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13 15:48:22 制度 我要投稿

(热门)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门)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5篇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

  1. 制定详细的交通规则手册,发放给每位学生和家长,明确各自的职责和行为准则。

  2. 设立交通志愿者团队,由学生自愿参与,协助维持校门交通秩序。

  3. 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交通安全讲座,邀请交通警察或专业人士进行讲解。

  4. 建立学生交通安全积分制度,对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5. 定期与社区、交通管理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解决交通难题,如增设临时停车位、优化交通信号灯设置等。

  6. 对违反交通规则的学生,采取个别谈话、家长会等形式进行教育引导,严重者可采取一定的纪律处分。

  通过以上措施,尚武中学将构建一个全面、有效的学生交通管理制度,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同时也为社区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2

  一、寝室风气正:

  1、人人动手,积极开展争创“文明寝室”活动。

  2、谈吐文雅,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3、不打架斗殴、滋事寻衅,不看不健康的'书刊及影像制品。阅读内容健康的书刊,严禁抽烟、喝酒、打扑克。

  4、注意个人卫生,文明使用厕所和自来水。

  5、有健全的轮流值日制度,并张贴上墙。

  6、服从寝室管理人员、值周老师的管理。

  二、行动军事化:

  1、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开关灯,不喧哗打闹起哄,不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晚上就寝动作快,熄灯铃响后寝室安静,不吃零食。

  2、早晨起床铃响后立即起床,并迅速整理好内务。

  3、就寝不迟到,不早起,不讲话,不使用通讯设备。

  4、就寝、起床要静、齐、快,做到准军事化。

  三、内务卫生好:

  1、晚就寝熄灯后室内地面干净,无乱扔垃圾现象。

  2、桌面、门窗、墙面保持干净,无污迹。

  3、保持寝室地面、床铺干燥。

  四、内务摆设整齐:

  1、床架统一靠墙摆放。

  2、棉被折成方块,放在靠墙一头,开口朝外,枕头放在棉被上方。

  3、鞋子放床下成一直线,毛巾、牙杯、热水瓶、箱子等物品摆放整齐,个人其他物品不得乱丢乱放。

  五、爱护公物:

  1、不在寝室玩球,不损坏墙面、玻璃及公共设施。

  2、不拉扯电线,不毁坏开关、灯管,不私接电源和使用违章电器。

  3、节约用水,不准往门外泼水,抛杂物。

  4、窗台上不摆放任何物品。

  六、安全保卫好:

  1、安全防范意识强,寝室及时关门加锁。

  2、无责任性失窃事故。

  3、无有意外伤害事故。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3

  小学学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塑造良好习惯:通过制度引导,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2. 维护秩序:规范学生行为,保证学校教学秩序的稳定。

  3. 保障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4. 促进成长:通过奖惩机制,激励学生积极向上,全面发展。

  5. 搭建桥梁:增进家校沟通,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4

  为了保证学生宿舍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宿舍成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学生宿舍的秩序,结合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宿舍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一、每个宿舍应设立一名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监督和管理宿舍消防安全事务,建议由舍长担任。

  二、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组织全体宿舍成员学习消防制度,组织讨论制定火灾发生时的安全逃离方案。

  三、宿舍人员应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了解身处环境的火灾危险程度,认识各种消防安全标志和消防表识,懂得防火常识,熟悉灭火知识(如使用各种类型的`灭火器和室内消防栓等设施),掌握报警要领(如正确拨打火警电话,和大声疾呼及手动报警的方法),掌握自防自救和逃生的基本技巧及注意防火灭火中的有关安全事项,知道消防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的具体位置,应急照明平时不得关闭等消防安全知识。

  四、宿舍人员应定期检查宿舍,检查宿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设施的落实情况,如发现老化线路或其他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学校主管领导解决隐患。

  五、由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员监督,宿舍全体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做好室内卫生保洁,宿舍内垃圾应及时倒入垃圾池内,避免垃圾堆放。

  2、宿舍内存放物品,如纸箱等易燃物品,要及时处理,以免有火星掉入,燃烧起火。

  3、不私拉电线,不使用违规电器,禁止用电超负荷运行。

  4、保证用电器只在宿舍有人时使用,宿舍无人时不能使用,用电器应尽量远离床铺等易燃物。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5

  为了实现宿舍的规范化管理,建设文明有序的宿舍,创建优美舒适的学习、生活、休息环境,鼓励同学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增强同学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意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一、住宿生守则

  1.凡由学校统一招收的学生都有住宿的权利,有遵守宿舍管理有关制度、规定、条例、办法的义务。

  2.学生宿舍由政教处和总务处统一调配、管理。

  3.新生报到注册后到总务处、政教处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4.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

  二、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2.宿舍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楼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班主任请假并签名,将请假单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返校后主动销假,同时交家长证明,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星期六、星期天不回家者,出校门要主动填写外出申请表。星期天返校的学生,须在晚上5:30前赶到,星期天不返回的学生,需要办理请假手续。住宿生未经家长或学校教师同意不得在任何地点留宿。

  5.在上课和晚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需要回寝室的要有班主任(教师)同意批条,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对于在校园内其它地方学习或无故不上晚自习学生一律按旷课处理。

  7.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15分钟内关好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教室,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

  8.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教师反映。

  9.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钱、借物要归还。

  10.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1.住宿生节假日回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的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2.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交通、饮食、用电、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装和使用台灯、电吹风,电热袋,电热毯等用具,不得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13.全体学生和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人员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4.保管好自己财物,不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15.住校生必须服从值日老师、生活辅导员、宿管会的管理。

  三、宿舍卫生管理

  1.建立卫生档案,进行卫生检查。以寝室为单位设卡建档,宿舍管理员每天检查一次寝室卫生,将检查情况记入卫生档案并每周公布一次,作为优秀班级评比和学生个人综合测评、评优、评先、入团、聘任学生干部的依据之一。

  2.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3.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床上被褥要折叠整齐,折好的被子放在靠墙一端,枕头放在折好的被子上。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物及其它杂物。鞋子一律摆成一条直线放在床底下。脸盆(牙刷、牙膏、牙杯等放入脸盆中)放在脸盆架上。水桶、热水瓶集中起来整齐放在指定位置。

