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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首诊负责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诊负责制度1
xx市人民医院首诊负责一、第一个接诊医师,对患者应全面负责,自己能处理的不应推给他人及他科。
二、凡第一个接诊的医师如自己不能处理或处理把握不大的危重病人,应请有经验的`医师或上级医师会诊,甚至请他科会诊,不能让病人或家属自己去联系。
三、首诊医生对连续三次仍不能明确诊断的患者,治疗效果不佳者,应请有经验的医师或上级医师会诊。
四、因病情对分科不明显而挂错号或病情明显而挂错了号的病人,首诊医师亦应详细询问病史,仔细体检,确属非本科病人应由接诊医师与有关科联系转诊,不能叫病人或家属自己去联系。
五、由他科转入的患者,接受科的首诊医师应按首诊患者对待,负责到底。
六、门诊医师确因病情不明显收错到他科的患者,接受科应详细询问病史,认真体检,如确属非本科病人,由首接受科请有关科会诊,协商转科,不能叫病人或家属自己去找,也不要埋怨门诊医师。
首诊负责制度2
一、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科室或医师为首诊科室及首诊医师。
二、首诊医师按进行病历采集,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及时治疗或收住入院;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员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抢救并及时报告。
四、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相关科室会诊及治疗。
首诊负责制度3
1、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直到处理妥当为止。
2、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例应积极处理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例或涉及两科以上的疑难病例首诊医师应在积极治疗的同时先请本科上级医师会诊,然后再请他科医师会诊。收治时,如两科医师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立即报告两科室主任会诊决定收住有关科室治疗。在此过程中病人应留在首诊医师科室检查治疗。
3、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首诊医师必须根据情况及时收入院,并亲自陪同。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首诊医师不能单独决定,应经科主任及医务科同意,充分告知病人及家属征得同意并签字。转院应在病情稳定后进行,同时做好抢救准备。
4、凡危重病人需抢救时,应就地抢救,由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如需采取特殊抢救措施时,应由首诊医师陪同前往。
5、对已接诊的病人,首诊医师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完成相关内容的病历文书书写。
首诊负责制度4
1、为进一步加强职工的作风建设,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结合乡镇卫生院管理活动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2、首问负责制是指最先受理病人或家属咨询的本院职工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解答、引领、处理病人或家属在医院范围内提出的医疗服务项目、办事程序以及寻医问药等各类问题,为病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3、适用于全体职工(含工勤人员)。
4、凡是接待来院就诊人员及陪护人员的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
5、首问责任人对询问者要热情接待,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
6、对咨询和所办事宜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认真解答,做到一次性解释清楚,对能及时办理的.,应当及时办妥;对手续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
7、对咨询和所办事宜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告知并引其到其他工作人员解答办理,并尽自己所能给予指导和帮助。
8、严禁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置之不理的的现象发生。对制度不落实、病人意见大的,甚至引发医疗服务纠纷的,每人次罚款50元。
首诊负责制度5
首诊负责制度是体现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对患者高度负责,防止因推诿病人而贻误救治时机,保证患者来院后得到认真、及时诊治、抢救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了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制定医院的相关规定,望各科室、部门遵照本制度严格执行。
一、凡来院就诊的`患者尤其是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必须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和抢救。
二、属于两科以上多科属疾病的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进行认真负责的诊疗,并根据病情需要请专科会诊。
三、必须转科治疗的患者,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转科前,由首诊医师开写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转出科室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室,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
四、凡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拒治。
五、因技术力量、设备条件限制本院不能诊治,必须转院的患者,首诊医师在征得医务处、总值班、业务院长同意后方可执行,并提前与相关医院联系;如估计患者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若患者家属要求转院,要做好相关的医疗文书记载。转院途中,需有我院医务人员全程护送。
首诊负责制度6
