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05 18:30:38 林惜 制度 我要投稿

幼儿园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考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幼儿园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幼儿园考勤管理制度 1

  一、考勤细则

  (1)工作时间

  1、教职工每天工作八小时。(不含突发性活动如开例会等)

  2、依幼儿园工作需要,各部门人员进行轮流值班。

  (2)病事假审批:

  教职工请假一日内(含),由副园长审批,请假三日内(含),由园长审批。超过规定时间报董事长办公室批准。出勤统计由会计负责。

  (3)考勤执行:

  每日上、下班教职工由本人打卡进行考勤,考勤期间未打卡或在岗者,视为旷工。

  (4)临时性任务:

  经园务会通过的临时加班任务,按正常上班记录考勤。

  (5)公假:

  1、公假不影响考勤。

  2、以下情况为公假:

  ①因工作需要领导批准参加的学习及开会。

  ②在本园工作满三年,符合晚婚育的婚假、产假。

  ③国家法定的公假以国家规定为准,本单位适用。

  (6)、迟到、早退

  1、教职工迟到、早退1-10分钟每次扣月基本工资10%,迟到、早退11-20分钟每次扣基本工资20%,迟到、早退21-30分钟每次扣月基本工资30%;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者,取消当月评优资格,取消当期调薪资格。

  2、迟到早退31-60分钟每次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1天工资;教职工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每次作旷工1天处理,扣除3天工资。旷工一次,取消当期评优资格,取消当期调薪资格。不能在当天迟到后补请假,否则酌情视为旷工。

  (7)、病假

  1、一天以上病假须出具镇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经过园领导同意,按园办发文执行。

  2、病假时间从假条之日起,公休日、节假日在内。

  3、除急诊外,上班时间看病不予准假。

  (8)、事假:

  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之事可请事假,事假必须提早一日向园长递交事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园,否则不予准假。

  (9)、旷工:

  1、凡无故不上班或未经批准自行离岗者均为旷工。

  2、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脱岗,按自行离职处理。

  3、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发警告单。

  4、连续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行政办将提议园长给予辞退或除名,解除与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再结算工资。

  (10)、调班

  教职工因病、因事倒班或调休须经园长批准。

  (11)、考勤兑现

  1、事假期间内不发工资、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2、参照出勤情况,结算薪金。

  二、打卡考勤制度

  1、幼儿园园长以下教职工上下班必须打卡,由幼儿园规定专职人员负责监督。

  2、规定穿园服的`时候(每周一—周四及集体活动时)教职工一律穿园服打卡。

  3、任何教职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将纪律处分。

  (三)行政办定期与不定期抽查、核实教职工打卡情况,抽查结果必须由在场部门负责人或教职工签认。

  三、考勤管理的处罚规定

  1、教职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当日确有按规定出勤),一次扣月基本工资10%,二次则扣月基本工资20%,以此类推。

  2、教职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由部门主管书面确认证明,须在月底前呈交报告解释原因,否则不予受理。

  3、如因外出公差等特殊原因未打卡者,可写出书面报告由部门主管签名认可;但特殊情况每月不得超过五次,超过五次者,报园长审批。

  四、教职工考勤表

  (一)教职工考勤表作为每月结算教职工工资的一项重要依据。

  (二)行政办每月必须按规定时间填报教职工每月的出勤情况,包括每月补休、法定假期、无薪假、年假或其它,将上月之《教职工考勤表》报送行政办财务处。

  五、本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如有与现行《教职工手册》相冲突,以本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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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制度

  1、办公时间集中思想,认真工作,不看与本工作无关的消闲书,不干私活,不吃零食,办公室内不得大声宣哗,不影响同事的办公,提高办公效率。

  2、上班时间不上网聊天、游戏、购物,不手机聊天;空班时间不串班,不在园内或宿舍打牌。

  3、办公室、办公桌物品摆放有序,保持整洁,办公桌上不得有食品。

  (二)当班制度

  1、准时或提前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2、严格按作息时间和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一日活动。

  3、当班时间一律穿平跟鞋、低跟鞋,不穿拖鞋,不穿细中跟鞋,不披肩散发,不戴耳环戒指,仪表整洁、大方得体。

  4、当班时间不接待来客来访,尽量不使用通信工具。

  5、当班时间不离开幼儿,确保所有孩子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保证孩子的安全。

  6、提前一天做好教学活动的各项准备,按计划开展各项教学活动,不随便更改活动内容。

  (三)请假制度

  1、有事有提前或及时向园领导请假,自觉遵守请假制度。

  2、请事假需事先向领导申请,并递交书面申请,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特殊情况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补交书面申请。

  事假期间在外旅游,一经发现,作旷职处理。事假满一个月的,不享受当月岗位奖全部及自筹奖金。(事假期间如跨星期、节假日,则周六、周日、节假日都连续计算。)

