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生产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生产管理制度1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管理制度,是规范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站标准岗、干标准活、减少或避免危险因素、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岗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岗位安全职责、交接...
一、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管理制度,是规范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站标准岗、干标准活、减少或避免危险因素、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岗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岗位安全职责、交接班制度、安全确认制度、安全活动日制度、设备点检制度、防火制度、地下矿山出入井挂牌制度等。
(一)岗位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脱岗、离岗、串岗。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发现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发现隐患,自己能处理的自己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问题要立即报告班组长或有关领导。若隐患危及自身安全时,可立即停止工作,撤离到安全地点。
(3)爱岗敬业,应熟知本岗位生产工艺、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会使用、维护设备,并能处理常见故障。
(4)机械设备实行专人专机,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任意转借他人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工具和作业地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班组长汇报,在设备检查时要设置明显的检修标志牌。
(6)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交接程序,填写好各种记录,交接班必须在岗位上进行。
(8)团结互助,积极参与事故抢险救灾,抢救伤员。
(9)按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10)不准带病作业。
(11)关心爱护新工人,指导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
(二)交接班制度
交班人应提前半小时做好交班准备,接班人应提前15分钟到达交班现场做好准备。接班人未按时到达,交班人不能离岗。交班人在交班前,应将生产现场和设备运行状况填写好,做好交接班记录;清点好材料、工具和备件;做好生产现场卫生。准备交接班。交班人应交如下内容:
(1)本岗位生产及安全情况;
(2)存在的问题;
(3)其他有关应说明的事项;
(4)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接班人应和交班人一起在工作现场交接班。接班人在听取了交班人员的情况介绍后,应对设备进行启动试车,确认设备正常和现场环境良好后,向交班人了解上一班安全情况和下一班应注意的事项。
交接班实现“五不交”:
(1)生产设备运行情况不清不交;
(2)机械设备润滑不良不交;
(3)工具摆放不整洁、数量不清不交;
(4)事故隐患和设备故障未排除不交;
(5)记录填写不清不交。交接班经双方认可一致,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后,交班人方可离岗。
(三)出入井制度
(1)出入井者,必须遵守出入井挂牌登记制度,入井时先登记后入井,出井时先出井后登记。
(2)凡饮酒、精神失常、视觉不清、听觉不灵者或有其他生理缺陷而不宜下井者,严禁下井。
(3)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整齐、不规范者,不准下井。
(4)下井后应走人行道,注意来往车辆,不准把工具和材料堆放在轨道上。
(5)井下人员不得在井内乘坐非载人车辆。
(6)禁止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业,不准一人进入偏僻地段和危险区。
(7)作业前应了解清楚爆破时间、地点、警戒范围,在爆破前必须撤离危险区域。
(8)爱护安全生产设施、安全装置、安全警示标志牌;严禁触动非本人的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时上报。
(10)工作前应首先“敲帮问顶”,工作中随时检查,发现顶、帮松动或落石,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并设置警戒和照明标志。
(11)如遇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停止工作,退到安全的地点。
(12)不准在井下生火取暖、大声喧哗、打闹、睡觉和串岗。
(四)安全确认制
安全确认制是指操作者在操作前,对自己操作的设备、设施技术状况和工作现场进行认定,确认安全可靠后,进行准确操作。
(1)操作确认制。个人在操作或控制某个对象之前,应认定该操作不会引起人员伤害和连锁性有害反应或他人不知道的关联动作,工作环境的有害因素确实已经排除。非连续工作岗位或非连续工作时间,每日上班时首先检查确认设备状况是否完好,环境是否安全,下班离岗前检查本岗位生产状况是否完好、有无事故隐患,尤其是作业现场是否有片帮冒顶、透水的危险。
(2)联系确认制。是指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在不同地点协同进行作业时,必须通过电话、信号、声响等方式进行联系,避免一方操作对另一方产生伤害,如一方在检修,另一方误送电,导致检修人员发生触电事故或设备动作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3)行走确认制。无论是在露天还是在井下,行人都应沿着规定的人行道行走。前进时要注意前方是否有坑、沟、溜井、障碍物等,顶板是否有浮石,是否有冒顶的危险,声光、信号等标志是否正常,在拐弯或穿过电机车轨道时,应前、后、左、右看清楚,确认安全后方可前进。遇到危险情况要避让,并及时处理、报告。严禁人员为抄近路而跨越铁路轨道、运输机皮带、坑、沟、溜井等。
(五)点检制度
点检制度是指操作工人每班对生产设备按点检卡进行检查的制度。检查力方法是通过人的感官、简单的.工具以及安装在设备上的仪表及信号标志(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电压表、油压表、气压表等),对设备规定的部位按预先设定的周期和技术标准进行详细的检查、诊断。其目的是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或减少故障的发生,预防带病作业,避免人员及设备事故。
(六)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是指班组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以此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激发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班组安全活动的主要形式有:每天班前会讲安全注意事项、班后小结安全工作、每周一的安全活动日、事故现场分析会、班组安全竞赛、提安全合理化建议、办安全黑板报、出安全专刊或安全简报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活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指各级领导和工段技术人员以及岗位生产工人,定期或不定期对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通过检查,了解各部门、各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发现生产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不安全的工作环境等,以利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和纠正,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
1.定期检查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是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的周期根据矿山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集团公司一次/半年、矿一次/季、车间一次/月、工段一次/周。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是指个别的、日常性的、巡视性的检查。这种检查一般是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现场大型生产设备检修,作业工作面有严重的危险因素等情况下进行。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生产检查
这种检查是指针对季节性气候条件的变化,按以前发生事故的规律对易引发事故的潜在危险重点进行检查。如防汛、防冻、防中暑、防雷电、防煤气中毒等检查。由于节假日(春节、元旦、国庆节、五一节等)前后,是事故多发期,因此,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4.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专业性(专项)安全检查是指针对某个专项问题,如施工生产、大型设备、设施、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等,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一般是指矿组织安全专业部门及有关部门对下属单位进行的全面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领导。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组织生产时是否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组织、指挥生产时,是否有违章指挥行为;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是否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对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是否及时整改等。
(2)查工人。是否熟知本岗位“三大规程”(即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的内容;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水平高低状况;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情况等。
(3)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完好,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电工安全用具是否符合规程规定;电气裸露设备是否采取绝缘、屏护或间距,以及防止触及或过分接近带电体的防护措施;是否采取防止短路、接地等预防电气事故的安全措施。
