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住宿制度

时间:2024-11-15 10:04:58 制度 我要投稿

学生住宿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生住宿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生住宿制度

学生住宿制度1

  住宿生守则

  (1)住宿生必须服从宿管室老师的.管理。

  (2)住宿生必须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凭住宿收据住宿。

  (3)住宿生必须服从学校安排的住宿房间,不得私自换房间和床位。

  (4)住宿生必须爱护公共财物(门、窗、玻璃、床铺、桌椅、灯开关、墙壁、等),不得有意损坏,有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要按相应的校规校纪处理。

  (5)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熄灯,提倡提前2分钟上床,按时午休,按时起床。

  (6)住宿生必须按时归宿,不能按时归宿者,必须经班主任批准并通知楼层宿管老师。

  (7)住宿生上课(含自习)期间一律不准回宿舍。因特别状况必须回宿舍者,必须持班主任证实,到宿管室登记,方可进入宿舍。

  (8)住宿生不得私自留宿其他人员(包括家长、亲属、朋友、学友等),其他人员来访必须登记。

  (9)住宿生必须按学校要求,做好值日,卫生和内务不合格的宿舍,追查宿舍长和当日值日生责任。

  (10)节假日放假要全部离校,有困难自己解决,学校概不留宿。

  (11)住宿生严禁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赌博、用餐等。

  (12)住宿生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器。

  (13 )住宿生严禁乱串房间,严禁私自动用他人物品。

  (14 )住宿生严禁在宿舍内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互相谩骂、用侮辱性语言进行人身攻击。

  (15 )住宿生严禁在休息时间内,做一切与休息无关的活动(如下棋、打MP3扑克、吹拉各种乐器、听收录机、玩手机、听、玩各种球类等)。

  (16)住宿生严禁在熄灯后和午休时间内说笑、打闹、喧哗、洗漱。

  (17 )住宿生严禁在舍内存放钱款,如有存放者,丢失被盗学校概不负责。

  (18 )女生宿舍区,禁止男性进入。

  (19 )禁止从楼上泼水、扔杂物。

  (20)人走关灯、关空调,节约用电。

学生住宿制度2

  为了完善学生考勤制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现制定学生考勤管理规定及请假手续办理规定,望师生严格执行。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请假或补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课室(或到达现场)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离课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处理。

  二、每班设立考勤登记册。每节课(包括上课和课程表安排的自习、劳动等)均应任课教师(或值日生)登记考勤。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班公布一次,每月由学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须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手册、学籍表和学生档案。

  三、学生请病假、事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经过与家长联系确认后,予以批复;三天以内的由级长批复;请假一周以内的由教导处(德育主任)予以批复;一周以上(含休学、出国退学等)报教导处(分管学籍的.主任)处理,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教导处备案。

  学生因急事或因病来不及请假者,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请假手续。

  学生正常请假办理手续:

  1、学生如实填写请假条(见附表),报请班主任;

  2、班主任及时与家长联系,确认情况如实后,方可在学生的请假申请书上签名同意,然后向级长呈报,级长再报教导处;

  四、请病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五、无故旷课一学期累计六十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一百节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一百五十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并正式通知学生家长。自动退学的学生,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其学籍。

学生住宿制度3

  为了加强对住宿生的安全管理,确保住宿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黄梅五中在校生的日常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和安排,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维护公寓成员的安全和利益。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在夜间就寝时间内,个人不得擅自进出,打就寝铃后,不准在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谈笑喧哗,不做影响别人休息的事。

  三、不准在寝室使用电器,严禁将火种带入公寓,不准在床上蹦跳、打闹、玩耍。

  四、公寓大门钥锁由生活老师保管,按时开关,钥锁不得乱传,未经允许个人不得私自配钥锁。

  五、不得破坏公共设施,污染墙壁。

  六、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外来人员因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者,应由室长报班主任,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住宿。

  七、学生应搞好安全防火工作,不得在寝室内使用电器,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物品和蜡烛读书。

  八、定期检查学校宿舍安全工作,夜间通道安装红外线监控器,消防通道全天开通,保持安全出口的`通畅。

  九、 住宿学生每期入住前,学习消防安全法,组织一次开展防火演习,遇紧急情况按预定方案紧急疏散。

  十、 服从学校安排,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严禁攀楼顶、翻墙到室外,严禁使用充电应急灯。

  十一、加强自我防盗教育,个人物品注意保管,离开宿舍关好门窗。

  十二、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充电加热的电器。

  十三、外出必须向宿舍老师请假,不得在外留宿。

  十四、学生生病需要在寝室内休息,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晚上遇到应急情况或生病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宿舍老师报告。

  十五、严禁在寝室内赌博、抽烟、喝酒。

  十六、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应自觉锁好门,关好窗,关好电源。

  十七、严禁在寝室内起哄,打架斗殴。

  十八、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寝室。

  十九、严禁深夜溜出寝室、外出上网。

学生住宿制度4

  1.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制订的一切规章制度,尊重宿管员的劳动,服从宿管员的劝导与管理。住宿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睦相处。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2.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奔跑、嬉笑打闹,熄灯后不讲话、不走动、不听广播等。

