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14 12:34:54 制度 我要投稿

[精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

  1、环保设施要固定操作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设备维护保养制和操作规程。使设备完好率、开机率达到100%。

  2、各环保设备必须建立设备台帐和运行记录。

  3、井下生产污水和地面生活污水必须经矿井污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外排,化验人员做好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工办。尽量提高水资源复用率,满足复用要求后少量外排。

  4、锅炉房废气经TXD型陶瓷多管除尘装置处理,确保烟尘和SO2排放浓度符合国家大气排放一级标准,对除尘设备定时检查,定时维护,保证除尘设备正常运转。

  5、对道路和车辆运输过程中造成粉尘的无组织排放进行有效治理,采用道路洒水和车辆限量不超载、上蓬布围护处理。

  6、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的噪声,首先从整体设计考虑,尽量把噪声源与人群密集的场所远离,在厂界周围、高噪声车间、办公楼周围、及厂区道路两侧种植乔木、灌木和林带绿化,设备须安装减振基础,布置在厂房内,人员操作应设隔音操作室。

  7、加强排矸场的'管理,严防矸石自燃和经雨水冲刷而流失,对矸石沟周围进行绿化,积极开展矸石、渣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工作。

  8、对首采区开采要设站进行地表移动变形观测,总结本矿的地表移动变形规律,影响范围、程度和特点,以便用于以后矿井生产和煤柱留设的科学性及可靠性,提高保护效果。环境监测管理制度为保证矿井的环境保护措施处理效果,日常运转工作提供科学、可靠的数据,我矿设立了化验室对污水处理进行日常监测。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2

  一、目的:

  1.1为了预防和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国家环保的法律法规。

  1.2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3为给员工提供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部门,包括外包工、实习考察人员等。

  三、职责:

  环保部门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实施监督。其它各相关部门协助环保部门完成本制度的实施。

  四、引用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xxxx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xx年6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五、术语、关键词:

  5.1预防和控制污染:指采用防止、减少或控制污染的各种过程、惯例、材料或产品,可包括再循环处理、过程更改、控制机制、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材料替代等。

  5.2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所有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文(GB8978-1996)(GB16297-1996)(GB18596-20xx)(GB12348-1990)件。

  5.3后勤部门:是指除生产部门以外的公司内所有部门,包括技术部、质量部、人事行政部、采供部、销售部、仓库、财务部、环保部门等。

  5.4环保事故隐患:指尚未直接造成环境污染的设备、操作等所存在的环保隐患。

  5.5微小环保事故:指小量人为的或可避免的跑、冒、滴、漏现象,所辖区域环境卫生未达标等。

  5.6一般环保事故:指造成清水沟、地面、空气等大面积污染的环保事故。

  5.7较大环保事故:指因环境污染造成周边村民与公司产生矛盾纠纷,引起群体性影响的环保事故。

  5.8特大环保事故:指环境污染被省、市、县级环保部门通报,并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环保事故。

  六、内容:

  6.1环境方针:预防和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做到守法经营;持续改进公司的环境行为,为不断提高环境质量而努力。

  6.2环境口号:清洁、精益生产,“三废”达标排放;全员、全过程参与,推行开源节流,循环节约运行。

  6.3在我公司现行的制度中,环保与绩效考核相挂钩,并且具有一票否决权。

  6.4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6.4.1新改扩建项目、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设备引进时,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5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公司所在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6.5.1水质指标主要是控制排出水的COD≤100mg/L,PH=6~9,悬浮物排出的水必须做到无色、无味、无油迹。

  6.5.2各生产车间尾气必须全部接入废气吸收系统,达标排放。

  6.5.3固体废弃物必须分类管理,危险性固体废弃物必须送到有环保处理资质的部门处理。

  6.5.4对周边生活环境造成影响的工业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6.6环保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环保培训教育工作,逐步增强全体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全民动员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6.7环保主管部门要建立监督巡查管理制度,制定监督巡查管理规范,加强对各环境因素的监督和管理,定期通报公司的环境状况并及时上报公司负责人。

  6.8凡有新产品建设的项目,必须从小试进行跟踪分析,制定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等污染物的处理方案,未能制定有效可行的处理方案的不能进入中试。

  6.9凡有新产品建设的项目,确立后必须进行公司内环评论证会,对生产工艺过程中所产生的“三废”,根据公司实际处理能力,制定出有效可行的处理方案,给新产品建设项目提供可靠的保证。

  6.10“三废”处理中心的要求:

  6.10.1确保废水处理系统安全可靠、正常有效运行,发挥其技术特性,减少故障,确保系统高效率、长周期、安全经济运行,从而使废水达标排放。

  6.10.2确保废气吸收系统安全可靠、正常有效工作,发挥其技术特性,减少故障,确保系统高效率、长周期、安全经济运行,从而使废气达标排放。

  6.10.3对各类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管理,特别是对危险废固的跟踪监督管理。

  6.10.4由环保站负责打水的集水池,必须安排员工及时打水,杜绝出现满溢现象。

  6.10.5定期做好各种环境因素的监测检测工作,同时做好登记。

  6.10.6保持“三废”操作记录、运行台帐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6.11生产车间的要求:

  6.11.1各生产车间必须保持周围的清水沟清洁无污染物。水质经检测,如果超标的,由环保监督管理人员立即通知当事车间并会同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分析,做好有关记录,提出处理意见,呈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6.11.2各生产车间的物料必须按规定堆放在指定地点,杜绝液体原料桶露天堆放,搬运输送过程中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如果经环保监督管理人员检查后发现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作出书面检查。

  6.11.3各车间必须严格控制用水量(特别是水冲泵用水量),以达到清洁生产的目的。

  6.11.4各车间所产生的工艺废水、水冲泵废水、洗各种物料的废水必须全部进入指定的集水井,由车间负责的集水井必须安排员工打水,杜绝出现溢流现象。

  6.11.5生产区各部门含有各种化工原料的工具(离心袋、烘布、拖把等)应在指定的地点清洗,严格控制清洗用水量,车间地面做到无积水。

  6.11.6在运输过程中小量跑、冒、滴、漏和洒落物料,做到先清扫,后用拖把擦净,使地面不留痕迹,严禁用水冲洗排入清水沟。

  6.11.7凡公司内动火,必须严格控制用水量,一方面杜绝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另一方面可以减少污水产生量,缓解污水处理的压力。

  6.11.8对机械维修产生的污油,不得乱排乱放,必须先收集存放后统一处理,洒漏地面的油污于完工后必须及时吸附清扫,统一处理。

  6.11.9各车间如果工艺改进或其他原因产生了新的废水,必须及时通知环保部门,商讨解决的.对策。

  6.11.10严格控制气体的无组织排放,对所有桶、坛、罐、锅等使用后必须做好加盖密封措施。

  6.11.11对生产废气的排放,各车间一定要做好吸收回收工作,按照环境管理目标、指标要求限期整治,对吸收回收设施未能正常运行或随便停止运行,或对回收液体达到浓度且不及时排放到指定地点的,对回收设施泄漏未及时修理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必须严肃处理。

  6.11.12各车间废气吸收设施和废气处理系统必须正常运行,严格执行《废气吸收系统操作规程》。6.11.13各车间如果工艺改进或其他原因产生了新的废气,必须通知环保部门,商讨解决的对策。

