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学生制度(通用16篇)
制度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用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理解,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接送学生制度 ,欢迎大家分享。
接送学生制度 篇1
一、家长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到校时间,将学生送到学校门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须等校门开了以后,学生进入校门,家长方可离去。
二、学生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得知情况后,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亲属来接。
三、学生在校期间,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为自己办事。
四、负责值日领导教师对来校接送学生的人要严加询问,如果陌生,不准让学生离开校园。
五、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或跟陌生人走。
六、在校住宿的学生,如果家长未按时接,学生必须等候家长的到来,不能独自离校。
七、如遇情况,家长不能接送孩子的,须事先告诉孩子,并做好安排,并把安排的情况告诉班主任。
八、周末负责接送学生的教师和值日教师必须与学生家长做好一切交接手续,方能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办公室请假,办公室临时安排其他人员负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九、学生家长在接送学生途中,须按“家校交通协议书”上的条款施行。
接送学生制度 篇2
1、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要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避免或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2、教师要认真遵守上、下课时间,按时放学,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时或提前上学、放学,要提前通知学生家长。门卫人员要按时开启校门,按时静校,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班级要建立学生不到校的追踪制度。
3、每天上、下学时间段,学生接送区域要有值班教师和家长自愿者进行监督疏导,及时处理事件和安全隐患。放学时,各班要在前大院排好队,由班主任或跟班老师整队带到家长接送区。带队老师应当将学生送至小学门口指定的地点,并密切注意来接人员的性质,如果发现可能对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有威胁的人员,应当立即上前询问、留住学生,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门卫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4、小学要求学生最多提前10分钟到校,放学后及时回家。家长要根据小学作息时间,规定好学生上学出门和放学回家时间。接送的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送到小学,确保学生按时到校。家长送好学生后,应当立即离开,不得逗留,以确保小学大门畅通、校园内秩序正常。
5、家长只能将儿童送至小学门口指定的地点。如果家长用车送学生,务必停在校门前指定的`区域,以确保小学门口畅通。骑摩托车、电动车或自行车接送学生的家长,从公路进入校区水泥路面后要推行,且不要和学生抢道,不得在接送线外停车,更不得将车骑进校园。开汽车接送学生的家长请在公路边停车,不得将车开进校区。
6、家长在指定的时间内接学生放学,如果不能按时接学生,学生应当退回指定地点,在有关人员的看管下等待家长来接。家长在校园门口等待学生放学,不应当进入校园以免影响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
7、上学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开小学。任何学生出校门,必须由班主任或校领导的批准,并通知门卫老师后,方可出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学生在校期间,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小学为自己办事。
接送学生制度 篇3
1、开学初召开家长会,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教师登记每个孩子接送的家长姓名以及联系电话。
2、培养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学生离开班级时,必须得到老师的允许后方可离开。
3、加强门卫值班,防止学生私自跑出校外或错接学生等事故的发生。
4、放学时,任课老师必须把学生集队,并把队伍带到校门口,等待家长来领,家长未领走的.学生,或带回教室或交给值日老师管理。
5、坚持门卫值班制度,要求来访者必须登记并得到门卫或教职工允许后方可入校。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班主任外出,做到人、物、事交接准确无误。
7、雨雪天家长更要坚持做到接送学生上学、回家,如因家长未履行接送学生的职责,学生在上、放学路上发生不安全事故者,家长承担完全责任。
接送学生制度 篇4
为切实加强乘车学生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乘务员、司机及学校的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保障学生接送工作有序、平稳地进行,根据仙桃市综治委和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成立以校长肖金武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学生专用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校长肖金武同志任组长,分管校长王伟同志任副组长,由德育处主任刘乾同志具体负责。
第二条、学校负责乘车学生的.报名、审核、编排工作,协助车队办理好乘车证、签订《学生乘车协议》,每月对乘车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第三条、班主任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乘车的编排工作,有针对性地对本班乘车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弄清乘车班次,准时乘车;听从安排,有序上车;车上安静,文明乘车;等车停稳,安全下车。