  3.不准将校外无关人员、不住宿的'同学带入宿舍楼。

  4.不在宿舍内玩扑克牌,不将篮、足、排球带入宿舍楼。

  5.宿舍区内必须文明礼貌,讲究公共卫生,禁止乱掷食物、垃圾和将食物、垃圾倒入下水道。

  6.因故不参加夜自修、不住宿学生,必须事先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及时报有关管理员。

  7.不使用明火、不私接、私装电源插座,严禁将电源线拖进宿舍进行“照明”和使用“热得快”、“充电器”等电器用具。严禁夜间在宿舍内点燃“蜡烛”、“蚊香”,以防失火。

  8.宿舍内学校提供的一切设备、设施必须保持完好,不准私自改装、拆卸、搬走。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9.上课期间不得回寝室,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要进入或离开宿舍,必须持有班主任或政教处主任的书面证明,并交管理员存查。

  10.不得玩弄宿舍内报警设施,碰到外来人员入侵宿舍和夜间发生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打开报警装置开关报警。

  11.讲究个人卫生,床铺、行李、被子、衣服、鞋袜、杂物、洗漱用品等摆放整齐,宿舍内保持清洁、整齐。

  12.爱护宿舍里的一切公物,不在门、窗、墙上乱涂乱画、乱贴、乱钉。

  13.每一寝室设一名寝室长,寝室长应协助宿管老师管理好寝室的纪律、卫生和安全工作。

  14.提倡文明住宿,争创文明寝室,建立文明寝室评比制度,天天有检查,每周有评比。对违反宿舍管理条例者,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从劝阻,坚持不改或违纪情节严重者,作行政处分。

学生住宿制度5

  为保证学校全体住读学生的安全,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人身安全纪律

  l、上学、放学途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到校,安全离校。

  2、严禁在校园内疯跑、疯打、互相推挤或进行其它可能会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活动,学生上下楼梯一律靠右行。

  3、所有体育活动应在学校运动区域内进行,不得在非运动区进行打篮球、踢足球等体育活动。

  4、不准从宿舍内或楼上抛掷任何物品,宿舍窗台不得放置花盆及其它重物,避免落下伤人。

  5、未经学校批准,不能到各建筑物的顶楼和空置的房间以及偏僻的场所活动。

  6、严禁携带和使用任何违禁物品,不得把各类恐怖、易燃易爆、危险性物品(包括玩具)带入宿舍,如管制刀具、化学药品、化学试剂、烟花、爆竹等,违者将予以纪律处分。

  7、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确需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后组织外出。

  8、学生不得擅自离开学校。特殊原因需离开学校时,应履行请假手续。具体请假制度如下:

  (1)临时请假:请假一天或在家停留一晚的,家长到班主任处请假,并出示由家长写的请假条及相关证明,填写放行条(一式4份)由班主任签字认可,再交与年级,经年级组长批准后班主任留存一份,同时各交一份给生活教师、门卫,学生方可出校。

  (2)请假2—3天,家长到班主任处请假,并出示由家长写的请假条及相关证明,填写放行条(一式4份)由班主任签字认可,再交与年级,经年级组长批准后需交教育处主任签字,班主任留存一份,同时各交一份给生活教师、门卫,学生方可出校。

  (3)请假3天以上,家长到班主任处请假,并出示由家长写的请假条及相关证明,填写放行条(一式4份)由班主任签字认可,再交与年级,经学校分管校长签字批准后,班主任留存一份,同时各交一份给生活教师、门卫,学生方可出校。

  (4)因特殊情况,学生在晚自习期间需请假外出,由家长到学校请假,并由值班教师签字后,经值班领导批准,把生活老师留存条交生活老师后方可出校。

  (5)学生在校期间因病需外出治疗的,经校医鉴定后,通知家长及班主任,学生不得私自外出就医。如家长不在或未及时赶到学校,白天由校医陪同、晚上由管理教师陪同外出就医。

  (6)午休因公请假的学生按《阳贵一中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的第二条第(一)点第8条履行请假手续。

  9、严禁攀越围墙、护栏、窗户或铁门,严禁从各宿舍楼栋大门以外的任何地方进出宿舍,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10、非学校组织,严禁到学校后面山上玩赏或看书;严禁进入宿舍旁的水池内玩耍。一经发现,将予以纪律处分。