(4)检查机械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设备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是否完好;设备是否按规定的要求安装、设备的技术性能状况是否良好、能否正常运行、有无超负荷运行作业等情况。
(5)检查露天矿边坡稳定状况,作业现场是否有危险因素。
(6)检查井下巷道、支护是否符合要求;顶板是否稳固;通风设备、设施是否完好;通风质量是否良好,瓦斯、粉尘浓度是否达标等。
(7)建筑施工场地的检查。建筑施工场地是否按规定设置围墙和铁栅门,设置安全标志牌;工地现场的洞、沟等是否填平,是否有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搭设和安全网或防护挡板等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建筑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是否保持完好,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装置、安全防护装置等是否良好。
(8)矿内机动车辆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①转向装置、制动装置、传动装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②车辆的前后灯光是否齐全,亮度是否良好。
③各连接部位是否有松动现象
④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⑤车辆的各润滑点是否注入润滑油。
(9)厂房内工作环境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①厂房内照明是否良好。
②厂房内的温度、湿度是否达标。
③厂房内通风是否良好。
④特种作业地点是否悬挂安全警示牌。
⑤厂房内安全通道是否符合规定的宽度。
⑥危险通道是否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⑦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是否制定了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并备有各种消防器材(如火火器、沙袋、蓄水池等)。
三、隐患整改制度
隐患整改是消除现场危险因素、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各级通过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按照“四定”(定项目、定措施、定整改时间、定责任人)、“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矿)的原则,进行整改。
四、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为了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综合素质,为保障安全生产奠定基础。安全教育的形式分为以下几种:
(1)对新人矿的职工进行“三级”(矿、车间、班组)安全教育。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3)调换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
(4)复工安全教育。
(5)外来实习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
(6)外单位调入矿内人员的安全教育。
(7)全员每季进行一次再培训的安全教育。
五、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所必需的一种防护用品,因此,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以及劳动部的相关法规对职工劳动保护用品作了明确规定,矿山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六、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是矿山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主要生产工具,因此,矿山企业必须制定详细的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购买新设备的要求。
(2)新设备的安装规定。
(3)设备操作规范。
(4)设备使用期限。
(5)设备的更新。
(6)设备大、中、小修及日常维修的时间及技术要求。
七、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是调动各级组织、激励个人搞好安全生产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措施。因此,矿山企业应重奖那些安全生产搞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对重生产、轻安全,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对事故时有发生的单位及个人应予以重罚,以教育广大职工提高遵章守纪、按章办事的自觉性,促进安全生产。
生产管理制度2
一、库房内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米。
二、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码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应于100米2。并保证“五距”:垛与垛距离不应小于1米,垛与灯距、垛与墙距不应小于0、5米,垛与柱距,垛与梁距不小于0、3米。
三、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管保护,电源开关应设在库房外,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四、库房内不准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
五、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熨斗,电烙铁等表面炽热的电器。
六、普通库房内禁止存放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在专用的立库房内,严禁带火种进入库房,防火防爆标示醒目。
七、库房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或留宿住人,库房内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八、库房内整洁无其它杂物。
九、配备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十、库房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进行检查,下班前进行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时才能下班。
十一、库房管理应账、物相符。
十二、对易碎物品,应轻拿轻放,和不可倒置等。
十三、物品不宜码放过高,以免倒塌伤人。
十四、使用梯子时,应放稳防滑。
生产管理制度3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砖厂安全生产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组织、责任、措施的全面落实。
2、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目标。
3、成立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建设。
4、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网络,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经书面形式经责任人签字确认后予以实施。
5、认真贯彻“采剥并举,剥离先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层)开采”原则,杜绝“一面墙”、高陡边坡和伞檐开采。
6、认真落实整改各级监管部门检查的隐患。
生产管理制度4
第一章:目的
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公司消防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安全管理小组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2)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生产管理部安全办)
安全办主要成员
主任:
成员:
4、生产管理部安全办职责
(1)制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对生产厂区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3)对公司各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工作。
(4)公司员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高防止安全事故的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
(5)对公司安全的信息和基本情况上传下达,配合上级监管部门(如安监局、消防大队、气象局)对我公司监督指导工作,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6)贯彻执行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各项安全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7)对公司消防器材的配发、日常监督检查各部门对消防器材的保养维护,使事故发生时能保证消防器材有效利用,减少事故发生。
第四章:安全规章制度
1、厂区消防车由设备部管理负责车辆日常保养维护保持性能良好,保证能起到消防灭火的作用,车辆日常时刻处于战备状态,遇突发事故能第一时间抵达事故现场。
2、对从事锅炉、电气、天车、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的员工,需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3、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4、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办,并迅速予以排除。
5、要求生产车间开班前、班后安全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各部门要不定期针对本部门内部进行安全自查,并做好隐患排查记录,部门内部要不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6、严禁员工带小孩进入生产车间或操作间,严禁酒后上岗,进入生产车间、工作区域严禁穿拖鞋、高跟鞋,严禁佩戴吊坠、挂坠等首饰,女员工禁止有披肩发的现象,留长发应将头发扎好。
7、设备部机修机电人员在高压、高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8、进入生产厂区严禁抽烟、携带火种,需动火作业的应到安全办公室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动火作业。
10、厂区车辆限速20公里/小时,车间门口及转弯处限速5公里/小时,生产车辆及外来车辆严禁超速行驶。
11、外来人员在本公司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或违反厂内有关规定的将予以处罚。
12、上班期间严禁生产车辆私自外出,如需外出时(如加油、接货等)必须有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批条,并列安全办公室备案,其他车辆进入生产厂区必须持有保卫部配发的'“车辆出入证”。
