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12 14:57:01 制度 我要投稿

车辆管理制度(精选18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车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车辆管理制度(精选18篇)

  车辆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 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使用,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有效、有序运行。为加强驾驶员管理,规范其行为,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车辆的管理:

  1、公司所属各种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指派驾驶员出车。驾驶人员私自出车造成交通、车辆机械等事故,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离岗。

  2、公司所属车辆均由办公室负责对其的安全检查和保养保修,并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3、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办公司负责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车辆的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4、公司各部门所用车辆应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办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情调整修理。

  5、未经公司同意,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违犯者,如发现一次即扣除当天薪金,发现三次者自动离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负全部责任。

  6、车辆需要购置附件及物品,均由办公室负责购买,确需驾驶员购置的应报公司待批复后,再行购置,否则公司不予报销。

  7、各类车辆驾驶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坚持安全第一,文明驾驶,优质服务,增强工作责任感。

  8、车辆行驶当中,如遇突发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就近安排维修(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交公司验证)。

  9、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均由办公室统一办理。驾驶员要主动配合办公室办理车辆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工作。车辆年审以行驶证期限为准,不得延误,如因延迟年审发生的滞纳金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10、公司一般员工办事,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安排车辆。特殊情况,办事人员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报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签批后,办公室方可派车。

  11、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车辆实行择优送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查,修制维护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第四条 车辆的使用

  1、车辆的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先涉足特殊用车,后其它事务的原则安排。

  2、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说明车辆使用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3、外单位借车,必须经公司领导人批准后,办公室方可安排,并做好用车(派车)记录。

  4、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驾驶员负责在出车前搞好车辆安全检查及车辆的卫生。

  5、车辆收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场所,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6、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执行。

  7、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合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公里耗油标准核算油料,并做好每月核对无误。

  8、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五条 车辆的保养

  1、日常保养、检查、维护,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响动,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立即补充或更换。

  2、驾驶员应每周进行一次保养,每月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3、对车辆表面附着物要及时清洗,清理发动机罩,车门边缘和所有盖板上的所有接逢处时应用海绵仔细擦洗,并冲洗干。

  4、车辆车窗应及时清除橡胶痕迹,油类等,风窗刮水片应定期清洗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调换。

  5、定期保养合金轮壳,长期保持合金轮壳的漂亮外观,光亮整洁。定期检查汽车底盘,及时修补及重涂保护层,以保护车辆免受腐蚀及损伤,定期更换机油,定期清洗空气滤清器滤芯。

  6、保持车内无浮尘,无异味,脚印和杂物、头垫、椅垫及脚垫平整清洁,车内应保持空气清新,行李厢整洁,工具摆放有序。

  7、车辆每行驶到规定公里数时,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

  第六条 车辆的费用管理

  1、车辆的油费实行"总量控制"包于使用的办法。办公室根据用车业务量的多少,提出具体的用油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公司非专人用的车辆,因公所发生的一切过路,过桥,停车,补胎等费用,公司据实报销,因私出车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的修理保养费用由办公室统一汇总,经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因私修理费用自理。

  4、当月行车产生的费用,须在次月五日前整清(节假日推延)如过期,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5、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年检,及养修费用由公司汇总后统一支付。

  6、车辆行驶当中,所有的违章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7、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8、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9、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10、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负责结算维修费用。

  第七条 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负担损失,并予以罚款200元每次或免职处分。

  2、违章停车、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3、各种车辆如在行车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时,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指示,及时向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积极配合处理好现场。如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4、在执行公务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外,再视实际情况处理。

  5、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视责任具体处理。

  6、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谨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第八条 奖惩办法

  1、对模范执行车辆规章制度,工作成绩显着地驾驶员给予奖励。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2、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① 凡发生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调离岗位直待开除公司。

  ② 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③ 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④ 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50元,造成损坏,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其责任。

  ⑤ 未带齐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得,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⑥ 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⑦ 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

  ⑧ 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车辆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条总则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驾驶公务车员工。

  第三条车辆管理

  (1)公司公用车辆的管理、调度、保养、维护、费用核算,以及车辆的证照保管、年审及保险办理等均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所有公用车辆的钥匙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保管或由办公室指定的车辆管理负责人保管。

  (2)车辆调度实行急事、特事优先使用、先申请先用、外出同路并用的原则。尽力保证各部门工作需要及急事急办者的必要用车。目前公司有三辆公务车,公务车的.各类证照由车队的直属上级统一保管,各种稽核事务由车队上报直属上级后派人员办理,车队队长负责监管维修、检验、清洁等。

  (3)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上报总经办,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派车。如不按规定办理申请,禁止派车。

  (4)使用公务车须填写《用车通知单》,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和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加邮费、过路费、维修保养费、停车费、洗车费等。办公室每

  1月统计整理并不定时抽查,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并给予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次犯错者应给予处罚,并停止其使用权利。

  第四条车辆使用

  (1)公务车严禁私自租借给非本公司人员。公司以外单位或客户个人借调公司车辆,须由行政办公室调度,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借用。

  (2)公务车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如司机不在,驾车员必须持有合法驾照。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4)驾驶员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5)驾驶员禁止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罚款(经公司特许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员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

  (7)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门,防止车辆被盗。

  (8)驾驶员应文明驾车,严禁疲劳开车,严禁酒后驾车。

  (9)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维护车辆的清洁干净。恶意破坏车辆机件、外观者,给予重罚。

  (10)为私人目的借用公务车也须填写《用车通知单》,注明“私用”,并上报总经办,经总经理签字后才可使用。

  (11)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全部由使用2人负担。

  (12)公司车辆修理,须经办公室核准,并开具《车辆维修单》,明确维修项目,驾驶员凭《车辆维修单》,在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理(除特约维修外)。因故未在指定点修理的,应说明正当理由(报销前应经办公室核准),否则,不予报销修理费用。

