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密制度

时间:2024-11-14 17:56:24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保密制度集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保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保密制度集锦【15篇】

公司保密制度1

  1保密规定

  为了加强对公司/管理处信息资料的综合保护,完善公司办公室/管理处工作规程管理,现根据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及劳动法规,结合公司/管理处运作之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1保密的范围

  1.1.1本规定所指保密的范围是指未经许可不能向他人透露的涉及公司/管理处各方面运作的所有信息资料,包括商业秘密、技术信息、业主资料、经营信息及公司/管理处认定为秘密的其他资料。

  1.1.2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或者是因被泄露而引致公司/管理处权益受损的内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业主资料、合同资料、推广计划、管理策略、预算、薪酬制度、人事资料、财务计划、会计资料、规划设计图纸、方案及计划、程序软件、技术参数、网络信息以及与公司/管理处业务有关的资料。

  1.2保密文件的控制

  1.2.1保密文件的界定

  1.2.1.1由物管公司经理/管理处主任根据文件的内容与时效性,界定本公司/管理处文件是否属保密文件。

  1.2.2保密文件的保管

  1.2.2.1所有保密文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

  1.2.2.2保密文件派发时,须在文件上注明"密件,不得复印"字样。任何人如复印或抄录保密文件,公司有权根据本规定追究其泄密责任。

  1.2.2.3对于尚在草拟或讨论中的、未经最后确定及公布的方案或计划,草案人必须在有关的讨论会议后立即回收,以避免草案或计划外泄,造成公司方面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1.2.3保密文件的传递

  1.2.3.1保密文件须以密封形式分发至接收人,并须于信封面注明发件人及收件人姓名,交由公司/管理处内的.特别指定人送往。

  1.2.3.2对于需分别签署审批的保密文件资料,经办人可按签署的先后顺序在同一份文件中传签,无须复印多份,以减低密件外泄的风险。

  1.2.4保密文件的使用

  1.2.4.1保密文件原则上不得借阅,如因特殊情况需内部借阅,须获管理处主任/物管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于指定地点方可查阅,不得超出指定参阅范围及指定地点,更不允许擅自进行复印;管理处/部门间的借阅,须经被借部门主管/管理处主任批准,并指定主管或以上职级的人员方可参阅,被借部门/管理处如有正当的理由,有权谢绝相关密件的借阅。

  1.2.5保密文件的销毁

  1.2.5.1如因特殊原因须复印密件,经办人须严格控制复印的份数,如复印错误或有多印份数,须立即作销毁处理,不得用作二次纸循环再用。

  1.2.6网络保密文件的控制

  1.2.6.1对于在网络上传输的保密文件,员工必须加具密码储存,并将有关的密码告知主管。

  1.2.6.2通过网络传送的保密文件,在接收后须立即进行保密存放,并确保存放安全后,马上进行网络密件的删除处理。

  1.2.6.3为加强网络保密文件的安全,加具的密码应避免告知其他无关人员。

  1.2.6.4网络系统打印输出的保密文件,应当即时取回和保管好文件。

  1.3员工保密的义务

  1.3.1员工负有对公司/管理处上述信息及资料保密的义务,不得以任何手段或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公司/管理处有关保密资料。

  1.3.2员工在使用保密范围内的信息时,应当取得公司/管理处的许可,并应妥善保存有关资料,以保证不被外泄。

  1.3.3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管理处的保密制度,不得违反公司/管理处有关的保密规定;不得以盗窃、利诱、协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不得披露、使用或帮助他人获取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

  1.3.4员工有责任对工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敏感资料或保密文件做出特别处理与控制,以避免保密文件的泄露甚至流失。

  1.3.5员工不论是以何种原因离开公司/管理处的,以后必须对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1.3.6员工不得在公众场合谈论有关属公司/管理处保密信息或资料的内容。

  1.4员工泄密的后果与处理

  1.4.1若因员工泄密而造成公司/管理处损失的,该员工须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管理处同时有权追缴其违法所得。

  1.4.2对于涉及互联网的泄密行为,公司/管理处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与追究。

  1.4.3在职员工如违反本保密规定,公司/管理处有权依据劳动法

  有关规定即时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管理处有权要求员工赔偿。

  1.4.4对于泄露公司/管理处资料,无论员工是否有意,公司/管理处同样会对员工做出纪律处分或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公司保密制度2

  根据《劳动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应共同遵循。

  一、 保密宗旨:

  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公司全体员工在业务活动中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共谋公司发展。

  二、 商业秘密范围:

  1、业务秘密,包括公司业务战略、策略、业务渠道,客户资料和名单,合同管理,优惠制度、装卸作业报表等资料信息。

  2、经营管理,包括经营策略,经营管理文件,经营方式、诀窍等资料信息。

  3、财务秘密,包括财务帐目,报价表,记帐凭证,财务报表等资料信息。

  三、 保密要求:

  1、因工作需要接触和使用的商业秘密信息资料,必须做到安全保管,书面资料要入夹入柜,电脑信息要加密。

  2、因业务需要外出携带的商业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或向他人泄露。

  3、与客户洽谈业务时,不得介绍、披露公司商业秘密。

  4、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公司时,要交回公司商业资料文件,删除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5、离开公司后,不得自己利用或让他人利用公司商业秘密从事经营活动。

  四、 违反保密制度的处理措施:

  以下违反保密制度的情形,应赔偿公司泄密损失

公司保密制度3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技术开发计划,科研项目的研究资料。

  2、工艺规程、工艺技术参数等技术资料。

  3、技术改造计划、项目等资料。

  4、生产、质量管理的有关文件、资料。

  5、与有关部门往来文件、信函等,以及有关会议文件,会议经录、纪要和决定。

  6、与项目组技术相关的往来的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

  7、在项目组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信息。

  第三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各类纸制、电子及影相资料,应标明“秘密、机密、绝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凡有秘密内容的文电、草稿、资料、档案、表册、照片等在拟制、打印、复制、收发、传递、阅办、保管、清退、归档、移交和销毁等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保密文电管理工作的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复制抄录和保存秘密文件,机要文电必须存放在加锁文件橱内。

  第四条 公司秘密根据公司需要,限于一定范围内的员工接触;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条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相关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按照任务分工与进出程序规定才能进出。

  第六条 收文和发文要严格按登记、传阅手续办理,并定期检查清理,发现短缺要及时查找,如有丢失,要及时报上级备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必须将个人所保存的机密文电、统计资料等进行认真清点、交接,不得带走。

  第七条 加强印章使用管理。凡需加盖印章的,都要严格按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理。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印章和各类介绍信函,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公章外出,下班后必须将印章锁入保险柜内。

  第八条 加强对现代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计算机联网管理,严禁在非保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涉及机、绝密事项。使用计算机及其网络时,不能在互联网网站上刊登内部办公信息;不能利用电子邮件在互联网上传递内部办公信息;不能利用外网计算机处理、存储、传递内部办公信息。领导干部、涉密人员不得使用手机谈论秘密事项;不得将手机带入谈论秘密事项的场所。

  第九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跟随领导外出或办事的司机及人员,凡本人不应知道的机密文件、机密事项,要自觉做到不看、不听,已经知道的要做到不传。

  第十条 保守公司秘密一定要做到这十六字,严肃认真、周到细致、稳妥可靠、万无一失;不在私人电话、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得携带机密文件游览、参观、走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第十一条 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公司保密制度4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的保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及研究成果安全,特制订以下保密制度:

  一、公司秘密分为机密、保密二种,其具体范围包括:

  a、机密资料是公司的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别严重损害。其范围:

  1、公司股东、董事会资料,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2、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4、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咨信调研资料。

  5、公司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情况。

  6、公司与同行对手的竞争策略。计划。

  b、保密资料是公司内部的一般秘密,泄密人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其范围:

  1、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未公布的计划,员工福利待遇资料。员工手册。

  2、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3、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记资料。

  4、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营业执照,财务印章,合同协议。

  二、公司的保密制度

  1、建立健全文件。传真的收发登记、签收、催办、清退、借阅、归档制度。

  2、凡需保密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左上角注明。

  3、凡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文件资料的报废处理必须使用碎纸机,不准未经切碎作收购处理。

  4、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种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当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意乱放,更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外出进入公共场所。

  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资料。

  6、妥善保管好各种财务账册。公司证照。印章。

  三、公司的保密措施

  1、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a、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要自觉带头遵守保密制度;部门草拟文件。制作统计报表,主管经理要把好保密关,提出规定

  b、公司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c、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保密基本准则,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含超越自己职责。业务范围的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

  2、严肃保密纪律

  a、对员工依照公司本规定,在保守国家秘密及公司秘密方面,能忠于职守,从事xx取得显著成绩的;发现他人泄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的;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投诉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b、对员工因不遵守公司规定,造成泄密事件,依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的奖惩规定,给予纪律制裁。解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不尽之处试行后修改补充。

公司保密制度5

  第1章总则

  第1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及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开发人员、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生产和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2章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3条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第4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6.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

  7.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3章密级分类

  第5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6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研制资料,各种产品架构,系统架构、服务器数据库和程序源代码、密码。

  2.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3.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7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2.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科研人员的`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大事记。

  5.产品的制造工艺、控制标准、原材料标准、成品及半成品检测报告、进口设备仪器图纸和相关资料。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8.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9.公司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8条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的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2.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3.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4.生产、技术、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情况。

  5.各类设备图纸、说明书、基建图纸、各类仪器资料、各类技术通知及文件等。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4章保密措施

  第9条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

  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2.机密级

  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秘密级

  部门经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10条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11条总经理负责领导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必须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12条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由总经理批准。

