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30 16:31:16 制度 我要投稿

救护车管理制度(合集11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救护车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救护车管理制度(合集11篇)

救护车管理制度1

  一、使用管理

  救护车辆接受院办和急诊科的双重管理。救护车的使用由急诊科负责安排,维修保养审批与监管由院办负责。

  1、救护车是我院承担全县医疗救援任务的专用车,以保障广大患者紧急医疗救援需要为准则,实行24小时多班值班制,在保证安全的同时,迅速完成出车救护任务。

  2、救护车原则上不承担医疗救援工作以外的出车任务,特殊情况用车,须经领导同意并签发派车通知单,在不影响急诊用车的情况下,由急诊科负责人统一安排。救护车辆应按照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

  3、每天由医生、护士查看救护车车上的物品、设施、药品是否齐全,能否正常使用。

  4、驾驶人员应履行职责,每天检查自己的车辆,看是否正常,是否需要维修,要保证车辆以良好的状态进行运转。救护车辆每车固定一名驾驶员,责任到人,不准私自调换车辆,车辆维修时,本车驾驶员必须在维修现场,不得安排该驾驶员出车(特殊情况除外)。

  5、在值班车辆出现故障或维修时,急诊科主任、护士长可以随时调动休息车辆、人员进行顶班。

  6、护士长每月定期检查各车急诊备用药品是否过期失效,急诊设施是否齐全、功能是否完好,及时补充急诊药品、物品。

  7、向院外车辆通报、泄露出车信息,与院外车辆勾结倒卖病人,为院外车辆提供服务,提供医院医疗物品等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照私收费论处。

  8、救护车工作人员无论值班与否均要24小时开通手机,紧急情况下,科主任、护士长、调度员可以调动所有救护车车辆和人员。

  9、调度员按顺序派车,驾驶员要服从调度员安排,休班时应将车钥匙交到调度室,车辆停在指定区域。

  二、维修、保养管理

  1、车辆维修必须严格执行维修审批制度,由院办司机班班长建立单车维修保养记录档案和台帐。车辆维修在指定维修厂维修。车辆出现故障后,驾驶人员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经修理厂技术员检查鉴定后提出修理方案,由司机班班长核查并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审核后方可送修。车辆维修时,驾驶人员必须在场,对修理厂更换配件是否纯正、是否按维修规程予以核实,维修后所有拆换配件,由司机班班长保存并建立旧件回收登记制度本。车辆维修过程中驾驶人员如发现车辆修理部位项目、更换零件与我院开具的审批单不一致时,要立即通知办公室人员到场核实,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销。车辆所更换的零部件若与技术档案不符(轮胎的.正常使用寿命在3—4万公里,蓄电池的正常使用寿命在2年左右等),将不予更换。

  2、车辆长途行驶途中发生故障需维修的,必须立即向院办主任报告,返院后补办车辆维修审批手续。

  3、车辆维修后,维修费由办公室2人到维修厂核实修理费用并办理结算手续(长途行驶途中维修例外)。到财务科办理报账手续时,必须认真核实修理审批单、维修清单,对照旧件回收登记本,经办公室确认无误,才能给予报销,属保险公司支付的维修费用须到办公室进行登记。

  4、对车辆实行强制保养制度。按照车辆行驶公里数等车辆保养的基本指标要求,定期对车辆实行强制保养,提高车辆的使用性能和安全系数。

  5、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清洁工作,由驾驶员在不影响出车任务的前提下自行完成,确保车况性能良好,车容车貌整洁。院办将对每辆车辆进行每月一次安全和保养检查。

  三、燃油管理

  科学合理核定每辆车的单车油耗量标准,每辆车由护士长每月至少将油耗量与行驶里程记录核查一次,以防浪费。

  四、驾驶人员的管理

  1、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有效驾驶执照、按照规定车型驾驶。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新《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第一思想,严禁带病驾驶、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凡因违章驾驶被公安部门拘留者或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者一律作辞退处理。

  2、驾驶员要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服从调度,听从指挥,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时间就是生命”的效率观念,及时迅速出车,圆满完成医疗急诊任务;加强驾驶技术和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为病人服务的本领。

  3、驾驶人员认真爱护车辆,负责对自己所驾驶车内的急诊器材、设备的保管与维护,保持功能完好,随时处于应急状态,严禁物品外借,违者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本人责任。