  (13)车辆修理后,驾驶员应对修理项目作详细核对,确保无误后签证。修理费用由办公室负责,经总经理和专管员审核后,并报财务室结算。车辆维修谨防小故障大修,无故障送修,以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14)驾驶员对车辆修理应作合理安排,尽量利用休息日、节假日修车,以确保平时工作用车需要。

  第五条车辆保养事宜

  (1)每辆车行驶满5000公里须做一次保养,车队负责对每辆车做详细记录,车辆需要保养时车队队长须向直属上级领导申请,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

  (2)车辆的油费报销和维修费、保养费及清洗费报销须有相关凭证,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3)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损耗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元时,应与总经办联系请示。

  (4)如由于驾驶员于行驶途中使用不当或者车队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维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单位与驾驶员或车队负责人负担。

  第六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无照驾驶引发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并给予罚款和免职处分。

  (2)私自将车辆租借给他人使而造成的一系列后果(如交通事故),经查明后,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并给予罚款和免职处分。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员承担。

  (4)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即与公司领导联络协商处理。

  (5)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员于公司共同负担。

  (6)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员与公司协商后共同负担。

  第七条如有员工违反以上禁止事件,参照《黔西南州嘉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进行处理。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九条附配车人员配车规定

  配车人员配车规定为规范配车使用人正确使用其享有的配车权益,明确配车使用人配车使用过程与公司的权利义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所有权归公司,配车使用人是属于享有配置个人用车的公司管理层人员,配车使用人只享有车辆的使用权,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必须服从公司管理和车辆的调配。

  配车使用人所配车辆车牌型号为:

  二、配车使用人用车年限按其在公司任命的管理岗位确定,离职或者不再担任管理职务,所配用车归还公司。

  公司领导特别授意收回或者调配车辆,配车使用人必须服从。

  三、配车使用人应严格按照下列使用规则享用配置车辆:

  1、配车使用人车辆使用过程中,车辆费用划分:

  1、1属于没有业务提成(包括生产部后勤保障车辆)配车使用人配车费用划分:公司承担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车船使用税,公路交通规费,保险费,油料费,过路费,车辆正常磨损、维修、保养费;配车使用人承担其它用车产生的费用。

  1、2属于有业务提成配车使用人配车费用划分:公司承担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车船使用税,公路交通规费,保险费,油料费,过路费;配车使用人承担车辆维修、保养等其它用车产生的费用。

  1、3配车使用人必须如实报销过路费和油料费,不得虚报。

  2、每月的最后五日内,必须把车辆开回公司由办公室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对里程数和车况登记备案,根据里程数审计油料费和过路费报销情况,如出现明显超支或虚报现象,公司有权处罚配车使用人。

  3、配车使用人必须爱护所配车辆,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维护及维修。如公司检查出车况不佳等情况,配车使用人需将配车按流程送至维修厂进行维修,一切费用由配车使用人承担。如有两次检查不合格,公司有权强制将车辆送修理厂进行维修,一切费用由配车使用人承担。

  4、配车使用人车辆离开公司所在地区范围之外必须通知公司办公室,并在出发前检查车况后方可出行,车辆外出期间如发生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通知保险公司和公司办公室,以便于及时处理,及时解决,凡在第一时间未通知保险公司而出现后果,所产生的费用一切由配车使用人自负。

  5、配车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损坏车辆GPS功能内外设施,如有发生,公司有权处罚配车使用人。

  6、配车使用人所使用车辆原则上是个人及所属部门使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配车使用人必须遵守公司相关车辆管理规定及要求。

  7、配车使用人在接车前须认真检查车况,并与公司相关人员共同填写《车况交接表》。

  四、违规与事故处理

  1、配车使用人在使用公司配置的车辆时必须遵纪守法,严禁做损害公司形象或违法的行为,否则由配车使用人全权承担责任及损失,并交相关部门处理。

  2、配车使用人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如有违法行为由配车使用人自负,罚款金额公司一律不报销。

  3、配车使用人要严守交通法规,不开英雄车,严禁酒后驾车,如有违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配车使用人自行承担。

  4、配车使用人不得将车辆借给与公司无任何业务关系、无隶属关系的其他人员或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如有违反除收回车辆外,若发生事故、违规、损毁、失窃等一切责任由配车使用人承担。

  5、配车使用人执行公司任务中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判决,公司根据裁定书鉴定事故责任轻重、主次与配车使用人划分损失。

  6、配车使用人本身操作失误而负主要事故责任的,经保险公司所赔付的以外部份,其差额由驾驶人员与公司协商后共同负担。

  7、配车使用人本身只负次要责任或连带责任的,除保险公司所赔付以外部份,其差额由驾驶人员与公司协商后共同负担。

  8、事故赔偿资金可以先由公司全部支付,配车使用人承担部份在工资中扣除。配车使用人违反交通规则,造成违章罚款,罚款费自理。

  9、未经批准,私自驾车外出,若发生交通事故,一切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10、配车使用人发生交通事故潜逃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报公安机关辑办。

  11、由于驾驶不慎造成的交通责任事故,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根据交警裁决的我方损失承担情况,由当事人全额支付修理费。

  五、本规定在配车使用人签字后,统一由公司办公室存档保管。

  车辆调配发生改变后本规定自行失效。以上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配车使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车辆管理制度 篇3

  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下列制度。

  一、车辆管理

  1、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公司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4、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5、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

  1、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必须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2、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

  3、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提前向领导提出申请,填写《派车单》,听从领导安排。

  4、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

  5、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驾驶员的劳动。用车人员和驾驶员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三、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驾驶人员岗位要求)

  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24小时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2、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3、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4、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5、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四、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控制支出,节约开支。

  3、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事先应征得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4、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5、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

  五、相关费用报销

  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2、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3、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

  车辆管理制度 篇4

  一、用车范围

  (一)坚持公车公用原则,首先保障局领导的工作用车。

  (二)机关人员在城区内办事,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派车。

  (三)股室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由办公室派车。

  (四)特殊情况下外单位调用本局小车,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

  二、用车手续

  严格派车制度。

  所有用车人均先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审核同意后,填写派车单,再通知驾驶员出车。