  第13条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14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应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15条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总监(助理)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格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得到获准后方可进入,离开时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16条备有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的保密细则,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只能使用公司电脑,不得带私人电脑进入公司进行相关工作;公司拷贝任何信息只能使用公司配置的U盘或移动硬盘,不得使用私人的拷贝工具;电脑系统需要重装时,需要提出申请,由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操作,以免造成相关信息的缺失。

  第17条文档人员、保密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18条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要严格保密。

  第5章保密环节

  第19条文件打印

  1.文件由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文件内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和打印份数。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的姓名应反映在发文单中,保密文件应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20条文件发送和E-mail使用

  1.文件打印完毕,由文印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3.保密文件应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发送保密文件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试用期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6.公司禁止员工在工作期间登陆个人E-mail。员工在上班期间,应用公司的个人邮箱传递信息。

  第21条文件复印

  1.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2.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3.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一般文件复印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复印份数。

  5.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第22条文件借阅

  (1)借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经借阅方和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负责做到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或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提供方领导签字并注明;(2)公司证件(如:公章、税务证、营业执照副本等)的借用,如需借用,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23条传真件

  1.传递保密文件时,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2.收发传真件时应做好登记。

  3.保密传真件的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第24条录音、录像

  1.录音、录像应由指定部门整理并确定保密级别。

  2.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

  第25条档案

  1.档案室为材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

  2.借阅文件时应填写“申请借阅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3.秘密文件仅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借阅。

  4.秘密文件的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开,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5.档案销毁应经鉴定小组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要保证两人以上参加,并做好登记。

  6.不得将档案材料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7.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26条客人活动范围

  1.保安部应加强保密意识,无关人员不得在机要部门出入。

  2.客人到公司参观、办事,必须遵循有关出入厂管理规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3.客人到公司参观时,不得接触公司文件、货物和营销材料等保密件。

  第27条保密部门管理

  1.与保密材料相关的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监(助理)办公室,传真室,收发室,档案室,文印室,工艺室,研发室,实验室,配料室,化验室以及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

  2.各部门需指定兼职保密员,从而加强保密工作。

  3.保密部门应对出入人员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并停留。

  4.保密部门的对外材料交流应由保密员操作。

  5.保密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和使用记录工作。

  第28条会议

  1.所有重要会议均由总经理办公室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2.应严格控制参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应参加。

  3.会务组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及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4.保卫人员应认真鉴别到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总经理办公室指定。

  第29条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

  1.公司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与相关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2.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都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0条员工离职规定

  1.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有关本公司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全部资料(如试验报告、数据手稿、图纸、源代码、程序密码、软盘和调测说明等)交回公司。

  2.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需要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员工重申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并可以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员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3.员工离开公司后,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触的由公司所拥有的商业秘密,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公司所拥有的且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征得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4.未征得公司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6章违纪处理

  第31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第32条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制度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

  第33条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外理,并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必要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7章附则

  第34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总经理审阅后报董事会批准。

  第35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36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二〇xx年三月五日

公司保密制度6

  1.通知

  公司与员工双方均可以书面形提出终止雇佣关系,但双方必须给予对方通知期限,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金。

  1.1试用期间:须提前七天前通知。

  1.2试用期满后:须提前一个月前通知。

  2.手续

  2.1、以书面形式向部门经理提出辞职申请。

  2.2经部门经理批准《辞职报告》后,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离职审批表》。

  2.3经部门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审批后,列明《物品交接清单》,交部门经理批核。

  2.4离职当日,将所有公司物品交回所属部门(将员工手册、员工证交还办公室)(住宿员工需提前办理退缩手续)。

  2.5由办公室通知离职员工和财务部结算工资。

  2.6离职员工所用物品,按下列标准在离职工资中扣除: ●工作服以进货价按三年折旧,未服务够三年者,按未够年限比例扣除

  ●警棍未交还按原进货价赔偿

  ●工作证未交还按rmb 100.00元赔偿●锁匙未交还按rmb 30.00元赔偿

  ●对讲机未交还按原进货价赔偿●计算器未交还按rmb 200.00元/台赔偿●文具或工具有未交还按原进货价赔偿●员工手册未交还按rmb 50.00元赔偿●其他未交还按原进货价赔偿

  3.其它

  3.1员工辞职书若未经批准,不能擅自离职,否则作自动离职处理,公司并会追讨离职违约责任。

  3.2离职员工有义务及时回公司协助处理、证明、交清其在职时曾经处理或未完成的工作。

  3.3特定岗位的员工,离职后两年内不得有一定区域内与公司主要业务有竞争的'其他企业内任职或为之提供其他形式的服务。

  3.4合同期满,公司不再与员工续签合同,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一定的经济赔偿金外,并给予员工一次性礼品费100元。

  3.5若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犯过失,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直至违纪辞退、除名、开除。

