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12 17:31:54 制度 我要投稿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集团公司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XX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试行)》、《XX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试行)》、《XX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有限责任公司与其它法人、非法人组织及个人签订的、变更、解除、终止各类经济合同、协议、备忘录或其他法律性文件。

  三、职责

  (一)设备部负责设备、备品备件采购及运输合同的资信审查、谈判、起草和履行。

  (二)基建部负责承揽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资信审查、谈判、起草和履行。

  (三)财务部负责借款合同的资信审查、谈判、起草和履行。

  (四)技术部负责技术合同的资信审查、谈判、起草和履行。

  (五)市场部负责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及运输合同的资信审查、谈判、起草和履行。

  (六)综合部是公司合同管理的综合部门,设合同综合管理员和法律事务员,负责本公司的经济、技术等合同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参与重大、重要合同的谈判、起草和签订,检查和监督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及合同的履行情况,制定、修改合同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指导参与办理合同登记、公证、签证工作,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对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并负责公司租赁合同、联营合同和承包合同的资信审查、谈判、起草和履行。

  (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负责合同的签批。

  (八)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的归档保管。

  四、合同管理程序

  (一)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将合同分为重大合同、重要合同和一般合同。

  1.重大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月销售、采购额20xx万元以上的供销合同以及其他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合同;对外担保合同(包括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合同等);财产租赁合同;联营合同;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涉外合同等。

  2.重要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月销售、采购额500万元以上、20xx万元以下的供销合同以及其他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合同。

  3.一般合同包括:月销售、采购额500万元以下的供销合同以及其他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合同。

  (二)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2.保管、使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监督合同依法、依有关规章制度签订。

  4.建立合同档案,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保管。

  5.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

  6.处理合同的纠纷。

  7.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实行承办人制度和合同备案制度。

  8.其它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管理实行承办人制度

  1.每一项合同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职能部门确定至少一名承办人,合同承办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法律常识。

  2.合同订立或履行过程中,合同承办人离开工作岗位的,由其原所在的职能部门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其它人继续履行承办人职责,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3.合同承办人不得是临时性借用或聘用人员。

  4.承办人须依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进行工作。

  5.承办人应对合同自谈判起至履行完毕的全过程负责,在此期间合同若出现任何问题,承办人应及时与有关部门及法律事务人员进行协商,并以承办人为主进行解决。

  (四)合同的审查与签订

  1.在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人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审查:

  (1)主体资格合法:具有经工商管理部门年检的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2)合同的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的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3)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表人身份证明。

  (4)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5)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经济犯罪案件。

  2.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式做出的担保,其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担保人适用前款规定进行审查。

  3.合同谈判与管理

  (1)重大合同由合同承办人牵头,有关职能部门、财务部、综合部、集团政策法律室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需要指定的其他部门和人员共同参与,合同承办人应在合同谈判前十天将市场调查、资信审查及谈判准备的有关材料提交参与部门和人员,由公司政策法律室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将相关文件报集团政策法律室复审备案。

  (2)重要合同由合同承办人牵头,有关职能部门、财务部、综合部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需要指定的其他部门和人员共同参与,合同承办人应在合同谈判前五天将有关资料提交有关部门和人员,由公司政策法律室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备案。

  (3)一般合同由合同承办人牵头,有关职能部门、财务部、综合部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需要指定的其他部门和人员共同参与,合同承办人应在合同谈判前五天将有关资料提交有关部门和人员,由公司政策法律室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备案。

  (4)参与合同谈判的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对事先达成的内部意见,应当予以保密。

  (5)签订并办理完有关手续的合同,由合同承办人在二天内将合同正本一份交综合部存档备查。

  4.合同的形式

  (1)合同除及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虽属及时清结,但合同标的物有专业技术要求,清结当时难以检测产品的内在质量,或应有试用期、保质期要求的交易,也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凡国家或行业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适用。

  (2)书面合同是指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形式。

  (3)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补充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图表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计划单、调拨单、任务单、定货单、预算单等一类文件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代替合同。

  5.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签约的目的和依据。

  (3)合同标的(包括名称、型号、规格等)。

  (4)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

  (5)价款或酬金(包括支付方式)。

  (6)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

  (7)争议解决方法。

  (8)违约责任。

  (9)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条件。

  (10)根据法律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其它条款以及各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约定的其它条款。

  (11)合同生效的时间和条件。

  (12)合同附件的名称。

  (13)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14)合同当事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

  6.合同文本应当做到:条款齐全、内容具体、权责明确、逻辑严密、表述清楚。

  合同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等,应当设立定义条款。

  合同中涉及数字、日期的,应当注明是否包含本数。

  7.合同应加盖签约各方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

  除特殊情况外,合同文本应当正式打印或印刷制成。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必须签署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进行业务活动的书面凭证(格式见附件)。凡在合同上代表本公司签字者,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原件由委托人持有,综合部和委托人所在部门分别备案一份复印件。

  8.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如因业务需要,必须要以有关职能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应由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

  9.承办人应对其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0.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涉及的商业、技术秘密。

  11.公司在订立下列合同前,合同承办人应就商谈约定内容草拟合同文本,送交综合部和集团政策法律室,按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讨论决定:

  (1)利用外资合同。

  (2)资产抵押、转让、出售、租赁合同。

  (3)担保合同。

  (4)标的较大的`借款合同。

  (5)企业合并、分立合同。

  (6)股份制改制、资产重组、重大投资合同。

  (7)具有全局影响的或数额巨大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8)其它重大合同或集团公司规定报送审查的合同。

  12.为保证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必要时,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五)合同的履行

  1.合同实行先签订,后履行的原则。合同生效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生效后,必须全面、及时、实际履行合同。

  2.合同虽已签订,如因重大误解订立或发现显示公平,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及时与对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必要时请求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合同一经签订,但事后发现对方有重大欺诈行为时,应立即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制止危害行为的发生,并及时请求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

  3.承担履约责任的业务部门,对合同对方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向对方当事人提出书面异议。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收到合同对方当事人发出的履行异议,承担履约责任的业务部门也应在法定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的方式予以答复。

  异议文件及答复文件须经合同承办人及法律事务人员审查。

  4.合同承办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或存在其它损害本公司合法权益的情形,应及时报告法定代表人,同时通知法律事务人员,并根据具体情况行使抗辩权、代位权、及撤销权等权利,尽可能减少和避免损失,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已签订并依法生效的合同,确需变更或解除的,由原承办部门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综合部指导或参与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及程序办理。

  2.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答复须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作出。

  3.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达成书面协议或作出书面通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4.合同变更或解除应严格按照法定或约定的期限。

  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书面明确回复意见,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履行相应的手续。

  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有权通知对方当事人依法解除合同,因此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予免责外,应向责任方追偿损失。

  (七)合同纠纷的处理

  1.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先采用协商方式解决,承办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法律事务人员和有关业务部门,由他们共同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依合同签订程序签订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应予以归档保存。

  2.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承办人应与法律事务人员协商确定代理人、诉讼方案等,并向法定代表人报告。必要时请集团政策法律室参与,并将纠纷情况及处理结果书面报集团政策法律室。

  3.集团政策法律室审查或参与签订的重大合同发生纠纷,承办人在纠纷发生一日内书面报公司政策法律室,公司政策法律室一日内报集团政策法律室,由集团政策法律室指导或参与处理。

  4.公司与集团内各子公司、分公司之间发生合同纠纷,由承办部门及时协商解决;当协商达不到一致意见时,及时报集团政策法律室,集团政策法律室会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未经集团政策法律室批准不得就纠纷擅自起诉、申诉仲裁或请公司以外的单位进行调解。

  5.合同发生纠纷时,承办人应及时收集下列有关证据:

  (1)合同文本,包括附件、变更或解除的协议、有关电报、信函、图表、视听材料等。

  (2)有关的票据、票证。

  (4)证人证言。

  (5)其它有关材料。

  (6)有关部门应尽可能为承办人收集证据的工作提供协助。

  6.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协议、裁决、判决时,承办人应及时会同法律事务人员并经法定代表人同意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八)合同的监督与检查

  1.合同承办部门应按合同履行阶段向综合部进行书面报告。

  2.综合部每季度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3.重大合同签订后,承办部门每季度向综合部和集团政策法律室书面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九)合同档案的管理

  1.公司对合同建立档案,业务主管部门在合同签订完成后应及时将合同正本送交综合部,承办部门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副本及相关资料,加强合同档案的日常管理和定期归档工作,确保其完整安全。合同执行完成后,除在日常工作中需经常查阅的合同可于隔年3月底前向公司档案室归档外,其它合同全部于次年3月底向公司档案室归档。

  2.合同档案的内容

  (1)合同文本及份数、各文本存置记录。

  (2)承办人登记。

  (3)合同附件、审查意见书及其它有关文件。

  (4)合同履行情况记载。

  (5)纠纷或争议的处理情况记载及有关材料。

  3.各种合同档案的管理工作在正式向公司档案室移交之前由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部的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正式移交后,由公司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应指导和协助各业务主管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做好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4.各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部要建立合同管理台帐,作为执行合同管理的依据。合同管理台帐的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签订日期、合同名称、合同对方当事人、合同类型、承办人、执行部门、合同金额、备注等。备注栏主要记载合同的变更、解除等事项。合同管理台帐应做到准确、及时。

  (十)奖励与惩罚

  1.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给予表彰或奖励。

  (1)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发现并纠正重大缺陷使公司免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重大经济损失的。

  (3)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认真负责,做出突出贡献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扩大经济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予以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或授权委托期满仍以委托人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事后又未经委托人追认的。

  (2)代理人在签订履行合同中存在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或未泄私愤而损害公司的各种行为。

  (3)代理人对外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勤勉尽责、马虎大意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

  (4)伪造公章或合同章,伪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字对外签订合同的。

  (5)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保管人员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在合同上盖章的。

  (6)合同经办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疏忽大意丢失、遗漏、毁损与合同有关的一些重要的材料,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

  (7)发生合同纠纷后,隐瞒不报或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8)应当或可以追究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而擅自放弃的。

  (9)泄露合同意向、商业或技术秘密和其它有关机密的。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2

  第一条发文

  1、公司各部门拟发稿(文)件,均须填制文件签发单,报总经理签发。

  2、人事行政部需定专人对每份文件作好文号编制,及时准确按要求发送至相关单位、部门,并认真作好文件签收工作。

  3、外送文件,经办人须用公司标准信封封存,并送(邮)至相关单位或上级部门,力求准确、无误。

  第二条打印

  1、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2、公司各级部门所需打印的公文或其它文字资料,均由部门专人(文员)负责。

  3、各类公文及资料的'校稿由提供公文或资料的部门(人员)负责。

  4、公司各类公文、文件、通知,人事行政部须分类存档一份。

  第三条收文

  1、凡外来文件或参会人员带回的会议文件,任何部门或个人收到后均应及时交至人事行政部,不得无故截留文件。

  2、人事行政部收文后应及时作好收文登记工作,并根据文件精神或要求,认真填写公文处理传阅单,经人事行政部主管阅后及时由专人将文件送至相关部门负责人处予以办理。

  第四条传阅

  1、人事行政部须及时准确地将传阅文件按文件处理要求送相关部门负责人处。

  2、人事行政部在规定时间内应及时收回传阅文件,不得有漏、损、销情况发生。

  3、文件阅示人须认真阅文,并根据文件精神及公司要求布置好本部门或相关人员执行文件所要求事项,并在文件传阅单上签阅意见。

  4、人事行政部根据领导批阅意见及文件精神,对执行未果的部门应督办,直至将公司领导意见及指示落到实处,并将执行情况报公司领导。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3

  一、物资集中采购的重要性

  集中采购是指公司设立物资采购部在特定的区域,对某一类或某几种物资实行统一招标集中采购,按需用计划结合市场条件,实行市场价格供应的采购供应方式。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实行“集中集约”的管理要求,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建立公开阳光透明操作的采购机制,有效降低公司采购成本,提高项目盈利能力,加强公司综合管理能力,扩大公司经营业务范围。

  二、物资集中采购存在的不足

  目前国内大型建筑集团公司陆续不同程度地实行了集中采购,从采购金额、品种、覆盖面等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和发展,但总体控放程度、管理水平仍然参差不齐,存在较多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各级领导和物资人员集中采购意识有待提高。部分企业对集中采购的认识不到位,还存在惯性思维、本位主义、懈怠,物资集中采购文件执行难度大,导致物资集中采购的质量及效果较差。有的甚至仍将物资采购作为一种权利在使用,还存在个别“人情采购”等现象。

  (二)是物资集中采购规模和方式有待提高。集团对物资采购采取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比质比价等方式,但这些都还是浅层次、初级的采购方式,大多停留在各公司、单项目独自作战的层面,集团整体和区域优势尚未充分体现,与先进企业所推行的区域性性、电子商务采购等采购方式还存在较大的差异。