  4.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7:00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教师和宿管会的检查。

  5.全校大扫除时每个住宿生必须按照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完成大扫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进餐。

  7.要保持卫生间的整洁卫生,不得将废弃物、果皮等倒入洗脸池及大小便池中,便后要立即冲水。

  8.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每天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刷牙。床单、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9.不得将个人衣服、鞋袜、破旧杂物等堆放在宿舍厕所内以保持洗、浴室干净整齐。不得向楼下泼水、扔废弃物。

  10.住宿生要支持寝室长和宿管会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教师提出,合理解决。

  11.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检查结果计入班级纪律、卫生考核成绩。

  四、值日生和寝室长工作职责

  (一)值日生职责

  1.各宿舍每人轮流负责一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负责本宿舍全天的卫生工作,每天扫、拖地板,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扫至床下及门外楼道,注意关灯锁门。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规要求,在起床、卫生、扫除、熄灯等方面监督检查全宿舍同学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好人好事或违纪行为,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晨主动向老师报告。

  4.值日生必须服从寝室长的督促和检查,支持寝室长工作。

  (二)寝室长职责

  1.每学期由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作寝室长。寝室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寝室。

  2.寝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按规定执行有关请假制度、按时上课,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寝室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室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寝室长不负责任将追究其责任,同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该同学责任。

  3.寝室长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学的出勤情况,对有事请假回家或外出未归的同学,要在熄灯前及时汇报给宿舍管理员。

  4.寝室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5.寝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同学应支持寝室长工作。

  五、宿舍财产管理制度

  1.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床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六或节假日离校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由于打闹或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要赔偿。

  2.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贴画等。

  3.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值班教师、宿舍管理员报告并到主管部门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加倍赔偿。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4.寝室维修实行报修制度,需修理的物品报宿舍管理员,由总务处负责维修。

  六、住校生违反纪律处理办法

  1.学生违反《阳罗二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将进行批评,给予违纪告诫、警告等处分,并通报全校。

  2.不按要求做好寝室内务及卫生工作,限期改正;进行扣分处罚,多次扣分累计达5分,给予违纪告诫一次。

  3.违反寝室纪律要求,熄灯后讲话、劝阻不听,多次扣分累计达5分,给于违纪告诫一次,性质严重的可直接作出违纪告诫处理。

  4.故意损坏宿舍公物,且不能主动承担责任者,除给予违纪告诫外,并按原价5倍赔偿。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校务会将作出处分处理,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参加学习班,学习《阳罗二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对不参加学习班者作违纪处分。

  ①累计三次违纪告戒。

  ②住校期间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擅自离校而夜不归宿。

  ③夜间翻墙外出者。

  ④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⑤打架者。

  ⑥偷盗同学钱物者。

  6.住校生受过三次违纪告诫或各类处分者,将取消评优条件,不能参加本年度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其他个人先进的评比。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加强进入学生公寓的外来人员管理,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学生公寓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内容

  (一)公寓宿管人员工作规范

  1.了解外来人员与受访学生的`关系及来访意图,请其出示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核实无误后进行登记。

  2.告知来访人员出入学生公寓应知事项,对来访人员出入学生公寓时间进行登记。若来访人员延时未离开公寓,应及时提醒。

  3.当受访学生不在学生公寓,应安排来访人员在值班室等候,不得让其在公寓区域闲逛。

  4.发现未经许可私自进入学生公寓的外来人员,应查明身份并进行劝离。若发现其身份或行为可疑,及时报告保卫处和部门领导。

  5.异性学生需进入学生公寓,需由学生处、辅导员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经公寓管理服务人员核实无误后方可放行,并对其出入时间进行登记。

  6.校内工作人员(包括陪同的外来人员)执行检查、巡视、维修等公务进入学生寝室,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外来人员的义务

  1.遵纪守法和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会客。

  2.诚实守信,出示合法有效证件,如实回答学生公寓服务员有关问题,并填写《学生公寓来人来访登记表》。

  3.经公寓服务员同意后方能进入学生公寓,否则,不能擅自进入。

  4.会客结束后到公寓值班室办理离舍手续

  (三)受访学生的义务

  1.对来访者或外来人员宣传公寓有关规章制度。

  2.每天晚上寝室熄灯前半小时不再会客。

  3.不得留宿异性或外来人员。

  4.发现来访者或外来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意图应及时向公寓管理服务人员或学生处报告。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7

为改善住校学生生活环境,规范就寝秩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完成学习任务创造条件,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早晨开门时间:

  5:30— 7:30上午锁门时间:

  7:30—11:55中午开门时间:

  11:55—12:40午休锁门时间:

  12:40— 2:15午休后开门时间:

  2:15— 2:45下午锁门时间:

  2:45—4:40课外活动开门时间:

  4:40-- 7:15晚自习锁门时间:

  7:20—10:20晚上开门时间:

  10:20—10:50晚上就寝锁门时间:

  10:50—5:30

  1、学校规定的锁门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课间时间不准学生回宿舍。凡不服从管理的按违反校规处理;态度恶劣者,宿管员报政教处或班主任处理。

  2、凡在锁门期间不经宿管员同意私自进入者(或翻墙进入者)按有偷盗嫌疑处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开具批条,并到宿管处登记后方允许进入。

  1、宿舍区环境卫生由宿管员管理划分,各住校生必须按时打扫。

  2、将锁损坏或跳窗户的,处以3—5倍赔偿处罚。

  3、杂物、脏水须倒在指定地点,乱扔乱倒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宿舍内必须经常保持干净,墙上严禁张贴字画、订钉及私拉乱接电线、绳子。

  1、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进宿舍,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违反者按违规处罚。

  3、按时就寝,不准大声喧哗、吵闹,不准点蜡看书,不准播放音乐,以保证大家睡眠时间。熄灯后不回宿舍或跳墙外出的学生,按严重违纪处理。

  4、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将门窗关好上锁,不上锁的将由宿管员上锁。班主任说明情况,然后开门。

  5、星期天、节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须提前登记。晚9:30前必须回宿舍,否则不予留宿。出了事责任自负。

