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
(1)严格遵守门禁制度,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电梯机房和值班室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如因维修需要动用明火时,应先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按有关规定执行。
(3)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对电梯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杜绝各种安全隐患。每年按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年检。
(4)在进行维修、保养作业时,应停机作业;用易燃液体清洗电梯零部件时,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使用后的'油抹布等,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放。
(5)机房维修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备件要在货架上摆放整齐,且远离照明灯和电源。
(6)电梯机房、轿箱顶部、电梯井要定期清扫,及时清理各种可燃物。
(7)电梯值班人员应熟知单位报警程序及机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8)应急照明装置保证正常运行。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2
1、盘车救人应由至少二人进行。维修人员应了解轿厢所处的位置,被困人员数量及建康状况,用对讲机通知乘客不要靠在轿厢门边。
2、盘车前必须切断总电源开关。一人用开闸板手打开制动器,另一人盘车。
3、盘车应缓慢进行,尤其是当轿厢轻载状态下往上盘车时,防止因对重侧重造成溜车。
4、当将轿厢盘到最近层楼面(轿门地坎距离厅门地坎不超过500mm)时,应停止盘车,使制动器复位。
5、让司机或乘客在轿内打开厅门或用钥匙打开紧急门锁,协助乘客离开轿厢。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3
1.每日12点钟前对电梯进行一次安全巡检。
2.巡检人员应认真执行巡检签到规定,在电梯机房设置的'签到表上依时签到,并将巡检情况记录在表格上。
3.巡检中发现不正常的异响声、振动、不平层、渗油(超过国家标准)等现象或安全保护元件存在问题,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报告相关领导并与维保单位联系,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扩大。
4.电梯日常巡视内容
A.机房内消防器材是否完好齐备。
B.机房温度是否超过规定,清洁状况是否良好,机房内不得堆放杂物。
C.通讯设施应灵敏畅通,照明良好。指示牌应准确无误。盘车手轮、开闸扳手应放置明显位置。
D.电动机、减速箱油色、油位、温升、声音正常,无振动、异味,通风应良好,做好外部清洁。
E.制动器动作正常,制动线圈温升正常,制动轮上不能有油污。
F.指示仪表正常,各继电器、接触器动作正常,无异味及异响声。
G.电梯在运行中无异响、振动。开关门安全触板动作正常。
H.楼层显示、厅外按钮、轿厢内按钮外观完好,功能正常。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4
1、发生坠落事故时,首先是稳定自己的身体。这样发生撞击时,不会因为重心不稳而造成摔伤;其次是要运用电梯墙壁,作为脊椎的防护,紧贴轿厢内壁,可以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最重要的是可以借用膝盖弯曲来承受重击压力。这是因为韧带是人体惟一富含弹性的组织,比骨头更能承受压力。因此,背部紧贴电梯轿厢内壁,膝盖弯曲,脚尖踮起的保护动作才是正确的。
2、电梯蹾底,就是电梯的轿厢在控制系统全部失效的情况下,会错过首层(最底层)平层位置而向下行驶,直至蹾到底坑的缓冲器上停止。这样的情况很少发生,可一旦发生后果会十分严重,巨大的惯性很可能会导致乘梯者全身骨折、危及生命。其实如果电梯在下降过程中,突然急速下坠,电梯的限速器、安全钳联动安全保护装置会使电梯停下来。值得注意的是,电梯从开始坠落到停下的距离与电梯的载重有关,因此乘坐电梯决不能超载。
3、被困到电梯里的自救措施。紧急停止运行后,电梯还有好几套可靠周密的保护装置来保护乘客的安全,不必担心它会继续往下掉。突然停梯的原因有很多种,在不知晓原因之前,任何自己设法逃离的`行为都属冒险举动。在刚刚被困时,马上按电梯内的报警电话和警铃通知使用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让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员和电梯维保人员来及时处理电梯故障,并把被困人员先释放出来。如果电梯内没有报警电话,可拍门叫喊或用鞋子敲门。如果长时间被困,最安全的做法是保持镇定、保存体力等待救援。
4、电梯管理人员应当如何解救被困人员。当发生电梯困人事故时,电梯管理人员通过电话或喊话,与被困乘客取得联系,务必使其保持镇静,耐心等待维修人员的救援。轿厢远离电梯层站时,进入机房关闭电梯电源开关,在电梯轴上安装盘车手轮,一人用力把住盘车手轮,另一人员手持制动释放杆,轻轻松开制动器,注意观察平层标志,使轿厢逐步移动至最接近厅门为止。当确认刹车制动无误时,用层门钥匙(三角钥匙)开启层门、轿门,协助乘客离开轿厢,并重新关好厅门。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电梯工来了之后,直接把这个电梯的内门或者外门打开。电梯轿厢不在层门区域时,有时轿厢高于层门,有时轿厢低于层门,就让被困人员跳下来或爬上来,这种做法在生活中非常常见。但这是一种很不规范的援救行为,因为电梯停在不应该停层的位置,说明它系统已经出了故障。那么如果你不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开了门,这个时候万一电梯再有故障,乘客就会出现危险。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5
一、公司安全文明处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联合检查,针对施工升降机安全、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料具管理、消防保卫、环卫卫生、环境保护等八个方面,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逐项进行检查评分,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完毕,未进行整改或延期整改的项目部和责任人按公司有关文件的条款进行处理。
二、在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召集和主持每周至少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专职安全员每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查看所有安全规则与条例的实施情况;负责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三、作业班组严格执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制度,由班组长对本班组人员每天工作的周边环境,防护设施,自身保护等安全防护问题进行详细交底,班组兼职安全员进行检查、落实和记录,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文明讲评活动,总结上周安全文明生产的经验、表扬按操作规程作业的好人好事,指出班组施工作业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牢固树立起“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指导思想。
四、操作人员均为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技术熟练、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的人员;所有工人在进场作业前必须严格进行“三级”教育,考核并颁发安全上岗证。
五、施工升降机的使用,应严格遵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使用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且应注意一下事项:
1、升降机每班首次运行时,应分别作空载及满载试运行,检查电动机的制动效果,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2、升降机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必须从最底层上升,严禁自上而下。
3、梯笼乘人、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使用。
4、升降机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停车来代替正常操纵按钮的使用。
