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1
地产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低值易耗品管理,以有利于低值易耗品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低值易耗品系指可以多次使用而不改变它的实物形态,但是单位价值和使用期限又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有一类劳动物料,主要包括一般工具、用具、劳保用品及各类周转材料。
第二条低值易耗品由办公室指定实物管理责任人负责申请购买、保管、发放。
第三条公司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核算,采购费用直接列入当期成本。
第四条公司对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由办公室将低值易耗品消耗定额列入年度费用计划,由财务部负责审核,经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管理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施。
第六条低值易耗品发放(领用)时,应由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责任人负责对应领用人分别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台帐,领用人离开单位时,所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应交回。领用人所交回的低值易耗品应履行相应入库手续,防止流失。
第七条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责任人就定期对在用低值易耗品进行清理,对于确实不能使用的要会同财务部门履行报废手续;发生损毁、丢失和被盗时,领用者必须提供有效证据和书面说明,由财务部会同办公室进行确认,由办公室履行报废的相关审批手续,并相应调整在用低值易耗品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2
为严格执行铁道部关于加强在用低值易耗品管理和核算的规定,达到节约经费,物尽其用的目的,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铁路事业单位在用低值易耗品管理和核算的补充规定》,制定本办法。
低值易耗品定义、界定
低值易耗品是指在一定价格范围内,一次使用不改变其形态、性能,可重复使用或出现正常损耗且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物品。
(一)分类
低值易耗品按其用途分为办公用品、家具用品、劳保用品及其他四类。
(二)值易耗品的'购买、请领
1.低值易耗品的购买归口采购部门。采购部门按照审批后的年度预算,根据实际需求,分批分期购置。
2.采购的低值易耗品,应了解行情、价格、由请领人填写《请领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综合部审批,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由部门组织购买。
3.严格按《请领单》规格、价格购买,开据正式发票。
(三)值易耗品的点验、登记和报销
低值易耗品购回后,应明确保管人,个人使用物品,使用人即为保管人,部门使用物品,由部门指定管理人员,报综合部备案。
采购的低值易耗品,请领人持《请领单》、购物发票及所购物品交综合部验收,票物相符,办理领用手续,填制《低值易耗品增置报告单》一式三份,综合部、财务部、领用部门各一份,作为记账保管依据。
请领部门凭购物发票、《低值易耗品增置报告单》到财务部办理报销入账手续,费用在请领部门相关费用中列支。
综合部按照《低值易耗品增置报告单》分类登记低值易耗品台账。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报废和变更。
低值易耗品管理归口采购部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购买、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办理在用低值易耗品的请领、发放、报废和台账登记,确保账物相符。
在用低值易耗品采取按实际价格一次全额列销。
采购的低值易耗品,在采购部门办理领用低值易耗品手续,未领用的低值易耗品视同材料办理入库手续。
设置“低值易耗品”科目进行价值核算。
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由综合部集中办理。报废时,由使用部门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申请单》一式三份,经综合部负责人批准后,综合部、财务部、使用部门据此销账。
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发现盘盈、短缺等应由综合部填制《物资清点记录》并查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中心业务主管领导审批。因个人使用与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需照价赔偿。财务部和综合部根据审批处理意见进行账务核算。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落实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铁六局集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中铁六安〔20xx〕90号)和《中铁六局集团公司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管理办法》(中铁六办〔20xx〕18号)文件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保护企业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用人单位应配备的必需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是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防护用品和一般防护用品。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年限较短,或价值较低(单价在20xx元以内)、容易损坏、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用具物品。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管理,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关于“统一标准、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的规定。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保证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发、停发、少发和延期发给职工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也不是福利待遇,不得随意扩大发放范围、提高标准,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第五条、发放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要严格执行《中铁六局集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中铁六安〔20xx〕90号)规定,职工由于工作需要从事多种作业时,按高工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标准中未列入的工种、新派生的工种由安质部比照相邻工种标准制订发放标准。