  6.11.14各车间产生的不同种类的固体废弃物不得混放,固体废物放置见废物放置标识牌,各生产车间应注重减少各类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做到节能降耗、清洁生产。

  6.11.15对于一般工业固废,生产车间有沉淀池的要对残渣进行有效的回收利用,对不能利用的,经压滤后,滤渣运到指定的堆放点,由后勤负责统一处理,滤液排至污水管。

  6.11.16对于危险固废,由各部门收集后送至危险固废堆放场,由采供部负责统一送有环保资质的处理部门进行处理,环保负责全过程监控。

  6.11.17各车间如果工艺改进或其他原因,产生了新的废固,必须通知环保部门,商讨解决的对策。

  6.11.18噪声污染防治,必须严格控制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生产设备时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6.11.19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噪声值和防治设施如有重大改变的,必须及时通知环保部门,并采取应有的防治措施。

  6.11.20各车间所有管路走向必须规范、标识清楚,设备布局整齐。

  6.11.21各车间发生大小生产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环保主管部门,由环保主管部门会同当事车间对事故是否造成污染作出论证,决不允许在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6.11.22各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必须尽职尽责、实事求是协助环保监督管理人员对因发生事故或者其它突发性事件造成污染事故的岗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做好记录,呈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6.12后勤部门的要求:

  6.12.1公司建筑物外墙色彩保持统一,钢架结构车间定期除锈、油漆。

  6.12.2对各部门清理的废纸、旧报纸及塑料类可回收部分在各部门内部进行分类,由后勤收集、联系外卖。对不可回收的固体废物和垃圾由清洁工统一收集至垃圾场后,由后勤统一运至环卫所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6.12.3各部门应充分利用办公用纸(尽可能做到正反使用)及其他物品,以减少生活废弃物的产生量。

  6.12.4后勤负责办公楼及厂区公共区域垃圾筒的生活废弃物的收集、分类。

  6.12.5对于废电池、废旧日光灯管、墨盒等应集中收集到指定位置处理。

  6.12.6实验室、化验室产生的废水必须全部送入环保站污水处理系统。

  6.12.7实验室、化验室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液,特别是废溶剂必须倒入废液桶(禁止直接倒入水槽),然后送到环保站原水池,进行处理。

  6.12.8实验室技术员在做实验时,如果所做实验气味较大,必须在通风厨内进行。

  6.12.9实验室、化验室各试剂瓶使用后必须及时加盖,避免气味溢出,污染大气。

  6.12.10食堂馊饭菜由后勤安排运走,食堂的馊饭菜不准储存过夜,每天清运,并对存放馊水桶处应及时清理和清洗,清洗废水应排入废水管路。

  6.12.11厂区内的通道及绿化带内的固体废弃物,每天由后勤清扫后运到厂区垃圾场。

  6.12.12公司内化粪池、食堂洗菜,员工洗衣,浴室等生活废水全部接入环保站污水处理系统。

  6.12.13保证公司内的绿化带的成活率,并定期修剪,及时增补,使绿化面积比例逐年提高。

  6.12.14车辆(包括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必须在指定地点清洗。

  6.13奖励与惩罚

  6.13.1奖励

  6.13.2在公司的环境保护中做出较大贡献者,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张榜表扬。

  6.13.3惩罚

  6.13.4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公司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处理各类环保事故。

  6.13.5公司生产部下属各车间环保员为环保第一责任人,后勤各部门的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为环保第一责任人,如发生环保事故,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同时对当事部门的经理、生产部车间主任、组长进行连带处罚(负全面领导责任),但是环保罚款总额每月不得超过本人工资总额的30%(该标准仅适用于本制度中的6.13.6,6.13.7,6.13.8)。

  6.13.6对于环保事故隐患,由环保监督巡查人员指出问题所在,提出整改方案,由部门(车间)落实具体措施,环保协助并登记、备案,以后勤各部门或生产部各车间为单位,如果一个月内发生类似事故隐患3次以上(含3次),则升级为微小环保事故,如果是车间发生的,则月底对车间环保员处以50元的扣款,对车间组长处以100元扣款,对车间主任处以200元的扣款,对生产部经理处以300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门发生的,则对当事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处以200元扣款,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处以300元扣款。

  6.13.7对于微小环保事故,由环保监督巡查人员先进行登记、备案,对当事人一律处以50元的扣款。如果是车间发生的,则对车间环保员处以50元的扣款,对车间组长处以100元扣款,对车间主任处以200元的扣款,对生产部经理处以300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门发生的,则对当事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处以200元扣款,对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处以300元扣款;以后勤各部门或生产部各车间为单位,如果一个月内发生微小环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则升级为一般环保事故,月底另外对车间环保员加罚100元,对车间主任(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加罚200元,对生产部经理(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加罚300元。

  6.13.8对于一般环保事故,由环保监督巡查人员先进行登记、备案,对当事人一律处以100元的扣款。如果是车间发生的,则对车间环保员处以100元的扣款,对车间组长处以200元扣款,对车间主任处以300元的扣款,对生产部经理处以400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门发生的,则对当事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处以200元扣款,对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处以300元扣款;以后勤各部门或生产部各车间为单位,如果一个月内发生一般环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则升级为较大环保事故,月底另外对车间环保员加罚满其工资总额的30%,对车间主任(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加罚满其工资总额的20%,对生产部经理(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加罚满其工资总额的10%。

  6.13.9对于发生较大、特大环保事故的,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再作出处罚决定,情节特别严重者,移送政府司法部门处理。

  6.13.10环保事故由环保部门每月统计并全公司通报,年终分类统计后,上报公司经理执行层,进行绩效考核。

  七、附则

  7.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7.2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7.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3

  电池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奖罚管理制度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扣发责任单位当月奖金额的10%外,还将扣发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当月奖金的50%,罚款作为环保奖励基金:

  1、环保设施操作者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

  2、擅自拆除或闲置环保设施的;

  3、环保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使排污超标的;

  4、环保设施停运造成污染和危害,未报公司环保组的;

  5、环保工作开展不利,造成周围居民*的;

  6、生产过程与环保工作严重脱节,环保设施管理混乱的。

  二、因环境污染对周围居民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要进行合理赔偿,本着谁污染谁付款的原则,赔偿费用由造成污染的.单位负责解决,同时扣发该单位主要领导当月奖金。

  三、环保统计报表每发现有一处错误,罚报表人10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1、设施运行管理良好,无污染事故的;

  2、对环保设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造效果显着的。

  五、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对执行不利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4

  现场环境保护不仅关乎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品牌形象,也是保障员工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与环境和谐共生的关键。良好的环保管理能降低环境风险,避免因环境污染导致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同时也能提升企业竞争力,吸引更多的'绿色投资。此外,通过环保实践,企业还能培养出一支有环保意识的团队,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5

  一、绿化、绿地管理

  第一条 旅游景区园林绿地管理应以“科学管理,绿地维护,精心培育,加强保护”为原则,为客人创造美观舒适,具有一定观赏价值的旅游风景点。

  第二条 全体员工都需要爱护景区绿化成果和绿化设施,有权制止各种损害绿化的行为。

  第三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改变绿地使用性质。确需临时占用的,需经绿化主管部门同意,并按规定期限恢复原状。因临时占用绿地造成花草、树木损失的,由占用部门负责赔偿。

