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差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出差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1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控制成本,降低费用,提高企业运作效益。
第二条本企业员工国内外出差或参加短期业务训练等,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二、国内出差
第三条国内出差分为长程、外勤两种,出差时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员工或主管出差均由其上司核准,否则其旅费一律不准报支。但因紧急事务经部门主管命令出差或外勤者不在此限。
1、单程在五十公里以上者视为长程出差,未及五十公里者以外勤论,但外勤而必须在外住宿者视同出差。
2、交通工具以乘火车、公路汽车等公开订有价目表者为原则。交通费凭证证明核支,实报实销。乘坐企业自备交通工具不得支领交通费。因公需乘计程车由部门主管证明核支。
3、长、短程出差,无论其出差及销差时间提早或延迟,均不作加班论。
第四条外勤在三小时以上于上午七时以前起程者报支早餐费xx元,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支午餐费xx元,下午七时以后销差者支晚餐费xx元。
第五条长程出差旅费分交通费、住宿费、膳费等。
1、普通员工随同部门主管及以上干部出差时,视实际情形比照乘同等车及住宿,由部门主管证明核支。
2、公务必要并报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3、员工适用本规定应以职称为准,无职称者以职位为准。
第六条住宿费按夜数支付,如检附凭证不超过规定者得按标准支付,如未检附凭证者按规定七折报支。但在火车中歇夜或出差处所免费招待膳宿者,不得报支膳宿费。如因实际需要陪同宾客住宿者,按其检附之凭证实数支给。
第七条出差膳费什支费按日数支给,但在上午出发或下午销差者当日应支三分之二,下午出发或午前销差者当日应支三分之一。
第八条员工每次出差或派驻地区服务,如在同一地点驻留半个月以上者,自十六日起照规定膳、宿、什费标准以八五折支付。自三十八条员工每次出差或派驻地区服务,如在同一地点驻留半个月以上者,自十六日起照规定膳、宿、什费标准以八五折支付。自三十一日起照规定之七折支付。
第九条员工人事异动搬迁费酌情给予补助,标准另定。
第十条员工出差前按实际需要凭"出差申请单"第三联向出纳预借差旅费,销差后应于一个星期内填具"出差旅费报销清单"按"出差申请单"核决权限呈核报销。会计部门每月编造"企业每月出差旅费一览表"送呈总经理核阅。
第十一条员工出差期限,由出差主管视事实需要核实,在限期内除患病及因事故阻滞外,不得任意延期。因公需要延期者应事先以电话请示主管或返回企业后,由主管核定追认。
三、国外出差
第十二条奉派出国人员应就出国目的、任务、日程、所需经费等有关事项提出“出国计划书”一式二份呈总经理后转呈董事长。经核准后始得办理出国手续。
第十三条出国人员其“出国计划书”经核准后,应填写“出差申请单”经呈准后向部门申请旅费外汇。
第十四条凡受国内外机构补助出国人员,其旅费已由其他机关照规定支付者,不得再支取国外出差旅费,但所受补助费用较前条标准为低时可比照前条标准核补差额。
第十五条出国人员因公交际应酬费用除呈奉总经理核准由企业开支外,均应自理。
第十六条出国人员在国外必要之长途旅行,应以规定之路程为限,如有规定以外路程之交通费,须由总经理核定始得准报支。
第十七条企业长期(三个月以上)派驻国外人员在驻外期间之待遇,由总经理办公室视其地区之生活水准及由企业提供之其他设施等拟定标准呈董事长核准实施。
第十八条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两星期内提出有关任务之书面报告呈总经理并董事长核阅,否则旅费不得报销,并按情节轻重酌予惩处。
第十九条受训分为外埠受训及本埠受训两种,差旅费报支标准同本制度第三条,以五十公里为界。
第二十条企业员工赴外埠参加训练或实习其往返交通费及受训期间之膳、宿杂费准予比照本制度第五条及第八条规定办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其规定办理。
1、训练机构或本企业已供给交通工具或费用时,不得报支交通费。
2、训练机构或本企业供给全部膳、宿者,其杂费准予全额报支。
3、训练机构或本企业供给部分膳、宿者,除已供给项目不得报支外,其余仍依本办法规定计给。
第二十一条企业外本埠受训员工在本埠参加训练或实习,训练机构不供给膳食及交通工具或费用者,其受训期间每日准予比照本制度第四条规定报支误餐费一餐,交通费则依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企业员工赴外埠参加企业内各部门所举办之训练或实习,以由主办部门统筹供应膳宿为原则,除已供给项目不得报支外,其余均比照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企业员工在本埠参加训练者,一律由主办部门统筹供应午餐或晚餐,其费用以每餐xx元为原则。
训练地点与办公地点不同地址时,如主办部门未供给交通工具及费用者,其交通费依照本制度第二十一条办理。
四、借调
第二十四条本企业员工内部借调视同国内出差,依本制度有关条例处理。
五、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企业员工如有违反制度虚报旅费,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二十六条本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为规范出差人员管理,搞好成本控制,本着“励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出差制度》适用于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当日无法返回者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出差人员的统一管理。
1、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上(含)出差人员的审批;
2、各部门主管副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下出差人员的审批。
3、财务部负责经批准后的出差费用预付与报销结算。
四、出差申请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事先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也可以计划形式提出),说明出差事项、日期、交通工具安排。
2、部长(含)以上人员的出差由总经理审核批准,部长以下人员的出差由各部门主管副总审核批准,签字后的《员工出差申请单》交办综合管理部备存。
3、因时间紧急,来不及办理出差申请者,应由先口头报告出差审批领导,出差返回公司后补办申请手续。
五、出差费用领报规则
1、差旅费申领
1)出差人员须于出差前1天,预算差旅所需费用,填写借款凭证。
2)交总经理签字,财务经理核实。
3)到出纳处借款。
2、差旅费报销
1)出差人员返回后一星期内必须报账(特殊情况除外)。
2)报销时须将有关单据在《凭证粘贴签》上粘贴齐备,并在每张单据的背面注明消费事项。
3)交部门主管(部长)和总经理签字。
4)财务部审核后,到出纳处报销。
3、有预支差旅费而逾期未报销者,出纳有权催促,逾一个工资期者,出纳应从其工资中扣还借支之差旅费。
4、出差期间由本公司或有关单位提供出差交通工具、交通费或住宿费;出差者不得再申报相应费用。
5、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遭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期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差期,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六、差旅费计算标准
1、出差人员的差旅费用,除往返目的地的交通费用,凭票据实报实销外,出差目的地的住宿费用采取限额控制,伙食费补贴采取包干制,市区交通费报销为:部长级(含)以上人员可以坐出租车凭票报销,一般人员只能坐公交车凭票报销。
2、部门副经理(含)以下人员到出差目的地的'交通工具以硬卧、客车、轮船为主,严格控制软卧和高等客仓,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乘坐飞机。800公里或(8小时)以上乘火车者享受硬卧,不坐硬卧而坐硬座者,可享受车票全额的50%的额外补贴,800公里(8小时)以下只能乘硬坐,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分管领导批示,方可执行
3、招待客户所发生各项费用在3000元(含)以下的,须事先征得分管副总同意,凭有效发票申请报销。招待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的,须事先征得总经理的同意,凭有效发票申请报销。
4、差旅费按一般管理人员(包括车间班组长)、部长(包括车间主任、厂长、工程师)、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三个级别标准申领,凡与高阶层人员一同出差者,差旅费可参照高阶层人员标准申领。
5、出差人员所达目的地的车费、住宿费、市区交通费在标准与要求范围内凭正规票据实报实销,超过标准部分自负;伙食费补贴按标准包干报销。
七、当日往返出差费用计算标准
1、包括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务。
2、当日往返出差除交通费用按票据实报实销外,如是逾越公司用餐时间可报误餐费每餐20元。
3、公司派出参加培训、学习、支援等公务的员工,按照30元/天的标准报销工作餐费。但若其费用已由公司或有关单位支付者,不得再申请报销。