第六条、相关部门职责
1、项目物资部是劳动防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发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从公司物资部门采购、发放、统计。
2、项目安质部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提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计划,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劳保用品的采购管理
项目部物资部负责劳务用品的'采购管理,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从指定供应商处采购。经公司相关部门同意授权采购的,必须在签署销售准入证的单位内货比三家,询质比价,选择有资质、符合国家及企业产品标准的生产厂家进行采购。授权采购的特种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企业安全质量标准。授权采购的劳保用品实行会签制度,由物资部门签订采购合同,经项目部相关部门和项目领导会签评审后实施。
第八条、劳保用品的验收管理
安质部要与物资部共同负责劳保用品的验收,做好验收记录。项目物资管理小组和架子队队长、材料员负责在使用过程中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绝缘用品、防毒用具等应按规定时间定期检验、鉴定,及时更换、报废。项目安质部、物资部和架子队安全员、材料员负责对班组自带的劳保用品进行验收和检验,对于使用不合格劳保用品的班组提出书面整改通知,要求其立即停用和整改,并报项目部经理。第九条、劳保用品的发放管理
项目部采取全员定期、按期发放职工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即全员统一规定时间发放,到周期后再进行下一次的发放。以公司安监部下发的发放计划时间为准。对于特种劳保用品的发放由物资部门按标准进行发放,出现报废时由安质部提出需用计划,使用人凭需用计划表到物资部门领取。物资部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和职工个人使用卡片,员工在调动时,该卡片应随即调转新单位。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台帐,以电子版报公司物资部备案。第十条、劳保用品的结算管理
劳保用品采用“一次摊销法”,即物资部门凭公司内部的发(领)料单或发票点收后经项目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门报销。项目部本部人员的费用列入项目部安全生产费,架子队人员的费用列入架子队安全生产费,纳入架子队费用考核范畴。项目部擅自采购的防护用品和未经安质部签认的,财务不得报销。
第十一条、特种劳保用品的报废管理
项目物资管理小组和架子队队长、材料员负责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鉴定、报废管理,物资部门负责收回和报废处理。
第十二条、低值易耗品计划
低值易耗品实行购买前申请制度。项目部各部门和架子队在使用前提出需用计划(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预计单价、金额等)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实施采购。
第十三条、低值易耗品采购
低值易耗品实行无库存管理,由办公室依据批准的需用计划负责实施采购。低值易耗品采购要到正规商家、厂家或批发市场,货比三家力求质优价廉,严禁采购不符合使用标准的伪劣产品。
第十四条、低值易耗品结算
低值易耗品采购必须开具正式发票并办理实物验收后,由经办人持发票及细目单报项目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报销。
第十五条、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项目部本部部门的费用列入项目
部科目,架子队的费用列入架子队费,纳入架子队费用考核范畴。第十六条、办公室是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是低值易耗品的保管部门。办公室建立健全低值易耗品收发、保管台账及卡片,各使用部门要建立保管卡片并进行实物管理。
第十七条、保管人员因岗位变动或调离项目部、退养、退休时,应将其所保管的低值易耗品交回,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八条、保管人应自觉爱护所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不得随意损坏或丢失。非本人原因造成损坏的,报办公室确认,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予以维修;因本人使用不当、管理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的,由当事人按照核定的价格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低值易耗品使用年限届满或因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使用管理人员填制“低值易耗品注销(赔偿)单”并说明原因,经办公室组织物资管理小组确认,报项目经理审批后,予以注销。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4
1、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必须限时、限量、节约使用。
厨师:每月每人领用一袋洗衣粉(洗工服及抹布)早上厨师每人每月一条毛巾。其他厨师,每3个月每人领用一条毛巾,每1个月领用一块抹布。
KTV包房:每3个月领用一袋洗衣粉,每月领用一块香皂,每2个月领用一条毛巾。
客房服务员:每2个月每人一付胶手套,每季度一套抹布等扫除用具。
餐厅每层保持五把拖布、五把笤帚、两个撮子,每把拖布笤帚使用期限不得低于一个月。
2、领用新工具时,要以旧换新。
3、须报废的物品,如口布、台布等必须交回仓库,有库管员、使用单位、财务部三方签字后方可报废。报废物品统一安排改作它用。
4、限定时间内因保管不善而丢失或损坏的物品或工具自己出资补齐,会馆不再补发。
5、对于爱惜工具,妥善保管延期使用者,年终根据其节约情况给予奖励。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和管理,降低成本,减少浪费,结合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低值易耗品指满足以下标准之一的资产:
(一)单位价值1000元以下的物品(不包含使用年限较长、不易改变形态的办公家具、设备,如办公桌、椅等)。
(二)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未作固定资产管理的其他资产。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辖范围内的各类低值易耗品。
第二章低值易耗品分类
第四条低值易耗品的分类。
(一)低值易耗品种类多,使用范围广,为了便于管理,特按其用途分为以下六类:
1、行政办公用品。主要是指在管理工作中使用的日常办公用品、用具,具体分为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印刷品、招待用品等。
2、后勤服务用具。主要是指洗涤、卫生清洁、维修维护等方面的工具、器具、器皿等。
3、生产用具。主要是指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或者生产试验中使用的工具、器具、器皿等。
(二)按是否需填写责任保管书分为以下两类:
1、需填写保管责任书的低值易耗品。主要指长期使用(一年以上)并不改变其使用形态和功能的低值易耗品。
2、不需填写保管责任书的低值易耗品。
第三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五条归口管理部门职责
