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时间:2024-10-31 09:04:16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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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1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2

  对从业人员进行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是搞好高校饮食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必须纳入制度化管理。

  一、培训教材。培训采用的教材主要有《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管理办法》、《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西北大学饮食服务中心职工培训教材》、职业道德教育等。

  二、参加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的《食品安全法》和卫生知识以及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取得由卫生主管部门签发的《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三、餐厅每月组织员工学习一次,全年十次,结合餐厅实际工作、季节、媒体餐饮信息等,学习有关卫生知识,并做好记录,年终由中心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项目。

  四、新录用的临时工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由餐厅负责岗前卫生知识培训,使其懂得卫生知识的重要性和如何遵守各项卫生、操作制度后方可上岗。

  五、结合高校餐饮工作的特点,中心每年春、秋(寒、暑假开学后)两季各举办一次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和测试。测试成绩纳入年终考核。测试不及格者,进行补考,补考不及格者,辞退或解聘。

六、利用多种形式学习卫生知识,如知识竞赛、书面考试等。

  七、健康检查。中心每年统一组织两次健康检查,每年3月、9月各一次,请防疫站同志上门检查,检查不合格者,正式工调离岗位,临时工解聘。漏检、新进人员和临时参加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由餐厅负责组织到防疫站进行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八、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从新上岗。

  九、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一)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工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二)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并佩带一次性手套。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开始工作前;处理食物前;上厕所后;处理生食物后;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处理动物或废物后;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从事任何可能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内。

  (五)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随地吐痰、饮食及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十一、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

  (一)各餐厅的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

  (二)根据中心炊事员无严格分工的特点,工作服分为操作工作服和售饭工作服两种,售饭工作属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根据规定,售饭工作服应每天清洗更换。

  (三)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四)严禁在食品处理区内堆放待清洗的工作服或进行清洗工作服的工作。

  (五)每名从业人员应有操作工作服和售饭工作服各两套或两套以上。

  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

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3

  一、待聘人员须在健康证办理处进行初步的卫生知识培训。

  二、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幼儿园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三、培训时间、地点由幼儿园统一计划,并由相关负责人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考核。

  四、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并至少保障每年有一次由卫生监督部门指导的培训。

  五、幼儿园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有关突发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卫生知识培训。

  六、参加培训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切实提高自身卫生知识水平。

  七、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4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了解并掌握基本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卫生、膳食营养的基本知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并自觉在实际工作中遵守相关的法规和食品卫生操作规范,最终达到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学校集体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包括肠道传染病)事件发生和流行的目的。

  二、培训对象。

  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三、岗位基本要求

  1、食堂管理人员

  ⑴热爱师生,敬业爱岗、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教育事业服务。

  ⑵身心健康、道德品质好,具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⑶高中或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⑷参加岗位业务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

  2、食堂从业人员(包括炊事员、采购员、保管员、服务员等)

  ⑴热爱师生和本职工作,热心为教育事业服务。

  ⑵身心健康、道德品质好,具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⑶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

  ⑷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⑸参加岗位业务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

  四、培训内容

  1、法律法规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

  2、食品卫生管理知识

  ⑴食堂建筑、设施与设备、食堂布局的`卫生要求。

  ⑵水源管理以及环境卫生要求。

  ⑶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饮食卫生制度”、“餐(饮)具洗涤、消毒、保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等。

  ⑷个人卫生要求。

  3、食品加工操作卫生要求

  ⑴食品采购与运输卫生要求;

  ⑵食品验收入库与储存卫生要求;

  ⑶食品加工烹饪与分餐卫生要求;

  ⑷食品加工工具、器具及餐具洗刷与消毒卫生要求。

  4、常见的食物污染及其预防控制知识。

  5、食物中毒及常见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知识:

  ⑴食物中毒。细菌性食物中毒、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

  ⑵常见肠道传染病。病毒性甲型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与副伤寒、霍乱与副霍乱。

  ⑶食物中毒处理原则与报告要求。

  ⑷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案例。

  6、膳食营养知识。

  ⑴人体基本营养素(平衡膳食宝塔);

  ⑵贮存、加工、制作过程对食物营养成分的影响;

  ⑶膳食中营养素的搭配。

  五、培训的组织实施

  (一)培训管理原则与要求。分管食堂的领导负责组织培训。

  培训方式与培训时间:集中授课学习。新上岗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以参加上级培训为准。强化培训:原则上管理人员强化培训周期为三年,培训时数以完成培训内容为准;从业人员强化培训周期为二年,培训时数以完成培训内容为准。学校集中培训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培训要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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