4、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务时,一律以公交车代步,不得乘计程车,否则费用自理。除非特殊情况,但要经部长查实,经总经理特批。
5、如果两人(同性)一同出差,提倡同吃同住,尽量节约开支。
八、出差承包费日期计算标准
1、差旅承包费按实际出差日数申报,从本地出发上午12点以前离开按一天计算;中午12点以后离开按半天计算,返回本地中午12点以前到达按半天计算;中午12点以后到达按一天计算。
2、出差的路线和时间如果与申请路线和时间发生变化,必须提前告诉部门主管,否则绕道产生的费用和时间不予计算。
九、出差外勤纪律
1、员工出差应本着节约原则,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保持良好职业素质,与客户约见、商谈准备充分,秉公办事,不得徇私索贿、谋取私利,违者按章从严处罚。
2、出差期间,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治安管理条例,并洁身自爱,违法者后果自负,公司概不负责。
3、员工出差在外,行事应谨慎,凡由本人原因造成的意外灾害事故,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十、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修改、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3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左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通讯费报销办法
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每天补助10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补助费。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享受伙食补助费,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4、外出学习、驻厂人员,伙食补助每天16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差旅交通工具的管理
第二条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白天(6:00-19:00)乘车超过6小时(含),夜间(19:00-6:00)乘车超过4小时(含)可乘坐硬卧,低于上述时间应乘坐硬(软)座席位。
(2)远途(时间超过6小时)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3)差旅期间应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机场和市区之间如无紧急情况应乘坐机场大巴,如需乘坐出租汽车,必须在报销时注明原因,该部分交通费随同机票一起报销。
(4)出差人员在出差地根据需要,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地铁,特殊情况可以考虑乘坐出租车。
第三章出差人员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短期出差人员的规定
(1)因工作需要离开工作常驻地前往国内其他地区,一个月以下的出差称之为短期出差。短期出差的员工每人150元住宿标准,同性别员工超出两位出差时,应入住双人或三人标间,有特殊情况报除外,但需先向总经理汇报并取得答复。
(2)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70元,其他地区出差午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3)出差期间有对外招待餐报销时,参与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当天日误餐补助的一半。
第四条长期出差人员的规定
(1)由公司安排派往到外地且工作在一个月(含)以上的人员,称之为长期出差。对于长期出差的人员,为节约住宿费开支应在当地租房住宿。
(2)长期出差租房初期(指租房当月),可自行购买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公司一次性给予每人300元的.标准,凭票据报销,以后产生的相关费用则由个人承担。
(3)长期出差期间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30元标准。
(4)长期出差期间每人每天给20元差旅补助,与误餐补助合并一起发放。
(5)出差期间有对外招待餐报销时,参与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当天日误餐补助的一半。
(6)长期出差期间如外出办事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地铁,特殊情况可考虑乘坐出租车。
第四章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五条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3)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参照出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第六条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总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财务领款报销。
第五章差旅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七条出差报道
(1)原则上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前的可以不来公司报到;
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要来公司报到,特殊原因不来公司的必须有总经理批准。
(2)出差返回时间(以机票、车票上的到达时间为准)在中午12点以前的要来公司报到;
出差返回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不来公司报到。
第八条本市出差
(1)原则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报销任何费用和补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车的,出差之交通费用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乘坐出租车需取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
第九条市外出差:
(1)差旅费应据实填报,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差旅费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要保证每天工作时间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可酌情给以补贴。
第十条出差纪律
(1)遵纪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从事危险活动;
(4)不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某某某策的活动;
(5)不谈论与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则和公司某某某策相违背的言论;
(6)不给客户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难题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向客户借款;
(8)严禁挪用公司货款。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制度参照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第四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当日出差
出差当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门经理核准。
2、远途国内出差
由部门经理核准,报主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3、国外出差
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五条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副总经理远途出差一般选择飞机作为交通工具。
(3)其他员工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部门经理、高级技术人员的报销级别为软卧,其他人员的报销级别为硬卧;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三章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六条费用预算
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费用进行预算,做出年计划、月计划,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超支,原则上不支出计划费用。