归口管理部门是指依照需求部门的申请,对低值易耗品物品采购、验收入库、编号登记、移送使用、责任落实、维护保养、处臵各环节主导管理的部门。
财务部为各类低值易耗品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至少半年对需求部门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进行一次全面盘点(签写保管责任书的低值易耗品除外),对盘盈盘亏情况查明原因,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条需求部门主要负责本部门在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日常
使用保护、保管,确保低值易耗品安全、完整,防止丢失。
第七条财务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核算、账务管理工作。
第四章采购管理
第八条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管理。
(一)各需求部门应于每月25日前将相关低值易耗品的需求计划报归口管理部门,由财务部依据相关规定统一制定采购制度。
(二)各类低值易耗品应严格遵循公司相关规定进行采购询价、编码、入库等管理。
(三)对于各类常用低值易耗品,财务部应备有适量库存,以确保满足工作需要同时降低资金占用。
第五章仓储管理
第九条入库和出库管理
财务部设物品管理专员负责低值易耗品的接收入库、发放出库,根据《入库单》、《出库单》做好登记。
物品管理专员应保证所保管低值易耗品的安全存放,保证帐、物核对相符,月末根据本期发生的出、入库单据及盘点情况,编制《库存明细表》或《资产盘点表》。
如保管条件不善,物品管理专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
第十条退库管理
(一)员工岗位变更或离职时,对原使用部门不再留用的低值易耗品,须经原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退库。
(二)未办理退库前需求部门不得自行对低值易耗品进行处臵。违规处臵的,由需求部门负责人按原价赔偿。
(三)对已签订《资产保管责任书》的低值易耗品办理退库的,可不再填写《资产转移单》,《低值易耗品退库申请单》有证明资产保管责任转移的作用。
(四)物品管理专员根据经批准的《低值易耗品退库申请单》办理验收退库手续。
(五)所有退库的低值易耗品须单独存放,并单独建帐、登记。
第六章发放管理
第十一条发放程序管理
各需求部门应以部门为单位,由申领人填写《出库单》,经部门负责人、负责人签批后,向物品管理专员申请领用低值易耗品。
需填写保管责任书的低值易耗品,在出库同时由申领人负责落实填写《资产保管责任书》。
第十二条发放模式管理
(一)各需求部门每月可在经审批的计划限额内集中申领低值易耗品。超出限额、领用次数过多或部门有较大库存的',物品管理专员可不予受理申领。
因公司统一安排的人事调整等原因需要临时或单独领用的,不受此限制。
(二)对于定岗定额的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领用、半年一领”或“以旧换新”的发放办法。以旧换新时先办理退库手续再办理申领手续。
(三)对于由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共用的低值易耗品,申领手续由财务部办理并直接配置到位。直接配置到位的低值易耗品由财
务部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章使用管理
第十三条需求部门员工应本着节俭、爱惜的原则使用低值易耗品。
第十四条办理申领手续后,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责任由物品管理专员转移到申领人。
仅在一个需求部门内使用,但使用人不唯一的,由需求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对有两个以上需求部门的低值易耗品,由财务部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五条财务部可随时对各部门的低值易耗品日常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人为损坏物品的现象或使用浪费现象,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损失赔付
(一)各类低值易耗品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因人为因素造成毁损、丢失的,由具体责任人负责赔付;对于不能确定具体责任人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赔付。
(二)具体赔付金额由财务部会同综合部根据物品原值及使用寿命共同确定。
第十七条报废处理
(一)各类低值易耗品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因非人为因素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可报经财务部审核确认按“以旧换新”办法处理。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6
一、总则为加强低值易耗物品管理,严格控制行政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二、低值易耗品范围本办法管理低值易耗品范围为公司办公用品、印刷品、办公室汽车清洗用品及劳动保护品等。其他物品根据公司特性可列入管理范围。
三、管理体制公司行政部为低值易耗品之采购、管理部门。财务部为核算监督部门。公司设立物品明细帐和库存统计表进行管理。
四、物品的.采购、入库凡公司或部门需采购之物品,均须填写购物申请,经行政部汇总编制计划,经财务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进。采购本着节省成本、价廉物美、急需办原则,不得谋私利。采购物品后,办理入库手续,填制有关物品帐目;凭发票和入库单向财务部报销。
五、物品领用与管理在库物品由行政部负责保管,指定专人管理。在库物品,按月或按季节定期盘点,填写库存统计表,注明盈亏值,说明原因,报财务检核。公司制定各级人员低值易耗品的须用标准和使用期限,并定期改进,依据各部门的工作特点适当倾斜、变通。公司发放物品可分定期(月初)一次性领用和随时领用。领用人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簿。公司对员工领用物品费用进行内部财务核算,并与成本效益综合评价。贵重办公用品(如计算器、设计测量工程用具)等,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领用。物品报废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情况说明,交行政、财务部门审核注销;职工调离,须归还物品的应交回原物,否则按规定折价赔偿。公司制定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使用期限,定期向有关员工发放。行政主管应定期统计物品采购、库存、发放、使用情况。在满足保证办公效率情况下,使库存资金最小化,压缩行政费用。六。附则公司耐用物品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由行政部解释、补充、执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7
为加强对学校物资管理工作,保证需求,杜绝浪费,提高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1、单价在200元以下、或使用期限不满一年的属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领用由总务处统一管理,相关部门按规定造册登计,并做好耗用记录。
3、低值易耗品能以旧换新的一律以旧换新,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增发新的。