  用车人要事先告知用车事由、行车路线、往返时间、运行里程,便于统一协调安排。

  严禁股室和个人私自直接向驾驶员要车。

  节假日期间,局机关小车一律归库,特殊情况下用车,可由局领导暂行安排后再由办公室补填派车单。

  三、安全管理、车辆维修和保养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增强责任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驾驶人员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交通秩序,严禁在上班、行车时间饮酒。

  (三)局机关小车无任务时一律停放在车库,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或将小车交他人驾驶,不得私自将车辆借与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调用学校车辆。

  (四)驾驶人员应按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随时保持车况良好和车容整洁。

  (五)汽车受损或出现驾驶员不能排除的故障时,应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经查验后送维修费用低和服务信誉好的定点修理厂。

  修理金额在100元以内的`由驾驶员自定,500元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决定,500元以上的报局领导审批。

  出车途中临时需要维修的,凭单据交局长审核报销。

  (六)局机关小车一律实行定点加油。

  驾驶员凭供油本加油。

  每月底,由办公室根据派车单和小车行驶里程核算用油量。

  到区外出车需临时加油的,凭单据交局长审核报销。

  车辆管理制度 篇5

  1、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推动节能减排,节约开支,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自治区有关法规,结合本乡实际,制订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全乡党政、人大、工青妇团体和事业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

  3、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

  统一调度,严禁分散管理使用,减少空驶,提高使用效率,避免浪费。

  4、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治耗、费用等信息。

  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5、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6、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

  7、严禁公车私用,不准将公务用车对外出租出借。

  凡违规公车私用者,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8、严禁公务人员擅自驾驶使用公车。

  凡违反规定驾驶使用公车造成肇事、损坏、丢失的,一切损失费用由该驾驶使用人承担,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公务人员驾驶使用公车发生交通事故,所在单位要及时向乡党委、县纪委和县公安交警报告。

  10、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各项规定,把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节能减排和绩效检查考核内容。

  车辆管理制度 篇6

  1、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及公司做好民爆器材的运输工作。

  2、运送爆破物品时,驾驶员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责任心,严禁酒后驾驶,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在运送途中严禁携带烟火。

  3、驾驶员必须持驾驶证,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严禁炸药和起爆器材同车载运。

  4、运输爆炸物品时,要做到遵章守法,安全运输,到达库区时押运员、保管员要清点核对数量。

  5、运送爆炸物品时,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送、押运和看护,押运、看护人员在运输途中负监管责任。

  6、出车前后要检查车辆,不准带病作业。如天气影响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禁止雷雨天气运输民爆物品。

  7、在运输过程中,行驶过程中不得超过10km/h,不得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时运输,运输途中遇到前方有车辆应停车、躲避,在主运输巷道有放炮作业时,必须听从警戒人员指挥,将车停放在警戒线之外的安全区域,禁止在人多的地方停车,安全把民爆物品送到各个工作面。

  8、在井下运输时,要按照井下车辆运输管理制度执行。

  9、民爆运输车辆只允许运送民爆物品,不运送民爆物品时,车辆应停放在发放站附近。

  车辆管理制度 篇7

  一、监督检查对象

  全区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道路运输企业是否使用交通运输部公告的通过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系统平台是否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二)监控平台是否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是否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是否建立或者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高于90%;

  (三)是否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现场检查:各级运管机构要在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经营场所开展日常性的执法活动;

  (二)定期检查:配发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年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审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包车客运经营许可证明》、《车辆营运证》等到期换证;

  (三)根据需要开展暗访和第三方检查;

  (四)举报投诉检查:根据投诉举报开展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一)到经营者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二)查看有关道路运输证件;

  (三)查看相关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

  (四)检查相关动态监督管理台账;

  (五)收存车载终端安装证明。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监督检查的检查记录应当存入经营业户档案。

  (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社会个人或者组织举报的未接入符合标准的'、通过省运管局备案的平台,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三)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进行监督检查必须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两人。

  (四)运管工作人员检查时必须出示有关证件,应当有被检查人或者见证人在场(暗查时除外)。应注意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得体、文明,使用执法规范用语,礼貌待人。

  (五)运管工作人员对依法查阅、复制的材料或者被检查人报送(提供)的材料中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当为其保密,不得泄露。

  (六)运管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不得防碍被检查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检查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检查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人和被查人或者见证人签名或盖章。被查人或者见证人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八)被查人有违法、违章行为或者未按承诺的条件从事被许可事项活动的,运管工作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且应对执行(改正)情况进行跟踪:

  1、违法、违章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决定。

  2、未按要求配备安全监管人员、履行监管责任的,应当责令限期(立即)改正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3、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度低于90%的,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六、监督检查处理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作出如下处理:

  (一)通报并责令整改;

  (二)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

  (三)不予审验《道路运输证》;

  (四)罚款;

  (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车辆管理制度 篇8

  1、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工程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对外来车辆进行认真询问登记,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未戴安全帽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严禁留宿工地。

  3、施工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将工程运输业务发包给有资质和证照齐全的工程运输单位。

  4、工程运输业务发包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与工程运输单位必须签订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在工程运输中的安全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措施,自觉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5、值班期间要做好交接班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车辆要及时上报。

  6、对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认真做好验证工作,办理有关手续。

  7、认真做好门前环境卫生工作,保持清洁。

  车辆管理制度 篇9

  一、原则与适用范围

  1、为切实加强我公司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节俭财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景,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三辆车。

  二、公车使用管理

  1、公车使用要根据工作缓急由各部门提前申请用车,尽量多件事情一次性出车办完,避免一件小事出车数次情景发生,如发现有故意违反本规定者,此行为将直接纳入到当事人的绩效考核中。

  2、用车人在工作完成后,需及时将车辆及钥匙交还公司车辆管理人员,并填写由公司制定的《车辆管理情景表》,做到所有车辆出车情景清晰明了。凡不及时填写《车辆管理情景表》者,每次罚款100元。

