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健康教育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健康教育制度1
一、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主管校长要熟悉此项工作和政策法规,配备专(兼)职校医一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二、教育学生认真做好早操。眼保健操。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坚持按时作息,注意劳逸结合,保证每日睡眠时间不少于九个小时。
三、搞好防近周宣传工作,教育学生用眼卫生,读写时要离书本一尺,胸离书桌一拳,指离笔尖一寸,读写四十五分钟要休息十分钟。不要躺着或乘车、走路时看书。不要在暗弱光线下看书,教育和督导学生积极做好眼保健操,降低近视眼患病的发病率。
四、采取各项措施,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培训班学习,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保质保量上好每一节健康教育一课。
五、组织好每年学生体检工作,体检率达到95%以上,做好学生健康档案建设工作。
六、上好健康课,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预防传染病、胃肠病、蠕虫感染、近视、龋齿和牙周疾病、贫血、沙眼、营养不良的发生。
健康教育制度2
一、积极渗透《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纲要》的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把心理健康的内容渗透到德育工作中去。
二、心理健康教师要认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并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三、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四、班主任工作要扎实,要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集体和少先队工作中,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及自我教育能力。
五、心理咨询要热情接待学生和家长来访,进行个别辅导,随时保密。
六、切实开展好“读心时间”“家校联盟”,咨询信箱和心理热线,接受不愿当面咨询的学生的咨询。
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八、搞好宣传板报,通过校园广播站逐一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九、定时对学生进行心理侦测。
十、建设好校园环境,使学生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健康教育制度3
1、教师讲课时,语言要清楚、达意,板书要端正、清晰、规范,字体大小要适中,左右方位要兼顾。
2、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的规律组织教学,讲课方法要生动灵活,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设法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和学习疲劳;要按时下课,不拖堂。
3、课上要注意学生的精神状态,遇有精神萎靡或其他不适情况者,及时做出妥善处理。
4、教科书、作业本及其它文具等符合卫生要求。
5、要定期调换学生的`座位。上课时教师要随时纠正学生不正确的坐姿和读写姿势。每天第二节、第六节课的任课教师,要督促学生做好课间眼保健操。
6、教师要以身作则,避免不卫生行为,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乱扔粉笔头。
7、严格控制作业量和测验、考试次数,不得随意增加课时或在节假日补课。小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中学生超过8小时,大学生不超过10小时。
8、在教学过程中,要结合教学内容,进行卫生教育和完全教育。
健康教育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教思政厅[20xx]1号)文件精神,健全我校校级、院级、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进一步优化大学生的心理品质,促进当代大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和发展,提升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和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x农业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细则。
第二章宗旨、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第二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宗旨。
为全体学生提供科学有效的帮助和指导,促进其心理健康成长和自我潜能的充分发挥。
第三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总体要求。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咨询工作,提高学生心理调节的能力,培养良好心理品质,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
第四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既要帮助大学生优化心理素质,又要帮助大学生培养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
(二)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既要开展面向全体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又要根据学生不同情况,开展个体心理咨询与团体心理辅导工作。
(三)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既要通过课堂教学传授心理健康知识,又要组织大学生参加陶冶情操、磨练意志的课外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四)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学生心理调适能力。
(五)坚持解决心理问题和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既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又要为大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第三章机构、人员和经费
第五条x农业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检查和考核工作。学生工作部(处)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机构,挂靠学生工作部(处)。
第六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由学校党政主管领导任名誉主任或顾问;设一名主任全面负责中心的发展和业务工作;设副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各一名,负责中心日常事务管理;一支四人以上的工作队伍专职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第七条各学院建立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辅导站挂靠学院分团委,至少选配一名心理辅导员,负责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个班级选拔心理委员一至两名,协助辅导员开展本班级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第八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行专、兼职相结合的制度。按教育部要求配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专职心理咨询师,并聘任符合要求的兼职心理咨询师。
