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1
为了贯彻落实iso900质量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内部各种生产设备能够正常运行,扩大企业对外宣传起到广泛的作用,调整好各部门的协调能力,规范各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切实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现拟定《企业基本设施管理制度》:
(一)生产设备管理。
为了使企业能够正常运行,提高公司生产的'安全管理,保障各种设施的良好运转。由行管部建立《设备档案》,并制定现推行电子设备及机械设备管理办法,包括电子显示屏、电脑、电视监控、发电机、空调、总电表箱、消防管网、厨房设备、公共厕所设备、办公设备等。
1、电子显示屏、电视监控、发电机、总电表箱、消防管网、厨房设备、公共厕所、办公设备等,由专人负责管理,推行谁管理谁负责的保管责任制度,
2、空调、电脑等由使用的工作人员负责管理。
3、各级负责人不得将公司财务擅自挪为己用、外借、出租等不正当行为。
4、负责人应遵从公司的规定使用以上生产设备,严格遵循设备的使用办法,如出现违规使用导致设备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由负责人承担责任。
5、各级负责人在借出以上设备前,需要经公司行管部主任同意并配备说明外借缘由等必备内容,以书面形式办理外借手续。
(二)企业网站维护及更新。
企业的发展需要对外宣传,企业需要一个自主的网站,公司现指定专人负责企业网站和电子显示屏维护及更新,并制定管理办法。
1、网站负责人根据公司要求维护公司网站和电子显示屏,保障不出现人为或其他原因导致网站不能打开。
2、负责人根据要求刊发公司发展、改革、服务、理念等相关内容及图片信息。
3、负责人根据要求对网站外观、版面等要及时更新,准时发布。
4、不得刊发与企业不利的消息及反动文章。
5、网站及电子显示屏只为公司所用,不得刊发其他信息。
6、负责人根据要求对电子显示屏内容及时更新,准时对外宣传。
(三)后勤物资保障。
公司后勤物资应有充分的准备,由行管部指派专人负责购买、库存、发放。
1、公司后勤物资包括票据、文具、墨盒、食品等材料物品。
2、负责人应按照需求或者按照需求向公司提出要求及时购买所需物品。
3、负责人应当出示所需物品详细并以文字及票据等形式注明,注明内容应当清晰可见,易于识别。
4、所需采购物品需要行管部批准确认。
5、负责人对外来票据等应能得到识别。
6、按照公司规定,所购物品应合理予以库存,倘若储存不善导致物资不能使用等由责任人按照公司规定予以赔偿。
7、按照规定发放物资时,负责人应当有物资走向的证明、类别以及数目等项目记载,并以书面形式标明。
8、后勤管理人员不得将公司物品挪为己用、外借等违反公司规章的行为。
9、公司各类财税专用票证由财务部负责购买、保存和发放。
10、交付使用后,负责人对后期的预期用途应该有详细的了解。
以上制度的责任执行单位是公司行管部。
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2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而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管辖内的所有生产、办公、生活场所(员工集体宿舍、食堂等)和没有签定消防安全协议的出租房屋建筑及场地。
二、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要求
第三条疏散出口:
1、当一个厅室或房间面积不大于60时,可设一个疏散出口,当大于60时,每个厅室或房间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
2、房间内最远点与最近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m。
第四条疏散门:
1、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平移门、卷帘门及旋转门;
2、疏散门应向外开启,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6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多时,可向内开启。疏散出口不应设置门槛,在距疏散出口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及影响人员正常疏散的障碍物。
第五条疏散走道:
1、疏散走道应双向疏散,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地面应保持平直,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
2、疏散走道与其它部位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3、疏散走道的地面、顶棚及隔墙等不应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严禁采用燃烧后产生剧毒气体的材料进行装饰或装修。
第六条疏散楼梯:
1、疏散楼梯应便于人员疏散,踏步布置均匀通畅,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
2、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不应敷设空调风管和易燃、可燃液体管道及可燃气体管道;
3、疏散楼梯宜通至上人屋面,且在各楼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其首层应能直通室外。
第七条安全出口:
1、办公室、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内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层数不超过3层,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但必须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2、除特殊情况外,人员密集场所的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不应设置防盗窗,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应设置辅助疏散器具。
第八条安全疏散标识:
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
2、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米,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米,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米。设置在地面上的应急标志灯,应保证视角连续,且间距不应大于5米;
3、内走廊型的办公室、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其疏散走道及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线或间距不大于4m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4、设置在疏散走道两侧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线应保持连续,设置在疏散路线地面上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嵌入式,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的激发光源或自然采光量应达到规定要求。
第九条应急照明灯:
1、安全出口和面积不大于60房间的疏散门的正上方“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没有连续不断的应急灯光的,应安装应急照明灯;
2、疏散路线上的楼梯间每层都必须安装应急照明灯;
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
第十条分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职能部门为分公司安全技术室,管理责任人为其所在班组的负责人。
第十一条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职能部门为安全生产部,公司机关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人为安全生产部安全员。
第十二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3、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4、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5、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6、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卷帘门,否则必须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7、举办会议、考试、表演等大型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第十三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人应每天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清晰、有效、没被遮挡,发生损坏时应及时向管理责任职能部门汇报,以安排维修、更换和整改。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人对整改质量负有监督和验收的责任。
第十四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职能部门每月应组织一次检查,进行一次疏散设施实验检测,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应急灯均以放电状态出厂,使用前必须进行20小时的充电,才可进行放电。使用中的应急灯具应定期进行性能检查,每半个月或一个月通过连续开关试验,以检查电路转换及电池的应急功能,并进行放电,以延长电池使用寿命。
四、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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