5、多层施工、交叉作业使用施工升降机时,要明确联络信号。
6、升降机在大雨雪、大雾和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使用,并将梯笼降至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雪后,应对升降机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7、升降机工作时,严禁任何人进入围栏内,严禁攀登升降机井架。
8、在升降机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司机不等离开操作岗位。作业结束后,应将梯笼降至底层,各控制开关恢复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门和梯门。
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条款:
1、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和口头交底。
2、班前检查制:专职安全员必须督促与检查安装作业队伍的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
3、施工升降机使用实行验收制,凡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4、定期检查与整改制:每周一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做好安全隐患整改记录。并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做必要的交底总结,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5、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与事故报告制。
6、加强施工升降机的使用管理,无论设计额定乘员为多少,一律不得超过9人;严禁人货混运,当运送物料器具时,除接送材料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搭乘,同时随机人员不得超过2人。且须在轿厢内外设置严禁超员和限乘9人警告标志。
7、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程序,保证一旦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任何伤员,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及有关政府管理机构报告。
8、机操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对于施工人员违反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9、执行定机、定人、定岗和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人员安全教育,督促机械作业人员遵守作业规程。发现制止并纠正违章作业。对不遵守安全规定的人提出处理意见。
10、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使用机械的安全状态。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提出改善措施,并报告领导安排人员着手整改。
11、新进和重新要装的机械,在投入使用前,都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的检验,合格后投入生产。失修、安全装置失灵的施工设备严禁投入使用。
12、即将安排到工地从事机械操作的人员,由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负责按照相关安全操作知识进行进场前教育。
13、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1)每班检查
1)项目机操班组每天上班前由司机长负责检查试验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常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机电维修人员予以修复。
2)项目机电班每天对设备电气装置、机械结构、传动制动以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工长后立刻予以解决。
(2)不定期检查
1)项目经理、安全员经常深入现场巡视、询问、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安全状态,发现隐患和不合规范的地方及时安排解决。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予以制止、纠正和处理。
2)按照上级文件通知和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机电设备进行专项检查。
(3)定期检查
1)项目机电工长和安全员每周一次对使用的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解决。
2)项目部汇同公司安全文明处人员在每月25~30日对各项目使用的塔吊、施工电梯、井架以及小型施工机具及施工用电进行检查评分,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措施予以整改消除。
14、结合施工升降机设备的定期检查,做好设备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维护,委派专人对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装置进行检查,以确保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重点对以下部件进行检查:
(1)防坠安全器。工地上使用中的施工升降机都必须每三个月就要进行一次坠落试验。对出厂两年的防坠安全器,还必须送到法定的检验单位进行检测试验,以后每年检测一次。
(2)安全开关。如围栏门限位、吊笼门限位、顶门限位、极限位开关、上下限位开关、对重防断绳保护开关等。
(3)齿轮、齿条的磨损更换
(4)缓冲器
(5)楼层停靠安全防护门。在设置停靠安全防护门时,应保证安全防护门的高度不小于1.8m,且层门应有联锁装置,在吊笼未到停层位置,防护门无法打开,保证作业人员安全。
(6)基础围栏。基础围栏应装有机械联锁或电气联锁,机构联锁应使吊笼只能位于底部所规定的位置时,基础围栏门才能开启,电气联锁应使防护围栏开启后吊笼停车且不能起动。
(7)钢丝绳。施工升降机各部位的钢丝绳绳头应采用可靠连接方式,绳卡数量和绳卡间距与钢丝绳直径有关。
(8)吊笼顶部控制盒。施工升降机吊笼顶部应设有检修或拆装时使用的控制盒,并具有在多种速度的情况下只允许以不高于http://的速度运行。在使用吊笼顶部控制盒时,其它操作装置均起不到作用。此时吊笼的安全装置仍起保护作用。吊笼顶部控制应采用恒定压力按钮或双稳态开关进行操作,吊笼顶部应安装非自行复位急停开关,任何时候均可切断电路,停止吊笼的动作。
1.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施工升降机的各类管理制度,落实专职机构和管理人员,明确各级安全使用和管理责任制。
2.升降机的司机应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严禁无证操作。
3.司机应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即在电梯每班首次运行时,应分别做空载和满载试运行。
4.建立和执行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每周或每旬对升降机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整改后须经有关人员复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能使用。
5.梯笼乘人、载物时,应尽量使荷载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使用。
6.升降机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以碰撞上、下限位开关来实现停车。
7.司机因故离开吊笼及下班时,应将吊笼降至地面,切断总电源,并锁上点箱门,防止其他无证人员擅自开动吊笼。
8.风力达6级以上,应停止使用升降机,并将吊笼降至地面。
9.各停靠层的运料通道两侧必须有良好的防护。楼层门应处于常闭状态,其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任何人不得擅自打开或将头伸出门外,当楼层门未关闭时,司机不得开动电梯。
10.确保通讯装置完好,司机应当在确认信号后方能开动升降机。作业中无论任何人在楼层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司机都应当立即执行。
11.升降机应按规定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6
