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制度

时间:2023-09-28 09:25:50 宗泽 制度 我要投稿

企业会计制度范本(精选10篇)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企业会计制度范本,欢迎大家分享。

企业会计制度范本(精选10篇)

  企业会计制度 1

  第一章 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保险企业的会计核算,便于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期报送当地财税机关、主管部门。

  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报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xx年7月1日起实施。

  第二章 基本业务会计核算规定

  一、保险业务核算分类

  综合性的保险企业,必须将非人身险业务与人身险业务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即分别建帐、分别核算损益。企业经营的社会保险业务,亦应单独进行核算。

  非人身险业务可分为: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险业务分为:人寿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企业经营的再保险业务,可分别分入业务与分出业务进行核算,也可将分出业务并入直接业务核算。

  二、非人身险业务核算

  1.信用险业务可实行三年结算损益的核算办法,即每一会计年度新发生的保险业务,其前两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支余额,以提存长期责任准备金并于次年转回的方式滚存到第三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结算利润。

  2.返还性两全保险业务,以保户储金的运用获得的收益作为保费收入。保户储金的收益包括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每期按保户储金及预定利率计算出返还性两全保险的保费收入后,从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帐户中转入保费收入帐户。

  三、人身险业务核算

  1.人身险保费收入按实际收到的保费入帐。人身险保单在实际收到保费后确认生效。趸交保费在交费时一次性记入保费收入帐户。

  2.年终决算,应计算三差益损,并进行分析说明。

  四、准备金的核算

  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会计核算期末,按规定从本期尚未到期责任的保费收入中提取的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一般采用提存本期、转回上年同期的办法。通常提存期为十二个月。提取及转回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

  2.未决赔款准备金,为结算损益年度的年终决算时,根据已报来未决赔款提取的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一般采用按已报来未决赔款的一定比例提取。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计入当期支出,次年转回作收入处理。

  3.长期责任准备金,为实行三年结算损益的保险业务,在未到结算年度之前,按业务年度营业收支余额提取的准备金。提取的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次年转回作收入处理。

  4.人身险责任准备金,为年终会计决算按人身险保单全部责任精算数提取的准备金。提取的人身险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次年转回作收入处理。

  5.存出(或存入)分保准备金,为再保险业务按合约规定,由分保分出人扣存分保接受人部分分保费以应付未了责任的准备金。存出、存入分保准备金通常根据帐单按期扣存和返还,扣存期限一般为十二个月,至次年同期归还。

  五、备抵性准备的核算

  1.备抵性准备包括:坏帐准备、贷款呆帐准备、投资风险准备。

  坏帐准备,指按应收保费、应收利息和应收分保帐款帐户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

  贷款呆帐准备,指按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呆帐准备。

  投资风险准备,指按长期投资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风险准备。

  2.各种备抵性准备应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提取的各种备抵性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发生坏帐、贷款呆帐、投资损失,应分别冲销坏帐准备、呆帐准备、风险准备。已冲销的各种备抵性准备,以后又收回的,应冲回相应的备抵性准备。

  3.各种备抵性准备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单独反映。

  坏帐准备在“应收保费”、“应收利息”、“应收分保帐款”项目下作备抵项目反映。

  贷款呆帐准备在“贷款”项目下作备抵项目反映。

  投资风险准备在“长期投资”项目下作备抵项目反映。

  六、外汇业务核算

  有外汇业务的企业,可采用外汇分账制的核算方法,也可采用外汇统帐制的核算方法。

  采用外汇分账制的企业,应设置“外币兑换”科目。各种货币之间的兑换及帐务间的联系均通过“外币兑换”科目。“外币兑换”科目的帐簿格式应采用多栏式帐簿,同时记录外币金额、汇率和折合为人民币金额。

  采用外汇统帐制核算的企业,发生外币业务,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折合率。所有外币帐户的增加减少,一律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会计期末,企业应将外币帐户的外币余额按照期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帐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外币帐户的人民币金额与原帐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