4、凡教学活动中经常使用的.教学性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门填制采购明细表,经校长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采购。
5、凡学校管理工作中需要的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门填制采购明细表,经校长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采购。
6、凡采购的低值易耗品须经入库后方可报销和领用。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8
一、模夹具仓库管理规定
1、模夹具入库:
1.1入库前应由生产车间做好模具、夹具的防腐处理及编号、标识状态等。
1.2购买新模具、夹具必须经质量检验验收,并出具合格报告由主管签字后方能入库。
1.3对进库模具核对规格型号、件数进行验收入库并对每件产品注明尺寸精度、入库日期。
1.4对返修的模具、夹具要记录返修人员、检验人员、产品尺寸型号及入库时间等详细记录备查,与新模具分别存放。
1.5对返修的模具、夹具或因产品更改换下的合格模具原则上不再做入库处理。库房行使保管职能。生产车间根据先旧后新的原则领用。
2、模夹具出库:
2.1新模具、夹具仓库凭生产部门主管签字的领料单发货。
2.2返修模具、夹具仓库凭生产部门主管签字的.领条发货,只作运行记录,不作领料入帐。
2.3未经生产部门主管签字的领料单,仓库不发货。
二、工具仓库管理规定:
1、入库:
1.1买新工具必须出具发票,由库房根据品种、数量、单价验收,出具入库单并入帐。
1.2重复借用工具由使用部门领用后,不再作入库处理。仓库行使保管职能。
2、工具保管发放制度:
2.1凡属个人使用的工具,一律按工种、使用期限,凭部门主管签字发放。
2.2建立职工个人工具领用卡,领用、退库、注销一律凭证办理手续。职工调离,应按工具卡数量退回全部工具,方可结帐离开。
2.3因工具本身质量不良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工具损坏,由部门主管签字,可重新领用。
2.4气焊工、电焊工所使用的割枪、焊枪、电焊钳、氧气管、乙炔管、压力表等实行交旧领新。
2.5因个人使用、保管不善导致工具损坏、遗失,应按工具折旧比例赔偿后,可重新领用。
三、低值易耗品仓库管理规定:
1、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门照计划,报公司批准后,由采购人员购买。库房按照所需品种、规格、数量、单价入库上帐。
2、仓库凭部门主管签发的领料单发货。
3、低值易耗品采取需用数量足额采购,一次性领用。仓库原则上按零库存处理。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9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本制度包括低值易耗品的申购、验收、登记、领用、调拨、维护、保管、赔偿、报废、
盘点等工作。
2、定义
低值易耗品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内的物品:
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的生产经营用的物品;
2)使用年限在2年以下的非生产经营用的物品;
3)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但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下的非生产经营用的物品。
3、职责
3.1行政部
3.1.1负责建立、完善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3.1.2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购置、验收、领用、调拨、盘点、报废等工作。
3.1.3对各项目部低值易耗品管理进行指导。
4、管理制度
4.1低值易耗品范围
低值易耗品按低值品和易耗品分类管理。
4.1.1低值品包括:
1)办公家具:办公桌椅、电脑桌椅、会议桌椅、沙发、茶几、文件橱等;
2)办公设备:电暖气、保险柜等;
3)电子信息产品: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电话机等。
4)其他:单位价值在50元以上的有循环利用价值的非易耗品。
4.1.2易耗品包括:打印机耗材:打印机使用的耗材,如硒鼓、墨盒等。
4.2低值易耗品申购
4.2.1低值品购置由所需部门(项目部)提出使用需求,并填写“低值品申购单”(见附表一),经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提交行政部,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购置或调配。
4.2.2易耗品购置由所需部门向行政部提出使用需求,经行政部确认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购置或调配。
4.3低值易耗品验收、登记、领用
4.3.1办公用低值易耗品购置后由财务管理部会同行政部进行验收,填写”低值易耗品领用登记簿”。
4.3.2验收合格后,财务管理部在公司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对低值品进行登记,按照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包括:低值品名称、数量、验收人、使用人等。
4.3.3低值品登记后,行政部通知使用人领用,并进行领用登记。由使用人填写“低值易耗品领用登记簿”进行领用。如使用人未填写领用单,行政部将不予领用。
4.3.4员工离职或调出时,应将所使用低值品全数交还行政部,以便调剂分配,合理利用资源。
4.4低值易耗品维护、保管、赔偿
4.4.1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应做好低值品日常管理及维护保养工作,不得转借或将物品用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因保管不当造成物品丢失或损坏,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4.4.2易耗品各部门应本着节约使用的原则,避免浪费情况发生,不得将易耗品用于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5低值易耗品报废
4.5.1低值品报废的条件
1)达到使用寿命,无法继续使用;
2)虽未达到使用寿命,但主体或主要部件自然损坏,多次维修无效,经鉴定无法使用的;
3)淘汰机型已无配件来源或维修成本较高,无维修价值的;
4)因自然灾害或非常事故造成损毁无法修复的。
4.5.2低值品满足报废条件,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提出申请,填写“低值品报废单”(见附表二),经审批同意后予以报废;
4.5.3易耗品由使用人提出报废申请,经行政部确认满足报废条件后予以报废。
4.6低值品盘点行政部每年与财务管理部共同对总部低值品进行一次盘点,各部门应予以配合。盘点中如发现实际情况与账目不符,使用人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如人为因素造成物品丢失或损坏,按照集团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附表二:
低值品报废单
注:本单一式两份:分交申请部门、行政部留
xx年xx月xx日
主责:审核:批准: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10
一、生产用工具、仪表等低值易耗品,各班组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台帐,详细登记低值易耗品种类、规格、单位、数量及领用日期和存放地点,主管股室也要建立辅助帐以便备查。
二、管理用家具、器具等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组按领用单位建立台帐,按类别统一编号,定期进行清查、核对,加强使用部门的责任,防止丢失或化为私有。