  第四条 绿地内进行工程施工,须报环境工程部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拆除绿地范围内临时设施,清理干净场地,恢复绿地,并经环境工程部验收后方可离场。

  第五条 禁止下列损坏绿地的行为:

  (一) 依树盖房或者围圈树木;

  (二) 在绿地内设置营业摊位;

  (三) 在绿地内堆物堆料;

  (四) 在绿地内乱倒乱扔废弃物;

  (五) 刻画树木、攀折花木;

  (六) 其他损坏绿地、植被及其相关设施的行为。

  第六条 绿化养护应实行分级管理措施。浏览区为一级养护管理区;半开发区、宜林地区为二级养护管理区。

  第七条 树木支撑合理、规范,无安全隐患

  第八条 绿地内不许有渣土、白灰及影响植物生长的其他物料。

  第九条 树木长势良好,树形自然美观,树冠丰满完整,枝叶茂盛,叶色正常,无明显的枯枝和死叉。

  第十条 花坛、花盆轮廓清晰,整齐美观,植物配置合理,修剪及时,无残花败叶。

  第十一条 草坪保持清洁、整齐,无高大的杂草,清除杂草原则上不得使用除草剂。

  第十二条 植物追肥浇花后,应及时中耕松土,防止土壤板结。

  第十三条 对植物花卉是否要求使用无味、清洁的有机肥,尽可能减少化肥的用量。

  第十四条 植物要悬挂植物名牌,特殊植物要有植物介绍牌。养护人员要经常巡护,对残破牌进行及时更换,保持状态良好。

  第十五条 养护人员要对管辖的植物的生长发育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掌握其生长习性,从而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二、植物的保护

  第一条 景区环境工程组应按照《风景名胜条例》的要求,做好本辖区花草树木的日常保护工作。

  第二条 景区及外围保护地带的树木,不得随意砍伐和破坏,确因生产、生活及科研需要进行抚育更新或砍伐的,须按照《风景名胜条例》的要求,经环境维护部门审查,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第三条 在景区内发生下列行为的,环境工程组应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交由执法大队予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移送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一) 未经批准随意采集野生植物;

  (二) 未经批准砍伐树木;

  (三) 攀摘树枝花果以及钉、剥、划树木;

  (四) 损坏围栏、水管、喷头、站石等园林设施;

  (五) 在绿地内损坏植被、开荒种粮菜、打猎、放火、野炊、开山采石取土、放养畜牧、灶坟等;

  (六) 在花坛、草坪、绿篱内装卸货物、堆放杂物和设置营业摊位;

  (七) 以车辆碾压、冲撞绿化植物或园林设施;

  (八) 在树木、花卉、绿篱旁搭灶生火、焚烧杂物、开挖施工损坏植物;

  (九) 在绿地内乱倒乱扔废弃物及倾倒污水;

  (十) 其他损坏绿地、植物及设施的行为。

  三、古树名木的保护

  第一条 古树名木范围: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惜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第二条 对景区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专人养护。

  第三条 环境维护部门每年年底前对景区濒危古树统计造册,并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研讨,逐株制定特殊养护方案。

  第四条 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盒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

  第五条 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如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条 古树名木养护管理措施。

  (一)保持、优化其生态环境。不随意搬迁古树名木,不在其周围修建房屋、挖土、倾倒污水垃圾等,尽量保持其正常的生态环境。

  (二)加强肥水管理。应采取“薄肥勤试”的施肥原则;对地势低洼或者地下水位过高,应注意排水;土壤干旱时,应注意适量补充水分。

  (三)补充微量元素。通过化验古树生长使用的`土壤,对于缺少的微量元素,应加以补充;对于过量的声誉的微量元素应当加以控制。

  (四)及时防治病虫害。

  (五)针对伤疤和树洞进行外科手术治伤、补洞。

  第七条 古树名木死亡的,应当报经市古树名木行政主管单位确认,查明原因、责任,方可处理。

  《景区病虫害防治管理制度》

  一、 病虫害防治管理原则

  第一条 防治园林植物病虫害应该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以人、环境为中心,利用各种有效措施,尤其是充分发挥绿地独特的生态群落中的各种有利因素,达到预防和控制病虫害的目的。

  第二条 园林岗位人员、园艺岗位人员负责园内病虫害的调查并及时上报办公室,组织防治方案的实施。

  第三条 文保部门负责古建筑虫蛀的调查并及时上报办公室,组织防治方案的实施。

  第四条 办公室将调查情况及时上报景区管理者,核实情况后组织相关人员制定防治方案,并下发有关部门。

  二、 病虫害防治程序

  (一)全面普查

  (二)常年检查

  (1) 定期巡查

  (2) 环境工程组检查

  (3) 设杀虫灯检测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6

  为了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规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管理工作,消除和减少职业伤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依据公司《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的制订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劳动保护法令和行业部门发布的劳动保护规定或标准为依据;应在危险因素辨识、评价的基础上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先进科学的原则,必须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的种类、数量和危害程度的大小作为编制内容,注重措施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各项目总工是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编制的责任人,工程技术部门为安全技术编制、管理的责任单位。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编制依据: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施工环境资料、设计文件、安全及环保防护设施标准、施工技术规程、安全(环保)技术规程。

  在编写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时,首先应对危险因素、环境因素进行辨识,在辨识评价的基础上,对人、机、料、法、环五个环节可能造成安全、环境和职业危害事故的相应因素采取技术手段进行控制。

  符合性和充分性原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必须符合现行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必须以满足安全环保管理工作需要为前提。

  必要性和可行性原则:必要性就是要在对施工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的基础上确定出重大危险因素、环境因素的风险程度,为减少和防止风险而应采取的相应安全环保技术措施。

  可行性就是在满足安全环保管理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结合现有的施工能力、施工机械、人员素质情况制定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

  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就是要做到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的对象明确、目的清楚、简单明了、易于操作。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各项目在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措施的同时,应编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简介:简要介绍安全技术措施要解决的'对象;

  2.编制依据:技术文件、标准、合同;

  3.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方法、工作流程和资源配置。

  4.注意事项: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5.检查、验收标准。

  第七条 下列单项工程施工(作业)时,必须单独编制安全(环保)技术措施:

  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

  1.水上水下工程施工;

  2.高处临空、临水施工工程,高边坡施工工程;

  3.两层以上交叉作业、系统性电气作业、起重吊装作业;

  4.大型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运输、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与拆除工程;

  5.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使用;

  6.预防自然灾害(防泥石流、防台风、防雷击、防地震、防暑降温、防冻、防寒、防滑等)的措施;

  7.其它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程项目。

  上述工程施工(作业)编制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必须报分局技术质量部审核备案。

  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1.收集施工项目所处的施工环境资料、工程图纸、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等,并开展查勘现场。

  2.收集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工艺、同类技术文件。

  3.开展危险因素辨识、确定评价资料。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1.根据工程情况、工期要求、现场环境开展平面规划。对具有危险性的临时设施按有关规定进行布置并明确标识。

  2.现场勘察,确定影响作业安全的环境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危险因素。

  3.根据设计文件、工期要求、施工环境、作业流程,分析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分析工艺流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5.根据施工设备状况和使用条件(使用时间较长、工作环境特殊),制定防止超负荷运行、安装安全保护装置的措施。

  6.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特点,规定作业程序,规范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

  7.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按照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实验-修订完善的模式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8.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在编制前应规范进行策划。

