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时间:2024-11-02 11:29:33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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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1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和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值班人数可根据科室大小和床位多少而定,科室较小,医师和床位较少的,病房和急诊可安排统一值班。

  二、各级值班医师每日准时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急、危重病员和新入院病员的情况,并做好床边交接班。

  三、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急、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接班本,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各级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人值班日志。

  四、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病程记录,危重病人当时完成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

  五、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六、各级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视病房情况允许离开时,不得超过医院范围,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同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随叫随到。

  七、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等特殊情况,可根据情况给以适当补休。

  八、每日晨,值班医师应将病员情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九、药房、检验、放射、b超、心电图等科室,应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2

  一、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原则上应由住院医师任一线值班,主治医师任二线,副主任医师可参加第三线值班。值班医师条件:硕士研究生毕业1年、本科毕业3年、专科毕业5年、中专毕业7年后方可参加临床第一线单独值班(医技科室根据本科情况,可酌情放宽年限限制)。工作达上述年限后,由本人和科室提出申请,报医务科批准备案,方可单独值班。

  (二)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房。危重病员,应于床前交接。

  每日在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三)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簿。

  (四)值班期间急诊入院病人,原则上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应记首次病程记录,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后6小时内补记病历。

  (五)值班医师在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的临时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六)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住院总医师或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

  (七)值班医师若有事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当护理人员请叫时立即前往巡视。

  (八)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或其他特殊原因未得到休息时,过后酌情予以适当补休。

  (九)每日晨,值班医生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十)值班医师每晚9:30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等全面检查一次。

  (十一)值班医师负责值班室的清扫。

  二、有关科室

  (一)药房、检验、放射、心电图室等科室的值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撤离职守。

  (二)做好所用器械和仪器等交班工作并记入值班本。

  (三)尽职尽责,完成班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如遇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科室,应向院总值班说明去向,以便寻找,避免影响工作。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3

  1、各科室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各级各类值班人员,确保科室24小时有医师值班,特殊情况需报告医务科组织协调。

  2、下列人员不单独值班:无处方权进修医师和实习医师,未取得执业资格的轮科医师及新调入试用期医师,已有执业医师资格且已注册的轮科医师进入新科室不满1周者。

  3、临床医疗科室及部分重要医技科室应设置二线班制,有条件的`医疗科室可增设总住院制。一线值班一般由住院医师和主治医师担任;二线值班由高年资主治医师或主任(副主任)医师担任,并实行24小时负责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赶到)。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人临时情况的处理,随喊随看;对急诊入院病人应及时检查、及时处理、及时记录。二线班医师负责协助、配合、指导一线班处置、抢救病人。

  5、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8小时内值班者(包括中午值班)不得睡觉,晚夜班值班者必须留宿值班室,但23∶00之前必须在医生办公室办公。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呼之即到。外科值班医生不能离岗做手术。

  6、值班医师每班下班前必须完成科室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班前,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人情况,将工作处理妥善,能自行或需及时处理者,尽量不交给接班医师。凡交班时间前接诊的病人,应由交班医师自行接收处理。接班者未到时,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7、值班医师下班前,应将在值班时间内的一切情况,包括所收新病人的病情、初步诊断及处置等全面交待给主管医师及下一班值班医师。危重病人应床前交接班,且除口头交接外,还要求在交接班本上详细记载,尤其是新收危重和手术病人,写清病人姓名、床号、诊断、存在问题、注意事项、观察重点、化验情况和处置内容或会诊情况等。交接班医师双方均应在交接本上签字。接班医师要认真阅读交班簿,对危重病人应及时作好病程记录和相关诊疗记录。如交接时间为早晨,则值班医师还应在晨会上详细报告值班期间内的一切情况。

  8、交接班时均应由值班医师本人交接,不得由他人代替交接班。特殊情况个别交代。

  9、值班医师接班后应亲自巡视病房一遍,危重病人应随时巡视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处理。

  10、病房经治医师换科或外出时,应将所管住院病人临时发生的病情变化、处置情况以及所负责的危重病人的病情和注意事项向接班经治医师详细交代。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4