三、财务审计室负责监督和检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督促各部门每年清理一次,做到卡、帐、物相符。
四、职工调离工作,应将个人领用的生产工具、仪表、家具、劳保用品等,如数归还有关部门或批准办理转帐手续,不得私自带走。
五、在用低值易耗品需要报废时,由本部门提出申请,经生技、用电、计划、行政、财务部门鉴定,符合报废条件的方能报废。
六、财务审计室应按规定做好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企业资产管理水平,推进企业的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挖掘资产管理的潜力,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根据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第二章:低值易耗品的概念、特点及分类
第二条: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或使用年限比较短(一般在一年以内)的物品,不足为固定资产的,重复使用且保持原实物形态的能独立发挥作用的物品。
第三条:纳入低值易耗品管理的标准:
1、按照定义划分,即价值和年限标准;
2、符合在生产过程所起的作用跟固定资产相似,可以多次参加周转且保留原实物形态,在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维护、修理、报废时也有一定的残值。
3、价值低、品种多、数量大、易损耗,购置报废比较频繁,流动性强、风险性大,管理难度大,易产生管理漏洞等。
4、归入存货类进行实物管理,按照材料领用,使用和报废按固定资产核算。
第四条: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和其他存货的区别:
1、与固定资产的不同点:使用期限短,价值低,财务核算方法相对简化。
2、与其他存货的区别:与产品生产间接相关,独立保留实物形态。
第五条:低值易耗品按用途分类:
(一)、办公用具类:指各种办公家具用具,如保险柜、沙发、办公桌、办公椅、档案柜、工作台等。
(二)、电器用品类:指各种不足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的电器用品,如验钞机、电暖器、风扇、饮水机、音响设备、电话机、移动硬盘等。
(三)、专用工具类:指电脑维修人员、电工、机械维修等特殊工种所使用的专用工具用具。如万用表、手电钻、剥线钳、电流电压测量专用表等。
(四)衡器量器类:指价值低于500元以下的磅称、电子称类衡器以及测量用的千分尺等。
(五)、化验仪器类:指质检、实验室为做试验、检验所使用的化验仪器。
(六)、包装容器类: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以重复使用的周转箱等。
(七)、餐厨具类:宾馆客房使用的配套用品以及餐厅配套厨具、餐具等。
(八)、劳动保护用品类:指因工作岗位需要而配备的工作服、手套、围裙、帽子、胶鞋等。
(九)、其他类:指除以上类别以外的属于低值易耗品的其他用具如清洁器械、消防器械,季节性使用的工用具等。
第六条:低值易耗品的核算根据消耗情况、使用期限、领用价值、数量及便于管理等因素。采用分类适用的方法,选择一次性摊销法、五五摊销法、分期摊销法、净值摊销法。
第七条:在实际管理中,对未划入低值易耗品目录的新入库存货,由仓库保管员或核算员及时上报财务部、生产设备部,并结合使用单位或部门,三方共同依据物资的价值、性能和是否可重复使用等标准进行确认。
第八条:财务部不按低值易耗品核算的,但从其特性、使用频率等管理所需应按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控制方法进行管理的物资,其管理方法另行规定。
第三章: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原则
第九条:低值易耗品的账务核算管理原则:
账账、账卡、账实三相符,做到日清、月结和一季度一盘存。
(一)、财务部的“在库低值易耗品”账必须与仓库保管员的账相符。
(二)、财务部的“在用低值易耗品”账必须与核算员账、仓库保管员备查簿登记的领用数量保持一致。
(三)、仓库保管员的账、卡、物必须三相符,并做到日清月结。
(四)、核算员台账(登记备查簿)上数量必须与所负责的部门或车间在用的低值易耗品实物相同。
第九条: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原则:
采用计划与核算、控制与监督和主管与分管的管理原则,多方共同参与,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和相互控制与监督,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第四章:低值易耗品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
第十条:各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划分:
(一)、:生产设备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管理、过程控制以及相关的物资管理制度的修正、完善与拟订。
(二)、仓库保管员负责对低值易耗品的验收、保管与发放。
(三)、核算员负责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台账登记、核算管理与控制。
(四)、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低值易耗品使用过程的具体管理。
(五)、:财务部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数量进行核算、控制与监督,以及相关的财务制度的修正、完善与拟订。
(六)、采购部门负责按计划对低值易耗品进行采购、按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并结合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提供低值易耗品的保修期限、预计使用期限等性能指标。
(七)、监察部负责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过程控制以及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八)、审计部门负责对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情况和管理过程进行审计与监督。
第五章: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集团所有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管理职责,必须遵循“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的基本原则,由生产设备部负责统筹实施。
第十二条:生产设备部根据集团各部门各车间的各岗位性质、工作需要等方面,结合实际拟订低值易耗品配备种类、配备数量和配备计划,以及结合供应部、车间分品种、分工种拟订使用期限标准。仓库保管员、核算员根据计划进行出库、领用审核和过程控制,不得出现多发、提前领用的现象。
第十三条:生产设备部对低值易耗品实施计划管理的流程:
(一)、在本制度下发以前的低值易耗品计划管理实施流程:
1、调查核实:深入基层,结合各部门、各车间各工种各岗位的工作性质、要求、配备目的以及配备低值易耗品的用途等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形成文字依据写明配备理由并经车间负责人签字核实,作为实施计划管理的重要依据。
2、分析总结:由生产设备部根据调查核实的依据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统计和汇总,在不违背公司相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分部门或车间、分岗位、分工种、分季节等固定低值易耗品配备计划。
3、拟订落实:拟订配备计划表形成二级制度报分管副总签字后,交总经理办审批下发。
4、执行与控制:各部门、各车间必须严格按照配备计划领用低值易耗品;
