诊断不明或病情恶化时,在沟通前医生之间、医护之间、护士之间要先进行相互讨论,必要时报医务科或分管院长,统一认识后由上一级医生对家属进行解释,避免由于沟通不统一导致病人和家属的`不信任和疑虑。
(七)对需要进行某些特殊检查、治疗、重大手术的患者,不配合或不理解医疗行为的患者或家属,或一些特殊(如丧失语言能力)的患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沟通。
(八)各病区要加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坚持落实病员座谈会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座谈会,与患者及家属进行集中沟通,并做好记录。
五、医患沟通的记录
(一)对医患沟通的情况,医护人员须在病人的病历中结合《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按规定记录清楚。
(二)沟通记录的内容要着重记录沟通的时间、地点,参加沟通的医护人员、患者及其家属姓名,沟通的实际内容,沟通结果。必要时在记录的结尾处要求患者或家属、参加沟通的医护人员签名。
六、医患沟通的评价
(一)院、科两级对医患沟通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考评,并纳入医疗质量管理。
(二)因未按要求进行医患沟通,或医患沟通不当引发医疗纠纷的,医院将从经济或行政方面给以从重处罚。
七、七、沟通中要求做到一个宗旨、两个技巧、三个掌握、四个留意、五个避免;
(一)一个宗旨:诚信、尊重、同情、耐心。
(二)两个技巧:多倾听、多解释,即多听患者及家属的想法和要求;对患者及家属多说、多介绍、多解释。
(三)三个掌握:掌握患者的病情、检查结果和治疗情况;掌握患者医疗费用情况;掌握患者及家属的社会心理状况。
(四)四个留意:留意患者及家属的情绪状态;留意患者及家属受教育程度及对沟通的感受;留意患者及家属对疾病的认知程度和对交流的期望值;留意自己的情绪反应,学会自我控制。
(五)五个避免:避免强求对方即时接受事实;避免使用易刺激对方情绪的语气和语言;避免过多使用病人及家属不易听懂的专业语汇;避免刻意改变对方的观点;避免压抑对方的情绪。
患者健康教育制度8
一、病案是医务人员的工作记录,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所有参与病案完成的医护、医技、病案管理人员等,都要自觉维护病案资料的安全,都有维护患者信息的.义务。
二、患者享有对其病案的保密权,包括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疾病起始经过、治疗经过、检查结果、诊断结果、疾病转归情况等。
三、患者有权了解疾病情况、诊疗措施、费用及预后,并享有对其病情保密权。患者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权复印有关病历资料;医院受理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四、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应当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由医务科审核后予以协助办理。
五、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借阅制度,诊疗患者的医务人员可以借阅该患者相关病历;对与该患者无关的医务人员,为维护患者利益,病案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借阅病案。
六、住院病历不外借。
七、因科研、教学需要或临床科室用于死亡讨论的可借阅病历,需经病案管理员同意后方可借阅。
患者健康教育制度9
一、患者出院7天内回收至病案室。
二、严格执行院内病案交接制度,病房工作人员与病案室工作人员交接查收后,在“病历交接登记本”上签名。病案室应及时向临床科室催缴病历,并登记于催缴登记本上。
三、病案室每月统计出院病案归档情况,及时向医务科反馈。
四、病案回收情况纳入科室考核内容。
患者健康教育制度10
㈠、护理人员对住院及门诊就诊患者必须进行一般卫生知识的宣教及健康教育。
㈡、健康教育方式
1、个体指导:内容包括一般卫生知识,如个人卫生、公共卫生、饮食卫生;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的传染病的防病知识;急救常识、妇幼卫生、婴儿保健、计划生育等知识。在护理患者时,结合病情、家庭情况和生活条件做具体指导。
2、集体讲解:门诊患者可利用候诊时间,住院患者根据作息时间。采取集中讲解、示范、模拟操作相结合及播放电视录像等形式进行。
3、文字宣传:以黑板报、宣传栏、编写短文、健康教育处方、图画、诗歌等形式进行㈢、对患者的`卫生宣教要贯穿患者就医的全过程。
1、门诊患者在挂号、分诊、诊治等各个环节均应有相应的卫生知识宣传。
2、住院患者在入院介绍、诊治护理过程、出院指导内容中均应有卫生常识及防病知识的宣教。住院患者的宣教要记录在健康教育登记表中,并及时进行效果评价,责任护士及患者或家属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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