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制度

时间:2024-05-16 16:51:44 宇涛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保卫制度(精选20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保卫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保卫制度(精选20篇)

  安全保卫制度 1

  1、目的

  为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公司员工和财产安全,保证有一个正常的经营、生产秩序为公司发展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流公司及各下属单位。

  3、职责

  3.1物流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治安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全面负责。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负具体领导责任。

  3.2各部门负责人必须把安全保卫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来抓,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执行公司制定各项安全制度。经常检查本部门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机关办公室的安全。并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定期检查考核。

  4、工作要求

  4.1物流公司应对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杜绝发生因人为因素或疏于防范而引发的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和治安案件。

  4.2确定物流公司及下属各部门的安全保卫重点部位为分拣车间、仓库、物流中转站、电脑机房、财务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所属单位负责人为该部位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

  4.3重点部门人员必须严格按安全规范操作。如物流中转站要打开报警监控系统,财务人员下班时要关好防盗门,正常情况下非网管不得进入电脑机房等。

  4.4不断完善技防、物防设施并确保发挥防范功能的实效。办公楼各通道口、电梯、大楼门厅等应安装使用高清摄像监控系统,监控实时摄像信息保存期为180天以上。

  4.5重点部位要安装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盗门、消防设备、报警设备、安全装置、消防器材必须定期定人检查和维护保养。

  4.6严禁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电热杯、煤油炉、禁止乱扔烟蒂或存放易燃的易爆品。

  4.7每天下班,必须及时关闭门窗,锁好抽屉、文件柜,切断电脑、空调电源,排除一切不安全的隐患。

  4.8办公室不能存放私人现与贵重物品,公款存放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4.9遵守保密制度,保管好印鉴、文件、资料和档案,及时做好文件的.收、存、转工作。

  4.10重要的票据、证照、印鉴及收录机、报话机、对讲机等必须定人、定责,专柜存放保管。

  4.11每日行政值班员、门岗、物流中转站值班人员要对重点部门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等向领导汇报。

  4.12经常开展安全大检查,部门人员每月要自查一次,每季度综合办会同其他有关部门集中检查一次,节假日要安排人员值班,发现隐患漏洞要限期整改。

  4.13当班保安负责办公楼巡查主要内容:各楼层及楼梯通道,开水间,卫生间,各科室的大门、窗是否关闭牢固,电源开关是否切断,报警装置系统是否开启等。

  4.14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一时难以排除的安全隐患,应配合保安人员共同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查实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次日值班人员应将隐患情况反馈所属部门负责人,并按要求填写《值班日记》。

  4.15安全保卫异常情况信息及时上报,安全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4.16积极参与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建设平安单位。

  4.17组织全体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员工自觉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确保全体员工违法犯罪率为零。

  安全保卫制度 2

  一、按时交接班、着装整齐、举止端正、情况交接清楚。

  交接班过程中如有脱岗、着装不整、有问题交接不清者罚款10元。

  二、值班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并询问清楚,控制外来车辆、自行业、摩托车、及所有外部车辆,严禁上访人员进入院内,对外来人员做好登记,及时联系,不能放进闲杂人员。

  在值班当中,对外来人员没登记、不联系清楚,致使外来人员随便进入院内、上访人员进入办公室、外来车辆随便出入(所有外来车辆)罚款50元,造成影响加倍罚款。

  三、全体人员值班当中严禁喝酒和外出吃饭,要坚守岗位,始终保持高度警惕。

  1、如值班当中喝酒、外出吃饭、造成控岗脱岗者罚款30元。

  2、因喝酒和外出吃饭,造成不良影响的加倍处理,影响较大者辞职处理。

  四、值班当中坚守岗位,严禁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如值班会客、私自离岗、办私事),造成脱岗、空岗违者罚款20元,因私自外出办私事脱离岗位、造成自行车丢失、被盗,后果自负,严肃处理。

  五、对各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落实,高度重视,保证领导的指示精神不走形、不变样,达到令行禁止的`程度。

  如领导安排工作任务完成不及时、不撤底、不坚决贯彻执行的轻者严肃批评,对延误了工作,造成影响的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加倍处罚、严肃处理。