第七条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大额开支,应按银行的有关规定用支票支付。
(3)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基本工资。
第八条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报销单”→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分管副总审批→财务领款报销。
第1条:总则
1、为使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公务培训除外),其差旅事宜有章可依,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办事处、分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3、本制度涉及审核批准的事项中,权责部门因故无法实施的,其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权人可代理实施,未经明确指定的`人员确认无效;
第2条:出差类型定义:
1、公出:因公外出且在办公常驻地城市范围内的记为公出;
2、当日出差:单程60公里以上150公里以内或有条件当日回公司。
⑴短途出差之交通费含往返交通费及市区办事交通费。⑵短途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
⑶当日出差一般情况下须使用公共交通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中注明。
3、远途出差:单程150公里以上且无条件当日回公司的。远途出差期间应合理选择交通工具,国内每日交通费用应控制在50元(非长途)以内,超标部分应在出差报告单中注明。国外每日交通费用凭乘车凭证实支。
4、出差人员的交通工具应以利用轨道交通(优先动车二等座,若无座可向直属领导申请高铁二等座)、长途巴士为原则;但因目的地较远等特殊原因由行某某某总监核准后方可利用航空交通工具。
第3条:出差签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出差
1、出差人员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出差申请,并于旺财考勤上填写出差申请,核准后方可执行;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权责部门根据业务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其单位涉及岗位人员出差;
2、被指派人出差须于旺财考勤上做出差申请,并按照本制度执行出差费用申请、核销事项;
三、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审批权责部门或指派人员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2、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并经批准,出差后补办手续;
3、所有出差员工须在旺财考勤明确出差具体地址;
4、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其所属权责部门审核批准;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权责部门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经其调查确实后批准另给付出差旅费。
第4条: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出差时间核算:
1、出差当日离开常驻办公地6小时以上按1天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天算;
2、出差期间14:00以前(含)到达常驻办公地按半天计算;
3、出差期间14:00以后到达常驻办公地按全天计算;
4、此处涉及的时间以飞机、车船票等起/至时间提前/滞后2小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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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审批程序和权限
员工出差时应填写《出差审批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总经理出差,报请董事长审批。
2、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3、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总经理批准。
4、其他人员出差,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二章出差管理细则
第三条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第四条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后支给出差差旅费。
第五条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以利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紧急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第六条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七条因陪同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
第八条出差住宿和补贴标准
1、出差住宿标准:
a.公司级领导人员住宿费实行实报实销;
b.公司各部门经理,住宿标准不得超过x元/日;
c.一般员工,住宿标准不得超过x元/日。
2、住勤补贴标准:
伙食补贴每人x元/日,市内交通费补贴每人x元/日。
第三章出差费用报销
第九条出差人返回公司后,5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将原始发票粘在所附凭单上,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
第十条业务招待费报销,须填写《支出凭单》,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公司抬头,数字清晰,先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
第十一条其他报销、审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7
一、出差审批
(一)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应至少提前xx天填写《出差审批单》,根据《出差审批单》内所需填写的事项明确出差事由、地点、时间等,根据公司出差审批权限规定经有权批准人批准后方可出差。若遇到特殊情况需立即出发,无法在出差前提交出差申请审批单的,应该事先口头请示有权批准人批准,在出差回来后个工作日内补报出差审批单,并说明补报原因。
(二)将审批后的《出差审批单》递交至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公司人事行政部门有权对出差人员的出差事项进行监督,并提出疑问,经查实确需出差的情况由人事行政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凭《出差审批单》记录员工考勤并按照公司出差费用标准代订往返车、船、飞机票;财务部门凭《出差审批单》及《借款单》(如有)暂支款项。
(三)未按上述程序办理出差手续的,出差时间按旷工论处,并不予报销任何费用。
(四)超出出差报销标准而需特批费用的必须事先口头向集团分管副总裁级别
二、出差审批权限
(一)分管副总裁、集团总裁直管中心总监及城市区域公司总经理出差由集团总裁或董事长审批,行政人力中心备案;
(二)集团总部各中心员工(包括中心总监)由分管副总裁审批,行政人力中心复核(无分管副总裁由总裁直接审批);
(三)各分子公司副总经理(含)以下员工由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出差由授权委托人代签)。
(一)员工按公司岗位级别及出差规定的标准,持有效票据在限额内据实进行报销。
四、出差天数计算
出差天数的确定:以车、船、飞机票所载时间为依据,按自然日计算天数。
五、出差借款审批及标准
(一)出差借款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填写的事项进行明确出差事由、时间、用款额度,按照《出差审批单》的审批流程办理,财务部门凭《出差审批单》及《借款单》暂支款项;
(二)出差时间在xx天及以上(指从离开本公司之日起至回到公司所在城市为止)可借支出差借款,xx天以下不能借支出差借款,出差期间所发生费用回公司后按照差旅费用报销标准据实报销;
六、差旅费用报销限额标准
指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及市内交通费(出差期间在出差目的地城市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地铁等短距离合理交通费,一律在本制度规定标准内报销;凡公司提供车辆的均不予报销市内交通费。在人事行政管理部门不能提供公务车的情况下,员工可据实按标准报销出发地至目的地的市内交通费用(此费用不在出差补助范围内)。