为了确保电梯的良好运行状态,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根据《广东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1、 电梯工程师负责电梯方面的.综合管理,当电梯检验合格证到期提前一个月申报年检,由电梯工程师负责督促电梯公司做电梯年检准备工作;梯管理员负责电梯运行情况巡查和故障报告及维修保养跟进;清洁保养人员负责电梯、外表卫生。
2、 酒店电梯实行24小时运行,每日电梯开启,关闭以及日常巡查由经过培训的管理员专职负责。
3、 电梯由消防中心安全员进行24小时运行监控,发现乘客吸烟、打斗等不文明行为,或损坏电梯部件,用内线电话制止并录像,并及时通知巡逻安全员和工程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4、 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超长超重等物品进入电梯;特殊情况,必须报安保部同意后,做好一切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运送。
5、 遇电梯故障时,及时通知工程部值班人员及电梯公司,接到事故通知后,应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在职责范围内采取救援措施。若有人被困,请用内线电话安慰乘客等待救援,并启动应急预案。
6、 当发生火灾时,消防中心安保员应迅速将电梯迫降至底层;当发生地震时,电梯必须由电梯公司专业人员检测后报相关部门检验通过后方能运行;当电梯进水时,应将电梯停于进水楼层之上至少2层,并及时关闭电梯总电源,湿水电梯由电梯公司做湿水处理并提交报告。
7、 电梯管理员每周应配合电梯保养公司对电梯进行检查保养,并监督保养人员认真填写保养记录,同时对电梯发生的故障应及时处理并作记录。
8、 电梯机房严禁吸烟,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机房内设备非电梯管理员、电梯公司专业人员禁止操作。
9、 保持电梯机房整洁,不准堆放杂物及通风良好且雷雨天应及时查看机房情况,电梯管理员每半月清洁一次并做记录,同时巡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齐全。
10、 电梯在检修、清洁时,应在电梯首层及轿厢摆放警示牌。
11、 客、货梯严格分流使用,严禁用客运电梯运载货物。
12、 在电梯出入口明显位置张贴有关安全警示标志、维修保养企业名称以及应急、投诉电话号码。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7
一、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二、在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检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申请检验前,应责成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二)准备好电梯安全技术档案,以备查阅。
(三)与检测机构约定具体检验时间。
三、检测机构现场检测前,应将停梯原因及时间通知相关部门并将公告贴在电梯首层门口和人员密集层站。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到场配合检测部门现场检验。
四、检验后,按照检测机构出具的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不合格项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要项目或存在安全隐患,继续使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应停用整改:一般项目由于各种原因确实无法整改的项目,应制定监护使用措施,并在本单位内部发布实施。整改结束后,认真填写整改回执单,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检或确认。
五、检验结束后,及时将电梯检验报告书取回存档,将标志张贴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1.2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资料、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单位负责职工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培训状况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电梯作业人员务必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持续操作证的有效性。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资料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务必作好相应有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务必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3.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3.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目录
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七、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八、定期报检制度
九、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十、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十一、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务必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作业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和,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我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不擅自离岗,做到礼貌服务。
2.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状况
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2.职责
2.1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状况。
2.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电梯驾驶人员
2.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2.3有高度职责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状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2.8持续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2.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3.4严格遵守。
2.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3.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3.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1总则
保障住宅小区电梯的使用安全,明确住宅小区电梯的安全管理职责,引导住宅小区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行为的规范化,营造住宅小区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仅适用于本市行政辖区的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行为。
2法律依据和相关标准
《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成都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TSG T5001-20xx《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3电梯安全管理职责
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涉及电梯的制造单位、电梯安装单位,电梯产权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电梯维保单位、电梯乘坐者等各方,依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成都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TSG T5001-20xx《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法律法规,本着共同参与、共享安全的原则,确定各方职责和行为规范。