  3、请病假需及时向园领导说明,病历卡和病假条须在第二天或上班时主动交园领导。如无病历卡和病假条则作事假处理,不向领导请假的'作旷职处理。

  请假需有医生证明,并提前给保健医生查阅;特殊情况(住院、开刀)领导班子商量决定具体操作。病假期间在外旅游,一经发现,作旷职处理。特殊情况(特殊病例)由教代会讨论商议决定处理意见

  4、如有急事需要处理,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请零星事假,零星事假应该提前向领导请假,每次不超过两小时,每月不超过两次累计三小时,不影响出勤奖;超过两次,则合并计入事假。

  5、不经请假无故不来上班,或中途私自外出,一律按旷职处理。

  6、婚、丧、产假按上级规定给假。如果产前请假休息,产假休息以产前一个或半个月起计算,遇到假期,寒假延长产假,暑假延长五个月产假。

  (四)代班制度

  教职工代班由行政统一安排:原则上请假二天以内的,教研组长安排并记录,一天假由同 班 老师代班,二天以内的由同阶段教师代班,三天以上行政统一安排;午睡可安排保育员代班。

  1、行政、教师开会半天的,则自己调课,一天以上的则行政统一安排;教职工参加孩子家长会需有通知凭证,且自行调课,不作请假处理。

  2、后勤保育员请假一天以内的,后勤安排同阶段保育员代班,两天以上统一安排代班

  3、每周一、三中午12:45—14:00教师教研活动,由保育员进班看护幼儿午睡,每周五下午教研组长六认真工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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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优化教风园风,促进我园教职工队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精神及我园实际,现将我园教师考勤细则公布如下:

  一、考勤

  全园教职工在工作日期间,每天两次按照规定时间签到。一月内无迟到、早退、请假、中途外出、脱岗视为全勤。全勤者第一个月奖30元,下一个月连续全勤,每月增加10元(至学期末)。中间出现非全勤月,下一月全勤从30元重新算起。

  二、对事假的规定

  (一)工作人员因公、因私请假,都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因公请假,应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事先向园长申请,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外出开会、办事、学习一律向园长请假。

  因私请假,半天向分管园长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向园长请假,一律提前一天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时,应在当天到岗前两小时内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请假,上班一天内找园长销假。离开岗位一律要事先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填写《请假申请单》(由单位存档),园长准假后,方可离岗。只有两位教师在岗的班级,在无人接替的情况下不准请假。

  请假超过3天的,报局人事科备案。

  事假期满,须及时向准假人销假,单位及时将请销假情况记入《请销假情况登记表》。无正当理由超假的,作旷职处理。

  (二)因私请假期间的工资,7天以内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累计超过7天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5%;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超过2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3%;考核年度内请假累计超过4个月的,停发工资,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参加职称评聘。

  (三)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作旷职处理。旷职期间停发工资。对旷职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作自动离职处理,终止用人关系;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予以辞退。

  寒暑假、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外出(本县以外),1天以内(含1天)的,向园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事假(三)条相关规定处理。

  三、对病假的规定

  (一)工作人员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病情证明履行请假手续,并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参照事假)报批。请病假连续超过1个月(含1个月)的,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主治医师出具的病情证明、相应医院医务科出具证明以及病历卡和医药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经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方可按本规定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病情证明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请假人员作旷职论处。对给其出具假病情证明者通过教育局报请县政府,建议医疗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二)工作人员请病假7天以内,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2%;7天以上不满1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25%;学期病假累计满1个月,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5%;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工作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5%;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算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5%。

  (三)工作人员中获得国务院工作部门联合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和获得国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省级劳模,仍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四)享受教科研津贴的人员,其津贴病假期间以实际工作时间计发。

  (五)学年累计病假6个月以上,当年不参加年度考核,不能参加职称评聘。

  (六)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并视情节,按事假第三条规定处理。

  (七)病假期满,须及时销假。确因病情原因,需续假的,要及时办理续假手续。无正当理由超假的,按事假超假处理规定执行。确有重大疾病者,须报请主管部门领导批准。

  (八)补充规定

  1、教职工请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出示医生诊断证明、假条、药费单据等,并及时报告园长。

  2、教职工有病当天不能上班,须在上班前两小时请假,上班后持医院相关证明补办手续。

  3、教职工在工作时间看病,应事先取得园长同意。急诊就医者可以由家属代为请假,但病愈后必须持医院出具的急诊证明向园长补假。

  四、对上班时间外出的规定

  上班时间因私事外出,需持园长签字的请假条外出,回来销假。每次超过2个小时的,按请假半天计算;每次不超过2小时,每月累计按每2小时半天计算(四舍五入)。

  五、对婚假、生育假、丧假的规定

  (一)工作人员享受婚假正常7天,丧假(直系亲属死亡)可批准3~6天的假期。如结婚双方不在同一县工作,或者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给路程假。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路程费自理。

