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时间:2022-10-28 13:41:25 毅霖 制度 我要投稿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通用19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通用19篇)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1

  一、工程项目面临各种风险

  由于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巨大、工期长,从其筹划、设计、建造到竣工后投入使用,整个过程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无论是工程项目业主(投资商)、承包商、咨询(监理)商,还是建筑设计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都面临着不可回避的风险。例如,对于工程项目业主(投资商)来说,它既可能面临着承包商违约、监理商失职、设计商设计错误以及材料设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等人为风险,也面临着通货膨胀、资金筹措困难等经济风险。同时,它还要面临恶劣气候、地震、水灾、火灾等自然风险及员工行为不当等责任风险。由于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之中,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成熟,行为不规范,如垫资垫料承包、拖欠工程款、工期拖延、业主压级压价、施工企业资本金不足等等,会产生许多意想不到的风险。因此,需要采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合理分配风险,逐步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制度。

  对于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可以有多种对策,但基本的选择主要有两种:一是风险自留并加以防范和控制;二是将其转移出去。其实,各类工程项目合同签订的过程,同时也是工程项目风险的转移过程。

  二、建立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制度的特点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制度的核心是一种综合性的担保和和保险制度。与其他担保和保险种类比较,有以下不同特点:

  (1)承保风险的复杂性。一项建设工程,从开始施工到竣工,所面临的风险是多方面的,不仅工程本身可能受到损失,而且与工程相关的标的也可能遭受损失。

  (2)承保人的多方性。建设工程项目一般涉及多个利益方,如工程所有人、工程承包人、技术顾问以及发放工程贷款的银行等,他们对建设工程项目担保都具有相对独立的利益,并对该工程项目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因而都可以作为工程项目保险的投保人,也都可以根据保险合同从工程项目保险单项下获得保险保障。

  (3)承保期限的不确定性。工程项目担保和保险的期限不是按年计算,而是根据预定工期天数确定,即自施工之日起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所有人时止,有的工程项目担保和保险的期限还包括工程交付后保证期的时间。

  (4)承保责任的.综合性。建设工程项目担保和保险除了承保各种财产直接损失外,还承保第三者责任风险。

  (5)承保金额的巨大性。建设工程项目往往投资巨大,往往是上亿元。

  三、建立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制度的设想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业主和承包人是平等的法律关系,因此在建立信用担保制度时必须遵循对等原则,即业主和承包人必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担保,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在自己不提供信用担保时要求对方提供信用担保。当前可首先考虑推行如下几种信用担保制度:

  投标信用担保制度。就是担保人保障投标人正当从事投标活动作出的一种承诺。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现状,当前宜采用以下办法:在投标报价时由投标人出具银行保函,以保证投标人不会中途撤销投标,中标后与业主签订承包工程合同。一旦投标人违约,银行须向业主支付投标保证金,其额度为标价总额的1%~3%(按标价额度分级确定比例,且金额不得低于该标与次低标之间的差额)。其有效期限比投标书的有效期限长一个月。这样,既可以减少资金抵押给投标人带来的压力,又可使业主权益有可靠的经济保障,同时还可有效地遏制借照挂名、一标多投等违规现象。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2

  为了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按时按质完成公司对本项目部各项工作的部署目标,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部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工程项目部的管理方案、管理制度,报请公司批复后并实施。

  二、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项目部实行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2、工程项目部根据项目需要,设工程经理1名,土建专业工程师1-2名,安装工程师1名,造价工程师2名,资料管理1名。

  3、工程项目专业人员向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工程项目经理向公司负责制。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3

  工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过程质量职责重于泰山,为了国家和用户高度负责,为了是设计文件,施工标准,合同约定最终实现,并构成工程质量,工程品质功能和使用价值,特制定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如下:

  1、按照企业iso9002质量标准运行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质量职责制,强化管理,职责到人。

  2、认真搞好项目施工人员质量管理教育,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的保证工程质量的.程序、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明确项目质量目标,标准要求,抓好职工培训,争创优质工程。

  3、努力学习,推广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施工手段,优化工艺提高功效,全面推行样板墙制度,以点带面,确保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对“四新”技术,明确重点,详细具体,注重可操作性。

  4、在认真搞好图纸会审,精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加强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审查)管理,加强技术复核工作,强化组织技术交底,强化积累技术质量的全面、科学、准确、及时。

  5、控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材的质量,严格选取分包商,透过对其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和售后服务等质量保证潜力,信誉调查以及产品质量的实际检验评价,各供方之间的比较,最后中和评价,选定工作关系,在使用前严格进行1书面检查2外观检验3理化检验4天无损检验等四种检验,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6、实施工序质量监控,透过对工序活动条件(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等)和工序活动效果(即工序的过程标准)两个方面监控,透过管因素、管过程,从而实现工程质量从事后检查过关、转向事前、事中控制。

  7、及时准确留存质量过程成果,如砂浆、砼试块,钢筋焊接等施工过程试件,务必及时做好,专人养护、专人送试,及时留档。

  8、组织施工质量检验,强化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工序(俗称质量三检)和专业检查(施工组项时检查,项目部每月两次综评验测)工程隐蔽验收、工程预检、基础和主体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实施工程质量优质优价,班组个人奖罚分明,兑现整改坚决及时。

  9、从施工顺序和防护措施两个主要环节入手,加强成品保护,按正确流程施工,不颠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按正确的施工方法,保护方法保护好前道工序产品质量。

  10、坚持竣工标准,做好售后服务,坚持竣工资料,标准,透过资料分层次自检解决全部遗留,整理好竣工质量,实现工程竣工质量目标,售后服务体现工程质量,坚持24小时内处理好质量投诉,并按季节性,技术性,保修期满三中形式用心主。动回访用户,总结经验,不断改善,完善,推动工程质量的提高。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4

  为明确财务责权,健全财务制度,加强公司工程项目财务预算控制,特设立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此项制度主要针对的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各项费用。主要分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直接消耗于工程施工过程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清杂费。

  人工费是指工程直接施工人员的劳务报酬,此项费用应依据各单体工程项目ae项目管理小组月末提供的考勤簿、派工协议书及建筑安装工程预结算等用工原始凭证核算。超出工程项目预算部分,须由该单体工程项目ae项目总监申报,由总经理核批。

  材料费是指工程施工中直接耗费的材料(半成品、成品)、低值易耗品(构配件、零部件)及周转材料费用等。材料费用包含外购材料费用和公司库存材料费用。

  1、外购材料费用主要由购价、包装费、税金、运输费、保管费构成,此项材料费用由项目经理按公司给出的该单体工程项目〈物料采购预案〉提供相应的.物料申购单,ae工程项目总监按工程项目预算进行核批,物料采购人员凭该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签批后的物料申购单向财务部进行请款,出纳根据〈物料采购预案〉对物料申购单进行复核后办理借支手续。工程材料费超出工程项目预算部分,须由该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向总经理申报,由总经理核批。