电梯的制造单位、电梯安装单位职责
电梯制造单位在电梯出厂时,应提供附有安全技术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文件。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结束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校验和调试的结果负责。
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电梯产权单位职责和工作规范
小区住宅电梯属单元业主共有,单元业主享有使用、管理、支配住宅电梯的各项权益。
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小区住宅电梯管理的主管机构,应制定《小区电梯使用管理规约》,明确对电梯的使用、维护、管理、修理、更换等情况的约定;制定电梯发生大额费用时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方案,明确维修资金的使用方法。
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电梯运行服务的日常维护管理,双方应当签订委托协议,由受托方负责电梯的运行服务和设备管理,业主按照协议规定交纳委托管理费用。小区业主委员会应监督小区物业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物业的电梯安全管理记录,并向电梯用户通报或公示电梯管理的相关情况和费用支出。
物业管理单位职责和工作规范
小区物业受业委会委托负责电梯的运行服务和日常管理,是小区电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与业委会共同确定电梯维保单位,并签订《电梯维保合同》
按相关法规建立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相关岗位的人员职责;
(b).安全操作规程;
(c).日常检查制度;
(d).维保制度;
(e).定期报检制度;
(f).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g).作业人员与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h).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小区物业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b).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c).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d).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e).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f).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定期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引导小区业主安全乘梯、文明乘梯。
定期通报或公示电梯运行情况(含故障情况)和电梯相关费用。
电梯维保单位职责和工作规范
电梯维保单位受小区物业或业委会委托负责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电梯维保单位对电梯的维保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根据所保养电梯使用的特点,制订合理的保养计划与方案,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能够正常运行。如果通过维保或者自行检查,发现电梯仅依靠合同规定的维保已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需要改造、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应当向使用单位书面提出。
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抵达时间不超过30min;
对小区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
建立小区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
协助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h .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小区电梯的定期检验。
电梯乘坐者行为规范
电梯内禁止用力蹦跳、故意晃动、乱扔杂物和损坏轿箱内部件等危险行为,乘坐者应主动维护电梯运行安全。
乘梯人应爱护电梯,只按所去楼层按钮,不得连续按钮或敲击按钮,不得用钥匙等硬物按动或拍打显示按钮及随意按动警铃按钮,不得长时间站在轿厢门中间阻止电梯运行。
乘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门,以免发生危险。幼儿乘梯须有成人陪同,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病人乘梯须有家属陪同。
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运等故障时,乘客不必紧张,可按警铃报告,耐心等待维修人员到来,不得采取拍打按钮、箱体以及强行撬门等急躁行为。
不得超载运作,当超载讯号铃声响起时,站在门口的乘客应自觉退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强制关门手段。
用电梯运载家具需报物业服务处并登记,由物业服务处派工作人员专梯监督运送,搬运家具应轻搬轻放,禁止运载超大、超宽、超重物品,不得损坏电梯及公共设施。
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报物业服务处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派专人专梯装运。
楼宇电梯以客运为主,运送物品应避开运行高峰时间。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装修垃圾必须事先装袋,运送以经营为目的之物品,须向物业服务处申请获准后,由物业服务处派专人专梯监督运送。乘客看到停运标志时不得采取任何另行开启或移动标志牌的行为,以免发生人身设备意外。
4其它
电梯管理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用户生命财产损害等责任事故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住户乘坐电梯损坏电梯设备、设施或者违反乘梯规定造成事故的,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电梯相关各方发现电梯安全隐患,均有义务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安全管理部门举报,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8
一、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运行档案,记录电梯运行情况和维修保养单位的'工作内容。
二、将《电梯准用证》张贴在电梯的显著位置,在电梯轿厢明显位置张贴维修保养单位名称以及应急、投诉电话号码。
三、加强对电梯消防、卫生的管理,请勿在轿厢内吸烟、吐痰极不文明的行为。
四、在能够接受警报信号的位置设立电梯管理人员的岗位,发生事故时,应积极组织抢救,同时向有关部门及维修保养单位报告。
五、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或任何意外事件,应利用轿厢内的警铃和通讯装置或拨打“安全检验合格证”上的维保电话与维修管理人员取得联系等待援救。在此情况下,在轿厢内不动是最安全的举措。轿厢内的空气足够您的使用,切勿强行扒门逃跑。
六、运送笨重脏污物品要由专人负责,并遵守有关规定,切勿超长、超宽、超高、超重。
七、电梯前设有“停用”、“检修”等字样标志时,请勿靠近或强行使用,否则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八、每年向主管验收部门提出申请复验报告。
九、电梯机房门钥匙和厅门三角钥匙需交专人管理。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9
现场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电梯类)
电梯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引起伤亡事故,必须加强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教育、司梯人员的操作安全管理、乘梯人员的安全管理、电梯困人救援的`安全管理。
1、实施安全教育