13、上班期间严禁员工私自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须持临时出入证方可外出,否则出现的安全事故按私人行为处理。
14、成装车间、制曲车间配发的劳保用品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佩戴防护用品。
15、酿酒车间或其他部门人员登高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地面有监护人;酿酒车间人员需下入窖池作业(天热缺氧情况下)应打开送风设施,并有监护人。
16、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做到文明出行,提高安全意识。
17、各部门对消防器材应做好维护工作,不得私自动用消防器材,不得以任何借口堵塞消防通道及应急通道。
第五章:重点部门的管理制度
A勾储部:
1.勾储车间负责人为车间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守“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实行值班长挂牌值班制,切实做到各负其责,确保库房安全。
2.所有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知识和自防自救常识培训,对消防器材能懂会用,了解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熟知各种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对周围环境做到心中有数,具有应对初期火灾和疏散人员的本领。
3.严禁库内吸烟和使用电热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4.库内所配消防器材除特殊情况,严禁私自动用,严禁埋压、遮挡、借用。
5.库内所使用的一切照明灯具必须为防爆型。
6.严禁在库内私自动火,若需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
7.库内一切设备在工作状态下必须有人监护,打酒、净化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精心操作。
8.严格执行班前、班中、班后检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及时上报。
9.库内及外围要备足防火用沙,阻烧麻袋等防护用品,以备万一。
10.发生火灾险情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安全办进行扑救。
B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各种机械的外漏危险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应经常保持良好,不得随意拆除或不用。
2.天车、锅炉起重机不能超载吊运,按规定设定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保持灵敏可靠,作业范围必须做到视野清晰开阔,吊运物必须重心平稳,不准在空中游荡停留,操作人员严禁离开工作岗位。
3.公司车辆及交通运输工具要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车辆车灯、喇叭、制动等装置应保持良好性能,预防事故发生。
4.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有可熔保险或自动断电装置,其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设备维护人员应巡回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
5.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装置必须经常保持齐全、灵敏、可靠。
6.锅炉、压力容器、天车和起重设备要严格操作规程,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验,操作人员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定期检查和复训。C仓储部:
1.所有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知识和自防自救常识培训,对消防器材能懂会用,对管辖范围的库存量、存放地点、火灾危险性、周围环境做到心中有数、具有应对初起火灾的基本本领。库房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消防扑救常识。
2.严格交接班制度,堆放、码垛货物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堵塞消防栓,要严格按照库房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工作。
3.库房内严禁抽烟,严禁使用电热设备,严禁私拉乱扯电线。
4.严禁在库内私自动火,若需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批准后方可。
5.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到班前、班中、班后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当时处理不了的要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及时上报,并交待接班者严加防范。
6.库房内配灭火器材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作他用,不得遮挡、埋压,要注意保持清洁卫生。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自查
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全领导办公室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6次。各生产部门做好内部自查工作,每年不少于12次.各车间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每天不少于1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2、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全办统一备案并安排整改。
生产管理制度5
1、参与生产运营体系的规划与建设,并负责组织落实;
2、负责生产管理制度的制(修)订、执行督导与检查改善;
3、负责生产运营指标制定、重点工作计划统筹,分解、跟踪与评价改进;
4、负责组织生产能力规划与调整、资源配置、产能瓶颈分析与优化;
5、负责场地、人员、设备等生产资源的统筹规划、调整;
6、负责制造成本控制,制定并跟踪落实生产过程降本增效工作计划;
7、负责生产数据库的'建立,开展系统性分析运用;
8、负责重大订单产供销、区域工厂产能联动与协调;
9、负责生产管理人才队伍的资格认证制度并组织落实培养计划。
生产管理制度6
1、安全教育制度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3)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2、安全培训制度
公司新进场的职工,必须接受公司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3)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劳动用品发放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为保障员工安全生产,加强劳动保护,合理使用劳动护品,特制定本制度:
(1)各类劳动护品由公司统一购买并进行管理,发放部门要建立个人领用卡(或档案),领用者要在卡在签名。
(2)购买劳动护品要本着实用、耐用的原则,切实起到保护职工健康的作用。
(3)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劳动护品配备标准和时间发放。
(4)劳动护品是保障员工健康安全的维护品,生产岗位必须严格按要求合理使用劳动护品,不得将劳动护品变为家庭福利。
(5)如遇特殊情况,需用特殊劳动护品时,使用单位要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配置。
(6)生产部根据岗位不同或岗位调整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灵活掌握发放岗位及标准。
(7)新入厂员工试用期满后可享受劳动护品,离职或被辞退员工要将岗位固用劳动护品上交,办好各项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厂。
(8)对从业人员每月发放营养保健品或岗位津贴,盛夏季节发放降温费。
4、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必须达到安全生产,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定本安全制度:
(1)各种机械设备,必须设置有专业技术的人员专人操作,专人看管,实行挂牌制度并有明确的安全操作规程,同时设备四周必须设置可靠安全防护装置。
(2)各种机械设备要实行定期进行检测、维修、保养。设备使用完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同时进行设备的卫生清理,保持设备的整洁。
(3)购进的设备要进行验收检测,要按设备的说明书要求掌握操作要领,设备验收时要有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书和产品合证书,通过验收,要保证设备完好无损、资料齐全。并检验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
(4)要按规定不超龄使用设备,设备到期后立即报废。
(5)不向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和生产厂家购买和出租各种机械设备。
(6)设备的拆卸和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拆卸和安装,并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制度,严格把好个人防护用品的购置关,根据各工序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制定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表,合理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做好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的登记和管理。
(2)必须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其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并形成制度长抓不懈。
(3)车间工人必须参加结合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的特点而设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应设立考核管理和文字培训资料。
(4)产生有毒有害及其它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应采用密封、通风、吸尘、净化等防护措施,并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
(5)建立健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的选购、运输、贮存、使用及销售管理制度,选购原材料应以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为原则。
