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13 13:37:53 制度 我要投稿

【经典】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经典】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

  总则

  (一)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网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则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二)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三)信息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工作、提供信息安全的技术支持工作。

  (四)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信息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五)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宣传部、信息中心、保卫处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网络安全管理

  (一)校园网由信息中心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运行、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进行实名登记入网。

  (二)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三)各科室、教研组、各上网用户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定期升级。

  (四)信息中心网络运行科负责全校网络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运行科必须即时备案。

  (五)通过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必须由宣传部审核后方可进行发布。

  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一)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的信息。

  (二)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未经允许的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三)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帐户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个人账号。严禁用各种手段解他人口令、盗用账号。

  (四)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五)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宣传部和信息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违约责任与处罚办法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信息中心可向违规者提出警告,停止其网络使用。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

  (6)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

  (7)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3、盗用他人帐号的。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的。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6、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的。

  7、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

  8、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的。

  9、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给学校校园网系统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凡违反本管理规定造成学校一定损失的,由学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进行处理,由此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该使用者负责。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条:其他

  (一)本管理制度由学校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2

  1、学校成立网络管理领导小组和网络维护小组。维护小组由管理员和信息技术教师组成,负责在网络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日常维护。

  2、网络用户是指使用网络的各部门及个人。

  3、学校鼓励各部门、各科室、各学科组和全体师生使用网络资源。

  4、网络维护小组根据教育网信息管理中心要求为每科室、学科组、个人统一分配IP地址,其他人不得随意更改,如有需要报维护小组进行修改。

  5、各科室、学科组和个人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中心的有关规定。

  6、用户在使用网络时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禁止各用户上不良网站。通过聊天、邮件而传播网络病毒的,维护小组要及时提醒,要求该用户改正,如果是故意行为,将报学校网络管理领导小组进行严肃处理。

  8、网络的主干通信设备、主干网络线路、服务器、网络交换机及其它公共设备由维护小组负责管理维护。

  9、维护小组对各用户计算机进行对入网设备、安装的软件实行

  规范管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安装不健康内容、危害网络安全和一些游戏软件进行及时清除

  10、网络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递及存储在网络设备中的信息。学校鼓励教师使用网络上有用资源。

  11、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络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12、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学校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了全面提高我校师生网络与信息安全意识,建立健全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体系、管理规章和责任制度,有效防范、控制和抵御信息安全风险,增强安全预警、应急处置和灾难恢复能力,提高学校和各部门的整体安全防护水平,形成与教育信息化发展相适应的、完备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促进我校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校园网络及所承载的所有信息系统。

  第三条我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信息化办公室承担学校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技术安全保障。网络与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和个人承担系统操作与信息内容的。直接安全责任。

  第四条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信息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息化办公室。各部门设立部门级的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各学院和部门主管信息工作的领导为本单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人,有信息系统的部门需指定专人作为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工作,各部门信息化领导小组组成情况报信息化办公室登记备案。

  第五条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根据国家等级保护相关管理文件,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五个等级。等级确定的原则、标准、各级别安全保护和管理内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根据国家涉密信息保护的基本要求,按照学校部门有关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

  第六条学校各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部门作为安全等级保护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范、技术标准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对新建、改建、扩建的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在规划、设计阶段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并同步建设符合该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信息安全设施。

  第七条新建的信息系统,其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在系统投入运行后到信息化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已运行的信息系统,其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在本办法执行后到信息化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并确定安全保护等级。对于二级及以上的信息系统由信息化办公室统一上报至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第八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建立信息系统安全状况日常检测工作制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状况、安全保护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学校管理部门将定期进行检查。三级以上的信息系统需由公安部门进行系统评测。对于信息系统安全状况未达到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制定方案进行整改。

  第九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并落实以下安全保护制度:

  (一)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培训制度;

  (二)核实、登记并及时更新用户注册信息制度;

  (三)信息发布审核、登记、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四)信息网络安全处置制度;

  (五)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六)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安全保护制度。

  第十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单位应当落实以下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一)系统重要数据管理、备份、容灾恢复措施;

  (二)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防治措施,防范网络入侵、攻击破坏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措施;