  9.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经工会、安全、质量监管部门会审。

  10.分包队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经技术、安全、质量监管部门会审,经单位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规范编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计划。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的名称;

  2.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的内容和目的;

  3.经费预算及其来源;

  4.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和负责人;

  5.施工开始日期、施工计划进度和完工日期;

  6.措施执行情况与效果。

  第三章 技术措施的交底和执行

  第十二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编制完成后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项目经理批准,并报监理核准后执行。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1.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

  2.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

  3.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4.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5.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应遵循“三同步”的原则,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应与施工技术措施同步编制、同步交底、同步实施。

  1.工程开工前,单位总工程师将工程概况、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合同安全技术要求等情况,向各级管理人员进行详细交底。

  2.由工程技术部门组织,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参加,向参与施工作业的全体职工进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交底;技术措施要发放到每一个作业面。

  3.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作业中队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施工单位和班组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书面交底。

  4.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利用每天的“班前安全讲话”,对员工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等方面的安全交底。

  对相同施工项目的连续、重复施工,每季度必须进行一次重新交底。

  各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交底必须有交底时间、内容及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的签字,填写安全环保技术交底记录。交底记录要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归档存放。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由施工管理部门组织落实,实施作业的单位负责执行,技术管理、安全环保监督部门负责监督。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的监督与管理

  项目安全环保、技术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掌握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完善对作业过程的巡视。

  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对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每周一次的跟踪检查。

  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中所要求的安全设施实施建设,质量管理部门应组织工程技术、安全环保监督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应同时邀请监理单位人员参加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实施后,应经常检查,保持其有效性。当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应由编制部门进行修订。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落实形成的安全环保防护设施,应由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经常进行检查,保持有效状态。遇有损毁、失灵、变形等情况应及时进行维护或更换。

  分局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附 则

  各级技术管理部门要规范建立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管理台账。

  项目按季度发布安全技术管理简报。

  项目在工程开工之前或停工三个月以上复工前,必须编制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规划,绘制现场平面布置图及安全环保设施、警示标识及标志平面布置图。

  本办法由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7

  为保持居住区内良好的生态环境,加强环保建设,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本小区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树立环保意识。

  二、爱护园林绿化,不采摘花朵,不践踏草坪,不损坏树木。

  三、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拆、乱搭、乱建,使住宅区整洁有序。

  四、小区内各商业市场、商业网点,饮食门店不得乱扔弃物,乱倒污水及排放其它污染物。

  五、小区内严禁滥捕滥杀鸟类。

  六、小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影响居民正常休息之噪音。

  七、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整齐有序。小区内车辆不得鸣笛。

  八、凭证饲养宠物,带宠物在小区散步时,不污染环境。

  九、不在房屋中使用燃煤式采暖、取暖设备。

  十、共同努力营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良好,安全舒适,健康文明的居住环境。防止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请按下列方法处理垃圾:

  1、可回收垃圾箱--请投入废纸、塑料制品、玻璃制品、橡胶、皮革、金属、纺织物。

  2、生活垃圾箱--请投入厨余、果皮、竹木、陶瓷、渣土等。

  3、有害垃圾--请投入各种废电池、废光管、药剂罐、气体罐及各种药剂、药品。

  4、大件垃圾--如沙发、床垫、废家私、废电器等,请通知管理处协助处理。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8

  一、总则

  1.1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

  1.2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1.3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二、环境监测工作

  2.1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监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按照管理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2.2每月3日上报前一个月的《环境报表》。

  2.3生产部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2.4外排污水和大气的监测外委进行。

  三、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3.1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3.2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重点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

  3.3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3.4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要防止产生污染,施工后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有植被损坏情况的,施工单位要采取恢复措施。

  3.5污染防治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

  3.5.1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暂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它单位利用的三废,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续,防止污染转移造成污染事故;

  3.5.2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

  3.5.3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对检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对检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设备材料要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污染转移;

  3.5.4在生产中,由于突发性事件造成排污异常,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并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汇报,以便做好协调工作;

  3.5.5对于具有挥发性及产生异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挥发性气体造成污染环境或产生气味,避免污染环境或气味扰民事件的发生;

  3.5.6凡在生产过程中,开停工、检修过程产生噪声和震动的部位,应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4.1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4.2建设项目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采用清洁生产工艺。

  4.3凡由于设计原因,使建设项目排污不达标,设计单位除负设计责任外,还应免费负责修改设计,直至排污达标,并承担在此期间由于排污不达标造成的排污费和污染赔款,对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生产装置污染处理不能正常运行,施工单位应免费限期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在此期间,发生的环保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五、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

  5.1生产部要将环保设施的管理纳入设备的统一管理。

  5.2环保设施需检修或临时抢修,要对其处理或产生的.污染物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保证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

  六、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6.1污染事故是由于作业者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污染事件,事故的处理按当地政府规定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污染事故级别划分根据国家污染事故划分有关规定执行。

  6.3凡发生污染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开展事故调查等工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将事故报告或简报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安全环保部按照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分级负责,逐级上报,接受处理。

  6.4凡外来施工的承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时,签订双方要明确环保要求及规定,施工队伍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发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七、附则

  7.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7.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7.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9

  我公司在该工程施工中,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某市有关的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切实做到符合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制定措施如下:

  对现场噪声控制措施

  1.1因建筑工程的需要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出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动力设备噪音声级,根据GB3096-82的规定,白天其等效声级Leq(dBA)不超过55,夜间不超过45。

  1.2夜间频繁突发出现的噪声,其峰值不超过标准值10dBA(如风机等),夜间偶尔出现突发的噪声,其峰值不超过标准值(如短促鸣笛声等)。

  1.3有噪声设备尽量不同时开启,如电锯尽量不与振动棒同时开启等,并尽量避开夜间和午休时间。

  1.4外墙脚手架采用密目网全高封闭,能有效降低噪声。

  1.5现场设置噪声监测器,噪声超过规定标准时,及时调整施工项目,降低噪声。

  对烟尘污染的控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在该工程施工中积极防治烟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民身体健康,烟尘污染防治必须完全达到市区有关规定,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2.1工地工人食堂大灶、茶水炉等将采取相应的烟尘污染防治措施。采用电热型或液化气型炉灶。

  2.2各种炉、灶建设竣工后,报请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未经检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2.3各类炉、灶排施的烟气黑度不超过林格一级;排放的烟尘浓度不超过100毫克/标立方米,(市区建成区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外的`其它区域不超过200毫克/标立方米)。

  对现场污水的处理措施

  由于在施工中砼输送泵、泵管、搅拌机清洗将排出大量带有砂浆的污水,以及在砼工程施工过程中也将产生带有大量水泥浆的污水。现场将考虑沉淀和过滤措施,使这些污水经沉淀过滤后排入地下排水道,以免造成水的污染。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0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保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按时通过省级验收,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与你单位签订如下:

  一、明确改造任务。根据省下达今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经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认真研究,确定你乡镇户户。

  二、落实改造对象。各乡镇必须按照栗府办字[20xx]57号文件的要求,认真把好每一道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补助对象一定要优先解决家庭条件最困难、现住危房最严重的困难户,坚决杜绝按人情关系分配建房对象的情况发生,由此而引起的越级上访等现象将追究其领导责任。