  2、公司库存材料费用是指将公司库存材料用于各工程项目中所产生的材料费用,各工程项目设计工作展开前,设计师应优先考量公司库存材料存量。各工程项目施工前,项目经理应按设计将工程项目中所使用的公司库存材料向物料仓储员签领,物料仓储员按库存价格开具出库单,出库单一式三单,第一联物料仓储员留底,第二联交财务办理财务手续,第三联交项目经理查验材料。财务部依据出库单将该材料成本由公司转入该单体工程项目成本中。

  3、采购人员将所采购物料运至项目工地时,如该单体工程项目设有仓管员的,采购人员凭物料原始单据及仓管员开具的入库单至财务部核销帐款;如该单体工程未设有仓管员的,采购人员凭该项目之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原始单据至财务部核销帐款。采购原始单据上必须注明所购材料的名称、品牌及规格。

  清杂费是指直接费用以外用于施工过程的各项费用,主要含:工程临时费用、现场清理费用及二次搬运费用等。清杂费用由各单体工程项目ae项目总监按工程项目预算进行核批后,各单体工程项目ae项目管理小组相关经办人员凭ae项目总监签字确认后的原始凭证进行核销。超出工程项目预算部分,须由该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向总经理申报,由总经理核批。

  间接费用是以ae项目管理小组为组织、管理施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临时设施费、工程项目管理费。

  临时设施费是指工程项目施工搭建临时设施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例如临时水电费用(见工程项目临时水电管理条例)等。临时设施费用由各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按工程项目预算进行核批后,各单体工程ae项目管理小组相关经办人员凭该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签字确认后的相关原始凭证进行核销。超出该单体工程项目预算部分,须由该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申报,由总经理核批。

  工程项目管理费用是指组织工程项目施工所发生的各项开支,主要含:管理人员工资、办公用品管理费用、交通车辆费、差旅费、临时办公住所费、通讯费、工作餐费等。

  1、管理人员薪资是指各单体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每月薪资,主要含:基本底薪、岗位薪、通讯补贴、项目补贴。其中基本底薪及岗位薪按公司管理条例中规定之岗位级别发放;通讯补贴标准由ae项目总监申报,总经理签批后,按所签批之各人标准在每月薪资中体现。

  2、办公用品管理费用是指在各单体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各ae项目管理小组所发生的相应费用,主要包括:文具费用、电脑耗材、办公输出等费用。综合管理部依据各工程项目工程量大小,按预算额3‰至1‰的比例划拨至公司帐户,做为该单体工程项目之办公用品管理费用。综合管理部依据各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所呈之《工程项目办公用品申领单》,并结合公司当前配置状况,对符合申领条件的,综合管理部在经营运总监签核后进行统一置办、配发。特殊情况如需在外自行购置的,应由ae项目总监向综合管理部另外申请,经营运总监核批,方可由ae项目管理组自行购置。各单体工程项目相应发生的相关办公用品费用,综合管理部核办后,提交财务部计入公司管理成本。其他办公用品管理按公司《综合管理系统之办公用品管理条例》执行。

  3、交通车辆费用是指在各单体工程项目施工期间ae项目管理小组所发生的相应费用,主要包括:市内交通费、油费、路桥费及维修费用等,财务部依据综合管理部提供的车辆统计费用,将此项费用计入各单体项目工程项目之管理成本中。

  4、临时办公住所费是指在各单体工程项目施工期间ae项目管理小组所发生的相应费用,主要包括:办公设施、日常用品、房租水电、煤气等。综合管理部依据各单体工程项目的此项预算及公司资源配置状况,酌情办理部分资源购置及办公设施、日常用品之出入库手续。其中,相应发生的相关费用以及所产生的房租、水电费用由综合管理部统计抄报财务部,由财务部计入该该单体工程项目之管理成本;办公设施及可回收再利用之日常用品由该单体工程项目ae项目总监在项目竣工后向综合管理部办理入库归还手续,如有毁损,照价赔偿,相关费用计入该单体工程项目之管理成本。(各ae项目组管理人员之私人用品不含其中,由各人自行办理。)其他办公设施、设备管理按《综合管理系统之办公设施、设备管理条例》执行。

  5、通讯费用是指各单体工程ae项目管理人员除基本通讯补贴外,由各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提案、经营运总监核批后的工程通讯费用补贴。该项费用由财务部计入该单体工程项目之管理成本。

  6、工作餐费是指各单体工程项目施工期间所发生的相应费用,主要包括:ae项目管理人员工作午餐、工作晚餐、钟点厨师薪资等费用,此项费用计入该单体工程项目之管理成本。

  差旅费是指工程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在工程项目地点之外发生的用于工程项目管理及采购事宜的费用,由各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按各单体工程项目预算进行核批后,工程项目小组经办人员提供该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签字确认后的原始凭证进行核销。

  各单体工程ae项目管理小组提供的相关原始凭证,须在票据后详列发生时间、地点、费用发生事由及费用相关人员,由费用发生人按公司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5

  A、安全检查制度

  ①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安全工程师每天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各专业施工工程师对自己主管的工程每天巡视,各作业班组每天自检。

  ②安全检查要有具体的检查内容和对象,检查内容要有针对性,要有检查记录及结果。

  ③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详细记录,对重大问题及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④对安全检查的评定结果,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人要签字,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检查人要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销案。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有可靠的防患措施方可作业,对于随时会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务必停工整改。

  ③坚持逐日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⑥认真检查个人劳动用品发放、使用和保管情况。

  ⑦做好季节性与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⑧积极配合当地主管部门的检查,对收到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认真整改及时回执。

  ⑨建立健全安全检查资料台帐。

  B、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①工程开工前,对工人进行综合性安全技术交底。

  ②各工序、单项工程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工作由项目各专业施工工程师进行,严禁安全工程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③安全技术交底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必须有书面文字材料,口述时应表达清楚,书面形式应文字清晰,记录好交底时间、地点,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专业施工工程师、生产班组、安全工程师各执一份。

  ④安全技术交底既要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又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内容完整全面,同时要考虑环境影响。

  ⑤安全技术交底后要随时检查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⑥遇到工程难度大、生产工艺复杂、安全技术要求高的生产项目,必须由总工程师会同各专业工程师,制定严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⑦安全技术交底要做记录保存,完善安全技术交底台帐,进行存档。

  C、安全教育考核制度

  ①项目每月组织管理人员学习各项管理制度和各种法律法规。

  ②做好新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转换工种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安全教育。

  ③制定日常安全教育计划,做好工人日常安全教育。

  ④项目对工人进行危险设备、区域防护、个人防护、消防设施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

  ⑤抓住典型事故案例,做好安全教育。

  ⑥对教育的效果实施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准其上岗,不合格者继续进行教育,直至合格为止。