  外币金额折合人民币时,可采用变动汇率,即按业务发生时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采用中间价,下同)作为折合率;也可采用固定汇率,即按业务发生当月月初的国家牌价作为折合率。

  企业会计制度 2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 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 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 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 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十一条 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九)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十)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二)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十三)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 3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企业会计制度 4

  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核算,统一会计核算的方法、程序、口径,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使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从而为集团公司和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会计信息,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会计法规、制度和集团公司的有关会计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经营管理的一切范围,包括各物业管理处、花场、工业园及外接管理的小区和独立设立的管理服务部门。

  第四条:会计核算的主体:公司以整个物业公司为一个会计实体,作为会计核算的主体。各物业管理处、花场、工业园及外接管理的小区和独立对外服务部门等不作为会计主体单独核算,但应作为部门核算,分别核算其收入、成本费用及损益,以便分部门考核和管理。

  第五条:公司实行会计电算化核算,并在会计帐套内设置部门核算,在部门核算下设置项目核算。公司统一设置银泉管理处、龙泉管理处、工业园管理处、龙胜村管理处、新城市管理处、花场、家政部、公司总部(内部服务)等部门,各项收入、人员、资产和成本费用都要归集到相应的部门核算其损益。

  第六条:公司是在持续经营的情况下,进行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核算,当公司出现关闭、清算时,不再适用本制度,而改用破产、清算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

  第七条:公司的'会计分期:公司的会计分期为年度、季度、月度,年度为公历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季度、月度以公历季度、月度为准。

  第八条:公司的货币计量:公司的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记帐单位为元,会计核算数据精确至分。公司如发生外币业务,一律按业务当年一月一日的国家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记帐。

  第九条:公司的会计记帐方法为借贷记帐法。

  第十条:公司的会计核算必须坚持客观性、可比性、一惯性、相关性、及时性和明晰性等原则。

  第十一条:公司会计核算的确认和计量的原则为: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同时根据物业管理的特点、公司的各项收入的确认一般情况下按收付实现制执行,并坚持严格划分公司的经营性收入与各种代收代付基金、款项的收入相区别的原则。

  第十二条:公司的会计核算除遵守前述一般原则外,在具体的会计业务处理和会计信息加工过程中,还应遵守谨慎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等原则。

  企业会计制度 5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企业会计制度 6

  1、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行独立核算的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虽未安排基本建设投资,但有维护费拨款、基本建设结余资金和在建工程的停、缓建单位。

  凡是符合规定条件,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核批准,建设单位财务会计与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已经合并的,不再执行本制度,应执行相应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在符合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原则下,可以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对本制度作必要的`补充,并报财政部备案。国务院主管部门根据本制度,对其直属建设单位所作的补充规定,也应报财政部备案。

  3、建设单位应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本制度规定的总帐科目,建设单位在不违反概(预)算和财务制度等规定,不影响会计核算的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增加、减少和合并,

  对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外,建设单位在不违反财务制度规定和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建设单位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建设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能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4、建设单位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建设单位内部管理需要的财务会计报表由建设单位自行规定。

  基层建设单位会计报表报送时间,由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自行规定。

  财务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建设单位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单位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5、建设单位的财务会计报表应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和主管部门。其他需要报送的单位,由各级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规定。

  同时有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预算拨款的建设单位,应按项目隶属关系将会计报表主送上级主管部门,并同时抄送拨出款项的其它部门。

  国内合资建设的基建项目,应按项目隶属关系将会计报表主送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抄送拨出款项的其他部分。各部门、各地区在汇编会计报表时,应分别汇总各自投资部分,所投资金完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和各项投资支出以及各种结余资金,均按投资比例计算确定。中央主管部门对地方项目的补助性投资,划转预算的,由地方项目统一编报会计报表;不划转预算的,仍应由中央主管部门编报会计报表。

  6、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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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断完善医院成本管理体系