  4、驾驶员要经常保持车况良好和车辆整洁。定期对所驾驶车辆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在运送已明确或疑似传染病人(包括死亡病人)后,要及时进行消毒,若因没有及时消毒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辞退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5、驾驶人员不得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报告,不得隐瞒事故不报。

  6、车辆年审、警灯警报的审核及保险、养路费的购买经院办主任审核同意后由驾驶员在业余时间办理,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因延误造成损失者责任自负。

救护车管理制度2

  医院救护车辆管理办法

  救护车清洁制度

  一、必须保持救护车车身、驾驶室、警报器、随车物品的整洁。

  二、驾驶员必须做好救护车的清洁工作。

  三、下班时要做好车辆清洁,锁好门窗。

  四、不定期清洁发动机、电瓶、底盘。

  五、每周由驾驶员自行冲冼车辆的内外一次,以保持外观整洁,每2周送洗车店洗车一次(雨天及特殊情况除外)。

  车辆保养制度

  一、驾驶员每天在接班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检查维护,认真填写车辆交接班运行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二、车辆行驶5千至6千公里时,填写车辆修理保养申请表上报车管科统一安排保养。

  三、车辆年检时必须进厂进行二级保养,合格后方可参加年检。

  四、汽车轮胎在行驶5万公里后,应进行全面检查,对扎钉较多,磨损较严重的必须更换。

  五、用汽油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必须更换正时带。

  六、柴油车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清洗,调试喷油嘴。

  七、驾驶员下班后必须保证车辆清洁,锁好门窗,方可交接。

  救护车特殊运行状况处理制度

  一、救护车在非正常出诊运行状态下,如外出加油、维修、保养或送病人回家返途等车上无医护人员情况下,如途中遇到拦截要求运送病人去医院救治,司机应及时停车下车,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并说明车辆状况。如病人或家属强烈要求且病情允许直接运送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及司机报告指挥中心后转送最近急救网络医院。如病情较重,不宜直接运送或运送途中存在较大风险,必须向拦截人员说明清楚情况并向指挥中心报告或请求救援,待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协助转送病人上救护车后方可离开现场。

  二、救护车正常出诊空车状态下发生交通事故,原则上就地停车处理事故,中心另派救护车执行任务。如要救治的病人病情危重,时间紧迫且交通事故轻微等特殊情况,需服从指挥中心调度继续执行任务。

  三、救护车上有病人的出诊状态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救治组组长(医生)对该事故损伤情况及车上病人病情作出全面评估后,决定是否停留在现场救治事故伤员或继续转送车上病人。

  救护车长途转运审批制度

  一、急救车离开市区执行长途急救任务,必须经医院分管领导审批。由科室提出用车申请,调度室安排车辆、司机等。

  二、必须严格按照调度指挥中心下发出车单转送,不得私自改变目的地,特殊情况及时报调度指挥中心。

  三、执行长途出车的驾驶员要谨慎驾驶,出车前要完成病人家属签字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并保持通讯联络通畅。

  安全管理制度

  一、坚持每月第一个周二组织学习制度,自觉签到,有事请假,一年累计二次无故不到者,按考勤管理条例照章处罚。

  二、上班后认真检查车辆,随时待命,在急救途中密切与医务人员配合,不无故乱用警报器,使用警报器时不得从右边超越,做到安全、准确地完成好急救任务。

  三、行车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服从交通民警和管理人员指挥、检查。严禁酒后驾车和开特权车。

  四、无论发生大小事故,必须及时向车管科及中心分管领导汇报,以便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吸取教训。

  五、建立、健全会议签到本、会议记录本、车辆安全检查登记本,事故违章记录本,以便对档案记录进行查阅。

  六、急救车车辆未经中心领导批准,一律不得挪作他用。严禁使用急救车参与急救无关事宜。

  七、私自出车按中心规定处理,造成事故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本人负责。

  八、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落实到位,对值班期间发现各种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上报科领导及中心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九、加强节日期间车辆安全工作。节前要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尽快报车管科解决,节日期间必须保证车况良好。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行驶教育,严禁疲劳开车、酒后开车,对长途出车严格按有关报批程序执行。

  救护车辆交接班制度

  一、急救车辆分单人保管,双人保管两种。

  二、每车由同驾一车的司机负责本车辆使用,保养,维修等工作。

  三、两人保管的车辆每天每班次必须对车辆完好,物品进行交接并作好登记。

  四、单人保管车辆:上班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并作好登记。

  五、每天接班必须提前10分钟进行交接检查。

  六、下班后必须做好车辆卫生、排除运行中故障,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车头朝外,锁好门窗。