  ⑦做好教育考核记录,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资料台帐。

  D、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①每天上班前各班组要针对当天的工作内容,由班组长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及气候条件方面的交底。

  ②上岗前各班组班组长要对本班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作业环境、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及其它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进行检查,确无隐患方可上岗。

  ③各班组每周由班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并邀请本班的主管工程师和安全工程师参加,小结一周本班组在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先进纠正不足,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做到警钟长鸣。

  ④对上岗前的交底、检查及安全活动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并入安全资料。

  ⑤对不认真执行本制度班组,项目管理人员有权停止该班组作业,进行学习整顿,直至提高认识后再开工。

  E、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①单位特殊作业工种包括:架子工、起重工、信号工、电工、焊工、机械工、机动车驾驶员、起重机司机等十几个工种。

  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③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登记造册,并记录上岗证号码及年限,另附上岗证复印件一份存档。

  ④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对其进行专项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⑤按照规定参加当地有关部门的培训考核,当上岗证超越规定的有效期限时,应进行复审,否则视为无证上岗。

  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有权制止本工种其它作业人员违章作业。

  ⑦安全工程师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章作业者及时处理,以防引发安全事故。

  F、安全值班制度

  ①项目施工期间,正常上班以外的时间必须安排值班管理人员。

  ②安全值班表悬挂于工地现场办公室明显处,并明

  确值班人员的安全责任。

  ③值班人员对当班期间的大小事务有全权处理权,对于重大事情或自己处理不了而又必须立即解决的事情,务必及时通知项目施工技术组组长及相关管理人员。

  ④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交班时对于当班期间未处理完毕的工作务必及时交给相关管理人员或接班人员处理。

  ⑤值班记录的填写内容真实详尽。

  G、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制度

  ①事故、事件发生后,当事人或最先发现事故者应立即报项目部,并做力所能及的救护。

  ②项目部接报后,应立即赴现场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组织保护好事发现场。

  ③组织调查组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事故、事件的严重性向中方主管部门及当地主管部门汇报。

  ④根据调查结果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

  ⑤根据事故分析的'原因,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同时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供处理意见。

  ⑥填写事故、事件调查表,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⑦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干涉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⑧认真填写事故、事件统计表,并把事故调查资料存档处理。

  H、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①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全部由项目部在有生产资质的厂商处购买优质的产品,并由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安全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

  ②一般的防护用品,应选择已取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

  ③劳动防护用品将根据实际需要,本着"同工种、同劳动条件、同标准"的原则发放。

  ④特殊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检验,不合格、失效的一律淘汰、更换,一般防护用品也按要求定期更换。

  ⑤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管理台帐。

  ⑥做好防护用品的"三证"收集台帐。

  ⑦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对防护用品的使用、保管、发放、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6

  1、认真贯彻公司的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的规程,贯彻执行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组成员由项目经理、安全员、作业长等组成。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具有安全管理资质的专职安全员负具体管理责任。

  2、项目部安全组实行定期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必须召开2-4次安全例会,例会主要内容有:

  1)、分析近期安全形式,查找安全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2)、通报上一时段隐患整改和违章考核情况;

  3)、布置近期安全工作重点和防范措施;

  3、建立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编制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其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且应进行交底讨论,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原则。

  4、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专业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各专业施工单位也必须每半月组织一次本单位安全检查。班组兼职安全员应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对安全操作,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专业施工单位安全员,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重点项目跟踪检查。安全检查做到全面全员全过程控制,隐患整改率为100%。

  5、对各施工单位人员、作业班组人员一方面通过签订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的安全合同(协议),另一方面加强对其进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的开展:

  1)、其施工方案、安全预测对策表、技术交底记录等有关方案资料进行检查;

  2)、不定时地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严格按有关协议条款进行考核。

  6、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项目经理——工程安全第一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工程安全技术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工程安全具体管理责任人施工技术员——安全技术具体管理责任人班组安全员——作业区、班组安全具体管理责任人作业长、班组长——安全技术实施、过程管理责任人

  7、安全管理确认制机具可靠性——设备员负责执行现场吊点可靠性——作业长、班组长负责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到位性——安全负责人负责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到位性——作业长、班组长负责执行歇复岗人员安全教育到位性——公司安全员、班组长负责执行特殊作业人员资格——安全负责人负责执行设备操作人员资格——安全负责人负责执行作业环境、作业人员安全状况——作业长、班组长负责执行

  8、落实安全管理联保互保制同工联保,同班联保。互相监督,互相保护。并报各班组长负责按规定要求将班组人员结成一对对联保互保对子,安全人审批存档。

  9、实行旁站制和日清制只要施工现场还有人,就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在场监护。安全管理人员应是第一个到达施工现场、最后一个离开施工现场的人。当日事当日毕,施工现场每天清理干净,保证安全通道始终通畅。有违反规定、酿成事故者,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执行,进行主要责任、相关责任追究相关部门予以经济行政或刑事处罚。

  10、落实项目经理部安全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制度标准。

  2)、讨论制订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总体规划、目标和具体方案。

  3)、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措施方案组织好安全文明施工。

  4)、研究解决本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5)、组织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和专业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好日常巡查及隐患整改。

  6)、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7)、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建立健全下列资料档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各施工单位安全交底卡各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安全教育活动记录安全例会记录,安全检查记录事故隐患整改台帐违章处理记录脚手架搭设验收单文明施工检查记录施工用电检查记录安全事故台账发生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迅速通知安环部。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11、落实项目部经理安全职责:

  1)、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与审定本工程项目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和具体方案。

  2)、负责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选配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并指导、支持其开展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对脚手架、安全网的搭设及高处或深基础、拆除等危险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4)、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和安全教育活动。

  5)、协调工程进度,尽量减少各作业体间的立体交叉作业。

  6)、组织抓好现场文明施工。

  7)、参加安全定期检查并落实隐患整改。

  8)、协助有关部门搞好事故调查,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9)、负责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2、项目部安全员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安全工作,对施工安全具体负责。

  2)、每周组织一次联合安全检查;每天进行工地巡查。检查安全措施和安全标准化作业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3)、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险情,有权下达停工令,然后报告项目经理。

  5)、协调各作业体在设置安全设施或交叉作业时的矛盾。

  6)、负责督促隐患整改和进行违章考核。

  7)、做好有关安全会议记录,负责各种安全管理资料的立卷工作。

  13、项目部施工技术员的`安全职责

  1)、负责编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作业方案,从施工技术上保证安全施工。

  2)、负责对检修工程、拆除工程及高处及基础工程、脚手架、安全网搭设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措施方案,并组织验收。

  3)、负责对施工作业单位进行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4)、根据施工现场进度和环境变化,随时增补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和进行补充交底。

  14、项目经理部作业长安全管理职责

  1)、对本作业区内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负责对作业区内的施工人员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