  六、值班当中认真负责,保证院内绝对安全的同时、打扫好周围环境卫生,并指挥院内一切车辆的停放,以免造成院内交通堵塞。

  值班不认真负责,如有车辆随便停放,造成院内交通堵塞的每次罚款20元。

  七、夜间值班八小时内,严禁睡岗、坐岗、加强巡逻、巡逻期间,要做到巡逻到位、路线目标明确、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做到多巡逻、认真观察,是否有可疑情况,如有可疑情况要及时处理、汇报。

  如值班睡岗、坐岗、不巡逻、巡逻不到位、违者罚款50元,造成被盗,罚款最低200元,造成影响者或扣除当月工资或开除,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值班人员对院内出入车辆、仔细观察,严禁非本单位车辆进入。做到院内车辆情况明、底数清,防止车辆被盗。

  如值班当中有车辆被盗,对有关人员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九、全体保卫人员,首先要做到认真值班,按时替班吃饭,及时备勤,确保院内安全、外出严格按级请假,归队及时销假,全体保卫人员不准在院内骑摩托车(如在院内骑摩托车罚款30元,在院内必须推着走),如有违犯者按规定处理。

  根据以上要求,如有违规者,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十、各班查班人员及带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工作踏实、实事求是、认真检查当班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因查岗不及时造成脱岗失盗,要负同等责任,并受同样处罚。

  十一、班长负责全班工作,并协助科长搞好整个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带头起模范作用,要经常检查落实值班情况。及时传达落实科长安排的工作,并保证工作落实到位,不走样,对所接受的任务工作要坚决落实不得拖延时间,并及时汇报落实情况,力争使全班每个人达到工作中责任明确、目的清楚、赏罚分明。

  因班长工作失误检查工作不到位,对班里的工作抓的不紧、要求不严、给整个安全保卫工作造成影响的、出现不安全的因素、班长要负责任、和值班责任人受同等的处罚。

  以上制度是保卫科全体人员的工作依据,望全体人员认真遵守。

  安全保卫制度 3

  1、严格遵守国家放射性防护,环保规章制度,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放射性安全管理的安全员(实验室安全员),协同学校保卫处安全保卫人员一起定期对放射性实验室的.安全进行检查。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进入放射性实验室,必须出示上岗证。

  4、从事放射性实验教学的指导教师和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5、放射性实验室必须有醒目的辐射警示标志。

  6、放射性实验室必须有专职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7、放射源暂存库有专人管理。

  8、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教学和使用放射源必须进行登记。

  安全保卫制度 4

  1、保护医院患者和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每位员工的职责,如遇险情必须立即报告并积极协助保卫部门和相关人员排除险情;

  2、当紧急意外情况发生时,全体员工必须服从现场最高职务领导指挥,通力合作,发扬见义勇为,奋勇献身的精神,全力保护医院财产及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医院的正常经营。

  1、医院根据国家有关保密工作法及自身实际,制订并实施本保密制度,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2、医院的保密资料:人事资料,新的服务开发计划、财务资料,合同书,接待计划等各种秘密载体,包括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医院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

  3、因工作需要掌握的保密资料,未经批准,任何人员无权向他人提供,员工离职时,必须交回手中全部与医院业务有关的各种记录、图纸和文件;

  4、员工要做到不该打听的不打听,不该看的不看,不要求传达的'不传达,不该外借的不外借;

  5、各部门、科室对于没有长期保留价值的图文资料应报院领导审核后统一销毁,不可擅自处理或散落在外;

  6、无论通过任何途径泄露医院机密的行为,均属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必将受到医院制度和国家法律的制裁。

  安全保卫制度 5

  一、管理人员职责:

  1、由行政人事部后勤主管负责公司厂区及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治安工作,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建立切实有效的保障和管理体系。

  2、负责制定安全保卫的各项管理制度。

  3、对全厂安全保卫实行监督与检查,对厂区安全保卫工作负责。

  二、保安员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厂房、设备、宿舍及重要部位的安全,对厂区治安负责。

  2、负责公司门卫值班,实行24小时上岗,按时交接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好报刊、信件的收发登记工作,不出差错。

  3、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对来公司办事的人员、车辆要认真登记。对出入车辆要认真检查。

  4、负责公司的夜间安全巡逻工作,提高警惕,防火、防盗、防毒。发现可疑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5、协助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对公司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及早发现并消除一切隐患。

  6、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所负责的以上工作承担直接责任。

  三、保安员日常行为规范:

  1、对工作尽职尽责,一切以公司利益为重,保障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2、互相配合,真诚合作,不得互相扯皮,同心协力把工作做好。文明值勤,礼貌待人,遵纪守法。