  在实施成本核算的过程中,建议将医疗工作中消耗的各种费用添加至成本核算重要内容,针对医疗工作,开展全面成本核算,同时将各项责任成本有效进行分摊处理,合理分解至不同的核算对象身上。医院在制作财务报表时,应保证报表能够对医院各项医疗经营业务中的各种成本项目进行全面反映,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下,成本核算应避免对药品收入以及医疗收入做分开处理,而应该将两者合并起来,设置“医疗收入”会计科目。针对药品支出以及医疗支出,同样做合并处理,设置“医疗支出”会计科目,这属于新会计制度下医院成本管理改革的重要一步。

  二、促进预算管理与成本管理的有效结合

  成本核算管理能够针对事前预算发挥有效的监督控制功能,尽早挖掘成本核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有效方案解决相关问题,达到减少医院经营成本的目的。医院必须要针对各项成本实施事后核算以及控制,同时,促进事后核算与事前控制、事中控制的有效结合。其次,医院在开展成本管理的同时,应加强预算管理,有规律开展核查工作,按照实际支出状况对预算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和改进,促进预算方案的完善和优化。医院必须要严格遵循国家财政部门和卫生部门共同发布的新医院会计制度以及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科学开展医院成本管理,综合分析医院实际经营状况,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成本管理规范,为医院成本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利条件。

  三、提高会计核算人员的整体素质

  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下,医院必须要充分重视会计、财务人员的素质问题,会计工作人员不但要掌握丰富的财务、会计专业基础知识,熟练掌握各种会计专业技能,能够针对各种专业软件进行熟练应用,拥有较好的操作能力,能够充分了解和掌握各种财务会计处理程序以及方法,还必须要熟悉各种会计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可以严格根据各种制度要求进行规范的会计核算管理。医院必须要不断加强会计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其专业技能以及综合素质。此外,不断完善财会人员的业绩考核制度以及奖惩激励制度,提高其业务技能,使财会人员均能具备良好的'竞争意识,建立正确的法制观念。针对那些个人能力欠佳,无法胜任财务会计岗位工作的人员,建议及时进行撤换处理。

  四、加强医院信息系统中成本核算软件的研发

  由于现阶段部分医院还未能开发出一套科学的成本核算软件,无法为各项成本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因此,医院必须要加大对成本核算信息系统和软件的研究开发力度,加大财力、物力、人力投入,研发出一套与医院实际工作状况相适应的成本核算软件。医院的成本核算软件必须要与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实物管理库以及不同收费点、会计核算系统等进行有效联网,实现及时对账,尽可能保证成本核算相关数据能够得到有效收集、存贮、传输以及汇总。医院成本核算软件应该要能够实现成本相关数据的共享,可以实现成本核算的自动化处理并自动生成报表,具备完善成本计划的作用,拥有成本控制、分析评价等管理功能,以便促进医院成本核算工作效率的提高。

  企业会计制度 8

  一、新会计制度下财务管理模式发展的建议

  1.完善企业现有财务管理部门

  在当前的经济背景下,各个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时,要把管理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部门,进行有效的分层管理,并且在新会计制度下,每个部门的财务管理都要严格有序,并且不能和新会计制度相冲突。财务管理部门在企业中职能比较小,且又是独立存在的,所以在财务管理时,对于资金流向一定要特别注意,要保证资金的流通在规定的范围内有效合理,让财务的管理模式得到完善和优化,从而发挥更大的作用。财务管理的优化,可以让企业的生产和投资更加规范,企业的优势也得到进一步的彰显,企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价值都随着财务管理的良性循环而得到长足的发展。

  2.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

  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对财务人员带来了新的挑战和要求,不仅要求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理念转变,财务管理的方法也要创新,以适应新会计制度下的业务要求。基于此,为了更好的将新会计制度得到落实,企业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素质提升,联系企业现状,结合新会计制度的'各项规定,有针对性的编制培训课程,提升业务技术的同时,转变财务管理理念,使其能够迅速在新的财务管理模式中发挥作用。