  3)、负责按作业方案组织搭设和拆除脚手架、安全网、用电线路和装置及其他安全设施,并参与检查验收。

  4)、负责指派安全监督岗对危险作业实行全过程监控。

  5)、具体负责落实施基础坑边的安全防护措施。

  6)、负责工区内的现场文明施工:按平面布置图摆放材料保持施工道路通畅建立和保持良好的排水系统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线路及时清理和外运建筑垃圾负责管理施工区域出入口,车辆冲洗等7)、负责督促作业人员搞好个体劳动保护,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双违人员有权予以教育、考核直至停工。

  15、安全监督岗安全职责

  1)、对所有监护区域施工安全负具体责任。

  2)、负责检查、督促本区域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高处作系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电焊手套、防滑、绝缘胶鞋等)。

  3)、在本作业区域内,负责地面安全监护,设置警戒区,严防落物伤害。

  4)、在脚手架搭设、拆除时,负责全过程监护。

  5)、配合作业长,检查、监督临边防护、漏电保护,架设安全网,设置安全走绳等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6)、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越级上报安全部门。在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命令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

  7)、坚持安全巡查,制止违章,清查隐患督促整改。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7

  随着进入世界贸易组织,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如何规范化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引起了我国建筑业的思考。一直以来,我国建筑行业对建筑工程的管理并不是很规范,那么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是什么?现在,就来为大家解答疑惑。

  一、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目的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使用阶段(或称运营阶段,或称运行阶段)。从项目建设意图的酝酿开始,调查研究、编写和报批项目建议书、编制和报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项目前期的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方面的论证都属于项目决策阶段的工作。

  二、建设工程管理的任务内容

  建设工程管理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1、确定项目实施的组织;

  2、确定和落实建设地点;

  3、确定建设任务和建设原则;

  4、确定和落实项目建设的资金;

  5、确定建设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等。

  三、建设工程管理措施

  1、完善筑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在完善建筑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面,首先国家应该给予积极的响应和支持,积极商讨和出台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其能够有效实施和落实,为工程管理质量的提高提供逐步完善的法律法规。同时,各个地区政府也应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强化专业工程项目管理,硬性规定管理范围,严格项目管理企业的专业化和职业化,从而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逐渐规范化、科学化。

  2、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组织员工培训,积极的开展继续教育,全面的将员工素质提高。此外,还应当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在分项工程每一道工序开始施工之前,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应当及时的参与到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中去,对图纸设计、施工程序及成品保护、程序的交叉配合,都必须进行详细的'交底,交底的内容主要包括设计变更、质量标准、施工方案、规范要求、技术安全措施等,使全体施工人员均可以掌握与了解相关要求和技术,同时做好交底记录。

  3、完善进度协调工作。

  也就是说要对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或团体进行协调,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彼此加以协调与搭接,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空间上都要进行协调配合,因为所有这些都已经成为非常关键的因素,他们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影响。一定要加强对所有单个项目工程内部的施工关系的协调,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维持工程建设顺序,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4、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对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应采用“三把关,四检验”的制度,即材料供应人员把关,技术质量检验人员把关,操作使用人员把关;检验规格,检验品种,检验质量,检验数量。

  5、完善招投标办法。

  各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建筑法》对将要投票的项目从立项、投标至开工、施工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严格实行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建筑施工企业的利益。

  6、重视建筑工程的核算。

  建立科学的核算管理体系;参与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将财务管理的位置前移;对于已竣工的工程,要及时办理工程(预)转资。只有对工程核算进行完善和创新,形成系统严密并且符合企业实际的工程管理核算体系,才能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利的保障。

  7、重视现场签证。

  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8、加强安全管理。

  在施工场地应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确保现场的作业程序稳定,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进行施工。在日程管理中建章立制,完善体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监督人员应检查和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完善安全保障体系。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8

  一、现场新设食堂必须办理县(区)级以上卫生部门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二、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县(区)级以上防疫部门所颁发的健康证。

  三、食堂工作人员上岗期间必须整洁、卫生,统一身着工作服、工作帽,食堂内禁止住人。

  四、食堂内灶台、案台必须贴面砖,操作时生熟案必须分设并有标识,职工食品加工必须使用清洁燃料。

  五、食堂内应加装排风设施,保持室内通风,并应设置纱门、纱窗、纱罩、灭蝇灯等灭蚊蝇措施;门扇下端应设置不低于30厘米的铁皮包装,下门缝不大于1厘米,防止老鼠进入或啃咬。

  六、食堂内食品物品必须分类上架存放并有标识,食堂内不得兼做宿舍。

  七、必须保持食堂内外卫生,生活垃圾及时入池,泔水桶加盖,并保持干净卫生。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9

  一、总则

  为保证项目进场材料性能、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和图纸要求,坚持施工质量从源头抓起,严格控制进场材料和封样产品不一致、假冒伪劣、低品质等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保证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的品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合肥万达城项目的工程管理。

  定义

  1、定厂定价:甲方认质认价并确定品牌、供应商,由乙方或甲方按指定的品牌和供应商进行采购。

  2、认质认价:甲方确定质量等级及限定价格,由乙方自行采购。

  三、封样材料分定厂定价封样材料和认质认价封样材料,基本原则如下:

  1、定厂定价封样材料:项目部制定产品技术要求,设计部根据材料所使用部位及影响最终效果不同,选择和确定样品(至少三种);

  成本部组织并参与样品评审;

  最终确定样品后,将材料封样确认单和封样材料黏贴在一起,一份存现场项目部,一份存成本部封样室;

  材料进场后,承包单位应及时报验监理和甲方,甲方项目部应刘存一份项目部人员签字版的材料报验单,材料和封样材料一致、复试合格后,才可大面积用于施工。

  2、认质认价材料封样:成本部通知乙供单位按图纸及规范要求,每种材料同时报送样品(同时报送现场验收记录、材料形式检验报告和出场合格证,作为《材料封样确认单》的附件)至甲方项目部,甲方项目部根据材料所使用部位及影响单体的最终效果不同,甲方工程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及监理总工程师现场确认封样(封样一式5份),将材料封样确认单和封样材料黏贴在一起存于现场封样室;

  材料进场后,认质认价材料应及时报验监理和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项目部应留存一份项目部人员签字版的材料报验单,材料和封样材料一致、复试合格后,才可大面积用于施工。

  四、封样材料管理规定

  1、项目工地现场必须设置材料样板室,设计部和成本部签字确认的材料样板,在材料样板室内分类摆放并进行登记,作为材料进场验收和质量验收的依据。(封样材料由甲方项目部资料员统一管理)

  2、材料样板室的建立及管理标准:

  A、样板室:原则上设立独立的材料样板室。

  B、设计封板:设计责任人在样品表面签字封样。

  C、台账建立:各类材料分册建立;

  项目工程部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材料样板的台账管理,并实行责任签收制度;