  3、上岗必须着装,做到整齐清洁,仪表庄重,精神饱满。站立值勤时要做到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4、不准留长发、小胡子,值勤时不哼歌唱曲、吹口哨、听耳机、吃东西,严禁抽烟,不准聚在一起谈笑。

  5、所有保安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编定的时间表值班,不许脱岗,未经同意不得自行调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6、保安人员要有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忠于职守。认真学习有关法规和各项政策,增强法制观念和政策纪律观念。

  四、保安员执勤要求:

  1、注意观察判断各种往来人员的动向,机动灵活,细心观察,发现意外情况及时解决。

  2、有礼貌地查询来往陌生人的证件及进出公司的物品,若发现可疑人等,要注意监视并作出处理,必要时报告主管领导。物品出入公司,凭相关部门领导签发的《放行条》放行,要坚持原则,遵守制度,不得徇以私情。

  3、维护公司周围通道秩序,不准机动车、自行车乱停放,外单位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公司。保持公司出入口、公共通道及消防通道的畅通。不准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公司内。

  4、夜间巡逻必须有警惕性,注意各重点部位,水、电、门窗关闭情况。上夜班开小差、打瞌睡或睡觉属违反工作纪律行为。

  5、值班人员实行就餐轮换制,就餐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分钟。

  6、发现情况,抓住疑犯,应立即报警,并封锁公司所有进出口;拘捕疑犯后,应交公安机关处理,严禁及殴打捕获的疑犯。

  7、详细记录有关政府部门的电话,以便需要时寻求协助。

  8、做好交接工作,认真填写工作日记,值班时所发生的事情和各种案件,应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将未尽事宜记录并交待接班人员。

  9、注意防火、防毒,发现事故苗头或闻到异味,须及时查找并报告主管领导,切实消除隐患。

  10、每个保安人员必须熟悉火警电话,熟悉消防通道及出口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及消防部门,并立即处理。

  11、在紧急情况下,所有保安人员,均应服从公司主管领导的指挥,通力合作,发扬见义勇为、奋不顾身的精神,全力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保证公司正常运转。

  安全保卫制度 6

  1、学校的重点部位、场所主要在电脑室、语音室、仪器室、实验室、图书室、体育室、食堂、教师办公室等。师生生活区的重点部位在师生宿舍。

  2、把好门卫关。除本校师生及教师家属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有特殊情况的经门卫同意登记后方可进校。外来人员需住校的报学校同意后方能在校住宿,教师及家属不得随意接纳。

  3、在电脑室、语音室、仪器室、实验室、图书室、体育室、食堂、教师办公室、师生宿舍等学校重点部位、场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主管人员负责制,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学校护校队、巡逻队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查、监管力度,严防事故发生。

  4、鉴于校园内坎多,踏步多,要以班级为单位做好师生在校活动的安全教育,严禁学生追赶、拥挤、玩危险游戏等,坚持行人靠右行的原则,防止事故发生。

  5、坚持节假日、双休日专人值班的原则,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搞好巡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在第一时间给学校主管行政汇报,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安全保卫制度 7

  1.为使师生员工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为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校领导中确定专人抓好安全保卫保密工作。并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2.门房要加强进出校门的检查。不准外人随便进出,师生在上课时间及职工在上班时间一律不会客,老师在上课时间不接听电话,学生在课间及晚自习,学生外出要经班主任批准,并在规定时间返校,任何人携带物资出校门须经有关人员同意,门卫有权检查,外单位车辆未经同意不得驶入校园。

  3.教室、学生宿舍要按时关锁门窗,不准私自安装电器,教室里概不会客,宿舍里要严格做好防火、防电、防盗工作,经常检查电路,按时关锁门窗,加强值班保卫。

  4.实验室门窗要有加固装置,并随时关锁,实验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严格保管,科学使用,室内须有劳保用品(如口罩、橡皮物套等)和灭火器黄沙箱等消防器材。

  5.会计室要严格现金管理,过夜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会计室门窗要有加固装置,符合安全要求,保险柜钥匙和密码严格保管,财务档案妥为保存,不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销毁。

  6.电工不得带电作业,保证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电路维修要经常化、制度化,并由专人负责,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机器设备要加强保养,配电意闲人免进,要配备一定消防器材,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送电,安全生产。