  3.建立预算管理机制,转变财务管理理念

  财务管理并非只是财务部门的事情,它需要各部门全力配合,全员重视,全员参与。所以要转变企业员工的观念,提高企业员工的财务管理意识,使全员对新会计制度有个正确的认识,从而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的全面化和系统化。为了更好的对企业资金进行全面的管理,以建立财务预算管理机制,从而保证企业的自身发展。建立财务预算管理机制,企业的资源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保证收入和开支的合理性,让企业的不合理投入和支出更加规范,正是由于预算管理机制可以严格控制企业流动资金,企业的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得到了大大提高,所以说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4.加强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财务信息管理系统随着新会计制度的实施,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必须快速的升级才能对系统中财务报表和会计账户更好的支持,才能更好的适应新会计制度,适应企业的快速发展。在信息系统的升级中,财务信息要准确无误,这是加强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首要条件和重要保障。并且给财务管理人员的管理带来极大的便利,使管理工作质量得到有效的提升。

  5.明确财务管理目标,推动企业发展

  企业要想取得长足的发展,必须要明确财务管理目标,这也是企业发展的关键。全面适应新会计制度,在财务管理中要业务创新,技术创新,思维创新,确保管理资源共享,提高企业的经济利润和社会效益,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

  二、结语

  要紧跟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使其兼具时代性和实用性。并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认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加强财务管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整体把握,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通过制度创新带动企业创造能力和自我改善能力提高,使企业在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持续发展。

  企业会计制度 9

  一、对于主管部门来说,应牢牢把握数据管理的主动权

  当前的会计核算已经不是一个单位的孤立的行为,而是与预算管理密切配合,数据管理应当以部门为核心。将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作为部门本级需要从以下四个层面配置资源:

  一是为部门整体配置基础设施,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整个部门系统内部的硬件、软件、安全设备、网络条件,需要有一个整体的规划;

  二是为部门整体配置骨干人才,主要有三个方面:会计政策专家,需要解决制度执行时候的财务与会计问题;财务软件应用专家,需要解决软件学习应用的问题,并为后期升级提供咨询服务;网络及硬件专家,需要解决部门整体技术环境问题;

  三是拟定部门行业特点的制度性文件,需要站在部门业务特点的角度上,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投资管理、会计政策协调等出台相应的指导性文件;

  四是需要加快部门内部主数据的管理,协调部门内部单位管理、部门内部人员管理、部门内部项目信息管理等,编制部门内部规范性数据字典,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信息化建设打好基础。

  通过四个方面的管理,部门内部数据管理才能做到可控,可用,可升级,才能为下一步的合并报表、信息公开、审计工作打好基础。

  二、对于基层单位管理层来说,应着力打通业财融合的数据壁垒

  这几年很多口号都在提:“数出一门、资源共享”、“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打通最后一公里”、“不要把业务人员培养成会计”。破解这些需求,最重要的就是讲目前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进行整合,具体来说可从下列渠道入手:

  一是打通目前各类计划管理的工作事项与财务数据的壁垒,整合出国计划、培训计划、会议计划、政府采购计划、用款计划等刚性计划,将计划数据与执行数据串联起来,解放经办人员多次跑腿,反复复印材料,反复审核的强度;

  二是打通目前各类审批事项与执行事项数据的壁垒,将出国审批、出差审批、乘坐外航审批、公务接待审批、购置大型设备审批、资产处置审批等事项信息实现共享,以信息共享取代层层审批,减轻经办人员和会计人员审核强度;

  三是打通会计核算数据与审计、检查数据的壁垒,将政府会计底层数据与审计系统对接,定期传送标准数据,降低应对各类检查的工作成本;

  三、对于基层单位的会计人员来说,应努力提升学习准则和制度的效果

  很多单位的会计在学习准则制度时,总是提出期望学习实务操作的内容,而不愿意学习准则和制度等基础理论,这样的.期望会导致在具体业务发生制,确认和计量的原则含糊不清,只能照猫画虎,峻峻建议从三个方向入手学习:

  一是新旧制度对比学习,需要加强同类概念的对比分析,原行政或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确认计量的原则是什么,新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认计量的原则是什么?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如何新旧衔接,需要会计有针对性的查漏补缺;

  二是相关财务政策学习,很多会计核算的问题不是本身的问题,而是对于业务上游的财务管理政策不熟悉:

  例如有会计问:行政单位对事业单位拨款如何核算?对于这类问题,峻峻只能说,需要了解的政策内容很多,例如为什么不执行政府采购法,事业单位是公益几类?是否执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为什么使用拨款这个词?