第九条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本着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化、心理咨询队伍专业化的原则,通过专、兼、聘等多种方式,建立一支以少量精干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职结合,相对稳定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
第十条确保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项经费投入。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的正常运转,心理健康普查,心理咨询设备添置,组织专题辅导、讲座、报告,征订报刊、书籍、杂志以及师资培训等项目。
第四章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
第十一条要根据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开展心理辅导或咨询活动,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帮助学生处理好环境适应不良、自我管理困惑、人际交往障碍、交友恋爱挫折、考试紧张焦虑、求职择业矛盾、人格发展缺陷、情绪调节失衡、经济困难压力等心理问题,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第十二条要不断完善和健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机制,丰富拓展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三级”联动机制,形成课内与课外、预防与干预、咨询与自助、教育与科研相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
第十三条要不断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保障机制,保证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需的工作经费和条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研究和督促检查,定期总结工作经验和研究成果,为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
第十四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中心健康教育规划;
(二)做好新生的心理健康普查工作;
(三)通过各种媒介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四)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选修课及讲座;
(五)开展团体心理辅导与个别心理咨询;
(六)实施心理危机干预,鉴别并转介需要到精神科就诊的学生;
(七)选拔并培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
(八)组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讨;
(九)协助国家、省级心理健康教育部门和各学院做好相关的各项工作;
(十)面向社会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为促进全民心理健康,提升全民综合素质服务。
第五章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和环节
第十五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同时也是全体教职工,特别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教师要结合教学工作过程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辅导员不仅要在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作用,而且要在增进学生心理健康、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中积极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第十六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以课堂教学、课外教育指导为主要渠道和基本环节,形成课内与课外、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
第十七条在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开设一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在其他学期开设相关的公共选修课程,形成系列课程体系。要根据师资条件逐步增开与大学生素质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有关的选修课程。通过课堂、讲座等形式传授心理调适的方法,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途径,使大学生学会自我调适;使大学生掌握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自觉开发智力潜能、培养创新务实精神;培养学生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战胜挫折的信心;提高自我控制、有效调节情绪和情感的能力,从而消除心理困惑。
第十八条科学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进行科学规范的心理测试,运用心理测试量表、心理测量软件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加强跟踪辅导,并对心理测试结果做出科学评价和利用。
第十九条建立学生危机干预预警机制。加强自杀预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心理咨询热线、网络咨询等形式为全校师生提供紧急援助服务。通过新生心理健康普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危机预防工作。
第六章心理健康教育的范围和方式
第二十条在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中,要注意区分学生的思想道德问题和心理问题,要善于对学生的心理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或咨询,遇到有疑难问题时及时主动地与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沟通联系,以便给有心理困惑、心理障碍的.学生以及时必要的帮助。
第二十一条要严格区分学生一般的心理困惑、心理障碍与精神疾病等特殊问题的界限。必要时要与专业卫生机构取得联系,邀请专家进行会诊,特殊学生要及时转介到医院诊治。
第二十二条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积极组织参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科研与学术交流活动,为大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心理问题提供理论依据、有效方法和手段。
第二十三条心理辅导或咨询工作要通过个别咨询、团体咨询与辅导活动、心理行为训练、书信、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地向学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辅导。
第二十四条要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站、校刊、校报、橱窗、板报等宣传媒介及第二课堂活动,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学生的参与意识;通过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健康、高水准的氛围,陶冶学生高尚的情操。
