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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消毒隔离制度
在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感染消毒隔离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感染消毒隔离制度1
1、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熟练掌握无菌操作技术,严格执行消毒隔离预防各项规程。
2、医务人员上班时衣帽整洁,不留长甲、不戴手饰,操作时戴口罩;下班、就餐、开会时应脱去工作服;进入传染病区应穿隔离衣,换鞋戴口罩。禁止穿隔离衣、鞋等进入非隔离区。
3、门(急)诊实行预检分诊制,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须引导至感染科门诊就诊,确定为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者按规定网络直报疫情。
4、重点部门科室,应按照医院消毒隔离技术规范建立相应的消毒隔离制度。要严格区分无菌区、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无菌物品放置专柜,标识清楚。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接触病人或操作前后用洗手液和流动水认真洗手。接触传染病人后用消毒液洗手。
6、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凡侵入性诊断治疗用物(器材、器械、敷料等)均做到一人一份,一用一灭菌,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管道、牙垫等均须一人一份,一用一消毒。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采用清洗、消毒灭菌处理原则进行消毒灭菌。未经严格消毒灭菌处理的物品不得使用到病人身上。每月对消毒灭菌质量进行监测。
7、注射、治疗时铺无菌盘,抽出的药液不得超过2h,开启的无菌溶液必须在24h内使用,各种溶酶不得超过24h,并注明开启时间。
8、碘酒、酒精、碘伏等消毒灭菌剂应密闭保存,容器每周更换灭菌2次。
9、特殊区域如各科治疗室、换药室、门诊注射室、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病房、儿科病房、洗婴室、ICU病房等,每日用消毒液擦拭物表与地面2次,每日空气消毒1次;重点部门每月一次物表及空气的细菌学监测要有记录。
10、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配餐间、病房、厕所使用的清洁工具(拖布、扫帚、抹布等),标志明显,分别清洗,分区定点放置,定期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11、病床湿扫(一床一巾),床头柜湿抹(一柜一巾),使用后消毒液浸泡,脸盆痰盂(除一次性)出院后终末处理备用,住院期间每周消毒一次。
12、普通病人出院、转院、死亡后,床单位或病房按病种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13、换下的脏被服放入污衣袋内,有脓血、体液的应置于防水袋内,不得在病房或走廊清点被服。
14、洗衣房布局符合要求,洁、污分开,各类衣物及传染性衣物应分开消毒处理后洗涤。运送车辆洁污分开,并有定期清洗消毒制度。
15、严格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每批购置应符合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规定,并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16、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具及废弃标本、感染性敷料、垃圾、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等医疗废物,密封回收,统一销毁。传染病人的体液必须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入下水道,实验室菌种、毒种必须灭菌,无害化处理。
17、凡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污染的病人,应严格隔离,用过的器械、被服、生活用具、房间严格消毒处理,敷料焚烧。
18、做好医院污水管理工作,污水处理设施有经培训的专人负责,处理后的污水、污泥应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并定期检测。
19、凡手术、分娩、血液透析、导管介入检查治疗之前,应进行肝功能检查、HBsAg、抗-hcv、HCV、HIV等项目检查,对结果阳性者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措施。
20、化验报告单消毒后发出。
21、救护车辆及担架运送传染病人及尸体后,应进行消毒处理。
22、医务人员必须接受消毒灭菌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经常向病人进行各项卫生制度和消毒隔离知识的宣传。
医院感染消毒隔离制度2
1、治疗室布局合理,专人负责,严格区分有菌区与无菌区、清洁区与污染区,并有明显标记。进人治疗室人员必须衣帽整齐,操作前应洗手戴口罩。凡私人用物不得带进治疗室。
2、治疗室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严格分开放置。使用无菌物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
3、治疗室应湿式清扫,清扫物品要专用,每日通风,有紫外线照射消毒,清毒液喷雾等措施,每月作空气培养一次,细菌总数不得超过500个/m3。
4、治疗室每日清扫、消毒二次,所有器械用物,每周更换大消毒二次,并注明消毒日期。打开的无菌液及无菌物品需继续使用时,应无菌保持24小时有效。
5、各种治疗注射应一人一针一管制(含皮试);用后针头应毁处理、针管及一次性输液应浸泡在有效消毒液内,消毒后送供应室统一处理。
6、体温表应在有效消毒液中浸泡后冲洗备用。
7、取用无菌物品时,心须用无菌持物钳或无菌镊子,镊子与消毒容器应配套使用。一容器一器械,并浸泡在1/2~2/3处,有定期更换、消毒制度,并注明日期。
8、特殊感染患者所用针头、针管、输液器等应单独浸泡处理,实行“双消毒”。
医院感染消毒隔离制度3
1、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2、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耐热、耐湿物品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械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气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如环氧乙烷灭菌等,内窥镜可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2%戊二醛浸泡灭菌。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可选化学方法。