  6、宿管员抓住上网违规学生,班主任要认真处理并向宿管员反馈处理结果,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首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劳动教育,写出保证书,三次给予30元以上经济处罚,四次通知家长酌情给予处理。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8

  (一)非公寓中心工作人员和住宿学生,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公寓。

  (二)住宿学生和本校职工进入学生公寓必须佩戴本院校徽或主动出示本人证件。

  (三)来访人须主动出示本人证件,并如实填写会客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四)女生楼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找人可与值班室值班人员联系。

  (五)严禁将机动车和自行车放入学生公寓。

  (六)携(载)物品出公寓,须主动接受门卫查询,经值班人员核查物证相符方可出公寓大门。

  (七)学生公寓大门前禁止设摊和停放车辆。

  (八)门卫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管理,热情服务,重大和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和部门。

  (九)公寓大门晚间关闭时间:每周日-周四22:30,周五、周六23:30。晚归学生必须主动出示学生证并登记方可进入公寓。

  (十)凡违反门卫管理制度,不听劝阻,无理取闹,妨碍值班人员工作者,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9

  一、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宿舍卫生管理工作。各院、部负责本单位学生搞好寝室卫生;校学生会生活治保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协助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搞好卫生检查、评比、奖惩工作。

  二、学生寝室建立轮流清扫制度,室长负责组织值日生于每日上午8:00及下午2:00前清扫寝室及整理内务。学生宿舍的公共区域卫生平时由保洁员清扫、保持,宿舍管理中心负责检查评比;周末由学生以院为单位,划定公共区负责打扫。校学生会生活治保部负责检查评比。

  三、学生宿舍寝室卫生标准:

  (一)三齐:

  1、床上卧具叠放整齐;

  2、床下物品收拾整齐;

  3、室内用具摆放整齐;

  (二)六净:

  1、门、窗、桌、凳、玻璃干净;

  2、卧具干净;

  3、衣服及生活用品干净;

  4、地面、墙面、屋面、灯具干净。

  5、卫生间、阳台整齐干净;

  6、书柜整齐干净。

  四、责任区卫生标准:

  1、地面无积水,无垃圾,花园无杂物;

  2、屋顶、墙面无蛛网,栏杆扶手无灰尘;

  3、卫生间干净,下水道无堵塞,厕所便池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明显臭味;

  4、排水沟通畅、整洁、无积水、杂物和淤泥。

  五、清洁卫生责任区要求:

  1、地面无积水,厅道廊无污泥,无垃圾;地面、厅道每天清扫两次,厅道每天拖地两次;

  2、屋顶、墙面无蛛网,栏杆扶手无灰尘,楼梯台阶不滑;屋顶、墙面每周清扫一次,拦杆扶手每周拖擦一次。

  3、卫生间干净及下水道无堵塞,厕所无臭味,卫生间及厕所必须每天冲洗二次,污水下水道每天保持畅通,厕所要定期用洗厕粉洗。

  4、厅道内门窗干净无尘,每周擦洗一次。

  5、四周环境及花园无杂物,水沟无积水、无饭渣,花台和报栏保持干净。四周环境每天清扫两次,花园和水沟要每天清理。

  六、实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卫生检查制度。检查、抽查由宿舍管理中心组织宿舍管理人员、校学生会生活治保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进行。

  七、每学期开展一次“文明寝室”、“文明寝室班”、“文明寝室院”的评比活动。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0

  一、现场人员管理规定

  1、现场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职责,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任务,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认真检查施工质量、材料质量、会同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和事件,要坚决制止,予以纠正。

  2、配合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按照施工规范及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加强过程管理,自始至终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做到施工现场不离人。

  3、现场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管理规定,不得向施工方推介材料商,不得介绍亲朋好友在本工程中从事分项工程业务,严禁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4、在现场管理中,要严格实行集体决策制,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作出变更决定,对必须变更的事项,要及时报经学校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实施,对经济签证、材料价格认价、工程量认定,必须有甲方、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等单位多人签证方为有效。

  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乙方)在进行工程施工时,应服从建设单位(甲方)委派的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

  2、工程开工前,要求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在施工中严格执行,不准随意扩大施工现场范围。

  3、开工前,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现场现状图》,作为有关分项决算的`依据。且要甲方及监理人员签字。

  4、施工单位不准在工程建设中使用任何旧材料和自行更换材料,如需更换,必须经甲方批准按程序办理《工程变更通知单》。否则,按不合格论处。

  5、在混凝土和砖石砌体施工前,乙方应向现场监理和施工管理人员提交材料配合比,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随时检查各种材料的掺加量、塌落度。施工现场必须备有称量设备,否则,不准进行混凝土浇捣工作。

  6、工程隐蔽部分的施工记录应在检查的同时签证,不得后补。签证后的记录应送交监理和甲方施工管理人员保存。

  7、混凝土砂浆应按有关技术规定留做试块。每次留做试块时应通知工程现场监理和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同时按规定期限试压,并及时将试压报告,分别送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查留存。

  8、施工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如有不按图纸施工或存在较大质量问题且拒不及时纠正者,甲方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撤离工地或通知有关部门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9、施工单位必须坚持文明施工,自觉爱护校园花草树木和各项设施,不得污染道路和环境,做到封闭施工。根据学校教学时间特殊性,做好大噪音施工工序安排。

  10、工程竣工应做到工完场清。现场的垃圾和剩余土方应及时清运处理。如发生乱堆乱倒现象,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按违约予以经济处罚。

  11、工程验收,陡前十天,乙方应向甲方移交竣工资料,以便于审查。竣工验收合格后五天内应向甲方移交竣工图、建筑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

  12、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应坚持维修回访制度。存在的问题应全部进行维修,并由甲方的使用部门签署《工程保修意见书》。保修期满,《回访签证》和《工程保修意见书》作为质保金结算的依据。不按期回访和不认真及时维修者视为自动延长保修期或由甲方自行处理,其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13、乙方搭设临时设施,必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动工,违者将责令拆除并予以处罚。