  七、车辆因交接班不细,事后发现擦碰、物品丢失迹象者,责任由接班人员承担。

  八、未完成交接班工作时,遇出车任务,仍由原驾驶员出车,回来后继续交接班。

  车辆交接班检查登记制度

  一、车辆交接班时,应对车辆灯光、刹车、转向、机油、汽油、水、外观等进行检查,详细登记交接。

  二、做好车辆内外清洁工作。车头必须朝外停放。

  三、车管组长每周对全部车辆检查一次。

  四、办公室每月对车辆不定期抽查。

  五、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六、每次进行车辆检查必须认真在保养工作情况表上记录。

  新车辆购置制度

  一、急诊科根据医院总体规划和实际需要,做出书面报告报院部办公会议研究。

  二、急诊科要不断了解掌握新上市的救护车资料,找出适合院前急救车型为医院领导购车提供第一手资料。

  三、新购置车辆须经政府采购办招标采购。

  四、按车辆技术规定和随车物品严格验收。

  五、按相关规范要求完善车辆设置、通信、标志及改装。

  六、办理车辆保险、上牌,附加税、养路费,过桥费,警报器证,车船使用税,加油卡等手续。

  车辆报废制度

  一、根据车辆公里,年限和实际状况,需要报废的车辆由车管科书面报告交院部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并报市卫生局审批。

  二、经卫生局批准后填写车辆报废登记表。

  三、将车辆送往政府指定的车辆解体厂进行报废。

  四、到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办理报废手续。

  五、报废资料报市国资局审批后进入财务存档。

  车辆、驾驶员建档制度

  一、建立一车一档,以备查阅。

  二、完整记载车辆运行全过程。

  三、保存新车的原始资料。

  四、详细记载维修、保养、用油、公里、事故等。

  五、做好车辆异动、交接记载。

  六、建立驾驶员的个人档案,建立一人一档管理制。

  七、记录进入时间、驾龄、年龄、进入前的经历。

  八、记载每年的工作情况,各种奖励及年终考核成绩。

  九、保存聘用司机的考核资料及担保书。

  车辆运行统计制度

  一、车辆运行统计分为:公里数,油耗,维修保养次数,完好率,维修费用,其它费用,行车安全和分析九项。

  二、每月底统计车辆路码表总数,算出当月车公里数。

  三、急救出车必须经过120调度室,行政车必须填写登记表,月底统计。

  四、减除维修,保养天数得出车辆每月完好率。

  五、根据车型标准,结合车辆实际用油,定出车辆用油标准(平时,夏季)。

  六、如实记载车辆每月的维修,保养时间,次数。

  七、每月对车辆维修,保养费用进行统计,随时掌握车辆运行状态。

  八、统计车辆每月保险费,停车费,补助费,过路(桥)费等。

  九、对每个驾驶员违章、事故进行统计。

  十、运行分析分为:车辆实际用油和标准差异,用油占收入的比例,维修保养费用占收入的'比例,每车次的平均收入,每行驶一公里的综合收入六个部分。 对上述六部分进行季度,半年,全年统计并同上年同期进行比较分析,找出问题为后期工作找出切入点。

  十一、如实保留统计资料,利于从新车到报废整个运行过程的成本核算。

  车辆事故处理程序

  一、车辆发生任何事故,有无责任,都必须先抢救伤员并在第一时间向110报警。

  二、当事司机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助保险理赔员进行现场勘察及各种材料的收集,及时索赔。

  三、及时向科室汇报,当事司机要如实汇报事故的全过程。

  四、车辆发生事故,科室要组织驾驶员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帮助肇事本人,教育全体驾驶员。

  五、发生事故不报和私了的一切损失由当事司机负责,并按照医院相关制度处罚。

救护车管理制度3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任务。

  二、适用范围

  大方县鸡场乡卫生院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随时督查救护车的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五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120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五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由接出诊医生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检查,急诊班、上夜、下夜三班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院办及分管领导,以便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院分管领导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救护车管理制度4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救护车管理,保证救护车处于应急备用状态,确保接送病人工作顺利开展及行车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保险购买