  7.广播室不准播放不健康的音乐和录音,自编内容要经过审查,宣传橱窗及板报不准书写、张巾政治观点错误的文章和图片,要加强检查,防止乱写乱画,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8.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材料完成无缺。借用档案要履行手续,复制、摘抄必须经领导批准,严禁涂改、圈画、批注、撤换档案材料,档案资料室内严禁吸烟,不得将茶水、黑水泼撒在档案材料上,有密级的档案要严格执行保密守则的'十条规定。

  9.学校要坚决制止和打击校外人没来校滋扰,安排好寒暑假学校值班事宜,加强节假日安全保密工作的检查监督,表扬奖励先进个人和集体,发现不执行安全保卫保密制度者要批评教育,对造成事故的,要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安全保卫制度 8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所有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团体、家庭和个人,都要非常重视防火、防盗和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防火、防盗、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企业的`安全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部门经理是本部门责任人,各部门应把安全、防火、防盗、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企业的安全、防火、防盗、保卫工作负全责。

  第三条公司下属及各部门成立安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四条公司设保安消防部(保安干事),负责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和安全保卫人员,切实担负起安防责任。

  第六条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防培训。

  第七条各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应按保险要求购买各种保险,确保固定资产安全。

  第八条认真落实防火措施:

  1.办公室、工厂、仓库和宿舍楼都应设置专用消防栓,并不得用作他用。各单位部门企业应定期检查和保养消防栓,平时绝不疏漏,遇急用上有效。

  2.办公楼、工厂、仓库和宿舍楼要按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消防栓、消防砂、消防斧、消防铲、消防绳、消防梯、消防水等各种消防器材,并按规定期限准时保养、维护、更换各种消防器械、药物和材料,以备应急救火救灾,万无一失。

  3.易然、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存放,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4.工厂、仓库末订立消防制度,未落实消防措施的,不得开工、使用。

  5.在禁火场地,如果要进行明火作业(如电焊等),应先报领导批准,取得动火证书,同时落实各项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绝对安全,才允许动火。

  安全保卫制度 9

  一、办公室的抽屉中不得存放现金、存折、债券等有价证券,不得存放贵重物品过夜。

  二、办公室使用的文具、公章、计算机及各种资料必须认真保管,以防失窃。

  三、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随收缩好自己的抽屉,进出关好门窗,以防偷窃。

  四、教师办公室严禁吸烟。

  五、未经许可不准使用电炉及明火器具。

  六、办公室成员必须学会使用办公室和周围的.消防器材,发生火警可及时扑救。

  七、配合校办定期检查办公室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八、下班离校时必须做好安全监察,关好窗、锁好门,切断电源。

  安全保卫制度 10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和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经理、厂长是企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第三条、公司及下属公司、企业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四条、公司设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保卫责任人,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第五条、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第六条、各企业对“三来一补”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任,要敢抓敢管,不能无原则放任告迁就。签约时要定明凡外商人为造成我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各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应接保险要求购买保险,确保固定资产安全。

  第八条、落实防火措施:

  1.办公室、工厂、仓库和宿舍楼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各企业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

  2.办公楼、工厂、仓库和宿舍楼要按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

  3.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存放,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4.工厂、仓库未落实消防措施的,不得开工、使用;

  5.进行明火作业(如电焊等),应先报领导批准,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准放任何物品者塞防火通道;

  7.严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拾建筑物;

  8.宿舍与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分开,保持安全间隔,严禁混杂在一起。

  第九条、抓好安全用电:

  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接驳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室、集体宿舍和生活场所使用电炉;

  3.配电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第十条、落实防盗措施:

  1.工厂、仓库、办公大楼应投有门卫;

  2.财务室、保密室、仓库等重要部门要安装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

  3.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铁闸铁窗,办公房间无人在内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4.公家财物不能随便乱放,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5.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第十一条、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下属公司、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企业的安全保卫制度

  安全保卫制度 11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全力维护教学秩序的稳定,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属深圳市沙头角中学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由学校安全办公室、有关职能部门查实后报请学校处理。

  第四条 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校长负责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统一领导,安全办公室依律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第五条学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卫防范措施;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内部发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调解内部纠纷,维护正常秩序;

  (三)加强安全保卫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告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不安定苗头、事端;

  (四)保护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协助公安保卫部门做好案件侦察、事故处理等工作;