  14、施工单位进场前,征得甲方同意后安装水、电表,按规定缴纳水、电费,同时做到节水、节电。

  15、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纪录、检验证单、变更签证、竣工图纸等施工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否则,甲方有权严肃处罚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为使职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宿舍统一由宿舍长管理,宿舍长由局领导指派并公布,其职责为:

  1、管理一切内务,安排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和电器的安全、节约使用。

  3、监督、纠正住宿职工行为。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报告局领导给予处理:

  (1)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2)留宿外来人员的;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的;

  第三条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空调、电扇、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如因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由有关人员负担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四条住宿职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宿舍内服从宿舍长派遣与监督;

  2、宿舍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宿舍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被褥起床后进行整理;

  5、烟灰、烟头、杂物等不得随意丢弃;

  6、个人用品统一存放储物柜内;

  7、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8、贵重物品避免存放宿舍,如有遗失自行负责;

  9、墙壁、橱柜上不得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0、宿舍清洁由住宿人员轮流打扫整理,并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1、宿舍内严禁出现聚餐、喝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第五条住宿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公开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1、不服从宿舍长的监督、指挥的;

  2、在宿舍赌博、酗酒的;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的;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的;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的;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规范公司员工的住宿行为,给员工休息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实现员工宿舍规范管理化,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__有限公司所有宿舍的管理。宿舍的管理以活跃集体生活,实现民主自治为原则。在此原则下,由综合管理部(简称:综合部)负责公司宿舍的综合管理和协调。

  第二条每一位员工必须服从综合部的统一安排和调配,入住时必须到综合部办理有关手续。综合部根据员工的变化和宿舍的使用情况,适时对宿舍的安排进行调整。

  第三条员工的住房标准:中层及以上管理及技术人员在条件许可下,按1人一间安排;其他人员一律按2人以上一间安排。

  第四条员工宿舍的家具及设施,视财力情况由公司统一配置。原则上每间配备单人床两张、沙发一张、写字台一张、茶几一张、椅子一把。公用设施视房屋本身情况进行配置。

  第五条按规定应安排2人及以上合住的房间,如其中一人退出床位,综合部随时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入住,现住员工不得以各种理由抵制安排。

  第六条入住员工宿舍的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入住员工应服从管理,尊重并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2)入住员工应爱护公共财产,严禁破坏室内设施和结构,人为损坏或丢失,按原价赔偿。

  (3)入住员工必须随时保持宿舍及周边的`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及在走廊内或在公共园区内乱扔纸屑、果皮、烟头等垃圾杂物。

  (4)入住员工严禁在室内及门上等影响公共形象的地方乱写、乱贴、乱刻、乱画。未综合部批准不得在墙上打孔安装物品;严禁将鞋或其他杂物摆放在走廊或通道处;为保证人身安全,在晾晒衣物或被子时严禁站在窗台上面。

  (5)入住员工必须注意安全用电,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及违章电器。违反者,综合部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因违章用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承担。

  (6)员工宿舍内禁止留宿外人,有客人来访时应注意不影响宿舍内其他成员的正常生活和休息。禁止从事违反国家法律的活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承担。

  (7)宿舍内成员之间应团结友爱,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共同搞好宿舍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及管理工作。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防盗。

  第七条凡已分配员工宿舍的员工,如长期不在宿舍居住(一个月以上),应主动退出员工宿舍,如发现长期不在宿舍居住又不退出员工宿舍的,由综合部进行相应考核。

  第八条入住员工必须严格按公司规定的宿舍用水、用电定额标准(用水标准【冷热水合计】:夏季单人间4吨/月,双人间8吨/月;冬季单人间5吨/月,双人间10吨/月。用电标准:夏季单人间200度/月,双人间600度/月;冬季单人间240度/月,双人间400度/月),请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在上班或离开宿舍前,必须关掉电灯、空调、电视等电源开关及水管阀门等,不得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月度超出公司定额标准的水、电费用部分,由本宿舍人员共同分摊。超额费用将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注:由于每年7月份为最炎热月份,用水标准可适当上调,单人间7吨/月,双人间14吨/月;用电标准为单人间380度/月,双人间760度/月。每年1月份为最寒冷月份,用电标准可调整为单人间240度/月,双人间400度/月。)

  第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规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学化管理,创造和谐礼貌、环境优雅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推动学院礼貌校风、优良学风和工匠精神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宿管中心负责全院宿舍的统筹管理。系部根据该部门已住宿学生数量以及新生预计招生数量,按男、女分类统计上报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协调系部依据实际安排宿舍。

  第三条学生宿舍实行宿管中心与系部联合管理机制,系部学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纪律、设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体负责各项检查、考核及问题发现反馈,配合协助总务处、安保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师开展宿舍管理工作;总务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负责问题的解决和处理。

  第四条住宿学生系已按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的学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条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数分配给系部。系部根据各自实际,安排所属楼层宿舍、床位等。入学新生按新生报道入学相关流程,办理住宿。

  第六条学生宿舍的使用、调整,由宿管中心本着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务的原则合理调配。

  第七条住宿学生不得自行调换宿舍或床位,确有特殊情景需要调换,需经系部学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员安排调换。

  第八条非本宿舍楼学生或外来人员(包括亲属)未经宿管中心同意,不准进入宿舍楼,严禁在宿舍内留宿。

  第九条各系部根据实际情景安排学生住宿,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后,将学生住宿情景报宿管中心备案。

  第十条周末或节假日,留宿学生以班级、系部为单位认真、清楚填写周末、节假日回家、留宿名单报与宿管员。名单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处签字。因字迹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员无法准确核对学生人数,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担。周末留宿学生名单经班主任签字后于周五13:00前报送宿管员。小长假留宿名单由系部学生科汇总,学生科长签字后于放假前一天报送宿舍管理员。

  第十一条寒、暑假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住宿,因学院统一组织的补课、培训和其他活动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请示分管院领导同意、批准后报与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协调安排学生住宿。寒、暑假因车票等原因学生不能及时离校的,只允许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程办理。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每间宿舍设舍长一人,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务。主要职责是安排宿舍值日,组织宿舍内务卫生清理,开展宿舍文化和宿舍礼貌建设,负责督导检查内务、卫生、纪律等。