公司保密制度7

  薪酬制度公开还是保密对目前许多企业来说都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这源于企业内部员工对制度公平性的高度敏感,而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方面,与员工利益最直接相关的、员工最能感受到公平与否的便是薪酬制度。现在许多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都选择了保密的薪酬制度,他们的出现有许多原因,但是其根本的出发点是相同的,即在无法确定薪酬制度公平性程度的情况下,回避薪酬的公平性问题,从而减少员工与企业、员工与员工之间的矛盾。

  在这些企业里,工资保密制度是一项规定,这些规定灌输给新员工,不要打听别人的工资,也不能任意公开自己的工资,有的公司还要求员工在承认工资保密条款的制度表格上签字,如果泄露导致公司内部的混乱,将会被开除。这些规定实际上是禁止员工在企业内讨论自己或者别人的薪酬。尽管人们在私下还是会不断的打听别人的收入,因为一条真理对每个企业内部员工都是适用的:关心别人的薪水远甚于关心自己的薪水,但是薪酬保密制度确实模糊了不公平的界限,在这里“掩耳盗铃”居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从原则上讲,一个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和制度应该是公开的,因为:

  第一,公开的薪酬体系能为组织内部的每个员工提供一个明确的职业发展道路。

  一个有效的薪酬制度不仅要反映每个员工的绩效和员工岗位的价值,还应该能够让每个员工明确自己在企业内部的发展的方向。通过薪酬的上升通道,反映员工的职业上升空间,使企业内的每个员工都能有职业发展的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激励员工为达到目标而不断付出努力。同时,要求企业内部不同系列的职业发展道路对每个员工都是公开和透明的,保证大家对自己职业生涯发展的选择权利。员工正是在不同系列的薪酬上升通道的比较和选择过程中,根据自身的情况,确定自己的职业发展目标,所以一个公开的薪酬体系能够保证企业和员工稳定的、可持续的发展。

  第二,保密的薪酬制度模糊了收入和绩效的联系。

  一个公平的薪酬制度应该是能够反映员工的绩效的,应该是与企业的考核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根据激励理论中的期望理论,当员工认为努力会带来良好的绩效评价从而带来更多的收入(或其他奖励)时,就会受激励的驱使而付出更大的努力。同时公平理论又告诉我们,激励不仅受到绝对公平的影响,还受到相对公平的影响。因此,为使薪酬对员工激励水平最大化,员工应该了解组织是如何定义和评估绩效的,了解与不同绩效水平相联系的报酬水平。而一个保密的薪酬制度,割断了收入信息与绩效信息的直接联系,员工容易产生错误的感觉,这些错误的感觉会妨碍激励水平的提高。保密的薪酬制度不能保证分配公平,人们倾向于高估同事和下属的工资而低估上司的工资,所以实际的工资差距被缩小,削弱了收入和绩效的相关性所带来的激励效果。保密的薪酬制度同样无法保证程序公平,一个对员工不能明确的分配程序谈不上对员工有多大的激励作用。

  第三,公开的薪酬制度能够使不公平更有可能发现和得到纠正。

  让一个制度的错误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自然是会让管理者难堪的。但是理性的管理者会看到,公开的薪酬制度使不健全和实施不当的工资体系带来的不公平公开化,有利于管理层发现并纠正错误,在企业内部建立起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公开的薪酬体系不仅告诉员工管理部门相信薪酬政策是公平的,而且薪酬公开的行为本身就可增加公平性,因为这样能够为员工提供对管理层进行检查的机会。

公司保密制度8

  通过学习《公司保密制度》与《营业部保密制度》,使我这样一名新的证券行业工作者,深刻领《保密制度》精神和规定,指导并推动证券行业保密的工作不断发展,是一项十分及时、必要、重要的工作任务。《保密制度》对于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金融安全和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本人通过近期对于《保密制度》的学习谈下自己的学习心得体会。

  保密制度规定了公司综合管理部设立保密文件登记簿,登记事项包括编号、文件名称、来文单位、来文时间、数量、领导指示、送达者和备注等事项。文件登记簿必须妥善保管,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向任何人公开。本人作为证券和也综合管理工作者,主要工作就是负责文件登记簿与保管工作。在没有学习保密制度前,我也是凭借自己对于证券保密的工作的理解,通过个人努力,自己研究出了一套自认为完美的保密管理措施,但这是不系统的、零散的、相对来说不是绝对安全的。通过对保密制度的学习,自己深刻理解了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一方面是这些管理措施起到了保护我们证券秘密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我们要以此为压力、为动力,不断更新知识,学习新措施,全面做好本职工作。

  通过学习《保密制度》,我深刻认识到,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如果不以《保密制度》来指导自己的`保密的工作,不去熟悉规章制度对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那么就不可能在工作中真正做好保密的工作。正所谓“细节决定成败”,保密的工作一旦百密一疏,那么再多的成绩都等于“零”。最终,不但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并且,自己也会葬送美好的人生前程。这就要求自己要时刻紧绷“保密弦”,警钟长鸣,一刻不松,用自己娴熟的业务水平和高超的法治观念,牢牢筑起证券保密钢铁防线,不断开创证券保密的工作新局面。

