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样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留样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留样管理制度1
为加强员工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体用餐员工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特制定员工餐厅食品留样管理规定。
一、员工餐厅所有出售的饭菜、食品,必须在出售前进行采集留样,由专人负责完成采集工作。
二、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有汤汁的食品,留样时需保留部分汤汁,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样品采集盒中。
三、留样食品在冷藏冰箱内保留的时间不少于48小时。食品留样冷藏冰箱,工作温度应控制在摄氏5℃度左右,并保持冷藏柜内外卫生清洁。
四、留样采集员要对每餐的留样情况进行记录,并认真填写《食品留样记录表》,员工餐厅领班要在《食品留样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五、留样冷藏冰箱每周应用消毒液擦拭消毒一次,消毒液的`使用按使用说明进行。
六、留样的食品超过保存期限应及时处理,不得二次食用。
七、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八、餐厅领班和负责食品留样的采集员对食品留样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九、后勤中心对员工餐厅留样工作负有检查监督责任。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后勤中心对本规定有解释权。
留样管理制度2
1、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留样室,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进入留样室须经留样室管理员同意方可进入。
2、进入留样室人员严禁吸烟,严禁喧哗,并自觉保持留样室干净、卫生。
3、留样室管理员应及时对各种留样进行整理,并做好留样登记台帐。
4、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将留样带出留样室,若发生质量纠纷需调用留样时,须经品质保证部部长同意后方可。
5、管理员应及时通知QC主任对留样进行检验;对到期的留样应在QA监督下进行销毁。
6、管理员应定期进行温湿度检查,保持温湿度恒定,若发现异常,应及时进行纠正。
7、管理员有权对不遵守留样室管理制度的人员拒绝其进入,对蓄意破坏卫生等不良行为进行制止。
留样管理制度3
1、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携带健康证上岗;
2、每天配餐前后必须将紫外线灯,对配餐间进行空气消毒;
3、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必须洗净、消毒;
4、操作台使用前必须用75%的食用酒精擦拭消毒;
5、杂物及非直接入口食品不得进入配餐间;
6、出售食品的从业人员的手不得接触钱币等污物,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洗手;
7、操作完毕后关闭食品出售窗。
留样管理制度4
一、供学生享用的每餐、每种食品(蛋、奶、水果),须有专人提前进行试尝并做好记录,未发现有任何异常时,才能向学生供应。
二、食品的每种食品及原料必须有专人提前进行检验,并作好记录。未发现任何异常才能向学生供应。若有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的应当立即撤换处理。
三、供食品用的'每种食品及原料必须有专人负责留样。
四、留样用的容器,取样用的工具,用前必须严格消毒,取样时无菌操作,防止污染。
五、每餐次的食品及原料成品应留样,留样食品及原料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牛奶留样量不少于100g,鸡蛋不少于两个。每种食品及原料装一个留样容器,留样容器用保鲜膜密封后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六、留样的食品要在留样容器上标明留样名称和时间。留样期满,食用者无不良反应,才能解封处理。
七、认真做好食品及原料检验、留样、解封处理记录,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建立和完善资料档案。
八、凡未检验的食品及原料禁止配发。否则按照《食品及原料卫生法》和《食品及原料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
九、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并保存食品及原料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记录,建立留样台账。
十、留样登记册学期终结时要交学校有关部门存档备查。
留样管理制度5
(1)加工好的食品必须盛放于已经消毒的锅盆内,不可着地存放。
(2)熟食品存放要加盖、加罩、防尘、防蝇。
(3)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制度,各类食品存放有标识。
〔1〕生食与熟食隔离。
〔2〕食品与杂物隔离。
〔3〕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4〕食品与天然品隔离。
〔5〕杂物、食物分开存放。
(4)主食如米、面、豆要离地、离墙存放、存货不超过一个月,防止霉变。
(5)食品存放必须保持干燥、清洁,每学期要彻底清洗一次。食品如糖、油等用专用器具加盖存放,保持干燥、清洁,每学期要彻底清洗一次。
留样管理制度6
一、学生食堂用的饭菜,在就餐前30分钟须由食堂管理员或加工人员进行试尝,并按要求对《食品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二、向学生供应的每类食品都需进行试尝,试尝人员要试饭菜的质量、味道等,要注意摄入量不能过大,确保试尝人员生命安全,发现所供应食品有问题,应立即停止向学生供应,并报告学校领导,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食品留样包括原材料和熟食。每餐、每种所供应的食品都必须进行留样,必须有留样专柜,留样食品必须存放在专柜中,成品留样柜中不能放其他任何物品。
