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工作制度

时间:2023-12-28 23:35:16 芊喜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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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工作制度(精选10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急诊工作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急诊工作制度(精选10篇)

  急诊工作制度 1

  1.医院设置急诊科,实行24小时开放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并能为急诊患者提供药房、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

  2.医院业务副院长负责与协调医院急诊工作,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能力,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3.急诊科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专职医师、护士,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至少应经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医务科、护理部应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5.急诊科-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6.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须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7.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8.急诊科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急诊科应设立留院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认真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留院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72小时)。

  10.对危重病人适合转移者要及时转入ICU病房,由专职医师与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规范管理。

  11.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和无名氏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急诊工作制度 2

  一、急诊工作必须建立合理的流程,包括:院前急诊、分诊、接诊、检查、处理、抢救、会诊、转诊等环节。急诊室严格执行24小时应诊,要求建立急救“绿色生命通道”,做到通讯、人员、器械、设备、车辆五落实,急诊出诊10分钟内出车,急诊病人5分钟内得到处置,检验、药房、影像等辅助科室应提供24小时服务,并及时出具相关报告,保证急诊医疗工作及时、安全、便捷、有效。

  二、急诊室观察的'病人,由各专业急诊医师决定,由急诊室统一安排。病员的诊治、病历、医嘱和病情观察由急诊室医师负责。急诊医师必须认真书写急诊病历、急诊登记及急诊观察记录。观察时间一般不超72小时。超过72小时应动员病员住院治疗。

  三、急诊室应建立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对疑难危重病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涉及多科病员应及时组织专科会诊。对不宜搬动的危重病员,应在急诊抢救室内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住院。

  四、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先报告医务科或院总值班,经同意后方可联系转院,并与接收医院及家属联系共同做好安全转运工作。

  五、需急诊手术的病员,急诊室医生应与有关科室和手术室联系,说明病情,并尽可能做好术前准备及安全搬运和交接工作。

  六、重大医疗抢救,须立即报告科主任、医务科、院总值班,以便及时组织全院有关科室人员进行抢救。对涉及法律、交通事故、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抢救的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作好各种记录和交接班,防止差错事故。

  八、急诊室医护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急诊室医师执业范围应为临床类别。医生轮转期不得少于半年,护士相对固定。各临床科室选派三年以上、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责任心强的医生、护士担任急诊科工作。进修医师由科主任同意后报院长批准方可参加急诊值班。见习医生、实习医生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不得安排中医类别医师(中西医结合专业除外)承担急诊室诊疗。

  九、急诊室医护人员要及时、有序、敏捷地实施抢救工作,抢救危重病人。值班医师切实负责,加强请示报告,及时会诊,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种抢救记录。杜绝粗、疏、漏,以免延误抢救时机。

  急诊工作制度 3

  一、工作人员必须具有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高度的.责任感,严谨的工作作风,丰富的临床经验,熟练技术操作,医护配合协调,争分夺秒抢救病人。

  二、医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必须离开时应交待去向,参加抢救时必须全力以赴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医生未到之前,护理人员应先急处理,根据病情及时给合理卧位、给氧、吸痰、测血压,建立静脉通路,初步止血处理及复苏措施。

  三、严密观察病情,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及时做好各项记录,用药处理要准确,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方可移动。

  四、有健全抢救工作组织及各种疾病抢救程序。

  五、抢救室必备八大件器械(氧气、吸引器、洗胃器、气管切开包、同步呼吸机、心电图机、除颤器、心脏起搏器)要定时检查保养,保持良好性能以备急用。

  六、遇重大抢救需要立即报科主任、院领导。院领导亲自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抢救的同时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抢救室物品、器械应放在醒目易取的地方,做到专人管理、定量、抢救药品、物品不能加锁,但应贴封条以备急用。

  八、抢救时一般要求有文字医嘱,但在抢救危重病人时酌情执行口头医嘱,护士应复诵一次,医生认许方可执行,留空瓶待查。抢救完毕应督促医师补开医嘱,写好抢救记录和小结,物品应清洁消毒处理。

  九、抢救处方,各种化验单、检查单要盖“急”字章,优先执行。

  十、危重病人做各种检查、收入院、手术转院途中需护士护送,并设护送病人登记簿,做好交接班记录。

  十一、抢救室每日用消毒液擦桌椅一次,湿拖地板二次,随脏随洗,每日彻底大搞卫生一次,保持室内整齐卫生,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一次,发现传染病应及时隔离消毒处理。

  急诊工作制度 4

  一、急诊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实行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与

  急诊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两级管理,医务部、护理部、医院感染科等职能部门对急诊科有实时监管职责。

  二、急诊质量管理

  (一)建立健全急诊质量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质量管理制度。

  (二)强化质量意识,定期开展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的分析、评价,保证质量持续改进。

  (三)科室成立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为科室质量与安全第一责任人。

  (四)按照急诊质量与安全管理要求,每月召开一次急诊质量与安全会议,对存在问题进行总结整改;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急诊质量检查、评价,并通报全科。对急诊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持续改进。