  (三)是优质资源渠道有待建立。集团企业年物资采购额虽然较大,但供应商的数量也较多,少则几百家多则上千家,资源较分散,战略合作机制还处于起步阶段,覆盖面较低,缺乏资源掌控能力。

  (四)是集中采购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各公司对物资集中采购制度的执行力、物资采购人员水平不同,导致集团企业内各公司集中采购有较大的差异。有的公司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制度执行,除甲供、甲控外,对自购物资能主动向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上报采购请示,并履行采购程序;但有的公司并不向集团公司集中采购中心上报,采购混乱、程序不完善、资料不闭合,导致集团企业整体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水平难以提高。

  (五)是采购资金支付有待提高。由于建筑市场资金状况、单价高低不一、施工周期较长、外部因素影响大、物价持续上涨等原因,导致项目资金持续紧张,给物资集中采购带来了较大困难。有的集团企业下属部分公司及项目部把物资采购当作资金周转的手段,大量赊欠料款、支付周期过长导致采购成本、资金成本极其高昂,集团内部的物资公司因担心资金长期拖欠不愿承揽内部的物资供应,影响了内部集中采购的有效执行。

  (六)是物资集中采购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个别单位对物资集中采购重视程度不够,物资采购管理专业人员数量不足,特别是高素质的物资管理专业人员严重缺乏,专业培养未能及时跟进,物资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很多岗位的物资人员都是半路出家,有的单位甚至让从未接触过物资工作的非专业人员直接负责项目物资管理工作。

  (七)是物资集中采购的考核力度有待加强。有的集团公司虽然制订了详细的物资集中考核制度,考核内容涉及物资管理的方方面面,但在实际工作中并未严格执行。

  三、做好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途径

  为了使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能适应企业发展的要求、杜绝在日常物资管理中发生的一些问题,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认识

  要切实履行各岗位职责,全面落实集中采购工作领导责任制和逐级分工负责制,发挥积极作用,特别是各单位主耍领导要把推进物资集中采购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要把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目标加以量化,并以适当的权重加入到各级领导和班子的绩效考核中,切实做到目标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工作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充分认识物资集中采购是企业走向规模化、专业化的必然趋势。要按照股份公司的会议要求,针对制约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管理短板,重点围绕采购模式、采购组织、资金结算、成本控制、采购风险、信息化水平及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具体工作,认真总结物资管理中所取得的经验和好的做法,树立标杆,发掘典型,并通过管理培训等方式在系统内进行学习和交流,不断推进物资集中采购工作。

  (二)成立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完善制度建设

  根据股份公司“四个集中”的管理要求,集团公司高度重视物资集中采购工作,成立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团公司针对原有采购管理办法权责不清、采购程序不规范的等情况,总结过去在物资集中采购中的经验和教训,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重新梳理,制定《物资招标实施细则》,明确集团公司、指挥部、子公司、物流公司和项目部各级机构的采购职责、采购程序、采购范围、招标方式、考核等内容。通过对采购管理制度的细化,明确集团公司直管、托管及区域化物资采购由物流公司全面实施,集团公司物设部负责编制采购方案、公开招标请示的上报、招标过程的监督等。物流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买卖合同、与工程指挥部(项目部)或子公司签订供应合同,这有利于集团公司掌控买卖合同的执行情况、物资质量的控制,有效堵塞管理漏洞。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采购资金统筹安排、支付。对于各子公司自购物资采购,则由集团公司物设部组织、子公司相关部门参与、纪委监察部监督的模式实施采购。各单位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和制度实施物资采购,继续深化“采管分离”的运行机制,实行管理部门与物流公司权力分置,强化物流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职能,达到职责明晰,相互制衡,分工协作的目标。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规范采购业务流程,使采购活动由传统的、简单的“粗放型”向统一的“集约型”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和市场应变能力。

  (三)加大创新力度,进一步改进物资集中采购方式和手段

  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工作仍处于初级管理阶段,要主动地与国内一流建筑企业的物资采购方式进行对标,拓宽集中采购思路,创新管理机制,加快“集中”步伐,逐步实现单一物资采购向多种物资协同采购转变;由单个项目采购向多个项目统一的区域采购转变;由单个公司采购向集团化采购转变;由短期的单批次采购向长期战略合作转变,充分地发挥集团化、规模化和专业化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效益。要借助集团企业已建立的资源优势以及先进的“供应链”管理理念,逐步实现资源渠道、物流配送及资金结算的“三流合一”。充分利用集团公司内部企业利于掌控的优势,优先使用集团公司企业生产的产品。

  (四)加强资金管控,进一步降低物资集中采购成本

  从近几年施工的项目来看,不同的项目资金状况存在差异性,由于资金紧张造成资金支付困难,导致采购资金的大量拖欠,存在较大的法律诉讼风险,既损害了企业自身的声誉,同时也付出了高昂的资金成本。因此应积极创新工作思路,通过集中管理,把这项工作放在集团公司层面来进行,通过计划统筹来合理安排采购资金,形成规范统一的结算制度,这样既可以缓解资金短缺、又可以控制资金成本。

  (五)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物资管理人员整体素质

  物资管理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业务,必须要依靠专业人才和专业骨干来完成。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物资人才队伍,是关系物资集中采购工作成效的关键。集团公司虽有800多名物资管理人员,但从年龄结构、文化层次和专业知识来看,离要求还有相当大的距离,都与当前的形势和管理要求不相适应。因此,各单位一定要切实改变现有物资人员结构和素质,要充分认识加强高素质物资人才队伍建设的必要性,加快人才培养,加速知识更新,加大业务培训。要强化人才激励机制,提高基层物资管理人员的待遇,开展物资管理方面的创先争优活动,给有能力的物资人员创造更多的发展空间,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充分发挥高素质物资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加强物资专业骨干队伍建设,以改进物资采购管理质量,提高物资采购管理水平。

  (六)狠抓现场卡控,进一步推进物资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

  众所周知,工程施工的物资消耗比例大多在60%以上,加强施工现场的物资管理.是集中采购的重中之重。因此要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物资管理重点卡控手册》,对主要物资的供应渠道、生产过程、运输环节、现场验收以及加工使用等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控制,并落实到人,杜绝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采购、验收及加工制作的物资进入施工现场。充分使用物资《物资管理软件》的各项功能,建立真实的台账,实行“价量双控”制度,在严格控制材料采购成本的同时,科学组织进料,合理控制库存,严格实行限(定)额发料制度,定期开展材料核算与经济活动分析工作。同时,应加强外协队伍物资管理,要将外协队伍的物资管理纳入到项目的物资采购供应管理体系中,严禁以包代管,对外协队伍所需的主要材料应实行集中供应,及时掌握其现场材料的消耗情况,严禁外协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以及将施工用料或工地剩余料对外处理或销售。严格执行火工品采购、运输、领用及退库制度,建立周转材料管理台账,把好大堆料验收关,堵塞现场管理漏洞。

  (七)强化监督考核,进一步提升物资集中采购管控能力

  要进一步完善物资集中采购的监督与约束机制,严格执行物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和办法,克服“采管分离”后的利益冲突以及项目主体的强势采购等现状,坚决纠正游离于集中采购体系之外的“不作为”,坚决查处为个人利益和本位主义分散采购的“乱作为”,坚决克服消极应对,不按规定程序进行集采的“慢作为”。集团公司加大对各单位新开工项目进行集中采购方案策划,明确各公司、工程指挥部(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项目分部)及采购供应主体的职能定位、集中采购范围及采购权限的划分,对招标采购、合同管理、计划管理、进货验收、现场管理、材料成本控制及检查考核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详细说明,理顺采购供应关系,夯实管理基础,使其在项目开始就步入良性运行轨道。充分利用股份公司即将推行的电子商务系统平台,通过全面推进电子化采购、公开采购业务全过程,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确保物资集中采购供应持续有效推进。

  四、通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集团公司每年分公司、分片区或集中培训方式对物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20xx年,在组织培训的基础上,举办了集团公司第一届物资专业技术干部比武大赛,物资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题目占相当大的比例。通过这次比武,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技术练兵氛围,大大地促进了物资人员的业务能力;20xx年,按照集团公司总体部署,对各子(分)公司、指挥部(项目部)项目分部物资负责人进行了第一期100人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物资基础知识、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物资成本、采购、审计、法律知识、物资纪律等方面,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对于进一步提高物资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采购范围扩大,降本成效明显

  集团公司根据股份公司下达的集中采购管理目标,积极推行物资集中采购及供应工作,实现了物资集中采购“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粗放型到集约型”的发展过程。三年共完成采购总额167亿元,超额完成了股份公司下达140亿元集中采购指标的119%,采购成本平均降降幅为4~6%。自20xx年底以来,集团公司已在沈西、渝黔枢纽货运线、广大等项目由物流公司对主要物资实施了公开招标采购,砂、石等地域性较强的物资,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实施采购,共计中标金额达8.5亿元,与当地信息价比较,采购降低额5000余万元,降低率达5.8%。实施集中采购物资的品种也从开始的钢材、水泥扩大到目前的混凝土、砂石料、柴油等12大类物资。实施集中采购的项目也从前几年零星几个项目部到目前新开项目的全覆盖。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4

  公司倡导爱的管理,铁的纪律,奖罚分明的管理原则。

  【一】奖励

  ★奖励分为绩效奖、总经理特别奖、总裁特别奖。

  ★绩效奖指根据绩效评估结果而获得的月度绩效奖金。

  ★总经理特别奖是指公司内部设置的.“优秀团队奖”、“优秀员工奖”、“优秀经理奖”、“伯乐奖”、“金牌培训师奖”等;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评选发放。

  ★总裁特别奖的奖励范围包括:

  ①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者;

  ②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者;

  ③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④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者;

  ⑤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获得奖励的员工除得到即时的物质或精神鼓励外,在晋级、职业发展、培训等方面,也会得到公司的重点关注。

  【二】处分

  如员工有以下所列表现之一,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等级的处分。

  ★工作态度不认真,经常迟到、早退或旷工;

  ★有公司禁止的兼职行为;

  ★违反工作制度和纪律,拒不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安排;

  ★不尊重同事,缺少基本的职业操守或礼仪:

  ★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而无论是否造成公司实际利益损失;

  ★蓄意损坏公司财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

  ★虚报个人资料或填报不真实个人资料;

  ★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或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

  ★向客户索取回扣或其它私利;

  ★处分实行四级累进处分制度,处分等级分为:警告(口头或书面)、通报批评或罚款、留用察看、辞退:

  当年有通报批评以上的处分者,将自动失去参与该年度各奖项的评比资格。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5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费用开支包括维持公司日常营运的所需的开支(如:租赁费用,办公费用,车辆使用费,业务招待费用、市内交通费用、差旅费用以及薪资奖金等相关费用),但不包括成本项下的开支(如:广告费用,材料采购和工程费用等开支,成本开支管理制度另行规定)。

  第三条:XX集团的费用开支从小帐户列支并实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各公司的费用开支在该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的,由该公司总经理审批,集团公司总裁授权职能部门和项目公司负责人的,由被授权人审批;在授权范围外的,由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第四条:XX集团费用开支实施预算管理,各公司必须做出年度费用开支的预算,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各地区公司总经理有权在整体预算不突破的情况下,灵活安排各个月和季度的费用开支计划;各公司应于每个月的成本分析会上确定下个月的费用开支预算,并报备集团公司财务部。

  第五条:对于预算计划内除薪资奖金外的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1、费用当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见附表一、二);

  2、在填制费用报销凭证时,要按费用类别分别列支;

  3、部门经理审查并签字后送交财务部审核;

  4、主管会计对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进行统一编号并审核签署意见后送交财务经理审核确认,之后呈报总经理,或被授权人批准;超过授权审批金额的,须经集团总裁与财务总监联签批准;

  5、费用的事项与金额在授权范围内的,由各公司被授权人审批,授权范围外的除各公司总经理审批外还要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6、已审批过的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转到各公司财务主管签阅后,交由出纳办理付款手续;如公司没有另设财务主管,则直接返回到出纳处办理付款手续;

  7、出纳付款前核对各原始票据,并复核付款金额,正确无误后将相关款项支付给经办人,同时将已付款的原始票据加盖付讫章,并将已编号的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存档保管;

  第六条:薪资奖金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1、薪资奖金在年度预算额度内的,每月未人力资源部专人负责核算,然后送交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审核无异议后,送各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发放当月薪资奖金;

  2、人力资源部门应将总经理鉴署的所有员工的薪资结构表、薪资调整表,加班表等与工资计算相关的资料原件报备财务部存档;

  3、超过年度预算额度的薪资奖金报集团总部追加预算后方可发放;

  4、在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外的薪资调整应报集团总部审批。

  第七条:超出年度预算的费用开支应报集团公司追加预算额度后方可按上述程序审批,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该款项。

  第八条:费用支出的有关规定:

  一、办公费用

  办公费用由办公室统一采购、集中向财务部报销。各部门把经审批的办公购物申请表(见附表三)报办公室,办公室每月汇总的办公费用计划抄报财务部一份,由财务部监督执行。

  二、业务招待费

  各部门员工(包括部门经理)因业务需要招待宾客,应事先填制《礼品/业务招待申请表》(见附表四),详细填写招待对象、预计金额及时间,一事一单,不得与其他费用项目混合报销。按金额范围报总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批准,并严格掌握不得超支,特殊情况外出联系业务临时发生业务招待费的,应电话口头申请,于次日补办手续(遇周末和节假日顺延)。

  三、市内交通

  1、公司员工外出联系业务、工作一般以公交车、中巴为主,特殊情况下,经部门经理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出租车费用。

  2、在报销出租车费时,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见附表五),所有的车票反面均需注明起止地点和原因,以便审核。

  3、因工作需要,公司已经为其配备专用车辆的部门经理或员工,原则上不允许报销市内交通费,特殊情况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

  四、外埠差旅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总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批准。

  2、出差人员可凭批准的申请单向财务部办理暂借款手续,填写《暂借款申请单》,预借金额由财务部根据路程远近,时间长短核定,呈送总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签字同意后,方予借款。

  3、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归为外勤补贴均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实行分项计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

  节约归己,超支自理的办法。

  4、凡出差到异地超过半个月以上的,按本出差补贴标准的80%报销,超过一个月以上的,按长期外派人员待遇报支。

  5、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实行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乘坐往返机场或火车站等的交通费用不属包干范围,凭据另外报销。

  6、出差人员如自带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则不予报销出差地市内交通费用。

  7、如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提供食宿的,交通费用据实报销,其它补贴取消。

  8、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应在三天内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财务人员按公司规定标准,认真审核报销单,超过标准的支出,个人自理。暂借款如有剩余,必须于结算时返还给公司,否则下月工资中扣除。

  9、因公出差发的邮资、电话费(因业务而发生的)、行李寄存费,必须在票据上注明原因一同报销。

  10、长期外派人员或驻外机构人员,其住宿原则上应租房解决。每月补贴生活费(视具体情况定)。当地招收的员工,不享受生活补贴。

  11、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住宿标准及补贴标准依各地公司具体情况而定。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制度之修改须经董事会讨论、批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集团公司财务部。

  集团成本开支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成本的控制,提高经济效益,合理有序的安排资金的运用,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成本开支的范畴

  本制度所指的成本开支的范畴是指除费用开支管理规定中所指的维持公司日常营运的费用以外的开支。(包括土地及拆迁费用、前期费用、建筑安装费、基础设施费、公建配套费、以及项目所承担的贷款利息等)。

  建立综合开发核算体制,搞好经济核算,降低开发建设费用。

  第三条成本开支的预算

  根据公司成本分析会的制度,各项目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的年度战略,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和工程进度,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各地区公司总经理有权在整体预算不突破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各个月和季度的成本开支计划。每月各公司工程部门编制“经营预算表”确定下个月的成本开支预算,于财务部汇总在每月初的成本分析会上确定,并报备集团公司财务部。

  第四条成本开支的帐户管理

  本制度所规定的成本开支原则上必须从大帐户列支。如遇特殊情况,在总经理授权审批的额度以内的,可以从小帐户临时列支,但财务部应做相应的台帐备查。

  第五条成本开支的审批权限

  所有的成本开支审批实行一支笔制度,各公司的成本开支在该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的,由该公司总经理审批,或由总经理授权的被授权人审批;在授权范围外的由集团公司审批。

  第六条成本开支审批的一般程序

  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必须有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据,付款前必须按合同取得施工承包单位履约预付款保函或保证金的手续依据,未办理保函或保证金手续的不得支付预付款。

  2.所有成本开支的付款都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不得提前预付或超付款项;

  3.集团下属各房地产开发公司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甲供料),要有验收报告,并附有规划设计部、工程部、成本合约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联合签名(签单格式由集团工程部制定)

  a)需验收后支付的工程款,要附有验收报告并有规划设计部、工程部、成本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联合签名(签单格式由集团工程部制定)

  b)支付精装修项目工程尾款时,要有权威机构的环境卫生检测报告

  c)支付最后一笔项目工程款时,应审查工程款发票是否包含保修金,未含保修金的不予支付。

  d)支付保修金时,应附有《保修服务情况征询表》(见附表四)并由成本部、工程部、物业管理部门及项目总经理联合签名。

  4.合同项下的付款由经办人填写付款申请书,部门经理审核后送交财务部;

  5.财务部门参照合同核对后,送公司总经理审批,超出授权范围的,再送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6.出纳人员凭审批后的付款申请书办理支票,由经办人员签领;

  7.以上流程对于建筑安装工程款项,除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外,经办人员还必须附有经会签过的《工程款拨付签证程序单》(见附表一)或工程决算单;如因原设计图纸修改等原因导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致使工程成本发生变化的应在该合同后另附《施工图变更签证表》(见附表二);

  第七条特殊事项的审批

  1.对于土地相关费用、前期的交易规费以及市政配套费用等向政府部门支付不全部具有合同的款项,可依照政府规定或相关文件办理;

  2.对于应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税及预征的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由各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精确计算后,将当月申报税款填列付款申请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划转至纳税帐户,税务申报后自动转帐。

  3.银行贷款利息支出由所贷银行每季度末按照贷款合同利率自动扣款,财务部应在每月末预提当月的利息支出。

  第八条超出预算外的成本开支应报集团公司追加预算额度后,方可按上述程序审批,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该款项。

  第九条本制度之修改须经董事会讨论、批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集团公司财务部。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x 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档案在工程建设、管理、维护及综合验收中的作用,确保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项目档案是指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整个过程中形成的项目工程技术类档案资料。主要由建设工程前期文件资料、施工技术文件资料、竣工图、竣工测量文件资料、建设(施工)监理资料、声像资料等六个部分组成。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项目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档案管理及个分、子公司项目档案管理的指导工作。综合管理部、前期管理部负责工程前期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项目工程部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竣工测量文件资料、建设(施工)监理资料、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组卷等具体实施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档案的分类

  第五条建设工程前期文件资料

  (一)可行性研究资料

  1、项目建议书及批复;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3、项目评估意见;

  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5、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

  6、选址意见书。

  (二)基础、设计、施工前准备资料

  1、基础资料

  (1)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设计、勘察报告、地质图、勘察记录、化验、试验报告、重要土、岩样及说明;

  (2)地形、地貌、控制点、建筑物、构筑物、测量定位及观察记录;

  (3)水文、气象、地震等其他设计基础资料。

  2、设计文件

  (1)初步设计文件资料: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设计说明书、工程概算、工艺设备初步设计;

  (2)技术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通风设备等图样,说明书、工程预算、计算书、材料表等;

  (3)施工设计:施工图、施工说明、设计计算书、施工预算;

  (4)经过批准的施工图审查报告、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3、施工准备资料

  (1)征用土地批准文件及红线图;

  (2)拆迂文件、补偿安置协议书;

  (3)环保、卫生、防疫、消防、人防、抗震、文保、白蚁防治、城建档案等部门审查意见书及认可文件资料;

  (4)水、暖、电、有线电视、煤气供应协议书;

  (5)建设工程规划(规划用地)许可证(附图、附件),施工许可证;

  (6)工程项目参加单位(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工程项目材料的采购招标、投标、中标文件资料及合同、协议、工程质量监督委托书等。

  第六条 施工技术文件资料

  (一)开工报告,停工、复工报告;

  (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三)图纸会审纪要;

  (四)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措施交底;

  (五)工程定位放线、测量记录、验线记录;

  (六)土壤试验记录、试桩记录、打桩记录、桩位复核记录、桩承载试验记录、桩位竣工总平面图;

  (七)地基验槽记录、地基处理记录、地基钎探记录;

  (八)基础、主体中间验收记录,构件吊装记录;

  (九)混凝土施工日记;

  (十)技术复核记录;

  (十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包括安装工程);

  (十二)工程沉降观测、变形观察记录;

  (十三)主要建筑安装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十四)构件合格证;

  (十五)砂浆、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

  (十六)水、暖、电气等设备工程检查、试验、运行调试记录;

  (十七)工程变更设计联系单;

  (十八)混凝土缺陷修补记录、补强记录;

  (十九)工程质量事故及处理材料;

  (二十)其他特种记录(沉井、沉箱等);

  (二十一)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二十二)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二十三)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二十四)竣工报告;

  (二十五)交工验收材料;

  (二十六)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合格鉴定资料;

  (二十七)施工技术总结,工程监理总结,工程试运行记录;

  (二十八)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备案表;

  (二十九)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三十)工程质量保修书;

  (三十一)工程决算、决算审计。

  第七条 竣工图文件

  (一)建筑安装工程

  l、各类建筑、结构专业图;

  2、各类电气专业图;

  3、电信专业图;

  4、煤气专业图;

  5、各类给、排水工程专业图;

  6、供热、冷专业图;

  7、有关消防、抗震、楼字智能、电梯、工艺等竣工图。

  (二)地下管线工程

  1、总平面图;

  2、纵断面图、横断面图、结点详图;

  3、构筑物结构图;

  4、各种管线特征点图;

  5、管网综合图。

  第八条 竣工测量文件资料

  (一)综合性资料

  1、竣工测量(地形、地下管线)技术资料;

  2、竣工测量施测方案;

  3、竣工测量技术总结及测量精度分析;,

  4、竣工测量所用仪器的各种检测资料。

  (二)控制资料

  1、管线控制,加密控制点的`观察手簿

  2、光电测距记录;

  3、水准观测手簿;

  4、平面、立面求算值的计算书;

  5、控制点分布略图、成果表。

  (三)地形测量资料

  l、地形及各种地下管线绘原图、印刷原图;

  2、图根点及碎部座标的观测手簿及成果计算书。

  第九条 建设(施工)监理资料

  (一)由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

  (二)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三)监理通知、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

  (四)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审批表;

  (五)工程部分暂停报告;

  (六)工程移交证书。

  第十条 声像资料。主要记录和反映工程开工、施工及竣工各阶段中重大事件、主要环节的声像资料。如反映工程全貌的变化、方案论证、领导视察、隐蔽、基础施工局部(全貌)、重大技术和工艺施工、安装等有关照片、图像、录音材料及文字说明。

  第三章 档案的收集和归档

  第十一条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综合管理部、前期管理部、项目工程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保管工作。及时将办理完毕或有关人员保存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以确保资料的完整

  第十二条 有关人员在收集、整理档案资料时,应按城建档案技术标准严格把好质量关。

  第十三条 档案资料上所反映的图形尺寸、材质、规格等内容须图物相符,做到字迹清楚、图面整洁、规格统一、反差良好、签字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 凡由易褪色书写材料(如复写纸、热敏纸等)形成的文件资料应附复印件。

  第十五条 档案文件资料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铅笔)书写、绘制。

  第十六条 照片(含底片)和声像材料,要求图像清晰,声音清楚,解说与画面同步,照片与声像材料的文字说明准确精炼;电子档案(软盘、光盘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十七条 在整理档案资料时,遇下列情况,应要求责任部门进行重新制作:

  (一)一张图纸上改动部分超过图面 35%或改绘后致使图面混乱、模糊、分辨不清的图(表);

  (二)使用破损、受过光照图面不清、纸张有明显油渍、水渍和有霉变的图纸或资料;

  (三)结构、工艺、平面位置(或局部)改变,无法在原图上通过修改来反映的;

  (四)管线平面位置变动(长度超过总长的五分之一,线位平移超过 2m),构造形式改变,断面尺寸变化,竖向位置变动等;

  (五)未按施工图位置施工的管线工程。

  第十八条 所有竣工图应有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尺寸为70ram×50ram,内容有:编制单位名称、编制人、技术负责人和编制日期。签字要求填写清楚、齐全,不得代签。

  第十九条 有关人员收集的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档案资料须两套以上,原则以工程合同规定为准。

  第四章 档案的组卷和移交

  第二十条 组卷要遵循项目档案文件资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第二十一条 项目技术文件资料要按单项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项目竣工图按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环保顺序组卷;项目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依据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

  第二十二条 施工技术文件资料要按管理、依据、施工安装记录、检测实验、审定证明排列;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文字在前、图样在后。文字装订、图纸不装订。

  第二十三条 案卷文字材料要用线绳三孔装订;图纸统一折叠成四号图纸规格:297mm×2lomm。

  第二十四条 案卷必须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和封面、脊背;编写案卷页号,页号位置是文件资料正面右下角,双面书写文件资料背面为左下角。