四、盛装留样食品的容器盒子必须用防腐蚀的容器,并进行消毒后才能盛装留样食品,一样食品一个盒子,加盖密封,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餐次、品名、日期、时间、数量、留样人等。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留样柜进行保存,填写《食品留样记录表》。
五、留样食品数量应不少于100克,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
六、留样食品在保留48小时后在就餐人员没有任何不良反应的情况下才能解封销毁处理倒掉,并清洗器皿,填写《食品留样记录表》。
七、就餐人员有不良反应,如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应保留留样食品,以备有关部门检查。
八、食品留样采取双人双锁管理,留样柜应在食堂监控设备可视范围内。
九、营养改善计划及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按学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留样管理制度7
食品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二、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三、饭菜留样必须坚持四十八小时。(如当天中午留样到第三天中午)。
四、学校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留样,应按学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留样管理制度8
食品留样,是预防食物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就餐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食堂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二、食堂每餐、每样食品必须要求留足150g,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三、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四、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五、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六、每餐必须作好留样纪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七、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处理。
八、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留样管理制度9
一、“营养餐”库房管理员负责留样工作。
二、“营养餐”食品分隔留样。
三、“营养餐”食品进库后,管理员随机抽取留样食品进行留样。
四、留样食品必须放入留样柜,保证留样食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
五、留样登记要真实填写留样食品的品类、名称和留样时间。
六、每天对留样食品进行观察,保质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学校和相关部门反映,并如实填写留样变化情况。
七、鸡蛋、牛奶留样由下一批次留样食品替换,面包留样时限不少于48小时。
八、留样登记册学期终交学校生活处存档备查。
留样管理制度10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留样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2、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3、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4、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他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5、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6、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饮、留样人。
7、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
留样管理制度11
为保障宾客饮食安全,为有效查处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可靠依据,根据《食品卫生法》等法规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必须食品留样,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一、留样工作由专人负责,专人操作,专人记录。留样食品应使用专用器具,留样冷藏柜由专人管理。
二、留样食品范围为每日经厨房加工后的所有主副食品,不得缺样。
三、餐饮单位须购置与留样食品数量相适应的冷藏设施及留样工具,留样容器要大小适宜,便于盛放与清洗消毒。冷藏设备要贴有明显的“食品留样专用”标识。
四、留样主副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放入专用器皿中加盖,并在外面贴上标签,标明编号、留样时间、餐别、餐名、留样量、消毒时间、销毁时间、留样人等,并按早、中、晚餐的'顺序分类保存。
五、每种主副食品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分别盛放在己清洗消毒的专用留样容器内。冷藏温度为0-10℃,留样时间48小时以上。
六、留样的主副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避免污染。
七、建立完整的留样记录,由餐饮负责人或留样负责人保管。留样记录至少应保存12个月,以备查验。