  (二)享受产假的女工作人员,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增加产假15天。对实行晚婚并晚育的女工作人员增加产假60天(共计不超过150天),对实行晚婚并晚育的男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可享受7天以内的护理假。

  (三)享受上述假期人员,在假期内,工资和各项补贴照发。凡病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发生在假期间的,上班后假期均不另加。各种假期发生的时间有交叉的,亦不重复计假。期间上班的,按加班执行,每天不少于20元。

  六、其他规定

  1、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本班教师有特殊情况确需倒班、替班的,需报园长批准备案。非园长同意,不得自行倒班、替班。自行倒班、擅自离岗串岗的,在班级和个人考核中按规定分别扣分。

  2、教师跨班顶班:空班顶副班,每天补助20元;空班顶主班,每天补助40元。

  七、附则

  (一)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汇总表报局人事科,复核无误后送交局计财科。

  (二)以上各项扣发、停发的款项一律由幼儿园收缴后,于每季度末统一交局计财科,由局计财科将该款项计入本单位账户,用于本园职工临时代课、津贴补贴等补充支出,并实行专项审计。

  (三)对以上各项规定,本人拒不执行者,从严处理。

  (四)幼儿园执行不严,每学期出现瞒报漏报2人(含)以下者,给予分管园长行政处分,园长通报批评;瞒报漏报4人(含)以下者,分管园长撤职,园长行政处分;瞒报漏报5人(含)以上者,给予园长、分管园长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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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总则

  1.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职能分工

  1.公司各部门设一名兼职考勤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考勤记录、统计、报送工作,对部门考勤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2综合管理部人事岗负责公司员工请休假、出差的备案登记,月末进行相关单据和各部门考勤报表核对汇总,编制考勤报表,发相关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后呈常务副总审批;

  第三条 考勤周期

  每月考勤周期为上月26日-本月25日。

  第四条 考勤要求

  员工必须遵照其服务岗位所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

  第五条 作息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上午8:30 ~ 12:00下午14:00 ~17:00 ;

  2.周六、周日正常休息,如需加班上下班时间同正常工作日;

  3.因工作性质不能按照公司规定上下班时间的部门、人员可作适当调整,但须报总经理核准后到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六条 迟到(早退)

  1.超出正常规定上班时间30分钟以内到达视为迟到;员工非工作需要,擅自提前下班时间30分钟以内视为早退,迟到早退扣款50元/次;超过30分钟(含 30分钟)的,每次按半天事假论;

  2.因公务关系而迟到(早退)者,须提前请示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告知部门考勤管理员按照正常出勤处理,未经请示者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七条 旷工

  1.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为旷工;

  2.员工无故旷工1天,扣除3天固定工资,并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50%;

  3.员工一个月内旷工3日以上(含),属严重违反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除按第七条第2款扣除相应工资外,公司还可予以立即辞退,而不需任何事先通知或给予补偿。

  第八条 出差考勤

  1.出差是指因公需要离开公司外出办理公务;

  2.员工因公出差须填写出差单,由部门经理审批后报分管领导审批,于出差前报送综合管理部备案;

  3.出差期间休假需在考勤中如实反映。

  第九条 请假、休假管理

  假期类别,公司假期分为休假、法定节假日、调休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陪护假、年假。所请各假如遇休假日,不另补假。

  第十条 请假规则

  员工请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按规定审批权限呈报,批准后在请假日(或时间段)前报综合管理部备案。特殊情况,应先用电话申请等形式得到有审批权限领导的批准,并于三日之内补办请休假审批手续,报综合管理部备案。未办理请休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假期已满未准续假仍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所有请假期满须到综合管理部销假。

  第十一条 请假审批权限如下:

  1.员工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的可由部门经理批准;三天以内(含三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须由总经理审批;

  2.部门经理请假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须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 休假

  休假是指公司统一安排的休息日。

  第十三条 法定节假日

  员工每年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元旦1天、春节3 天、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部分公民休假日:三八妇女节,女性员工休假半天;

  具体以国家发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 事假

  1.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事假扣除当日岗位工资;

  2.事假可用加班充抵;

  3.月累计事假超过3个工作日,并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0%;月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事假未经批准,以旷工论处。

  第十五条 病假

  1.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 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 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 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医疗期计算:

  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病假期间工资:

  (1)非全月病假,按照月固定工资的70%来确定,当天工资=固定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70%;月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不予发放当月绩效工资:

  (2)职工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2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满2年不满4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70%;满4年不满6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80%;满6年不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90%;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100%;

  (3)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40%,满2年不满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50%,大于等于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4)病假工资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如果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4.病假须有医院病历及医生开具的休息证明(必须是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并在病假结束时,向综合管理部提供病历、医生诊断证明、用药明细等相关材料;