  第十三条宿舍内按规定在床头处设置床卡,登记住宿学生有关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条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熄灯,遵守宿舍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五条学生进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带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学生科开据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非正常时段需进入宿舍的学生,需由学生科或者班主任开具请假条,凭条进入,宿管中心严格登记出入信息。

  第十六条宿舍内应坚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嬉戏、乱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进入对方宿舍,违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宿舍内要风清气正,和谐温馨,不允许钉钉子,张贴海报,乱写乱涂乱画,共同坚持宿舍礼貌整洁。

  第十八条建立学生住宿档案。学生住宿档案由系部建立并负责管理,新生入学后2个月内需将电子版档案报送宿管中心备案。学生住宿档案信息包括宿舍楼号、系别、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及联系方式,学生姓名、性别、房间号、床位等信息。毕业班级(工学交替)宿舍数量、人数等信息由系部于学生离校前三个月报与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条住宿学生退学、转走读、开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证明,会同宿舍管理员查验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设施等若有损坏,待按价赔偿后,方能办理退宿手续离校。

  第二十条学生因毕业和实习离校,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由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辅导员)会同宿舍管理员清点、检查、验收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设施等如有损坏,当事人按价赔偿,统一到财务处缴费,凭财务处缴费收据,到宿舍管理员处签字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因故不能按时退宿,需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宿管中心给予延迟办理退宿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走读、退学、毕业(实习)、开除的学生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特殊情景需本人申请,经系部学生科批准出具证明方能进入,不得在宿舍内长时间逗留。

  第二十二条学生工学交替期间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辅导员)或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卫生管理

  第二十三条学生宿舍卫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管理。公共区域卫生由宿舍管理员组织协同值周学生打扫清理;宿舍内卫生由本室学生负责打扫清理;宿舍楼内公共区域由宿舍管理员负责进行定期消毒。宿管员负责对宿舍内务和卫生进行检查考核,建立卫生检查考核记录台账,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资料,考核结果在宿舍公告栏公示。宿管中心协助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危险违禁品检查,检查结果在学院OA进行通报,并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依据。

  第二十四条宿舍内务卫生标准

  1、宿舍走廊地面、楼梯干净无污迹、痰迹和杂物;楼梯扶手无灰尘;墙面无脚印、污迹;门窗玻璃洁净无破损;楼道灯具无灰尘;天棚无蛛网积尘;厕所洁净无异味;暖气片、水管及下方无灰尘、杂物。

  2、床铺平整无杂物,被子叠放标准规范;枕头整理摆放平整规范,枕下无杂物;床下鞋子摆放整齐,成一条直线,脸盆按上下床顺序一线摆放床头一侧;脸盆内洁净无杂物,盆内毛巾叠成方型紧贴脸盆外沿;牙缸放置脸盆内右侧,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内,毛刷向上;皂盒纯净,放置于牙缸左侧。

  3、暖瓶洁净无污渍,根据房间具体方位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线摆放。

  4、行李箱按规定位置整齐摆放,无灰尘,美观整齐。

  5、拖把、笤帚、撮子等卫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摆放。

  6、空床整洁无杂物,无乱堆、乱放、乱挂现象。

  7、宿舍内照明灯、开关、床、柜门、窗等公物用品无破损。

  第二十五条宿舍卫生检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宿管员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并协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教师解决处理问题。

  宿舍卫生内务百分制考核细则

  1、地面(20分):地面、门口有污迹、烟头、垃圾杂物等,扣1—10分,鞋、脸盆不安规范摆放,扣1-10分。

  2、床铺(25分):床单、被褥、枕巾不整洁,床上堆放杂物,扣1-10分;被子叠放不规范(成方成块),扣1-10分:被子、枕头摆放不在床铺中轴线,扣1-5分。

  3、物品摆放(15分):行李箱不按规范摆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杂物,扣1-3分;暖瓶等不净、摆放不规范,扣1-3分;卫生工具摆放不规范及阳台杂乱等,扣1-5分。

  4、门窗家具(10分):门不洁净有污渍,扣1-3分;窗不明净,窗帘不整洁,扣1-4分;家具不干净,摆放不整齐,扣1-3分。

  5、卫生间(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洁,扣1-3分;墙壁有蜘蛛网、污渍,扣1-3分;有异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内有垃圾,扣1-3分;门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阳台(5分):地面墙壁不干净有污迹,扣1-3分;衣服晾晒不整齐,扣1-2分。

  8、宿舍礼貌(10分):墙壁乱写、乱涂、乱画、乱钉钉子,张贴不健康贴画,无积极向上文化氛围等,扣1-6分;有吸烟、喝酒、赌博、违章使用电器、不节俭水电等现象,扣1-4分。

  第五章财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学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总务处统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负责分类编号、设卡登记建账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条爱护公物,严禁人为损坏门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电、暖、消防等设施。如有损坏遗失由职责人按价赔偿,职责无法落实的'交由系部学生科处理,落实赔偿。

  第二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宿舍内公物用品带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许私自增加或安装其他用具设备,一经发现,交由系部学生科严肃处理,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宿舍内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设施损坏或出现故障由宿管员负责向总务处报修。

  第六章水电管理

  第三十条学生要养成勤俭节俭意识和礼貌生活习惯,自觉节俭资源、能源;树立节俭光荣,浪费可耻的节俭风尚,厉行节俭反对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三十一条光线充足时不得开灯。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监督学生在宿舍内节水节电行为,对违反、不听劝阻和屡教不改者,除开展批评和教育外,向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反映,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作相应处理。

  第三十二条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热杯、电热器、电热毯、电饭锅、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立即没收违禁品;并通知系部学生科对使用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三条宿舍内禁止增加照明设备、私接电线等,不得私自换用灯泡、灯管等大功率照明设备,违者宿管员通知系部学生科,给予警告处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条住宿学生应严格服从宿舍管理员、值班教师和执勤学生干部的管理,进取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住宿环境。