第二十五条通过提高广大学生的认知水平,掌握心理应激规律,完善个性品质,帮助大学生对现实生活和自我成长的各种问题做出正确的、适度的心理反应。
第七章心理健康教育队伍
第二十六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培养。专职教师的培训工作要纳入学校师资培训计划,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所必备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技能。各学院心理辅导员要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和学习,争取在1-2年内实现心理辅导员持证上岗,确保心理辅导员的专业化。对班主任、辅导员及其他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干部、教师进行有关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普及培训。
第二十七条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师的培训,经过培训提高,专职心理咨询师和兼职心理咨询师要逐步达到持证上岗。
第二十八条心理辅导员是指专门负责所在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辅导员。心理辅导员由所在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要求选拔并与学生工作部(处)共同管理。担任心理辅导员的老师应符合规定的基本素质和任职条件,必须遵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项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完成本职任务。
第二十九条心理辅导员的任职条件为热爱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工作,有高度的爱心、责任心和奉献敬业精神。具有心理学、教育学或医学背景的教师或专职辅导员优先选用。
第三十条心理辅导员的主要职责:
(一)遵守保密原则。心理辅导员对自己所从事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必须遵守保密原则;
(二)定期参加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培训和督导,能够识别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并能恰当处理各类心理问题;
(三)参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日常值班与心理咨询工作,协助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进行相关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四)策划、组织及实施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参与选拔并指导本院各班心理委员开展工作,督促其履行职责;
(五)了解本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心理发展水平,对有一般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咨询,推荐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协助专业人员做好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的心理预防、转介及治疗工作;
(六)协助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做好新生心理委员培训和新生心理普查、建档及心理干预工作;
(七)每学期初对挂科生、有生活变故、贫困生等特殊群体学生进行心理排查及心理帮扶;
(八)每月定时汇总整理本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九)每月定期搜集本院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及时反馈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寻求专业解答;
(十)认真建立本院学生个人心理档案,并进行专项管理。心理健康信息不列入学生考评指标,每届学生毕业后及时销毁所有材料。
第三十一条心理辅导员的选聘。
各学院依据自身情况与学校要求,确定人选,填写《心理辅导员情况登记表》提交到学生处,经审核批准并进行专业培训后上岗。
第三十二条心理委员是协助学校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生干部的统称。班级心理委员由所在学院选拔并统一管理,在业务上接受学生工作部(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督导,自动成为大学生健康心理自助协会成员。担任班级心理委员职务的学生应符合规定的基本素质和任职条件。全体心理委员必须遵守学校与学院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十三条心理委员任职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学业良好,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心理健康,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能够热情为同学服务;
(三)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和人际沟通能力,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四)关心他人,富有爱心,观察敏锐;
(五)个人心理健康的普查结果符合担任心理工作学生干部所具备的心理素质;
(六)能够付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各项活动,包括培训、宣传、咨询室值班等,参加心理学相关培训(含心理学课程)累计不少于40学时;
(七)无成绩不合格现象、无违纪行为;正在任职的心理委员,如有上述行为,应予以调整。
第三十四条心理委员工作职责:
(一)心理委员需积极参加各类心理知识普及讲座及专业培训,不断提升自身心理素质;注重维护自身的心理健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心理委员应充分了解学校为学生提供的各类心理服务(个体咨询、团体辅导等)的内容及方式等。当所在班级同学需要心理帮助时,能够及时、准确提供帮助信息。自己遇到问题能积极主动地寻求心理帮助,在广大同学中发挥良好的示范引导作用;
(三)心理委员应面向广大学生宣传普及心理健康基础知识。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并积极探索提高所在班级学生的心理素质、创新能力等的途径和方法;
(四)心理委员要有针对性地、有计划地协助学校、学院组织开展心理素质教育活动及所在班级的心理建档工作;
(五)心理委员要能够与老师、同学保持良好的关系;本着真诚、热情、尊重、保密的工作原则,了解同学心理状况,倾听同学心声;尽早发现学生中出现的心理危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给班主任、辅导员、学院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各学院心理委员要形成月报告制度;。
(六)心理委员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同学隐私。
第三十五条班级心理委员选拔、培训与考核程序。
(一)班级心理委员应包含1-2名心理委员(男女各一人)。
(二)班级心理委员的选拔由所在学院按自荐、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完成。
(三)心理委员均需参加心理委员培训。培训分两次:第一次为新生入学第一学期的入职培训;第二次为大二第一学期校选课“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的系统培训。
(四)班级心理委员每届任期一般两学年(含试用期),可连任。试用期一般为一个学期,在试用期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对其任职条件进行评定,并向其所在学院反馈评议意见。