  1、由后勤科、财务科按医院规定购买相应保险。

  2、购买保险时限、险种等由车队具体负责,报后勤科长及分管副院长同意并备案。

  3、车队负责备齐购买保险所需相关资料。

  二、车辆维护及审验

  1、车队直接负责救护车的日常维护及车辆检审。

  2、定期、按时对各种车辆进行检修和维护,做好清洁保养,保证车辆状况良好,鼓励自修、小修,如不能自行修理时,须报后勤科长及分管副院长同意后,到指定维修点修理。

  3、车辆修理、检审要有相关记录。

  4、救护车辆必须做好救护设施管理、维护,保证应急使用正常。

  三、车辆使用及用车管理

  1、救护车平时应按规定停放在固定车位内,定人、定车,责任到人,救护车上的设备、附件不得私自拆卸,必须变动的,须经领导批准后由专业人员拆卸。

  2.救护车辆平时由司机做好检修、清拭保养,保持车辆的良好状况和必要的'消毒工作,保证安全使用。停放救护车务必要注意防盗、防损坏。如果因司机原因造成损失,则由当事司机赔偿。

  3、建立健全车辆出勤登记制度,力争做到接警后5分钟内出车。认真填写《救护车使用情况登记表》。每次出车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数、车辆耗油数等都要登记清楚,执行任务途中及任务完成后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值班驾驶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救护车驾驶员在行车途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行车,礼貌待人,热心为病员服务。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5、后勤科长根据《救护车使用登记表》对接送患者进行回访,是否存在私收费、乱收费或服务态度差,一经发现将严厉处罚。

  6、严禁公车私用,若特殊情况私人用车须报后勤科长及分管副院长。

  7、除按相关规定免费出车外,外出车辆所收取费用一律上报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免费用车所产生的费用,核算转入使用车辆的科室支出。

  8、救护车收费按相关规定执行,由财务科收取,驾驶员代收费用须按时上交财务科。

  9、所收取费用用于车辆加油、驾驶员、医护人员差旅费开支,剩余部分按30%归用车科室,70%归后勤科用于车辆维护保养支出。

  10、驾驶员、医护人员差旅费按昆明、西昌150元/天/人、乡镇50元/天/人(含食宿费用包干)计发,由出差人员及时到财务室报销差旅费。

  11、救护车工作时肇事根据交警部门确定责任后由医院承担相应责任,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肇事者本人自行负责并纳入本人绩效考核:

  ①酒后驾车。

  ②没有经医院同意自行驾车外出者。

  ③私人借车及外单位借车者。

  ④交由没有驾照者驾车。

  ⑤疲劳驾车、超速驾车、超载驾车等不按规定驾车者。

  四、车辆加油管理

  1、由后勤科根据行驶里程、路面情况、车辆油耗等核算用油量,要求每次出车耗油量不得超过标准的5%。

  2、车辆加油须有主乘人员签字确认,如没有主乘人员或负责接送病人用车时,须有后勤人员陪同加油。

  3、其他单位或私人借车时油费不属医院支付范围。

  4、加油发票须有后勤科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5、认真填写车辆用油登记表。

  6、禁止公油私用、挪用或利用医院用车名誉给私家车加油,一经发现上述情况者,给予其本次用油量的2—3倍罚款,若发现加油量与行驶里程不相符时,将追查原因给予相应处理。

救护车管理制度5

  为进一步规范救护车管理,保证救护车处于应急备用状态,确保接送病人工作顺利开展及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险购买

  1、由后勤科、财务科按医院规定购买相应保险。

  2、购买保险时限、险种等由救护车司机具体负责,报办公室主任及分管副院长同意并备案。

  3、救护车司机负责备齐购买保险所需相关资料。

  二、车辆维护及审验

  1、救护车司机直接负责救护车的日常维护及车辆检审。

  2、定期、按时对救护车辆进行检修和维护,做好清洁保养,保证车辆状况良好,鼓励自修、小修,如不能自行修理时需报办公室主任及分管副院长同意后,到指定维修点修理。

  3、车辆管理、检审要有相关记录。

  4、救护车辆必须做好救护设施管理维护,保证应急使用正常。

  三、车辆使用及管理

  1、定人、定车,责任到人,救护车平时应按规定停放在固定车位内,救护车上的设备、附件不得私自拆卸,必须变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有专业人员拆卸。

  2、救护车辆平时由司机做好检修、清拭保养,保持车辆的良好状况和必要的'消毒工作,保证安全使用。停放救护车务必要注意防盗、防损坏。如果因司机原因造成损失,则有当事司机赔偿。