由电梯管理员负责对电梯机房值班人员、电梯司梯人员和乘梯人员实施安全教育,使他们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知电梯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乘梯安全规则。
2、电梯司梯人员操作安全管理
安全操作守则:
1)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提高服务质量,防止发生事故;
2)要求司机坚持正常出勤,不得擅离岗位;
3)电梯不带病运行、不超载运行;
4)操作时不吸烟、不闲谈等;
5)执行司机操作规程:
a、每次开启厅门进入轿箱内,必须作试运行,确定正常时才能载人;
b、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立即按停止按钮和警铃。并及时要求修理;
c、遇停电时,电梯未平层禁止乘客打开轿箱门,并及时联系外援;
d、禁止运超大、超重的物品;
e、禁止在运行中打开厅门;
f、工作完毕时,应将电梯停在基站并切断,关好厅门。
3、加强对乘梯人员的安全管理
制定电梯乘梯人员安全使用乘梯的警示牌,悬挂于乘客经过的显眼位置。敬告乘梯人员安全使用电梯的常识。乘梯须知应做到言简意赅。警示牌要显而易见。乘梯须知内容是:
用手按钮,严禁撞击不许吸烟,勿靠厢门
运行之时,挤门危险危险物品,禁止进梯
保持清洁,勿吐勿丢若遇危险,请按警铃
超载铃响,后进退出儿童乘梯,成人携带
楼内火灾,切勿乘梯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0
1、呼叫电梯时,乘客仅需要按所去方向的呼叫按钮,请勿同时将上行和下行方向按钮都按亮,以免造成无用的轿厢停靠,降低大楼电梯的总输出效率。同时这样也是为了避免安全装置错误动作,造成乘客被困在轿厢内,影响电梯正常运行。
2、电梯门开启时,一定不要将手放在门板上,防止门板缩回时挤伤手指,电梯门关闭时,切勿将手搭在门的边缘,以免影响关门动作甚至挤伤手指。带小孩时,应当用手拉紧或抱住小孩乘坐电梯。
3、乘坐电梯时应与电梯门保持一定距离,为了安全起见,因为在电梯运行时,电梯门与井道相连,相对速度非常快,电梯门万一失灵,在门附近的乘客会相当危险。
4、不要在电梯里蹦跳。电梯轿厢上设置了很多安全保护开关。如果在轿厢内蹦跳,轿厢就会严重倾斜,有可能导致保护开关动作,使电梯进入保护状态。这种情况一旦发生,电梯会紧急停车,造成乘梯人员被困或损伤。
5、进门时很多人习惯用身体挡门,虽然没有危险,但如果你挡的时间太长了,电梯控制系统会认为电梯已经出现故障了。有可能会报警,甚至停下来。所以比较得体的做法就是你进入电梯以后,按着开门按钮。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有的`人整个人站在电梯门处,挡着电梯门,这样是很危险的。因为电梯里面是安全的,外面也是安全的。但是你站在这两个空间交界的地方,假如说这个时候出现了,大家俗话叫做开门走车的情况,这个人就会受到剪切。所以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位置,不应该在这个交界的地方停留。
6、有些单位用一台货梯作为客梯用是不允许。
货梯和客梯的区别就是它的装潢,或者它的舒适感要差一些。对振动和噪音的指标没有提出特殊的要求。另外有一种货梯,是绝对不能作客梯用的,就是超面积的。因为有时候工厂里做的这种产品比较轻,它希望轿厢做得大一点,那么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这个轿厢面积比标准的要大。如果说这种货梯作客梯用时,就会出现超载。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1
1、发生火灾时
发生火灾时应以立即中止电梯运行的原则,并采取如下措施
A、及时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并报告有关领导。
B、发生火灾时,对于有消防功能的电梯,应立即按动“消防按钮”,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此功能的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驶到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
C、使乘客保持镇静,组织疏导乘客离开轿厢,从楼梯撤走。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厅门并切断总电源。
D、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应即刻停梯疏导乘客撤离,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干粉和1211灭火器灭火。
E、共用进道中有电梯发生火灾时,其余电梯应立即停于火灾蔓延范围外,或交消防人员用以灭火使用。
F、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停梯,以免因火灾停电而造成困人事故。
2、电梯湿水处理
A、当底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渗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中止运行,断开总电源。
B、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二层,停梯断电,以防止轿厢进水。
C、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很多,应立即停梯,断开总电源开关,防止发生短路、触电等事故。
D、发生湿水时,应迅速切断漏水源,尽量设法减少湿水对电气设备的`危害。
E、对湿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取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管线等方法。确认湿水消除,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并经试梯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对微机控制电梯,更需仔细检查以免烧毁线路板。
F、电梯恢复运行后,详细填写湿水检查报告,对湿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记录清楚并存档。
3、停电造成停梯时
A、如果有司机操作,司机应对乘客说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镇静并与维修人员联系,进行盘车放人操作。
B、如无司机操作,维修人员应与轿厢内被困人员取得联系,进行安慰,使乘客保持镇静等待。有备用电源的应及时启用。
C、如恢复送电需较长时间,则应进行盘车放人操作,解救被困乘客,操作方法见后。
D、恢复送电后,及时与轿厢厢内乘客联系,重新选层走梯。
4、盘车放人操作
A、操作前先通知被困人员,盘车操作已经开始,请乘客或司机予以配合。
B、盘车放人操作一般由2人在机房进行。操作前必须切断电源开关,一人用开闸扳手打开制动器,另一人盘车。当将轿厢盘至最近层楼面时(轿门地坎应不高于厅门地坎500mm)应停止盘车,使制动器复位。
C、让司机或乘客在轿内打开厅门或用钥匙打开紧急门锁,协助乘客离去。
D、盘车时应缓慢进行,尤其当轿厢轻载状态下往上盘车时,防止因对重侧重造成溜车。当对无齿轮曳引机的高速电梯进行盘车时,应采用“渐进式”,一步步松动制动器,以防止电梯失控。
E、轿厢顶上的安全窗是供电梯维修人员检查修理时使用的,安全窗窗口很小,且离地面两米多高,虽可架梯但上下仍很不方便。停电时轿内照度不足,轿顶上很黑,有各种装置,故乘客撤离轿厢时不宜走安全窗,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5、触电时的现场急救措施
A、应迅速脱离电源
(A)立即拉下闸刀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以切断电源。
(B)用绝缘物将电线移掉,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C)用绝缘工具切断电线,断开电源。
B。现场急救
(A)若伤员神志清醒,但乏力、头昏、心悸、出冷汗。此类病人使其就地安静休息恢复。若情况严重,立即送医护部门治疗。
(B)若伤员呼吸、心跳尚存在,但神太昏迷,此时应将病人仰卧,周围空气流通,注意保暖,并立即通知医护部门治疗。
(C)经检查伤员处于假死,如发现心脏停止跳动,用体外人工心脏挤压法来维持血液循环。如呼吸停止,则用口对口的人工呼吸来维持气体交换。呼吸、心跳全停时则同时进行心脏挤压和人工呼吸,并打120救助。
6、电梯事故处理
若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采取相关救援措施,保护好现场并报告公司领导和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内容如下:
A、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B、事故发生地点。
C、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D、事故设备名称。
E、事故类别。
F、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2