6、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材料有无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搬运手段等情况。
(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隐患整改制度:
(1)通过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部门应及时予以消除;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向单位的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人员。
(3)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4)对于涉及其他单位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分厂、车间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安全部报告。
7、安全作业证制度
(1)加强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保证职工持证上岗率达100%。
(2)安全部负责安全作业证的发放、复核,特殊工种安全作业证由安全部统一到上级部门办理。
(3)凡是在生产岗位独立上岗操作的所有人员,一律凭《安全作业证》上岗作业,无证严禁上岗独立操作。
(4)熟知本岗位生产原理、工艺流程,懂得安全装置、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会正确使用,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考核合格。
(5)安全作业证不准转借、涂改和损坏,要妥善保存。
(6)对安全作业证的检查是各级安全检查的重要项目之一,对持证者的安全检查考核情况,由安全检查人员及时填入安全作业证内。
(7)本证若丢失,应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材料,经本单位领导或安全员审核鉴定后,报安全部补发。
(8)凡是具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吊销其“安全作业证”。 ①在要害岗位工作剥夺政治权力、被管制、被判处缓刑或监外执行者。
②在要害岗位工作被开除厂籍留厂察看者。 ③精神病患者。
④因责任心不强,违章操作而造成重大事故者。
(9)凡是被吊销其安全作业证的人员,半年之后,需要复岗的,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予以核发。
8、安措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费用投入保障制度为了确保公司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公司安全费用投入得到保障,特制订本制度:(1)安全费用类别本公司安全费用包括安全培训费用、安全检查费用、安全设施购置及维护费用、安全防护用品购置费用等,由财务部统一统筹安排。
(2)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保障措施企业的安全费用由安全部统一安排,经总经理审批后,各单位自行提取,由公司财务部应保障费用的落实。
(3)投入年度计划和检查落实各单位在年初应对本单位的安全费用投入作出全年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并由公司安全部负责检查落实
9、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1)凡发生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的领导报告,采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就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
(2)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有关部室和分管领导。报告上交时间:一般事故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五天。
(3)发生重大事故,由生产部写出“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书”按规定逐级上报。
(4)不论事故大小,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召开事故分析讨论会,本着“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教育,吸取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签署意见后,上报有关部门。一般事故由车间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准。微小事故由车间部门处理,报生产部备案。
(5)事故发生后查不出责任人时,由事故单位专责人担负一半责任。无专责人时,由单位领导负担一半责任。
(6)发生事故后,视事故责任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及表现予以不同处理。对能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检讨,领导批准,可以从轻处理,对隐蔽事故情节,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者,加重处分。
(7)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制裁,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8)公司建立事故档案,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9)发生事故,各生产车间和各部门负责人不得隐瞒,并对事故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
(10)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解决和向上反映各类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若不予解决,或拖拉、迁就,有关人员将对后果负责。
10、消防管理制度
(1)贯彻公司防火安全小组的指示,规定,布置、检查、落实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将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2)严格遵守消防制度和有关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知法懂法,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对违规行为敢于制止。
(3)负责制定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贯彻落实。
(4)随时向防火安全责任人汇报消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化意见。
(5)遇到火险、火灾,迅速及时组织扑救及人员和物资的疏散与抢救,事后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搞好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6)建立义务消防队,明确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7)定期对本部门、项目管辖区域进行安全检查,要善于发现问题,如发现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并报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备案。
(8)发生火灾后,立即组织扑救,并协助有关部门追查火灾事故原因。
11、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1)公司各部门、处室、班组对党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精神,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根据公司颁发的《各岗位人员安全施工责任制》精神,按照执行程度,在安全奖发放时给予考核,按人均奖额的.10%~20%进行奖惩,并按责任大小区别对待,或者随时单独奖惩。奖惩部门及金额由安监处提报,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安全监察人员应对安全管理、施工、行车等负责,对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指示在本公司起到宣传、贯彻、监察作用。对违法、违纪、违章的现象和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办事公正。反之,工作失职、感情用事,营私舞弊、信息失真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者每次扣罚50-200元。
(3)公司各管理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做好安全管理的各个方面。对公司制定的各种安全制度自觉逐项逐条地落实。由于岗位失职而造成安全、文明施工影响,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者每次扣罚50-100元。
(4)安全工作是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体、技术措施(包括工具材料、工艺、方法等)必须保证施工的安全。由于技术措施不全、不善、不当、影响施工顺利进行时,对责任人根据造成不良影响程度给予处罚。
(5)技术资料必须完整、精确、校审批手续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对责任者,每次扣罚50-100元。
(6)工程施工前,必须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未经技术交底的人员不应参加施工。违者每次扣罚队、现场负责人或队技术负责人100-150人。
(7)发生事故,必须认真对待,未经具有决策职责的领导同意,不得破坏事故现场,必须保护好事故现状,并积极配合如实提供发生事故的真实情况。同时以最快的速度,向上级报告,尽力抢救伤员。违反时追究队长、安监等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从严处理。(8)现场负责人、安全员对发现违章作业不纠正,不制止者,与违章者等同对待,每次扣罚50元。
(9)在安全活动时如发现无故不参加或敷衍了事则由安全员视其态度进行处罚,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10)安全习惯性违章满三次(虽不造成事故)不管任何人取消半年奖金的50%,如超过三次则取消全年奖金的60%的考核办法,采取累计方式,全年考核。
(11)现场施工人员不按安全规范要求施工,每次扣罚50~200元。
12、安全交底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该项目的各级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交底工作。项目经理接受公司总经理的交底,项目其他人员接受项目经理的交底。
(2)分包队伍进场后,总包方项目经理必须向分包方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
(3)职工上岗前,项目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做好该职工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交底工作,做好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危险源交底及监控工作。