  (五)帮助教育有违法行为或轻微犯罪行为的人员,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监督、考察、教育被判处管制、被剥夺了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依法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监视居注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

  (六)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管理暂住人口和其它外来人员;

  (七)完成政府、上级部门规定和布置的其它安全保卫任务。

  第六条 学校安全办公室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并明确学校内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一)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三)涉密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等保密管理制度;

  (四)印鉴、财务资料和票据、现金、贵重物品、重要设备和物资等安全保卫管理制 度;

  (五)要害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六)教室、实验室、学生公寓、食堂、运动尝图书馆、集会场所等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七)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八)突发公共事件的消息传递制度;

  (九)主办、承办大型集体活动申报制度。

  第七条 学校的要害部门或部位必须安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设施或技术防范装置,并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值班护卫。

  第八条 应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接到公安保卫部门安全、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限期内积极完成整改,消除隐患。

  第二章处罚

  第九条 对违反学校安全保卫管理的.行为,视性质、情节、后果和态度,分别给予下列处理或处罚:

  (一)通报批评;

  (二)赔偿损失;

  (三)行政处分(教职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察、开除;学生: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留校试读、开除);

  凡在校外受到执法部门处罚者,学院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对拒不服从学校处理或处罚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部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的;

  (二)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

  (三)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不报告或不及时报告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的教职员工,视情节轻重,处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扰乱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及生活秩序者;

  (二)扰乱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所等正常秩序不听劝阻者;

  (三)在公共场所或学生宿舍起哄、砸玻璃、摔瓶子、燃烧公私物品,影响他人工作、学习、休息者;

  (四)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攻击他人者;

  (五)在校园道路、篮球场等地踢足球、溜旱冰、练习自行车或进行其他不宜活动而不听劝阻者;

  (六)酗酒闹事,不服从管理者;

  (七)携带弹弓或其它器械在校园内打鸟者;

  (八)在学生宿舍私自留宿者。

  第十二条 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或私自存放爆炸、易燃、剧毒物品者;

  (二)伪造各类票据、磁卡、证件等弄虚作假者;

  (三)结伙滋事、制造混乱或煽动闹事,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四)妨碍公安保卫部门或有关人员执行公务,尚未使用暴力、威胁手段者。

  第十三条 有下列侵犯公民权利、损坏公私财物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罚款、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打架斗殴或殴打他人,造成轻微后果者;

  (二)偷窃、骗娶抢夺公私财物者;

  (三)调戏、侮辱妇女或进行其它流氓活动者;

  (四)利用语言或传单、信件、大小字报对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进行攻击者;

  (五)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者;

  (六)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者;

  (七)故意破坏公私财物者;

  (八)恐吓或以其它方式威胁他人安全者。

  第十四条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或使用明火者;

  (二)过失性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三)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私接电线或违章用电者(违规器具一律没收);

  (四)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占用消防通道,埋压、圈占消防设施,毁坏或无故耗损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设备或将其挪作它用者;

  (五)在校区未经许可动用明火,不听劝阻者;

  (六)有火险隐患,经学校通知后仍不整改者;

  (七)发生火灾,隐匿不报者;

  (八)违反《消防法》其它规定者。

  第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无证件出入校门,不接受批评教育者;

  (二)无有关部门证明携物外出,不听劝阻者;

  安全保卫制度 12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局安全工作,维护全局办公秩序,确保局内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安全保卫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加强“四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设专职保卫干事,负责全局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开展“四防”教育,认真落实有关制度和措施,经常进行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维护良好的内部秩序。

  四、定期不定期召开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传达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

  五、加强与所在地的`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联系,接受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六、值班、值宿人员要按值班、值宿规定做好工作,不得失职,因失职造成后果,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

  七、机关内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办公楼防火制度”。

  八、全局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保密法》,遵守保密制度。

  九、财务部门对现金、票证、有价证券的保管,都必须按银行和公安部门的规定执行。

  十、下班前要做到电器断电,闭灯、关窗、锁门、对精密仪器,贵重物品和印信、文件 、资料等要指定专人保管,明确责任以防被盗。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防范措施。

  十一、非工作时间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员,需经主管领导同意,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准在机关逗留、住宿。

  十二、办公楼内如发现可疑情况或被盗案件,值班、值宿人员要做好保护现场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十三、大风、暴雨(雪)天,领导上岗值班,对重点部位落实责任,死看死守。