  台账内容包括材料样板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签收时间、编号、应用工程名称及部位、使用期限等栏目。

  D、分类摆放:按土建、装饰、水、电、暖等专业分类布置搁架,规整摆放。

  E、样板室不易(宜)存放的大件或贵重样板(如门扇、大型设备等),其实物图片及相关资料必须由项目设计师的.签名确认作为货品进场验收的参照物。

  F、施工单位(包括独立分包单位)也自行考虑设置存放中标材料、半成品和设备样板的房间,便于货物进场的参照自检。

  G、中标材料发生变更时,其封样(本)应由项目及时更换。

  H、中标材料样板原则上不外借,如确需外借必须征得甲方负责人书面同意,外借中标样板必须按时归还销账。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10

  一、每周生产例会质量讲评

  项目经理部每周召开生产例会,要把质量讲评放在例会的重要议事议程上,除布置生产任务外,还要对上周工动态作一个全面的总结,指出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措施要切合实际,要具有可操作性,并要形成会议记要,以便在召开下周例会时逐项检查执行情况。对执行好的施工队可进行口头表彰,对执行不力者要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对工程质量表现差的包工队,项目经理部可考虑解除合同并勒令其退场。

  二、每周质量例会

  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主持,参与项目施工的所有分承包领导及技术负责人参加,首先由参与项目施工的分承包方汇报上周施工项目的质量情况,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质量上存在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办法,以及需要项目经理部协助配合事宜。

  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要认真地听取他们的汇报,分析上周质量活动中存在的`不足或问题,并和与会者共同商讨解决问题所应采取的措施,会后予以贯彻执行。每次会议都要作好例会纪要,并分发与会者,作为下周例会检查执行情况的依据。

  三、每月质量检查讲评

  每月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分承包方行政及技术负责人对在施工工程进行实体质量检查,之后,由分承包方写出本月度在施工程质量总结报告交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总后通报项目经理部有关领导和各部门。对需整改的部位应明确限期整改日期,并在下周质量例会逐项检查是否彻底整改。

  三检及交接检检查制度

  1、质量检查应贯彻施工操作班组自检,施工队自检,分公司月检、公司季检的原则;

  2、质量检查应采取自检、互检、专检和交接班检查相结合形式进行;

  3、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

  1)、操作前的准备检查,检查材料、用具、机械的配合,原材料的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

  2)、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检查是否按技术质量交底要求操作,是否遵守操作规程,发现违章立即停止;

  3)、收工前的产品检验,检查当天完成的产品,工作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并及时做好记录,做到边检查边提出纠正改进措施,使产品能符合要求;

  4)、各工序、各工种交接互检,每个单位工程相互联系的工种必须由施工员、质量员做好牵线,经处理整改符合质量要求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有关专项检查:根据施工形象进度、环境、气候变化等不同情况,必要时应采取特定的专项检查,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工作质量的提高。

  6)、产品(成品)的技术检查,单位工程的主要技术检查工作。如定位标高、轴线、灰线、大样等,必须由施工员会同质量员进行检查,复查后要有文字会签,列入技术资料档案。构件、门窗的外行、尺寸、型号和试验数据是否齐全、正确、必须由技术负责人会同质量员进行检查,复查后作好记录会签,列入技术资料档案。

  7)、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检查、订购各种材料时,必须按计划规定的规格、质量采购,外加工的成品、半成品、预制构件、门窗等,必须由产品合格证,并经检查合格,才准进场,同时应按指定地点、分规格集中堆放,严禁使用材质不明、不合格或无质量合格证,无试验报告的原料、成品、半成品。

  8)、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检查,单位工程技术资料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整个单位工程的质量综合评定,为此对技术资料必须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和汇总。对于保证资料中的原材料试验、焊接试验、砼、砂浆试块强度评定等必须做到及时完整、试验数据准确有效,对于工程(产品)应设计的其他技术资料整理,必须符合有关的规定和要求。

  4、各级各项检查必须按标准要求进行,并做好书面记录,及时提出质量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同时根据质量评分,作出奖罚。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水利水电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加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逐步建立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积极推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六条、水利部是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实行宏观管理。水利部建设司是水利部主管水利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法,其主要管理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3、组织和协调部属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

  4、积极推行水利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培育有完善水利建设市场;

  5、指导或参与省属重点大中型工程、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中型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

  第七条、流域机构是水利部的派出机构,对其所在流域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负责本流域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以水利部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除少数特别重大项目由水利部直接管理外,其余项目均由所在流域机构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逐步实现按流域综合规划、组织建设、生产经营、滚动开发;

  2、流域机构按照国家投资政策,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建立流域水利建设投资主体,从而实现国家对流域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是本地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负责本地区以地方投资为主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建设和管理;

  2、支持本地区的国家和部属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积极为工程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第九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立项、筹资、建设、生产经营、还本付息以及资产保值增殖的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代表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的建设单位是项目建设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负责按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实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对国家或投资各方负责。

  第三章、建设程序

  第十条、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水利工程建设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第十一条、建设前期根据国家总体规划以及流域综合规划,开展前期工作,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已批准,项目投资来源基本落实,可以进行主体工程招标设计和组织招标工作以及现场施工准备。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能正式开工。

  主体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前期工程各阶段文件已按规定批准,施工详图设计可以满足初期主体工程施工需要;

  2、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年度计划,年度建设资金已落实;

  3、主体工程招标已经决标,工程承包合同已经签订,并得到主管部门同意;

  4、现场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建设外部条件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第十四条、项目建设单位要按批准的.建设文件,充分发挥管理的主导作用,协调设计、监理、施工以及地方等各方面的关系,实行目标管理。建设单位与设计、监理、工程承包单位是合同关系,各方面应严格履行合同。

  1、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严格的现场协调或调度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设计、施工的关键技术问题。从整体效益出发,认真履行合同,积极处理好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2、监理单位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按合同规定在现场从事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工作。同时,监理单位要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上,协调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等单位之间的关系。

  3、设计单位应按合同及时提供施工详图,并确保设计质量。按工程规模,派出设计代表组进驻施工现场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施工详图经监理单位审核后交施工单位施工。设计单位对不涉及重大设计原则问题的合理意见应当采纳并修改设计。若有分歧意见,由建设单位决定。如涉及初步设计重大变更问题,应由原初步设计批准部门审定。

  4、施工企业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履行签定的承包合同。在施工过程中,要将所编制的施工计划、技术措施及组织管理情况报项目建设单位。

  第十五条、工程验收要严格按国家和水利部颁布的验收规程进行。

  1、工程阶段验收:

  阶段验收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凡能独立发挥作用的单项工程均应进行阶段验收,如:截流(包括分期导流)、下闸蓄水、机组起动、通水等是重要的阶段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基本竣工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按验收规程要求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提出有关报告,并按规定将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资料、文件、图纸造册归档。