(4)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工种变换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要完整,并有针对性。
(6)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记录在统一印制的表式上,写清交底的工程部位和工种及交底时间,签上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名字。
(7)各项交底表式一式二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执一份。
13、动火管理制度
(1)一级动火的范围:
禁火区域内:油箱、油罐、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2)一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a、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b、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申报二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二级动火的范围: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明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a、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淮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b、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申报三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三级动火的范围: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焊割等明火作业。
(2)三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a、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十五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b、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经分公司或工地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节假日动火申报必须升级申报。
14、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1、每年年初,由项目部根据生产实际上报安全质量环保部需培训的特殊工种的种类及数量。
2、安全质量环保部统一做出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名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3、安全质量环保部协助人力资源部和地方安监部门对特殊工种进行培训、考核、成绩合格者,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无证书者不准独立操作。施工中出现一次安全事故者,调离原工作岗位。
4、对特殊工种培训后,建立档案,保存在安全质量环保部。
5、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年限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准上岗作业。
6、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二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岗位工作。
7、项目部要对进场的特种工进行入场前安全生产教育,并经常对特种工进行本岗位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施工前进行针对性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特种工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按规定发放,并督促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改借。特种工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允许擅自离岗或让别人代替上岗。
15、带班制度
1、施工现场领导带班,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4、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
5、严格落实“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6、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领导要立即组织采取停工、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
7、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现场相关人签字,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班。
生产管理制度7
第一条、本矿职工在工作时间内生产区域中所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均按本制度认真执行。
第二条、工伤事故分类。
1、一般伤亡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伤亡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伤亡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三条、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坑长及矿长等有关领导。发生一般伤亡事故以上,矿长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和劳动、工会、检察等有关部门。
第四条、发生伤亡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局或事故调查组同意,才能清理。
第五条、轻伤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坑口负责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给安全生产科。发生重伤事故后,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明确性质(责任事故、自然事故、),分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拟定防范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分别上报。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
1、轻伤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由生产安全科负责组织。
2、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矿长负责组织。
3、一般伤亡事故以上,由市安全生产监督局会同当地劳动、检察、工会共同调查。
第六条、全面开展事故的经济损失统计工作。在调查事故时,应对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实际情况如实计算,不得遗漏,并填入事故“登记表”、“调查报告书”和“月报表”中及时上报。
第七条、在查清伤亡事故情况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通过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根据事故发生的物质原因、人为原因和管理原因,按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追究其所负的责任,并按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经济损失大小,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第八条、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
1、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计者负责。
2、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检验者负责。
3、因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者,由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的确定者负责。
4、因官僚主义、违章指挥所造成的事故,由指挥者负责。
5、已发生事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类似的事故重负发生的,由主管矿长负责。
6、因缺少安全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事故,由生产组织者负责;因违反规定或操作错误的而造成事故的,由操作者负责;但未经学习,不懂安全操作知识而发生的事故,由指派者负责。
7、因缺少安全防护装置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生产组织者负责;因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的事故由拆除者或决定拆除者负责。
8、对于已发现的事故隐患,坑口能解决但未及时解决或上报,而造成事故,由坑口主管坑长负责;坑口无力解决且已呈报矿部,未及时解决而造成事故,由主管矿长负责。
第九条、凡发生下述伤亡事故的,首先追究主管矿长的责任
1、由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的。
2、发布的指令、命令、决定、规章制度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或违背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违章指挥、强令职工或亲自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3、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未经考核合格就分配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4、安全设施不齐全、设备失修或超负荷运行造成事故的。
5、劳动组织不合理,擅自加班加点作业,职工因过度疲劳而造成伤亡事故的。
6、发生事故后,不积极抢救或事后不认真采取防范措施,致使事故扩大、伤亡程度加剧或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7、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项目不执行“三同时”规定,不按规定提取或擅自挪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而造成事故的。
8、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各种经济承包责任制中,对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不严造成伤亡事故或职业中毒的。