  5.通过假证明、假病历等手段获取假期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除扣除病假期间已支付的工资外,还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6.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康复,但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作换岗处理;员工医疗期满,仍不能痊愈的,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7.员工工伤的参照国家劳动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 婚假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职工,在进入本公司后登记结婚的,可享受一定时间的婚假。婚假期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的,不另补假;

  2.婚假天数的计算以领取结婚证时的年龄为准;

  3.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领取结婚证的,方可在本公司申请婚假,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半年内一次休完;

  4.员工申请婚假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所在部门负责人,并做好交接工作。同时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综合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结婚证明。

  5.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婚假期间享有正常的工资待遇。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

  第十七条 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或公婆)去世,公司将给予员工5天的丧假,如果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给予职工2天路途假。职工在休丧假和路途假期间,享有正常的工资待遇。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

  第十八条 产假

  1.怀孕的女职工,由开始妊娠第3个月至第6月末,每月享有一天产检假;由第7个月初至第8个月末,每月享有两天产检假;第9个月开始至产前每周享有一天产检假。产检假享有正常的工资待遇;

  2.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可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

  3.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 凭医院证明,给予15 天带薪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带薪产假;

  4.产假期包含正常休息日、其他所有假期;

  5..休产假必须于预产期前四周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并出示医院出具的证明;

  6.休产假期间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第十九条 哺乳假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者,每多哺乳一个婴儿,增加哺乳时间1小时。

  第二十条 加班及调休

  1.员工加班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报送综合管理部备案;

  2.除工程现场因值班需要外,其它部门应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非特殊原因不提倡加班;

  3.对加班员工,应尽可能安排同等时间调休,且应于加班后一个月内调休完成,对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调休的,予以计算加班工资,加班申请单作为加班计酬的唯一凭证;

  4.周末加班的,加班费150元/天;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费230元/天;

  5.员工调休也须办理请休假手续,并于请假事由中注明加班的时间。

  第二十一条 年假

  1.职工在公司内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方可享受带薪年假;

  2.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工作时间确定,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休年假10天和15 天的需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年限以社保缴纳为准。

  4.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5.年休假按自然年度计算,有效期为一年,不累计到下个年度。

  6.出现以下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 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7.如果职工已享受当年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了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年休假。

  8.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有正常的工资待遇。

  第二十一条 销假

  员工如因工作需要,提前结束休假,要到公司人事岗办理销假,否则出勤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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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请假的规定

  1.全体教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每天由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出勤情况并记载。

  2.全体教职员工因病、事等其它原因请假者,需做到事先请假、事后销假。

  凡请假半天者,由分管主任批准并记录;

  请假一天至三天(含三天)者,需写请假条(病假者持医院诊断书),由分管园长批准;

  请假三天以上者,需写请假条(病假者持医院诊断书),由园长批准,并按批准要求执行。

  3.副园长和中层干部请假须经园长批准。

  4.每月28日前,分管主任或园长将分管范围内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统计并交办公室,办公室进行汇总,经园长审批后转会计室,作为当月津贴发放的依据之一。各级人员不得延误汇总时间。

  5.教职工如在每月28日前后连续请假,分别在28日前后的两个月中统计并扣除津贴。

  二、关于执行作息制度的'规定

  1.教职工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如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

  2.教职工上班期间原则上不得中途离园,如擅自离园一次扣2分。

  3.教职工旷工半天扣除当月考勤津贴;旷工一天扣除一学期考勤津贴;旷工两天扣除一学年考勤津贴。并在本学年度考核的基础上下降一个等次,在年终兑现岗位责任制津贴时,旷工一天扣除40元。

  4.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调班一次,双方均扣2分。

  5.集体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

  三、关于病假的处理办法

  1.教职工按工龄可享受一定的照顾病假,照顾假期间不扣除考勤津贴。具体标准为:

  10年以上(含10年)工龄享受1天;

  20年以上(含20年)工龄享受2天;

  30年以上(含30年)工龄享受3天。

  2.除照顾病假外,教职工请病假半天扣1分,病假3天以上(不含5天)扣除全月考勤津贴。

  3.在兑现年终岗位责任制津贴时,除照顾病假外,累计统计教职工年病假情况,每请病假一天扣除元。

  四、关于事假的处理办法

  1.教职工需请事假者,由本人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离园。如确实来不及请假者,必须提前电话联系说明原因并请假,事后补办手续。