  3、公车要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场所,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所有用车人都不得私自将公车开回家,事情办完之后,用车人要及时将车辆送回公司,否则按公车私用处理,并处罚款200元。

  4、车辆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景,在满足公司用车无障碍的前提下,外借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公司副总经理批准;外借时间在一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

  5、到外地出差需要用车时,需公司领导同意并由公司管理人员核对里程表,回到后用车人要及时将里程表数报给公司车辆管理人员,途中加油数和区域路(桥)费等填写在《出差报销单》上,并由公司领导核实签字报销。凡不按规定办理者不予报销有关费用。

  6、用车人要树立节俭用油的观念,实行车辆刷卡加油的管理办法,原则上在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并记录好所加油数及加油卡内余额数,归还车辆时如实填写《车辆管理情景表》。任何人不经批准不得擅自给外单位的车辆加油,违反者,一经发现处所加油数十倍以上罚款。

  7、用车人要经常检查车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处理,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8、用车人在行车时应带齐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因违章受到处罚,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职责。

  9、用车人应做好公车日常保养,坚持车辆清洁卫生。

  10、如果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要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拨打110报警,并与单位车辆管理部门及汽车租凭公司取得联系,已确定事故职责方及保险事宜。未经批准,驾驶公车外出办私事发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未经批准,将公车借给外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损失由借车人承担。

  11、公务车辆发生损坏或被盗,用车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安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单位报告。凡违反车辆管理规定,不按规定停放或公车私用期间发生损坏或被盗,当事人负责赔偿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

  三、维修管理

  1、用车人对所经常使用的车辆实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维修,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需要维修、装饰时,首先应由用车人向公司提出申请,经鉴定确认后,再由用车人将车辆维修、装饰申请交由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进入指定维修厂维修、装饰;不许擅自送修车辆,否则,费用自行承担。

  3、机动车辆进厂修理时做好交接手续;出厂时要进行验收,合格后该车驾驶员在维修材料单上签字,并将维修材料单带回一份,以便结帐时核查。

  4、车辆进厂维修期间,用车人要跟车监修,并对车辆的维修质量负责,确保车辆维修后到达相应的技术标准;因维修配件质量问题所发生的再修费用,用车人不与认可签字,由修理厂承担;因用车人管理使用不当所发生的二次修理费用,由其本人自负。

  5、车辆在维修、保养期间,需要更换总成部件或费用较高部件时,要经过有关技术审核鉴定,并报副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更换;车辆需进行大修时,要经过有关审核,并副总经理批准后,方能修理。

  四、用车人员要求

  各用车人员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本事;树立安全、快捷、高效、节俭意识;不开英雄车、赌气车、故障车,不酒后驾车;确保车况处于良好状态,节俭车辆维修费用。若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车辆管理制度 篇10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有效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证行车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单位支出,杜绝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定车、定人、定保养制度,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做到每日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

  二、必须保持车辆清洁。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做好清洁工作,例行保养。

  三、对车辆要做到不超保、不脱保。车辆行驶5000公里进行保养一次。

  四、换季保养。冬季换用冷却防冻液,调整挡风玻璃清洗液比例和轮胎气压。夏季检查空调制冷情况,清除冷却器水垢,降低轮胎气压。

  五、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熟悉车辆性能,发现故障及时维修,避免等到大故障再维修。

  六车辆的`维修必须在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前由驾驶员本人提出申请,经维修鉴定小组3人以上鉴定同意,报请局领导,经过批准后方可维修。维修时原则上要有鉴定小组和驾驶员3人以上参与估价,确定更换零配件的品牌、型号、厂家等(更换零配件原则上要以旧换新),并报请局领导同意后,才可委托厂家维修、更换,否则,不予报销。

  平时需要更换车辆配件、轮胎等必须经维修鉴定小组3人以上研究同意后,才可更换,否则,不予报销。

  出差(或出车)途中需要急修更换大配件的,也要电话向车辆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得到认可后,才能更换维修。

  维修时要求司机到场鉴修,对维修厂家更换的零配件品牌、型号、价格等逐一确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七、每辆车维修保养以后,管理员要及时做好记录归档。

  车辆管理制度 篇11

  为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保证工作用车,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减少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

  1、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具体安排分管人员负责。总经理工作用车实行相对固定,各部门公务用车需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并由办公室统一调配派车。各部门的专车由本部门负责管理和使用。

  2、车辆必须由专业驾驶员驾驶,原则上定人定车。严禁私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非公司人员用车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4、车辆主要用于公司货物运送和人员接待等重要公务活动,其它情况原则上不予派用。公司员工个人用车或兄弟单位和个人借车必须报请总经理批准。

  5、除领导有明确要求外,下班后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驾驶员自行停放的,务必确保车辆安全,如有损失责任自负。

  6、办公室必须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掌握好出车去向。办公室会同财务部要每季度对各车里程及油料核实统计上报一次。

  二、车辆维修

  1、所有车辆必须保持整洁,洗车实行定点。每辆车每周使用洗车卡清洗车辆一次。日常车辆清洁由司机负责。

  2、维修车辆和购置车内设施必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车辆修理一般在定点修理厂进行。

  4、所有维修工作均应遵循采购程序。车辆出差前要搞好检修工作,出差中途车辆必须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分管负责人报告,按照审批权限经批准后可在特约维修站(厂)实行简单维修,维修必须附有清单,换件的必须交旧件。报销时随车领导必须在票据上签字。

  5、车辆维修原则上不得突破定额标准。维修金额过大的由办公室请示主管领导审批。

  6、车辆不得超标准进行内部装饰。车辆设施购置应填写报告单,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车辆油耗

  1、车辆油耗按以下标准执行:年平均L/100km

  2、车辆用油统一购买,凭票(卡)加油。车辆加油必须是油票(卡)与车辆相对应,严禁给非本单位车辆加油,违者处以2倍经济损失赔偿。

  3、驾驶员必须保证里程表正常运行,出现异常必须及时报告。驾驶员每月1号将车辆上月行驶里程数填报给办公室备查,办公室分管人员必须每月定时对里程表进行检测,做到车、票(卡)、油、里程应基本相符。