第四条、学校负责把乘车站点和接送时间通知给乘车学生和学生家长,并安排好足够的人员维持乘车学生的上下车秩序,监督好乘车学生的点名与交接工作。
第五条、学校校委会领导要关心接送工作,了解乘务员、站点、学生纪律及值日老师的情况;协调乘车学生家长的有关事宜,并将乘车学生家长的意见及时反馈给车队。
第六条、学校德育处定期召开乘车工作会议,共同探讨学生乘车管理问题,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第七条、学校德育处重视乘车学生的纪律检查,结果记入班级五项竞赛。学期末,学校对学生乘车情况进行总结,并评比表彰一批优秀乘车队长。
第八条、学校加强与乘车学生家长联系,使家长明确监护人职责,配合学校做好乘车学生接送工作。
接送学生制度 篇5
1、接送学生车辆车型应当是客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其他车型以及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不得用来接送学生。
2、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办理接送学生车辆标识、标志方可营运。
3、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接送学生车辆门窗玻璃、座椅座垫必须配备齐全,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4、小学要与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签定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还必须与租赁单位签定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5、每学期开学前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月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检查、保养、维护。
6、小学每周要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交通安全违法驾驶员要强化教育。
7、小学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专题教育的次数不少于2次。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8、对各类接送学生的车辆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对学生家长租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区交巡警大队报告。
9、接送学生车辆应当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严禁超载。
10、要建立教师跟车制度。小学每天要有一名值日教师跟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监督司机的驾驶行为,发现超载、超速、疲劳驾车、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跟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跟车记录。
11、小学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需要包车的,必须到区文教体局和区交巡警大队请示、备案。外出集体活动所用车辆及驾驶员必须由区交巡警大队审查批准,方可使用。小学必须与租赁单位及所包车辆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包车严禁超员。
12、小学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接送学生车辆治理工作。
接送学生制度 篇6
为了给孩子一个更加安全的环境,同时让班级学生有序放学,鞍马池小学就学生上(放)学接送做如下规定。小学生实行1~4年级学生可以家长接送,5~6年级提倡学生自行上下学,锻炼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学生家长早上送学生到校门口不超过接送线(伸缩门处),车辆一律停放在山前街,服从交警和护导队的指挥。下午接学生的车辆同样停在山前街,家长步行到指定区域(人行道的班牌处)等待孩子。过了接送学生时间,不见孩子出来可以与班主任电话联系,必要时得到班主任的同意,并填写临时访客单方可进校。进入教学区家长要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不能影响师生的'工作和学习秩序。如遇雨雪天,到校时,家长可护送到教学楼门厅的石级处,但车辆还需按原规定停放。
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家长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到校时间,将学生送到学校门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须等校门开了以后,学生进入校门,家长方可离去。
二、学生在校期间,家长不准私自接走。如有特殊情况,家长须经班主任同意,并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亲属来接,同时班主任填好《学生临时外出证明》。
三、学生在校期间或在上课时,没有特殊情况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
四、班主任对来校接学生的人要严加询问,如果陌生,不准让学生离开校园。
五、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或跟陌生人走。
六、放学须家长接的,家长必须按规定时间(周三14:30,周一.二.四.五15:30,当天下午有第三节或课外活动的班级16:00,四点钟管理的学生16:40,延长班学生17:20之前),在相应的班级家长等待区域等待孩子(雨天除外)。
七、如遇特殊情况家长不能按时接走孩子的,须事先告诉孩子,做好安排,并把安排的情况告诉班主任,委托老师管理。
接送学生制度 篇7
为了保证每位学生安全顺利离校、返校,体现我校“一切为了学生,一切方便家长”的服务宗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坐班教师职责
1、坐班教师必须在学生离校当天中午12:00准时到岗,负责管理班级,要求学生安静耐心等车,不允许学生在户外活动,配合跟车接送教师安排学生上车回家。返校时,必须在学生返校当天下午上班时间按时到岗,负责管理班级。
2、坐班教师留守到最后一个学生回家,离校时必须将本人负责班级的门窗、水、电关好,锁好门,将钥匙交到门卫室,方可离校,否则按旷工处理。如果有学生家长没有来接,必须要将学生交给行政值班,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二、接送学生教师职责
