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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以下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用电活动。
三、工作制度
1、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配电房。
2、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a、送电时,先合上闸刀开关;
b、停电时,先停空气开关,后停闸刀开关;
c、设备运行时,严禁带负荷拉闸刀开关。
5、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6、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a、每天下班前,车间岗位的班组长负责检查、停开关、关电房门。
b、遇上加班时,加班后由组长或带班负责人检查是否停电、关电房门。
7、按安全消防规定,有防静电接地夹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夹上接地夹才能开机,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夹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内部用电管理。
一、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电工,不得私自处理,当班电工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机电车间解决。
二、严禁任何岗位将溶剂洒在电缆桥架或电缆沟内,如发生此类事件,必须及时通知当班电工处理,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三、出入变电房或配电房,大门必须随手关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动物溜入电房,造成线路被咬损或短路等故障。
四、高压设备检修停送电由岗位工和中控操作员填写《停电申请单》及《送电申请单》由生产科批准后送交值班电工,值班电工接票要认真核对票及现场后才能执行,值班电工执行后悬挂标示牌及并在回单上加盖“已执行”章,现场人员见到盖章票后才能进行设备检修。
五、高压开关操作一律执行工作票制度由班长填写,主任批准后执行。
六、现场低压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岗位检修停送电需书面通知值班电工,由值班电工断电挂牌并记录,同一任务的停送电必须有一人完成,其他人送电时见有牌均不得送电应查看记录联系停电电工。
七、各岗位加装照明、插座、用电设备需由工段长申请生产科批准交由机电车间执行,新加装照明、插座、用电设备的电工安装完毕后要填写施工记录及材料用量交回车间。
八、规定未尽事宜,依据本公司《供用电管理考核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2
⑴为加强日常用电管理,防止用电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⑵工程部每年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本系统供电线路进行年检,对年检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⑶在经营场所内,禁止私拉乱接临时电源线,需铺设电源线路 必须由主管部门批准,由正式电工安装。
⑷各部门要有:用电器,插销座,电闸箱,电源线的部位做为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并指导员工重点防护。禁止在插销座,电闸箱附近及其下方堆放可燃物,码放物品时与插销座,电闸箱要留出安全距离,严禁商品压埋电源线,电插箱和电闸箱。
⑸营业用电和办公区用电,下班后一律关闸断电。非营业用电冰箱,冰柜,饮水机,电热壶等不间断用电器,确因工作需要到保卫部备案,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问题。
⑹新增500瓦以上大功率用电器,须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商厦内禁止私自使用电热器具。
⑺达到报废年限的`电器及伪劣电器一律禁止使用。
⑻安装电器的辅助材料如电源线、插座、电闸等应迭阻燃型,多孔电插座要带过载保护器,并且是国家质量认证的合格产品。
⑼在经营场所内需接临时线的,应到主管部门申请,获准后,由正式电工按规定安装临时线,临时线的安装标准与时间按北京地区电器安装工作规程规定执行。
⑽商场(超市)经营场所内使用的电源线路一律选用阻燃型双护套线,有人踩 踏或触碰处的送电线路要采取穿管或做护槽板等保护设施使用单护套线要穿管或护槽防护。
⑾用电器发生故障时,要及时修复,禁止电器带故障运行。
⑿售货厅内的商品电器,如:微波炉,电饭锅,电热杯等,做展时可通电,非展示时应断电。禁止用商品电器热饭、热菜,烧开水等进行非营业使用。
⒀餐饮部门使用的电炸锅,电饼秤,烤炉,烤箱等大功率用电器在使用时应有专人看守,对送电线路,电器开关,及用电器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⒁经营场所办公区域所有用电器都要接受电气主管部门和保卫部门的安全检查。
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施工用电应按已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应经当地供电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用电设施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管理应由取得合格证的电工担任。
3、配电房、变压器的设置应符合规程要求,并悬挂警示牌。
4、一切施工用电设备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多股软铜线、螺栓固定)电源控制点与用电设备距离不得大于5m。
5、施工用电线路应实行三相五线制,工作零线应重复接地,刀闸开关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
6、电源线不得直接绑扎在金属物件上。
7、在对地电压500v以下的低电气网络上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
8、应定期对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进行巡检,不再使用的电源控制点及线路应及时拆除,暂不使用的电源控制点及线路应有保护措施,拆卸的裸露部分应包好绝缘。
9、多回路配电箱应标明回路名称,临时电源箱应上锁。电气设备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
10、施工用电设施应严格实行挂责任牌和操作使用规则。
11、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设施。
12、非电工不得乱接、乱搭电源线。
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或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
三、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的照明线,除套软电缆和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子上,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壁时应套绝缘管。
四、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五、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