3、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行监测。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4、病人使用的吸氧装置、雾化吸入器、氧气湿化瓶、呼吸机面罩、管路和婴儿温箱等要一人一用一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并干燥保存于消毒物品柜内。湿化瓶应为灭菌水,每日更换或消毒。呼吸机的螺纹管、湿化器、接头、活瓣通气筏等可拆卸部分应定期更换消毒。
5、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执行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6、地面的清洁与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即时以含氯消毒剂消毒,消毒剂浓度按要求配制。拖洗工具应有不同使用区域的标识,使用后应先消毒、洗净、再晾干。
7、医院应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对感染病人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目的: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内感染。
1、护理部负责监督、指导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消毒、灭菌、隔离、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等制度,协助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预防、控制医院内感染有关知识的培训。
2、各护理单元设立医院内感染监控护士,检查督促本部门消毒隔离工作。
3、护理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不戴戒指,不着工作服进食堂或离院外出。
4、护理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凡是高度危险性物品,必须选用灭菌法灭菌;凡中度危险性物品,可选用中效消毒法或高效消毒法;凡低度危险性物品,可用低效消毒法,或只作一般的清洁处理。
5、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适当方法进行灭菌。手术器具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来菌法;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法。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
6、护理人员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
7、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先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8、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定期消毒和每次使用结束后进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氧气湿化瓶内的湿化液为灭菌水。
9、以下情况必须洗手:接触病人前后;进行无菌操作前后;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ICU、母婴室、新生儿病房、烧伤病房、感染性疾病病房等重点部门时;戴口罩和穿脱隔离衣前后等。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应戴手套,并洗手。
10、病房及各诊疗科室应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开关采用脚踏式、肘式或感应式。洗手用的肥皂应保持清洁、干燥,有条件的医院应用液体皂。可选用纸巾、风干机、擦手毛巾等擦干双手。擦手毛巾应一次性用。不便洗手时应配备快速手消毒剂。
11、无菌容器及敷料绀每周灭菌1-2次;体温计用后要用高效消毒剂二步法消毒(最好一次一用或专人专用);盛碘酒、酒精等消毒液的容器应保持密闭,定期灭菌;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筒一带一垫。
12、门诊、病房各室应定期通风换气,地面应湿式清扫,床头桌、椅每日湿擦,保持清洁,每周大扫除一次。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即以有效消毒剂擦净。抹布、拖把应分区专用,用后消毒、洗净、晾干。
13、病人出院后,病室及室内物品必须做好终末消毒。传染病病人按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其护理常规执行,特殊感染病人除严格隔离外,其用过的器械、被服、病室都要严格消毒处理,用过的敷料等物品应烧毁。
14、病人衣服、床单、被套、枕套每周至少更换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更换。脏被服不能在病室及走廊清点。
15、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领用、保管、使用、处理、毁形等各环节,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规范》执行,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物品在密闭保存的前提下,可不行毁形及浸泡消毒。
16、各具体部门、重点科室的消毒隔离管理参照卫生部《医院感染规范》及本规范有关科室管理条款执行。
医院感染消毒隔离制度4
一、洗衣房应设洗涤间、凉晒场、烘干房、工作人员更衣间,配备洗衣机、甩干机、烘干机、高压蒸汽锅及消毒池等必要的设施。
二、洗衣房要严格划分污染、清洁区域,洁、污物品只能在相应的洁、污区域内通过,不得交叉或逆行。
三、洗衣房收回的洗涤物品要分类浸泡、煮沸或高压灭菌,洗涤传染性的物品时要使用固定的专室专机。凉晒、烘干、折叠、存放、收送要与一般物品分类摆放、收送。
四、洗涤的'布类要避免再污染,收送的布类要分车放置,专人负责。
五、对各种布类要定期抽查,1~4次/年,每月进行细菌培养监测,以了解布类带菌情况,监测消毒效果。
六、婴儿尿布不得与敷料、被服混洗,在煮沸后备用,并经常使用试纸监测尿布清洁程度,如发现强碱反应必须重新清洗,并在使用前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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