1、跟车接送学生的教师,在学生离校之前必须事先将学生离校时间通知到各家长,约定停车点把学生安全送到,交给家长。出现问题由带队教师负责,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校长室报告。接送学生时要事先与家长、学生约好时间、地点,以便学生顺利安全返校。
2、学生离校时,接送教师必须将自己负责的学生组织到指定的地点整队,等候上车。
3、负责自接送学生的教师,在学生离校之前必须事先将学生放学时间通知到各家长。
4、特殊情况:学生离校提前或延迟的,跟车接送学生的教师必须事先将学生离校时间和返校时间通知家长(自接送学生由班主任负责通知学生家长),确保学生安全。
三、班主任职责
1、开学初,班主任必须将学生的.接送基本信息登记好,确保准确无误。在学生第一次离校时,将“学生接送安排表”通知班级每一位学生家长,使家长掌握接送时间。
2、对自接送的学生,在学生离校之前,必须将“桃李园学校学生离校批准单”填好。
3、临时改路线的学生,班主任必须将改动信息及时告诉学生的接送教师。
4、有家长自己来校接学生的,班主任必须将学生名单告诉学生的接送教师。
接送学生制度 篇8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各小学、幼儿园要对本辖区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对接送车辆的详细登记,特别是幼儿园的接送车,更要建立清楚的台帐。
二、学校要指定一名教师负责接送小学生、幼儿的车辆管理,督促有车单位或个人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并要求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掌握学生接送车辆的情况。
三、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客,以及对假牌假证、无牌无证、套牌、报废车辆的查处,对逾期年检、车况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一律禁止其接送学生。
四、要把学生接送车的`驾驶人作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求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驾驶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对经常有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及时予以更换。
五、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途经路段的监控管理,对严重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门。
接送学生制度 篇9
为保证学生出行安全,减少交通事故隐患,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洪利
副组长:李春亮于顺礼
组员:苏艳生、龚大平、李长立、李昌茂、年级组长和各位班主任。
二、学校要对本学校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对接送车辆的详细登记,更要建立清楚的台帐。
三、学校每天安排值班教师负责接送学生的车辆管理,督促有车单位或个人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并要求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掌握学生接送车辆的情况。
四、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客,以及对假牌假证、无牌无证、套牌、超载、报废车辆的.查处,对逾期年检、车况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一律禁止其接送学生。
五、要把学生接送车的驾驶人作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求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驾驶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对经常有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及时予以更换。
六、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途经路段的监控管理,对严重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门。
接送学生制度 篇10
我校地处城乡接壤部,距市内相关场所较远,集体出行不便。因此在活动时学校需提前报经云龙区文教体局批准并备案后为学生包车集体前往。为了确保乘车学生往返学校的安全,特制定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1、成立学生接送车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班班主任为组员,做到有组织,有领导。
2、做好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让学生熟记常用交通标记和信号。正常性的开展学生乘车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教育学生不乘拖拉机、摩托车、残疾车和改装、拼装、报废客车等运营车辆,做到文明乘车。
3、及时召开乘坐接送车同学会议,依据活动要求,以班为单位分成若干小组,确立组长,明确各项要求。
4、学校组织用车接送时,必须严格按照行驶证核定的人数乘坐,严禁超载,且有随车监护人员(教师)在车中监护,副驾驶座不准乘坐学生。
5、学校指派专人负责签审学生接送车管理营运单。
6、学校建立健全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其用车必须是专业客运公司车辆。凡用于接送学校学生的车辆,必须强制为接送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车辆必须安装行车记录仪。做到车辆颜色统一,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车辆右前方表明“徐州市城新实验学校接送车”。包车前对学生接送车进行证件及车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7、对接送学生的车牌号码、拉载人数、驾驶人保险情况、接送时间、路线、趟次、接送方案及协议等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8、及时总结,不断改进,努力做好接送车的管理工作。
接送学生制度 篇11
为了加强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我校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