指出差目的地城市入住公司签约宾馆或同标准宾馆,到公司有签约宾馆地区出差者,由当地公司行政人事管理部门根据《出差审批单》统一安排入住签约宾馆,若遇签约宾馆入住满员,则在本制度规定的住宿费用标准内统一安排住宿。
指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在当地每日发生的吃饭费用。凡驻地公司或主办单位(参加会议、培训等)未提供伙食,员工可据实按标准报销餐饮补助。
4、出差补助(包括市内交通及餐饮补贴及出差津贴等杂项支出)等。
(二)根据出差城市不同消费水平划分如下:直辖市:上海、天津、北京、重庆;
省会城市:石家庄、太原、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海口、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拉萨、南宁、呼和浩特、银川、乌鲁木齐;
沿海城市:大连、秦皇岛、青岛、烟台、威海、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深圳、珠海、汕头、厦门、三亚;
其他地区:除上述直辖市、省会城市、沿海城市外的其他地区。
1、员工连续出差满xx天(含),视同公司派驻外地工作,应当在当地租房,租房标准、市内交通、餐饮补贴及驻外津贴等出差补助费用采用职务级别标准执行。出差补助实行在核定标准内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
(备注:出差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交通费超标情况时,集团员工要求请示分管副总裁及行政人力中心批示同意,分子公司员工要求请示总经理批示同意方可发生。)
3、集团副总裁和区域公司总经理级别及以上的人员不享受餐补,其他人员按“餐补标准”据实执行;
4、凡是长期驻外人员在出差所在地租房,根据级别按“住房补贴限额标准”执行;
5、驻外津贴为公司对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长期驻外而给予的福利,按“驻外津贴
6、凡是长期驻外人员(不分级别)可享受每月元的洗衣补助,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凭有效票据报销。
1、短期出差人员即除长期驻外人员界定以外的其他所有出差人员。
2、员工因公短期出差(xx天以内),其出差补助实行在核定标准内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其核定标准中包括员工至出差地的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和餐饮补贴。短期差旅费标准如下:
(备注:出差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交通费超标情况时,集团员工要求请示分管副总裁及行政人力中心批示同意,分子公司员工要求请示总经理批示同意方可发生。)
七、出差期间相关补助标准细则
(一)集团副总裁、区域公司总经理及以上级别在外地出差期间,如当地有公司,由当地公司安排公务用车,其他级别人员按以上标准在限额内报销市内交通费;凡是驻外人员报销交通补贴的,不再享受本公司交通行车补贴福利(按出差天数计算),如因特殊情况另行审批;凡是出差所在地城市有上下班班车的,副总裁级别以下人员原则上乘坐班车,如因工作原因需要乘坐出租车辆则按“交补标准”据实执行;
(二)机场往返:总监及以上级别可自主选择交通工具去出发地机场;经理及以下各级员工原则上采用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出发地机场(航班时间在早上点之前,晚上点之后出差的员工可报销出租车费,要求乘坐出租车按多人同车原则执行,如因特殊情况另行审批;
(三)出差人员的出差补助在限额内按自然日天数(出发时间至返程时间)计算,凭出差当地合法票据总额控制、据实报销。实际差旅费(扣除往返交通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四)工作人员参加会议、讲座、培训或业务活动,会议和活动期间的伙食、住宿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费用从会务费支付的,不得报销住宿、交通及餐饮补助,可报销驻外或出差津贴;如果未统一安排食宿,必须提供会议通知单等证明,方可在财务部门按标准报销住宿、交通及餐饮补助。
(五)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发生业务招待费,报销时需按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要求,另附招待事项说明和有权审批人书面确认,并不再报销当日餐饮补贴;
(六)集团经理级(含)以下及区域公司总监级(含)以下员工住宿费用原则上同性两人按一套房计算,住宿标准按照就高原则执行;不同岗位级别员工出差应按各自享受标准作为本次出差报销的控制标准。
(七)出差期间,因游览、探亲等非工作需要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包括绕道车票,均由个人自理,并且不得享受期间出差补助。员工出差购买绕道车票,且无特殊原因
(八)出差期间,员工自行解决住宿的,公司给予其享受住宿限额标准%的补贴;
(九)一次出差任务经由多地完成的',有关票据须一一对应,出差补助亦按照不同区域标准据实报销。
八、出差休假
(一)长期驻外人员执行驻地公司的作息时间。每个月可享受xx天的带薪探亲假期,
并报销派出工作地或其他探亲地至派遣驻地往来交通费。若因工作未能享受此假期,可按总部至派遣驻地往来飞机票款的%予以补偿。对个别特殊情况可另行审批。
(二)短期出差人员在出差过程中,如遇公休日,应以公务为重,继续执行出差任务。但是,如遇出差单位公休日,无法开展工作时,可安排休息。为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出差前,应事先与相关单位联系,做好出差计划。出差回来后,可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采取调休方式,一对一补足休息日。
九、差旅费报销程序
(一)业务经办人员按规定粘贴需报销发票,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二)《差旅费报销单》需按时间顺序填写,不得将出差期内某一项费用合计填写,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单据的张数。
(三)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申请出差的内容进行报销,不得虚报、重报、多报或将无关单据列入差费报销,如有违反报销规定者,予以倍扣罚。
(四)业务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对支出事项的必要性、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五)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人对出差事由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出差费用标准进行
(六)财务部门相关审核人员对票据的有效性、合法性、合规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
(七)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后,必须周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8
为加强出差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一、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二、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三、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四、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呈请技术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财务部销差后应于两日内呈报核销,如两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扣除。
五、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餐费。
六、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飞机、汽车、火车、出租等费用,凭票报销。
七、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延长出差时间,须经营销总经理特准者,后方可承认报销费用。
八、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事,一律开除。
九、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餐补费、通信费、办公费用等。
十、出差费的报销
1、出差人员出差完成后,凭所花费用的各项单据,由营销总经理审核,技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方可予以报销。
2、出差费用的`各项标准由营销总经理规定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9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参照国家的有关制度和标准,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办法。
第一条出差前应填写外出(出差)审批单,按程序经批准后,凭批准的出差审批单办理报销手续,无出差审批单财务不得办理报销审核。