六、职工宿舍照明必须采用36v低压照明,不许使用220V的电压用来照明,低压照明由项目部统一安装,统一管理。
七、职工宿舍内不许安装插座,如手机、对讲机充电到办公室进行充电。
八、宿舍内不许私拉乱接。
九、宿舍内的照明灯具必须达到2.4m的高度。
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用电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中的办公场所包括公司管辖区域内所有办公场所(含外租)、值班室、工作休息室等电器设备用电的安全管理。我司员工(含民工)和租用我司场地的外单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3、职责
3.1技术部是公司办公场所电器设备的主管部门,负责电器设备及线路的安全技术检测、鉴定,参与电器设备的验收,建立电器设备的管理台帐,审批电器设备及线路的安装使用,组织公司电器设备的安全技术检查,监督指导各用电单位及个人正确、安全地使用电器设备,处罚违章行为。
3.2安质部是公司办公场所电器设备的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协助技术部开展电器设备的安全技术检查,参与电器设备验收工作,对违章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的行为进行处罚。
3.3物资供应站负责电器设备的采购、验收、入库、仓储、发放、废旧物资处理等工作。
3.4维修工程大队负责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和技术性能的反馈。
3.5公司各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负责各自范围内电器设备的使用、检查、清洁维护等工作,对电器设备使用的合理、正确及安全性负责。
4、管理办法
4.1在公司管辖区域内,原则上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熨斗、电水壶、电茶壶、电水煲、自动加热开水瓶、电磁炉、微波炉、消毒柜等以及一经通电使用可产生温度达100℃(含100℃)以上的其他电加热设备。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必须经技术部审批同意,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方可使用。
4.2技术部要建立公司所管辖区域内的办公场所、候工室电器设备台帐。
4.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改动办公场所原有的电源线路和乱拉接电源。
4.4办公场所需要增加用电设备或用电负荷时,必须向技术部申请并经同意后方能安装使用。
4.5技术部在审批电器设备使用时,要综合考虑办公场所或候工室的电源线路承载负荷能力,禁止线路超负荷使用。
4.6用电设备电源必须安装开关并设有符合电器设备额定功率规定的熔断器;额定功率在500W以上的电器设备,必须装设漏电过载保护开关方可使用。
4.7新装的电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掌握使用方法,方能操作。
4.8电器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卫生,禁止在电加热设备及功率500W以上的电器设备周围1米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9电器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或打火、嗅到焦味时,先断开电源,报告技术部及工程维修大队,由工程维修大队安排持有电工上岗证人员实施修理。
4.10各办公场所要制定各自的电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统一表格建立电器设备台帐,实施定人、定责、定点管理,定时检查、维护保养。
4.11在节假日期间,没人值班的办公场所、候工室,在放假前必须切断室内的一切电源;平时,室内无人时,断开饮水机、空调机等功率500W以上电器设备的电源;最后离开办公场所、候工室的人员应随手关灯以及断开其它电器设备的电源。
4.12禁止使用铜线、铝线、铁线代替保险丝,使用中的电器设备保护装置失灵时,要及时更换或修理,严格按照设备使用期限使用电器设备,禁止超期限使用。
4.13技术部每月对公司管辖区域内办公场所的电器设备设施、安全用
4.14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的,按公司《现场生产违章记录》办法实施细则处理。
5、附则
5.1本办法由技术部负责解释。
5.2本方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6、相关文件
《现场生产违章记录》办法实施细则
7、相关记录
《电器设备安装、使用审批表》
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遵守国家安全用电管理法规,明确用电管理科室,落实用电设施的选型、安装、维修和日常维护管理的安全责任。
2、用电管理部门应在当地专业部门指导下,加强对配电、发电、用电、备用电源的安全管理,制订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凡有高压电、容易触电伤人的场所,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公共用电设施设备应粘贴铭牌,说明用途。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木,防止引发事故。
4、选用的用电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考虑发展需要,满足安全要求。安装用电设施必须由专业部门、专业电工进行,采取过载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等安全保护措施。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凡移动的电器设备,其电源必须采用橡胶电缆。
5、员工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运行;不准私自拆装电气设施设备;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私接大功率用电设备。
6、有特殊要求的'场所,应按其要求采用用电设备。防止引发火灾、爆炸、漏电等安全事故。
7、按规定请专业部门每年对接保护系统进行测试,确保接地保护安全可靠。
8、对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已淘汰的用电设施设备要及时更换。严禁使用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假冒伪劣电器、“三无”产品或无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志的电器产品。
9、发生用电故障,要立即切断电源,及时通知管理部门维修,不得擅自处理。故障原因未查明,不得强行接通电源。用电设施设备检修时,必须悬挂警示牌,防止误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10、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警,保护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临时用电及合格制度、职责要求及《厂区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本制度不适用于公司固定用电作业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jgj 46-20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9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低压low voltage