  (五)提高急诊病历及记录单的书写质量,保证急诊记录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整洁性和一致性。

  (六)对住院医师按照医院要求,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进修医师、轮转医师和新上岗医师,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重点是医德医风、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流程等。

  三、医疗安全管理

  (一)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医疗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二)按照急诊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安排患者的急诊就诊工作。

  (三)充分做好抢救前准备,严格检查各种急诊器械设备,确保抢救设备完好和抢救药品齐全。

  (四)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定期检查实施情况,防止差错事故。

  (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急诊期间所用药物及输液要做到"三查七对",对药品名称、剂量、配制日期、用法、给药途经等须经两人查对,特别要注意易混淆的药物。用过的安瓿等物品应保留到患者出手术室后丢弃,以备复查。

  (六)新技术的开展和新方法的使用,应按照医院新技术准入及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经医院批准后实施。

  (七)严格执行值班、交接班制度,坚持岗位交班、病情不稳定时一律不准交班。交班内容应包括患者情况、急诊经过,特殊用药、输液等。

  (八)各种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应及时按照医院要求上报,必要时应进行全科讨论,认真整改落实。

  急诊工作制度 5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对非本科室范畴疾病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拒诊。对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科室。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严禁相互推诿。

  二、急诊首诊负责制

  (一)一般急诊患者,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执行,由急诊室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

  (二)重危患者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患者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三)如遇复杂病例,需两科或更多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进行必要的抢救,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

  急诊工作制度 6

  一、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伤亡已成为人类疾病的重要死因之一,急救管理原则是“先抢后救”、“先非医疗工程救险后现场医疗救护”。

  二、在发生车祸事故后首先要将伤员从车内救出,燃烧或毒气等因素都会继续进一步威胁伤员,其原则是尽快将伤员从车内救出,这是抢救的第一环,否则无法进行有效的`医疗处理。

  三、第二环是现场急救,着重处理伤员的出血、窒息、休克等严重问题,进行止血、包扎、固定、注射强心剂、呼吸兴奋剂。

  四、在保护生命和减轻伤残的原则下尽快进入第三环节,即医疗运输。借助救护车运送,有条件的还可采用直升飞机等,以使救护工作速度快、颠簸少、较平稳。

  急诊工作制度 7

  1、高危孕妇定期会诊制度:对高危孕产妇,当宫内条件不适宜胎儿生存,并威胁到孕妇生命安全时,根据医院现有技术力量,产科与儿科医生共同协商,决定使胎儿及时娩出还是宫内转运。

  2、产儿科每周交班会:为了使新生儿医生掌握孕妇,尤其是高危孕妇的情况,做好新生儿出生后的观察,产儿科的医生与护士长每周定期召开一次交班会,对重点的孕产妇情况进行通报,使儿科医生掌握即将出生的高危胎儿情况,做好相应的'准备措施同时将高危新生儿的情况及时汇报给产科医生。

  3、所有高危孕产妇分娩时均有儿科医生到场,24 h随叫随到,做好复苏和抢救准备,并做好及时转运准备。

  4、儿科医生坚持每天到产科查房,密切观察新生儿生命体征的变化,及时发现新生儿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发现危重儿及时会诊治疗,及时阻断了新生儿疾病的发展,必要时转院。

  5、对新生儿分娩后重点观察4小时,尤其是Apgar评分低、母有糖尿病、母亲产前曾有发热或有胎膜早破

  史等新生儿,避免母婴同室内新生儿急症的发生。儿科医生对母婴同室的婴儿进行每日的体检,定期巡视病房,定期培训母婴同室护理人员,并与产科医生及护理人员及时交流产妇及婴儿情况,共同管理

  6、儿科要配合产科做好产妇及家属的工作。对有产科合并症的婴儿酌情配合产科医生做好宣教工作,如产钳后皮肤损伤、血肿、轻度HIE等,儿科医生协助产科做解释工作,尽量不给家属增加思想负担,甚至配合产科做好上门随访,儿科成为产科医生坚强后盾。

  7、加强培训医护人员的窒息复苏、新生儿常见疾病的早期诊断、新生儿护理等知识。

  急救知识的培训制度

  一、由医院继续教育领导小组监管,医教科、护理部负责日常工作及培训计划并具体实施。

  二、培训时间:每年对急救小组成员进行急救知识的培训和演练。急救培训时间为每年1-2次。

  三、培训内容:各种产科抢救常规(羊水栓塞、产后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早剥、新生儿窒息、DIC、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等)、职业道德、急救仪器的使用、心胀骤停人工复苏技术、急性心功能衰竭、失血性休克的处理、合理用血、急救药品的使用等。

  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有疑难病例、危重病例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决定并主持讨论会,全科医师及有关人员参加。

  (二)应由经治医师汇报病情,各有关人员作好准备,认真进行讨论,发挥集体智慧,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如病情危重,不允许参加人员有时间作发言准备,参加人员亦应认真负责,各抒己见,求得比较确切的诊断及较恰当的治疗方案。