仓库保管员必须严格按照配备计划进行领用审核,对符合条件或到期限的方可出库并建立备查簿;
各核算员必须严格按照配备计划和标准开具低值易耗品领用单,并建立台账进行明细管理。
(二)、新增岗位配备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管理实施流程:
1、由于新增工种或岗位需要配备以前没有使用过的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管理实施流程:
由所在部门或车间填制“低值易耗品使用计划申请审批表”,按表中规定的流程经审批后,交生产设备部备案,增加配备计划。
2、在原有工作岗位上新增人员时的计划管理实施流程:
由各部门各单位核算员在填制“低值易耗品领用单”时,标注:“新员工首次领用”的字样进行说明。
(三)、非在编正式人员若因特殊情况需领用低值易耗品的,应由所负责部门或车间另行申请,经分管副总签字,物资管理调查核实以及其分管副总并签字后,报总经理特殊审批,并附于“领用单”后,作为领用依据。否则,任何人不得领用。
第十四条:生产设备部、仓库保管员和核算员必须按照配备计划对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和使用过程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第十五条:生产设备部对低值易耗品应定期不定期的对核算员、仓库保管员的账物进行盘存,按照规定程序审核低值易耗品的增加、减少或报废手续,并将盘存和审核情况上报分管副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汇报和及时调整。
第十六条:供应部门根据生产设备部的采购计划进行低值易耗品采购。
第六章:低值易耗品的仓储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低值易耗品的入库流程:
(一)、低值易耗品购置的审核控制:
使用部门报批的新增购置计划,生产设备部依据配备标准、计划,首先结合整个公司低值易耗品的使用状态,看是否可从其他部门或车间闲置中的低值易耗品进行调配,或有无现成的替代品等,经调查落实后,方可确定是否购置。
(二)、仓库保管员对低值易耗品严格执行验收入库制度,首先审查是否属于计划购置范围内的物品,不属于范围内的应附有“低值易耗品使用计划申请审批表”;对凭感观不能检验的物品需由专业人员或使用部门检验验收签字确认后,准予办理入库;保管员以及验收检验人员对入库后的低值易耗品的'质量负责。
(三)、符合要求的低值易耗品,保管员要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并根据要求填写“低值易耗品新增验收单”一式二联,一联自存,据此登记在库低值易耗品明细账,一联由业务员随发票到财务报账。验收时可以由保管员,或者使用人及专业人员共同验收。
第十八条:低值易耗品的出库流程:
(一)、低值易耗品的出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必须遵循集团公司制定的配备标准以及使用期限标准等,并且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除服装等特殊物品外);对有专门指定人员管理的低值易耗品,由指定人员按本规定办理出入库手续,并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记账、废品回收管理、报废等相关工作。
(二)、由使用单位核算员填写“低值易耗品领用单”一式四联,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使用单位自存一份,生产设备部签字后,生产设备部留存一份,转仓库两份领用低值易耗品,保管员留存一份,根据“领用单”按物资的类别品名登记减少“在库低值易耗品台账”,月底转财务一份。各使用单位、部门核算员根据领用人或领用单位登记“在用低值易耗品”台账,以备检查。
(三)、各使用单位或部门核算员负责在用低值易耗品台账的建立,其台账要按照领用单位、部门或按专用工具的使用人进行登记管理,低值易耗品的台账要写明低值易耗品的类别、品名、生产商或销售商、存放地点以及现状等。生产设备部、核算员要经常深入生产一线,盘点实物,凡是发现账账或账实不符的情况,要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进行帐务调整。
(四)、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分为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一种为新增领用,第二种为“以旧换新”领用。由生产设备部根据配备标准,使用年限标准等规定,来判断和确认各单位新增低值易耗品的情况。属于新增的,只须持“低值易耗品领用单”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直接到仓库领取;属于“以旧换新”领取低值易耗品的,既要持新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单,也要持旧低值易耗品以及旧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单,同时到仓库办理领取低值易耗品的手续。
(5)、仓库保管员根据“以旧换新”制度收回的废旧低值易耗品,仓库保管员要建立辅助账登记管理,如果本企业其它地方可以再次利用的,不用再办理入库或领用的正式手续,但必须在保管处填写普通领用单,并由保管员建立备查簿。对确实没有使用价值或继续放置的必要,由仓库保管员或指定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生产设备部、财务部共同确认后,可以按废旧物资销售或报废处理。
第七章:低值易耗品的使用过程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使用部门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使用过程管理职责:
(一)、按照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对在用低值易耗品实施管理,使用部门发生变动,报废等情况,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资产单位与生产设备部与财务部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各单位或部门核算员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管理台账,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使用人,不定期限的进行盘点与抽查,实时监控,做到账实相符。
(三)、“在用低值易耗品”管理责任人为使用部门的第一负责人:对部门的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计划的真实性负责;对部门“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安全性、完整性负责。如在任期内发现低值易耗品的短缺、流失,除集团公司通报批评外,另按公司购进价值的100%进行赔偿,单位或部门第一负责人应负主要责任,其赔偿额由管理团队按公司财产损失赔偿的相关文件规定分解落实。
(四)、在各车间或部门的第一负责人及核算员调岗或离任的时候,坚决且必须执行离任离职审计制度,由生产设备部、财务部、生产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共同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确认没有问题后给予办理调岗或离职手续,否则,财务不予结算工资。
(五)、对集团公司各车间或部门配备的低值易耗品,无论是公用或是个人使用中,都要爱护使用,认真管理,延长使用寿命,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八章:低值易耗品的财务核算与控制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财务根据发票及低值易耗品新增验收单登记“在库低值易耗品”明细账。根据低值易耗品领用单登记增加“在用低值易耗品”明细帐,根据“低值易耗品报废单”登记低值易耗品的减少。