  (三)系统运行和用户使用日志备份并保存六十日以上的措施;

  (四)密钥、密码安全管理措施;

  (五)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第十一条二级以上的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应当按照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一)擅自进入、使用他人计算机信息网络;

  (二)擅自增加、修改、删除、复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数据;

  (三)擅自增加、修改、删除、干扰他人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功能;

  (四)破坏计算机信息网络运行环境、设备设施;

  (五)窃取、盗用、篡改、破坏他人网络资源;

  (六)故意制作、传播、使用计算机病毒、恶意软件等破坏性程序,或者制作、发布、复制、传播含破坏性程序或其机理、源程序的信息;

  (七)故意阻塞、阻碍、中断计算机信息网络的信息传输,恶意占用网络资源;

  (八)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大量或者多次发送电子邮件、短信息等,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或者网络秩序;

  (九)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违背他人意愿、冒用他人名义发布信息;

  (十)明知本单位或本人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网络地址、主机空间等资源已被他人利用,从事可能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而不予制止;

  (十一)擅自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收集、使用、提供、买卖学校公共数据和他人专有信息;

  (十二)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制作、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鼓动公众恶意评论他人、公开发布他人隐私或者通过暗示、影射等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

  (八)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九)以非法社团名义活动的;

  (十)买卖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物品的;

  (十一)非法买卖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物品,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

  (十二)含有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欺诈等内容,或者教唆犯罪、传授犯罪方法的;

  (十三)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四条学校管理部门对违反本办法的可根据情况作以下处理:

  (一)警告、勒令改正;

  (二)中断网络3至60天;

  (三)关闭计算机信息系统;

  (四)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纪律处分;

  (五)情节严重者会同保卫处向公安部门报告,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校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4

  1、目的

  维护公司计算机网络安全、正常运行,确保服务器及各个终端正常使用。使网络资源充分安全共享,为业务经营活动提供安全的网络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办公局域网络,业务局域网络、国大药房、国瑞药业、国药物流的网络。

  3、职责

  3.1 信息部

  3.1.1系统管理岗负责公司整体网络安全的规划、管理及其相关的技术支持。

  3.1.2系统管理岗负责公司网络系统数据的安全备份。

  3.1.3其它岗位协助系统管理岗进行公司网络的安全管理。

  3.2 各部门

  3.2.1负责各自部门使用的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安全管理。

  3.2.2负责各自部门数据的安全备份。

  3.2.3负责及时通知信息部有关各自部门使用的计算机病毒发生情况及其它安全隐患情况。

  4、工作程序

  4.1 公司整体网络安全的规划、管理。

  4.2 网络安全信息的追踪,黑客、病毒的日常防护工作。

  4.2.1 每天至少一次上网浏览相关网站,下载最新病毒代码

  4.2.2 跟踪最新防病毒信息及其防杀方法,将其及时发布在公司内部网络上。

  4.2.3及时跟踪防火墙的软硬件升级信息。

  4.3 负责公司本部办公网网络安全防护工作。

  4.3.1 及时升级本公司网络的最新病毒代码。

  4.3.2 实时对各个工作终端进行病毒监测。

  4.3.3 及时将染病毒的工作终端逐一脱离网络。

  4.3.4 对染毒终端逐一进行全面查杀毒。

  4.3.5 及时对防火墙软硬件进行升级。

  4.3.6 建立日常病毒记录日志,记录病毒代码。(参见《病毒记录日志》)

  4.4 监督、检查、落实公司本部业务、国大药房、国瑞药业、国药物流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等工作。

  4.5 协助本部相关部门进行重要数据的定期备份。

  4.6 业务、办公网数据的交换和相关数据输入输出的管理。

  5、相关文件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办法》

  《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

  6、记录

  《病毒记录日志》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5

  1、信息中心人员每周轮流值班(如有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可进行调整),值班人员须模范执行《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2、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开,可请其他机房工作人员代班。代班人员履行值班人员职责。

  3、值班人员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最后离开前,必须对机房进行全面检查,关闭工作间空调、电灯等设备,关好门窗。