第二条超出批准出差范围以外的地区,应补办理出差审批单。
第三条住宿与交通标准: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住高级标准的宾馆,交通工具为飞机、软卧、出租车;员工出差可住普通标准的宾馆,每人每晚250元以下(如单人出差,可住标准双人间,每间每晚不超过400元),交通工具为飞机普通舱、轮船三等舱、硬卧;因公务可乘坐出租车;因特殊情况超过上述标准,由财务部复核人员标明超出金额,经主管副总批准后,再办理报批手续;员工与领导同时出差,住宿和交通工具,可按领导的标准安排。
第四条出差外地的'误餐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当天往返且含集团所属公司不安排就餐,根据实际到达时间可报出差误餐费,中、晚餐标准为每餐40元,早餐20元,由南京去外地,当日不报早餐费。凡出差到集团公司常设机构的城市,由其安排食宿,或由公司报销食宿的,不报误餐补贴。中午12点之前抵宁的不报销中餐补贴,晚上8:00以前抵宁的不补晚餐补贴。
第五条驾驶员驾驶车辆离开本市的出差,往返距离达到100公里(含)以上,从起点开始以每公里0.25元计算补贴(按车计算),未满100公里不予计算补贴。 “离开本市”为出发地与目的地往返直线距离,不含市区的驾驶里程(溧水、六合除外)。
第六条长途出差人员,应在返回公司后五天内办理好报销手续。对因工作需要在本市乘出租车等各项票据,原则上回到公司后即办理报销手续,最迟不能超过五天。超时报销的,公司可以拒绝,不予承认。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10
一、出差管理
(一)国内部分
第一条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按规定标准发给交通费。
1、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2、乘坐轮船应出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3、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销旅费。
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销交通费。
第三条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1、主管级:每日120.00元;
2、一般级:每日100.00元。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1、乘坐出租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
2、通讯费用应以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3、邮费应以邮局的证明为凭。
4、因公宴客的费用应以统一专用发票为凭。
5、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出具正式的'运费收据。
第五条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部门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两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销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销单”,送请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销。
第七条员工出差前,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销旅费时扣回。
第八条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销车费外,另可报销误餐费。
1、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2、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第九条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销交通费、膳食费(一天)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销误餐费。
第十一条调遣人员到岗若超过一天但又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二)国外部分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金和有关津贴照领外,并准予报销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1、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销,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2、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销额度内支给。
3、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如因公务原因必须支付,而费用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六条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三)附则
第十七条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可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第十八条本公司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膳、宿、杂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变动需调整时,可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第二十条本办法经总经理办公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二、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和有效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1、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2、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三日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三日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国内出差:三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2、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不得报销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薪。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还要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1、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2、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3、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4、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三、员工出国办法
1、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都应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
2、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须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报销费用,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3、出国人员返国后,应于两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情况报告。必要时,可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交流情况及工作计划方针。
4、国外出差旅费报销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金和津贴仍准照领,并可预支核定日数的差旅费。
6、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得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7、出国人员在国外旅行,应以规定的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的差旅费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8、出国接受技术训练或受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部门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的费用较本办法所订费用低时,其差额由公司补助。