1、电梯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专业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专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作业和管理。
2、电梯操作人员必须坚守,遵守操作规程,做到耐心仔细解答,微笑服务,并保持电梯内清洁卫生。
3、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4、定期配合做好由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每年一次的电梯安全检测检验工作。
5、电梯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每月不少于二次的维修保养以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和确保安全运行。
6、保持电梯内整洁,关好门窗,防止风雨、沙灰、小动物进入电梯内部。电梯内不准堆放无关物品。
7、电梯内按规定配备好相应的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按有效期定期更换。
8、电梯管理人员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部备案。
海安水星公司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是安全要求较高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需经专业培训并取得电梯工操作证,其他人员不准随意开机。
2、先将电源接通,打开照明,检查电梯各指示键是否完好,升降方向的指示及层站指示信号是否明亮,开门、关门是否灵活自如,如发现一般故障应排除后方可操作。
3、电梯在运行中出现异常,可采用应急键工作,并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能工作。
4、电梯载重不得超过20xxkg,载荷应尽可能稳妥的放在电梯厢中间,以免在运行时物件倾倒。
5、电梯内的控制箱开关板应及时关闭,不得敞开,以防杂物落入。
6、操作人员应严守工作岗位,当天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将电梯厢停于一层,断开厢内电源开关,关闭电梯门,并将一层电梯外电源钥匙拧至关闭状态。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预防电梯事故,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评估、应急处置、监督管理以及与电梯安全相关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电梯,是指具有载人功能的乘客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自用电梯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并纳入应急救援联动体系,统一协调指挥应急救援,保障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电梯的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实施监督检查,建设和维护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向社会定期公布电梯安全状况并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推进电梯使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组织事故调查,受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行为。
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使用管理单位、有关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应当加强电梯安全法律法规和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公众正确使用电梯。
学校、幼儿园应当将电梯安全知识纳入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增强学生、幼儿安全文明使用电梯的意识。
第六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和举报制度,公布投诉和举报方式。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电梯安全的违法行为或者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可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第七条 鼓励电梯所有权人或者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等参加与电梯安全相关的保险。
第二章 选型配置与施工管理
第八条 电梯机房、井道、底坑、通道等依附设施的工程设计和电梯的选型与配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并与建筑结构、安全使用需求相适应。
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对电梯依附设施的设计、电梯选型与配置未作规定,或者电梯的使用环境、条件和实际运作工况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部门提出电梯选型与配置要求,协调确定建筑设计方案。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应当根据建筑物结构的安全要求配置电梯。
第九条 电梯应当具备安全运行和应急救援等功能;电梯轿厢内应当实现移动通信网络信号覆盖。
鼓励在用乘客电梯加装停电自动平层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鼓励电梯配置具有物联网远程监测功能的装置。
第十条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和设计文件进行,并使用质量合格的电梯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
电梯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应当建立质量追溯登记制度,有质量保证期限的应当在登记中注明。
电梯交付使用前,除必要的调试和试运行外,禁止使用。
第十一条 电梯轿厢装修不得使用易燃、易碎、有毒、有害等材料,装修重量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标准。
第三章 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
第十二条 使用管理单位,是指对电梯使用安全进行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一)未移交所有权人的,建设单位为使用管理单位;
(二)自行管理的,所有权人为使用管理单位;
(三)委托物业服务人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被委托单位为使用管理单位;
(四)出租场所的电梯,可以约定使用管理单位;没有约定的,出租方为使用管理单位;未明确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三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
(二)采购、使用质量合格的电梯部件;
(三)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公开值班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存档;
(四)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
(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对维护保养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签字确认。维护保养单位变更的,做好安全管理衔接工作,并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六)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明示并及时更新电梯使用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应急救援电话以及保险信息标识等;
(七)保持电梯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设施有效使用、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八)运载物品可能造成电梯故障或者损坏的,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或者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管理;