  2.事假每半天扣2分,事假三天以上(不含三天)扣除当月考勤津贴,事假累计15天(不含节假日),扣当月活工资和考勤津贴。

  3.在兑现年终岗位责任制津贴时,累计统计教职工事假情况,事假一天扣除20元。

  五、关于女教职工特殊假的处理办法

  1.带环怀孕人流手术者,可休息一个月(含节假日)。休息期间不扣除考勤津贴。

  2.上环、取环者,均可休息三天。休息期间不扣除考勤津贴。

  3.顺产的产假(不含寒暑假)为三个月,如难产或剖腹产的产假为三个半月。产假期间不扣除考勤津贴。

  4.女教职工哺乳时间为十个月。要求每天安排在不当班的半天:如上午迟一个小时上班,如下午提前一个小时下班(含路程时间)。

  5.如果幼儿园客观条件许可,经园领导批准,女教职工在产假以外可请7个月的哺乳假(含寒暑假),在此期间每月扣除活工资和考勤津贴。

  六、关于“陪考假”的处理办法

  凡有子女参加中考或高考的教职工可享受“陪考假”,“陪考假”时间与子女考试日程等同。“陪考假”期间不扣除考勤津贴。

  七、关于学习假的处理办法

  1.经本人申请、园领导批准,参加本专业学历学习进修请假者,每天扣1分(不含节假日)。

  2.幼儿园派出参加学习者,不扣除考勤津贴;如果学习期间在节假日而本人又未享受出差补助者,可按园内加班规定发给加班费。

  八、关于婚假的处理办法

  教职工符合晚婚年龄可享受婚假五天(不含节假日),婚假期间不扣除日考勤津贴。

  九、关于丧假的处理办法

  1.教职工不隔代亲人去世,丧假为三天加路程。丧假期间不扣除津贴。

  2.教职工隔代亲人或亲戚去世,丧假为一天加路程。丧假期间不扣除津贴。

  十、凡涉及到扣分者,每分扣除的津贴标准以园集体会办决定为准。

  幼儿园考勤管理制度 6

  1、员工有事必须事前请事,办理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请事假一天的,有园长批准,请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园长批准后报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三天的.,有园长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总经理审批,凡请假一天(含一天)以上的假条一律报综合部备案。

  2、员工请病假必须出具由总医院开的诊断证明,按事假程序执行。

  3、员工请外派探亲假和外派服务假按永煤公司规定进行,请假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服从公司调遣,否则,按旷工论处。

  4、员工请探亲假、产假、婚假、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育龄女工请假先有公司计生部门登记备案后报总经理审批。

  6、员工请假必须找到受托人,不能因请假而误了工作,影响服务质量。

  7、员工请假到期后,在第二天必须到有关部门销假,否则按矿工论处。

  幼儿园考勤管理制度 7

  为加强我园管理,提高教师师德修养,强化岗位责任制,提高保教质量,根据我镇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所有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坚持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闲聊、不浏览与教学无关的网页;不串办公室;不干私活;按时参加教学研究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

  2、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到校上课,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在一周以上的,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前,自行协调安排好自己所分担的教学任务、班主任工作、值班工作等,否则按旷工处理。

  3、婚嫁、丧假、产假,均按国家规定执行,考核时不记减分。但必须自行协调安排好自己所分担的教学任务、班主任工作、值班等工作,履行正式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

  4、教职工请假,二周以内由幼儿园批准,超过二周由幼儿园申报,教办批准,(教办不接受个人申请)。

  病假:病假在一天以内,持个人申请,到学校审批,超过一天不足三天,除提交申请外,须持镇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及病休证明到学校审批。超过三天不足二周(休息日计算在内),须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及病休证明到学校审批,请假连续超过二周,自第三周起,须提供市级及以上人民医院(公立)诊断书、病历、病假证明,由学校收齐后到教办审批。以上几类情况,确因病情重大,须立即入院诊治,可由本人或亲属向学校口头说明,并于一周内向学校提供县级公立医院相关证明,由学校补批,当周可按批准处理,需教办批准的须提供市级公立医院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为未批准,按旷工处理。

  病假批准后视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1)病假在三天以内的,由请假人和幼儿园安排好所承担的教学工作,返校后补上,其工作待遇不变。超过三天,不足一周(含休息日)其教学工作由学校协调解决,工资待遇不变。

  (2)病假超过一周不足二周的,其承担的教学工作由幼儿园负责协调,其工资待遇,从第二周起,每天发本人日工资额的90%。

  (3)请病假累计超过二周在一个月内的,从请假之日起,每天发日工资额的80%,教龄满三十年的发日工资额的90%。

  (4)请病假超过一个月的(连续请假的合并计算),教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总额的30%;教龄满十年不足二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总额的50%;满二十年不足三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总额的70%;教龄三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总额的80%;教龄满三十五年,发给本人工资90%;教龄满四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全额。对于教职工患严重心脏病(心机梗塞)、冠状动脉旁路手术、脑中风后遗证、慢性肾衰竭(尿毒症)、癌症、瘫痪、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严重烧伤、爆发性肝炎、主动脉手术10种重大疾病中任意一种的,且教龄满二十年的,经市级以上第一人民医院证明,确需要长期住院或在家治疗的,其工资待遇不变。