9、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并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
四、员工出差实施细则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因公务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均应依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条员工出差均由主管安排,视实际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第三条出差员工应于出发前依规定填写所定表格,通知总务部登记,如情形特殊事前来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第四条员工出差得按实报销出差旅费,差旅费报销不得超出公司标准,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报销。
第五条员工出差前,可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须经主管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出差完毕向总务部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呈报核销差旅费,如三日后仍未报销者,财务部应将该员工预借旅费在工资中先予扣回,待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六条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地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误餐费。
第七条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满一日的旅费,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按二分之一给付,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宿费。
第八条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之舟车等费,按实际报销,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销。
第九条凡因公拍发之邮电及特别公务,临时雇用人夫、车马等项所支出之必要费用,另列特别费用内,得按实凭证报销。
第十条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启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但事后经总经理特准者可认可。
第十一条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其提出的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况,除将所领款追回外,并视情节的轻重,酌予惩处。
第十二条员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应填写的一切表格及应办手续另定。
五、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本公司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出差旅费的支给概依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出差分为: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往返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3、国外出差:赴国外出差者。
第四条员工当日出差时由科长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当日出差每延误正餐时间一小时以上得按延误餐次支给误餐费,每餐xx元。但外勤已支津贴人员概不支给误餐费。
第六条当日出差除依前条规定支给误餐费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费。
第七条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第八条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如因实际需要必须在外住宿,则在事先呈奉各部经理以上主管核准后,可按远途出差办理。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远途出差时必须事先填报“出差申请书”(格式另定,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部室经理或主任核准后方可出差。
第十条远途出差之员工得在“出差申请书”添附“出差旅费概算表”,以此向财务部门预借旅费。
第十一条未及呈准出差人员须补办手续后方得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因疾病或天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得据出差者之申请,经调查确实无误后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必须于公毕返回后三日内填具“员工出差旅费报告单”请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经理以上人员核准后,可搭乘飞机。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的交通费凭乘车证明以实费计算支给。因乘坐三轮车等无法取得乘车证明者,在呈请部(室、中心)经理(主任)以上主管核准后,可依实数支给。
第十六条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十七条员工远途出差旅费,按财务费用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当日21:00时以后,次日6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
第十九条当自出发之日起算至回公司之日给付,但午后出发或午前回公司者减半支给。
第二十条出差人员每日必须作出差日报向各直属主管报告。
第二十一条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日数定额支给。
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住宿费必须取得住宿费凭证,因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本公司招待所而未取得住宿费凭证者减半支给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与经理以上人员随行,其住宿费不够时得呈经上级人员核准,凭住宿费支给凭证支给予上级人员同等之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各分支机构人员因业务需要或受命到总公司述职,比照远途出差支给住宿费。但支领外勤津贴人员不得支给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国外时,必须填具“出差申请书”(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由总经理核准。
第二十六条出差国外人员得凭核准之出差申请书预编出差费概算,于出国前向财务部门预借旅费。
第二十七条出差国外人员渡航费,总经理得按头等舱位实额支给,其他人员均按二等舱位实额支给。
第二十八条出差国外人员的出差旅费,按财务费用标准支给。
第二十九条前条之出差旅费包括在出差地之交通费、住宿费、杂费。
第三十条国外出差去程当日不论何时启程概以一天计算,回程当日不论何时返回均不予计算出差日数。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随时修改。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11
1.总则
1.1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对因公外出人员,实行定任务、定人员、定地点、定时间、定费用标准的制度。
1.3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限定出差日时,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2.审批程序
2.1员工出差前应认真填写“出差申请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详见附件一)。
2.2一般员工出差需经本部门领导、主管副总批准。
2.3部门经理及员工出差需经主管副总批准。
2.4副总经理出差需经总经理批准。
2.5以团体形式出差需经总经理批准。
2.6短期出差(1天以内,包括市内的学习及会议)需经部门经理批准。
3.差旅费报销规定
3.1副总经理、总经理级别的差旅费实报实销。
3.2全国分为特殊地区(特区及直辖市)、省会城市、一般城市三类地区。
3.3出差天数按车票天数计算。
3.4住宿凭发票,按规定标准报销,超出部分自负;出差伙食费、市区内交通费补助分别实行包干制(详见附件二,员工出差费用标准)。