(五)心理委员产生后,须及时报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备案,接受相应的培训和专业评议。
(六)心理委员接受所在学院的管理和考核。
第八章考核评比和表彰奖励
第三十六条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优制度,定期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突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第三十七条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的教师纳入教师岗位序列,承担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学、科研和参加心理咨询的工作量,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并根据岗位需要和本人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量及具备的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兼职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人员的工作要给予一定的工作报酬或计算工作量,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第三十八条每学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对各院心理辅导员的工作情况做出考核意见;心理辅导员的工作情况及教育成效,将作为各学院学生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三十九条班级心理委员的表彰和奖励。每年于“5·25”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期间评选校级优秀心理委员,进行表彰并颁发优秀心理委员证书,并对其中成绩表现突出的优秀心理委员授予“心灵使者”称号。各学院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进行评选,促使评选活动切实起到促进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体系建设的作用,要通过这项工作达到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细则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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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制度5
一、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师生健康状况及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制定健康教育工作,首先我校成立健康教育工作小组:
组长:唐建军
副组长:张亭
组员:车鹏雅、李芳
各班班主任
二、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由健康教育小组主管,学校全体师生、其他员工有参与和配合执行各项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的责任和义务。
三、健康教育课要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计划,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包括健康体检和随访制度、健康信息传播制度、健康环境促进制度等。
四、至少每年对全体学生、教职工进行健康普查,建立健康档案并科学管理。对存在健康缺陷或疾病的学生、教职工进行跟踪随访,督促他们尽早矫正和诊治。
五、学校要结合师生健康状况及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通过课内外教育活动,利用板报、宣传栏、微信、读物、报刊、杂志等载体,定期向师生传授身心发育发展知识(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传染病、学生常见病、食品卫生与营养、慢性疾病预防、安全与健康等方面的知识,并做好健康教育档案工作。同时,要通过参与式、体验式的各种活动,让师生掌握各种维护自身健康的生活技能。
六、每学期要对学校环境噪声,室内空气质量、采光、照明,黑板、课桌椅的设置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定期检查监测。要按照能满足师生需要的原则设置足够的厕所和洗手设施,并定期清洁消毒。
七、学校20xx年工作计划、20xx年工作总结中要有一定篇幅的健康教育工作内容,要详细、具体,能反映开课率及学生知行情况。学校要有专、兼职教师授课,有教案,教案内容与教材同步,教导处定期检查教师教案。
八、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利用班、队会学习和巩固健康知识。各班级能认真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活动者,期末给予奖励。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班级,在期末评估时视程度不同而降等。
一、学校健康教育
1、学校要把健康教育纳入学校工作当中,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确保班班开课、人人有书,做到有课时、有课本、有教案、有考核、有评价。
2、广泛宣传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心理卫生、青春期卫生等有关常识。
3、结合季节特点进行健康知识宣传,学校、班级设卫生宣传栏(角),定期刊登有关卫生的知识。
4、宣传形式力争丰富多彩。每季度出黑板报1至2期,每月广播播1至2次;健康教育课每周2节,还可以借助宣传单、宣传画、幻灯片、录像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5、做好学校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使常见病的患病率逐年下降。
6、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要“管起来”,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同时遵医嘱对患者隔离或休学。
二、学生健康教育
1、定时作息,每天学习与课外活动时间不超过八小时,课外作业量不超过国家教委和省教委的.规定,保证学生睡眠不少于八小时。
2、自觉养成坐正、立直的良好习惯。
3、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努力做到“六勤”、“六不”。勤刷牙、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洗衣、勤晒被褥,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变质食物,不吸烟饮洒,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瓜皮果壳纸屑杂物。
4、保护视力,做到“五要”、“五不要”。不用手指沾唾液翻课本,不把笔衔在嘴里。
5、饭前,饭后要洗手。
6、饭前,饭后不做剧烈活动。
7、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学习一定的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达到100%,行为形成率达到95%以上。
三、教师健康教育
1、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公共场合不准穿拖鞋、平脚短裤、背心。
2、上课时不对着学生咳嗽、打喷嚏,不抽烟,不与学生口对口近距离讲话。
3、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注意饮食,预防疾病。
4、健康教育教研组长每期期初要制定好本期的教学计划、教研计划,并督促每位任课教师严格按计划实施教学。
健康教育制度6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学生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群防群控。