  (四)讨论由经治医师记录,科主任总结,明确诊断意见、治疗方案,以便经治及主治医师执行。

  死亡病例讨论

  (一)凡死亡病例都应在死亡一周内进行讨论,特殊病例要及时讨论。

  (二)由科主任主持,全科医护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或分管业务副院长参加。

  (三)讨论重点是诊断、治疗经过及抢救措施、护理等各方面是否正确,经验及教训等,讨论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主持医师审查,并签字记入病历。

  (四)死亡病历应如实详细记录,事后不得涂改、补充。

  急诊工作制度 8

  1、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病人,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交接班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2、紧急情况下,急诊科人员可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医师须于10分钟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同时要带上本专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多发伤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待病情有所缓解后在会诊单上补写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

  3会诊时,急诊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会诊记录。

  4、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接诊或会诊医师开出入院证,值班护士电话联系住院床位,由医生或护士护送入院。

  5、应邀参加急诊会诊的医师,应在安排好本科室工作后前去参加会诊;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急诊会诊时,应及时委派相应专科资质的医师参加。

  急诊工作制度 9

  1、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以上的'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处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务处或门诊部共同商量。

  3、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内、外科每天各有2名,妇儿科各有1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出门诊。兼管门诊和病号的产室,必须安排好人力。

  4、对疑难病员有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

  5、专家、专科门诊及普通门诊应准时开诊,分诊护士应做好病人选医生的介绍工作。

  6、对高烧病员、危重病员、60岁以上老年病员应提前安排或护送急诊室就诊。

  7、对病员要认真进行检查,必须做到准确地记载病历。医务处、门诊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8、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验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须时,要亲自操作。

  9、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置病员住院治疗。

  10、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

  急诊工作制度 10

  一、目的

  院前急救设施齐全,人员配备管理,利于院前急救患者的救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一般情况下的院前急救过程控制(不包括灾害事故急救)。

  三、职责

  (一)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督促配置救护车上院前急救所需的设施及药品。

  (二)由医务科、护理部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配置救护工作所需的医生、护士、司机。

  (三)由护士长、护理责任护士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并经常保持救护车箱内的卫生。

  (四)由出诊医护人员实施院前急救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救护车司机要熟悉本区交通情况,保持车况良好,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审。

  四、工作程序:

  (一)救护车设施策划及配置:

  按《基本医疗管理制度》的救护车设施要求配置所需设施及通讯器材,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申请、领用。

  (二)值班人员准时接班,熟悉了解上一班的救护情况,坚守岗位,认真作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

  (三)值班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详细记录时间、地点、求救大致原因,并立即通知出诊医生、护士和司机(必要时派出护工)在5分钟内出诊,

  不得拒绝出车。有关救护车的工作程序详见《救护车的管理制度》。4院前急救内容:出诊医生到达急救现场时,对患者应有高度负责精神,应立即检查患者,动作迅速,处理果断,根据病人情况可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送回医院进一步抢救,转送过程应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如有3个以上的重伤者,应迅速报告科主任是否增援。

  1、现场急救:目的在于挽救和维持基本生命,减轻途中痛苦和并发症,强调对症治疗。

  ①维持呼吸系统功能(包括吸氧、吸除痰及分泌物,呼吸兴奋剂,口对口人工呼吸,气管插管人工呼吸等)。

  ②维持循环系统功能(包括胸外心脏按压、心电监护、除颤、体外起搏器的使用,有生命危险的心率失常的药物治疗等)。

  ③维持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急性脑血管病的处理,预防治疗脑水肿、降低颅内压治疗、控制癫痫等)。

  ④急性中毒、意外事故处理。

  ⑤脑、胸、腹、脊柱、四肢以及其他部位外伤的止血、包扎、固定、搬运。

  ⑥止痛、止吐、止喘、止血等对症处理。

  2、途中救护:

  ①合理转运分流患者,但对转运伤病员要求快速安全。

  ②为避免突然刹车时造成车内伤病员和医护人员受伤,患者的担架应该很好固定,医护人员和陪护人员应该使用安全带或抓牢扶手,患者在车内应根据病情采取坐位、平卧位或头低足高位。

  ③四肢骨折的患者,给予外固定防止颠簸;脊柱骨折的患者卧硬板,以防止脊髓损伤;昏迷呕吐病人,将头侧向一边,避免呕吐时窒息;疑有颈椎骨折的病人,以颈领固定之,避免加重或造成高位截瘫。

  3、出诊医生到达急救现场后,如患者已死亡,应详细询问患者家属或在场人员,了解发病情况及既往病史,做好记录,并明确通知其家属或在场人员。死亡原因证明由司法部门出具。4医护人员实施院前急救时要听从急救指挥中心、交警、公安人员的调度安排,保护有法律纠纷的现场。

  5出诊医护人员详细填写院前急救病历及已完成急救处理的措施,送转医院急诊室后作详细交接,完成院前急救任务后向急救指挥中心报告,返回后及时检查、补充抢救药物和更换物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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