第十条、事故发生后,当有关部门已将事故调查清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了处理,拟定并落实了改进措施,该起事故应予结案,事故结案的审批权限如下:
1、轻伤事故由安全生产科审批。
2、重伤事故由矿长审批,矿安全生产科备案。
3、死亡一人以上的伤亡事故报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审批。
第十一条、事故统计及数据处理。
1、及时准确报送伤亡事故统计月、季、年报表,按报表所列内容如实逐项填写。
2、对本矿的大量事故资料和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利用数据统计科学原理及事故控制原理,推行安全系统工程管理方法,预测控制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规律及预防方法指导安全生产。
生产管理制度8
随着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公路施工机械设备大量增加,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机械设备使用保养和修理等环节的.技术安全工作非常重要,只有遵守操作规程,操作方法按规定保养,才能延长机械使用寿命,提高工作率,利用率,取得交好的经济效益,因此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机械车辆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安全法规及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设置安全检查员,经常对机械车辆操作人员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违章等不良现象。
3、要求操作人员在机车设备运行前,必须对各自驾驶的设备制动,转向等重要部位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保证正常运行。
4、按照机车设备的保养规程,定期进行例保和一、二、三级保养、保持机车设备清洁,防腐除垢,坚固、润滑、调整等工作,充分提高完好率。
5、严禁无证开车、酒后开车、开疲劳车、开故障车、驾驶室超员等不良现象,发现后,严格处罚,调换工作,以上行为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操作人员负责。
生产管理制度9
为保障我场生产的顺利进行,提高生产效率,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管理办法
1、我场实行场长负责制,生产过程的'各项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人员任命由场长确认生效,全场所有职工,必须遵照执行。
2、技术副场长一名,场长因故不在现场,按场长指示由技术副场长负责督促日常生产的管理。
3、技术员和配种技术员也参与我场管理工作,配合技术副场长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4、饲养员按照场长指定的各项操作规程开展日常生产工作。
5、场长、技术副场长现场检查每天猪场工作完成情况。
二、工作人员规定
1、我场饲养员持有健康证,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患者不准从事养猪工作。
2、对新进员工,由我场技术员现场培训,技术员参加由区兽医站组织的培训。
三、饲养饲喂
1、按我场制定的操作规程规定,对不同猪群合理添加饲料,产房仔猪要少喂勤添,当日当次喂料应确保猪只能采食干净,防止饲料污染腐败。
2、根据饲养工艺进行转群时,按体重大小、强弱分群,分别进行饲养,饲养密度要适宜,保证猪只有充足的躺卧空间。
3、每天打扫猪舍卫生,保持料槽、水槽、用具干净,地面清洁。
4、每天观察猪群健康状态。
四、灭鼠、驱虫
1、定期投放灭鼠药,及时收集死鼠和残余鼠药,并做无害化处理;同时做好灭蝇、灭蚊工作。
2、选择高效、安全的抗寄生虫药进行体内外寄生虫控制,选用药物符合国家对兽药相关规定。
生产管理制度10
钢水罐是吊运高温金属熔液的容器,在运转过程中,要求百分之百的可靠性,特制订本规定:
(1)罐耳轴与吊车钩板应保持有润滑油(纳基黄干油或二硫化钼润滑脂),严禁干磨。
(2)钢水罐装高温金属熔液时,不能装得过满(距罐沿约400mm),以免熔液溢出烧坏罐体及耳轴。
(3)严禁在罐体或耳轴上乱[割乱焊,严禁用重锤或其它重物在罐体、耳轴上碰撞或敲打。
(4)罐体或耳轴表面有裂纹和明显伤痕以及耳轴磨损超过名义直径的`9%(35mm)者,该罐应立即停止使用。
(5)罐嘴、罐皮、罐沿不得挂钢、挂渣。
(6)罐皮厚度烧损超过50%者应更换。
(7)经常检查罐耳轴周围的焊缝,有无裂纹及开焊情况。
(8)钢水罐由浇钢车间负责,并对罐耳轴及吊车板钩抹油;发现罐体及耳轴变形、裂纹、开焊等应立即报设备科鉴定处理。
(9)设备科每季度组织一次相关人员对罐及耳轴的全面检查,每年联系钢研院做一次耳轴超声波探伤。
生产管理制度11
一、工作纪律
1.1每天7点50开早会,不迟到,不早退。
1.2每天车间主任主持召开班前会,总结前一天教训,并作当天工作安排。
1.3员工上班时间不准回宿舍,不准到处逗留。
1.4下班必须本班组人员统一下班。
1.5上班时间不准在车间听耳机、不准玩游戏,发现一次罚50元。
1.6工作期间严禁串岗、闲聊、闲逛、唱歌、高声喧哗等等。
1.7上班期间穿戴整齐、禁止穿拖鞋、裙子、短裤、褂头、高跟鞋,不准袒胸露肚。
1.8禁止在车间吸烟、吃零食、酗酒、嚼口香糖,发现1次罚100元。
1.9上班期间禁止在车间无精打采,闲坐、睡觉,发现1次罚款100元。
1.10谈吐举止文明,不恶言伤人。
1.11禁止在车间拉帮结派,聚众闹事,一经发现做开除处理。
1.12请假必须提前一天申请经班长、车间主管签字批准才可离开岗位,旷工两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1.13辞职必须提前一月写辞工申请报告,公司领导签字批准为准。
1.14不服从领导安排的发现一次视情节严重罚款200-500元。
二、成本节约及控制
2.1原材料的领用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订料单或规定的定额,特殊情况必须经车间主管或上级领导同意后才能领用。
2.2各个工程余料大于等于500宽的必须经领料员登记退回仓库,以备下工程领用。
2.3辅助材料按工程定额数量申请领用、不得影响生产,易损品必须经班长或车间管理员检查使用程度,确定是否可用,车间批准后方可以旧换新领取使用。不许随意更换。
2.4劳保物资必须按月份规定数量以旧换新领用,员工自行保管,当月无需再领,特殊情况另行申请。
2.5其它辅助用品必须提前填申请单申请。
2.6用过的损耗品禁止乱丢乱放,必须清理到指定的位置存放或退回仓库处理。
2.7剩余尾料必须按要求摆放整齐,废料必须分类处理。
2.8禁止乱用,浪费材料,乱丢乱砸造成损失。
2.9严禁金属附件,螺钉、铆钉随地乱丢。
2.10随时保持原附材料、工具摆放整齐,按规定的范围摆放保持清洁和干净。
2.11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遵守出勤和会议时间,时间就是成本。
三、设备的正确使用和保养
3.1操作设备必须按照设备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禁止用硬物捅开关按钮。
3.2主要设备只许设备责任人操作,禁止其他工序人员无故操作设备。
3.3严格按照设备保养规程保养设备,两天至少一次清洁打扫设备灰尘,每周日定为设备保养日,下午下班提前10分钟开始清理卫生、设备卡填写等。
3.4设备有故障及时排除,出现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填写维修单,报告维修部门和车间主管。
3.5工具、量具不得乱丢乱放,不得故意损坏,正确使用,用后归还原位。
3.6借用工具必须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
3.7模具用完必须归原位摆放整齐,随时加油、清洁。
3.8禁止用模具用来当压块和铁锤,任何机器模具不允许放地上或机台上。
3.9爱护设备和工装夹具,用完后清洁机台和打扫场地卫生。
四、质量控制
4.1产品必须正确摆放、整齐、禁止在加工搬运过程中拖、拉、踩划伤装饰面。
4.2开料后产品必须非面朝上、禁止放地上加工。
4.3严格按要求编写图号、班次、字体工整,粘胶带。
4.4严格按图加工产品,禁止乱干、盲干。
4.5各工序严格控制数量,开料数量必须准确,各班次(笔墨)分清记录,划分责任。
4.6杜绝不按图加工,无要求加工。
4.7发生质量问题及时报告班长,重大问题必须报告车间,上工序的问题下工序发现,未干之前返回上工序(5件以上、含5件)未检查就加工才发现问题,本班组自行解决。
4.8开料严格控制工件厚度,展开尺寸。
4.9严格控制成形尺寸、角度大小、无明显裂纹,保持在公差范围内。
4.10焊接牢固、不漏水、打磨平滑、凌角统一、不留焊渣,外露角(边)补全。
4.11装拼统一,板面平整、连接码高低一致、安装牢固、不掉钉(板面无钉印)、严格按照行业标准执行,不影响质量。
4.12严格按照图纸安装加强筋,没有要求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产品宽度大于或等于600mm的平行短边安装加强筋,筋与筋间距小于或等于600mm,螺钉间距小于或等于300mm
4.13大件平板必需斜立摆放、面与背隔开。
4.14各工序注意,产品一定轻拿轻放,摆放整齐、避免板面划伤。
4.15本工序无故划伤、拖划、压变型本工序负责抛光、校平。
4.16露天摆放的原材料雨天必须盖好,晴天必须晒太阳。(开料组班长负责此项工作)
五、安全生产
5.1工作期间正常佩戴劳保用品。
5.2使用钻床禁止戴手套上机操作。
5.3打磨切割正确戴防护眼镜。
5.4不得无故搭接电源电线,禁止车轮压损电线。
5.5禁止设备带病操作。
5.6严禁在禁烟区、厂区车间吸烟点火。
5.7安全摆放,正确推拉。
5.8注意人与设备的距离,站立角度,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人离断电关机。
5.9清理清除一切有安全隐患的障碍物。
5.10外派工地的必须有外派单和签卡条。
六、生产进度
6.1接图后各班长组织好本班组员工及时投入生产。
6.2各班组必须准时按要求完成任务,服从车间任务的前提下细化本工序任务。上下班时间和任务量必须汇报车间、特殊任务必须征得车间同意后再实施。
6.3特殊产品生产进度要及时向车间汇报完成情况。
6.4各班组不得无故拖欠产品,及时配合完成。
6.5每天都要制定当天完成的任务量,完不成任务时班长就要检查工作安排组织,未完成任务的班组,班长要自觉安排加班,无需车间另行安排,班组内部问题影响进度,次日累计任务。
6.6前工序影响后工序或前后工序不协调、不配合影响发货的两个工序班长负主要责任(严罚)
6.7班组长要落实组员责任,任务完成情况,随时检查组员完成情况。
6.8各班组任务完成情况当天向车间汇报,并作总结。
6.9半成品入库员要随时跟进生产随时上报车间,及时入库、数量准确、编号清晰,工程分开入库单当天交车间存档。
6.10分析本班组存在的问题、调整人员,排除一切障碍、保持畅通;由于本班组班长不负责任或推卸责任的个人行为影响班进度的当事车间主任承担相应责任。
管业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1、交接班制度
1.1接班者应提前15分钟到岗,穿戴好劳保用品,由交班者向接班者详细介绍本班生产情况。
1.2交班内容
a、工艺指标、产品质量及生产任务完成情况。
b、设备、电器、仪表等的`运转及维护情况。
c、生产不正常现象及事故(包括隐患)的处理情况。
d、本班尚未处理完的事项。
e、上级指令、要求及注意事项。
f、生产记录、清洁卫生及公用工具。
1.3接班内容
a、听取上班人员介绍、了解生产运行状况及有关事项。
b、现场检查设备、仪表等的运行情况。
c、承接上班未处理完的事情。
d、检查上班生产记录及岗位清洁卫生,验收公用工具。
1.4交接班责任
a、交班时间己过,无人接班时,交班者未经班长或车间调度同意,不得擅自离岗下班。
b、交接班时,交班者需待接班者认可后方能离开,交班未完成或正在交班时发生的事故由交班者负责。
c、接班后发生的事故由接班者负责。
2、巡回检查制度。
2.1巡回检查要求每小时一次,并要定内容、定重点、走路线。
2.2执行巡回检查挂牌制度,认真填写好检查情况。
2.3检查中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通知有关人员。
2.4巡回检查主要内容:
a、生产及安全情况。