  11、学生在校园内不得开恶意玩笑,不得进行危险性游戏,不得随意开关楼道的照明灯和应急灯。

  12、使用热水器洗澡时,必须先断开电源后才能使用,严禁洗澡时嬉戏打闹、严禁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洗,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13、在临时停电或发生紧急情况时,学生应留在自己的寝室或座位上,并保持安静,不得故意喧闹,听从值班老师、生活老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疏导,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14、严格遵守学校用电制度,增强防火、防盗意识,爱护消防设施。禁止携带蜡烛、酒精灯、蚊香、火柴、砖块、棍棒、绳索、仿真刀枪、火机、火机油、火机气体、化学品等进入宿舍楼;禁止使用除台灯和1000W之内(包括1000W)电吹风以外的任何电器,发现后一律没收上交学校;禁止私接、乱接电源和室内插座,更严禁拔下电暖风机、热水器插头将专用插座挪作他用,违者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5、严禁随意进入学校所有场所的配电房或动用学校所有场所配电房里的设施设备,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16、不吊篮球架、足球门等非专业悬挂式体育器材,遵守各运动场地和场馆的安全规定,安全活动。

  17、遵守各实验室、活动室、训练室的安全规定,安全学习、安全活动、安全训练。

  18、遵守《学生住读、走读管理办法》,不借用、伪造走读证,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19、遵守《阳贵一中住读学生周末、节假日留宿管理办法》,有事外出需请假并按时返校,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二、财物安全纪律

  l、学习及生活用品以节约、实用为标准,反对追求高档、新潮。

  2、学生到校学习不得携带手机、个人手提电脑、CD机、VCD机、游戏机等电子电器产品等,确有特殊需要携带手提电脑的,须经学校批准。因学习需要的随身听等设施,以实用为主.

  3、不带不健康的书刊、光碟、玩具回校。

  4、住宿生不得把学校规定的日常生活用品以外的物品带入宿舍。

  5、不得带有腐蚀性、危险性的物品进入寝室;不得带有异味的.物品进入寝室;不得带影响他人的物品进入寝室;不得带有违学生身份的物品进入寝室。

  6、个人所带学习、生活必需品要妥善保管或随身携带,重要物品要锁好,钥匙要随身携带。备用的钱应存入银行或校园卡。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及校园卡、乘车卡。密码要注意保密,存取钱时要防止密码泄露。

  7、各班教室和宿舍个人小抽屉锁匙要专人专管,不得让其他同学私自配制,更不能放置在所谓“隐蔽”的地方,随意可取。

  8、遇到体育、音乐、实验、课间操、电脑、劳动等课需集体离开或放学,各班应该注意关好门窗、电器。

  9、学生遇到失窃,应马上报告班主任,并及时将失窃情况书面报告教育处。

  10、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随意拿用他人物品。

  11、非本寝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生离开寝室时,最后离开的同学应将水电关好、门锁好后才能离开。

  12、洗好的衣服晾晒在室外的指定地点,下午18:30前应收回寝室。

学生住宿制度6

  一、按时作息,禁止休息时间未经批准外出。

  二、起床后,被要折叠、蚊帐要挂起,箱、提桶等日常用品要摆放有条理,牙具、口盅、毛巾等要放在指定位置。

  三、地板、墙壁要保持清洁,每天要轮值一打扫。不准在墙壁上打钉、刻划或把墙壁弄脏。

  四、不准在宿舍、走廊内直接向楼下倒水及垃圾。严禁将瓜皮果壳等容易堵塞排污管道的物品丢入卫生间。

  五、讲究公共卫生,不要随地吐痰和乱丢杂物。

  六、室内公物由班责任保管,要爱护公物,损坏或故意破坏者按价或倍价赔偿。注意关锁门窗。崐

  七、不准在室内煲食、烧火、私接电源。

  八、讲文明,不准粗言烂语或讲低级趣味的话。

  九、不准在楼道、梯道、宿舍内跑动、追逐及嬉闹。

  十、严禁攀爬阳台、栏杆及围墙、公寓楼前山体陡坡。

  十一、服从保卫人员及管理人员管理,禁止擅自收留外人住宿。

学生住宿制度7

  为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创造一个安定、团结、文明、卫生的良好生活环境,使宿舍成为学生之家,现规定如下:

  1. 住宿学生要按班级编定寝室、床位住宿,不经老师允许不得擅自换寝换位。

  2. 要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安静,不准外放音乐,不玩弄乐器。上课期间(含晚自习)不许回寝,特殊情况需持班主任或带班领导的'签条,到宿舍楼值班室登记后,由管理员老师陪同进寝室。

  3. 未经班主任批准并履行请假程序,不得擅自回家或留宿在外。

  4. 外来人员不得擅自留校,擅自接待外人留宿者,按治安管理法规处理。

  5. 要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理解,发生矛盾时多谅解,多做自我批评。

  6. 其它寝室无人时,不得擅自入内,借别人的东西,应先征得物主同意,并按时归还。

  7. 发现同学有病,应随时报告管理员、值班老师、班主任或送医院。

  8. 要讲文明,不说脏话,不打仗斗殴,不私拿别人钱物,禁止男女生串寝,禁止到录像厅、游戏厅、网吧等学生不宜场所活动。

  9. 宿舍内不得搞不健康的活动,上下楼梯脚步要轻,禁止有跑动、喧哗、打闹等一切干扰宿舍安静的行为。

  10.不得将饭菜带入寝室,不得吸烟、酗酒。

  11.要认真整理内务。被褥每天叠放整齐,(要求统一,一个方向)床面拉平。不用衣物应叠放或悬挂到各自柜子里,不得乱丢乱放。要罩统一床单,室内一切器物安放整齐,鞋要放到床下(要求统一,一个方向)。