  四、奖惩

  1、下列情况下发生肇事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1)无证驾驶或酒后驾驶;

  (2)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私自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者;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或不按指定地点停车造成车内贵重物品和现金等被盗。

  2、不经交警和有关部门裁决,但又有车辆或其他损失而私了的,费用自理并不得在单位报销。

  3、驾驶员本人非违规驾驶造成人身和财物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

  4、意外事故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受损有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5、不经审批的维修、购置、整容装饰和换胎、补胎以及超审批范围的各类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驾驶员自理。

  6、在任职期间认真工作,无违纪违规行为,能积极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表现出色,安全行车一年者,由公司在年终考核中予以奖励。

  车辆管理制度 篇12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公务车管理,确保公务车辆的安全性及使用合理性,并节约能源,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辆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行政科负责公司公务车辆的统一管理。

  综合管理部建立公务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型号、来源、车辆原值、基本装备、技术性能、逐年行驶里程、车辆调动、停驶、报废等情况。为加强对车况及司机的日常管理,司机每日填写“车辆行驶、维护及事故登记表”,每月根据司机当月填写及审核情况确定加班、加油量、维修状况等分析。公务车档案必须齐全,对公务车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或需要避免的事故记录在案,比如公务车碰撞损坏、扣押等。

  四、车辆使用

  公司公务车辆使用遵循“公车公用、先批后用”的原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私自派车、用车。

  1、部长级以上人员(含)参加各种大型或重要活动、出席重要会议等,可申请派车接送;部长级以下人员到外地出差,需送到就近的火车站或机场;按审批权限批准方可派车随行。

  2、部长级以上人员(含)休假,可送至就近的机场;部长级以下人员如无特殊情况,一般需搭乘机场巴士至机场。

  3、来访的各级重要部门领导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重要客人等,接待部门部长提出申请,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派车。

  4、公司严格控制使用长途车(100公里外)。除公司副总及以上人员外,因工作需要确需出长途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派车。

  5、原则上,公务车不准借给公司以外人员使用。关联公司有紧急事务要借用公司车辆,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派车。

  五、出车流程

  1、公司公务车的使用和派遣,以及司机出车费用报销、考勤等依据“派车登记表”进行。

  2、任何部门或个人需使用公司公务车,由需求部门或个人填写“用车申请单”,按管理职责进行审批后方可用车。

  3、申请部门将用车申请单交综合管理部门后,由负责车辆派遣人员根据需求和车辆状况派遣车辆及司机。宁德境外用车,申请人应至少提前一天提交“用车申请单”。宁德境内用车,申请人应提前半天交《用车申请单》,以利综合管理部门统一调度。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派车申请,将尽量安排拼车,避免一车一事。

  4、完成派遣后,派车人员将派车单交给当班司机,以便做各项准备工作。

  5、公务车司机必须根据行政人员签字后的派车单出车,门卫凭派车单放行。对未按审批程序,或未经批准擅自出车的,公司将追查相关责任人责任,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责任人承担。

  6、紧急情况需要用车,如员工因重病急诊、重病住院、意外事故、客人临时用车等,可由综合管理部部长核准后直接通知司机接送,派车手续由相关部门事后补办。

  六、车辆维护

  原则上,司机与公司车辆为固定搭配,司机对其所开车辆负有日常维护与保养的责任。严禁司机将车辆和钥匙交给第三人保管或使用;下班或车辆使用完毕后,公司车辆只能停放在公司停车场。如因出车任务太晚,可在综合管理部部长同意后由司机决定停放地点,但司机必须承担相应的保管责任。

  1、日常清洁

  车辆的清洁等一般性保养工作由司机完成,公司负责提供清洁工具。司机每天应利用不出车的空余时间清洁自己所开车辆(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以保持车辆整洁。

  2、功能检修及维修

  司机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及车内各配套设备,保证车辆清洁、机件性能良好。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如司机本人不会检修,应立即报告行政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车辆需要维修时,司机需遵循公司采购制度,申请外出维修或申请购买零部件自行维修。如外出维修之申请经核准,司机可在指定维修厂家维修,维修时司机应在现场监督。未经允许在其他地点维修和保养,其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七、费用报销

  1、过路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均办理“闽通卡”,在福建境内,均不予以另行报销。福建境外按《用车申请单》指定的出车路线实报实销。司机负责将过路费发票根据行车路线整理,便于核实。

  2、加油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均办理加油卡,司机驾驶车辆要注意节约用油,福建省内只能持卡加油。综合管理部门需保证卡中金额充足。福建省外或有特殊情况加油,必须开据税务专用发票并向综合管理部部长说明情况,否则不予报销。综合管理部门在每月底对加油费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3、车辆证照费用

  公司所有车辆的证照由综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各车辆年审等费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报销。

  4、维修费

  综合管理部负责确定定点维修厂商,车辆的维修、检修等由车队长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报综合管理部部长同意后送修,费用结算依照定点维修合同相关条款。但是,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产生故障,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由综合管理部部长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分摊费用。

  如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急需修复或更换零配件时,可视情况进行修理,但必须得到派车人员同意。

  5、罚款

  公务车司机有义务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和地方道路交通规定等,非司机故意违章操作的特殊情况包含下列情形:紧急工伤;其他不可抗因素等。但无论出于何种情形,综合管理部门都应该将司机的罚款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八、公务车驾驶员管理

  1、公司公务车驾驶员由综合管理部行政科统一管理。对公务车司机的工作进行监督与协助,执行派车任务,负责车辆及司机的调配。每月底,对当月车辆维护状况、车辆加油状况及司机工作状况作总结。

  2、公务车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和驾驶执照。对驾驶不同类型的车辆,公司依据驾照等级和驾驶经验进行考核、确认并分配适当岗位。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必须的各种证件应经常检查,保证出车时证照齐全、有效。