  第二十五条 项目档案资料统一采用卷盒。外表尺寸为3lomm×220mm。厚度分别为20ram,30ram,40ram,50ram 等四种。

  第二十六条 项目档案数量一般为两套。一套由公司留存;另一套报送城建档案馆。

  第二十七条 在项目完成综合验收后6 个月内,综合管理部应主动与当地政府城建部门联系,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并配合城建档案馆对移交档案资料的清点、审核、整理、立卷,入库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 移交项目档案时应如实填写《移交书》,《移交书》等相关文件资料均应归入公司文书档案。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管理体系建设,完善流程化、科学化、现代化的制度建设,遵循集团核心价值观,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公司法》和《xx公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二章 管理模式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组织结构:

  各部门职责、董事会办公室分管领导及集团公司归口管理部门见下表:(略)

  第五条

  管理定位

  集团公司按照“集团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品牌化发展”的战略定位。在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等领域实现多元化发展,形成战略协同优势;董事会办公室实现专业化管理;通过战略协同和专业化管理,铸就集团公司的企业品牌。

  第六条

  管理目标

  集团公司通过对董事会办公室的资源配置、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保障董事会办公室有效运作,积极推行“发展理念人本化、项目管理专业化、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手段信息化、日常管理精细化”,确保企业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七条

  管理重点

  1、设定董事会办公室效益目标和管理目标并按集团公司绩效管理办法实施绩效考核;

  2、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人力等各种资源支持,形成有效的组织能力、完整的项目管理体系和良好的运行机制;

  3、通过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对生产经营、资产安全风险的防范和监控。

  第三章 董事会办公室职责

  第八条

  部门使命

  协助董事长进行日常管理,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内外沟通,为董事长提供综合服务;收集筛选各类信息,辅助决策。

  第九条

  部门职责

  辅助决策;政策法规研究;金融证券业务;外围公关;部门日常管理。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十条

  有关股东大会事项:

  (一)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进行公告;

  (二)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日前通知公司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

  15日前通知公司股东。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2、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3、以明显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4、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三)按公告日期召开股东大会;

  (四)在股东大会结束当日将股东大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报送证券交易所审核后进行公告;

  (五)按要求做好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1、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2、召开会议的日期、地点;

  3、会议主持人姓名、会议议程;

  4、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5、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6、股东的质询意见、建议及董事会、监事会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7、股东大会认为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8、股东大会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

  (六)委托代表参加会议的股东须向股东大会递交书面委托书。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大会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须出具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大会的须有书面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参加大会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参加大会的,须出具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是否具有表决权;

  3、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4、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5、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6、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七)认真管理保存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并装订成册建立档案;

  (八)对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情形,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有关董事会事项:

  (一)按规定筹备召开董事会会议;

  (二)将董事会书面通知及会议资料于会前5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及书面通知等各种通讯方式或其他书面方式通知应当到会的人员。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时间、地点和方式、会议期限、会议时间;

  2、会议决议的文件。

  (三)会议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董事会决议等文件报送交易所审核后进行公告;

  (四)按要求做好董事会会议记录: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2、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3、会议议程;

  4、董事发言要点;

  5、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6、董事应当在董事会会议记录及董事会决议文件上签字。

  (五)不能参加会议的董事须有书面委托。委托书上载明:

  1、受委托人(代理人)的姓名;

  2、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

  3、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六)认真管理和保存董事会文件(包括决议文件、辅助文件)、会议记录(语言记录或视频记录),并装订成册建立档案。

  第十二条

  有关监事会事项

  (一)按规定筹备召开监事会会议;

  (二)将监事会书面通知及会议资料于规定的时间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及书面通知等各种方式或其他方式通知应当到会的人员。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地点和方式、会议期限;

  2、事由和议题;

  3、发出通知的日期。

  (三)按要求做好积案监事会会议记录;

  (四)会议结束后对会议内容进行整理,并对需要进行披露的会议内容及时进行披露。

  第五章 证券事务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指定证券事务代表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登记结算中心办理公司的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

  第十四条

  应当协助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前将公告文稿及相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所报文稿及材料应为中文打印件并签字盖章,规格尺寸为A4,文稿上应当写明拟公告的日期及报纸。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公司自行联系公告事项。不能按预定日期公告的,应当及时报告证券交易所。

  第十五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和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和网站。在选定或变更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后,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公布。

  第十六条

  应当协助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及时做好以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一)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60日内公告中期报告,并按要求在指定网站及报纸上披露;

  (二)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内公告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报告;

  (三)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30日内公告季度报告;

  (四)股东大会决议形成后的当日内,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形成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报送证券交易所审核后进行披露;

  (五)重大事件发生后的

  个工作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审核后进行披露;

  (六)在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时,公司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作出公开澄清。

  第十七条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八条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如:证监局)报告并公告:

  (一)公司名称、股票名称、《公司章程》、注册资金、注册地址变更;

  (二)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或主营业务变更;

  (三)公司订立的合同或担保事项涉及的金额达到公司净资产10%以上;

  (四)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改变、交易金额占公司净资产0。5%以上的关联交易、股东权益异常变动、企业收购、资产重组或租赁、委托经营;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超过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损失;

  (六)公司发生占净资产10%以上的债务纠纷;

  (七)公司的董事长、1/3以上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法院依法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或裁定禁止对公司有控制权大股东的转让股份;

  (十一)公司更换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二)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或其它传播媒介中传播与公司有关的消息,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重大影响。

  第十九条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编制重大事件公告书向社会披露,说明事件的实质。

  第二十条

  公司发行新股、配股、债券等事项需披露的信息:

  (一)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新股、配股、债券等事项的方案表决通过后,应当在x个工作日内公告;

  (二)发行新股、配股、债券方案等事项的方案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应当在当日内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后公布股东大会决议;

  (三)接到证监会出具的发行新股、配股、债券方案等事项审核意见书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以公司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公布其申请获批准或不获批准的消息;

  (四)发行新股、配股、债券说明书公布后,公司应当在x个工作日内将经证券交易所确认的说明书文本一式二份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五)公司应当在发行新股、配股缴款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新增股份的登记工作;股份变动报告的内容应按照《公开发行股票公开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的有关规定编制并予以公布。

  第六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二十一条

  收集、建立、维护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信息数据库。

  (一)数据库包含以下性信息:

  1、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喜好、出生日期、联系方式、学历、社会关系等;

  2、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投资偏好,形成客观性数据文件;

  3、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实时动态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投资动态;

  (二)数据维护:

  1、对数据按照投资偏好和投资期待值进行分类管理;

  2、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信息数据库每日更新;

  3、实时对数据进行性删除和添加。

  第二十二条

  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市场研究人员及财经媒体建立长期联系关系。

  (一)每周制定联系计划,编写联系日程,并对联系情况进行记录;

  (二)针对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市场研究人员及财经媒体进行关系公关;

  (三)在投资者、潜在投资者生日,或其他特殊时段进行祝福、问候;

  (四)每一季度定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研讨会、路演、一对一推介、组织现场参观等活动,并接受记者采访;

  (五)每年度更新、发布企业布广告和宣传片;

  (六)定期向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市场研究人员及财经媒体邮寄材料。

  第二十三条

  对公司股东、投资者进行充分、有效、公正、公平的信息披露。

  (一)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信息,公司还应不断扩大信息披露范围,增加信息量,提高透明度;

  (二)在第一时间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进行披露,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第二十四条

  确保股东大会参会股东和未参会股东有平等的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

  (1)股东大会召开前两天,邀请市场研究人员和财经媒体参加股东大会,自觉接受投资者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2)会议结束后即时制作会议公告,并向未参会股东寄送公告。

  第二十五条

  切实做好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市场研究人员和财经媒体的接待工作。

  (1)专人接待来访、专线电话接听咨询,并应保证对外联络、接待渠道畅通。

  (2)接待者应耐心解答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市场研究人员和财经媒体的相关问题,做到客观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3)公司对外设以下方式接受咨询:

  电话:xxxxx

  传真:xxxx

  电子信箱:xxxxx

  通信地址:xxxxxxx

  第二十六条

  建立信息网络平台,通过网络与投资者进行有效沟通,及时、准确、详细地向外界提供公司信息,实现公司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和良性互动。

  (1)当《公司章程》、股票信息及其他重要内容发生变更后12小时内、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审核后两小时内对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进行更新;

  (二)更新内容准确率达99%。

  第二十七条

  协助公司各部门、事业部、分(子)公司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当研究决定可能涉及投资者关系的重大事项时,应在24小时内通知到投资者关系管理办公室并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八条

  遇到临时性危机问题时,投资者关系管理办公室持续报告事件进展情况。由投资者关系管理办公室报董事会决定后,统一对外进行披露和答复。

  第二十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公室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给予全力支持;在不泄露商业机密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其他部门、事业部、分(子)公司应在投资者关系管理部的统一协调下,积极参与和配合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第三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公室每半年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知识培训。

  第七章 法律事务工作规定

  第三十一条

  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对董事会办公室的法律事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检查和监督管理。

  (一)董事会办公室签订《劳务合同》或其他合同时集团法务部必须提出法律意见;

  (二)集团法务部每月对董事会办公室的其他法律相关事务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每半年度对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法律事务培训;

  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实行重大法律事务及时报告制度,由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审核。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办公室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及时向集团法务部报告、咨询,并要求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证券事务代表处理信息披露事务时应及时向集团法务部咨询,信息披露文件完成后应先交由集团法务部审核,提出法律意见;

  (三)董事会办公室在办公过程中如发生重大信息泄露,严重影响集团公司声誉,集团法务部有义务就法律事项,出具意见书;

  (四)董事会办公室其他法律事项。

  第八章 内务工作规定

  第三十三条

  着装礼仪。有工作服的员工,上班期间要穿工作服,没有工作服的员工,要参照工作服的标准着装,具体规范如下:

  (一)夏季着装规范

  1、男员工上装可着一色短袖有领衬衫,可不系领带,下着西裤、商务休闲裤,并穿皮鞋或既不露脚趾也不露脚跟的皮凉鞋。男员工须将衬衫下摆扎入裤内。

  2、女员工上装可着一色短袖有领衬衫,下着西裤、深色一步裙、商务休闲裤。

  (二)春、秋、冬季着装规范

  1、男员工上装穿长袖有领衬衫,打领带,外穿黑色西装,下着西裤或商务休闲裤,穿深色皮鞋;着装内可以穿低领毛衣(颜色不做强制要求,连帽毛衣不得穿着),毛衣必须穿着于衬衫之外,并将衬衫领子完整翻在毛衣外。男员工须将衬衫下摆插入裤内。

  2、女员工上装穿浅色长袖有领衬衫,或浅色长袖翻领T恤,外着黑色西装,下着西裤、商务休闲裤,深色牛仔裤。着装内可以穿低领毛衣(颜色不做强制要求,连帽毛衣不得穿着),毛衣必须穿着于衬衫之外,并将衬衫领子完整翻在毛衣外。

  第三十四条

  办公室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值班期间按照公司规定正常打卡(四次),如未打卡,备案,说明事由,经部门临到签字。

  第三十五条

  因其他原因临时需要加班的,加班期间未经部门领导批准,不得早退。

  第三十六条

  工作区域环境内依据卫生排表值日,做好办公室的卫生清洁工作。

  第三十七条

  工作计划与报告(以Excel、Word、短信形式)。董事会办公室强调对部门、员工行为的计划性要求,用以明确和把握工作方向,提高工作效率。

  (一)员工日工作时间控制计划

  1、部门员工通过《日工作时间控制表》进行日工作时间计划与安排控制。

  2、公司员工应该按照“《日工作时间控制表》填写规定”在规定的时间按照规定的项目如实填写并上交公司部门主管。

  3、在《日工作时间控制表》中体现出员工对每日工作安排的合理性与计划性,反映员工每日工作的效益性与非效益性,该表格将作为对员工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部门员工周、月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1、部门主管、公司员工在每周最后一天进行部门、员工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计划,并上报部门领导审阅。

  2、部门主管在每月最后三天进行本部门本月度工作总结及下月度工作计划安排,并进行备案。

  3、月度工作计划通过对《月度工作计划表》的制作来完成,在该表格中应该相应地填写部门、员工下月工作内容安排和时间控制。

  4、部门月度工作计划交办公室主任核准同意后确定执行。

  5、月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将作为部门、员工工作评估的主要依据之一。

  (三)部门员工季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1、部门主管在每季度最后三天进行本部门本季度工作总结及下季度工作计划安排,并进行备案。