  (2)在正式竣工验收之前,应根据工程规模由主管部门或由主管部门委托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初步验收,对初验查出的问题应在正式验收前解决。

  (3)质量监督机构要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4)根据初验情况和项目建设单位的申请验收报告,决定竣工验收有关事宜。

  国家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国家计委会同水利部主持验收。

  部属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水利部主持验收。部属其它水利建设项目由流域机构主持验收。水利部进行指导。

  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会同水利部或流域机构主持验收。

  地方水利建设项目由地方水利主管部门主持验收。其中,大型建设项目验收,水利部或流域机构派员参加:重要中型建设项目验收,流域机构派员参加。

  第四章、实行“三项制度”改革

  第十六条、对生产经营性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要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其它类型的项目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1、工程建设现场的管理可由项目法人直接负责,也可由项目法人组建或委托一个组织具体负责。负责现场建设管理的机构履行建设单位职能。

  2、组建建设单位由项目主管部门或投资各方负责;

  建设单位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相对独立的组织形式。内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2)经济上独立核算或分级核算。

  (3)主要行政和技术、经济负责人是专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七条、凡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要求的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都要实行招标投标制:

  1、水利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国际采购导则进行,并根据工程的规模,投资方式以及工程特点,决定招标方式。

  2、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1)项目的初步设计已经批准,项目建设已列入计划,投资基本落实;

  (2)项目建设单位已经组建,并具备应有的建设管理能力;

  (3)招标文件已经编制完成,施工招标申请书已经批准;

  (4)施工准备工作已满足主体工程开工的要求。

  3、水利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招标管理按第二章明确的分级管理原则和管理范围,划分如下:

  (1)水利部负责招标工作的行业管理,直接参与或组织少数特别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并做好国家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其他国家和部属重点建设项目以及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由流域机构负责管理;

  (3)地方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八条、水利工程建设,要全面推行建设监理制。

  1、水利部主管部门全国水利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

  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选择,应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确定。

  3、要加强对建设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理工程师必须持证上岗,监理单位必须持证营业。

  第十九条、水利施工企业要积极推行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走向市场,深化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的一种科学的管理方式。

  1、施工企业要按项目管理的原则和要求组织施工,在组织结构上,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在经营管理上,建立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的项目独立核算管理体制;在生产要素配置上,实行优化配置,动态管理;在施工管理上,实行目标管理。

  2、项目经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最高组织者和责任者。项目经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第五章、其他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水利建设项目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1、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及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认真履行质量监督职责,项目建设各方(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必须接受和尊重其监督,支持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

  2、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按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设计合同文件,检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

  3、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水利部施工质量管理规定、质量评定标准。

  4、发生施工质量事故,必须认真严肃处理。严重质量事故,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各方联合分析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水利工程建设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检查、监督;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督促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搞好安全生产。所有的工程合同都要有安全管理条款,所有的工作计划都要有安全生产措施。

  第二十二条、要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信息交流管理工作。

  1、积极利用和发挥中国水利学会水利建设管理专业委员会等学术团体作用,组织学术活动,开展调查研究,推动管理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加强水利建设队伍联络和管理。

  2、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报告制度。

  (1)项目建设单位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其中:重点工程情况应在水利部月生产协调会5天前报告工程完成情况,包括完成实物工作量,关键进度、投资到位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月报和年报按有关统计报表规定及时报送,年报内容应增加建设管理情况总结。

  (2)部属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由项目建设单位定期向流域机构和水利部直接报告;地方大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单位在报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时抄报水利部;各流域机构和水利(水电)厅(局)应将所属水利工程建设概况,工程进度和建设管理经验总结,于每年年终向水利部报告一次。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项目经理部人员及劳动纪律管理

  第1条项目经理部的人员变动和调整要遵循严进严出的原则。

  第2条项目经理部的人员考核要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第3条工作时间的规定:有关工作日及节假日的时间规定参见企业总体管理制度。

  第4条不准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填写《请假单》,以备记录并将记录纳入到绩效考核之中。

  第5条工作中严禁聊天和从事其他娱乐活动,影响他人工作。

  第6条必须维护工作环境的整洁,爱护公共设施与财物。

  第7条对办公物品的领用进行统一管理,要先计划、批准,后统筹、安排、领用,避免浪费。

  第8条不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工作外,均不得做出有害和影响企业及部门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应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

  第9条不准接受外单位的宴请或收受与变相收受礼品,如有发现立即进行严厉处罚。

  第10条项目经理部人员如需进行对外招待,必须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11条项目经理部对所有招待费、交通费实行统一管理,即发生费用前要经过申请和批准,发生费用后要经过审核,然后统一报销。

  第二章项目经理部工作目标管理

  第12条项目经理部工作目标和计划的种类

  (1)工程进度目标和计划。

  (2)工程质量目标和计划。

  (3)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目标、计划。

  (4)项目经理部总体目标与计划。

  (5)项目经理部资料与文件管理计划、目标。

  (6)项目经理部岗位与人员编制目标、计划。

  第13条项目经理部工作目标、计划的`考核

  (1)项目经理部的各级工作目标生效后,项目经理部按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经理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影响目标、计划完成的主、次要因素。

  (3)将工作目标与计划的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之中。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工程进度、质量管理

  第14条项目经理部进度、质量管理以进度、质量与目标及签订的合同、协议为依据。

  第四章项目经理部工程现场管理

  第15条项目经理部工程现场管理以签订的承包与合作合同、协议及制定、审批的目标与计划为依据。

  第16条工程现场管理必须贯彻企业的形象宣传策略,有利于扩大企业的影响力和提升企业的无形资产。

  第17条具体管理办法同进度、质量、投资管理。

  第五章项目经理部资料与文件管理

  第18条项目经理部工程资料和文件必须体现工作责任的可追溯性,如出现追溯性不强或资料分不清责任的情况,资料管理人员与相应工作环节的负责人员对资料和资料反映的相关工作环节负全责。

  第19条项目经理部的工程资料与文件必须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如出现资料失真或不准确、不及时的情况,资料管理人员与资料反映的相关环节的负责人对该工作负全责。

  第六章项目经理部工作信息管理

  第20条项目经理部的信息管理工作要遵循及时、透明的原则。

  第21条项目经理部的信息管理工作可分为项目经理部内部与项目经理部外部两个部分,所有项目经理部人员必须建立信息系统的概念,即企业是一个整体信息系统,项目经理部则是企业的一个信息子系统。为使企业保持整体良性运作,必须使企业与外部、项目经理部与企业及工作相关部门的信息流动及时、准确,从而产生良好的组织行为,减少消耗,提高效率。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二条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章合同审签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条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第八条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九条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十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

  第十一条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四章合同审签程序

  第十五条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经济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注册地。

  第十六条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第十七条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第十八条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第十九条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各类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第二十条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第五章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委托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相对方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法定代表人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不便掌握,应明确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第六章合同纠纷处理

