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产报损报废赔偿制度

时间:2024-11-02 10:02:46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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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产报损报废赔偿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财产报损报废赔偿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财产报损报废赔偿制度

学校财产报损报废赔偿制度1

  1、各教研组、办公室对财产报废时,必须填写物资报废三联单。经组长或负责人签注意见,送总务处汇总送校长审核后方可报废。未经核准妥善保管,不得抛弃或遗失,否则应予赔偿。

  2、总务处保管员应将报废的财产在财产增减表内核登。

  3、凡因物品质量不好或自然损坏,经证明确实不能修理的,可填写物品报损单,并报校长核准后方可报损。

  4、凡本校师生损坏财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原价赔偿:

  (1)由各种人为因素造成而损坏者。

  (2)未经核准报废而擅自称作他用者。

  (3)因责任事故而造成损坏者。

  5、损坏物品报损时,各教研组办公室负责人应按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总务处并请校长审批。

  (1)在工作时不慎而损坏者,查明原因根据情节适当赔偿。

  (2)各班级教室或实验室课桌椅、门、窗、玻璃应爱护使用,如因质量不好或自然老化,应及时通知总务处修理,因不慎而损坏者,经班主任教育,视其认识态度酌量赔偿。

  6、学校教职工领用学校财产、工具等物品,领用人必须保管好,遗失照价赔偿;自然损坏,实行交旧换新制度。因工作需要调离者,及时办好交还手续。

学校财产报损报废赔偿制度2

  1、 教研组、办公室对财产报废时,必须填写物资报废三联单。经组长或负责人签注意见,送总务处汇总送校长审核后方可报废。未经核准妥善保管,不得抛弃或遗失,否则应于赔偿

  2、 总务处保管员应将报废的物品在财产增减表内核登。

  3、 凡因物品质量不好或自然所坏,经证明确实不能修理的,可填写物品报损单,并报校长核准后方可以报损。

  4、 凡本校师生损坏财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原价赔偿。

  (1) 由各种人为因素造成而所坏者。

  (2) 未经核准报废而擅自移作他用者。

  (3) 因责任事故而造成损坏者。

  5、 损坏物品报损时,各教研组办公室负责人应按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总务处并请校长审批。

  (1) 在工作时不慎而损坏者,查明原因根据情节适当赔偿。

  (2) 各班级教室或实验室课桌椅、门、窗、玻璃应爱护使用,如因质量不好或自然老化,应及时通知总务处修理,因不慎而损坏者,经班主任教育视其认识态度酌量赔偿。

  6、 学校教职工领用学校财产、工具等物品,领用人必须保管好,遗失照价赔偿;自然损坏,实行交旧换新制度。因工作需要调离者,及时办好交还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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