  为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进一步加强医院医务人员值班与交接班的管理工作,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卫计委国卫医发〔20xx〕8号《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文件规定,现对我院值班与交接班制度进行修订。

  一、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明确值班岗位职责并保证常态运行。

  二、医疗机构实行医院总值班制度,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在医院总值班外,单独设置医疗总值班和护理总值班。总值班人员需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三、医师值班制度

  1、各科室实行24h医师值班制,值班人员由各科室安排,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及床位的多少,相关科室单独或联合值班(联合值班科室必须先向医务部提交书面申请,经医院批准后执行)。各科室必须规范排班,并在每月末将下月排班表报医务科,医师应严格按照《科室医师排班表》值班。医务科将值班表在全院公开公示。

  2、值班医师必须是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已在我院进行执行注册登记的医师。住院及以上职称医师可以担任一线值班;高年资主治(3年以上)以上职称承担二线值班;副高以上职称医师或科主任承担三线值班。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并在我院注册的医师、进修医师及实习期医师不得独立值班,不得独立从事临床诊疗工作。值班医师必须按照执业注册专业规范值班,不得在其他诊疗专业值班。急诊科及重症医学科值班人员的资质必须同时满足相应的学科管理要求。

  3、当值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时应当在医师值班房休息。当值人员必须确保通讯畅通。相关科室值班人员接到急会诊通知后在10分钟内到岗;

  有条件落实住院总医师制度的科室,由住院总医师承担二线班(住院总医师休息期间由科室安排人员值班);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处理。一线医师值班期间如因会诊须短时间离开病区时,必须向二线医师和值班护士说明去向以保证联络通畅。在值班医师暂离开病房期间,其值班工作由上一级别值班医师承担。

  4、一线医师值班期间应经常巡视病房,接到患者病情发生变化的通知应立

  即前往视诊。负责本病房新入院病人、在院病人的诊治,遇危重或疑难病人的处置,必须及时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并在其指导下救治病人。

  5、二线医师值班期间,要求巡视本病区的危重病人,并负责全院各科病人的会诊及治疗(包括手术),现场指导危重、疑难病例的救治。如遇有医疗疑难问题不能解决应向三线医师报告。

  6、三线医师值班期间负责指导危重、疑难病例的救治(包括手术),同时负责院外会诊。

  7、各级值班医师按时到岗,履行职责,值班期间所有的诊疗活动必须及时记入病历。严禁不诊视病人的会诊及口头医嘱。

  8、值班医师必须保证值班时间随叫随到。否则延误抢救诊疗,将按脱岗处理。并记入医师个人年度考核档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值班制度由科主任负责落实。值班医师不得私自换班,确有特殊情况时经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因擅自换班发生问题,由原值班医师承担相应责任,其他由双方医师共同承担。值班人员资质不符合规定,由科主任承担责任。科室应对值班情况给予自查,医院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进行院内通报。

  四、交接班制度

  1、所有值班医师交接班应严格做到“三交班”(书面、口头、床旁),接班者(含一线、二线值班医生)未到时,交班者不得离岗。交接班内容应当专册记录,并由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2、每天科晨会集体交接班,全体在班医护人员必须参加。一线值班医师对危重病人、新入院病人、值班期间发生的问题等应做好病情和处理记录并记入值班日志上,对值班期间的上述情况做重点、简要报告。二线值班医师作及时补充。

  3、必须进行床边交班的患者:Ⅰ级护理病人、危重病人或有特殊情况的病人、四级手术患者手术当日必须进行床边交班,医护最好同时进行,交接班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疾病诊断、目前病情情况及辅助检查情况、可能出现病情变化情况及接下来的诊疗计划。

  4、术后病人交接班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床位、姓名、住院号、疾病诊断、手术名称、目前病情应注意观察可能出现的病情变化及诊疗计划。

  5、新入院病人交班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床位、姓名、住院号、主诉、疾病诊断、目前病情、应注意观察可能出现的病情变化及诊疗计划。

  6、死亡病例抢救简要过程应及时记录到交接班记录本中。

  7、科室应对该项核心制度给予自查,医院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进行院内通报,纳入科室及个人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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