  2、季度工作计划通过对《季度工作计划表》的制作来完成,在该表格中应该相应地填写部门、员工下季度工作内容安排和时间控制。

  3、员工季度工作计划交部门主管核准同意后确定执行。

  4、部门季度工作计划交董事长办公室主任核准同意后确定执行。

  5、季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将作为部门、员工工作评估的主要依据之一。

  (四)公司、部门年度发展计划

  1、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于每一会计年度底应该制定下一会计年度的发展计划。

  2、年度发展计划经公司主要高层领导人讨论制作,董事会核准同意后确定执行。

  3、部门年度发展计划经部门主要领导人员讨论制作,同意后确定执行。

  4、公司、部门年度发展计划是部门、人员月度工作计划的基础和依据。

  5、公司、部门年度发展计划是对公司、部门经营发展的评价基础。

  第三十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因业务或管理需要招收新员工的,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根据岗位要求和需求人数填写《员工需求申请书》,报送人力资源部门予以招工。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办公室招聘员工应以岗位要求、学识、能力、品德、品质等综合因素为依据,采用面试、笔试两种方式考查,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四十条:招用员工的程序为:初试(人力资源部)—复试(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通知结果(人力资源部),培训、考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予以试用(董事会办公室)予以转正。

  第四十一条:新员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间,由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对新员工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工作效率、责任感、品德、品质、诚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或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对于试用期内个别员工表现特别优秀的,试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核,批准。

  第四十二条

  其他人事行政制度参建集团公司人事行政制度。

  第九章 保密工作规定

  第四十三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十四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只限定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四十五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签保密协议。

  第四十七条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一)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二)公司管理制度、文件、通知等。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产值。

  (五)公司掌握的尚未进入招投标项目,市场营销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四十八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监督保密及保管,并提出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四十九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须事先报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五十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五十一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五十二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告知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秘书。

  第五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3倍岗位月度工资罚款并扣除年度奖金;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五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和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取消其在公司的一切利益(包括工资和效益工资),诉诸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制度的。

  第十章 印鉴管理

  第五十五条

  印鉴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章、监事会章、股东会章、董事会办公室签名章。

  第五十六条

  印鉴的使用和保管

  1、董事会办公室的所有印鉴,必须在董事会办公室的启用文件下发、核准后,方可正式启用。

  2、董事会办公室须安排专人保管、使用印鉴,使用印鉴必须由董事会办公室秘书其授权人批准,并在“印鉴使用台帐”上做好登记,印鉴管理人留存盖章文件复印件。

  3、未经集团公司董事长、总裁或其授权委托人签批,严禁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名义、使用鉴为他人特别是劳务队伍购买材料、机械租赁等任何事项提供担保(包括承诺)、抵押、委托付款、签署涉及工程价款、数量的资料、证明等。

  4、严禁在空白纸上加盖印鉴给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在涉及个人与集团公司业务无关的或可能危害集团公司财产、经济、法律纠纷方面的文件、资料上加盖印鉴,也不得在与本单位、部门工作、业务无关的文件、资料上加盖印鉴。

  5、将印鉴带出办公场所或交由非印鉴管理人员使用,需报经集团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签批。带出印鉴应遵循以下程序:

  (1)填写带出印鉴申请表

  (2)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或其授权人签批

  (3)填写印鉴使用台帐

  (4)密封印鉴交带出人双方签印鉴交接单

  (5)带出人与使用人共同开封使用,带回用印资料复印件

  (6)带出人与使用人共同密封

  1、印鉴交管理人。

  2、双方签交接单。

  3、交用印资料复印件

  第十一章 督办工作规定

  第五十七条

  为确保集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与其它职能部门的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公司治理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子公司)工作效率,逐步实现经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八条

  组织领导

  (一)董事会办公室的政务督察督办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领导,由部门成员具体负责督导政务督察督办工作。

  (二)董事会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领导的要求,落实各项督查工作。

  第五十九条

  主要任务和内容

  (1)集团公司与董事会办公室相关的工作部署和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

  (2)重要会议(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督办的会议包括: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年度工作会议、年终工作会议、上级政府部门重大投资、融资战略合作会等)的决议和部署事项及责成办理事项;

  (3)集团公司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

  (4)其它确需督查、督办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第六十条

  工作程序

  (1)可以采用OA办公平台政务督察督办系统和传统督办形式(表格、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依据工作流程,履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2)督察督办工作包括:督查立项、督办、承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推板、归档等程序;

  第六十一条

  督察督办工作要求

  (1)督察督办工作要紧紧围绕集团公司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是公司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完成部门使命;

  (2)董事会办公室要高度重视督办检查工作,应坚持三条基本原则:

  1、一切督查督办事项立项都要报请政务督导小组或分管领导审批;

  2、及时请示、定期汇报、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子公司)的重视和支持。

  (3)所有督办检查事项都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不得相互推诿和拖拉延误。

  1、对督办检查事项的办理,凡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2、对领导批示需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4、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承办部门(子公司)要及时向行政管理部和分管领导汇报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并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十二条

  凡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令畅通。办结的事项应及时反馈,有要求的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退回。

  第六十三条

  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应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违犯规定者按保密工作制度的有关纪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若出现以往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情况,则以本制度为准。

  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由xx公司建设集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8

  一、总则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见附件:表1《印章刻制申请表》)

  (二)法人个人名章、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由行政管理中心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北京市局备案。

  (三)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人事章、生产章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规格。

  (四)未经公司董事长、总裁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启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行政管理中心留样保存,以便备查。(见附件:表2《印章保管登记表》)

  (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行政管理中心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人事章、生产章)、董事长(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 、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 、公司章程、协议。

  6 、员工调动。

  7 、员工的任免聘用。

  8 、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 、各类经济合同等。

  (三)公司董事长(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

  (一)公司董事长、总裁 负责行政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二)行政管理中心总监 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印章使用审批工作。

  (三)各部门负责人 负责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的审批工作。

  (四)印章管理员

  1、负责印章的保管。

  2、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

  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

  2、专项业务章(财务章、人事章等)由各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法人个人名章,由公司指定财务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

  4、各部门须将印章管理员名单报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5、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见附件:表3《印章移交登记表》)

  6、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

  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见附件:表4《印章使用申请表》)

  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见附件:表5《印章使用登记表》)

  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或部门总监私章由法人或总监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4、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后,由分管领导及总裁/董事长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见附件:表6《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

  6、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专业人员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好各种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行政管理中心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9、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行政管理中心总监审批后,方可盖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行政管理中心总监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9

  一、基本原则

  (一)一般程序

  1、以出勤日计算每月应发工资;

  2、每月10日发放上月基本工资,20日发放提成或绩效,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存入员工个人帐户(遇节假日顺延);

  3、自动离职人员工资待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于次月10日到财务部结算;

  4、每月2日前由人事部统一上报公司人员考勤、人员岗位及相应社保异动表、奖罚等情况到财务部,部门人员奖金由各部门经理上报。

  5、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据当月考勤统计情况及公司有关规定由财务部门审核人事部门计算的工资,统一制工资表,执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

  6、工资单经财务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方可发放;

  7、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并调整工资管理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保密原则

  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凡违反者公司将做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

  (三)收入挂钩原则

  1、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各事业部-利润中心的经营管理需要,各利润中心的人员收入、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的总体效益相结合,具体工资等级由各利润中心按本工资管理制定拟定。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非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所在利润中心的利润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联;根据不同利润中心的`实际情况,条件具备部门的主管(含)以上人员可实行年薪制。

  2、职能部门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公司的整体利润及个人绩效考评的实际情况挂钩,实行月薪制。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工资管理制度,根据本部员工岗位职责、员工个人工作资历等情况确定本部员工的工资等级。

  (四)备案原则

  1、对于利润中心的业务人员与录入人员的收入标准,可在公司的工资管理制度原则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做调整,但必须在经营计划中明确说明,并经公司批准后报运营中心备案,方可执行;

  2、所有利润中心、职能部门的人员工资等级必须在财务或运营中心备案(年薪制的除外)。

  (五)薪酬结构

  1、薪酬结构种类

  1)年薪制加期权股;

  2)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加期权股 ;

  3)基本工资加佣金(提成)制;

  4)基本工资加计件工资加绩效奖励。

  2、基本工资可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构成。

  3、对应于不同级别的人员公司规定不同金额的费用报销额度,凡在此额度范围内的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招待费、礼品费等与业务相关的费用支出可与下月10日据实报销;同时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费用报销,可在其相应的额度内,根据部门业绩及员工当月工作考核情况予以调整。

  4、根据深圳市政府社会保障制度,对于深圳市户口员工的房补,以“住房公积金”体现,直接存入个人帐户;而非深圳户口的员工作为相应的福利, 对应不同的级别人员公司规定不同金额的费用报销额度, 凡在此额度范围内的住房费用, 可以据实报销。

  5、实行以上薪酬结构的人员,除了由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加班费外,均不另外享受加班费。

  6、每位员工只能享受一种薪酬结构,不允许既享受奖金基数又享受提成。

  7、实行薪酬结构(3)(4)类的人员,其佣金(提成)提取标准以及计件工资的计算标准必须在公司财务部备案,并有财务部门的监督核算。

  8、实行年薪制的人员,其年薪总额的50%—70%按月发放,根据收入标准相应级别确定每月的预期收入额,剩余30%—50%部分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二、工资定级权限

  1、各事业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由公司总经理确定。

  2、由公司总经理确定工资的人员,工资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备案,财务部经理负责编制报表及发放的执行工作;其他人员的工资定级文件由运营中心、财务部备案并执行。

  3、利润中心人员工资定级:

  1)各事业部总经理的年薪水平及月收入标准,与其利润中心的经营计划中各项指标挂钩,由公司总经理确定,财务部经理负责执行;

  2)事业部总经理以下实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员的年薪水平及月收入标准,由事业部经理制订并随其利润中心的经营计划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运营中心、财务部备案并执行;

  3)年薪制以外的管理人员、专业人员、业务人员、操作人员的定级与考核标准,由事业部总经理确定后报运营和财务部备案并执行。

  4、职能部门人员工资定级:

  1)部门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个人绩效挂钩,其工资级别由公司总经理确定,财务部经理负责执行;

  2)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定级与考核标准,由部门负责人制订,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后,运营中心、财务部备案并执行。

  三、工资收入标准(见附表)

  附表1:利润中心管理人员收入标准;

  附表2:成本中心管理人员收入标准;

  附表3:专业技术人员收入标准;

  附表4:操作人员收入标准;

  附表5:业务人员收入标准。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0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________各分子公司;

  3.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4.本制度的解释权在________财务中心。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大区财务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制度,各分公司财务人员接受本公司财务主管的领导,各财务主管对大区财务经理负责,财务经理对集团财务中心和大区总裁负责。财务人员设会计、出纳岗位,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钱帐分开,各负其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组建大区财务机构,对大区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直接对大区财务经理负责,由大区财务经理报集团财务中心及大区总裁任免。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公司资产管理,监督其增减变化,负责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货款结算、催收和处理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9.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及相关信息资料,向大区财务经理及分公司总经理报告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接受监督指导。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4.每周末下班前报送资金周报表给大区财务经理、总经理及大区总裁。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支出审批制度

  一、目的

  1.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

  二、适用原则

  (一)使用商业单位制,各单位(专业网站、成本中心、职能部门)经理/负责人在该单位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计划和财政预算内,授权行使终审权。(经理/部门负责人对该单位之营业指标负全责)。

  (二)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

  (三)授权方式可分为两类:

  1.固定授权

  1)授权书由授权者向大区总裁出具并同时抄送运营管理中心。

  2)运营管理中心在认证此文件之有效性后,既两个工作日之内,将已被运营中心确认的`复制样本交给财务部做相应执行。

  3)财务部在接收此文件后应全面配合,及时针对财务之行政、内控、调码等事宜做出探讨,并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向该单位经理致函生效并明确列出相关的财务措施。如财务部发现疑问须在以上期限内向大区总裁汇报。

  4)部门经理在接获生效函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必须向人事部提供有关人事权限更动的详细资料。

  2.临时授权

  1)一般适用于经理外地出差或休假期间的委托。在此情况下,经理须最迟在授权生效二十四小时之前向大区总裁出具授权书并同时抄送运营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

  2)在授权书内说明授权方、被授权方,原因,权限和期限。如时间紧迫,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加口授亦可。(临时授权于他人并非相应排除经理对授权期间的具体责任,由此,经理应认真避免在此期间授权、断定非惯例性、金额庞大的交易。)

  三、审批程序

  1.计划内报销: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2.超计划报销: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大区总裁、财务

  四、计划审批内容

  1.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由运营中心收齐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并库存,各部门登记领用,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每月底由运营管理中心向财务部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经各部门签字确认)。

  2.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包括机房与OA设备):其购买由各部门报申请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技术部、运营管理中心统一协调核准后,对协调或购买情况写出需求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入必须报大区总裁审批。

  3.参展/会费:由经办人随借款单附上邀请函与盖章完全的参展申请表复印件,由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付款。本地展会原则上不得支付会务费;外地展会如在参展费中包含会务费用的,必须注明人数与明细并履行上述审批手续。凡批准住会,予以报销往返车票与会务费;不住会的,报销车票与差旅补助。