  3、建立健全车辆出勤登记制度,力争做到接警后5分钟内出车。认真填写《救护车使用情况登记表》。每次出车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数、车辆耗油数等都要登记清楚,执行任务途中及任务完成后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值班驾驶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救护车驾驶员在行车途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行车、礼貌待人、热心为病员服务。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5、办公室根据《救护车使用情况登记表》对接送患者进行回访,是否存在私收费、乱收费或服务态度差,一经发现将严厉处罚。

  6、严谨公车私用,若遇特殊情况私人用车须报后勤科长及分管副院长。

  7、除按相关规定免费出车外,外出车辆所收费用一律上交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8、救护车收费按相关规定执行,有收费室收取,驾驶员代收费用须按时上交收费室。

  9、所收取费用用于车辆加油,驾驶员、医护人员差旅费开支,剩余部分按30%归用车科室,70%归办公室,用于车辆维护保养支出。

  10、驾驶员、医护人员差旅费按院内差旅费补助标准执行(含食宿费用包干),由出差人员及时到财务室报销差旅费。

  11、救护车工作时肇事根据交警部门确定责任后由医院承担相应责任,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肇事者本人自行负责并纳入绩效考核:

  1、酒后驾车。

  2、没有经医院同意自行驾车外出者。3。私人借车及外单位借车者。

  4、交由没有驾照者驾车。

  5、车上乘坐与病人接送无关人员造成伤害的。

  四、车辆加油管理

  1、由后勤科根据行驶里程、路面情况、车辆油耗等核算用油量,要求每次出车耗油量不得超过标准的5%。

  2、其他单位或私人借车时,油费不属于医院支付范围。

  3、加油发票须有主管院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4、认真填写车辆用油登记表。

  5、禁止公油私用,挪用或利用医院用车名义给私家车加油,一经发现上述情况,给予其本次用油量2——3倍罚款,如发现加油量与行驶里程不相符时,将追查原因并给予相应处理。

救护车管理制度6

  1.救护车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并随时处于应急状态。值班司机接到急救指令后x分钟内必须出车。

  2.使用救护车时值班护士必须详细登记出车时间、事由、人员等。

  3.各单位救护车的`数量、车牌号和车载通讯设备必须报市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电话“xx x”)登记,以备检查和调配。

  4.各单位救护车只作医疗救护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5.救护车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报告本单位医务科和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同时应尽快排除故障。

  6.救护车每行驶xxxx公里必须进行一级保养(间隔保养),并按规定进行年审、二级保养和车辆的报废。

  7.各医院必须服从急救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的调度,不得以车况为借口拒绝出车。

  8.救护车上必须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详见附件x和x)。

  9.救护车离开本单位执行任务,须报本单位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救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全市救护车动向。

  10.救护车出动执行xxx急救任务返回单位时,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

  11.救护车在执行任务时,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规定使用警报器和任务灯。

救护车管理制度7

  进一步规范我中心车辆管理,严格控制消费支出,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关于厉行节约、防止铺张浪费的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市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救护车辆管理制度

  1.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有效驾驶执照、按照规定车型驾驶。驾驶人员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第一思想,严禁带病驾驶、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凡因违章驾驶被公安部门拘留者或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者一律作辞退处理。

  2.救护车平时应按规定停放在固定车位内,定人、定车,责任到人,救护车上的设备、附件不得私自拆卸,必须变动的,须经领导批准后由专业人员拆卸。

  3.驾驶员应爱惜所驾车辆,做好检修、清拭保养,保持车辆的良好状况和必要的消毒工作,保证安全使用。每月至少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一次检查,确保车辆正常行驶。驾驶员应定期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每天上班交接班时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半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必须把车辆停在车库内。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关好车门、车窗,防止车辆被盗。如果因司机原因造成损失,则由当事司机赔偿。

  6.建立建全车辆出勤登记制度,力争做到接任务后5分钟内出车。需要用车必须到办公室填写派车单,用车在时间上发生冲突时,办公室按“轻重缓急”原则或用车申请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安排。用车人认真填写《龙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车单》,每次出车地点、出车时间、收车时间、公里数等都要登记清楚,执行任务途中及任务完成后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

  7.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单位不予报销,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驾驶员承担责任和后果。

  8.救护车驾驶员在行车途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行车,礼貌待人,热心为病员服务。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9.严禁公车私用。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若特殊情况私人用车须报主要领导。