  安全保卫制度 13

  一、安全保卫小组负责全园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每逢节假日前对全园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二、来客需登记,凡推销、联系业务人员经同意后方可人内。

  三、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

  四、本园宿舍不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五、重视安全设备的使用,每学期检査一次灭火器材的.放置情景,按期更换,保证效能。有关人员及值班人员了解灭火器及消防栓的位置,便于取用。

  六、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门卫要坚守岗位,防止幼儿擅自离开。

  七、使用电器、机械设备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八、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关好门窗、水龙头、电灯、空调、录音机、洗衣机、电视机、天燃气等,检査完毕后将门窗锁好,下班后安全保卫负责人要对全园进行一次巡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九、一切消毒、药物专人管理,幼儿带药到幼儿园,要求家长必须亲自交到教师手中,并写清姓名、用法、用量、时间,给孩子服药要核实准确,并要求家长签字。

  十、园内出现安全事故后,要追究职责,根据情节轻重、职责大小给予不一样处罚。

  安全保卫制度 14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各级主管部门、当地公安机关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各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 各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并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经济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与生产、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第五条 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人。其主要责任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制度;

  三、建立健全保卫机构,加强对专职消防队、经济民警队的管理,提高保卫工作人员的素质;

  四、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

  五、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隐患漏洞,及时采取措施。

  第六条 各单位保卫机构的设立或撤销,保卫人员的配备或调整,应征得当地公安机关同意,并向公安机关备案。

  保卫工作必需的经费,应列入本单位的财务预算。

  第七条 各单位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对本单位人员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和安全保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自觉性;

  二、落实防特、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防范措施;

  三、协助公安等部门做好本单位职工、家属、常住(或暂住)人员的治安管理和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工作,及时调解处理各种纠纷;

  四、协助公安机关监督、考察本单位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罪犯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

  第八条 各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建立下列安全保卫制度:

  一、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二、现金、有价证券、文物及其他贵重物品管理制度;

  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四、要害部门(部位)安全保卫制度;

  五、机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六、重大治安情况报告制度;

  七、安全保卫检查制度;

  八、其他有关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九条 各单位保卫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责实施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完成公安机关下达的安全保卫工作任务,维护本单位的治安秩序。

  第十条 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群众性的.治保、消防、护厂、护校组织,搞好治安联防。

  第十一条 具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成绩显著的;

  二、发现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事迹突出的;

  三、避免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或在抢险救灾中事迹突出的;

  四、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事迹突出的;

  五、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成绩显著的。

  第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忽视安全保卫工作,致使单位内部治安秩序混乱,经常发生违法犯罪活动的;

  二、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治安灾害事故的;

  三、违反安全保卫制度,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报告或能够消除的隐患不及时消除的;

  五、对发生的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六、妨碍本单位保卫人员履行职责或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一年四月十八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公安厅《关于厂矿、企事业、机关、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安全保卫制度 15

  一、学校主要做好以下安保工作:

  1、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知,增强保护学生和防卫意识。全体教职工都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由副校长分管,每天有值周、值日教师具体负责。

  2、学校全体教职工都应自觉遵守治安保卫制度,带头搞好治安保卫工作。

  3、及时学习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会议或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落实计划。

  4、不定期、及时召开治安、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布置、检查工作,及时沟通信息,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5、结合教职工会议、集会、校班会课、思品课加强对师生的安全保卫教育工作的宣传和管理,运用校内外典型事件增强宣传效果。

  6、对财务室、仪器室、图书室、电脑教室、光盘放像点等要加强安全管理。并与今后创造条件在财务室等重要处所安装监控设施及报警器,加强防范。重点设施器材、教具,寒暑假中储藏管理。

  7、健全值班制度,节假日由领导或教职工轮流值班加强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感。

  8、认真做好防火工作,易燃、剧毒物品、体育用品、校舍等安全检查,做到经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点与面相结合。

  9、教育教学时间内,应加强管理。对外来人员要特别注意,严禁陌生人带学生外出。携带公物外出要加强检查。放学与入学时,应注意进出校门秩序。

  二、保卫工作制度:

  1、学校的保卫工作由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和政教处负责。

  2、门卫值班室要保证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保安人员以高度负责精神,认真做好保卫工作。