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略
副组长:略
成员:略
二、开展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1、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
2、充分利用板报、校报、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及其家长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3、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熬夜、不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4、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每学期集中开展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利用国旗下讲话、小飞鹿广播台、班会课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
三、落实学校卫生制度,依法治校常抓不懈
1、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及定期体检制度。
2、加强校园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
3、建立教室、宿舍、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制度。个人卫生清洁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体育活动卫生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四、落实“四早”措施,确保疫情预防和控制无漏洞、无死角
1、早发现。坚持晨检制度并保持经常化。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特别是请病假的学生应及时查明病因。对可疑者应及时通知家长带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确认。
2、早隔离。建立隔离室,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学生不与之接触。
3、早报告。在确认疫情的第一时间内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并按照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疫情的登记、分析和整理工作。
4、早治疗。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根据不同类型传染病,协助家长及时将病人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在家隔离治疗,同时在县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做好病因追踪报告。
五、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学校卫生条件
1、学校卫生条件好坏,直接影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教学用房、宿舍、餐厅要通风良好。食堂建筑、设备及环境要求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厕所有冲洗和洗手设施。
2、为学生提供符合标准的饮用水。
3、保证疫情发生时有足够的消毒、防护用品以及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
六、落实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有序高效
对疫情发生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要有人指挥,有人值班,有隔离、消毒、防护、救护等具体措施和物资保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责任追究
1、每天开展校园清扫和消毒,并做好记载。
2、加强学生午餐的管理。
3、派专人每天查看学生教室、食堂等人员集中场所的卫生状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责任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4、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责任不到位的情况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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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教育
1、学校卫生工作要按照依法治教,依法治卫依法办事的原则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学校主要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学生流行病、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形成校长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师生员工一齐抓的良好氛围。
2、切实开展好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必需保质保量,上足课时,了解流行病、传染病的有关知识,增强防患知识。同时要利用学校教育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利用黑板报、讲座、广播、班队活动,升降旗仪式,校会等各种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和防护技术。
3、学校卫生人员要根据季节的变化和相关情况对学生加强流行病、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
4、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帮助学生纠正购零食、吃零食的不良习惯,加强学生良好的行为的养成教育。
二、传染病防控
1、学校人群集中、最容易暴发传染病和流行病,应高度关注。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要按照有关部门的安排,配合卫生部门搞好流脑、乙脑、甲肝、痢疾(春季、夏秋季)预防疫苗注射工作。
3、要讲究个人卫生,不共用生活用品。保持教室通风透气,定期消毒。配合区卫生保健机构,每学年对学生有组织地进行体格检查工作。
4、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开展晨检、午检制度,及时报告检查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流行病、传染病消除在萌发之中。对校外人员进校要严格监视控制,防止流行病传入校园。
5、全体师生要爱护公共卫生设施,努力管理好厕所,定期对公共场所消毒,特别是卫生死角。学校必须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饮用水。对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应根据医师对其患传染病的种类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措施,在治愈前不得到校上学。凡患有各类传染病的师生员工和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不得承担教学任务。
6、把学校环境卫生工作列入学校的形象工程,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整治脏、乱、差现象,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7、坚持卫生工作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发生流行病、传染病等事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坚持逐级负责、逐级报告制度,教师立即报告卫生室,保健员立即报告校长或分管书记,如有知情不报或隐瞒事情真相,将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健康教育制度8