  10.救护车工作时肇事根据交警部门确定责任后由中心承担相应责任,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肇事者本人自行负责并纳入本人绩效考核:

  ①酒后驾车。

  ②没有经中心同意自行驾车外出者。

  ③私人借车及外单位借车者。

  ④交由没有驾照者驾车。

  ⑤疲劳驾车、超速驾车、超载驾车等不按规定驾车者。

  二、救护车维修、保养管理

  1.车辆维修必须严格执行维修审批制度,由办公室建立维修保养记录档案和台帐。车辆维修在指定维修厂维修。车辆出现故障后,驾驶人员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修理厂技术员检查鉴定后提出修理方案,由办公室核查并经中心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送修。

  2.车辆维修时,驾驶人员必须在场,对修理厂更换配件是否纯正、是否按维修规程予以核实,维修所有拆换新、旧配件,拍照报备办公室,车辆维修过程中驾驶人员如发现车辆修理部位项目、更换零件与我中心开具的审批单不一致时,要立即通知办公室人员到场核实,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3.车辆长途行驶途中发生故障需维修的,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报告,返回单位后补办车辆维修审批手续。

  4.车辆维修后,必须认真核实修理审批单、维修清单,对照旧件回收,经办公室确认无误主要领导审批后,才能给予报销。

  5.对车辆实行强制保养制度。按照车辆行驶公里数等车辆保养的基本指标要求,定期对车辆实行强制保养,提高车辆的使用性能和安全系数。

  6.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清洁工作,由驾驶员在不影响出车任务的前提下自行完成,确保车况性能良好,车容车貌整洁。

  三、车辆加油管理

  1.实行定点加油,“一车一卡”管理。

  2.主卡由中心财务科保管,副卡由驾驶员保管。

  3.加油卡充值由办公室提出主卡充值申请,再分配到副卡;救护车需要加油驾驶员要向办公室申请,并将副卡充值页面拍照发给办公室。每个月月底将加油交易凭证及派车单一并交办公室。

  4.禁止公油私用、挪用或利用中心用车名誉给私家车加油,一经发现上述情况者,给予其本次用油量的2-3倍罚款,若发现加油量与行驶里程不相符时,将追查原因给予相应处理。

  四、驾驶人员的工作职责

  1.驾驶员要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服从调度,听从指挥,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时间就是生命"的效率观念,及时迅速出车,圆满完成医疗急诊任务;加强驾驶技术和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为病人服务的本领。

  2.驾驶人员认真爱护车辆,负责对自己所驾驶车内的急诊器材、设备的保管与维护,保持功能完好,随时处于应急状态,严禁物品外借,违者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本人责任。

  3.驾驶员要经常保持车况良好和车辆整洁。定期对所驾驶车辆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在运送已明确或疑似传染病人(包括死亡病人)后,要及时进行消毒,若因没有及时消毒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辞退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4.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如因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5.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得开英雄车、赌气车、霸王车和乱用警报器。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报告单位办公室,同时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6.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值班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离开单位。上班期间严禁饮酒、打牌等娱乐。

  7.驾驶员对中心的调度及科室领导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8.驾驶员对中心的调度及科室领导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9.驾驶员出诊时应密切配合急救医师完成急救任务,根据病人病情及急救医师意见确定行驶速度及转送中心,向急救医师提出转送中合理化建议时应注意方式和场合,避免引起纠纷。

  10.驾驶员上班时要着装整齐,按规定穿工作服,佩带工作牌,禁止穿拖鞋上班。

  11.任何时候,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领导或120指挥中心有关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通讯联系不上的,给予当月绩效扣分处罚。

救护车管理制度8

  1、目的规范救护车消毒隔离,消除引发感染的`危险因素,保证患者及工作人员安全。

  2、范围

  适用于救护车。

  3、内容

  3.1救护车应专车专用,不能与普通车混用;转运烧伤、血液病、免疫力低下患者以及老年患者时,使用监护型救护车,一人一车。

  3.2车内备有一次性防护用品、消毒用品以及医疗废物包装用物。

  3.3根据感染性疾病传播途径及可能发生的感染风险,使用个人防护品,包括医用防护口罩、帽子、手套、护目镜、面罩、胶围裙、防护服(最好为防渗漏)、鞋套等,司机及患者、陪护人员在医护人员指导做好相应隔离防护措施,详见《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规程》。