  3、公司

  司机必须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4、公司司机必须严格遵章守纪,文明驾驶,规范作业;不带情绪出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晚间出车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

  5、公司司机在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外观等),如发现故障或不安全隐患、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司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6、公司司机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并及时加油,需尽量避免出车时临时加油。

  7、出车在外停放车辆,务必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须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及其他财物被盗。车辆任意放置导致违犯交规、财务损毁、失窃等,由司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执行出车任务时,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由其婉转劝阻。

  9、司机对乘车人员要讲究文明礼貌,体现公司良好的礼仪风尚。公司客人在车内交谈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原则上司机不准随便插嘴。

  10、上班时间内未出车的司机,应在指定休息区内等候出车,不允许在办公区域和其他生产区域随便乱窜,更不允许随意离开公司。如有要事确需离开公司时,需以请假方式告知综合管理部门主管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11、司机对派车人员的合理安排,应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不允许借故拖延、带情绪出车,甚至拒不出车。如对工作安排有意见,可于事后向当事人员的主管反映,或者提出申诉。

  12、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回,应及时报告派车人员,并说明原因。

  13、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当时无法接听或复电,事后要及时回复,并向综合管理部部长说明原因。

  14、所有出车任务必须由专职司机完成,如无司机在公司但可以由非专职司机出车时,需经综合管理部部长批准后方可派车。

  九、津贴及奖惩规定

  1、公务车司机实行夜间值班制度,每日保证有一位司机当班,负责上班时间之外的派车任务。值班一个晚上以3小时加班计算薪资。

  2、考虑公务车司机不定时的工作状况,并结合公司的考勤和餐费补贴等相关规定,公务车司机不另行报销误餐费,以每月发放100元餐费补贴作为补偿,餐费补贴在当月薪资中发放。

  3、安全奖:公司设立公务车月安全奖,奖金300元。获得奖金的条件:当月没有任何故意违章违纪记录、车辆使用正常、保养良好、当月无任何安全交通事故发生等。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罚款50元/次:

  1)有违礼貌、礼仪之行为:对乘车人员举止失当,或言辞过激;司机在车内抽烟;随便搭话;野蛮开车、停车等;

  2)消极怠工之行为:故意拖延出车时间;行车途中耽误办事人员行程;

  3)违反工作纪律之行为:上班时间在办公区域或生产生活区蹿岗、聊天、打牌等;

  4)其他综合管理部门主管认为属于口头警告的行为。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警告罚款100元/次处分:

  1)擅离职守:除进行公告处分外,擅离职守以旷工计,扣发相应薪资;

  2)私自用车:私自将公务车借予他人;未经批准公车私用;出车途中办私事以致延误公事;用公务车辆载人营利。

  3)其他综合管理部门主管认为属于严重警告的行为。

  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罚款200~500元/次、通报批评处分:

  违章、交通事故、车辆无故损坏:由于司机之失职而造成的上述情形。如造成损失,司机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附则

  车辆管理制度 篇13

  1、接送学生车辆车型应当是客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其他车型以及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不得用来接送学生。

  2、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办理接送学生车辆标识、标志方可营运。

  3、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接送学生车辆门窗玻璃、座椅座垫必须配备齐全,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4、小学要与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签定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还必须与租赁单位签定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5、每学期开学前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月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检查、保养、维护。

  6、小学每周要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交通安全违法驾驶员要强化教育。

  7、小学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专题教育的次数不少于2次。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8、对各类接送学生的车辆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对学生家长租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区交巡警大队报告。

  9、接送学生车辆应当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严禁超载。

  10、要建立教师跟车制度。小学每天要有一名值日教师跟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监督司机的驾驶行为,发现超载、超速、疲劳驾车、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跟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跟车记录。

  11、小学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需要包车的,必须到区文教体局和区交巡警大队请示、备案。外出集体活动所用车辆及驾驶员必须由区交巡警大队审查批准,方可使用。小学必须与租赁单位及所包车辆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包车严禁超员。

  12、小学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接送学生车辆治理工作。

  车辆管理制度 篇14

  一、机关公用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个人无权直接派车,需要用车时,由办公室负责安排,优先保证机关领导公务用车。

  二、因公外出,提倡乘座长途客车或火车;多人同时到一个地方出差,尽可能安排同乘一辆车。

  三、司机出车必须凭办公室出具的派车单,如遇特殊情况,应电话告知车管人员,回来后及时补办派车手续。

  四、车辆维修由司机提出书面申请,经“中心”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到定点维修厂修理,并作好记录,结帐由财务负责办理。在外地出差需要维修时,应电话告知领导,报销发票时,乘车人必须签署意见,回单位后到办公室补办维修记录手续。

  五、车辆用油由办公室开具加油通知单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在外地出差加油,乘车人应签署意见,报销之前应先到办公室办理加油登记手续。

  六、车辆要妥善存放,以防被盗和损坏;严禁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否则后果自负。

  七、司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经常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带故障出车,确保车辆安全。

  八、对司机实行定额补助,每人每月200元,每人每两年发放一次劳保工作服。

  九、车辆维修和加油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每季度向“中心”主任办公会汇报一次。

  十、严禁出借单位车牌及有关凭证。

  车辆管理制度 篇15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合理调配和使用车辆,节约车辆费用开支,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调度

  (一)实行公务用车定人、定位管理,确保领导准时、安全用车。各处室执行公务用车,原则上商分管领导解决。车辆不足时,在不影响领导用车的前提下,由办公室协调调度用车。

  (二)出市执行公务的车辆,由用车本人或驾驶员通知办公室,办公室做好出车登记,并以此作为驾驶员报销交通费的依据。

  (三)全体驾驶员要树立服务意识,遵守作息制度,上班期间应在司机休息室待命,临时外出,应及时请假。

  (四)车辆在规定位置停放,非特殊情况下,车辆必须停放车库内或指定地点。因没有在指定地点停放发生被盗或损坏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并赔偿相应损失。

  (五)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做到“勤查、勤洗”,确保车辆安全行驶,杜绝“病车”、“脏车”上路。