3.5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室之间的,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可购卧铺票,而不买卧铺票的,可按本人乘坐的火车票价折算发给补助。其中乘慢车和直快车可按硬座票价的60%发给补助,乘坐特快车按票价的50%发给补助。
3.6公司工作人员参加的.各类会议,已缴纳会费的,只允许在规定标准内报销路途补助。其他费用一律不允许报销。
3.7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乘坐飞机或软卧,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
3.8参加本市相关单位组织的会议,需自行解决午餐的,每天每人补助误餐费5元,报销交通费用。
3.9员工出差旅费等应提供真实有效票据,如有弄虚作假,按20倍罚款,直至除名。
3.10低阶人员陪同客人或高阶人员出差的,按客人或高阶人员的标准报销。陪同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出差,费用由领导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不报销或只报销个人实际承担包干费用
4.其它
4.1出差过程中的各种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4.2出差员工回单位后,应按本规定在一周以内报销,否则每逾期一天按借款金额收取1%的滞纳金。
4.3各级人员在出差过程中发生的招待费用,必须事前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4.4公司任何人、部门,出差乘坐出租车,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4.5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12
1、目的
为使xxx工程有限公司xx分公司出差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明确出差任务及出差的交通、住宿、补贴等支出标准,规范相关费用报领程序,有效管控成本,特制度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2.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按照公司管理办法同意因公出差的所有员工。
2.2 经公司同意外来xx面试的人员在交通工具及住宿安排上参照本办法执行。
2.3 经公司同意外协作单位的人员来公司配合工作的在交通工具及住宿安排上参照本办法执行。
3、出差管理办法的内容
3.1 定义:因公工作、开会、学习、培训、考察等离开工作所在地去外地超过12小时且不满90天均视为出差 。
3.2 出差管理办法包括:出差任务、出差费用支出及报销。
3.3 差旅费支出管理职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差旅费用的审批、借支、核销事项。
3.4 差旅费用明细项目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出差补助。
3.5 差旅费用标准有公司统一制定,支出须编入项目预算。
4、出差任务批准
4.1 公司员工出差,需提前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填写《出差审批单》,审批单需要根据出差任务列明出差原因、各项估计支出费用,《出差审批单》由办公室根据公司要求统一编制表格作为附件下发使用。
4.2 公司员工出差,报经办公室审核,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借款出差。
4.3 因急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出差,需电话通知办公室备案,以便按公司规定出差费用报销出差的开支。
5、差旅费借支
5.1公司员工出差,凡经审批同意的,也可以先自行垫付,回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标准报销。
5.2 经办人持审批单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借款人必须在规定地方签名,填写好规定的内容、需要转账的填写好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5.3 出差期间任务有所变动,延长出差时间或增加表格出差地点的,出差人员必须电话向公司办公室主任说明情况,未经公司办公室主任和公司领导同意的一律视为旷工;经公司办公室主任和公司领导同意的,返回后需要补办《出差审批单》,未签字补办《出差审批单》的,财务部对出差支出不予报销。
5.4 对于借款额明显高于公司规定标准的,财务部有权提出调整意见,对于需要特殊处理的费用需要经公司总经理签字方可借款。
6、差旅费用标准
6.1 公司员工出差城际间交通费(含灵武市)、住宿费实行按职务限额凭票据实报实销的办法,住宿费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时须附酒店或宾馆的住宿结账清单。购买高价票的,高出票面价格部分一律自理。
6.2 经批准自驾私车作为交通工具出差的,汽油费、车辆维修费由办公室在出差前核定,过路桥费、停车费用实报实销,补助中的市内交通费用不在另行报销。
6.3 出差市内交通费、伙食费、通讯费以定额出差补助形式发放,包干使用。出差补助发放天数按离开银川市公司至返回银川市的日期连续计算(如有接待,补助不计),一般出发和返回按一天计算,如果出发和返回当日超过10小时计两天,下午13时后出差或下午13时前返回者,当日定额出差补助按半天计算,当日往返,离开公司超过10小时计一天补助。
6.4 出差时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公司规定办理
6.4.1 公司业务招待规定:项目部、出差人员因公需要业务招待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等相关单位人员时需要提前和办公室进行申请报备,如果不能进行书面填写报备表的,可以在事后10天内进行补签手续,过期办公室可不予报销,说明需要业务招待人数及业务招待发生的原因,并经公司副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业务招待。
6.4.2公司业务招待费用规定(不含酒):公司高管业务招待费的标准150元每人,公司中层业务招待费的标准100元每人。
6.4.3公司业务招待用酒规定:公司高管业务招待用酒的标准双沟圣坊,公司中层业务招待用酒的标准双沟珍宝坊。
6.4.4 出差人员在出差时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公司规定办理,同时在补助中按出差人员人数每人每餐20元扣除伙食补助。
6.4.5 一般业务招待费用报销凭实际消费发票进行报销,超出公司规定标准的经手人自行解决,业务招待费用因特殊原因超出公司规定(如:为招投标等)可以事后经公司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据实进行报销,报销必须凭实际消费发票。
6.4.6 原则上业务招待费用不得超出公司规定,业务招待要求公司参加人员不得少于2人,每一项目因特殊原因超出公司规定业务招待费不得超出两次。
6.4.7业务招待费用报销凭实际消费发票进行报销时,必须有公司所有参加人员的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副总经理签字,因特殊原因超出公司规定业务招待费还需公司总经理签字后进行报销。
6.5 出差的住宿费、出差地市内交通费(银川市以外)、伙食费、通讯费的报销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所有标准根据公司办公室制定,总经理批准的标准统一执行。
6.5.1 原则上员工乘坐飞机出差的,如无公司车辆接送,应乘坐机场大巴到达机场、市区。
6.5.2 费用包干的项目计算方法:补助 = 标准x 出差天数,出差天数即从出发到回到本市区实际占用天数(一般出发和返回按一天计算)。
6.5.3 同性别两员工一起出差,原则上应同住一间标间,住宿标准采用两人中职级最高人员标准执行。
6.5.4 住宿饭店优先考虑全国连锁的快捷酒店、旅馆,费用按公司办公室确定的标准执行,费用在范围以内的实报实销;因工作需要,住宿标准超过公司规定的,须经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执行,未经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住宿标准超过公司规定的部分,自行承担。
6.6 因公出差需要购买飞机票、火车票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订购,除因特殊原因并经公司领导同意的除外,其余渠道订购飞机票、火车票办公室一律不予报销。
6.7 员工出差有外单位提供住宿的,公司不报销住宿费用。
6.8 出差补助标准:出差补助计算天数即从出发到回到本市区实际占用天数(一般出发和返回按一天计算)
6.8.1 伙食补助按每人每餐20元进行补助,一日三餐计取;
6.8.2 出差过程中市内交通、通讯补助全国大中型城市按每人每天40元补助,其他城市按每人每天20元补助;
6.8.3 住宿补助标准:全国大中型城市,总经理住宿标准800元每天,公司其他高管住宿标准按600元每天,公司中层住宿标准按400元每天,一般员工住宿标准按280元每天计算补助;其他城市,总经理住宿标准按600元每天,公司其他高管住宿标准按400元每天,公司中层住宿标准按240元每天,一般员工住宿标准按150元每天计算补助。
6.8.4 公司高管:公司副总经理、总工;公司中层管理者:公司项目部经理、预算部经理、
采购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及设计部经理。