  12.经常开窗,保持空气新鲜,寝室长和值日生要工作到位,督促他人整理内务及放置物品,负责清擦地面,擦净窗台、书桌、柜面和卫生间,最后离寝关灯、锁门。

  13.养成文明习惯,不要向窗外乱扔杂物或乱倒水。不要在寝内拉绳、乱挂衣物;不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乱钉;不要在走廊内泼水、扔果皮、纸屑等杂物;禁止随地吐痰。

  14.本地学生周六、周日应离校回家住宿,如需留宿须在周五前填申请表,经班主任批准交生活服务管理中心方可执行。外地学生周六、周日应在校住宿,如需回家须在周五前填申请表,经班主任批准交生活服务管理中心方可执行,班主任要从严控制。

  15.周六、周日为外地学生家长探视日,探视的家长可到值班室等候并进行登记,随学生回寝,但不得留寝。

  16.学校每天上下午都要对寝室内务卫生进行检查打分,并在告知栏和提示板上及时公布,每月末进行评比,评比结果上报学生处,年级、各班级,每半学期在文明寝室中评出文明寝室标兵并给予奖励。荣获文明寝室和文明寝室标兵的学生,学校推荐给班级作为每年度班级评优候选人。

  17.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

  18.根据作息时间,做好就寝准备。就寝铃响后一切洗潄都要停止,迅速进入就寝状态。想学习的同学,可到自习室,但不得说笑,干扰他人。

  19.要注意防火,禁止在寝内点蜡、不许私接电源,禁止用电褥、电炉、电热水器等,要注意防盗防火,个人钱款、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不许放在寝室,否则后果自负。

  20.要积极支持管理员和值班教师的工作,服从管理。对于不服从管理,严重扰乱、妨碍正常舍务管理的学生,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周日回校要统一自习,并做点名考核。

学生住宿制度8

  (一)宿舍管理委员会

  宿舍管理委员会是住宿生德育工作中颇具活力的同学组织,简称宿管会。宿管会要在学校政教处、宿管室领导下,以德育工作条例为依据,依据各自特点和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组织作用,带领广大同学树立远大理想,培养优良道德风尚,学会自我管理。组成人员及使命如下。

  1.宿管会组成

  宿管会由会长一人,委员五人组成,会长负责宿管会全面工作,委员分管学习、卫生、生活、体育、宣扬五项工作。

  2.宿管会成员使命

  (1)模范遵守《同学一日常规》《住宿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同学。

  (2)强化政治和各科文化知识的学习,提升自身修养。

  (4)坚决执行宿管会决定,服从住宿办老师的管理,积极完成任务,自觉遵守宿管会纪律。

  (5)维护宿管会的团结,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6)言行一致,勇于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身作则,在住宿办展开的各项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7)积极领导、组织住宿生展开各项同学活动。

  (8)对所担负的工作要分清有计划,每次活动作好小结。

  (9)按时参加宿管会会议,不迟到、不早退,有会议记录,会上认真思索、据实总结,畅所欲言。

  3.会长及各部门使命

  (1)会长:

  1)主持领导宿管会工作。

  2)协助各委员组织活动。

  3)抓好宿舍纪律。

  4)了解同学思想状况,配合住宿办老师做好各别同学工作。

  5)负责定期召开宿管会,研究、总结宿舍工作。

  6)及时向住宿办老师反映同学对教育教学、宿舍管理、食堂工作的看法、建议和要求。

  (2)学习部:

  1)了解住宿生学习状况,为提升学习成绩展开各项活动。

  2)及时征求同学对教学的看法、建议和要求。

  3)组织帮助学习差的同学共同进步。

  (3)卫生部:

  1)组织领导好宿舍长搞好宿舍和清洁区卫生,搞好每周一的卫生扫除。

  2)协助宿管老师搞好卫生检查(每周一次),作好记录。

  3)搞好宿舍文化布置,做到雅而有序,精而不俗。

  (4)生活部:

  1〕关怀全体住宿生的生活,为提升同学的生活质量服务。

  2〕征求舍员对伙房的看法、建议和要求,以提升餐饮质量。

  3〕认真落实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4〕了解并帮助同同学活上的`困难,及时向老师反映解决不了的问题。

  〔5〕体育部:

  1〕在宿管会组织的活动中组织好同学队伍。

  2〕协助体育组做好早锻炼组织工作。

  3〕及时调节宿舍内学习氛围和精神文化生活,组织住宿生展开各项有意义的体育活动。

  〔6〕宣扬部:

  1〕按时出好板报,做好宣扬工作。

  2〕及时反映同学动态及好人好事。

  〔二〕同学宿舍舍长工作范围与使命

  〔1〕支持、配合学校住宿办、宿管老师的宿舍管理工作。

  〔2〕宿舍长必须组织本舍成员搞好本舍的思想建设,树立优良的宿舍风尚。认真学习并执行住宿生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3〕建立卫生值日制度,监督舍员按时、按质做好值日,搞好个人卫生。

  〔4〕宿舍长有权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舍员提出批评,有权召开宿舍会议讨论事宜,并做出有利于宿舍建设的决定。

  〔5〕宿舍长要以身作则,树立全心全意为舍员服务的思想,能够团结舍员共建文明宿舍和展开各种健康活动,丰富同同学活。

  (6)调节宿舍成员之间的矛盾,及时向值班教师汇报宿舍内存在的问题,协助值班教师调查了解宿舍内发生的问题。

  (7)按时参加舍长会议,认真完成宿管束师交给的各项任务。

学生住宿制度9

  近年来,随着我旗集中办学目标的实现,苏木学校全部撤并到镇区,住宿生数逐步增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中小学生在校外住宿。由于学生年龄小、生活自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加之有些房东责任意识不到位,学校无法对学生在校外时间进行管理。因此,校外住宿生存在交通、住宿、餐饮、治安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校外住宿生的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校外住宿生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旗教育、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从创建“平安学校”、“平安新右旗”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校外住宿生的管理工作作为本部门和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校外住宿生的管理工作

  学校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让学生尽量住校。学校宿舍确实已住满或因其他原因在校外住宿的学生,须学生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后,学校进行登记备案。辖区派出所与租房户、学生家长与学校分别签定《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每学期开学时学校必须准确掌握本校校外住宿生的基本情况和人数进行重新登记核实备案。同时,要了解和掌握学生校外活动情况、食宿情况及租房户的居室安全、环境卫生、生活设施等具体情况。对食宿条件差,房东管理不严,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强行更换住宿地点或搬到学校住宿。

  三、不断加大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力度

  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与法制教育,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要求各学校通过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橱窗、板报等载体,将学生住宿安全和交通安全问题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必须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要求。

  四、切实加强管理机制与规章制度建设

  旗政府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校外住宿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学校要相应成立校长负总责、1名副校长专门负责的校外住宿生管理领导机构。建立健全校外住宿生管理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建立校外住宿生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建立校外住宿生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同时,把校外住宿生的管理工作纳入对学校社会治安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五、强化政府监督、相关部门和学校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校外住宿生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一)人民政府职责

  要督促公安派出所、消防、文化、卫生防疫、工商等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纳入日程,依法进行管理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要停止营业,以达到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

  (二)教育局、文体广电局职责

  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学校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校外住宿生管理制度,形成全社会自觉关心、积极参与中小学校外住宿生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有效保障学生安全。

  (三)卫生局职责

  加强对校外住宿生住所、周边饮食店的卫生监督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以确保防疫、食品卫生安全。

  (四)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责

  对以赢利为目的的校外住宿生房户进行工商登记,依法实施管理,对不符合安全卫生条件的,应依法取缔。

  (五)公安局职责

  加强对校外住宿生住所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尤其是对易发案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将校外住宿生纳入暂住人口进行管理,及时排查消防、治安隐患,严密防范各种安全问题的发生。

  (六)学校职责

  学校要安排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校外住宿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校校外住宿生档案,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班主任协调,与当地派出所、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教育学生在校外食宿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学习和活动,注意安全。定期对校外住宿生的食宿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协调相关部门依法采取行政措施,确保校外住宿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七)班主任职责

  班主任要建立校外住宿生档案,对住房情况、户主姓名、位置、门牌号、就餐以及联系电话等方面的情况做到全面了解,注意与学生住户做好沟通工作,督促其对学生负责,对学生家长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社会负责。建立有效联系,并象家访走途生一样进行专访,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八)住户职责

  学生住户要切实树立对学生负责,对学生家长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社会负责的高度责任感,主动到当地公安部门为住宿学生办理登记手续。

  总之,各相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本着为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负责,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共同创造一个适合青少年和儿童学习生活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新右旗做出贡献。

学生住宿制度10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特制订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办法。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科室,并要机智的`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在本宿舍内过夜。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照价赔偿并严加处理。

学生住宿制度11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保证学生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和人身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学生宿舍管理中的具体情况,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办学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学生宿舍管理

  第一条 凡住校学生必须由生活辅导老师进行造册登记,统一安排床位。

  第二条 住宿学生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遵守宿舍纪律,服从辅导老师以及各宿舍室长的`管理安排。

  第三条 凡住宿学生在别人宿舍无人时不得进入他人宿舍,不得随意留宿他人及在校外住宿。

  第四条 非住宿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区,学生家长要求找学生时须由管理员传达或陪同。

  第五条 住校生必须遵守宿舍请假制度。

  第六条 住宿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如确需调换,须经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办理调换手续。