(九)电梯因故障需要暂停使用的,在出入口设置停用标志,并组织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直至电梯恢复正常使用;
(十)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安排安全人员值守;
(十一)对有视频监控的电梯进行实时监控,监控数据保存不少于三十日;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台账以及安全技术档案。
电梯的生产、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应当向使用管理单位提供安全技术档案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使用管理单位变更的,原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三日内将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完整移交给新的使用管理单位,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变更后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五日内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电梯层门、救援通道和井道安全门外随意加装影响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等工作的设施或者设置障碍物;不得在轿厢、机房、井道、底坑内安装或者放置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施和物品;不得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限制电梯正常使用或者维护保养的装置、程序。
第十六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对以下电梯实施重点管理,根据电梯运行的实际状况,增加自行检查的频次和维护保养的项目、频次:
(一)整机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
(二)故障频率高影响正常使用的;
(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
(四)超高层建筑使用的;
(五)其他情形需要重点管理的。
第十七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本条例第十六条所列的电梯和近两年内发生过安全事故的电梯,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乘客应当文明、安全乘用电梯,禁止下列行为:
(一)使用明示停用的电梯;
(二)超过额定载荷使用电梯;
(三)强行开启、撞击或者倚靠电梯门,用身体、物品阻挡关门;
(四)在电梯轿厢内打闹、蹦跳、吸烟或者抛掷杂物,在出入口滞留;
(五)损坏或者拆除电梯部件、附属设施、标志、标识;
(六)在运行的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攀爬、逆行,在自动扶梯上使用手推车、婴儿车等;
(七)其他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九条 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实施维护保养;
(二)现场作业不得少于二人,作业现场应当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三)设立二十四小时值班电话,受理故障报告;
(四)实施或者配合应急救援;
(五)建立维护保养档案,真实记录维护保养情况,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四年;
(六)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明示维护保养标识;
(七)对作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八)指导和协助使用管理单位完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条 维护保养单位发现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告知使用管理单位,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未办理使用登记的;
(二)未定期检验、检测的;
(三)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情况,未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的;
(四)报停、报废后继续使用的;
(五)存在违法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或者其他危及电梯安全使用行为的。
第四章 检验、检测与安全评估
第二十一条 对电梯进行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向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实施监督检验,检验工作完成后出具检验报告。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向电梯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一)停用一年以上需要重新使用的;
(二)因自然灾害或者设备事故等致使电梯安全技术性能受到影响,计划继续使用的;
(三)其他需要检验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提出电梯定期检验、检测要求。
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使用。
第二十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接受检验、检测要求时约定时间并按时实施。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检验、检测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同时将检验、检测信息传输更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
检验、检测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还应当书面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单位可以委托经核准的安全评估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判定的综合安全状况等级,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或者消除安全风险:
(一)整机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
(二)主要部件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次数的;
(三)故障频率高影响正常使用,并经所有权人同意的;
(四)其他情形需要安全评估的。
第二十六条 安全评估机构应当在出具评估报告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向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评估信息。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七条 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组织演练。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应当与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第二十八条 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单位以及应急处置平台接到乘客被困等报警后,应当按照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即时响应处置。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实施救援。
第二十九条 供电企业计划停电,应当按照规定提前通知使用管理单位。使用管理单位接到停电通知后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停止电梯运行。