  (5)教职工病假期间,只限于在医院或在家治疗,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不得从事其它单位或组织的各种活动,需去外地治疗的,需提供外地市级以上正规医院证明、病历及住院手续,以便进行审核。否则,停发工资及各类保险。情节严重的按旷工论处。

  事假批准后视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教职工因事请假(婚丧假除外),二周内由幼儿园审批,二周以上须由幼儿园申报,教办审批。事假月内累计时间一天以内的(按节次请假,满8节视为一天),待遇不作扣发处理;超过一天满三天的,超过的天数,每天发本人日工资额的80%;超过一天满五天的,超过的天数每天发本人日工资额的50%;超过一天满十天的(含中间的'休息日),超过的天数每天发本人日工资额的30%;超过一天满一月的,超过的天数每天发本人日工资额的20%;超过一个月的,每月只发给300元生活费。

  5、事假一节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旷课一节扣2分,病假一节时扣0.1分,特殊假(婚丧嫁娶、产假等)在规定天数内不扣分,在规定天数外按事假扣分。直系亲属患病须照顾的请假1小时扣0.1分、如不属实者按旷工对待,有正规函授站通知的函授学习不扣分,逾期未归的,按旷工执行。园里组织的外出学习,既不扣分也不扣钱。集合、会议考勤在日常考勤的基础上重复进行,园级集合(包括召开全体教师会、教研活动等)及事假1小时扣1分,病假1小时扣0.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镇级以上组织的集体活动出现缺会缺到情况,在园级基础上逐级加一倍扣分。

  各种特殊假天数:

  (1)婚假7天(含法定婚假3天);

  (2)符合晚育年龄的产妇可享受产假100天(含法定产假90天),男方可享受护理假7天;

  (3)有直接赡养义务的亲属去世(父母、公婆)时,丧假7天。其他三代内直系亲属死亡时,丧假1天;

  (4)节育假。接受节育手术者,凭全市统一印制手术部门发给的节育手术证明,分别享受下列假期待遇:放环自术后休息1天,术后一周内不从事重体力劳动,取环后休息1天。因综合避孕节育措施失败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怀孕三个月以内的休息7天,怀孕三个月以上的休息1月。

  (5)哺乳假:女职工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中午不在园值班,住处离园10里路以上再给予一小时哺乳时间,与园长室协调后,固定同一时间。

  (6)父母生日执行事假;

  6、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课铃响后未到岗的为迟到,超过15分钟按旷工0.5节处理,超过25分钟按旷工1节处理;提前离岗为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工0.5节处理,超过25分钟按旷工1节处理;任课教师正式上课铃响起未进课堂视为迟到,上课五分钟后未到岗的视为旷工0.5节,超过10分钟按旷工1节,在岗忘了上课或有事未调好课出现空堂的每节按旷工2节处理;在学校上课、办公抽查中未查到的教师,经核实不在岗的,每发现一次按旷工1节处理。旷工每1节罚款10元(迟到、早退累计3次按旷工1节处理)旷工每0.5天罚款50元,旷工每1天罚款100元。

  7、有正规函授站通知的教师进修学习、业务培训,必须提前安排好个人各项工作,请假须持相关的通知办理请假手续,考核时不记减分。逾期未归的,按旷工执行。园里组织的外出学习,既不扣分也不扣钱。

  8、事假前必须协调好自己的工作,根据学校即定的要求办理请假手续,返校后及时到教导处销假,并补足耽误的教学工作。

  9、教学研究活动、教办学校组织的重大集体活动,尤其是教职工会议、学科教研、外出学习、学校例会、运动会、期中期末考试等重大集体活动,如无极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迟到、早退,如迟到、早退或确需请假的按平时考勤的3倍处理。

  10、每学期无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的教职工,可以享受全勤奖。全勤的教师学期考核中赋合理的分值,病假、事假累计2周(每周按5天算)以上,考勤得分为0分。

  11、全体教师要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按时签到,履行请假手续,凭请假条出入校门,回来后按时销假。

  12、每学期考勤成绩除纳入考核以外,还作为评优选先的重要参考依据。考勤名次位列幼儿园后20%的教职工,将取消本学期的评优选先资格。

  13、考勤情况每月汇总一次,相关数据报教办审核。

  幼儿园考勤管理制度 8

  1、员工有事必须事前请事,办理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请事假一天的,有园长批准,请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园长批准后报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三天的,有园长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总经理审批,凡请假一天(含一天)以上的.假条一律报综合部备案。

  2、员工请病假必须出具由总医院开的诊断证明,按事假程序执行。

  3、员工请外派探亲假和外派服务假按永煤公司规定进行,请假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服从公司调遣,否则,按旷工论处。

  4、员工请探亲假、产假、婚假、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育龄女工请假先有公司计生部门登记备案后报总经理审批。