  (六)严禁私自用车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驾驶员交通费每月报销一次,于每月 日填报上一周期的'费用。交通费报销应附当月出车登记表,经办公室复核后,报领导审批。

  二、车辆维修

  (一)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市财政局指定的定点维修厂)。

  (二)严格按车辆维护规定进行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行车。

  (三)车辆需维修、保养必须提前向办公室申请,并汇报车辆发生故障的原因和排除的对策,待核查后确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必须填写《车辆送修单》。车辆若在维修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送修单》范围的,应及时报告并补办手续。

  (四)外出车辆在途中或异地临时发生故障,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五)车辆维修完毕,驾驶员经检验、试车后,应及时在《车辆送修单》上签名。

  (六)办公室凭《车辆送修单》与维修厂家按期结算,并公布修理和配件费用。

  (七)建立车辆保养项目及更换配件档案,按规定定期更换配件。

  三、车辆用油

  (一)车辆燃油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实行专人跟车、定点刷卡加油。

  (二)车辆用油实行以行车里程核定耗油量,按月统计公布行车里程和耗油量。

  (三)在特殊情况下,无法用卡加油的,必须说明原因并将发票交办公室登记,主任审批后到财务室报销。

  四、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杜绝交通事故。

  (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调度管理。

  (三)精心保养车辆,确保车况良好。

  (四)严禁酒后驾车,不准出私车,不准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五)严禁参与婚嫁接亲、祭祀等非公务活动,一经发现,除按市纪委、监察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罚外,待岗听候处置。

  (六)因公务出车肇事,我方无责任,不追究驾驶员责任;负主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损失金额的5%;私自出车肇事,驾驶员赔偿全部损失,待岗听候处置。

  车辆管理制度 篇16

  学校车辆的根本任务是保证学校中心工作的正常需要,为教育教学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本照安全、高效、节约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

  1、主要服务于教育教学,严格控制公车私用。未经请示,车辆不得私自外借,驾驶员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2、驾驶员执行出车任务要做到准时准点,避免因个人疏忽耽误工作。

  二、用车登记。

  1、建立用车登记簿。用车超过半天或执行长途任务时,经请示校长批准后,做好登记,返校后,再做好行车安全方面的记录。

  2、建立耗油、维修记录簿。驾驶员要做好日常耗油、维修、保养记录。

  三、行车安全。

  驾驶员要高度重视行车安全,认真参加有关学习培训。日常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经常检查车辆行驶安全状况,过期设备及时请示更换。

  四、车辆停放。

  夜间、公休日、节假日,车辆应停放在校园内停车场或其他安全指定地点。

  五、车辆维护。

  1、驾驶员要有高度的爱护车辆责任心,注意车辆的维护和保养,按照区有关部门要求,根据需要定期到政府采购办指定厂家维护和保养。

  2、驾驶员要经常对车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车辆管理制度 篇17

  为了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确保安全、节约、遵章、守纪,根据《xx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规则》、《xx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范围

  (一)办领导工作用车;

  (二)会务保障和公务接待用车;

  (三)各处室工作用车;

  (四)老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及家属危、重病人用车;

  (五)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

  二、派车程序

  (一)处室公务用车,经所在处室负责人同意后,由综合处统一安排,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二)出市区范围外的长途车辆,需经综合处分管副处长或处长同意,并填写《省政府法制办公务车辆派遣单》。

  (三)老干部用车,直接与综合处联系,统一安排车辆。

  (四)特殊情况,可先出车后报告。

  三、车辆管理

  (一)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严禁公车私用和利用公车学车、练车,否则造成损失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二)严禁私自出车或者将车辆交他人驾驶,否则造成损失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三)严禁酒后和违章驾驶,否则造成损失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四)车辆因违章停放而造成损失的,维修费用由驾驶员全部承担;因公出车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承担10%。

  (五)重要会议和办领导出差期间,车辆由综合处统一调配。

  (六)夜间或节假日车辆必须统一停放在办公楼下或车队院内。

  驾驶人员违反以上条款之一的',除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四、油料管理

  (一)公务车辆在郑州市区内实行定点加油;加油必须凭加油卡、《加油凭据》、对车号加油。严禁用单位加油卡给私车加油。

  (二)外地出差加油,回程后过路费、行驶里程数、出差日期等有关凭证要一致。

  (三)健全车辆耗油量统计,定期公布车辆耗油数量和行驶里程,以接受监督。

  (四)综合处车管人员应加强对油料的管理,厉行节约,不徇私情。发现给私车加油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行政责任。

  五、车辆保养维修

  (一)驾驶员要提高车辆维修技术和保养技能,提倡一般常见故障自己处理;车辆日常保养、维修时,驾驶员要提前申请,填写《省政府法制办公务车辆送修单》,经车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到定点单位进行保养、维修;保养、维修过程中,擅自扩大维修范围或未经批准私自购置车辆用品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二)车辆在日常保养或维修期间,驾驶员要现场跟踪把关,出厂时,由驾驶员和车管人员共同验收、签字。

  (三)车辆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到指定维修中心或定点维修点维修以便索赔。

  (四)车辆在外地出现故障时,驾驶员要妥善处置,同时向车管人员或者分管副处长说明情况。

  (五)健全车辆维修档案,每季度末月25日前,由车辆管理人员与维修厂家核对单据、结算修车费用,再按程序审批报销,并定期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六、车辆经费管理

  (一)车辆在郑州市区内维修经费的报销由定点单位提供原始明细单,并开据正式发票,经核查无误后,按照程序审签报销;车辆在外地出现故障维修时,维修厂家提供原始明细单,并开据正式发票,回程后经费按程序审批报销。

  (二)车辆在郑州市区内不按规定在其他地方加油费用不予报销。外地出差,回程后路桥费、加油费、行驶里程数、出差日期等有关凭证要一致,否则不予报销。

  七、驾驶员工作纪律

  (一)遵守国家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服从车辆指挥、调配,自觉接受道路交通管理、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三)随时做好车辆行驶准备工作,始终保持车辆状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卫生。