因意外停电,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对电梯轿厢进行检查,通知维护保养单位解救被困人员。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使用质量不合格的电梯部件或者安全保护装置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电梯轿厢装修使用易燃、易碎、有毒、有害等材料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电梯层门、救援通道和井道安全门外随意加装影响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等工作的设施或者设置障碍物,在轿厢、机房、井道、底坑内安装或者放置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施和物品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限制电梯正常使用或者维护保养的装置、程序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编造虚假维护保养记录不真实履行维护保养义务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中其他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电梯的生产,包括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4
1、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电梯驾驶人员
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3.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基本原则
为了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发生,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设有电梯的单位,以及具备电梯维保资质的电梯维保公司。
第三条 安全责任
电梯安全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履行安全职责,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及发生事故时及时处置。
第二章 电梯安全人员的分类和岗位职责
第一条 电梯安全管理员
电梯安全人员中设置电梯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电梯日常检查、维修及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二条 电梯安全监察员
电梯安全人员中设置电梯安全监察员,主要负责对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电梯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 电梯故障处理员
电梯安全人员中设置电梯故障处理员,主要负责电梯故障的排查、处理及维修工作。
第四条 电梯事故应急处置员
电梯安全人员中设置电梯事故应急处理员,主要负责电梯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 电梯安全人员的权限与义务
第一条 电梯安全人员的权限
电梯安全人员有权对电梯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进行维修;对电梯故障进行排查和处理;对电梯事故进行应急处置。
第二条 电梯安全人员的义务
电梯安全人员应当按照工作职责进行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上级,并积极配合上级进行处理。
第四章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第一条 每日检查制度
为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每个电梯安全管理员必须对电梯进行每日检查,包括检查电梯运行情况、电梯部件完好性、电梯安全装置、紧急应急控制台等。
第二条 隐患排查制度
电梯安全人员应每季度对电梯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条 维护保养制度
每个电梯安全人员必须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洁电梯内外环境,对电梯部件进行润滑、紧固、更换等工作。 第四条 应急演练制度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电梯事故应急演练,包括事故应急处置、救援等工作,以提高电梯安全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 处理电梯异常情况的步骤
第一条 异常情况的判断
电梯安全人员在日常巡检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并进行判断和诊断异常原因。 第二条 处理异常情况的步骤
电梯安全人员在处理异常情况时,应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处理,包括复位、排除故障、维修等工作。 第三条 异常情况的报告
对于无法排除的异常情况,电梯安全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第六章 电梯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
第一条 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
电梯安全人员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包括切断电源、救援被困人员等。
第二条 上级领导的指挥
在电梯事故发生后,电梯安全人员应根据上级领导的指挥进行应急处置工作。上级领导应指定一名主要负责人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工作。
第三条 事故报告和记录
电梯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电梯安全人员应立即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记录事故处理过程和结果。
第七章 电梯安全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一条 岗前培训
每名电梯安全人员在上岗之前必须参加相关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
第二条 定期培训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电梯安全人员培训,包括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电梯维护保养技术、应急处置等内容。 第三条 考核评估
每年对电梯安全人员进行一次考核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工作情况、技术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等。
第八章 附则
第一条 违纪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和电梯安全规定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电梯安全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是电梯安全人员的管理制度的精选篇,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发生,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电梯安全人员在执行工作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及时处理问题,确保电梯安全运行。电梯安全人员的岗位职责包括日常检查维修、隐患排查处理、故障处理、事故应急处置等。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包括每日检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应急演练制度等。
电梯安全人员在处理电梯异常情况时应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对于无法排除的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在电梯事故发生时,电梯安全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根据上级领导的指挥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电梯安全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是确保其技术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的重要保证。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和电梯安全规定的工作人员将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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