  第七条 上课铃响,由管理员清查宿舍人员,确保上课期间宿舍无人,禁止学生课间回宿舍,上课时间留在宿舍的须有请假条。

  第八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生活秩序。严禁在宿舍楼前内大声喧哗,打闹或进行剧烈的体育运动。禁止在宿舍打球,一经发现,予以没收。禁止在宿舍内打牌,或搞其它影响休息秩序的娱乐活动。

  第九条 住宿学生应保持室内外卫生,建立卫生值日制度。

  第十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搬挪拆卸宿舍楼内的各种公共设施。

  第十一条 节约水电,室内严禁乱扔,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等。

  第十二条 住宿学生应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员汇报。

  第十三条 严禁在室内,走廊里燃烧物品;各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物品等,凡借用他人物品,须经人同意才能带出宿舍,个人大件行李带出宿舍必须经管理员审核后方可带出。

  第二章 宿舍防火制度

  第十四条 学生宿舍防火安全须知

  1、学生宿舍内、走廊的电路,不准擅自移动,更换或私拉电线,不准擅自增加学校规定外的照明。

  2、不准在学生宿舍和走廊内使用电炉子、酒精炉等烧水,做饭;不准携带未熟食品进入宿舍加工食用。

  3、不准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热垫、电烙铁和其他大功率电器。

  4、学生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5、宿舍不准点蜡烛、抽烟、使用火柴、打火机等。

  6、非火警不准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7、凡违纪以上规定,对当事者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第三章 宿舍防盗制度

  第十五条 学生宿舍应做好如下防盗措施:

  1、贵重物品不用时最好锁在抽屉、柜子(箱子)里或寄存它处。

  2、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丢失后要立即报告学校,情节严重的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3、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不要轻易借给别人,防止钥匙失控,每个宿舍只能由舍长或舍长委派的同宿舍的室友持有一把钥匙,不得私配多余的钥匙。

  4、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要关好窗户销好门。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窗、随手锁门的习惯。

  5、晚上睡觉时,要关好门窗,不将贵重物品放于靠窗前的桌上或窗台。

  6、不要留宿外来人员。

  7、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留心观察,如可疑人员在宿舍四处走动,窥探张望,要加以询问,必要时拨打报警电话。

学生住宿制度12

  为搞好学生宿舍管理,培养学生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和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为学生创建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创建良好的校风、学风,特制定学生住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管理机构

  (一)学生处下设学生宿舍管理部,由学生处成员、舍务老师和学生干部组成,对学生宿舍实行全面、科学管理。

  (二)学生处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以及夜间值班,负责学生在宿舍的卫生纪律评比和教育。男女生宿舍楼分别安排两名舍务管理员,除此之外,舍管部给每层楼选派2名优秀的学生干部负责该层楼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学生处及时与各系沟通联系,齐抓共管,定期例会,研究解决宿舍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把优质服务与管理教育结合起来。

  (四)学生处与总务后勤及时联系,加强学生宿舍修缮和维护。

  第二条管理方法

  (一)实行校系两级管理,学生处及舍管部负责学生在宿舍区的纪律、日常行为、卫生、安全及公共财产、水、电等方面的检查、评比及考核,凡违反有关规定者,舍管部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各系党支部书记全面负责本系学生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及日常行为规范的监督与管理。对违纪严重且不接受教育的学生,建议并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二)学生处及舍管部和各系共同开展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在加强学生思想工作的同时,着重加强对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纪律的检查和督促。

  (三)学生处将宿舍检查情况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通报各系,并提出整改要求,各系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落实。

  (四)学生在宿舍的表现直接与学生的奖学金及各种评优、评先挂钩。

  第三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一)在我校注册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统一在校内住宿。

  (二)特殊情况,在学校住宿确有困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情况方可批准走读。①家在市内的学生,且交通方便,市内有亲属住宿方便的学生。②患有疾病,须在家治疗的学生,须二甲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③其它特殊原因。

  (三)申请走读的学生必须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经系里核准同意,填写《走读申请表》,家长亲自到学校签字,由所在系报学生处批准备案。

  (四)走读学生在校外发生被盗、人身安全事故等状况,由本人及监护人负责。

  第四条学生宿舍物品摆放要求

  (一)在宿舍内不准乱贴、乱钉、乱挂、乱画。

  (二)拖鞋要整齐摆放在床下,鞋跟朝外。

  (三)被褥按要求叠好,统一靠床头摆放。

  (四)个人皮箱放在床下,放不进床下的较大皮箱在不影响寝室其他同学起居方便的前提下,可放在室内合适位置。

  (五)暖瓶一律放在窗台上,洗漱用具放在床下。

  第五条学生作息时间规定

  (一)早上7点起床。

  (二)8点20分前要离开宿舍,提前进入课堂。

  (三)晚间21点查寝,熄灯前洗漱完毕。

  (四)21点30分熄灯后,不允许洗漱,不允许在走廊走动喧哗,按时就寝。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五)任何学生除中午休息外,白天不得躺在床上,如果确实生病需要卧床,必须出具带有辅导员签字的假条。