公司保密制度9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为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加强公司的客户名册、业务资料、项目规划、经营决策和业绩指标等安全有效的利用和实施,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保密范围

  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方向、经营战略、经营项目和经营决策;

  2、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可行性报告和主要会议记录;

  3、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

  4、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和劳务性收入信息及其他信息。

  二、保密原则

  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的工作,遵循积极防范、层级管理的原则,既要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性,又能便利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原则。

  三、保密措施

  1、由行政部负责公司商业秘密的监督管理事宜;

  2、公司员工在聘用期或解聘后,按签订合同的`约定要求,承担合同中规定的商业保密义务;

  3、根据公司需要,可与重要岗位人员签订特定事项的保密承诺书;

  4、行政部对电脑设定完整的文件目录和子目录系统,并设定管理密码,同时与密码管控人员签定保密责任协议书;

  5、行政部对传真机、复印机统一管理,建立严格的使用登记管理制度;

  6、行政部负责对各类载体设置警示标识,警示标识包括“不得复印”、“不得携出”、“绝密”和“保密”等特定字样。

  四、责任与处罚

  1、员工发现公司秘密有泄露可能的,有义务报告主管部门加强防范措施; 当秘密已经泄露的,发现人有义务立即报告主管部门;

  2、对于公司商业秘密已经泄露并造成损失损害的,公司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可追究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连带责任。

  五、本管理制度由总经理办公讨论通过后执行。

公司保密制度10

  第一条为切实维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商业利益,强化广阔员工的保密意识,避开因有意或无意泄密给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特制订本制度。

  其次条保密工作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公司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四条企业隐秘的范围和保密措施:

  (一)范围:凡影响公司商业利益和长远进展,不宜对外宣扬的事项、信息,均属商业隐秘。

  1、公司未公开的重要经营活动策划方案;

  2、公司财务资料;

  3、大宗选购的有关事宜;

  4、项目招投标的;

  5、公司内部把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可行性报告及重要会议记录;

  6、不宜对外的员工安排方案;

  7、生产流程、独创技术;

  8、公司内部会议与会人员的观点、看法及决策过程;

  9、其它依据经营需要确定的保密事项。

  (二)企业隐秘密级的划分及确定

  公司隐秘依据泄露后给公司利益带来的损失程度分为:'a密级'、'b密级'、'c密级'三级。

  1、a密级是公司最重要的隐秘,泄露后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患病特殊严峻的损失;

  2、b密级是公司重要的隐秘,泄露后会使公司权利和利益受到严峻损害。

  3、c密级是公司一般的隐秘,泄露后会使公司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企业隐秘密级确定由该项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

  (三)保密措施

  1、密件应明确标明'单位名称+密级',保密期限一般为一年,如需延长要加以说明;

  2、公司各级组织及员工都有保守企业隐秘的义务;

  3、属于公司隐秘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相应行政办公部门专职人员执行,并采纳相应的保密措施;

  4、对于涉及公司隐秘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非经主管领导或拟制单位批准,不得擅自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当,并实行必要的平安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5、流转过程中的文件需要加强掌握,有关人员签署看法的文件面单,不得让与流转环节无关人员接触,领导签署看法的面单不得复印(本人、上级要求除外),对外联系工作要通过正式文件、函件,不得展现文件流转面单;

  6、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供应隐秘事项的,应当事先经主管领导批准;

  7、不准在私人交往和公共场所谈论公司企业隐秘,不准在未实行保密措施的通讯中泄露和传递企业隐秘;

  8、涉及公司隐秘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使用完毕后,或交档室存档,或进行销毁;

  9、公司员工发觉公司隐秘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马上实行补救措施并准时报告主管领导的有关部门,该领导和有关部门应马上做出处理。

  第五条关于文件的传递

  (一)文件传递人

  1、公司各类文件的传递人,必需是本公司员工,不得将文件交给外单位人员传递。

  2、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主要包括公司办文员、各部门办文员和经手人。

  (二)上行文和下行文的传递

  1、上行文和下行文均分为两类,公司内上行文、下行文和公司外上行文、下行文。

  2、上行文的传递:公司内上行文即根据公司办文规定提请上级批示的有关文件应区分类别,由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传递;公司外上行文即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的文件,原则上只能由公司办文员传递,特别状况下,可由公司经手人传递。

  3、下行文的传递:公司内下行文即公司经理所做的批示、公司下发的文件由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传递;经由办公自动化系统下发的文件只能由公司办文员和文件打印管理员操作发布;公司外下行文即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的批示、文件,只能由公司办文员传递。