  3.凡是参加境外展览会,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提交专项申请报告,注明参展必要性、参展人数、费用预算等。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差旅费: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计划,应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时间、人数、由部门经理审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经理签字后交财务付款。各部门经理凭出差报告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须提前书面请示大区总裁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5.工资、奖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准每月考勤,财务部编制发放表,经理签字确认,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发放。

  6.业务费用:业务费用包括业务交通费(含油费、保养费、过路费、搬运费)、快递费、礼品费及业务招待费。经总经理批准的计划内业务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批;计划外业务费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报销审核制度

  一、原则

  1.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公司发生的各项开支都必须由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支出事由、项目、发票张数、报销金额、和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分计划内和计划外相关程序审批后,出纳方可付款。(分公司20xx元以下支出由分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凡20xx元以上任何开支都必须由大区总裁书面签字审批后,出纳方可支付,并将有大区总裁书面签字的审批单传真件复印后附于原始单据后,方可作为报销凭证)。

  2.加强报销管理,当月帐,当月了,25日以后帐最迟不得超过下月3日。

  3.为了分清责任,进行部门核算,不同人员支出的业务费用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

  二、支出相关部门审核

  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经理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三、财务部门审核

  财务部门对所有报销票据,依据相关财经法规及内部财务制度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

  四、审核权限

  同审批权限。

  五、费用报销及借款时间一览

  项目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

  款项借支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费用报销9:00-12:00 9:00-12:00 9:00-12:00

  对外结帐9:00-12:00 9:00-12:00 9:00-12:00

  (分公司财务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六、报销手续

  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款项支出时填写支出凭单并将发票(所有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交给财务。由客户或分公司报销的要向财务注明并留复印件,原件给客户。计划内报销必须提供的原始凭证:

  1.版面费、广告代理费:由部门凭发票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部对票具进行核实(附上媒体刊登的详细清单),核对无误后付款。

  2.印刷费(出片费):部门凭发票,附印刷品结算单,进行核实无误后,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审核无误后付款。

  3.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的,运营管理中心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后(低值易耗品还需有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及分摊明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各单位自行购买的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经相应级别的领导审批后报销。

  4.机房与OA设备:技术部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和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5.资料费:各单位购书及其它资料,首先将书、资料和发票拿到资料管理部门(运营管理中心)进行登记验收,并在书、资料上盖章、编号。经手人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6.差旅费:于返回3天内必须报销,由部门经理审核票据的合理性并在报销单上随同差旅者签字认证,后至财务核销借款。各单位经理报差旅费凭报销单经大区总裁审批后到财务核销借款。对3天内无故不及时报销的,财务部应催办一次,仍不办理者,财务部有责任从其当月工资和奖金中扣除。试用人员出差借款须由经理担保,视同经理借款。

  7.业务费用:所有业务费用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各单位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业务费用,任何人不得用于除业务需要以外的个人消费。业务招待费须有两人以上签字并注明时间及招待客户名称;加班用餐费须有全体用餐人签字;交通费须注明起始、地点及原因;礼品费须注明所送人名及礼品名称、数量;快递费单据上请注明客户名称。所有费用均计入部门成本。未按规定填写说明或签字的,财务人员应将报销凭证退回并说明原因。

  8.超计划报销手续必须有审批报告,其它同计划内报销手续一样。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为保证公司差旅费的合理使用,规范差旅费的开支标准,特制定此规定,具体如下:

  1.出差人员是指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离开本市一天以上进行各项公务活动的员工。

  2.出差人员出差需持有经部门经理、运营中心、公司总经理签字的《出差申请表》。申请表中需注明部门名称、出差人姓名、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出差来回乘坐交通工具、预计差旅费金额,报总经理审批,凭申请单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后将申请单交运营管理中心存档。

  坐飞机的有关规定

  1)级别规定:总裁、分公司总经理等,出差可乘飞机。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乘坐飞机。

  2)特殊情况规定:

  A.业务紧急,必须乘飞机;

  B.路途长,乘火车时间超过30小时;

  C.本身业务需要,并由对方出机票款;

  D.机票打折幅度大,折后机票价格比火车硬卧票价不超过50元。

  3)报批手续:一般人员出差,在特殊情况下需乘飞机,必须有总经理审批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工出差到外地,可预借一定金额的差旅费。出差回来后凭单据在三日内报销,逾期不报销者,将从工资中扣除所借款项。

  4.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详见后附差旅费报销标准),由出差人员调剂使用,节余归己、超支不补。

  5.出差乘坐火车,一般以硬卧为标准,如买不到硬卧票,按硬座票价的60%予以补助。

  6.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费,须事先请示总裁特批。

  7.往返机场、车站的市内交通费准予单独凭车票报销(不含出租车费用)。

  8.出差参加展示会的运杂费、门票等准予单独凭票报销;对于到外地参加会议、展览、及其他活动的人员食宿及其他费用由对方负担的,不得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到分公司出差,由分公司负担费用的,不得再次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

  10.出差或外出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等,由集体统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统一标准报销,不享受任何补助。

  11.出差补助天数的计算方法:

  1)出发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出发的可享受全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日不能到达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天到达目的地的并住宿,可享受全天补助;

  2)到达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补助。

  12.出差天数的计算方法:按照实有天数计算。

  13.以下范围内的外出不按出差处理:在广、深、佛山、顺德、中山等广东省范围内出差一般不予补助,如有特殊情况需部门经理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14.经分公司统一招聘的员工或由广深公司统一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到公司报到,可按照火车硬座或公交大巴票价,予以实报差旅费及行李托运费,不享受任何补助;

  15.费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员出差费用均计入各部门成本。

  16.其它

  1)报销差旅费时,应提供出差期间相应票据(如住宿费、市内交通费、餐费等),以便财务部进行帐目财务处理。如无法提供相应票据,日补助超过30元以上的部分将由财务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凡购买打折机票的(票面有不得签转更改字样的),在报销时必须按打折后的实际价格填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后将加倍扣还。

  附件:差旅费报销标准

  职务一般地区费用标准(元/天)特殊地区费用标准(元/天)

  总裁280380

  事业部/职能部门总经理(主任)240320

  部门经理220280

  部门副经理/主管180230

  一般人员160200

  注:1.特殊地区指:深圳、广州、珠海、汕头、海南;

  2.事业部副总经理/职能部门副总经理(副主任)与部门经理补助标准相同;

  3.经理助理、行政主管等享受主管待遇。

  往来帐务管理制度

  一、应收帐款管理

  (一)收款方针

  1.业务人员在公司为其客户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或劳务后,应及时把广告认定单交由客户确认,并及时催收款项。

  2.收款时间:次月13日前。(注:数据入网要求一次收回合同所签订的金额)。

  3.回款方式: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现金;抵实物,(所抵实物必须为公司需要或对方企业濒临破产无法收回所欠款项,并且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严禁市场员垫付业务款,否则公司除追收客户款,没收市场员所垫款项,并通报批评。

  4.部门人员调动或离职等,部门经理必须监督其业务款项的回收及移交,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四份(一份交财务、一份部门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执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及财务部相关统计人员均应签字,并报财务备案。接受人应核对帐单金额及是否经过客户确认。

  (二)未回款考核办法

  1.未回款处罚

  1)由于业务人员失职造成的未回款,扣全额;

  2)由于公司内部原因造成的未回款,分相关责任扣罚;

  3)由于外部不可抗力(如客户倒闭、破产等)造成的未回款,持相关部门证明,只扣业务成本。

  2.未回款从个人收入中按比例核减,待回款后按以下方法返还:

  1)未回款额分三个月核扣,当月扣10%,次月扣30%,第三个月扣60%;

  2)未回款扣款每月随工资补发,三个月内全部收回,补发全部扣款额,提成按5%;

  3)若第3个月仍未回收该款项,该市场员停止业务,专职收款.在3个月之后回款,待回款后只补发扣款额,不予提成。

  3.未回款项不计入业绩。

  4.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未回款如申请坏帐,则扣除该业务员该笔应收款30%的印刷成本,并处以30%的罚款,其直接主管或经理督帐不利,同时处以5%的罚款。

  5.若市场员连续两个月无未回款且业绩均在部门

  任务额(任务额低于8000元的以8000元计)以上,则酌情给予奖励。由市场员申报,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后在工资中发放。

  6.财务部对部门未回款进行监督。对3个月以上部门未回款财务部上报公司总裁。

  7.对预收款,按1%的比例对市场员给予奖励。

  (三)可疑客户及可疑帐款的处理

  1.业务员在接洽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情况,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单”,并建议采取措施。

  2.业务人员对在两个月内催收无效且金额较大的票款,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书”,并收集有关证据、资料等,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移送法律部门依法追诉。

  3.催收或经诉讼案件,有部分或全部款项未能收回的,业务人员应取得相关法律机关证明、债权证明、破产宣告裁定等中的任何一种凭证,送财务部作冲帐准备。

  4.对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的业务员,一旦发现,公司将从重处罚。

  二、应付帐款管理

  (一)付款时间:

  1.业务款项由部门申请,经过审批后执行;

  2.印刷费、版面费等次月20日左右支付(每月出刊后第二日报财务);

  3.购置固定资产款项于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支付。

  (二)付款方式:

  1.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

  2.现金;

  3.实物或广告,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

  (三)其他:非本公司人员领款时,必须由我公司相关人员带领。

  票据管理制度

  一、发票管理

  (一)申领

  1.由申请人在《零星开票通知单》中详细填写部门名称、申请日期、合同号(右上角填写)、企业全称、广告刊登媒体或网刊全称、业务发生具体日期、开票金额、业务性质(广告或信息)、申请人姓名等,交部门经理审批、会计审核后开具。

  2.若零星开票通知单中企业名称与合同中的企业名称不相符,业务员需持有双方企业盖章认可的证明(特殊情况可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财务方可开具发票。

  3.杜绝开无企业名称发票。

  4.杜绝开企业名称不全发票:任何人无权把企业名称缩减至2-3个字。

  5.若业务实际发生与合同不符,业务员需持有企业的附加合同或加盖公章的证明方可开票。

  6.丢失发票一切后果由业务人员自负,在对方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标明发票号及金额并加盖公章)后,我公司可提供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业务人员因丢失发票或其他原因需要借出发票时,需有书面申请并由各部门经理人员签字,财务人员对于借出发票应进行登记,并及时取回。

  7.发票复印件盖章需由部门经理人员、公司总裁批准,财务人员应进行登记并由当事人签字。

  8.开发票时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财务人员均应取得公司领导的批准后,才能开具发票。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员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际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有关职薪、薪金的计算、薪金的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职薪,依其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内在潜力及其担任工作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因素核发。

  第四条 本公司的顾问及特约人员、临时人员薪金,根据其实际情况另行规定或参考本制度核发。

  第二章 员工薪金类别

  第五条 本公司从业员工薪金含义如下:

  1.本薪 (基本月薪)。

  2.加给:主管的加给、职务的加给、技术的加给、特别的加给。

  3.津贴:伙食的津贴、加班 (勤)津贴和其他津贴。

  4.奖金:全勤奖金、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和其他奖金。

  第六条 从业员工薪金分项说明如下:

  1.本薪: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额根据 《职薪等级表》的规定核发。

  2.主管加给:凡主管人员根据其职责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3.职务加给:凡担任特殊职务人员根据其职务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4.技术加给 (特别加给):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特别表现的人员,酌情支付技术加给 (特别加给)。

  5.伙食津贴:凡公司未供应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

  6.加班津贴 (加勤津贴):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时间,按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7.其他津贴:凡上述各项本薪、奖金、津贴以外的津贴,其发给均需要由单位主管会同人事单位商定支付。

  8.全勤奖金: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应给予全勤奖金。

  9.绩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10.年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定。

  11.其他奖金:包括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奖金,均由董事会支付。

  第三章 员工薪酬管理

  第七条 从业人员的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到退职之日,对于新任用及辞职的员工,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工作天数乘以当月薪给日额。若是下旬 26日以后报到的新进人员,为了便于薪金作业,合并于下月份发给薪金。

  第八条 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若遇职称调动、提升,从变更之日起,适用新职等级薪金。

  第九条 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形支给或不支给特别加给。

  第十条 较低级的员工代理较高级之职称时,仍按其原等级本薪支给,但支领代理职称的职务加给。

  第十一条 有关本公司各职等人员考勤加薪规定按国际企业雇员考勤管理 制中有关条款计算。

  第四章 员工薪金发放

  第十二条 从业人员的薪金订为每月 5 日发给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规定外,应扣除薪金所得税、保险费以及其他应扣款项。

  第十三条 从业人员领薪时必须本人亲自签章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时,由部门主管代领。

  第十四条 领薪时,须将钱数点清,如有疑问或错误,应尽快呈报主管求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第十五条 退职人员薪金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的发薪日发给,如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在退职日当天核发。

  第十六条 员工应对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开谈论,否则降级处分。

  第五章 员工晋升管理

  第十七条 从业人员晋升规定如下:

  1.效率晋升:凡平日表现优秀、情况特殊者由主管办理临时考绩,给予效率晋升,效率晋升包括职称、职等、职级晋升三种。

  2.定期晋升:每年 1月 1日起为上年度考绩办理期,每年 3月 1日为晋级生效日,晋级依考绩等次分别加级。

  3.本公司特殊职务人员 (专员、特助)其晋升等级最高不得超过本公司主管之职等。

  4.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曾受累计记大过一次处分而未撤销者,次年内不得晋升职等。

  第六章 附则

  十八条《职薪等级表》的金额及各项加给、津贴,可价波动及公司财务状况作适当弹性调整。

  十九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2

  第一条 范围及职责

  1、公司的各类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资料、员工工资资料、经营状况资料、人事档案资料、宣传策划资料及公司各类公文,有参考价值的`文件,均列入档案管理范围。

  2、各部门需存档的资料:

  2.1 财务部:各类财务报表、记帐凭证、帐册、部门岗位职责等;

  2.2 人事行政部:各类重要文件及人事、劳资、行政、物资管理资料;

  2.3 策划部:各类营销活动方案、策划思路、平面设计广告、相关媒体资料;

  2.4 信息部:部门管理制度、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内部信息管理系统方案、配送中心设计方案等;

  2.5 商场

  2.6 招商部:

  2.7 学校:学校章程及各类学员、教师管理制度等。

  3、各部门须设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的齐全完整及秘密档案的安全性。

  4、各部门资料建档、归档,应按资料类别、性质、档案管理要求分档归存并接受人事行政部随时抽查。

  5、各部门档案管理员须定期(每月5日前)将部门资料归档情况上报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专人定期(每月)整理公司文档归存情况,制作报表上报主管领导,对于公司各部门重要机密资料,将由人事行政部专人复制、收集后统一管理。

  第二条 借阅

  1、公司各部门主管级以上干部需查阅部门档案资料,可直接由档案管理员登记、办理查阅手续。其他人员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查阅手续。

  2、除决策层领导外,公司各级员工需借阅公司档案、资料,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严禁随意涂改、翻抄、转借、遗失;如因工作需要摘录或复制,须报分管领导批准。

  4、档案借阅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档案。

  第三条 销毁

  1、任何部门、个人未经公司许可,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若按规定需销毁文件,凡属密级的重要资料须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性文件资料,须经部门领导批准。

  3、凡经批准销毁的档案资料,销毁前须由经办人、监销人共同对所销文档资料进行清理、登记,并将登记表定期(每月)交人事行政部归存;经办人、监销人应保证所要求销毁的文件、资料全部销毁、无遗失、漏销。

  第四条 其它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本制度的解答权归人事行政部。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3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调迁、服务、给假、出差、考核、奖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自董事长、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定各项制度。

  第二章人力资源

  第五条人事聘用管理规定

  1、本公司所有员工均实行竞聘上岗。

  2、集团公司各级员工均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能适合于职务或工作岗位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3、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总经理授权人事主管部门统筹计划,上报总经理批准。

  4、对竞聘管理岗位人员,由组织部门、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资格审核。

  5、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心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具有5年以上的生产、经营、技术管理工作的经验。

  6、中层管理者,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水平或中级以上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三年以上的生产、经营、技术管理工作的经验。(其它按中层管理都管理暂行条例执行)

  7、一般职员,其学历、年龄、专业技术职务等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六条员工调配管理制度

  1、员工的调入,必须有董事长、总经理的签批,方可办理调入手续。

  2、员工的调入须按国家人事调动的有关规定办理。

  3、员工在集团公司各独立核算单位之间调动,必须遵循以生产工作需要为前提,经双方单位领导同意,主管领导签字,总经理许可后办理调动手续。

  4、调出人员应向本单位、部门提出申请,请调申请报告获准后,请调人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调移交手续会签表。

  5、请调人必须在调出前对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工具、帐款、证件、文件资料书籍、软盘和业务进行交接。不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6、员工请调告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达1个月者,公司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除名并停止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缴纳。

  第七条员工调动管理规定

  1、集团公司基于工作业务的需要,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可随时调动任何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单位,被调动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不服从工作分配论处。

  2、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中层领导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3、奉调员工如在异地工作可比照差旅费报规定报旅费,其随往的直系亲属得凭乘车证明报销交通费用。

  4、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职务可由直属主管领导或指定他人暂代理。

  第四条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1、人事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资料归档要及时,完整无缺。每年对人事档案情况进行一次系统检查,防止遗漏。

  3、要求查阅档案时,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查阅时未经批准不得改写。

  4、人事档案原则上要求就地查阅,如有极特殊情况须借出时,要严格办理借阅手续,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5、借阅的档案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须提前或按时返回,档案管理人员要逐卷、逐页进行清点和检查。

  6、借阅人员如因保管不善,丢失档案或缺页、有涂改现象,将严格查有关人员责任。

  7、为服务员,建立健全职工花名册,根据员工的变动和档案内容变动及时更改,以方便员工的查询。

  第八条职称评定管理规定

  1、职称评定工作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环节,需要按国家有关政策严格掌握。

  2、职称的评定,要与企业发展的需要,严格评审过程,坚决杜绝“滥竽充数”现象。

  3、凡是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要与本人所从事的岗位相符或相关的岗位和专业。

  4、指导基层单位做好对专业评聘任工作。

  5、做好职称档案的分类管理工作和各项服务答疑工作。

  第九条培训管理规定

  1、为提高企业员工素质,有效地开发利用好人力资源的质量和潜能,增强员工的适应能力,公司将加对员工的培训工作。

  2、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将制定每年的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监督指导下属企业和制造、营销两个模拟公司开展培训工作,

  使培训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落实。

  3、所有员工都应按计划、分期分批参加培训,提高自己的岗位技能和相关的专业知识。

  4、各单位都应制定年季度培训计划上报人力资源部,并将培训考核结果归档,人力资源部备案。

  5、培训的范围要从实际出发,做好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半脱产培训、业余培训。

  6、鼓励员工参加与本岗位有关的业余学习,走自学成才之路。

  7、公司将根据今后的发展需要制定专门人才需求规划,并选送一些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员工到专业院校进行培训。

  第十条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1、各单位有临时性工作(期间在3个月以内)需雇用临时人员工作,应提出申请,注明工作内容、时间、岗位、要求等呈主管领导核准,总经理签批后,送人力资源部凭此招聘人员。

  2、年未满16周岁者不得聘用,经管财务、有价证券、仓储、销售管理人员、会计(除物品搬运等力工工作外)不得聘用。

  3、人力资源部招聘临时员工,应填写“临时员工聘用核定表”,呈总经理核准后录用。

  4、临时员在公司工作期间,其待遇和其他事项按公司条款执行。

  5、临时人员的考勤、出差比照正式员工办理。

  6、临时人员聘用期满,如因工作未完成,须继续聘用时,应由聘用单位和部门重新申请,叙明理由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聘用,并将核准的申请书一份报总经理备查。

  7、因工作性质和需要须聘用长期临时工的,可一年核准一次签定一年合同,报总经理备查。

  第十一条职工内退管理规定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不能从事生产、经营、管理岗位的员工可以实行内退。

  2、对于达下到内退年龄的职工胡因身体有病,不能从事体力劳动,需拿市级以上的医院诊断证明,申请内退。

  3、对因工致残的职工要经州劳动局专家小组做劳动鉴定,评出伤残等级的最终审批或鉴定方为有效,其它任何部门、单位和企业办理的劳动鉴定一律无效。根据伤残等级,四级以下伤残可以提前八年内退,提前三年办正式退休。

  4、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动年龄病例的要立即纠正,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内退待遇:

  1、内退工资执行国家规定的退休时的工资基数,以1996年12月31日截止的工资做为工资基数,加上各种补贴59元。

  2、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按70%开基本工资(内退的最高比例不超过70%),工作年限满20—20xx年的按65%开基本工资,20xx年以下(不含20xx年)的开60%的基本工资。

  3、工伤四级以下的享受1--%的'基本工资,待办好退休后转入社会统筹,五级伤残的享受70%基本工资,可以提前三年办退休,六级以上和基它享受同样待遇。

  4、办理内退的职工,一律按《吉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定实施办法》办理社会保险统筹,缴纳比列、例和在职职工享受同样待遇。

  第十三条内退程序

  1、由本人先提出内退申请书。

  2、不到内退年龄的要有医院的诊断或州劳动局的劳动鉴定审批表。

  3、经主管经理批准,各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由人力资源部研究后批准。

  5、凡公司有重大改革特殊情况下,涉及到内退事宜并和上述规定相抵触的,可按重大改革的有关规定执行。

  6、凡是工伤鉴定后,要求内退的,均按国家规定执行,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四条营销人员聘用管理规定

  1、营销人员的聘用,原则上以聘用公司内部正式员工为主,以职工子女和外单位人员为辅。

  2、应聘人员要有固定的住所,通迅地址,应聘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职称证等有关证件,和原工作单位个人财务往来证明。

  3、对应聘的人员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有下列情节者,不得录用。

  (1)身份不明的人;

  (2)在原工作单位有欠款的人员;

  (3)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

  (4)没有经济实力抵押和担保人的人员;

  (5)与他人和单位有经济纠纷被司法机关裁决,没有结案的人员;

  4、对被聘用的人员,根据岗位的性质试用期规定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可以继续留用,不合格者清理完货款后可予以辞退。

  5、录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现象由此造成后果,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6、其他事项按营销政策执行。

  第三章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员工出入管理规定

  1、所有员工进入厂区(办公区、生产区)一律禁止携带危险品和行业规定禁止的物品。

  2、员工出入厂区限在上班时间内,节假日或下班后禁止员工进出厂区和办公区。

  3、本公司办公楼和厂区大门每天自晚6:00点以后至次日清晨7:00点以前关闭。由保安和更夫分别守卫,除特殊情况经核准后方可出入,否则一律禁止出入。

  4、员工夜间加班或节假日加班时,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入内。

  5、员工陪同亲友进入厂区或办公区,须办理入厂登记手续后方准进入。

  6、员工出入有携带物品者,警卫要严格检查。

  第十六条来宾进入管理规定‘

  1、凡是来宾访客(包括协作厂商,其他单位人员、员工亲友等)进入厂区时,一律在警卫室办妥来宾出入登记手续,并查明来访事由,

  经过受访人同意及填写“会客登记单”后,方可进入厂区。

  2、团体来宾参观时,须由有关单位、部门领导及主管领导陪同才准进入。

  3、员工亲友来访时,除特殊紧急情况,经由主管领导核准外,不得在上班时间会客,不得于会客室等候,在下班时会见。

  4、外协厂商出入厂区频繁者,由有关部门申请识别证,凭识别证出入厂区,保卫人员须检查随身携带物品,严禁危险品进入。

  5、严禁外界推销人员或小商贩进入厂区。

  第十七条出差管理规定

  1、员工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7日内由部门领导核准,7日以上的由主客领导核准,15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部室长出差15日内由主管领导核准,15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2、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3、出差人凭核准的“现状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填写“出差旅费报销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对。

  4、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按期不能返回的,必须电话联系,除去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期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5、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

  6、员工出差的各项费用标准按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标准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请假休假管理规定

  1、本公司根据劳动法规定: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为法定休假日,全年不得超过十天;每星期六、日为例假日。

  2、法定假日若适逢星期六、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3、事假: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一周内由分管领导签批,一周以上常务副总签批。没有签批处出办事者按旷工处理。月累计假达到半天以上(含半天)的按事假处理;未经公司同意的各类函授学习视为事假,事假期间不开工资。全年累计事假一个月(含一个月)以上者扣除全年的年终奖金。

  4、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持县级医疗单位诊断可以申请病假。病假工资按日薪的60%支付,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内的按月扣除年终奖金,超出三个月的扣除全年奖金。

  5、长期病假的职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6、产假:按规定员工生育可给产假90天,大龄青年110天产假。

  7、婚假:员工结婚可给婚假三天。大龄(男27周岁,女25周岁)给予7天婚假。

  8、丧假:直系亲属丧亡可给予丧假三天。

  9、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请假时,可由同事或家属代办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出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十九条停薪留职管理规定

  1、要求停薪留职员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书,集团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2、对未批准面擅自离职的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

  3、停薪留职一次签订协议书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满本人自愿回原单位工作的,须在期满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申请;期满一个月以后,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又未办理续签手续的,按有关规定可按自动离职处理。

  4、停薪留职期间停止厂内规定的一切待遇,因病或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有关规定处理。

  5、停薪留职其协议书一经签订,必须一次性向财务部缴纳停薪留职管理费和全额承担社会统筹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

  6、停薪留职期间,在社会上触犯法津或违规违纪勤俭责任一律由本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直至除名并除厂籍。

  第二十条员工保险管理规定

  1、本公司正式职员工必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2、员工要按时缴纳保险金,不得欠缴。