b、各工艺控制点及工艺指标的控制情况。
c、机械设备及电气仪表的运行情况。
d、设备、管道、阀门等的跑、冒、滴、漏情况。
e、安全仪表及附件等的完好情况。
3、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3.1操作人员对本岗位设备要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3.2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不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3.3按时定点巡回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及时做好调整、紧固、润滑等工作,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3.4做好设备的经常性清洁维护工作。
3.5发现不正常现象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反映,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3.6认真写好设备运行记录。
4、操作工岗位责任制
4.1熟悉本岗位工艺流程、设备结构原理、物料性质、生产原理及安全消防基本知识。
4.2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4.3认真负责地做好以下工作:
a、严格各工艺指标的控制,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b、及时处理、排除生产故障。
c、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
d、按要求用仿宋体准确及时填写好生产原始记录。
4.4及时与上、下工序、岗位及工段联系,共同协作搞好生产。
4.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间不准睡觉、不准干私活;操作室不准上锁闩门;操作工不得随意离岗、串岗,有特殊情况临时离岗应得到本岗位人员或班组长同意。
4.6操作工上班时间内受班组长、工段长及车间调度领导,并服从厂调度指挥。
5、班(组)长责任制
5.1按车间及工段要求组织好当班生产。
5.2负责召开各种班组会议和组织学习。
5.3经常与工段、车间保持联系,共同解决班内职工的思想问题和生产事宜,有较重大的情况及时向车间和工段汇报。
5.4经常检查操作人员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发现违章者及时纠正,对严重违章者可提出批评或停止其操作。
5.5熟悉本工段工艺过程及设备状况,熟练掌握岗位操作法,经常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6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写好交接班日志。
6、车间主任、付主任责任制
6.1根据车间有关规定和精神,负责组织和领导本车间的日常生产极主动地按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
6.2负责本车间职工的思想工作,组织领导工作,严格本车间劳动纪律。
6.3熟悉本车间工艺过程及设备状况,熟练掌握本车间各岗位操作法,经常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4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督促操作工严格按工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5随时注意本车间生产动态,对车间的所有设备、管道、电气仪表状况做到心中有数,有问题及时处理或向车间反映。
6.6掌握本车间原辅料的使用和消耗情况,及时向车间有关部门提供信息,以保证生产用原材料的供给。
6.7配合车间及工程技术人员做好停车检修,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工作。
6.8协调好上、下工段之间的生产联系。
6.9负责安排好车间人员的班次,做好考勤汇总工作。
6.10组织车间人员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好本车间公用生产工具。
7班组长安全工作职责
第一条、贯彻执行公司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第二条、组织员工学习并执行公司与分厂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第三条、定期组织班组级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第四条、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传、帮、带和安全技术考核。第五条、教育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检查督促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完好投用。
第六条、负责班组安全自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不能整改的应立即报告上级,同时采取应急防范措施。
第七条、组织参加本班组发生事故的调查,配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第八条、搞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竞赛,抓好班组安全建设,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维护班组的安全生产秩序。
第九条、负责员工安全、环保、消防装置、设施、器材操作,维护保养的培训考核,每周组织一次装置、设施、器材检查。
生产管理制度12
压力容器是工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的承压设备,为搞好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依照压力容器管理制度进行。
(1)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法规,组织编写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2)负责向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办理使用登记、更新或报废注销手续,并及时向上级有关业务部门汇报压力容器有关部门情况或呈书面材料。
(3)对压力容器安全运行负责,压力容器现场检查巡视每天不少于1次,发现事故苗头或隐患,及时组织处理,并报主管领导。
(4)对压力容器操作工人、维修工人进行经常性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以不断提高他们的责任心和技术素质。
(5)负责编制压力容器定期检查和维修计划,组织制定修理技术方案,对劳动部门提出监察意见,负责整改落实。
(6)参加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并按“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办法”的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报告。
生产管理制度13
为了规范XX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市级、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针对煤炭行业安全管理制定中、长期规划。并积极引进、推广使用
二、市煤炭管理部门每季度要组织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县级煤炭管理部门每月要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
三、市煤炭管理部门要组织安排好每年的矿井瓦斯鉴定和煤的自燃倾向性及爆炸性鉴定工作,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市煤炭管理部门工作。
四、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矿井是否进行瓦斯抽放进行科学界定,并积极指导符合抽放条件的矿井进行瓦斯抽放。
五、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各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机构人员及“一通三防”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六、市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监控网络系统的统一管理、维护、监督和控制。各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煤矿网络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及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反映网络故障,协调技术人员和煤矿处理各种障。
七、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并督促、检查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工作。
八、安全措施上报、审批制度:
上报市局措施的种类:火区启封措施;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编制的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第112条规定的串联风措施。以上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初审后,上报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其它“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批复时限:市煤炭管理部门接到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报来的措施后,15日内批复完毕。
九、市级煤炭管理部门每半年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对本市煤炭行业的瓦检器、风表等安全检测仪器进行校验、强检。并组织、协调、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对所属区域煤矿的甲烷传感器按规定进行校验。
十、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帮助、指导煤炭企业解决管理中的.各种安全技术问题。
十一、各煤矿必须成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及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二、为便于掌握事故、隐患等情况,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规定事故上报制度:
上报事故种类:发生火灾事故、瓦斯燃烧与爆炸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有害气体中毒、缺氧窒息及其它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