  4、在传递文件时,传递人应做好登记交接。

  第六条关于文件信息的披露

  1、文件传递人和文件签阅人,不得向无关人员特殊是公司外人员披露文件的任何内容。

  2、在接受问询、需要披露文件内容时,文件传递人、文件签阅人和经手人只能将公司或部门的打算结果答复有知情权的问询人,任何人不得将无关的内容(包括作打算的过程、参加决策的各级人员的相同或不同看法等)在回复时透露给问询人。肯定禁止未经授权或批准将除结果之外的任何文件给问询人或不相关的人员。

  3、在答复问询人或请示人时,可以口头答复,也可以书面回复;书面回复时,须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并加盖公司或部门业务联系章。

  第七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并定期检查,堵塞失密漏洞。一旦发觉失密应马上制止,实行补救措施,并准时上报公司对于造成失密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情节依纪严厉处理。

  第八条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手段,常常性地开展保密纪律教育,特殊要利用正、反两个方面的事例加强保密纪律教育。

  第九条对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在防范失窃密中做出突出成果者,应赐予嘉奖。嘉奖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提出,总经理办公会议打算。

  第十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保密制度11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xx年4月29日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46号)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办法》(省政府令172号),切实做好各项保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学校保密管理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学校党委成立保密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保密管理工作。保密委员会主任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主任由所有副校级领导担任,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成员。

  保密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负责学校日常保密管理工作。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党办主任兼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校内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保密工作。

  二、保密范围

  1.上级组织发来的秘密文件、密码电报、秘密传真件、内部刊物、内部资料和学校各种秘密文件、内部事项等材料。

  2.学校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以及各种重要会议的记录、原始资料等。

  3.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印章等。

  4.关于干部任免的考察材料,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干部的资料,讨论干部任免的会议纪录,后备干部名册等。

  5.纪检、监察和保卫部门受理的举报、控告、申诉及其案件调查材料等。

  6.出国人员的选派计划、名册;对外交流项目的计划及协议、重要外宾的接待方案等。

  7.学校组织和承担的各类考试在启用之前的试题和参考答案。

  8.学校科研项目中可能成为发明的阶段成果及其研究过程中尚未公布的资料;承担国家、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项目;应用科学的新工艺、新技术等。

  9.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涉密事项及涉密内容。

  10.对影响学校和社会安定团结的不稳定因素的防范与处理措施。

  11.其他需要保密的`有关事项和资料。

  三、保密职责

  1.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传递、管理上级文件和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学校党政印鉴;管理用来传递、储存、处理国家秘密的信息设备。

  2.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存放和保管上级文件、学校干部资料、人事档案。

  3.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外宣信息管理。

  4.党委统战部:负责学校统战信息管理。

  5.教务处:负责国家级、省级考试以及学校考试制卷和组织考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试制卷和组织考试等事项中的保密管理工作。

  6.科研处:负责各类科研项目中未公布发表或禁止公布发表的资料、数据和成果的保密管理工作。

  7.学生处:负责学生学籍信息及学生个人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

  8.发展规划处:负责学校发展规划的信息材料管理。

  9.网络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校园网敏感信息处理、设备管理和技术保障。

  10.财务处、审计处:负责按规定不能公开的财务统计报告或专题报表、尚未公布的审计调查报告的保密管理工作。

  11.保卫处:负责案件调查、通报材料的保密管理工作;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特殊情况及其防范、处理措施。

  12.其他部门: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涉及需保密的事项。

  四、保密要求

  (一)文件资料保密

  1.凡中央、省、市等上级主管部门下发和转发的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和资料一律由党委办公室机要管理人员负责签收和拆封。未经批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文件,严格办理手续,不得自行传阅;秘密、机密和绝密文件要按规定及时整理、归档,并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清查工作。

  3.密级文件不得摘抄、复印、翻印。

  4.领导阅处文件要注意妥善保管,不得将文件带出办公室;办公室不得随意放置密级文件和资料。

  5.凡因工作需要携带密级文件和资料外出,必须经学校保密委主任批准,并进行登记;调动工作的干部、职工,在调动前必须将个人使用的各种密级文件资料全部交回有关部门。

  6.密级文件必须要存放在机要室,并做到定期检查。如有丢失,必须立即查找、报失。

  7.严格执行文件归档制度。须按有关规定上交的密级文件,必须按时如数上交至有关部门。经上级同意,需自行销毁的密级文件资料,必须登记造册,经领导审批后送指定地点按照相关规定监视销毁。

  8.涉密人员必须政治上可靠,忠于职守,严格履行保密职责,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

  (二)通讯、印鉴、宣传、外事保密

  1.不得在普通电话、信件中谈论党和国家机密,不得用平信寄送密级文件、资料。

  2.对公章和印鉴必须严格管理,由政治上可靠的专人负责保管。

  3.任何人都不得在空白纸上加盖公章和携带空白介绍信外出。

  4.公章启用和作废均应登记留存印膜,作好档案保存,作废公章要按规定缴回颁发机关封存或销毁。

  5.对于党和国家秘密事项不得公开宣传,各种形式的宣传稿件要经过党委宣传部审查。

  6.在出国(境)放学、考察及其他外事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规定,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