  3、保安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穿戴保安员制服、帽子,不得穿便服和拖鞋。

  (2)按时交接班,并填好值班记录。

  (3)要妥善保管好教学及其物品,公用品必须有专人保管。

  (4)经常检查灭火器并能使用灭火器。

  (5)注意关灯、关窗、电风扇、空调、锁门、严防失窃。

  (6)在室内接待来访,不得让客人单独滞留。

  (7)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做与保卫工作无关之事。

  (8)随时盘查进入学校的陌生人员,但要注意礼貌,不要与人争吵或动手。

  (9)定时开关校门、执行静校制度。

  (10)晚上要巡视校园,发现可疑人员应即时报警。

  (11)提高警惕,防止社会不法分子滋扰学校寻衅闹事。

  (12)禁止未得到许可的外来人员进入学校从事体育活动。

  (13)保安人员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14)保安员因失职致使公共财物损失,除扣发当月部分或全部工资外,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未经批准,禁止外来车辆驶人校园(公事除外)。

  5、学校要与有关单位负责人签订《治安管理目标责任书》,将其治安工作纳入全校治安工作之中。

  6、双休日和假期是治安工作重点日,学校要采取措施,增加人力,确保学校安全。

  安全保卫制度 16

  为确保校园及周边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师生的财产、人身安全,特制订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一、门卫制度

  1、语言文明,态度亲切、礼貌待人、依章办事。

  2、保持着装整洁,按规定穿着制服,佩带工卡。

  3、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如实填写值班和巡查记录。

  4、值班时不准打牌、看书报、听音乐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当值人员要认真检查值班室的各种设备是否正常,特别是报警系统是否正常,夜间必须按规定巡逻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6、值班时严禁打瞌睡。

  7、维护值班室及门前三包区环境保洁,不欺上瞒下,不造谣生事,不议论事非、不聚众聊天。

  8、严格按规定接待来访人员和接听电话并做好登记工作。认真填写来访登记单,做好询问、通传、放行指引工作,对来访人员带来的信、物品必须登记,转交物品验收。

  9、严禁推销、散发传单等无关人员进入学校。

  10、及时做好报纸、信件的整理与保管,重要文件、资料要及时登记。

  11、发现不良苗头及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管理部门和学校负责领导,处理不了的应及时向学校负责领导报告。

  12、对携有大件物品进入学校的领导、教师或其他员工要主动协助。对携有大件物品出学校未经学校负责领导批准不准放行。

  13、在遇到盗窃、火灾等重大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打110或119,并及时向学校负责领导报告。

  14、制止其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15、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如接班人有特殊情况未能到达时,当班人员不准离开岗位。当班人员下班后,要逐楼逐室巡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做了记录。发现、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保护好现场,在公安人员未到前,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16、接班人员要详细了解上一班的执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

  17、接班人员应注意岗位范围内的物品,发现异常情况应全部报告主管,必要时双方签名作证。

  18、在遇到盗窃、抢劫等突发事件时,应迅速的与学校负责领导或同事取得联系。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确保学校师生及财产的安全。

  19、熟悉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紧急疏散方案。

  20、加强学校钥匙的管理,钥匙只能在值班员之间交接,并填写交接班记录,未经学校负责领导同意严禁转交他人或私自配制。

  二、车辆管理制度

  1、所有外来车辆未经学校负责领导同意,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2、对允许进入车辆,应指挥其低速按规定路线行驶、停放。

  3、对离校的车辆,如携带学校物品,应检查是否手续完备。

  4、学校上学、放学及下课期间一律不准车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须有学校负责领导同意。

  三、值班制度

  1、学校除正常由保安全天24小时值班外,内宿区每晚安排一位行政干部值班,每逢节假日,寒、暑假另外安排学校行政干部值班。

  2、行政干部值班应按值班安排表,准时到位,并向当班门卫报到,告诉门卫自己所在位置和联系方法。

  3、行政干部值班,应认真询问情况,并对校区进行巡视,下班前做好值班情况记录。

  四、巡逻制度

  1、白天上课时间段派一名保安负责教学区、行政楼、宿舍区、食堂和临时安全通道的巡逻,主要防范校外社会人员、外校学生对本校学生造成的安全隐患。

  2、夜间由两名保安在校园内间隔不超过一小时对校园进行一次巡逻。

  安全保卫制度 17

  一、编制目的

  为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总体目标的实现,制定下管理制度。

  二、管理规定

  1、指定安全保卫工作职责人,明确安全保卫工作职责。

  2、各施工队及劳务队应密切配合项目部,积极开展安全保卫工作。

  3、为工程的顺利施工,严禁施工人员与当地村民发生口角,杜绝违法违纪的重大事件的发生。

  4、有义务与违法违纪作斗争,保护公共财产不受损害。

  5、各人私有物品应谨慎保管,防止盗窃事件的发生。

  6、施工现场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如有发生,现场安全员应立即予制止。遇有特殊情景时,另行处理。