  第三十五条严禁在宿舍内喝酒,抽烟;严禁在宿舍或阳台打闹、攀爬;严禁在楼道打篮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轮滑等行为;严禁大音量播放各种音频、视频或做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事情。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严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一律没收,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学院安全保卫科处理,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七条礼貌上网,自觉抵御淫秽、色情、低俗腐朽等网上信息,养成科学、礼貌、健康上网习惯。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行为,严禁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视频、软件等,违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九条熄灯前宿舍管理员及宿管部执勤学生干部,联合对各宿舍进行人数清查和纪律检查,主要检查住宿学生的到位情景,有无外来人员及串住宿舍现象,对不按规定住宿和对夜不归宿者及时反馈给值班教师或系部学生科,系部负责联系、查找。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四十条严禁在宿舍楼内燃放鞭炮、焚烧物品、生火做饭,严禁使用酒精炉、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对违反者从重、从严处罚,违反国家治安管理条例者送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进行商品买卖或交易活动;违者没收物品,并反馈给系部学生科或送学院安全保卫科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辱骂、侮辱或故意刁难宿舍管理人员,妨碍宿舍管理人员及学生会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从重、从严给予处理。

  第四十三条住宿学生夜间晚归、夜间外出管理规定。

  1、学生应严格遵守门卫管理制度。在宿舍关门之前回到宿舍,早晨开门之前不得外出。

  2、晚归学生回到宿舍时,必须持有效证件填写好晚归记录,宿舍管理员认真核实确认其身份后,方能进入宿舍。

  3、私自爬窗进入宿舍或为他人晚归进入宿舍供给方便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归的学生,由系部出具相关证明进入宿舍。

  5、夜间因生病等紧急情景需外出的学生,由宿管员与夜间值班教师联系,由值班教师负责处理。

  6、为本宿舍同学夜不归宿作假证者,给予警告处分。

  7、无正当理由(若不能提交有关证明)夜间晚归,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对条例中未列举的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破坏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本规定相近条款处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条需要在学生宿舍住宿的员工,以部门为单位提出申请,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统一安排。

  第四十六条住宿教工要服从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许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接电线,自觉遵守宿舍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七条已搬离学校宿舍的教职工,应及时告知宿管中心并将宿舍钥匙亲自交还给宿管员,不得擅自交给他人,更不能擅自转给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条搬离宿舍的教职工,搬离前和宿管员共同查看该宿舍内的各项设施、公物。如有损坏、遗失按价赔偿。

  第四十九条对不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的教职工,视情节严重程度,宿管中心将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条在宿舍住宿的餐厅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领取消防门钥匙一把,严格进出锁门,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学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师生管理

  第五十一条为便于学院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师生假期留校住宿,对确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师生实行审批备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则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条贴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师生可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

  1、参加学院有关部门、系部组织的社会实践的师生。

  2、参加教学计划内学习、工学交替和实习的学生。

  3、集中培训、备战大赛的师生。

  4、协助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或系部进行学校管理工作的学生。

  第五十三条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的师生,在学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为单位供给住宿时间、师生名单、联系方式、住宿期间值班教师姓名、联系方式,签署意见,逾期不予办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师生以系部为单位进行汇总,宿管中心按照学院假期总体住宿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并安排宿管员值班管理。

  3、系部因开设专业培训班需安排外校人员住宿的,以系部名义向学院提出申请,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条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的收费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学生原则上只收取实际使用的水电费,不另行收取住宿费和管理费。

  2、非本校学生借住的,需按学院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

  第五十五条假期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师生的管理以“谁申请,谁负责”为基本原则。相关部门要指派值班教师负责对假期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学生住宿的,所属部门必须派值班教师负责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员坚持联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请销假制度,与部门值班教师坚持联系。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或中途离校的,应提前向值班教师提出申请,申请需注明外出地点、时间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员方可离开学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间须在22:00前回到宿舍,寒假期间在20:30前回到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私自调换宿舍,严禁违章用电,严禁赌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贵重物品。

  7、师生在住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资格,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规定,借宿人员安全职责一律由申请住宿部门负责。

  第十章实行巡查和职责追究制度

  第五十六条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纪律秩序、消防安全、内务卫生、违禁物品、公物设施、记录台账等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上报。系部需将在宿舍内违纪学生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负责检查、落实整改情景并建立巡查考核台账,将巡查考核结果记录详实,作为年终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第五十七条建立事故职责追究制度。对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职责事故,根据职责大小依章依规分别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员的职责,对职责人视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按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构成刑事职责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由学生处宿管中心负责解释。

  以上资料由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友情供给,谨致感激。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3

  学生宿舍安全工作始终是整个宿管工作的第一要务。各楼层生活老师、教官是安全工作的首要责任者;各班生活委员和各寝室室长兼任安全委员,负责各种安全隐患的发现、报告与防范,监督检查各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水电安全

  及时关水、关灯、关空调、关饮水机,禁绝使用任何违规私带电器。发现水电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应报告生活老师、教官,学校派水电工维修。

  消防安全

  宿舍楼区,严禁烟火,安全第一,从我做起。不得将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带入宿舍,不许抽烟、点蜡烛、烧纸物,坚决消除一切火灾隐患。德育部要组织生活老师、教官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紧急救生常识等,必须演练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定期检查更新各种消防设施。

  财物安全

  不将过多的`钱物带入宿舍,贵重物品请交班主任管理。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特别是一层楼各宿舍要及时关锁窗户,严防任何人从窗户出入,相关寝室长要严把此关,绝无疏漏。

  上下楼梯安全

  在紧急集合、上下课出入等学生人流量高峰期,各楼层生活老师必须提前敞开大门、敞通疏散通道、打开楼梯照明灯并常备手电筒和应急灯,按时站在相应的楼梯口指挥疏导,及时化解各种紧急突发事件。学生上下楼要靠右行。同学之间要礼让三先,不得拥挤起哄。

  值班安全

  每天宿舍楼区值班老师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并做好值班记录。上课(含自习)期间学生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并详细登记后方可出入。外来陌生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生活安全

  宿舍是我们的共同家园,需要大家携手共建。同学们要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与他人友好相处,要与人为善、与邻为伴,杜绝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不许窜床窜宿,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不得在宿舍、楼道、水房等地聚集吵闹、推桑起哄。寝室长要观察宿舍动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教育和引导大家逐步建立起积极向上、和谐健康的人际安全关系。