  1.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与互联网连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当符合国家保密标准,不得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4.未采取技术安全保密措施的重要文件、数据库不得连网。

  5.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应当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

  6.科技成果、教学成果、学校重大改革举措等信息,若需在网上发布,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7.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8.计算机信息系统涉密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定期监督、检查上网信息的安全,并根据保密工作部门的要求,及时发现、删除网上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四)档案保密

  1.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对秘密、机密、绝密和一般文件要分开组卷、保管和编目,以避免密级混淆。

  2.具有密级的档案材料原则上必须在机要室查阅,不得抄录、拍照、描绘、复制;确因需要借用的,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严格借阅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返还,期间不得转借他人。

  3.档案管理员要加强档案室的安全防护,保管好档案室钥匙,随时锁好门窗和档案柜。

  五、保密纪律

  1.涉密人员不得在私人信件、公共场所、公用电话、报道稿件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在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及秘密;不携带秘密资料回家、探亲访友、参观游览;不准通过普通邮政和传真机、电子信件等传递机要文件、资料等;在接待外宾和从事涉外工作中坚持内外有别,不得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2.在学校内部会议上,传达的党和国家重要机密事项,讨论确定学校组织、人事、保卫等工作的重大措施,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和其他重要事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向外泄秘、扩散。

  3.如发生文件、资料、会议、科研及教学成果等方面丢失、泄密事件,应立即向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汇报,及时查明原因,予以补救。对于违反保密规定者,视其性质、情节、后果,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和党纪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司保密制度12

  通过学习《公司保密制度》与《营业部保密制度》,使我这样一名新的证券行业工作者,深刻领《保密制度》精神和规定,指导并推动证券行业保密工作不断发展,是一项十分及时、必要、重要的工作任务。《保密制度》对于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金融安全和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本人通过近期对于《保密制度》的学习谈下自己的学习心得体会。

  保密制度规定了公司综合管理部设立保密文件登记簿,登记事项包括编号、文件名称、来文单位、来文时间、数量、领导指示、送达者和备注等事项。文件登记簿必须妥善保管,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向任何人公开。

  本人作为证券和也综合管理工作者,主要工作就是负责文件登记簿与保管工作。在没有学习保密制度前,我也是凭借自己对于证券保密工作的理解,通过个人努力,自己研究出了一套自认为完美的保密管理措施,但这是不系统的、零散的、相对来说不是绝对安全的。

  通过对保密制度的学习,自己深刻理解了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一方面是这些管理措施起到了保护我们证券秘密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我们要以此为压力、为动力,不断更新知识,学习新措施,全面做好本职工作。

  通过学习《保密制度》,我深刻认识到,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如果不以《保密制度》来指导自己的保密工作,不去熟悉规章制度对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那么就不可能在工作中真正做好保密工作。正所谓"细节决定成败",保密工作一旦百密一疏,那么再多的成绩都等于"零"。最终,不但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并且,自己也会葬送美好的人生前程。这就要求自己要时刻紧绷"保密弦",警钟长鸣,一刻不松,用自己娴熟的业务水平和高超的法治观念,牢牢筑起证券保密钢铁防线,不断开创证券保密工作新局面。

公司保密制度13

  第1条、总则

  1.1、为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公司薪酬,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所有员工都负有保守薪酬秘密的义务。

  1.3、董事长、总经理、人事专员可知晓本公司全体员工薪酬,分管副总可知晓其分管序列员工薪酬,其他人员均无权知晓他人工资、档级。

  第2条、为做薪酬保密,公司实行员工保密工资条/工资卡制度。

  第3条、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3.1、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负责编制公司所有人员薪酬发放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询问与自己薪酬无关的情况。

  3.1.1、所有接触和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3.1.2、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

  3.1.3、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要劝其离开。

  3.1.4、编制薪酬表的工资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3.1.5、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他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必须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闭打开的电脑文档。

  第4条、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4.1、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在将薪酬表和薪酬审批表送总经理审批时,必须由以密封的形式亲自送达。

  4.2、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在将薪酬汇总表和薪酬审批表送财务部审批时,必须由以密封的形式亲自送达指定人员。

  第5条、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5.1、每月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由财务部根据审批的薪酬审批表存入开户银行。

  5.2、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转送开户银行,由银行根据员工薪酬明细表将薪酬总额分解到每位员工,并将每位员工的'薪酬存入员工工资卡。

  5.3、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必须在每月12日前将员工个人的薪酬条发放到员工本人,不得代领。

  5.4、如员工个人薪酬条与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错误时,请员工及时与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联系。