  7、施工现场应指定2名及上有职责心的夜晚值班人员,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对违章违纪人员进行登记,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有违法事件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安全保卫制度 18

  为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某地委机关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某地委机关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

  2、各办公室下班时要关好门窗,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大额现金。

  3、各单位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严禁酒后上岗。不准会客和参加娱乐等与值班工作无关的活动。

  4、各单位值班时,必须由2人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详细填写好值班巡逻情况记录。办公大楼晚10点上锁,早晨6点开门。

  5、宿舍区夜间安全保卫,由各单位值班人员与大院门卫共同负责。每天夜间,由1名值班人员会同门卫搞好巡逻,由门卫填写值班巡逻记录。

  6、某地委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一次不到岗者,本人要写出书面检查,单位盖章后交某地委办公室;两次不到岗者,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安全保卫制度 19

  一、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视和领导,坚持“以人为本、从我做起”的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二、每学年开学初,学校要按照教职工归属范围层层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安全责任追究制及安全事故报告制。教育教职员工遵守师德规范,不赌博、不酗酒、不从事有悖于职业道德的一切活动。

  三、学校管理人员,尤其是班主任要教育学生遵守校规校纪,不打架斗殴、追逐嬉戏、抢夺强要、偷窃他人物品;不翻越围墙,爬树攀高;不携带火种、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管制刀具进入学校;教育学生养成远离毒品、黄色淫秽网站及音像制品、书刊、烟、酒的良好习惯,严禁学生抽烟、喝酒。

  四、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落实管理制度。室外课、体育课、理、化实验课教学,要事先检查设施、器材的牢固和完好情况,讲解安全操作规程;校外综合实践活动课以及集会、集体外出等活动,要坚持报批制度,要进行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知识教育;学校不组织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参加与其身体状况不相适宜的体育、劳动及其它活动,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对学生食堂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并责任到人。实行定点采购、入库前检验、成品检查措施,严禁假冒伪劣和霉烂变质食品进入学校。非食堂管理和食品制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仓库和厨房,严防

  发生投毒、食物中毒事件。

  六、要特别加强医务室的管理。校医应恪尽职守,认真负责,严格各项医疗制度;严禁假冒伪劣药品、霉变失效药品、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品进入校园;严禁非医疗人员随意出入医疗室和药品存放处。

  七、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及时清理校内垃圾,砖、瓦、石块等杂物,防止学生用于打闹投掷造成伤害。

  八、学校要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严格管理,不准随便挪动,严禁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学校对用电线路和各种电器设施要加强检查,及时维修和更新陈旧老化无安全保障的电器、电线,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九、学校的重要场所、库房要安装牢固的防撬锁、防盗门窗,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在库房等特殊场所严禁吸烟,禁止使用电炉取暖。

  十、加强学校财务部门的安全管理。按要求安装防盗门窗,严禁超标存放现象。

  十一、为保障学校安全,禁止校外商贩在校门口或到校摆摊、叫卖。所有学生一律不准到校门口或擅自到校外购物。

  十二、上课期间,教职工、学生不准随便离开学校。必要时,必须凭出入证离校,并自觉接受门卫检查和登记。

  十三、禁止非本校机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进入校内。12周岁以下学生禁止骑自行车上学、上街,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十四、教职工要切实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以防被盗。

  十五、节假日期间,要组织、安排好值班护校工作,值班期间必须有校领导带班。

  安全保卫制度 20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和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规定:

  1、校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网”。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准有裸露的电线和其它用电设施;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专人保管,定期检查。

  2、财务部门的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学校日常用的`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额,现金和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3、正常教学时间,教职员工、学生出校要持出校证,无关人员禁入校园,门卫要进行检查、验证、登记。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4、门卫值班室必须设有报警电话和报警装置及监视器。

  5、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并要经常巡逻重点科室、库房,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6、教职员工、学生的自行车必须按指定地点位置停放。

  7、财务人员去银行取、存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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