  三、搞好规划选址。危房改造新建的户主在动工前必须要符合当地村镇规划要求,由乡镇、村为其确定落实新建房屋的'地址并办好有关拆建手续。

  四、确保工作进度。被确定的危房改造新建的户主名单要上报县危改办,所有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必须于7月25日前开工兴建,今年11月底完工。各乡镇要进行自查和总结,并于20xx年12月上旬前向县危改办提交和总体验收申请,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户于20xx年元旦前搬进新居入住。

  五、确保建房质量。在建房实施过程中,各乡镇要指派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新建的户主任务数户,维修加固专人对其建房质量和建筑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建房质量和建筑安全。

  六、掌握工作动态。按时上报工作进度和资金发放情况,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并建好台账,做好建房户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七、落实明确工作职责。乡镇长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各乡镇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县危改领导小组年终将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各乡镇年终绩效考核。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1

  1 环境保护目的与意义

  控制重大环境污染因素及危险源,加强预拌混凝土行业的环境保护管控,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控制污染,促进文明绿色生产,还给人们蓝天白云。

  2 混凝土企业如何做好环境保护制度

  雾霾的持续出现,对人们的健康及出行造成较大的影响。作为混凝土行业,要从自身来控制污染源头,制定环境保护制度,为环保出份力。企业必须设立环境保护领导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监督环境保护工作,实时调取监控进行落实。

  在生产现场要有专人洒水降尘(做到早、中、晚各一次),防止扬尘,污染环境。厂内放置专用垃圾桶,垃圾清理前应进行洒水降尘,在生产区域要严格控制乱扔垃圾。

  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粉状材料,应安排在罐内存放,砂、石等骨料应存放于安装全封闭大棚的料场内,运输时要防止漏洒,装卸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砂、石料场安装自动喷淋设备,用于降尘,降低大气污染指数。

  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经收集、砂石分离、沉淀处理后回收再利用。生产中产生的废渣、不合格产品要有专用存放池存放(定期外运),粉料罐体要安装自动除尘装置用来收集排气口排出的粉料,做到回收再利用,杜绝粉尘外溢,对环境造成污染。

  企业内部设立的环保办公室要制定定期内部检查制度,采取“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予以整改,要责任到人。制定周期环境保护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设有环境保护宣传专栏),用于提高个人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3 临沂市对环境管控的要求

  临沂市就四大环境污染源及环境安全等出台了《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 20 条加严措施》。措施如下:

  (一)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落实“三个一批”措施。一是限期治理一批,对钢铁、焦化、电力、建陶、水泥等重点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烟尘、无组织排放废气等不能稳定达到山东省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的,实施限期治理。二是停产治理一批,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和偷排偷放的实施停产治理。三是关停拆除搬迁一批,对停产治理期限内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实施关停、拆除;对城区内现有重点污染企业列入搬迁计划,逐步实施搬迁。

  (2)土小企业关停、拆除。对外环线以内小铸造、小石灰窑、小页岩砖、小陶瓷、小钢铁等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坚决关停、拆除,防止死灰复燃。

  (3)严格行业环境准入。外环线以内一律停止审批新上燃煤项目;五区内未批先建项目一律停止建设,严控新增污染物排放的新上项目、新增产能。其他新上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二)城市扬尘治理

  (4)狠抓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所有施工工地必须严格落实“六个 100%”(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达到100%),视频监控设施联网贯通且正常运行。混凝土搅拌站要落实“粉料仓除尘、料场全封闭、车辆冲洗”要求,9 月 30 日之前未达到要求的,外环线内一律取缔,外环线外停产治理。

  (5)狠抓渣土、散装物料运输扬尘治理。渣土运输车实行集中挂靠、统一管理,严禁个人、社会闲杂车辆上路营运;渣土运输车必须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一律实行全封闭运输。加大夜间执法检查力度,违规车辆一律查扣一个月以上。一经查扣,相关施工工地停工三个月以上。散装物料一律密闭运输,防止抛洒遗漏,违规车辆一律查扣一个月以上。

  (6)狠抓城区道路扬尘治理。外环线内主次干道使用高压清洗车辆进行清洗冲刷,每 3 天至少清洗一次;除雨天外,每日全路段至少洒水保洁2 次。

  (7)裸露土地绿化。对主城区范围内裸露地面及临时闲置土地进行硬化或绿化。

  (三)机动车尾气治理

  (8)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年内完成 6.6 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以山东省财政厅、公安厅、环保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5 部门统计数据为准),淘汰率进入全省前 3 位;外环线内黄标车一律禁行。

  (9)严格实行环保标志管理。全面落实机动车先环检、再安检措施,尾气不达标的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年检手续;开展机动车排气路检、抽检,比例不低于在用机动车保有量的5%。

  (10)开展车用油品专项治理。油品不达标的加油站,一律停业整顿。

  (四)能源结构调整

  (11)全面整治燃煤锅炉。外环线内 10 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一律拆除,或限期改用电、气锅炉;开展西部板材业锅炉集中整治,不能集中供热的,限期改用电、气锅炉。

  (12)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措施。在禁燃区内,严禁新建使用高污染燃料项目;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一律拆除或限期改用电、气锅炉。

  (13)大力推行城区集中供热。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建设步伐,年内新增供热能力 1000 万平方米。

  (五)餐饮油烟治理

  (14)严格油烟排放管控。外环线内所有宾馆、饭店、食堂等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8 月 31 日前必须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气排放管道,逾期未完成的,责令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停业整顿3 个月以上。

  (15)禁止露天烧烤。对烧烤摊点进行总量控制,城区范围内严禁新增烧烤摊点。露天烧烤一律改为室内烧烤(使用环保型无烟炉具的限期1 年内改为室内)。室内烧烤废气必须集中处理,配套油烟净化设备。无环保型无烟炉具和不正常使用环保型无烟炉具油烟净化设施的,一经发现,没收全部生产经营设备,取消饮食业从业资格。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2 公里范围内严禁从事烧烤经营活动。

  (六)环境安全监管

  (16)强化节能环保刚性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办理工商注册,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违反规定的,由纪检监察等部门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7)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大力推行排污企业公开承诺制,所有排污企业一律在门口显著位置设立承诺牌,强制实行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各县区须与所有排污企业签订责任书。

  (18)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偷排偷放企业实施严管重罚,查处超标一次予以顶格处罚,停电停产或停止施工3 个月;第二次超标坚决关停。

  (19)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自 20xx 年 8 月 1 日起,对市级及以上查处同一企业违规、超标 2次的,在严肃查处企业的同时,一并追究相应县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县区查处同一企业违规、超标 2 次的,一并追究相应镇街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20)加强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在连续性异常天气情况下,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停产、机动车限行、施工工地停工等措施。

  (七)临沂市制定“治本之策”

  严格产业环境准入。要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从项目立项抓起,严格限制“两高一资”项目落地。对达不到环评要求的项目,宁可忍一时之痛坚决放弃,也绝不能追求片面发展破坏环境。外环线以内一律停止审批新上燃煤项目;五区内未批先建项目一律停止建设,严控新增污染物排放的新上项目、新增产能;其他新上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各县区对发展方式要重新审视,新上项目不得新增工业废气排放总量,做不到的一律不准落地。

  淘汰落后产能。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按照国家发布的工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加快淘汰钢铁、火电、水泥等过剩产能,对没有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县区,要严格实行项目“区域限批”,切实降低市区、县城周边的污染物排放强度。