  4、值班人员须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发生火灾时能先期处置并及时报火警。

  5、值班人员要对当日值班期间网络运行情况、温湿度情况等做好详细记录,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注明交接时间。

  6、值班人员负责机房卫生清洁工作,保持机房整洁。

  7、值班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后果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6

  1、网络管理中心应定期召开网络安全会议,通报网络安全状况,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2、网络管理中心应定期开发网络安全培训班,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各接入单位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水平。

  3、各接入部门应积极配合网络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活动。

  4、网络管理中心应当定期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7

  一、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和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网络管理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四、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五、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六、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七、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八、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九、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十、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十一、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使用网络管理中心负责设立的代理服务器、Email服务器。

  十二、服务器必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低于2个月。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8

  为保证我院自办网站、内网用户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及其它非法软件对互联网及联网主机构成威胁,最大限度地减少、降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互联网内主要服务器必须安装防火墙软件系统及防病毒软件并定期进行升级,保证设备的正常、安全使用;

  二、互联网各接入部门计算机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其它安全保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三、严禁各接入部门计算机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病毒和其它非法软件;

  四、互联网运行管理部门应定期发布病毒预报信息等各种安全公告,定期检测互联网内的病毒和安全漏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互联网运行管理部门应采用合理的技术手段对网络安全运行进行有效的监控,利用各种有效的.安全检测软件定期对网络安全隐患进行检测;

  六、对于通过网络或各种介质传递的软件、数据、信息等必须进行有效的安全检测,以防止病毒等潜在的安全问题发生和扩散,对于新发现的病毒等要及时进行查杀。无法查杀的要备份染毒文件、上报,同时追查病毒来源;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9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教技领导小组下的网络管理组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管理组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5、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6、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管理组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7、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管理组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

  1、校园网由学校网络管理小组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2、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制度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管理组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4、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校园网络不准对社会开放。

  5、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6、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管理组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7、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8、网络管理小组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管理组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12、未经校园网络管理小组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3、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14、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5、各教室、教研组和各部门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16、各部门和各教室、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章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头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头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头和ip地址。

  4、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0

  1.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 1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应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管理规定。

  1. 2医院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和用户使用权限控制。安全等级和用户使用权限由网络管理室负责制定和实施。

  1. 3网络管理室机房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与规定。

  1. 4实施病房维修、改造及其他活动,不得危害医院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对于无法避免而影响网络系统设施安全的作业,须事先通知网络管理室,经网络管理室主任同意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作业。

  1. 5医院信息系统的使用部门和个人,都必须遵守计算机安全使用规则,以及有关操作规程和规定。

  1. 6在使用信息系统中遇到的问题,科室主任应当立即向网络管理室报告。

  1. 7对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网络系统安全的其他因素的防范工作,由网络管理室负责处理。

  1. 8禁止业务网络与互联网或与院外其他公共网络直接连接。

  2. 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2. 1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包括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和网络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2. 2网络系统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网络管理室负责建立健全医院信息系统的各种管理制度。

  2. 3设立网络管理员,负责注册用户、设置口令、授予权限、重点对系统软件进行调试,并协调实施。

  2. 4对服务器采取严格保密防护措施,防止非法用户侵入。系统密码、密钥、技术资料等由指定专人保管。

  2. 5系统应有切实可行的可靠性措施,服务器、核心交换机设备须有备份,出现故障能够及时切换,确保系统不间断运行。

  2. 6所有进入网络使用的存储介质,必须经过严格杀毒处理,确保网络运行安全。

  2. 7网络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2. 8所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无关人员在工作站上进行操作。

  2. 9保持机房整洁卫生,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水、防触电、防磁、防辐射、防雷击等安全防护工作。

  2. 10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3. 网络安全监督制度

  3. 1网络管理室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查处危害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的违规行为。

  3. 2网络管理室工作人员发现医院信息系统安全隐患时,应立即上报网络管理室主任,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

  3. 3履行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其他监督职责。

  4.人员培训制度

  4. 1设立计算机培训教室。所配机器数量要满足全院人员培训需要。

  4. 2制定培训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培训。所有计算机操作人员都要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4. 3操作人员要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和应用系统要求进行操作。