  3、办公楼管理人员的保险金由人力资源部直接下单到财务部由财务部在工资中扣缴。

  4、车间工人的保险金由车间核算员统一核算,并交到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无误后下单到财务部在工资中扣缴。

  5、各分公司、子公司(其档案和关系在集团公司管理人员)的保险金由人力资源部下单到财务部扣其往来帐款,公司财务部没有其往来帐款的由人力资源部下单到其单位,由其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到集团公司财务部缴纳现金。

  6、公司的临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7、公司的停薪留职人员要全额缴纳各项保险金。

  8、公司内退人员要缴纳各项保险金额的个人部分。

  办公楼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考勤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办公大楼内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条公司实施新的作息时间,每周五天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办公楼内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打卡。

  第三条本公司办公楼工作人员每天正常上下班打卡四次。

  第四条凡下班后还完成工作者须先打完卡再进行工作,否则按早退处理,

  第五条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上班工作的人员不必打卡,但进办公楼须经分管领导同意保安人员方可放行。

  第六条所有工作人员按作息时间先公司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外出时必须由分管领导签批,规定大约外出时间。并在外出进将批条交给考勤员,

  无批条考勤员有权阻止外出,强行外出者做好记录,视为脱岗,分管领导不工作岗位时可则临时委托负责人代签,制造公司打卡人员因工作需要,班前、班后在车间工作打卡时间不能返回的,事后可由分管领导签字证明,考勤员按出勤统计。

  第七条公司工作时间经常外出办事的工作人员,可按岗位办理出门卡,时行特殊管理。

  第八条工作人员因出差需要离开公司,且当天不能返回公司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将审批单交给考勤员方可出差。出差超期由分管领导在原出差审批单上签字,作为月考勤凭证。

  第九条在上下班时间忘记打卡者,须经分管领导出据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公司高屋管理人员参加上下班打卡,外出办事时可不打卡。

  第十一条本公司上下班时间由人力资源部考勤员监督打卡。

  第十二条考勤员要按日统计报表,每月进行汇总。

  第十三条考勤员要严格要求自身纪律,不准隐瞒事实,如有举报一经核实,一次经予警告,二次按转岗处理。分管领导按考勤制度严格把关,接受工作人员监督。对隐瞒、虚报现象经考勤人员核实,除违规人员按旷工处理外,分管领导将予以通报警告。

  第十四条每迟到一次罚款10元。旷工半天罚款25元,旷工一天罚款50元(旷工期间不开工资)。罚款从本人工资中扣除,迟到三次以上按旷工一天办理,年内旷工超过三次按待岗处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发展管理部负责解释。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4

  1、炊事员烹食准备过程必须按照生熟、荤素分别清洗、分开盛放的方式,按时、按质、按量准备食材。

  2、根据气候变化及时完善防蝇蚊设施,随时消灭蚊蝇、蟑螂、老鼠等有害动物。使用药物灭害的,要熟悉药物特性,根据害虫习性合理施药,同时对施药区域要做出明显记号和提示,确保安全。

  3、炊事员必须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否则不得擅自操作使用。

  4、电动炊事器具、设备要经常检查,在通风、干燥处放置。所有电源开关不准用湿手开启,以防触电事故发生。

  5、食堂操作间严禁闲人进入。

  6、每日下班时必须对水、电、燃气进行检查,确保人走火灭、闸阀、门窗关闭,以防火灾、跑水、燃气泄露灾害及盗窃案件的发生。

  7、操作间的冰柜只许保存与公司伙食有关的食品,不得私用。启动各类用电设备前须保证插头、插座连接完好、接地正确;平时严格按照冰柜容积及承重规定储存食品,以防冰柜不制冷或停机,同时不定期进行冰柜除霜及柜内清洁、灭菌工作。发现用电设备问题应及时断电,迅速报修。

  8、操作、使用各类用电、用气设备必须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执行,做好安全预防措施,不定期对燃气管路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查,杜绝违章作业、燃气泄露及漏电保护开关失灵等问题的发生。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业务,制定询价、议价流程,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公司各项物资供应,加强公司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行为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公司的采购部门或采购人员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货比三家,同等材料质优、价廉、服务好者中标。

  第二章采购流程

  第一条请购的提出

  1、生管部物控员依物料需要状况、库存数量、请购前置期等要求,每月25日前开立下月的所需物料《请购单》,包括已有销售合同订单的生产用主材、辅材、工具、设备修理配件、劳动保护用品、各种日常耗材等;

  2、其它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物品及零星物资采购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开立《请购单》;

  3、《请购单》应注明物料名称、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权责主管审核,并依请购核准权限送呈相关人员批准;

  4、《请购单》一联自存,二联送交采购部,三联交财务部;

  5、交期相同的同属一个供应厂商之物料,请购部门应填具在同一份《请购单》内;

  6、紧急请购时,请购部门应于《请购单》备注栏注明“紧急”字样。

  第二条请购核准权限

  1、生产所需原材料单笔请购金额预估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者,由生产副总核准,超过此数额的,由总经理核准;

  2、车间需购买的机修配件、零件,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由车间主任填写材料请购单报生管部,价值在1000—20000元的由车间主任上报生产副总签字确认后报生管部,由生管部汇总后报采购部;价值在20000元以上的由工程部统计、生产副总确认后上报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送采购部。

  3、常用办公用品及物业所需物品请购,由办公室填报《请购单》,办公室主任批准,空调、热水器、高级家具及单件物品价格在5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核准。

  第三条请购的撤消

  1、已开具《请购单》,并经核准后因各种原因需撤消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以书面方式呈原核准人,并转送采购部,必要时应先口头知会采购部。

  2、采购部门接获通知后,立即停止采购。

  3、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停止采购时,采购部应商原请购部门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四条采购方式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物料采购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集中采购公司通用性大宗物料(水泥),以集中采购较为有利,依定时或定量之计划进行采购;

  2、合约采购公司经常使用之物料(承、插口板、卷钢板、预应力钢丝、线材等),采购部应事先选择供应商,确定供应价格及交易条件,办理合约采购,依定时或定量之方式进行采购;

  3、一般采购除1、2以外之零星物料,采用随需求而采购之方式。

  第五条询价、议价

  1、采购部采购人员接获核准后之《请购单》,除集中采购方式外,应选择至少三家列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作为询价对象;

  2、确属货源紧张、独家代理、专卖品等特殊状况,不受前条所限;

  3、如向特约供应商采购时,应附其报价明细表,如特约供应商有两家以上,则应向其同时索要报价明细表;

  4、选择询价或采购的对象,应依照直接生产厂商、代理商、经销商之顺序选择;

  5、供应商提供报价之物料规格与请购规格不同或属代用品时,采购人员应商请购部门确认;

  6、专业材料、用品或项目,采购部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询价与议价;

  7、询价后,如有必要,采购部应至少选择两家以上供应商进行交互议价;议价应注意品质、交期、服务兼顾。

  第六条议价原则

  遇以下状况时,采购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议价:

  1、市场价格下跌或有下跌趋势时;

  2、采购频率明显增加时;

  3、本次采购数量大于前次时;

  4、本次报价偏高时;

  5、有同样品质、服务之供应商提供更低价格时;

  6、其他有利于公司条件时

  第七条定价核准

  1、采购人员询价、议价完成后,填写《采购询价、议价单》(对内使用),随附各供应商回传的《采购询价单》(对外使用),必要时附上书面说明,呈采购部经理审核;采购部经理审核时,认为需要再进一步议价时,退回采购人员重新议价,或由经理亲自与供应商议价。

  2、单笔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采购订单,价格由采购部经理核准,确定供应商;超过1万元的采购订单,其价格提交总经理核准后确定供应商。

  3、采用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供应商确定,必须呈送总经理核准。

  第八条订购作业

  1、采购人员接获经核准之供应商后,应以本公司出具《购销合同》,或供货商出具《购销合同》形式向供应商订购物料,并以传真形式签字确认。

  2、若属一份订购单多次分批交货的情形,采购人员应于《购销合同》上明确注明。

  3、采购人员应控制物料订购交期,及时向供应商跟催交货进度。

  第十二条验收与付款

  1、依相关检验与入库规定进行验收工作。

  2、依财务管理规定,办理供应商付款工作。

第三章采购物品之品质管理

  第一条采购品质文件资料要求

  物料订购前,本公司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或在《购销合同》、采购合约内予以明确规定:

  1、订购物料之规格、图纸、技术要求等。

  2、产品技术精度、等级要求。

  3、各种检验规范、标准或适用规格。

  4、所需之产品认证要求或工厂品质管理体系认证要求。

  第二条合格供应商之选择

  物料采购,除经总经理特准外,均需向合格供应商订购。合格供应商一般要求符合下列4—2

  条件:

  1、经本公司供应商调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

  2、提供的样品经本公司确认合格。

  3、类似物料以往采购之良好记录。

  第三条品质保证之协定

  物料采购,应由供应商承负品质保证之责任,并在订购前明确,本公司要求供应商承诺下列品质保证:

  1、供应商品质管理体系需符合本公司指定之品质保证系统、如iso9000等。

  2、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制造过程的'必要控制与检测。

  3、供应商应随货送交其出货品质检验合格之记录。

  4、接受本公司必要之供应商调查。

  5、保证对提供的产品在使用或销售中发生的因供应商责任导致之不良的责任承担与赔付。

  第四条进货验收之规定

  供应商提供之物料,必须经过本公司仓库、品管、采购等部门人员之相关验收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几项:

  1、品质检验品管部依进料检验规定进行抽样检验,以确定交货品质是否符合品质要求。

  2、处理短损根据点收、检验结果,对发生短损的,予以更正数量,必要时向供应商索赔;

  3、退还不合格品对检验不合格之物料,退供应商进行必要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向供应商进行索赔;

  第五条品质纠纷处理

  有关采购物料发生规格不符、品质不良、交货延迟、破损短少、使用不良等情况之处理流程统称为品质纠纷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1、处臵依据以双方事先约定之品质标准作为处臵依据,并于《购销合同》上详细说明,其中涉及交货时间、检验标准、包装方式等的,原则上以本公司之要求为依据。

  2、采购物料退货与索赔

  (1)拟退回之采购物料应由仓管员清点整理后,通知采购部。

  (2)采购部经办人员通知供应商到指定地点领取退货品。

  (3)现货供应之退货,要求供应商更换合格之物料。

  (4)订制品之退货,原则上要求供应商重做或修改至合格为止。

  (5)确属无法修复或供应商技术能力不足时,可取消订单,另觅供应商。

  (6)退货情形依订购合约条款办理扣款或索赔。

  (7)双方事前没有明确订购合约时,以实际造成本公司之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3、其它索赔规定

  (1)供应商原因造成之交货延迟,以实际造成本公司之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2)破损短少情形,由供应商补足合格物料,若由此造成本公司之损失,依实际发生状况索赔。

  (3)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物料在使用或销售中发现不良,造成本公司之损失,依实际发生状况索赔。

  (4)其他原因导致本公司之损失,依实际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第四章采购交期管理

  第一条采购交期管理是采购的重点之一,确保交期的目的,是必要的时间,提供生产所必需的物料,以保障生产并达成合理生产成本之目标。

  第二条依供应商评鉴办法进行考核,将交期的考核列为重要项目之一,以督促供应商提高交期达成率。

  第三条对托收到而货未到,或货到发票未到,应及时通知经办人,尽快查实情况。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一条付款方式

  1、由采购部根据《请购单》、《采购询价、议价单》、采购合同、进料验收单、《入库单》,向财务部请款。

  2、财务部依合同规定之给付方式,与厂商结款,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采购人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对短缺物资,采购员要征求使用单位意见,在使用单位同意后方能采购使用方愿意接受的代用品,否则,出现后果由采购员负直接责任。

  第二条采购人员必须按采购作业规范运作,对不按计划要求及质量要求采购,造成的超储积压,损失均由采购人员承担经济责任。

  第三条对采购员未能及时完成采购任务时,应及早报告部门主管说明原因,提出相应意见方案,采购部应及时与请购部门沟通,拟定补救办法和处理对策,特别重大事项,应汇报总经理。

  第四条物资采购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购成本的最低化、采购质量的最优化、采购效率的最快化。

  第五条采购人员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订购和盲目进货。

  第六条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对实际出现的回扣或酬金必须在三日之内上交。

  第七条采购人员必须树立服务意识,急生产经营所急,想生产经营所想,任何人不得无故积压或拖延采购及相关工作。

  第八条为掌握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商品信息,如价格行情等,采购人员必须经常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的能力,以保证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第九条售后服务:对于采购物资,采购部在签订购买合同时,要明确服务约定。

  1、采购物资在投用前需厂家进行现场指导的,由采购部负责联系。

  2、对于在使用过程中(保质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出现的质量问题,由采购部在规定时间内协调解决。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条本制度自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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