  第六条爱护并妥善使用宿舍的公物和设施

  (一)不准在寝室内使用酒精炉及电热器具,不准私接电源。

  (二)不准私自安装非配套设施及拆卸学校统一配备的设施。

  (三)不准往窗外泼水、乱扔杂物果皮。寝室内做到无杂物、垃圾。

  (四)自觉维护走廊、洗漱间的卫生。

  (五)节约用电,做到室内人走灯灭。注意节约用水,做到随手关闭水阀。

  (六)宿舍公物设施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并到学生处填写报修单,由学校统一维修。

  第七条学生宿舍行为文明的规定

  (一)见到老师,要讲文明懂礼貌,自觉接受老师的询问和检查。

  (二)要保持室内肃静,不准大声喧哗、超音量播放音乐和制造其它噪音。

  (三)不准在寝室内就餐及存放易腐烂食物。

  (四)不准在寝室内赌博或变相赌博。

  (五)未经允许,禁止晚归寝和夜不归寝。严禁串寝、混寝。

  (六)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和留宿外来人员(含亲属)。

  (七)要服从学校舍务管理人员的查寝管理,不得无理取闹,甚至侮辱、谩骂管理人员。

  第八条寒暑假宿舍管理规定

  (一)寒暑假期间学生要将自己的贵重物品带离寝室,以免丢失。

  (二)寒暑假期间任何学生不得留校住宿。

  (三)必须按照学校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不准时返校或无故延期返校,按《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相应条款予以处理。

  第九条寝室长职责

  (一)寝室长负责管理本寝室同学的内务整理、值日安排及本宿舍的纪律。

  (二)如有同寝室的同学生病或有事临时不住宿的,寝室长应及时向值班老师报告。

  (三)寝室长及时反映同寝室同学生活上、管理上的意见和建议,献计献策,作好寝室管理工作。

  (四)寝室长应鼓励同寝室同学争当优秀寝室,如发现同寝室同学有违反学校住宿制度的现象,应及时制止,如不听劝告,应向学生处老师反映。

  (五)寝室长应关心同寝室同学的生活起居,关心爱护寝室环境,营造良好的`住宿氛围。

  (六)发现本寝室同学擅自离校或逾期不归者,及时向辅导员或学生处反映。

  (七)寝室长享有评选优秀寝室长的权利,文明寝室长作为一种荣誉记录在学生档案中。评为文明寝室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条值班教师岗位职责

  (一)值班教师必须准时到岗,按时交接班,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负责对值班的学生干部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

  (三)在当班时间要不定时对校内各部位进行检查,掌握全校学生动态,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

  (四)发现个别学生有不良行为倾向要及时制止、劝导,对违纪学生要及时妥善处理。

  (五)按规定时间查寝,严格记录旷寝学生,督促学生按时就寝和按时起床。熄灯后要严防学生串寝。

  (六)对晚归寝学生要问清原因,进行教育,并做好记录,次日向学生处报告。

  (七)双休日值班重点加强对舞蹈小班学生的监督和管理,小班学生外出必须经值班教师批准,并需按时归校销假。舞蹈小班学生无故不许外出。

  (八)夜间值班男教师需在学生楼值班室住宿,当班期间不允许喝酒、玩电脑游戏、看电视等,不得离岗。

  (九)值班教师交班时须将当日值班情况向学生处汇报。

  (十)夜间值班时间为:下午4:00至第二天8:20(周一至周四值班教师如有课,可下午五点到岗),双休日白天值班时间:早8:20至下午4:30。

  第十一条值班学生干部岗位职责

  (一)值班学生干部必须准时到岗,按时值班,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协助值班教师对校园各部位进行检查,保证校园的安全。

  (三)负责查寝,对旷寝的学生认真记录,并填写查寝记录,督促学生按时就寝和按时起床。

  (四)督促教育学生保持宿舍及走廊的环境卫生,熄灯后进行简单的卫生清扫。

  (五)深入学生当中,了解学生间的矛盾和不良苗头,做好调和化解工作,对学生中尖锐的矛盾要及时汇报给值班教师,以便妥善处理。

  (六)不允许随意串班串岗,有事情要提前向学生处请假,并找好替班。

  (七)学生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要讲究工作方法和工作艺术,做学生的典范。

学生住宿制度13

  为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保证学生个人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卫生、文明、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确保学生的人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寝室纪律,不大声喧哗、不吵闹,按时作息,养成科学、文明的生活习惯。

  二、公寓内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不得随意乱接电线,乱接电灯,禁用“热得快”、“取暖器”等。严禁在寝室点蜡烛看书,不得焚烧废纸。不得点蚊香。