  6、员工请假必须找到受托人,不能因请假而误了工作,影响服务质量。

  7、员工请假到期后,在第二天必须到有关部门销假,否则按矿工论处。

  幼儿园考勤管理制度 9

  1、幼儿园考勤实行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分工负责,纪秀丽负责上午班的签到和签退,张维英负责下午班的签到和签退,园长负责管理人员签到和签退。

  2、员工必须按时签到和签退,不得退后和提前,推后5分钟和提前5分钟按迟到和早退论处,迟到、早退一次扣罚当月工资50元;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一次扣罚当月工资100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扣罚当月工资150元;迟到、早退2小时以上按旷工论处。

  3、员工签到必须真实,不得代签和替签,不得滞后和提前签到、签退,检查发现有以上行为,对当事人按旷工论处。

  4、签到本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摆放,处在规定签到、签退时间外,其他时间应锁在柜子中,检查发现有违规现象,对考勤管理责任人扣罚当月工资100元。

  幼儿园考勤管理制度 10

  一、在编人员每学期给予两天看病调休,编外人员每学期一天看病调休,调休必须不影响带班、教研、政治学习等情况。调休以半天为起点,调休冲病假必须在病假当天提出,过时一律不作调休。

  二、带班迟到不作调休处理,进班教师迟到不能用调休单抵付,除按规定扣去其考核部分外,由此而造成的事故等一切后果均由其承担。空班迟到可用调休单抵付,但需在当日向园长说明原因。

  三、后勤人员(保育员、食堂、保健、财务)必须自行协商安排好工作,经领导认可后方可调休,调休以半天为起点。

  四、病假需医生证明,并提前一天通知园方,须持假者在病假结束前一天做好续假手续。在编人员病假一天扣除50元,病假半月以下福利享受3/4,病假半月以上享受福利一半,连续病假满2个月以上,按长病假处理,长病假者按国家规定,期间不享受福利。事假每天扣60元,每学期最多不超过2天。

  五、教师不能自行调课,遇特殊情况,需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调课,如有此发生延误工作的情况(未安排好代课老师、未移交备课等)扣去考核分。

  六、教工外出开会、培训等,需出示相关通知、证明,并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调课,但要保证完成自己的'工作量,并且外出时在考勤册上做好记录。

  七、婚、丧、产假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八、教工在规定上班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如遇必须由本人料理的突发急事,当事人需向领导请假,经同意、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园。

  幼儿园考勤管理制度 11

  1、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2、教职工因事假必须经园长批准,病假须出具学校医务室的转诊证明及医院病假单方能生效,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3、因事需临时调班,必须保教主任批准,无大事不能随便调班。

  4、凡园规定的学习教研活动时间及集体活动时间,晚到者以迟到论处,不到者(特殊情况除外)按旷工论处。

  5、当班或值班时间,一律不接待亲友,不接私事电话,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6、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7、工作人员每天出勤必须打卡,若有代打卡,发现一次当矿工处理。

  8、病假、事假休假期满后,必须在周五前销假。因特殊情况,临时不能赶回来请假者,事后要主动补假,并说明理由,否则按旷工论。

  9、教职工婚假7天。教职工窒息亲属丧事7天假,其他按事假处理。

  幼儿园考勤管理制度 12

  1、幼儿园考勤实行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分工负责,纪秀丽负责上午班的签到和签退,张维英负责下午班的签到和签退,园长负责管理人员签到和签退。

  2、员工必须按时签到和签退,不得退后和提前,推后5分钟和提前5分钟按迟到和早退论处,迟到、早退一次扣罚当月工资50元;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一次扣罚当月工资100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扣罚当月工资150元;迟到、早退2小时以上按旷工论处。

  3、员工签到必须真实,不得代签和替签,不得滞后和提前签到、签退,检查发现有以上行为,对当事人按旷工论处。

  4、签到本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摆放,处在规定签到、签退时间外,其他时间应锁在柜子中,检查发现有违规现象,对考勤管理责任人扣罚当月工资100元。

  幼儿园考勤管理制度 13

  根据《石墙镇教育办公室关于教师考勤制度的暂行规定》文件精神,为加强幼儿园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的工作时间:

  1、在园历规定的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2、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及正常的社会活动(其中包括迎查准备、开班准备工作)也作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二、法定假期规定:

  1、婚假:假期7天

  2、分娩假:原则上假期180天,以教办假条为准。(总假期包括寒、暑假等法定节假日)。

  3、直系亲属事假(喜酒、喜面)一学期1天。

  4、丧假:直系亲属办丧事假7天;为旁系亲属(指伯父、伯母、舅舅、舅母、姑姑、姑丈、姨妈、姨丈等亲属)办丧事假1天。

  5、公假(指因公出差、开会、学习、培训、进修、外单位短期借用及参加其它公务活动):凭文件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的口头通知批假。