  优化工业布局。要按照主体功能区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严格控制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项目。要结合产业布局调整,加快重污染企业加快退城入园步伐,对市区内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引导和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公司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谐发展,防止和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保护生态环境,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坚持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人为本、环保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实施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确保“一控双达标"全面实现,构建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促进能源节约、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第三条 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全过程、集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各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地方环境保护具体要求,追求“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履行社会责任,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

  第二章 环境保护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 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根据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模式及经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同时履行环境保护管理职责,是领导和协调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决策机构,由公司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公司安委员在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二)组织制定公司环境保护发展战略、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

  (三)负责公司系统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考核。

  (四)审定重点环境保护治理项目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五)协调公司所属各企业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第二条 公司安委会设立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代理安委会管理公司日常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公司安委会环境保护管理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定期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执行《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施工例会制度》),向安委会汇报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传达并组织落实安委会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

  (二)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公司标准、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对所属各部门年度目标中环境保护指标的考核,组 织对所属部门日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环保隐患整改措施负责检查落实。

  (四)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三同时”管理,组织或参与有关部门编制、审查环境保护技术措施及计划。

  第三条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部门,应设立环境保护领导机构,统一领导本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各企业环境保护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企业标准、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企 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完成上级公司和地方政府下达或规定的环境保护指标要,并对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建立和健全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和环境保护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环境保护设施安全、稳定、连续运转,负责本公司环境统计、培训和宣传工作。

  (五)负责编制本企业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现场处理方案,并组织培训。

  (六)组织实施本公司ISO14000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落实工作。

  第三章 环境管理体系岗位职责及监督管理

  第一条 各部门要建立环保统一管理、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的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第二条 各级部门总经理是环境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协助其直接领导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对本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归口监督管理。其他各职能管理部门和生产单元对与其业务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第三条 环境保护的专业管理要与全员性管理以及其他专业管理相结合,形成纵横交错、上下协调的环境保护管理网络。

  第四章环境保护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计划管理.各部门应将环境治理项目纳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二条 设备管理.要将环保设备纳入设备管理范畴,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考核指标,并与施工设备同时维护、同时检修、同时运转;环保设施、设备台账和运行记录,应单独建立和存放。

  第三条 指标化管理.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指标体系,结合本单位实际设立指标体系。

  第四条 标准化管理。环境保护工作标准化是指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标准,对环保有关部门和人员,在进行环境管理工作中所应完成的具体工作任务、内容、职责和必须达到的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第五章 新建及改造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第一条 所有新建、改建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规定。

  第二条 对现有设备、设施的技术改造,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技术改造方案必须符合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第三条 建设项目,必须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及所在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严格履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手续报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工程技术部备案。严禁出现“三边"工程。

  第六章 事故应急管理

  第一条 各部门要根据上级公司制定的环境保护目标编制本公司的环境保护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各部门要在每年12月中旬将下一年度的环境保护年度计划报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审核、备案; 各部门应按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按地方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备案。

  第二条 各企业应根据事故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的需要,配备控制污染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并定期检查,保证应急设备和物资处于随时可以使用的状态。

  第三条 对从事可能发生污染事件或事故的生产作业活动的员工,应进行应急反应培训,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组织演习。

  第七章 宣传、培训教育管理

  第一条 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应优先安排节能降耗、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的研究及科技开发项目,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环境保护科研成果。

  第二条 各级企业在培训干部和员工时,要把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列为基本内容之一。要经常开展环保有关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各级环保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管理人员的环境管理业务水平。

  第三条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时机,宣传国家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和环保参与能力,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

  第四条 加强国内外相关环境保护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积极参与相关国际环境保护交流活动.在安排技术引进、出国进修、技术交流和专业考察时,应对环境保护业务予以考虑。

  第八章 检查、考核与奖惩

  第一条 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环保检查可采取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检查、临时检查和经常性检查等方式进行。环境保护综合检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其它类别检查可与《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隐患排查与整改治理(试行)》同时开展。

  第二条 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依据年度环保责任书和相关考核办法,负责对各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考核。各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本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工作。 各部门应该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奖励资金应列入年度资金预算。

  第三条 不依法治理污染或委托运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而导致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超总量,未执行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擅自开工建设和生产运营的,将追究企业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 未经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变更或降低环境保护设施技术性能的,将追究有关负责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 在设计、施工、监理过程中,未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的,将追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六条 对未按规定程序上报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认可,而擅自对环保设施实施维修、拆除、停运和更换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对造成严重生态破坏和重大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处理。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3

  一、通过医院网站、宣传栏、院报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提高广大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邀请专家定期开展环保讲座,给全院职工渗透环保理念。

  三、利用节日庆典和各类活动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绿色创建活动。

  四、在医院张贴爱护花草树木、保护环境的'标识,号召职工和群众不破坏城市绿化,并且积极参加绿化植树活动。

  五、尽可能用节能灯代替普通灯泡,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浪费。

  六、号召病员自带环保袋购买药品,以避免使用不可回收利用、不可分解的塑料袋。

  七、注意水的循环使用,遵循节约原则调低卫生间水箱水位,坚决杜绝跑冒漏滴,严禁长流水。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4

  1目的

  通过对生产、生活活动的控制,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生产、生活造成的环境影响,达到改善环境,保护人身健康的目的。

  2.范围

  适用于公司项目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对环境污染的控制、防治和管理。

  3.职责

  3.1项目部:

  3.1.1负责监督相关单位对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对施工现场各种污染进行控制。

  3.1.2负责从技术上做好施工过程中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

  3.1.3负责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活动过程中用水、用电的节能降耗控制和有害废旧物品的3.1.4负责汽车尾气的污染控制,食堂及生活锅炉的污染控制,生活区噪声、生活污水的控制。

  3.2项目专业公司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扬尘、噪声、废渣的控制以及所用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和控制。

  3.3资产管理部负责在新购机械设备选型时,考虑机械设备对环境的影响。

  3.5机械化公司负责现场施工机械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

  3.6物资公司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

  4管理制度

  4.1化学品及油品的控制

  4.1.1物资公司负责化学品及油品的接收及检验,在接收过程中保证外包装无破损,发现泄漏应及时退还供货方。

  4.1.2施工单位在使用化学品及油品时,应保证无跑、冒、滴、漏现象,废油应及时收集于指定的容器后,交物资公司集中处理,严禁将废油直接倾倒。

  4.1.3锅炉水压及化学清洗后的排放,项目部要负责制定方案,并与业主方联系排放到指定地。

  4.2噪声控制

  4.2.1施工作业指导书要涵盖施工活动、机械生产噪声的.控制措,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同时做好作业人员的防护工作,工程管理部对施工过程进行管理。

  4.2.2在声源处利用隔音、吸音、消声器等方法降低噪声。

  4.2.3现场作业人员佩戴防护用具降低噪声的影响。

  4.2.4增加绿化面积降低噪声。

  4.2.5进入生活区的车辆不准高音鸣笛。

  4.2.6锅炉吹管要编制吹管降噪措施,当地环保部门有要求时,方案和措施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

  4.2.7加强宣传教育,生活区内养成讲文明、讲礼貌的良好习惯,自觉控制音响、音量、以免妨碍他人。

  4.3大气污染控制

  4.3.1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塑料及其它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4.3.2禁止在生活区、办公区附近从事露天喷砂和散发粉尘恶臭及有害气体作业。