1、完善管理机制。学校在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在公安、教育、交通、安全监督等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学校派专人具体负责、维护交通安全环境,落实有关工作。
2、实行报批制度。坚决要求家长自行接送学生,特殊情况下,凡用于我校学生接送的车辆,经审核必须由交通运管部门及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同意后,按照定时、定范围、定核载人员的原则,方可接送我校学生。
3、驾驶员执证上岗制度。接送车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驾龄,必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近三年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不得从事学生接送驾驶活动。学校要和驾驶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其职责。
4、学校学期初要与接送学生车辆车主签定安全责任书,车辆运行要做到“五定”(定线、定车、定人、定时、定点),确保不超载。学校和家长、学生每学年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书》,家长不得雇用无牌无证、三轮车辆、农用车辆及报废车辆接送学生。
5、建立车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车辆要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6、实行年检制度。学生接送车除由公安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外,还须按交通部门要求进行一年一次的综合安全性能检测。
7、定期检查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每学期的安全检查,重点查处报废车、“病车”、“黑车”、超载车等。
8、强制保险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接送学生制度 篇12
一、早值班教师上班时间为夏令时间7:15;冬令时间7:30,到各班教师上班带走本班幼儿为止。
二、晚值班教师接班时间为4:45,到最后一名幼儿离园接走为止。
三、值早晚班期间,值班教师要切实负责,管理好幼儿,并组织相应的活动,不与其他教师或家长闲谈,不自己干杂事等。
四、值班教师应站位于接近教室大门处,对每一位接送的幼儿要做到心中有数。值晚班前,各班带班教师要将滞留的'幼儿人数以及姓名告知值班教师,未与值班教师做好交接班工作,不能提前离开幼儿,值班教师必须核实来接人员的身份方能让幼儿离开。
五、班上有特殊情况幼儿的(如磕破、尿湿裤子的),各带班教师在事先与家长做好沟通的情况下,必须向值班教师交代清楚事情的经过,必要时应主动等待家长说明事情的原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接送学生制度 篇13
1、成立学生接送车领导小组,做到有组织,有领导。
2、正常性的`开展学生乘车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教育学生不乘拖拉机、摩托车、残疾车和改装、拼装、报废客车等运营车辆,做到文明乘车。
3、做好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让学生熟记常用交通标记和信号。
4、每学期开学对要求乘车的同学进行填表调查,确定接送车乘车对象。
5、及时召开乘坐接送车同学会议,以乘车路线分成若干小组,确立组长,明确各项要求。
6、政教处同志每周轮流对乘车同学进行管理、组织活动,做好情况记载。值周组负责护送学生上车。
7、学校指派专人负责签审学生接送车管理营运单。
8、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进行证件及车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9、学校建立健全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对接送学生的车牌号码、拉载人数、驾驶人保险情况、接送时间、路线、趟次、接送方案及协议等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10、及时总结,不断改进,努力做好接送车的管理工作。
接送学生制度 篇14
专车接送是我校在服务学生方面的一项特色,也是学校安全教育的一个重要平台。它既能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又能检验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爱心。为了更好的关爱学生、服务学生,规范我们的管理,特制度本制度。
一、总务处
1、总务处是学校管理接送车工作的权利机构,是该工作的组织者,对校长室和学生负责。
2、它负责收集每学期全校需要专车接送的学生信息,并根据不同区域整理规划成不同的车路,分别以班级和车路为单位打印成册,一份存档,一份分发给相关老师。
3、根据车路情况联系相关车辆,车辆必须具有完全手续,确保所有车辆准时准点安全可靠接送我校师生。
4、学期初对班主任和接送车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大周离校前召开专车接送会议,提出相关要求,注意事项。
5、离、到校日总务处要坐镇指挥,协调各方面关系,务必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对接送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处理,并上报校长室。
6、到校日认真听取接送车汇报,并调查学生,了解接送车过程中是否出现特殊情况,总结后向校长室汇报。
二、班主任
1、协助总务处统计本班学生乘车信息;
2、把总务处提供的各路乘车安排传达给学生;
3、教育和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学校的专车接送制度;
4、与总务处、接送车老师及学生家长保持联系;随时协助解决接送车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突发事件;
5、负责收缴本班学生乘车费用。
三、接送车教师
接送车教师是我校专车接送工作的具体执行者,他们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无私的爱心,协调各方关系,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具体流程是
1、依照学校提供的名单提前了解学生情况和路线状况。
2、送车时要提前到达校车停放点,组织学生有序排队,核对信息,听从指挥,有序上车,指导学生把行李放在座位下面。如有学生没上车,则要知道学生的班级、姓名与去向,并向总务处汇报。
3、校车开动前,必须清点人数,、做好记录,并确认学生是否上错车。校车离校时,要在门卫签名。返程是要在总务处汇报。
4、老师应坐在或站在有利于管理学生的位置上,严禁学生将头、手伸出窗外,学生不得在车内随意走动,大声喧哗、打闹、瞌睡等。
5、车到站时老师先下车,需过公路的学生由教师带领过公路。