  微机使用管理规定

  1.微机要严格按照开、关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保持微机周围环境整洁,卫生良好,要定期对机器进行清洁、保养工作,不得在微机及打印机上堆放物品以免影响散热及使用。

  3.为保障网络畅通,不得移动、撕拽网线及其他微机用线路设备。

  4.爱护医院公共财物,尽量节约打印纸张,不得私自打印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微机如更换耗材、发生问题或故障,须通知网络管理室人员进行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整、拆修。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1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使用校园网络的学校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法人担任,从事校园网络管理的人员要具有相应的法律意识和计算机网络管理水平,必须成立校园网络中心,负责校园内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法人或校园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白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5、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6、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7、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学校法人、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

  1、校园网由学校统一管理及维护。接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

  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

  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2、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4、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不准对社会开放。

  5、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t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 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6、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7、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8、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禁止私白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

  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12、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3、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白负。

  14、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白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白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白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5、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16、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章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敏感信息和有害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名借给他人使用,增强白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名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名和IP地址。

  4、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法律责任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可根据情节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白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 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2

  1、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2、不准通过学校内部网络发布和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准通过电子邮件、BBS、Chat等方式发布不健康的、xxx的、或者和工作无关的信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计算机网络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或工作站。不准通过内部网络从事和工作无关的活动,包括:不准攻击内部或者外部的任何机器。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服务器、工作站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视为对学校计算机网络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4、不准将工作用机交给非校内人员使用。不准擅自使用他人的机器;不准通过他人的机器从事违反规定的活动。

  5、任何部门不得在学校计算机网络上从事对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对其他网站的.恶意攻击或黑客攻击行动。

  6、严禁在计算机上安装游戏软件,严禁使用来历不明,易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7、各处室、教研组对上网计算机的使用要严格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责任人。公共机房不准对社会开放。

  8、所有教师必须认真保管自己的机器账号和网管部授权使用的账号;所有账号至少要每个季度更新一次。

  9、网管部门要加强监控和管理;在学校网关上要配置防火墙和监控服务器;对外部IP加强管理,落实到人头;服务器账号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人。

  10、以上规定,请大家自觉遵守。如有违背,学校将酌情处理;必要的时候,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3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黄色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的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泄露他人隐私。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的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2、网络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全单位网络(包含局域网、广域网)的系统安全性。

  3、良好周密的日志审计以及细致的分析经常是预测攻击,定位攻击,以及遭受攻击后追查攻击者的有力武器。应对网络设备运行状况、网络流量、用户行为等进行日志审计,审计内容应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时间、用户、事件类型、事件是否成功等内容,对网络设备日志须保存三个月。

  4、网络管理员察觉到网络处于被攻击状态后,应确定其身份,并对其发出警告,提前制止可能的网络犯罪,若对方不听劝告,在保护系统安全的情况下可做善意阻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5、每月安全管理人员应向主管人员提交当月值班及事件记录,并对系统记录文件保存收档,以备查阅。

  6、网络设备策略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改前需经过技术验证,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7、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漏洞扫描并进行分析、修复,网络设备软件存在的安全漏洞可能被利用,所以定期根据厂家提供的升级版本进行升级。

  8、对于需要将计算机外联及接入的,需填写网络外联及准入申请表(附件十、《网络外联及准入申请表》)。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4

  信息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安全操作行为,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信息安全,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规定,以《环境信息网络管理维护规范》(环保部制定)等标准为基本管理操作准则,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信息与监控中心,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岗位管理

  第三条业务信息工作人员(包括监控与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及机关业务系统管理人员)、机房运维人员(包括外包机构人员),应遵循《环境信息网络管理维护规范》等规定。

  第四条机房运维人员根据运维合同规定由机房管理部门对其实行管理。

  第五条信息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为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安全审计员。

  人员岗位及职责

  (一)系统管理员

  系统管理员是从事服务器及存储设备运行管理的人

  员,业务上应具备熟练掌握操作系统、熟练操作服务器和存储设备的能力。

  1、负责指定的服务器、存储等设备的资料登记、软件保管及设备报修。

  2、配合完成指定的业务软件运行环境的建立,正式运行后的服务器系统软硬件操作的监管,执行中心的备份策略。

  3、在所负责的的服务器、存储设备发生硬件故障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恢复系统的运行,针对系统事故找到系统事故原因。