  4.3.3积极使用低污染灭火器材。

  4.3.4生活锅炉大气污染的防治。

  4.3.4.1使用燃煤锅炉时燃煤选用含硫量低,发热量高的煤种,以充分燃烧,降低排放,使用燃油锅炉时,选用雾化燃烧装置,充分燃烧。

  4.3.4.2燃煤锅炉烟气应采用除尘装置,并定期检查除尘器的使用情况,保证除尘器的正常运行。

  4.3.5路面扬尘大气污染的控制

  4.3.5.1车辆限速行驶。

  4.3.5.2路面洒水。

  4.3.5.3车辆上路要将车轮清理干净。

  4.3.5.4管沟开挖时要做好浮土的管理。

  4.3.6各种车辆尾气排放执行相关的国家法规。

  4.3.7易挥发性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密封好,优先选用环保型化学品。

  4.3.8砼的作业场所应做好防护措施;水泥和泥土运输过程中采取封盖措施,防止扬尘。

  4.3.9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中的废弃物按要求进行分类,由责任单位统一处理。

  4.4办公区域环境保护

  4.4.1办公区域的垃圾要分类放置;

  4.4.2更换下来的废硒鼓、墨盒等废旧办公设施及配件统一交项目部,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4.4.3一般文件要求双面打印,如非保密文件不应将单面已用过的纸张扔进垃圾箱,此类纸张可用于非正式文件的再次利用。

  4.4.4每天下班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办公电源。

  4.4.5用水完毕及时关闭水阀,节约水资源。

  4.5废水控制

  4.5.1项目部负责对生活污水的控制管理制定相应的措施,并负责同地方环保部门保持联系。

  4.5.2食堂严禁将食物的加工废料、食物残渣及剩饭菜倒入下水道。下水道应经常清理,防止淤积堵塞。

  4.5.3施工生产的污水应按照污染程度分别处理。

  4.5.3.1锅炉化学清洗产生的污水要根据业主的要求进行处理后排入指定区域,尽量减少对水或土壤的污染。

  4.5.3.2对污染影响严重,排放时间较长的污水,要编制污水处理方案,经工程部批准后实施,有特殊要求的要经当地环保部门批准。

  4.5.3.3施工过程中各种高浓度的有机溶剂,化学废液和油类不能直接倒入下水道,要用专门容器进行收集,统一处理。

  4.5.4施工过程中应节约用水,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4.5.5工程管理部要加强对施工用水和污水处理的管理和监督。

  4.6环境监控和检查

  4.6.1环境监督检查执行《安全环境检查制度》。

  4.6.2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对现场周边群众的投诉及时沟通与处理。

  4.6.3项目部进驻现场后要向业主索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4.6.4下列材料的分类、标签、储存和处理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废旧电池,电脑废旧材料?

  ●废油?

  ●废涂料?

  ●废溶剂

  ●焊接废料

  ●油料?

  ●润滑剂

  ●辐射性添加剂

  ●易燃气体(如乙炔)

  ●气雾剂罐?

  ●油漆

  ●溶剂(清洁剂脱脂剂稀释剂)

  ●泥浆材料

  ●粘合剂

  ●氨水

  ●次氯酸钠

  ●酸类物质

  ●腐蚀剂

  ●水处理化学品

  ●水处理聚合体

  4.6.5现场环境的监控和检查由项目部进行,发现问题时应由责任单位及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实施。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5

  1目的:

  1.1为了预防和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国家环保的法律法规

  1.2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3为给员工提供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部门,包括外包工、实习考察人员等。

  3职责:环保部门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实施监督。其它各相关部门协助环保部门完成本制度的实施。

  4引用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xx年6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xx)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

  5术语、关键词:

  5.1预防和控制污染:指采用防止、减少或控制污染的各种过程、惯例、材料或产品,可包括再循环处理、过程更改、控制机制、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材料替代等。

  5.2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所有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文件。

  5.3后勤部门:是指除生产部门以外的公司内所有部门,包括技术部、质量部、人事行政部、采供部、销售部、仓库、财务部、环保部门等。

  5.4环保事故隐患:指尚未直接造成环境污染的设备、操作等所存在的环保隐患。

  5.5微小环保事故:指小量人为的或可避免的跑、冒、滴、漏现象,所辖区域环境卫生未达标等。

  5.6一般环保事故:指造成清水沟、地面、空气等大面积污染的环保事故。

  5.7较大环保事故:指因环境污染造成周边村民与公司产生矛盾纠纷,引起群体性影响的环保事故。5.8特大环保事故:指环境污染被省、市、县级环保部门通报,并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环保事故。

  6内容:

  6.1环境方针:预防和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做到守法经营;持续改进公司的环境行为,为不断提高环境质量而努力。

  6.2环境口号:清洁、精益生产,“三废”达标排放;

  全员、全过程参与,推行开源节流,循环节约运行。

  6.3在我公司现行的制度中,环保与绩效考核相挂钩,并且具有一票否决权。

  6.4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6.4.1新改扩建项目、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设备引进时,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5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公司所在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6.5.1水质指标主要是控制排出水的COD≤100mg/L,PH=6~9,悬浮物排出的水必须做到无色、无味、无油迹。

  6.5.2各生产车间尾气必须全部接入废气吸收系统,达标排放。

  6.5.3固体废弃物必须分类管理,危险性固体废弃物必须送到有环保处理资质的部门处理。

  6.5.4对周边生活环境造成影响的工业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6.6环保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环保培训教育工作,逐步增强全体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全民动员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6.7环保主管部门要建立监督巡查管理制度,制定监督巡查管理规范,加强对各环境因素的监督和管理,定期通报公司的环境状况并及时上报公司负责人。

  6.8凡有新产品建设的项目,必须从小试进行跟踪分析,制定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等

  污染物的处理方案,未能制定有效可行的处理方案的不能进入中试。

  6.9凡有新产品建设的项目,确立后必须进行公司内环评论证会,对生产工艺过程中所产生的`“三

  废”,根据公司实际处理能力,制定出有效可行的处理方案,给新产品建设项目提供可靠的保证。

  6.10 “三废”处理中心的要求:

  6.10.1确保废水处理系统安全可靠、正常有效运行,发挥其技术特性,减少故障,确保系统高效率、长周期、安全经济运行,从而使废水达标排放。

  6.10.2确保废气吸收系统安全可靠、正常有效工作,发挥其技术特性,减少故障,确保系统高效率、长周期、安全经济运行,从而使废气达标排放。

  6.10.3对各类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管理,特别是对危险废固的跟踪监督管理。

  6.10.4由环保站负责打水的集水池,必须安排员工及时打水,杜绝出现满溢现象。

  6.10.5定期做好各种环境因素的监测检测工作,同时做好登记。

  6.10.6保持“三废”操作记录、运行台帐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6.11生产车间的要求:

  6.11.1各生产车间必须保持周围的清水沟清洁无污染物。水质经检测,如果超标的,由环保监督

  管理人员立即通知当事车间并会同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分析,做好有关记录,提出处理意见,呈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6.11.2各生产车间的物料必须按规定堆放在指定地点,杜绝液体原料桶露天堆放,搬运输送过程中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如果经环保监督管理人员检查后发现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作出书面检查。