  三、请假规定。

  工作日期间,教师请假需持请假条为准,否则视为旷工。

  1、事假:每天扣1分,半天0.5分。月事假超过3天每天扣2分。

  2、迟到或早退一节次扣0.05分,每周超过4次每次扣0.5分。

  3、病假:病假两天以上,本人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及治疗原始发票,原则上病假以住院为准,按实际情况批假。每天扣0.5分。

  4、公办教师不经批准,一周旷工上报教办处理;应聘教师不经批准,一周旷工解除上班合同。

  5、旷工一天扣2分。

  6、公办教师每学期考勤最后一名不参与本年度评优树先、县级活动;应聘教师每学期考勤最后一名不参与下年度工资增长。

  四、考勤办法:

  考勤分为出勤、旷勤、请假、迟到、早退等项目。本制度20xx年2月28日生效。

  幼儿园考勤管理制度 14

  一、目的

  加强劳动纪律,规范工作秩序,科学、合理、有效地、创新的完成任务,为计发工资、年终考核、期末绩效奖发放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

  三、权责

  1.责任部门:园长办公室、幼儿园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

  2.协助部门:幼儿园办公室负责记录行政人员考勤并以月为单位负责统计全园考勤详情;幼儿园保教部门考勤由本部门领导或委派人负责记录;幼儿园后勤部门考勤由本部门领导或委派人负责记录。幼儿园园长负责对考勤进行总体监督。

  四、术语

  1.正常休息:周末休息日的休息及法定假期的休息。

  2.扣薪假:事假、病假。

  3.有薪假期:含正常休息、寒暑假、法定假期、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4.本年度:每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工作时间

  1.实行一周五天工作制。

  2.各岗位具体作息时间安排详见《教职工作息时间表》。

  六、休假管理规定

  (一)正常休息

  即公休日(周末)和法定假期的休息。

  (二)有薪假期

  1.有薪假期种类

  (1)婚假:

  婚假可享受3天,晚婚的享受5天婚假。不得连续请事假,若请事假,则按旷工处理,婚假仅限本人。

  (2)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6个月,○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2)女职工已婚未生育者15天;已生育孩子流产者7天。

  3)哺乳期内,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3)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或员工配偶的父母身故,员工可享受丧假3天。家在外地的,给予1天路程假。申请丧假由园长批准,遇节假日不补,记为出勤。

  (4)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公受伤,工伤事故报告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由其所属部门填写,并附镇级(含)以上医院证明交办公室办理。经园长办公室确认工伤后,可按《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享有工伤假及薪酬。若为违规操作、工作期间外出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伤害不享受工伤假。

  (三)扣薪假期

  1.事假

  因私事或其他个人原因需要请假的记为事假。事假不计出勤。并按根据《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计发工资及期末绩效。

  请事假假每年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以内的,若继续请假,请假部分只发当月基本工资,15-22个工作日,按基本工资的70%发放,23天以上的,停发工资及奖金。即:职务工资+见习期工资+薪级工资+提高10%。

  2.病假:

  请病假需要有正规医院开具的.建议休假证明或病历、诊断书。

  病假期间不完全记录为出勤(女职工流产假、工伤除外),并按根据《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计发工资及期末绩效。

  请病假每年累计超过22个工作日的,若继续请假,请假部分只发当月基本工资,即:职务工资+见习期工资+薪级工资+提高10%。

  (四)假期申请报批手续

  1.教职工如有需要申请假,一天以内(包含一天)的由班主任及上一级领导审批。

  2.请假一天以上(不含)至三天(含)以内的由班主任、主管领导、主管副园长逐层审批。

  3.三天以上(不含)七天以内(含)的由班主任、主管领导、副园长、园长逐层审批。

  4.七天以上(不含)的由本人,除按(四)3条审批外,还需报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备案。

  5.当值教师请假在一天内的,由对班教师替班;一天以上五天之内的,由主管领导安排;超过五天的,由幼儿园领导班子研究。

  七、签到:

  幼儿园实行上下班需进行签到。

  1.教职工上、下班必须亲自到指定地点按时签到,不得代签。违者,将予以教育;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

  2.无故不签到者,根据情况视为迟到、早退、旷工。

  3.因公务外出或因其他情况不能正常签到的,员工需提前或于次日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到主管领导处做记录。

  八、迟到、早退、旷工

  1.时间以幼儿园电子屏幕时间为准;

  2.原则上事假须提前请假,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上午7:20前,下午14:20前到主管领导处请假,事后必须在补假条。

  3.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请假的,必须于到岗当日完成补假审批手续,若未完成,则视为旷工。

  九、考勤统计

  当月前2个工作日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考勤人员将考勤记录交到幼儿园办公室,由办公室考勤管理员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全园考勤统计并公示。

  十、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起实行。

  2.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属园长办公室。

  3.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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