  4、负责指定的服务器操作系统的管理口令修改。

  5、负责制定、执行服务器及存储设备故障应急预案。

  (二)业务管理员(业务联系人)

  业务管理员是部署在应用服务器上的操作系统及业务系统运行管理的人员,业务上应具备业务系统安装及基本调试操作的能力(业务软件厂家负责培训),业务系统及部署操作系统故障分析的能力,预防系统风险的能力。

  1、负责维护业务系统的运行及业务系统的安装环境。

  2、负责制定、执行业务系统及其数据的备份计划。

  3、负责业务数据的数据备份及数据恢复。

  4、负责制定执行本业务系统的故障应急预案。

  (三)网络管理员

  网络管理员是网络及网络设备运行管理的管理人员,业务上应具备规划大型网络的能力,网络故障分析的能力。

  1、负责日常监控网络运行,保持网络安全、稳定、畅通。

  2、负责网络、安全设备的资料登记,软件保管及设备维修。

  3、负责网络、安全设备的配置情况及针对相关业务配置参数设置,并备份各个设备的配置文件。

  4、负责网络、安全设备的编号和调配。

  5、负责网络资源规划和网络布线配线架的管理。

  6、负责对网络的效能进行评价,提出网络结构、网络技术和网络管理的改进措施。

  7、负责制定和执行网络故障应急预案。

  (四)安全管理员

  安全管理员是网络安全、系统安全进行风险评估的管理人员,业务上应具备文字处理的能力、划分系统保护定级及系统恢复定级的能力、协调沟通的能力。

  1、负责定期对网络、操作系统等进行安全漏洞扫描,通知各相关技术人员并给予指导。

  2、负责组织实施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3、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4、负责确定系统保护定级和划分系统恢复等级。

  5、负责配合省公安厅和经信委的信息安全检查。

  (五)安全审计员

  安全审计员是审计网络安全策略、安全防护、角色权限的管理人员。业务上应具备办公及应用软件安全分析的能力、系统安全风险策略及数据安全风险策略分析的能力、组织协调的`能力。

  1、负责办公软件和应用软件的安装和维护。

  2、负责重要系统的用户角色权限的审计。网络安全、病毒防护的审计。

  3、负责数据备份与灾难恢复的审计。

  4、协助进行网络带宽分配、网络访问控制、网络安全审计、网络边界完整性、网络入侵防范、网络恶意代码防范、地址绑定等安全功能进行测试。

  5、负责重要系统软硬件获取应用的审计。

  6、负责应急预案的审计,并组织应急演练。

  第六条信息工作人员与机房运维人员都必须遵守《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信息网络管理维护规范》,签订信息安全责任书。

  第七条对违反信息安全操作规范或严重疏忽,根据造成的后果的大小,可对信息工作人员的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或职务晋升、评选先进等实行一票否决。人事关系隶属其他部门人员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厅有关规定进行

  处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信息工作人员离岗必须交接的内容:

  1、将领用的办公电脑、U盘、移动硬盘等办公品办理退还手续。

  2、本岗位所有的工作资料。

  3、经办未了的事项。

  第九条离岗交接要求

  1、离岗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离岗表格资料,填写资料字迹要清晰。

  2、离岗表格资料由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对离岗人员材料进行评审。

  3、资料、文件、未完工作交接时,需由信息主管部门确定监交人,监督移交是否完整、准确,并帮助移交工作顺利完成。资料交接清单必须有移交人、交接人以及监交人三方的签字认可。

  4、离岗交接未通过评审者,人事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5、交接时可能会出现资料交接不完全,人员离岗后,信息主管部门保留对移交人的追索权力。

  第十条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作规范》的规定,信息部门每年举办一次信息安全技术培训。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5

  为保证我公司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公司内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地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各接入部门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各接入单位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信息中心应定期检测公司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公司网内主要服务器应当安装防火墙系统,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5、信息中心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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