  6.11.3各车间必须严格控制用水量(特别是水冲泵用水量),以达到清洁生产的目的。

  6.11.4各车间所产生的工艺废水、水冲泵废水、洗各种物料的废水必须全部进入指定的集水井,由车间负责的集水井必须安排员工打水,杜绝出现溢流现象。

  6.11.5生产区各部门含有各种化工原料的工具(离心袋、烘布、拖把等)应在指定的地点清洗,严格控制清洗用水量,车间地面做到无积水。

  6.11.6在运输过程中小量跑、冒、滴、漏和洒落物料,做到先清扫,后用拖把擦净,使地面不留痕迹,严禁用水冲洗排入清水沟。

  6.11.7凡公司内动火,必须严格控制用水量,一方面杜绝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另一方面可以减少污水产生量,缓解污水处理的压力。

  6.11.8对机械维修产生的污油,不得乱排乱放,必须先收集存放后统一处理,洒漏地面的油污于完工后必须及时吸附清扫,统一处理。

  6.11.9各车间如果工艺改进或其他原因产生了新的废水,必须及时通知环保部门,商讨解决的对策。

  6.11.10严格控制气体的无组织排放,对所有桶、坛、罐、锅等使用后必须做好加盖密封措施。

  6.11.11对生产废气的排放,各车间一定要做好吸收回收工作,按照环境管理目标、指标要求限期整治,对吸收回收设施未能正常运行或随便停止运行,或对回收液体达到浓度且不及时排放到指定地点的,对回收设施泄漏未及时修理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必须严肃处理。

  6.11.12各车间废气吸收设施和废气处理系统必须正常运行,严格执行《废气吸收系统操作规程》。6.11.13各车间如果工艺改进或其他原因产生了新的废气,必须通知环保部门,商讨解决的对策。

  6.11.14各车间产生的不同种类的固体废弃物不得混放,固体废物放置见废物放置标识牌,各生产车间应注重减少各类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做到节能降耗、清洁生产。

  6.11.15对于一般工业固废,生产车间有沉淀池的要对残渣进行有效的回收利用,对不能利用的,经压滤后,滤渣运到指定的堆放点,由后勤负责统一处理,滤液排至污水管。

  6.11.16对于危险固废,由各部门收集后送至危险固废堆放场,由采供部负责统一送有环保资质的处理部门进行处理,环保负责全过程监控。

  6.11.17各车间如果工艺改进或其他原因,产生了新的废固,必须通知环保部门,商讨解决的对策。

  6.11.18噪声污染防治,必须严格控制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生产设备时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6.11.19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噪声值和防治设施如有重大改变的,必须及时通知环保部门,并采取应有的防治措施。

  6.11.20各车间所有管路走向必须规范、标识清楚,设备布局整齐。

  6.11.21各车间发生大小生产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环保主管部门,由环保主管部门会同当事车间对事故是否造成污染作出论证,决不允许在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6.11.22各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必须尽职尽责、实事求是协助环保监督管理人员对因发生事故或者其它突发性事件造成污染事故的岗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做好记录,呈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6.12后勤部门的要求:

  6.12.1公司建筑物外墙色彩保持统一,钢架结构车间定期除锈、油漆。

  6.12.2对各部门清理的废纸、旧报纸及塑料类可回收部分在各部门内部进行分类,由后勤收集、联系外卖。对不可回收的固体废物和垃圾由清洁工统一收集至垃圾场后,由后勤统一运至环卫所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6.12.3各部门应充分利用办公用纸(尽可能做到正反使用)及其他物品,以减少生活废弃物的产生量。

  6.12.4后勤负责办公楼及厂区公共区域垃圾筒的生活废弃物的收集、分类。

  6.12.5对于废电池、废旧日光灯管、墨盒等应集中收集到指定位置处理。

  6.12.6实验室、化验室产生的废水必须全部送入环保站污水处理系统。

  6.12.7实验室、化验室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液,特别是废溶剂必须倒入废液桶(禁止直接倒入水槽),然后送到环保站原水池,进行处理。

  6.12.8实验室技术员在做实验时,如果所做实验气味较大,必须在通风厨内进行。

  6.12.9实验室、化验室各试剂瓶使用后必须及时加盖,避免气味溢出,污染大气。

  6.12.10食堂馊饭菜由后勤安排运走,食堂的馊饭菜不准储存过夜,每天清运,并对存放馊水桶处应及时清理和清洗,清洗废水应排入废水管路。

  6.12.11厂区内的通道及绿化带内的固体废弃物,每天由后勤清扫后运到厂区垃圾场。

  6.12.12公司内化粪池、食堂洗菜,员工洗衣,浴室等生活废水全部接入环保站污水处理系统。

  6.12.13保证公司内的绿化带的成活率,并定期修剪,及时增补,使绿化面积比例逐年提高。

  6.12.14车辆(包括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必须在指定地点清洗。

  6.13奖励与惩罚

  6.13.1奖励

  6.13.2在公司的环境保护中做出较大贡献者,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张榜表扬。

  6.13.3惩罚

  6.13.4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公司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处理各类环保事故。

  6.13.5公司生产部下属各车间环保员为环保第一责任人,后勤各部门的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为环保第一责任人,如发生环保事故,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同时对当事部门的经理、生产部车间主任、领班进行连带处罚(负全面领导责任),但是环保罚款总额每月不得超过本人工资总额的30%(该标准仅适用于本制度中的6.13.6,6.13.7,6.13.8)。

  6.13.6对于环保事故隐患,由环保监督巡查人员指出问题所在,提出整改方案,由部门(车间)落实具体措施,环保协助并登记、备案,以后勤各部门或生产部各车间为单位,如果一个月内发生类似事故隐患3次以上(含3次),则升级为微小环保事故,如果是车间发生的,则月底对车间环保员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对领班处以ⅹⅹ元扣款,对车间主任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对生产部经理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门发生的,则对当事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处以ⅹⅹ元扣款,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处以ⅹⅹ元扣款。

  6.13.7对于微小环保事故,由环保监督巡查人员先进行登记、备案,对当事人一律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车间发生的,则对车间环保员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对领班处以ⅹⅹ元扣款,对车间主任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对生产部经理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门发生的,则对当事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处以ⅹⅹ元扣款,对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处以ⅹⅹ元扣款;以后勤各部门或生产部各车间为单位,如果一个月内发生微小环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则升级为一般环保事故,月底另外对车间环保员加罚ⅹⅹ元,对车间主任(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加罚ⅹⅹ元,对生产部经理(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加罚ⅹⅹ元。

  6.13.8对于一般环保事故,由环保监督巡查人员先进行登记、备案,对当事人一律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车间发生的,则对车间环保员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对领班处以ⅹⅹ元扣款,对车间主任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对生产部经理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门发生的,则对当事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处以ⅹⅹ元扣款,对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处以ⅹⅹ元扣款;以后勤各部门或生产部各车间为单位,如果一个月内发生一般环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则升级为较大环保事故,月底另外对车间环保员加罚满其工资总额的30%,对车间主任(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加罚满其工资总额的20%,对生产部经理(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加罚满其工资总额的10%。

  6.13.9对于发生较大、特大环保事故的,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再作出处罚决定,情节特别严重者,移送政府司法部门处理。

  6.13.10环保事故由环保部门每月统计并全公司通报,年终分类统计后,上报公司经理执行层,进行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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