第二十一条:财务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实施控制和监督职能,负责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一年一次的年终盘存。协助并配合物资管理等相关部门,做好对各车间或部门的低值易耗品使用情况过程管理的定期不定期的盘点、审计等工作,发现管理上的问题,及时查找原因,修正制度,调整管理措施和方案,根据管理办法,出具处理意见,上报集团公司领导。
第九章:低值易耗品的调拨、报废等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低值易耗品的调拨办理流程:
(一)、各车间或部门的在用低值易耗品建账盘点及新增必须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及核算员的签字认可,各单位负责人及核算员对低值易耗品的安全完整性负责,在用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单位或部门发生变动时,必须办理正式的调拨手续,首先由调出资产部门填写低值易耗品的基本情况,由调入资产单位核算员找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准予办理内部调拨手续。
(二)、“低值易耗品调拨单”一式四份,调出单位留存一份,核算员据此登记本单位“在用低值易耗品台账”的减少;调入单位一份,核算员据此登记本单位“在用低值易耗品台账”的增加,转生产设备部一份,据此登记相应单位的增加或减少。转财务一份,财务人员根据情况作出处理。
(三)、如果是一个法人核算单位之间的调拨财务部不需作账务处理,由核算员或核算员之间进行内部调拨或登记台账;如果不是同一个法人核算单位之间的调拨财务部需要进行账务调整。
第二十三条:低值易耗品的结账与报账:
(一)、仓库保管员每月28号之前向财务和生产设备部报送低值易耗品出入情况汇总表。
(二)、各单位核算员应在每月28号之前向财务和生产设备部报送低值易耗品的增加、减少及在用变动分析表。
(三)、保管员、核算员必须贯彻执行管理规定,对不坚持原则,工作马虎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不但按其原值赔偿,严重的调离岗位。
第二十四条:低值易耗品报废环节:
对在用低值易耗品发生报废或者不能继续使用的,各单位或部门使用人或责任人应主动提出报废申请,经生产设备、审计等部门确认予以报废的,由各车间或核算员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一式四份,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各单位核算员自存一份,作为减少本单位“在用低值易耗品台账”的依据,转生产设备部及财务各一份,生产设备部及财务部据此作低值易耗品报废的账务处理,减少相应单位的“在用低值易耗品台账”。:转仓库保管员一份备查作为领用新的低值易耗品的依据。
第十章:审计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审计部门对低值易耗品管理实施监督职能:监督检查生产设备部制定的各单位各岗位低值易耗品的配置标准、使用年限标准,对购置审批计划,实际使用管理、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依据处罚条款出据处罚意见,上报集团公司批准处理。
第十一章:罚则
第二十六条: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对未履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职责,造成的低值易耗品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给予相关责任人、本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分别处以当月工资“1%~3%/违反项”的罚款;造成损失的,除按以上规定进行处罚以外,按公司相关规定承担损失。
第二十七条:对于由于爱护低值易耗品的超过使用年限的仍继续使用且不影响工作的,时间达3个月以上的,经物资管理、高精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落实确认并认可后,按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原价的50%/12”所得的金额每月给予奖励,直到更换新的低值易耗品为止。以激励员工爱护资产,形成良好的风气。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11
1、办公用具类低值易耗品统一由财务部按计划购置,办理登记、领用手续,且采购与验收、保管不得为同一人;生产经营用工具、器具等低值易耗品由采购部按计划或者经批准的.申购单采购;
2、个人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若丢失或人为损坏,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正常损耗、损坏需重新领用时,必须以旧换新;
3、低值易耗品如餐具摊销一般采用一次摊销法,如一次性领用量太大,对当期成本费用产生较大影响时,亦可采用分期摊销法,但摊销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4、低值易耗品之价值虽然一次性摊销,但对实物应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管理;
5、各部门每月初2号之前对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饮料)进行盘点,确定损益;
6、重复使用的物资采用旧领新制度,旧物资由仓库进行统一处理。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12
为加强财产管理、节约资金、降低消耗、提高办学效益,根据财务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低值易耗品管理、核算的界限。
1、凡单价在8OO以下的,1OO元及其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在用低值易耗品,一律进行数量管理和金额核算。
2、单价在lOO元以下,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包括由职工个人保管的在用低值易耗品只作数量管理。
3、单价不足1OO元,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在用低值易耗品可一次列销。不作金额、数量管理。但对生产和生活通用的物品须管理。
4、无偿调拨或接受外单位赠送的低值易耗品按以上规定入账管理。
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财务处负责全部在用低值易耗品数量金额管理部分的分类核算,设置在用低值易耗品总账、明细账。
2、管理部门必须按分类顺序设置在用低值易耗品明细账。数量金额管理部分和单纯数量管理部分应分别设置明细账,分类管理,并建立个人保管清单,每件在用低值易耗品由保管负责人签字。
3、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报废、丢失、损坏的鉴定,由财务、技术主管、管理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鉴定小组负责,每学期对报废、丢失、损坏的物品进行评定。各管理部门要做好日常在用低值易耗品报废、丢失、损坏、及其他原因短少的记录工作,对正常报废的低值易耗品应及时填制“物品注销记录”,对丢失损坏的在用低值易耗品应由过失人填写“低值易耗品报废申请单”。
4、在用低值易耗品应定期核对、清点、清查,确保账卡物相符。财务部门按季与管理部门的在用低值易耗品明细账进行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各管理部门对所管物品每年签认一次。
5、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人员变动时,应事先对所保管的物品进行清点、查对、账卡物相符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移交清单须双方签字交财务处一份。