八、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或根据其它情况需要,卫生部门将依法对留样食品进行卫生学检验。
九、留样柜内严禁存放与所留样品无关食品或物品,留样食品不得混入用餐食品中。
留样管理制度12
(一)食堂的食品留样,实行食堂(餐厅)经管理责任制。
(二)日常的具体操作,应指定专人负责。
(三)凡经食堂加工、代销供应的各类品种,应按规定的.内容、数量(100克)留样,不得缺项少两。
(四)各类留样品种,应存放在专用容器内,并加盖保鲜膜。留样食品达到规定的存放时间,需周转使用容器时,容器必须认真清洗和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五)各留样食品,必须按规定存放在专用的冷藏柜内,温度应调控为0 ℃左右,并保存48小时。
留样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为了保证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满足监督管理要求、确定质量责任,及为顾客投诉提供客观证据,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二、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原辅料、中间品、成品留样管理。
三、工序/步骤:
3.1职责与要求
化验室化验员负责留样,留样人员需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的`性质和储存方法。化验室主管负责对留样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3.2样品分类
成品留样:作为产品质量合格的凭证实物,成品均需每批留样;
原辅料、中间品留样:为便于追溯管理,需对原辅料和中间品留样。
3.3留样数量与环境要求
留样数量:样品保留量要要根据样品全分析用量而定,常规留样一般应不低于一次全检量的3倍;
环境要求:留样柜存放于通风、干燥、避光处。
3.4样品保存
每个留样的品名、规格、批号、来源、留样数量、编号及留样日期应贴在标签上,按先后顺序或批次摆放整齐、并易于识别和查找。
3.5储存期限
有效期后一年,超过留样期限的样品每年集中销毁一次。
3.6样品的使用与管理
所有样品都是极为重要的实物档案,不得随意动用,只有在出现质量投诉和市场抽检出现质量问题需对其质量进行验证时方可使用;留样期间任何人不得动用和私自处理留样样品。
3.7留样品的销毁
超过留样期限的样品按“三废”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留样管理制度14
1、每餐坚持饭菜试尝留样,每样汤、菜、饭均须留样备份。
2、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250克以上),分别放入留样盒内并标明留样日期、品名、餐次,及时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3、饭菜留样必须保留四十八小时后方可倒掉。
4、留样前,必须对用于饭菜备份留样的容器进行清洗、消毒杀菌。
5、做好“菜名、餐次、日期、留样人、试尝情况”等的试尝留样记录,以备查验。
留样管理制度15
连云港新浦区地赐饲料厂原辅料观察制度
保密级别:秘密
文件名称:原辅料样品留样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样品留样管理制度起草人:审核人:
受控部门:生产管理部、质量保证部
1.目的
提供和规范本公司留样样品管理方法。
2.范围
本公司留样样品的使用和管理。
质量保证部负责人、检定人员、留样观察样品管理人员。
3.内容
3.1质量保证部设置产品留样观察室,室内有必要的样品存放条件和温湿度测试设施。指派专人负责留样观察工作。
3.2留样观察人员接收样品时,检查封口是否完好、外标签是否完好、清楚,合格后双方填写《留样样品接收台帐》,包括名称、日期、批号、规格、数量、厂家、送样人、收样人。
3.3留样数量:
3.3.1物料(主要物料):全检量的3倍;
3.3.2中间产品:全检量的2倍;
3.3.3成品:全检量的8倍;
3.3.4稳定性试验考察:全检量的2倍。
3.4留样包装应与市售一致,贮存场所的环境温度、湿度与产品标签所述一致。
3.5每批留样均应贴上留样证,注明:品名、规格、留样数量、批号、留样日期、抽样人等。 3.6样品管理人员将留样观察的样品按要求分类、整齐存放于指定条件的地点。
3.7样品存放间温湿度应符合要求,温度应不高于30℃,湿度应保持在45%~65%,且有温、湿度计与照明、排风设施。
3.8所有样品均应保存至规定的留样期限,一般药品留样保存期限为有效期后一年,如未制定效期,则保存期限为四年。
3.8.1原辅料留样时间至有效期后一年;
3.8.2包材留样时间至版本更换后最后一批包材有效期后一年;
日期:批准人:
日期:日期:
执行日期:颁发部门:质量保证部连云港新浦区地赐饲料厂原辅料观察制度
保密级别:秘密
文件名称:原辅料样品留样管理制度
3.8.3中间产品留样时间至产品放行;3.8.4成品留样时间至产品的'有效期后一年。
3.9留样由质量保证部专人保管,并建立留样台帐,定期登记清理。 3.10样品管理人员每天检查留样室温度、湿度,并作记录。
3.11留样观察员负责按要求观察留样,并填写记录,包括品名、批号、观察日期、观察项目(外观、水分、含量)、观察结果、观察员签字,复核人员复核,签字。
3.12留样观察员应负责每年年底对留样观察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质保经理。
3.13产品在留样室留样期间,出现异常质量变化,留样观察员应填写《留样变化通知单》呈送质量保证部经理,经经理审核后,报送副总经理,进行质量调查。 3.14留样产品不得外借或转送他人。
3.15凡出厂的所有产品均属观察对象,新产品(投产两年内)或公司确定的重点考察产品,进行稳定性试验考察。
3.16当接到用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检验结果作仲裁分析或生产出现异常等情况,需动用留样进行分析时,应随时能够调用留样。观察期可延至有效期后一年,以提供延长使用期的依据。
3.17超过留样期限的样品应填写《销毁申请单》,经质保部经理审核批准后,按时销毁,并填写《销毁记录》,包括样品名称、批号、销毁原因、销毁方法、数量、规格、销毁人签名、销毁监督人签名。 4.附录
《留样样品接收登记台帐》 《温湿度记录》 《销毁申请单》 《销毁记录》 《留样变化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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