  学生宿舍楼门禁制度

  1、开门及锁门时间:

  早上:开门时间 6:00

  锁门时间 7:10

  中午:锁门时间 12:40

  开门时间 14:00

  下午:锁门时间 14:30

  开门时间 20:30

  晚上:锁门时间 22:00

  注:特殊情况以临时通知为准。

  2、所有住宿生必须准时出入宿舍楼,非住宿生不得进入宿舍楼。

  3、上课(含自习、活动课)期间学生不得滞留或回归宿舍,特殊情况(生病等)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专用证明单,并进行详细登记后方可出入。

  4、外来陌生人员确需入楼者,必须由生活老师、教官核实身份、履行登记手续,方可进入。

  5、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杜绝闲杂人员滞留等。

  住宿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集体住宿生活必须统一作息时间、统一规章制度、统一严格管理。因此,学校已制定和实施了关于宿管工作的一系列条例、办法、守则、职责等。为了进一步严格落实这些规章制度,我们将对那些集体观念差、严重违规违纪、屡教不改、不适合宿舍生活的同学给予严肃处理。重则责令停宿、退宿,给予校纪处分:

  1、 晚上不按时(22:00关闭宿舍楼门,生活老师、教官开始清点各宿舍人数)归宿、中午不准时(12:40关闭宿舍楼门)出入者;

  2、 不能和他人和谐相处、拉帮结派、闹矛盾、打架斗殴者;

  3、 有喝酒抽烟、小偷小摸、自由散漫、不良习气者;

  4、 窜床窜宿、高声喧哗、严重影响他人休息、引起公愤者;

  5、 熄灯后放音响、违规使用电器、造成不安全事故者;

  6、 恶意污染墙壁、损坏公物、造成严重后果者;

  7、 生活自理能力极差、内务卫生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善者;

  8、 翻越门窗、围墙,造成恶劣影响者;

  9、 其他严重违反宿舍有关规章制度者。

  请同学们认真学习,切实遵守,不抱任何侥幸心理。我们对违规者将严肃追究,坚决退宿,毫不姑息。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4

  学生宿舍住宿管理

  一、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调配、统一安排。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二、新生入校时凭住宿费收据到宿管中心交纳家具押金,由宿管中心发放钥匙才能入住,入住后一周内每位学生交一张一寸彩色相片办理住宿证(以班为单位),签定《学生住宿协议》。在住宿期间如违反协议,按协议条款处理。

  三、学生毕业、出国或休学、退学时,应在接到通知后规定日期内到宿管中心各小区办公室交还房间钥匙、住宿证、办理离校退宿手续后方可退还住宿押金(在校期间违反学生宿舍管理条例扣罚款项的,应先扣后还);如退宿手续办理完后,还继续占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保安部门有权责令其迁出,有权强行将其行李转移、保管,拒不执行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宿舍门锁、钥匙统一由宿管中心配备、统一管理.严禁任何人私自配钥匙和调换门锁,违者除责令其恢复原样外,并视其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如因其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责任人负责。个人钥匙要妥善保管好,丢失钥匙要即时向宿管中心报失登记。如因丢失钥匙而造成失窃者,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五、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宿舍的门上应贴上由宿管中心同意印制的床位表和卫生轮值表,舍长具体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及卫生、内务检查,并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家具档案和住宿档案。

  六、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严禁在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亲人来访一律住学生公寓招待所,私自留宿外来人者,按每天10元处罚。

  七、女生宿舍原则上不准异性及非住宿人员进入。因公务或工作需要进入者,需佩带工作证或宿管中心批条,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入。

  八、住宿的学生要讲道德、讲文明、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及其劳动,接收工作人员的询问和指导,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各项管理工作。态度不好并恶语伤人或伙同他人起哄者,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学生宿舍公共秩序管理

  一、学生宿舍区设立小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该区的日常管理、保安工作。

  二、进入学生宿舍区的学生,都应主动出示“住宿证”核验,“住宿证”视证明学生在本区住宿的凭证。没有该区住宿证的,不得随便进出该宿舍区。

  三、学生应共同维护宿舍区的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打闹、不起哄、不玩牌等,以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四、禁止学生在宿舍区经商、进行有偿服务或商业广告活动。违者,没收其经营物品或活动器具,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五、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赌博、酗酒、斗殴滋事及进行其它违纪活动。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六、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内进行任何球类活动,带球进出宿舍区球不准落地、不准玩耍。否则,扣没滚球,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七、未经批准,各类机动车不得进人宿舍区。宿舍区的自行车应按宿舍中心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准乱停乱放。否则,管理人员将车辆扣留。

  八、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公共卫生,不准往走廊外、室外、阳台外倒水、丢垃圾、吐痰等。否则,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九、学生宿舍区内严禁张贴各类广告、启事、海报等,如果举办第二课堂活动或在周围悬挂标语、广告的,须经宿管中心批准。否则,除责成其清理干净外,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十、学生宿舍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早上6:00开门,晚上23:30关门,确因特殊情况在关门期间进出宿舍区的,应持住宿证在门岗处登记,证明身份后方可进出。否则,保安有权视为外来人员,不给放行。严禁爬墙爬门进入宿舍区,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十一、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宿舍区的作息时间制度,23:30应准时关灯就寝,禁止学生在学习时间或作息时间从事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如用电脑、看电视、聊天、放音响、打牌等。

  十二、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喂养畜禽、宠物等。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

  一、住宿学生要树立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思想。学生宿舍按学校用水用电规定(水3立方/人,电3度/人)定量供应,定量范围内免费使用。超额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行支付,节约部分按50%奖励。自行支付的费用由住宿人员共同承担,宿管中心每月初公布上月水、电使用情况,宿舍舍长在接到用水、用电缴费通知后主动到宿管中心交纳费用,超用水、电的收费标准按学校现行标准计收。

  二、逾期不交纳超用水电费的宿舍,宿舍中心实行停电处理,直至该宿舍交费办理手续为止。凡被中心实行停电处理的宿舍,取消该宿舍当月水电定量免费使用的权利,按实用数量计收费用。对无理取闹或擅自接通水、电源者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三、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用电安全,严禁使用350瓦以上的电器,如电饭锅、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等。违者,除没收电器外,并处以罚款及通报批评。

  四、由于使用不安全电器或高瓦数电器造成用电设施损坏的,恢复设施费、维修费由学生宿舍成员支付;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学生因学习(如电脑、录音机、台灯等)需增加宿舍内线路的,应报宿舍中心批准后,由专业电工协助安装;学生负责所需材料等各种费用。禁止在宿舍区乱拉乱接电线、电话线、上网线。

  六、严禁擅自启用消防水龙头。违者,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并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

  七、严禁搭线偷电,或在水表、电表作弊,破坏水电设施等行为。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八、为了增加水电费缴交的透明度,如果学生对缴交费用有疑问时,可查看水、电表记录。

  九、宿舍内实行自觉关灯制度,晚上11:30后不按时关灯累计达三次的宿舍,作停电一周处罚.