6、职工调离本单位应全部交还所保管的在用低值易耗品,并由管理人员在离校通知单上签字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未经签字离职的,由总务部门负经济责任。
7、退休、离休、死亡人员的防护用品不再收回,由管理部门填写注销记录、经校领导批准后销账。
8、学院各部门每年末,对在用低值易耗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签认,以保证财产的完整和年度决算的真实。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13
一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二条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物资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三条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材料物资收发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四条保管人员对库存物资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五条做好仓库与供应、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生产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物资的利用、积漾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六条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材料物资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七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八条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九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十条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物资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十一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十二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十三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十四条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14
医院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医院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定期核销、科室核算的原则。
2、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医用设备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下,通用设备单价在50元以下,使用年限不够一年的,均属低值易耗品范围,但单价在20元以上的大批固定资产例外),例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玻璃器皿、一般用具、脸盆、暖瓶,独立使用的`元件、配件等,均属低值易耗品。
3、后勤、设备科,根据医院各科室低值易耗品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资料,并结合当年医院经费的可能和库存情况,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采购计划,报院领导审批后购买。年度内各月份的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可在批准的年度预算或储备定额内组织采购。
4、低值易耗品入库前,必须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验收时必须注意质量的检查;验收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根据有关规定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及时办理退换赔补手续。
5、库房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科学化,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开、账物对号、固定存放,便于收发和检查,严防损坏、变质、丢失。
6、严格领退手续,在用低值易耗品,应设立登记簿,登记其分布、使用及消耗情况,定人保管。使用损耗后,及时办理手续,以旧换新。
7、建立清查盘点制度,坚持日清、月结、季盘点。盘点内容一般包括收发有无错误、账物是否相符、物品有无变质及损坏情况。
8、清查盘点多年不用的积压,呆滞低值易耗品,对其应按有关规定,积极进行修旧利废、改制利用、变价出售和调剂处理。使用部门对于领取后多年不用的低值易耗品,应当办理退料的手续。
9、建立对账制度,仓库与财务保持金额账目相符。仓库保管应做到账、卡、物相符。
10、对管理不善造成国家财产浪费、损失、私人挪作它用的部门或个人,按有关规定处罚。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15
一、低值易耗品的标准
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下,或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列为低值易耗品。
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一)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由综合行政部统一实施。每月5日前,由各部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送综合行政部汇总,并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综合行政部每月盘点易耗品库存情况,并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办公用品申购表》,报总经理批准。
(三)购置所需易耗品经财务部复核、总经理批准,报销时凭有效票据并附批件。
(四)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由综合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以下方式:
1、定点:公司指定大型商场或文具公司进行物品采购。
2、定时:每月8日前进行物品采购。
3、定量:动态调整,保证常备物资的库存合理性。
4、特殊物品:选择多方厂家的产品进行比较,择优选用。
三、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领用
(一)综合行政部编制《低值易耗品库存明细表》、《低值易耗品领用明细表》,并于购置后的当天登记入库。
(二)综合行政部根据各部门的办公用品申请计划,在购置登记入库后,分发给有关部门,并做好易耗品领用登记手续。原则上每月10日、20日为办公用品领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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