  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格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状、证据、答辩状、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备案。

  第二十四条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本公司领导,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第七章合同资料管理

  第二十五条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第二十六条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

  1本项目部所有合同都必须统一编号,由办公室妥善保管。

  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各部门。

  第二十八条公司以前文件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规定执行;本制度未涉及的,按公司现行文件或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四二十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14

  1.认真学习消防业务知识并宣传防火的重要性,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消防措施,必须坚决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严格动火审批制度,全体职工争做防火的带头人,以促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2.在施工作业时开启各类电源、电动机、机械设备前,进行全面检查,不得违章作业,凡有火种工作的地方(如伙房)工作人员在完成工作后要检查各种易燃物,并熄灭火种后方可离开。

  3.施工现场的仓库、木工间、竹脚手必须悬挂醒目的防火禁烟标志,配全配好防火设施和器材,现场须合理安排,留出防火通道。

  4.油漆工在烧制防水材料过程中,必须携带相应的`1211灭火器,加强施工中的防火管理和措施,选择适宜的动火地点,严防火种漫延和违章作业。

  5.电工必须经常检查本工地所属电器设备、线路,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严格要求装机标准,加强配电间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宿舍内线路、电器(尤其是电炉)的管理,及时清理各种电源闸、开关上的灰尘和易燃物,接线柱要牢固,对易引起火种的破损导线要及时处理。

  6.电(气)焊工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的安全防火制度,氧气瓶应放在阴凉处,防油、防震、安全附件要齐全,搬运过程中防止撞击;与乙炔发生器间距不小于5m,距工作明火点不小于10m,并有专人监护,坚决执行电(气)焊作业'十不烧'。

  7.发现火灾险情,要听从指挥,勇敢扑救。消防器材不得随便移动,并定时检查,保证可靠有效。

  8.组织机构(义务消防组长,义务消防副组长,义务消防组员)。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15

  为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完善建设程序,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支出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依据《政府采购法》《招投标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办法,特制定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指管委会举办的独立核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镇)卫生院、独立核算的分院、卫职校等。

  一、管理范围

  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当年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大修、改建、扩建、土建和安装、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等各类工程项目均属于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二、管理原则

  1、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凡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都必须符合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发展长期规划,并作为立项建设项目定点的依据,经充分论证分析,报相关部门并严格审批后方可施工。

  2、计划管理的原则。凡下达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体投资实施建设工作,各个建设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3、重大事项审批原则。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重大事件,如立项计划、政府招标采购计划、设计变更、资金拨付、合同的'签订、工程结算审批等必须经基建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单位负责人报卫生计生局审批,获得同意后,方可启动实施。

  4、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原则。实行基建项目实施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建设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实施项目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三、项目申报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向卫生局申报基建项目时,必须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申请书和工程预算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预算书必须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资金来源及投资效益进行分析、阐述,并附相关的图纸、图表。

  四、项目的实施

  1、项目的招投标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得到项目立项批复后,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各项工作,包括地质勘察、设计、预算、土建安装、装饰、道路建设、绿地等工程项目,合同金额达到30万元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2万元至30万元以内的可采取邀请招投标,2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领导小组自行组织议标。

  公开招投标指以公开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投标人不少于7家。邀请招投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投标人不少于3家。

  公开招投标项目由卫生计生局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共同确定施工招标小组成员,然后委托具有政府采购基建招标资格的中介机构实施招投标。邀请招投标项目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单位的资质等具体事项,由招标中介机构根据国家法规,确定项目招标方式(即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以及编制招标文件、标底、投标邀请书等相关文书。

  卫生院应在6月内完成招投标、合同签订、领取施工许可

  证和开工建设等工作。

  2、项目实施原则

  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基本建设程序是指立项、定点、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都必须有先后次序的原则

  必须严格依法发包,凡符合政府采购的工程项目,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规定进行政府采购,依法确定实施单位。

  必须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在签订正式合同前,草签合同文件必须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领导小组负责人及院长签字后方可实施。

  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竣工验收制度,工程中的重要工序和环节不可随意更改。

  五、竣工决算

  必须执行工程决算审计制度。基建项目工程竣工后30日内,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整理工程决算所需的资料,并对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全权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办理交付项目验收的依据,各单位法人代表要严格把关。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16

  一、每周生产例会质量讲评

  项目经理部每周召开生产例会,要把质量讲评放在例会的重要议事议程上,除布置生产任务外,还要对上周工动态作一个全面的总结,指出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措施要切合实际,要具有可操作性,并要形成会议记要,以便在召开下周例会时逐项检查执行情况。对执行好的施工队可进行口头表彰,对执行不力者要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对工程质量表现差的包工队,项目经理部可考虑解除合同并勒令其退场。

  二、每周质量例会

  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主持,参与项目施工的所有分承包领导及技术负责人参加,首先由参与项目施工的分承包方汇报上周施工项目的质量情况,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质量上存在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办法,以及需要项目经理部协助配合事宜。

  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要认真地听取他们的汇报,分析上周质量活动中存在的不足或问题,并和与会者共同商讨解决问题所应采取的措施,会后予以贯彻执行。每次会议都要作好例会纪要,并分发与会者,作为下周例会检查执行情况的依据。

  三、每月质量检查讲评

  每月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分承包方行政及技术负责人对在施工工程进行实体质量检查,之后,由分承包方写出本月度在施工程质量总结报告交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总后通报项目经理部有关领导和各部门。对需整改的`部位应明确限期整改日期,并在下周质量例会逐项检查是否彻底整改。

  八冶集团中原分公司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工程项目部

  三检及交接检检查制度

  1、质量检查应贯彻施工操作班组自检,施工队自检,分公司月检、公司季检的原则;

  2、质量检查应采取自检、互检、专检和交接班检查相结合形式进行;

  3、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

  1)、操作前的准备检查,检查材料、用具、机械的配合,原材料的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

  2)、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检查是否按技术质量交底要求操作,是否遵守操作规程,发现违章立即停止。

  3)、收工前的产品检验,检查当天完成的产品,工作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并及时做好记录,做到边检查边提出纠正改进措施,使产品能符合要求。

  4)、各工序、各工种交接互检,每个单位工程相互联系的工种必须由施工员、质量员做好牵线,经处理整改符合质量要求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有关专项检查:根据施工形象进度、环境、气候变化等不同情况,必要时应采取特定的专项检查,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工作质量的提高。

  6)、产品(成品)的技术检查,单位工程的主要技术检查工作。如定位标高、轴线、灰线、大样等,必须由施工员会同质量员进行检查,复查后要有文字会签,列入技术资料档案。构件、门窗的外行、尺寸、型号和试验数据是否齐全、正确、必须由技术负责人会同质量员进行检查,复查后作好记录会签,列入技术资料档案。