  (四)尊重领导,保守秘密,热情服务,不讲粗话、脏话,不犯自由主义。

  车辆管理制度 篇18

  为科学合理规范管理公司车辆,做到高效、节约、安全行车,保障公司用车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1、公司车队负责公司车辆的统一购置、落户办证、保险、年检年审、维修保养、油料补给、交通事故处理以及考核、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公司车辆除机动车辆外,原则上将车分配到各班子成员、部室优先使用。车辆未用时,车队经请示后可临时调配。如领导出差,车辆归车队统一调配。

  3、严格执行车辆专人专车的管理方式,非本车专职驾驶员严禁驾驶车辆,驾驶员负责本车驾驶、跟踪维修保养、清洁、证件保管等,严禁转借或私自调换驾驶车辆,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予以重罚。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经车队同意。

  4、节假日或休息日车辆必须停放公司指定地点,严禁非工作用车,严禁搭载非公司人员,否则一切后果当事人自负,特殊原因需公司车队同意。任何用车部门及人员,必须尊重驾驶员权利,不能指使驾驶员做出违章驾驶行为。

  5、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级交通法规和制度,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引发的一切后果和所有罚款由驾车人自己负责处理。

  6、特殊情况下外单位和公司职工借用车辆必须填写《借用公车审批单》,经公司批准同意后,实行付酬派车。车辆使用费按1元/公里支付。

  7、车队长负责对每台车进行单车成本核算,并每月进行公布,单车成本核算是对驾驶员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直接参与驾驶员工资的发放和年安全奖评比。

  (1)每辆车的行驶里程及燃料消耗。

  (2)根据车辆车型、车况等因素,确定每辆车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3)每辆车的轮胎消耗量。

  8、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燃料油采用一车一卡制,车卡相符,并准确填写公里数。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加油时,事先必须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二、车辆维修

  1、公司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车辆维修必须凭派修单到指定的厂家维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维修时,事先必须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2、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1)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测。

  (2)一级维护是由指定的维修厂家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坚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该级维护为每5000公里进行一次。

  (3)二级维护是由指定的维修厂家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该级维护为每15000公里进行一次。

  3、车辆大修按行驶里程15万公里以上或实际情况确定。

  4、车辆维修1000元或更换配件500元以下的由车队长负责审核同意,车辆维修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或更换配件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车辆维修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更换配件3000元以上的(含3000元)的由公司经理审批。维修程序为:

  (1)驾驶员报修后由车队长负责检验,确认后再由车队填写派修单。为了更好地对车辆进行管理,堵塞漏洞,节省开支,杜绝因维修保养造成的安全隐患,防止驾驶员在修车过程中采取报而不修,多报少修的现象发生,凡维修部件超过200元的必须回收,交车队验收。

  (2)车辆统一在指定的维修点维修,未经车队同意,驾驶员不得到定点以外的厂家维修、如有违反由驾驶员承担一切费用。修理期间驾驶员应在修理厂监督修理工作,防止修理厂家作弊和维修不到位。车队长要对帐目进行核实签字,经财务审核后才能付款。

  (3)维修质保期限为:一级维护车辆行驶15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天内;二级维护车辆行驶3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十天内;大修车辆行驶10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个月内(时间、里程先达到者为准)。

  三、报帐程序

  1、公司所有车辆的费用开支,均以每台车为单位,单独办理报账手续。

  2、报账经办人必须是指派的该车驾驶员,特殊情况由非本车驾驶员发生的费用也应转交本车驾驶员统一报销。

  3、车辆费用报销程序:驾驶员填写单据→车队长签认→财务部审核→领导批示→财务部报销。

  四、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考勤一律由综合办统一管理,无特殊原因月漏打考勤3次及以上者,罚款50元/天。考勤作假的,罚款100元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2、严禁长时间待车开空调,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3、严禁上班(待岗)期间玩牌赌博和离开公司办私事,违者罚款100元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4、严禁以各种借口逃避出车,当班驾驶员要求做到随喊随到,如要出车时无法按时到场视作事假并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5、驾驶员必须做到上车系安全带,并有义务要求其他乘客也系安全带。做到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得强行超车,转弯不占道超车、不超车,通过集镇或遇雪、雨、雾天应保持车距,减速慢行。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6、严禁违章驾车,酒后开车,无证开车,穿拖鞋开车,带病开车,疲劳开车,车辆乱停放。违者责任自负并处以罚款50元/次。

  7、严禁在开车时使用通讯工具、抽烟、吃槟榔。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8、因驾驶员责任造成车辆被盗者,取消全年安全奖并予以辞退。

  9、严禁出私车或私自将车借与他人驾驶。违者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10、驾驶员需每天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将作为对驾驶员考核的'重要依据。未填写行车日志的,罚款50元/次。

  11、驾驶员要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安全学习例会。无特殊原因的,不得请假,学习迟到的处以50元/次的罚款,缺课的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五、安全事故处理

  车队负责做好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工作,将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奖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其中道路事故与机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交警、保险公司或修理厂做出鉴定,并由交警划分责任。

  1、不论事故大小,事发后当事人必须及时报告车队负责人,以便车队与保险部门联系,减少事故损失,缩小事故影响。同时报警,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积极配合交警处理事故。严禁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隐瞒实情。

  2、事故发生涉及人员伤亡,当事人和随行人员必须组织抢救,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急救伤者移动现场必须设立标记。

  3、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做出书面汇报,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4、因公出车造成的责任事故处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及全年安全奖;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全年安全奖及半年年终奖金;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或造成人员受伤者,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全年安全奖及年终奖金。

  5、责任事故当事人承担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一定责任,在划分责任后,当事人分别按事故经济损失的5%,4%,3%,2%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6、因私出车造成的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辞退。

  六、安全行车的奖励措施

  全年无任何大小事故,爱岗敬业,服务热情周到,遵章守制,车容整洁的按200元/月的标准发放安全行车奖。

  七、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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