6.8.5 本制度自公司总经理签批之日起开始执行,公司相关人员按制度严格执行。
7、 附则
7.1本制度由xxx工程有限公司xx分公司负责解释。
7.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13
为加强差旅费管理,节约开支,降低成本,根据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国内出差管理规定:
1、出差前应填具“员工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主管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并依核定权限审核。
2、凭核准的“员工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部预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但需在返回公司后一周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并结清预付款,对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销者,财务部并公司办公室将于下一个月起,从出差人的月薪中进行先期扣除,数额较大的要分月扣除;代出差人报销时再行支付。
3、员工出差须报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并经总经理批准。
4、出差行程中视为工作时间内的勤务,不支付加班费。
5、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遭遇意外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总经理指示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行期,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其行期将据情况分别按病假、事假或旷工论处。
6、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杂费及特别费(因公需要的邮电、公关费等)。
7、出差费用实行实报实销、财务审查核销的办法。
8、团体外出或参加会议,按主办机构的规定标准支付差旅费,员工报销时须出具相关证明资料。
(二)、国外出差管理规定:
1、员工申请出国前,应提出出国计划书及有关任务的书面报告书,报总经理及主管领导审批。
2、国外出差的'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杂费及特别费,其给付标准按照每年年初制定的职工出差标准。
3、员工派赴国外受训、考察等,其膳食、住宿费由其他公司安排者,公司不支付费用。
4、出国人员因公交际、应酬费用,除经总经理批准由公司开支的除外,一律由个人负担。
5、出国人员发生计划外的费用,须由总经理核准后,才准予报销。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14
为了健全公司的管理制度,减少开支标准,降低成本费用,提高公司的经济利益,进一步调动出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出差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出差交通费报销规定
1、为减少开支,节约费用,尽量利用通讯工具联系业务,以减少出差人员的次数,如确需出差(除泉州地区外),由所在部门向分管部门的最高负责人提出申请,报批。
2、凡公司派车出差的,一律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如因车无法分开送达出差人员到达目的地的,其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由司机签名证实。
3、乘坐汽车只允许以规定直线路途报销交通费,凡是因私事半途绕道,其绕道产生的交通费不能报销。
4、出差原则上一律不乘飞机,特殊情况须经懂事长特批,具体可乘坐的`交通工具详见差旅报销明细表。
5、周边地区出差原则上因当天返回,特殊情况须经部本部审批,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6、参加公司指派的展销会,会议,学习培训班及年度探亲等,其交通费照公司出差标准报销。
7、出差原则上不能报销“出租车”交通费,如有急事需办理,报分管领导以上人员批准后,可乘出租车,否则不予报销。
8、出差人员不能私自请客应酬,如确需请客需报部本部批准,否则发生的应酬费自理。
9、费用报销单据应有原始单据为依据,车费或餐费报销单据应注明日期,所行路线(起止点)办事内容及金额,餐费需由当事人签字方可生效。
10、司机应做好登记乘坐公司车辆出差人员名单,每天统计一份上报总务,由总务上报财务部,作为报销核查的依据。
(二)出差费用开支标准的规定
1、出差人员的伙食费,住宿费标准按规定限额内控制报销,出差天数以公司确定为准,只为准许时间内返回,方给予结算补贴,延期需知会人事课,否则按照旷工处理,且超出费用又个人自理,特殊情况需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2、公司制定的报销标准为最高限额,在规定的范围内,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超额自负。
3、出差地属直系亲属的,发给伙食补助,不报住宿费。
4、出差地投宿亲友处,可按住宿级别标准的50%予以补贴,并发给伙食补贴。
5、出差费用按公司制定标准严格控制执行,具体标准详见差旅费报销明细表,特殊情况超标需报懂事长特批。
(三)出差人员报销手续的规定
1、出差人员借款按有关审批权限办理,大额借款(指一万元以上)要提前一天向财务部联系,否则无法办理借款。
2、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在三日必须自行向公司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其报销手续按出差作业流程规定办理,不及时办理的,或凭证遗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报销的,后果由出差人员自行负责,财务部不予受理。
3、人员向公司借支差旅费,应当逐笔结清,采取多还少补的原则,不留余额。如果不能结清,在当月工资中扣回或分期偿还(例如情况,另行批示)。
(四)周边以外城市出差申请及费用报销作业流程
1、呈方式向分管部门的最高负责人提出出差申请,并附出差申请单,出差人员名单,出差地点及工作安排细节,另附出差费用预估表,超出部门费用审批权限的,需报部本部批示。
2、由分管部门主管批示,同意后填写借款单,会同签呈一并从财务部借支出差费用。
3、出差人员需按核定申请日返回,如有延迟,需要先知会分管领导及部本部核定再予以延长。
4、出差人员返回后,根据出差之实际费用支出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审批后,至财务部冲销借支。
5、出差申请应于出差安排二日前提交,返回后冲销借支工作应于三日内完成。
6、出差申请一式两联,人事课与财务部各持一联备查。周遍以外城市出差作业流程图简介:
出差人填写出差申请单→分管领导批示→部本部批示→填写借款单(附出差签呈)→出差人员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财务冲销借支。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15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有关问题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领导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出差人应遵照执行。
(二)出差人凭经批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存档以便核查开支的审批。出差人返回后一周内应报清费用并结清暂支款,未在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申请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核后填写出差申请单,报请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指定并核准。
第四条工作日出差不得计加班费,但假日酌情予以计薪。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工作需要或因病及意外事件,经请示延时外,不得借故或因私事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依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六条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七条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由财务部另行确定。(财务总监制定)
第八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规定标准凭据报销,超过标准自付。
(二)膳食费、通讯费按规定补贴标准领取。
(三)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四)如无法取得支出之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由经理核准后,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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