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2、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员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员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其他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3、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4、如遇危重病员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业务副院长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5、对已接诊的病员,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
首诊负责制度7
一、来我院就诊病人(包括急、危重病人),首诊科室必须积极妥善的进行有效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拒病人于院外。
二、病人来院及临床各科后,首诊医师应首先诊视病人,并立即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实施救治措施。如有疑难应及时向上级医师请示、报告,不得以任何借口把病人推给其他医师。首诊医师须按病历书写要求,认真书写门诊或急诊病历,做好病程记录,并详细记录就诊时间。
三、当病人的诊断不明确和/或跨科、跨专业的,首诊医师必须先制定初步的诊疗方案,急、危重病人则要求先执行在本科的抢救治疗,然后再请相关科室会诊,再决定最后归属科室的.原则。
四、门、急诊病人因病情需要请其他科室会诊时,应由首诊医师在病历上书写会诊科室、理由和目的,急危重病人需有关科室会诊抢救时先行口头邀请会诊。被邀科室接到会诊请求后,必须立即派人前往。在会诊医师未到达之前,首诊科室必须积极进行救治,认真观察病情并做好详细记录。
五、会诊后,应确定病人诊疗的归属科室,并由该科室负责病人的诊疗。如属抢救性质的则应以主要疾病所属科为主组织抢救治疗,有关科室应积极主动配合。对一时难以确定所属专业的病人则应由首诊科室与被邀科室共同商量诊治方案,共同配合处理好病病人。
六、对xx些本院确实不能收治的专科疑难危重病人,必须转院时,首诊医师及上级医师必须全面的、认真的检查,并实施必要的抢救措、施,病情基本稳定后请示科主任同意后,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转院前要做好诊治及处理记录,并把情况向病人及家属认真交待清楚,征得患方理解和配合。决定转院时,由医务科或总值班负责联系对方医院,当对方同意转入时,我院派救护车和医务人员护送,当面与接收医院交待病情并在转接记录上记录移交时病人的生命体征情况等并签字确认。双方签字后,转院交接完成。
首诊负责制度8
为切实履行医院救死扶伤的职责,规范医护人员对重危病人抢救的医疗行为,防止不安全医疗责任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各种原因或疾病导致病人生命体征出现严重病态,威胁病人生命,或在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意外和并发症威胁病人生命安全的被视为危重病人。
(二)危重病人就诊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师和医疗部门必须负责病人的急救和生命体征的维持直至落实好专门医疗部门和医师进行诊疗为止。
(三)危重病人抢救必须听从急救小组负责人或主管医师指挥,迅速将病人转入急救室进行救治,特别紧急设法转运的应就地抢救,召集急救车和医院急救小组赶赴抢救。
(四)在医院内发生意外和严重并发症导致病人危重状态或重危病人抢救需行政特别支持的,除按第三条处置外,必须立即上报医务处直至院长。
(五)危重病人的转送必须有主管医护人员或主持诊疗操作的医护人员陪同,根据病情由主管医师决定护送人员的医疗等级,请护士陪同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医嘱。无医嘱视为主管(治)亲自陪同。护士站必须做好协调工作。
(六)各医疗部门必须组建抢救小组由科负责人亲自主持。各病区要建立定期检查急救设备、药品制度,药剂科要保证任何时候都能提供充足的急救药品,辅助科室要保证急救检查设备的`完好和随时应急并建立制度。
(七)急诊科和ICU是医院处置危重病人的重要部门,必须保证急救床位和设备的应急使用和人员的紧急调用。科室要建立相应的定期检查医疗制度。
(八)危重病人急救中全体医护人员应以抢救病人生命为第一,收到急救传呼6120,放下一切工作奔赴急救场所。为救命,主持抢救负责人有权力签署“特急急救”意见,先救治后付费,但此权限仅限首次。行使后应立即报告医疗行政和总值班,以后不付费诊治需请示医疗行政审批。
(九)如违反以上条例视为责任事件,医院将进行严厉处罚,因此所引起的后果,当事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首诊负责制度9
1、病人从挂号开始即与医院建立了医患关系,本院全体医务人员都有为该病人服务的职责与义务;
2、首先接诊病人的医师为首诊医师,必须按医疗常规完成对病人的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作出诊断并作出处理,同时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3、首诊医师要指导或协助病人完成必要的辅助检查项目、联系会诊、介绍住院等事宜;
4、对于危急重症病人,首诊医师有责任和义务对病人进行就地抢救,同时报告上级医师或医院领导;联系加急检验、取药、急症留观或住院,直到病人完成整个就诊过程或移交给下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的职责才可解除;余下的事项由下一位接诊医师代替首诊医师完成;
5、首次接诊病人的`护士为首诊护士。首诊护士必须按医疗常规完成对病人的治疗与护理过程,并作必要的记录;
6、首诊护士有责任和义务指导病人进行就诊向导、辅助检查、标本采集、联系住院;
7、首诊护士有责任和义务对危重病人进行就地抢救,同时报告值班医师,联系急诊用药和治疗,直到病人完成整个治疗过程,或将病人移交给下一位接诊护士,首诊责任才能解除,余下的事项由下一位接诊护士代替首诊护士完成;
首诊负责制度10
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疑难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首诊医师除按进行病史、体格检查、检验、辅助检查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邀请相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相关科室治疗。
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疑难病人,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执行。
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相关科室会诊及治疗。急诊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疑难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的义务、
医务处对全院首诊负责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而造成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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