  3.4转运传染性疾病患者时,使用指定急救车辆,出诊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品,急救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相应隔离措施,如转运呼吸道传播疾病的患者,如肺结核,应使用负压急救车。

  转运任务完成后立即进行车厢内空气、设备、用品的消毒。

  3.5发生职业暴露时,应立即现场处理,如被患者血液、体液溅入眼内,先清洁手,用手指撑开上下眼睑,并用无菌水交替冲洗双眼5—15分钟;如溅到皮肤时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污染衣服及时更换,详见《感染性职业暴露处置规程》。

  3.6救护车出诊后,应根据车辆的污染情况,及时对救护车进行清洁消毒并保留记录。接送普通患者后,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救护车内壁、坐椅、扶手等物体表面,并开窗通风XX分钟以上。

  3.7使用后的锐器、一次性器材、患者的排泄物等,应分别置于锐器盒和黄色医疗废物袋中,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救护车管理制度9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应急指令。

  二、适用范围

  医院不承接120服务,仅限于院部应急、政府指令性任务。

  三、职责

  (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三)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后即刻做出反应,快速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院内病人突发急症、变证等危急时刻,确定需要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时,由主管医生负责通知救护车司机。

  (二)司机接到通知后,即刻做出响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要求在5—10分钟内到场。

  (三)确需转院治疗时,指派有丰富临床经验、急救常识的医生、护士各一名负责护送,尽全力确保转运途中病人生命安全。

  (四)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做好记录,以便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五、救护车使用规定

  1、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要求驾驶员24小时开机,听从院部分管领导安排,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2、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费后出车。如情况紧急或通过电话呼救者,可先出车,出车费由司机负责督促患者补交。

  3、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诊、检查或请外院医生会诊、手术者,均按上述收费标准,交纳出车费。

  4、每月末由救护车司机将每次派车单和收费单据校对后交财务科审查收支情况,按医院出车补助标准,结算出车补助费。

  5、非医疗用车,必须经业务院长签发派车单。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查明责任者,按出车地点收费标准加倍罚款。

  6、救护车作为医院的医疗服务用车,只能作用于抢救、转运为重伤病人员,处理紧急疫情及公共卫生防服务等工作使用,如有集体外出参观学习、因医疗工作接送外院专家、接受医用物资、医疗器戒的情况,应报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审批同意。

  7、医院必须聘请救护车专职驾驶员,严禁院长及非专职驾驶救护车。

  8、救护车驾驶员在行车途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行车,礼貌待人,热心为病员服务。

救护车管理制度10

  医院救护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同时遵守医院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应爱惜所驾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一次检查,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三、驾驶员应定期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四、每天上班交接班时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半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五、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六、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必须把车辆停在车库内。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关好车门、车窗,防止车辆被盗。

  七、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八、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

  九、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如因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得开英雄车、赌气车、霸王车和乱用警报器。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报告120指挥中心,同时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十一、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单位不予报销,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驾驶员承担责任和后果。

  十二、120指挥中心派车出诊时,要准时出车,不得延误,出车后按要求规范操作救护车车载终端。

  十三、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值班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离开急救大楼。上班期间严禁饮酒、打牌等娱乐。

  十四、驾驶员对120指挥中心的调度及科室领导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十五、驾驶员出诊时应密切配合急救医师完成急救任务,根据病人病情及急救医师意见确定行驶速度及转送医院,向急救医师提出转送中合理化建议时应注意方式和场合,避免引起纠纷。

  十六、驾驶员上班时要着装整齐,按规定穿工作服,佩带工作牌。

  十七、任何时候,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领导或120指挥中心有关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通讯联系不上的,给予当月绩效扣分处罚。

  十八、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

救护车管理制度11

  一、救护车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并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二、值班驾驶员接到急救指令后1分钟内必须出车。

  三、使用救护车时值班驾驶员必须详细登记出车时间、事由、人员等。

  四、救护车只作医疗救护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五、救护车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报告科长和调度室值班人员,同时应尽快排除故障。

  六、救护车每行驶5000公里必须进行一级保养(间隔保养),并按规定进行年审、二级保养和车辆的报废。

  七、救护车出车必须服从调度室的.调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车。

  八、救护车上必须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

  九、救护车执行特需服务工作时,须向当班领导报告,以便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十、救护车出车执行“120”急救任务返回单位时,须向调度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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