  三是应用财务软件学习,很多单位不重视软件学习,新设置的账目仍然以科目账为主,缺乏多维数据分析的本领;

  企业会计制度 10

  一、成本核算与固定资产核算的科学化

  首先,在成本核算方面。必须选用权责发生制,有效增强事业单位的成本管理,充分发挥业务活动的运营作用。因此,事业单位因以企业会计准则为原则实施企业化会计管理,并进行相关的会计成本核算。其次,在固定资产核算方面。应该以企业会计管理制度为依据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科学设置固定资产的购买、使用及处理,同时选用合适的资产折旧方法,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二、实施企业化会计管理之后的财务管理要点

  首先,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其一必须执行完全的成本核算工作,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实施成本核算工作,不再履行原先的“内部成本核算”。同时必须将完全成本核算当作财务管理工作的种种之重,建立起完整的成本核算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单位运作成本,获得最大经济利益。其二运用企业会计体系,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主导,以权责发生制为具体执行准则,实施相关的会计核算工作。除此之外,会计科目实施必要的修改,使其统一起来,更具可行性和科学性。

  其次,必须切实加强事业单位的收入与支出管理。实施企业化管理之后,事业单位的主要收入有:财政收入、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以经营收入为主。所以,必须切实提高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有偿服务水平,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计算事业单位的销售收入和有偿服务收入。主要支出有:缴拨性支出、事业性支出和经营性支出。划清支出界限是实现有效支出管理的前提,以相关财政规章和法律为依据,尽可能地降低成本、实现节约。除此之外,对会计核算也必须实施必要的规范工作,合理分摊相关费用。

  再次,必须提升资产与负债的管理能力。在进行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的时候,要以企业化管理为基准,同时切实履行中国人民银行对现金管理的具体规章制度,适时履行银行存款的对账工作,并清理没有到达的账项。

  与此同时,必须定时地盘点储存货物,适时核对账目,保证账面与事实相符合。除此之外,还要制作保存固定资产明细账账本,以备后续的监察。负债管理方面,必须以事业单位的具体社会职能为依据实施企业化管理工作,严控负债规模,不能出现盲目扩张的情况。确定举债之前,必须对相关产品及服务有了科学的`市场需求预估,认真研究投资回报比,最大限度地避免负债风险。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负债必须适时清理并办理相关的结算工作。最后,必须优化利润并实施科学的利润分配管理。事业单位在实施企业化管理之后,利润就是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的差值,也就是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的合计值。利润管理的优化有利于事业单位收入与支出的科学确定,同时合理执行相关的财务工作,真实地体现事业单位的经营效果。实施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实施具体的利润分配时必须严格执行如下程序:按时缴纳相关所得税;按时支付必要的税收滞纳金及罚款;补填之前的亏损;按时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时提取公益金;若有投资者,必须与投资者分利;若有相关规定,则必须按时上交上级部门;单位留存部分;余下部分可在来年再行分配。

  三、结束语

  现阶段,在全国范围内,企事业单位财会制度的改革力度都在不断地加大,事业单位的改制热潮已然袭来。事业单位现有的会计制度必须向企业会计准则过渡,现有的财务管理观念也必须与时俱进、适时更新,现有会计体制还有待健全、有待完善。因此,实行企业化管理后的事业单位应该加大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更新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提高会计核算水平,逐步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走向规范化,尽快适应事业单位财务的企业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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