6、及时冷静处理好突发事件,并把有关情况迅速反馈给总务处或校长室。
7、车到站后,老师应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带齐物品下车。
8、接车时,老师应提前联系好车主,商定等车地点和时间,提前到达指定地点,组织学生有序上车,发现学生未到或未按时到的情况,接送教师要及时和学生家长、班主任、总务处联系,核实情况,听从指挥,严禁擅自主张。
9、学生到校后,要组织学生有序地下车。
10、发现学生、司机有违规行为,应及时纠正、记录并向总务处汇报。
接送学生制度 篇15
一、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校车工作,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应当每周对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好记录,并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需包车的,应当向专业客运单位承租,及时审查相关车辆和驾驶人的情况,并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三、幼儿园使用校车应当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告校车行经的路线和停靠的站点,经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校车如需使用公共交通设施的,应当经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四、3岁以下幼儿不得乘坐接送校车;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座幼儿;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严禁超载。幼儿园应当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准驾不符、饮酒后驾驶或明显妨碍安全驾驶的情形,应当制止,不得放行。
五、校车运行过程中幼儿园要指定专门人员随车进行看护,防止车辆运行时车内危险的发生,并及时制止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六、校车违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将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违法情况抄送幼儿园,幼儿园应当加强对违法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七、幼儿园要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幼儿园要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八、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至少对幼儿园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情况进行两次以上的.监督检查,对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接送学生制度 篇16
关爱幼儿,确保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使孩子们健康、自由、快乐的成长,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各类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幼儿园幼儿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文件和会议等精神,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二、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教育好子女或被监护人平时注意上学、放学、节假日、假期的各类安全活动。
三、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按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陪送孩子准时入园和离园。接园家长或监护人必须持幼儿接送卡方可接园。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跟本班教师联系。幼儿入园或离园,原则上由父母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应是年满18周岁的正常人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亲戚或精神异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将委托人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知本班教师,方可履行接送手续。孩子来园、离园路上及在非教学活动的一切园外安全责任均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四、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幼儿园的晨检,如需要喂药,请将药名、用量、次数如实地填在晨检登记表上或告知本班老师。为安全起见,家长或监护人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必须将孩子亲自交给本班或值班教师,以防意外事件发生。幼儿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身体不适等原因,应及时向本班教师请假。
五、幼儿园门卫或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外来人员不得进出校门,严防社会不法分子进入园区,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冒领幼儿。
六、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放学后禁止幼儿在园内、外逗留、玩耍。
七、严禁幼儿家长或监护人使用无证、无牌、无安全保障、不规范的交通工具和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接送幼儿。
八、各幼儿园要根据本制度精神结合本园实际,与每个幼儿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幼儿安全接送协议书,严格履行本制度各项条款,做好本职工作,若发生事故,应根据各自职责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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