  第6条、薪酬调整保密程序

  6.1、对于新聘员工招聘,分管副总对薪酬归位的水平、档级有建议权。

  6.2、对于员工异动调薪,分管副总对员工新岗位的薪酬水平、归位档级有建议权。

  第7条、保密措施

  7.1、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及其他审批人员对薪酬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7.2、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必须在电脑上加密。

  7.3、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7.4、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负责所有薪酬表的存档,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7.5、所有个人因薪酬由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负责保管薪酬表的人员只能提供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情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第8条、奖惩措施

  所有公司员工不得随意透露员工的薪酬发放情况,一经发现,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工资下调一档,连续二次给予解聘处理;对于造成不良应先,情节严重的,发现一次即给予解聘处分。

  第9条、解释权限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司保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能够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所有公司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守公司秘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各公司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五条: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第六条: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第七条: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第八条: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九条: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第十条:客户资料、销售政策及其销售网络的.有关资料、重大人事变动、人力资源部对干部的考核资料、重要场所如实验室、配料室、化验室。第十一条: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三章秘级分类

  第十一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秘密。

  第十二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股份构成、产品生产工艺、技术参数、配方、成本、利润率、科技成果、

  科研论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投资情况及其载体、原材料来源及价格。

  (二)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三)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四)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十三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干部的考评材料。

  (二)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科研人员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三)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帐号,保险柜密码,月、季、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微机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四)公司大事记。

  (五)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六)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七)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八)公司总监以上干部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十四条: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二)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三)保安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法律事务部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四)生产、技术、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措施情况。

  (五)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六)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四章各密级内容知晓范围

  第十五条:绝密级: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六条:机密级:总监(助理)级别以上干部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秘密级:部门经理级别以上干部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五章保密措施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必须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九条:总经理领导保密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必须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二十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的事项,应先由总经理批准。第二十一条: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二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办,总经办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三条: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总监(助理)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加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要在获准后方可进入,人走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五条: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保密细则,并加以严格执行。

  第二十六条:文档人员、保密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二十七条:小车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严格保密。

  第六章保密环节

  第二十七条:文件打印

  (一)由文件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任,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

  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打印份数。

  (二)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姓名应在发文单中反映,保密文件应由总经办负责打印。

  (三) ?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第二十八条:文件发送

  (一)文件打印完毕,由文印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二)发文部门下发文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三)保密文件应交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四)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五)发送保密文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未转正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第二十九条:文件复印

  (一)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执行。

  (二)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三)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四)一般文件复印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复印份数。

  (五)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第三十条:文件借阅

  借阅保密文件必须经借阅方、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加以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提供方领导签字并注明。第三十一条:传真件

  (一)保密文件传递,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二)收发传真件应做好登记。

  (三)保密传真件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为其他人。第三十二条:录音、录像

  (一)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人物讲话,工厂录像等一切与公司利益安全关系重大的均为保密材料。

  (二)录音、录像应由指定部门整理并确定保密级别。

  (三)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总经办负责存档管理。

  第三十三条:档案

  (一)档案室为材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

  (二)借阅文件应填写申请借阅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三)秘密文件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特殊情况由总经办批准借阅。

  (四)秘密文件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五)过期档案销毁应两人以上参加,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并做好登记。

  (六)档案材料不得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七)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客人活动范围

  (一)保卫部门应加强保密意识,无关人员不得在机要部门出入。

  (二)客人到公司参观、办事,遵循出入厂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三)客人到各公司参观,不得让其接触公司文件、货物、营销材料等保密件。第三十五条:保密部门管理

  (一)与保密材料相关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监办公室,传真室,收发室,档案室,文印室,工艺室,研发室,实验室,配料室,化验室,,酱料、汤料、配料岗以及财务部,企划部,市场部,人力资源部等。

  (二)各部门设兼职保密员加强保密工作。

  (三)保密部门出入人员应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停留。

  (四)保密部门对外材料交流应由保密员操作。

  (五)保密部门应根据自己情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使用记录工作。

公司保密制度15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

  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保安人员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特别的责任。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情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 元以上 元以下: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十九条 公司与接触重要机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合同》,《保密合同》以书面形式签订,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2.保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保密协议的期限;

  4.保密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5.违约责任。

  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3.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第二十条 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保安人员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

  1.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

  2.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3.在竞争企业中兼职;

  4.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5.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

  6.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非高级员工不实行“竞业禁止”制度,不签订《保密合同》,但对有证据表明侵犯本公司技术及其他商业机密,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

  2.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

  3.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5.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

  6.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

  7.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8.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保持有效;

  9.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实行保密保证金制度,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保安人员等高级员工按每月工资的10%提取“保密保证金”,由公司专户存放,公司按银行同期利率向保证人支付利息。保证金连续提取超过5年的不再提取。保证人离职或退休,并签订《保密合同》,三年内没有违约的,本息返还保证人。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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