交流额定电压在1 kv及以下的电压。
3.2、高压high voltage
交流额定电压在1 kv以上的电压。
3.3、安全了变压器safety isolating transformer
为安全特低电压电路提供电源的隔离变压器。
它的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至少由相当于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绝缘隔离开来。
它是专门为配电电路、工具或其他设备提供安全特低电压而设计的。
3.4、开关箱switch bo*
末级配电装置的通称,亦可兼作用电设备的控制装置。
3.5、外露可导电部分e*posed conductive part
电气设备的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它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但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
3.6、人工接地体manual grounding
人工埋入地中的接地体。
3.7、外电线路external circuit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线路以外的电力线路。
4 、临时用电作业危害识别
4.1、临时用电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4.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5 、临时用电作业要求
1.1、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范围为各单位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电源。
1.3、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1.4、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6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6.1、本企业内部单位(以厂为单位)的临时用电,由用电单位持“施工作业单”、“特种作业(电工)操作证”到电检车间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6.2、本企业以外单位所需临时用电,必须由用电单位向企业机动部门提出临时用电申请,由机动部门批转电检车间组织实施。施工单位负责人持“施工作业单”、“特种作业(电工)操作证”到电检车间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6.3、在用火管理范围内的.临时用电,用电单位必须先办理施工地点及电源箱处的“用火作业许可证”,然后再申办“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6.4、电检车间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6.5、临时用电主要安全措施和其他补充安全措施,由供电执行人负责确认签字;
6.6、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6.7、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停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并由供电执行人组织施工单位对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分别在“完工验收”一栏签名。
7、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
7.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用电网;
7.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检作业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电工)操作证”;
7.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检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检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7.3.1、安装临时线路人员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
7.3.2、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7.3.3、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采用五线制;
7.3.4、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5m,道路不低于5m;
7.3.5、临时用电线路架空进线不得采用裸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设。
7.3.6、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深大于0.7m;
7.3.7、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由防雨措施。
7.3.8、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7.3.9、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符合要求。
7.4、供电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供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7.5、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8、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8.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申请表”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
8.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签发人留存,第二联由临时用电单位持有,第三联上交行政部门保管。
8.3、在非用火管理范围内的“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
8.4、在用火管理范围内的“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必须与“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致;
8.5、“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一年。
9、管理职责
9.1、各单位电检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
9.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9.3、供电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临时用电的审批;
9.4、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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