一、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加强对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渗透到德育工作中去。
二、心理健康教育课题实验教师要认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并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三、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
四、班主任工作要扎实,要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集体和团队工作中,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和自我教育能力。
五、心理辅导室轮值人员要热情接待学生和家长来访,进行个别辅导,随时保密,并做好记录。
六、切实开展好咨询信箱心理热线,接受不愿当面咨询的学生的咨询,并做好记录。
七、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
八、搞好宣传板报,用黑板报集中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九、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测验,并做好家长学校心理教育工作。
十、建设好校园环境,使学生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健康教育制度9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我校的健康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健康意识,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争创我校市文明卫生学校,结合我校工作,特制定学校健康教育制度。
一、学校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按照教学计划上好《体育与保健》、《食品卫生教育》等课程。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健康知识考核及格率达10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90%以上。
二、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有主管健康教育老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三、教育学生认真做好早操。眼保健操。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坚持按时作息,注意劳逸结合,保证每日睡眠时间不少于九个小时。
四、搞好健康宣传工作,教育学生用眼卫生,读写时眼要离书本一尺,胸离书桌一拳,指离笔尖一寸,读写四十五分钟要休息十分钟。不要躺着或乘车、走路时看书。不要在暗弱光线下看书,教育和督导学生积极做好眼保健操,降低近视眼患病的发病率。
五、组织好每年学生体检工作,体检率达到95%以上,做好学生健康档案建设工作和体检反馈工作。
六、上好健康课,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预防各种传染病、胃肠病、蠕虫感染、近视、龋齿和牙周疾病、贫血、沙眼、营养不良的.发生。
七、严格执行每天晨检制度,检查学生的个人卫生,班主任要每天检查自己班级学生的个人卫生及健康卫生行为形成情况。
八、学校总务处要利用假期积极做好教室黑板、学生课桌椅、教室的采光照明等整改工作,要达到有关规定的标准。
九、学校每学年利用宣传厨窗、家长会、黑板报、班队会、做好健康宣传。
健康教育制度10
一、学校成立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并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关于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要求。并结合学校师生健康状况及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二、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由健康教育小组主管;学校全体师生、其他员工有参与和配合执行各项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的责任和义务。配备1名以上兼职健康教育人员
三、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包括健康体检和随访制度、健康信息传播制度、健康环境促进制度等。
四、学校实行健康体检和随访制度。至少每年对全体学生、教职工进行健康普查,建立健康档案并科学管理。对存在健康缺陷或疾病的学生、教职工进行跟踪随访,督促他们尽早矫正和诊治。主要由后勤处负责。
五、学校要结合师生健康状况及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通过课内外教育活动,利用网站、宣传栏、广播、读物、报刊、杂志等载体,定期向师生传授身心发育发展知识(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传染病、学生常见病、食品卫生与营养、慢性疾病预防、安全与健康等方面的知识,并做好健康教育档案工作。同时,要通过参与式、体验式的各种活动,让师生掌握各种维护自身健康的生活技能。
六、每学期要对学校环境噪声,室内空气质量、采光、照明,黑板、课桌椅的`设置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定期检查监测。要按能满足师生需要的原则设置足够的厕所和洗手设施,并定期清洁消毒。健康教育课要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计划里面。
七、学校年工作计划、年工作总结中要有一定篇幅的健康教育工作内容,要详细、具体,能反映开课率及学生知行情况。学校要有专、兼职教师授课,有教案,教案内容与教材同步,教导处定期检查教师教案。
八、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利用班、队会学习和巩固健康知识。各班级能认真积极配合卫生室开展活动者,期末给予奖励。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班级,在期末评估时视程度不同而降等。
健康教育制度11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加强对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结合实际渗透到德育工作学科中去。
2.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要认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并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3.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
4.班主任工作要扎实,他是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集体和少先队工作中,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5.心理辅导室要热情接待学生和家长来访,进行个别辅导,随时保密。
6.切实开展好各项活动,公布心理辅导员(或班主任)心理咨询热线(家庭电话),接受不愿当面咨询的学生的咨询。
7.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
8.搞好宣传版报,通过红领巾广播站逐一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9.定时对学生进行心理测验。
10.建设好校园环境建议,使学生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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