  学生宿舍区治安管理

  一、学生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二、严禁学生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闹、传阅不良书刊或音像制品等。

  三、对在宿舍区内活动的不明身份的可疑人员,学生要及时向值班人员报告,并协同值班员一起处理,防止坏人混入宿舍作案,确保宿舍区的安全。

  四、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上好锁,随身携带宿舍钥匙。如需带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必须在门岗处登记,经保安批准后,方可进入。发现可疑人员或失窃要及时向管理员报告。

  五、携带大件物品进出宿舍区的,应自觉接受门岗检查。凭身份证、住宿证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

  六、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准往宿舍区外搬迁家具等公有物品。否则,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七、禁止在宿舍区存放液化气瓶等危险品:禁止学生在宿舍内煮食,确有需要者(如煮药),可在宿舍中心指定的'服务地点处理。

  八、严禁学生在宿舍区内生火、焚烧废纸及点蜡烛等容易引起火灾的行为。

  九、严禁学生在楼顶或露台活动;禁止在走廊、阳台栏基上站立、行走、坐卧等。

  十、严禁在宿舍阳台、走廊护栏用重物压晒衣物,不得在无防盗网的阳台、走廊摆放花盆或容易下坠伤人的重物。

  十一、凡拒绝、阻碍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按章执行公务不听劝告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学生宿舍区的卫生内务管理

  一、学生不准在宿舍区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垃圾放在垃圾桶内。不准在阳台、走廊、过道、门口、消防设施旁堆应杂物。否则,当垃圾处理。

  二、学生要保持室内的整洁卫生。学生起床后,应叠好被褥、蚊帐;毛巾、衣物、鞋袜、水桶、餐具、口盅等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书本要保持整齐。宿舍内务检查不合格达三次的宿舍,给予停电七天处理。

  三、不得把硬性、难溶化的东西(如报纸、衣物、塑料袋、瓶类等)丢入便盆及下水管道内。如属以上东西堵塞管道的,原则上自行疏通,需要宿舍中心派人疏通的,所需费用由该宿舍负责:分不清责任的,其疏通费则由堵塞层以上(含堵塞层)同管道的宿舍分摊负责。

  四、学生不得在宿舍墙壁上乱涂乱画乱张贴:除指定的宣传栏外,宿舍任何地方不准张贴、钉钉子。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五、学生要自觉爱护宿舍内门、窗、锁以及消防设备等公用设施。发现自然损坏的,应及时报告宿管中心,以便安排专人免费维修;因使用不当或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坏,维修所需费用由该宿舍或当事人负责;如属人为损坏的,双倍赔偿井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禁止私自拆换,不能维修复原的由宿舍成员照价赔偿。

  六、宿舍区内公共卫生由专职人员清扫,宿舍内卫生由舍长安排值日生轮流打扫,上午7:30分前,各值日生应清扫室内卫生,并把垃圾扫到门外两侧,然后由专职管理人员清除。超过上午7:30,把垃圾扫出门外的,按乱扔垃圾处理。

  其 它

  一、学生处有关部门及宿舍管理员将根据本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住宿生的情况,井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各院系。每学期组织开展“文明宿舍”评比活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在综合测评中适当加分。对于内务卫生、纪律、文明方面表现差或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二、宿舍成员违章违纪而本舍其它人员不配合揭发肇事者的,则按集体违章处罚。

  三、凡是不按期交纳罚金的,超期十天以上的,从第十一天起对该宿舍停电处理。

  四、不遵守我中心有关规定的学生,给子取消住宿资格处理。

  五、本规定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执行并解释,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5

  1、学生宿舍实行分时段封闭管理,外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寄宿生凭有关证件进入,迟归学生需登记说明情况,经值班教师准许方可进入。

  2、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点明火、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电器。

  3、学生离开宿舍,必须收藏好自己的钱票和贵重物品,及时关锁好门窗,防止物品被盗丢失。

  4、保持宿舍区清洁卫生,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5、保持宿舍整洁,地面无纸屑杂物、积水,墙壁无脚印,无蛛网、污垢,无乱张贴、乱涂画,内外窗台无灰尘。

  6、注意宿舍卫生,勤晒被褥,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7、宿舍须安装纱门、纱窗,定期消毒,做好灭蚊灭蝇工作。

  8、盥洗室瓷砖无积垢,便池、水池、地漏内无杂物。拖把、畚箕、垃圾篓保持洁净,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摆放。

  9、床上、桌面物摆有序,床下、桌下无杂物。衣服及物品一律入各自衣柜(箱)中。

  10、讲究个人卫生,不随便动用他人洗漱物品,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勤洗头、洗澡、换衣。

  11、按时起床、就餐、出操、早读、就寝。

  12、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午休和熄灯后不讲话,严禁在宿舍从事影响他人休息的各种娱乐或文体活动。

  13、学生生病回宿舍要有班主任批条,临时不住宿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在值班教师处登记。外客和非本室学生不得留宿。

  14、不得拆卸、损坏、污染宿舍公物和公共设施。人为损坏宿舍公共设施,由损坏者按规定承担维修赔偿费用。

  15、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灯、关水笼头。发生水电故障、门窗锁损坏,及时报告值班教师安排维修和排除。

  16、寄宿生要服从值班老师和学生干部的`管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争创文明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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