  7)、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检查、订购各种材料时,必须按计划规定的规格、质量采购,外加工的成品、半成品、预制构件、门窗等,必须由产品合格证,并经检查合格,才准进场,同时应按指定地点、分规格集中堆放,严禁使用材质不明、不合格或无质量合格证,无试验报告的原料、成品、半成品。

  8)、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检查,单位工程技术资料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整个单位工程的质量综合评定,为此对技术资料必须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和汇总。对于保证资料中的原材料试验、焊接试验、砼、砂浆试块强度评定等必须做到及时完整、试验数据准确有效,对于工程(产品)应设计的其他技术资料整理,必须符合有关的规定和要求。

  4、各级各项检查必须按标准要求进行,并做好书面记录,及时提出质量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同时根据质量评分,作出奖罚。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17

  一、施工企业应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

  二、技术部门应坚持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

  三、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要组织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包括项目工程师对工长的技术交底,工长对班组长的技术交底,班组长对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

  四、各级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

  五、因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18

  1、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的收发,负责编制目录,分发清单,所有施工图的持有人应对图纸的修改,变更及时标识。

  2、所有文件资料由文件批准人决定发放范围和份数,文件发放人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按发放范围和数量发放文件,并做好编号及登记。

  3、文件领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资料时,应在文件发放的表格上登记签字。

  4、在发放过程中,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撤出作废/失效文件。

  5、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编号不变,文件发放部门应将原破损文件收回处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丢失后,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补领手续,在补领申请时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文件发放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重新进行分发编号,并注明作废。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技术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以识别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现行修订状态。

  8、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a.当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重新会审。

  b.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员审批时,则该人应得到相应的授权书和文件审批所需的有关背景资料。

  c.经更改审批的文件,由审批人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并发至有关部门。

  d.文件持有人根据《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应处进行更改,但应确保内容的正确、清晰,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于文件后或收回原文件,并做好发放登记。

  e.文件更改后,文件更改部门应将更改内容审批件存档备查。

  f.文件更改应做好记录和标识。

  9、作废的文件应加盖“作盖”印章,已作废、失效的文件应在文件的使用场合中撤出。

  10、文件和资料的保管。

  a.文件和资料持有人应妥善保管好所用的文件资料,防止丢失、损坏,若损坏丢失应向主管领导报告,批准后按二.5和二.6办理。

  b.文件资料的存档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c.文件管理人在调离岗位或存档时,必须移交全部文件,并作好文件移交记录。

  11、文件和资料的使用控制

  a.文件和资料需要时,由需要人填写《文件和资料复印审批表》,应经主管部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规定复印的份数、编号,发放应做好记录和登记。

  b.需要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借阅申请单》,经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确需外借,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19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大队各二级企业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公司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能力,大力拓展公司在地灾工程施工行业的市场份额,努力完成大队制订的各项经营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资质使用费用

  向大队内使用公司资质中标的各二级企业收取项目中标金额的1.0%作为公司的资质维护费用。

  三、招投标、签定及管理

  根据合作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若需组织我公司技术人员进行招投标工作及对合作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由资质使用部门向公司总经理,调配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费用由合作人负责(按1500元/人次计取,差旅费、住宿费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资质使用部门与业主进行合同洽谈,经大队经管办审批后,正式与业主签定“施工合同”。

  公司与业主签定合同后七日内,由资质使用部门参照本管理办法负责与合作人签定“劳务分包合同;严禁将工程再进行转让、分包。

  中标项目工程款必须汇入公司基本账户,公司再根据合作人编制的'工程进度申请书支付工程款(合作人公司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对合作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资质使用部门根据大队规定将合同原件一份上交大队财务科存档、一份交大队经管办存档,其他部门备留复印件。

  四、资质使用部门权利及义务

  (一)工程质量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施工质量规范、标准。并应严格按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2、资质使用部门应主动配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检查,以及建设、监理、设计等现场监督和指导;主动接受大队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3、根据合同要求,资质使用部门制定项目质量目标计划,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4、资质使用部门监督合作人严格按图施工,抓好施工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图等技术交底工作,对重点质量疑难问题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攻关。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相关要求。

  5、资质使用部门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6、资质使用部门应建立和健全项目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控制工程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完工后的相关质量。

  7、资质使用部门应派施工员做好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按程序重点检查隐蔽工程,做到资料手续健全。

  9、资质使用部门做好竣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竣工验收一次通过。

  (二)及文明施工管理

  1、资质使用部门要求合作人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大队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订质量、安全生产目标。

  2、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编制安全生产计划,成立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责任到人。

  3、抓好安全教育,坚持安全例会制度,落实安全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抓好“三宝、四口”及安全设施、设备等防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消防保卫工作。

  5、坚持例行安全检查制度,从“查思想、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着手,抓好日检、周检、月检及施工过程中的隐检等相关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安全记录并建立安全台帐。

  6、按公司以往现场的范本落实“七牌一图”,划分工作、生活区域,做好“二报”(即当日完成工作情况和次日)以及各种警示牌、指示牌、宣传牌等工作和消防工作。

  7、实施临时水电设施专人管理制度,执行统一工人着装、持证上岗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

  8、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做好各项文明施工的具体工作。

  (三)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1、根据公司与业主合同所要求的工期安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总表。

  2、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总表,科学合理的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3、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总表编制旬、月、季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资金计划、材料采购计划等。

  5、严格按进度计划检查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延误和滞后的单项施工进度计划要进行及时修订,并提出加快施工进度的措施,保证按合同要求完成该项工程。

  五、技术资料及档案信息化管理

  合作项目的工程资料由资质使用部门联通合作人完成,需配合大队档案室做好工程资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归档资料必须及时、真实、完整、整理成册并建立电子文档格式作为公司留底存档、并提交业主单位、勘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

  六、施工队伍及工人工资管理

  (一)合作人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并严格执行公司对施工队伍的有关管理制度。

  (二)及时按规定办理施工队伍及工人的相关保险事宜。

  (三)加强用工管理,办好进场人员的用工审批,做到身份证、暂住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等证件齐全。

  (四)坚持对施工队伍及工人进行安全教育、质量教育、文明施工教育以及加强成品保护意识等的教育。

  (五)严格执行按时并如实发放工人工资的管理办法,不得欠发、拖发工人工资,公司将对欠发、拖发工人工资的行为进行严惩和重罚。

  七、保修及维修管理

  (一)保修期以国家规定和《合同》有关条款为准,并按施工合同所签保修金额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结清,不计利息。

  (二)资质使用部门连同合作人负责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维修(属正常原因造成),保修期外维修,公司和资质使用部门协商确认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并收取建设单位维修成本。

  (三)若合作人在保修期内不按业主要求进行维修,业主举报至公司,公司责令资质使用部门组织专人进行维修。同时公司将按维修实际费用加倍扣罚合作人的保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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