  三、公寓内要注意防火、防盗,人走时门要及时上锁,贵重物品钱物要妥善保管,现金尽可能存放在银行。

  四、严禁私自留宿外人,不准在走廊上玩篮球和足球。

  五、不准在寝室内外摸高、跳台阶,不准在床上蹦跳,不准在寝室内打闹。

  六、不准在寝室内赌博、抽烟、喝酒猜拳,不准玩扑克。禁止传阅淫秽书刊以及其它淫秽物品。禁止搞迷信等不健康活动。

  七、严禁夜不归宿,请假一定要由班主任批准,在生活指导老师处登记,凡未经准假者私自外出,一律按夜不归宿处理。

  八、爱护寝室设施,不得损坏灯具、开关、水龙头、玻璃等物品。寝室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向总务处申请报修。

  九、每天搞好寝室卫生和内务整理,积极配合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

  十、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都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十一、寝室如发生失窃,失窃者应及时通过指导教师向保卫科报案,寝室其他同学应保护好失窃现场。

  十二、外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学生公寓。寝室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十三、寝室要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室内外无垃圾积水,四壁无积尘蛛网,垃圾倒入指定地方。

  十四、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乱倒污水,不得在门窗墙壁上张贴字画、刻画、涂写、打钉挂物。

  十五、同室、相邻或上下床位的同学要团结友爱、互相照顾、谅解,上铺上下床时要轻手轻脚、不故意晃动床铺、不污染下铺被褥,下铺要主动为上铺同学提供便利,在寝室相处做到不起哄、不吵架、不惹事生非、更不得打架斗殴。

  十六、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进出宿舍,按时起床,按时就寝。媳灯后要迅速入睡、保持室内安静,违者按学校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七、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寝室。

  十八、严禁深夜溜出寝室、外出上网。

学生住宿制度14

  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保证学生学习质量,提高学校是我家、宿舍是我家的意识,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创建和谐美好的校园,特制订以下细则:

  1、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各项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生活教师管理,不服从管理者每人量化扣10分。

  2、学生不得在楼道打声喧哗、熄灯后在不准说话、大闹、吃零食,违反者每人量化扣3分。

  3、严禁从寝室窗户向下扔垃圾、泼脏水等,发现后每人量化扣3分,并给予警告处分。

  4、严禁使用一切电器,熄灯后不准点蜡烛,严禁把违规用品带入宿舍,一经发现每人量化扣3分,并给予警告处分。

  5、住宿生不得损坏公寓内公共财物,一经发现每人量化扣3分,除照价赔偿外并给予警告处分。

  6、严禁在宿舍酗酒、打架、吸烟,违反者每人量化扣10分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不能乱串楼层、宿舍,如有发现每人量化扣5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8、住宿生不得将非住宿人员(包括其父母)带入公寓楼留宿,如有违反每人量化扣5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9、严禁携带手机除扣除相应量化外并给予纪律处分。

  10、住宿生要妥善保管好私人物品,公寓楼不准存放现金、贵重物品,否则丢失后果自负。

  公寓楼内有下列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1、不服从教师、干事、生活教师管教,并与教师发生顶撞两次以上的。

  2、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屡教不改者。

  3、私拿别人物品或钱财的。

  4、私自留宿校外人员的。

  5、在宿舍赌博的。

  6、夜不归宿、私自溜出宿舍外面的。

学生住宿制度15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文明的住宿环境,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习任务,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特制本制度。

  1、学生宿舍由学生处分配给各学院(部、直属系),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分配和调整,学生须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

  2、学生进入宿舍必须遵守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学生上课时间不会客,休息时间会客在值班室。

  3、提高警惕,防火、防盗,离开宿舍要锁门,携物外出要到值班室登记。

  4、爱护宿舍内一切设备、设施,人为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不得擅自搬出或调换室内家俱、设施。新生入学要缴家具押金和钥匙押金,毕业或因其他原因离校时,要按卡片验收家俱等设施,一切齐全后方可予以办理离校手续,并退还押金。

  5、节约水电,随手关灯,关水龙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严禁使用任何电器设备和煤炉等生火设备,熄灯后禁止使用蜡烛等照明。

  6、讲究公共道德,注意公共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严禁在楼道泼水、焚烧废纸等。楼道不许停放自行车。

  7、寝室由寝室长负责,采用轮流值日打扫卫生,值日生每日将垃圾入垃圾桶,倒入垃圾箱,保持室内和寝室门外整齐、洁净。禁止在寝室内抽烟。

  9、禁止从窗口向外泼水、倒垃圾、扔酒瓶,不得将剩饭菜、杂物等倒入水池或便池内,以防下水道堵塞。

  10、不准在宿舍楼内经商、打麻将、酗酒、跳舞、玩球或进行其他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11、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起床,晚归者要说明理由,进行登记。

  12、学生不在分配的'宿舍和床位就寝时,一日内须向寝室长报告,三日以内须向辅导员报告,三日以上须向院(系)报告。

  13、上课、自修和学校明文规定的时间内,学生宿舍不准异性互相来访和逗留。未经批准,不得在宿舍留宿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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