上报程序:乡镇煤矿及县(市、区)属国有地方煤矿在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汇报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及邻近救护队,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接到汇报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同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汇报,救护队接到汇报后,要汇报、请示市煤炭管理部门,以便采取行动;市直属煤矿,要立即汇报市煤炭管理部门,由市煤炭管理部门会同市救护队到现场共同进行处理。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或市直属煤矿向市煤炭管理部门上报事故材料,市局对材料存档。对事故隐瞒不报,按隐瞒事故处理。
十三、各煤矿要建立管理记录,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时,一并检查。记录名称如下:矿井测风记录、瓦斯检查记录、巷道贯通记录、排放瓦斯记录、反风设施检查记录、清扫煤尘记录、自燃发火记录。
十四、为更好的进行以风定产,规定测风制度如下:
(一)、各矿井要有专、兼职的测风员。
(二)、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
(三)、在矿井的主要风巷中,均应建立测风站,测风站内悬挂测风记录板。
(四)、要有测风记录。
十五、为规范瓦斯检查工作,制定如下瓦斯检查制度:
(一)、矿长、矿安全、技术负责人及通风管理人员入井必须携带瓦斯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
(二)、电工作业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场检查瓦斯情况。
(三)、矿井检查瓦斯的范围包括: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总回风道、密闭、挡风墙。检查的内容包括:GH4、、CO2、CO浓度、温度及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
(四)、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规定:
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2次CH4浓度,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3次。
有双突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CH4)。
采、掘工作面CO2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CO2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CO2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经常检查CO2浓度。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CH4和CO2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CH4或CO2的硐室和巷道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检查结果必须“三对号”(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填写结果必须一致)。
生产管理制度14
1、本章规定的生产部管理各项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岗位。
公司通过贯彻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6s管理体系加强对产品工艺质量的规范化管理。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凡是不符合iso 9001质量管理和6s管理要求的一切行为,都要及时纠正。造成质量损失的都将受到处罚。
2、生产部所使用的各种工艺技术文件,由技术开发部项目工程师及相关人员负责编写。经生产、质检部门主管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它是指导生产作业的基本依据。
3、生产部执行的质量文件由质检部负责编写,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有关产品质量文件的编写,要参照国家、部、省相关技术标准,以及国内外同行最高标准。已经批准执行的质量文件是产品质量检验的`基本依据。
4、生产厂长和各生产车间主管负责所有产品的生产组织、进度协调、质量监督工作。各小组主管是各工序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小组的产品质量承担直接责任。生产厂长是整个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5、生产工序主要分为准备工序、装配工序和检测工序。准备工序是指按工艺技术文件要求准备合格的、能流入装配工序的各种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等,由采购组和仓库管理负责。装配工序指将各种原材料、外协外购件装配成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由生产装配小组负责。检测工序是指按相关技术要求将产品的各项技术参数调整到符合质量检验要求,由生产调试小组负责。
6、生产人员的所有生产作业均必须按生产程序进行。生产人员要严格按照工艺技术文件的技要求,抓好产品质量。出现质量问题要追究当时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要将生产质量计入个人和部门考核。
7、各车间主管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按岗位和能力分配生产任务。生产人员在进行生产作业时,应认真填写《生产部月生产情况考核表》。
8、各车间主管可以根据各生产小组任务完成的情况调整生产力量,各生产小组之间要加强沟通,保证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9、生产人员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及工艺质量要求进行生产作业,上第一道工序完成时应及时自检,自检合格向质检员申请工序完成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流入下道工序。
10、产品销售出库由发货处办理相关手续,生产部负责安排产品包装和搬运。整个产品包装过程质检员、车间主管和各生产小组组长以及发货处相关人员要全程监督检查。不允许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对人为质量事故要追究质检员、主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1、生产部实行考评和计件工资相结合的薪金管理办法,公司按生产任务核定有效用工工时,对车间管理人员采用考评考核,对生产员工实行计件工资。
12、生产部的考评计件工资管理办法按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生产管理制度15
一、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和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等事宜。
3、负责对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4、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5、协助安检员管理所驾车辆的证照,按时参加车辆年检、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年度审验及投保业务。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驾驶员不带情绪开车,保证行车安全。
2、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1)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2)保持车容整洁。
3、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2、严格按规定进行装货,并做好途中检查工作。
3、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5、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的资格及聘用。
(1)驾驶员应有与驾驶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2)从业务人员须经相应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有效合格证件方可上岗。
(3)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查询拟聘用从业人员相关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从业人员资格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4)不与没有固定住所或住所、患有严重疾病、休息时间得不到保证的从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本单位从业人员应参加单位组织的例会和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会制度
1、单位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2、例会内容:
(1)传达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形式,会议,文件精神;
(2)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分析,安排相应的整改措施;
(3)、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3、会议由安检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
2、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请假人员事后必须补课。
3、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内容:
(1)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
(2)事故应急处理及现场自救知识;
4、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负责记录,对学习资料,培训讲义,试卷及考核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购置车辆应选择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规范产品,积极推广使用高性能,低能耗,安全系数高的车辆产品。
2、车辆必须在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合法行驶证,号牌,在运管部门办理合法营运证照方能正式营运。
3、严禁任何人对车辆改装。
4、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购车发票、登记证、行驶证、营运证、年检记录、综合性能检测记录、二级维护记录、修理记录、事故记录等。
八、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重点)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3、发生亡人及重大影响的道路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盖章)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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