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14 09:02:47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

  1、施工用电应按已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应经当地供电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用电设施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管理应由取得合格证的电工担任。

  3、配电房、变压器的设置应符合规程要求,并悬挂警示牌。

  4、一切施工用电设备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多股软铜线、螺栓固定)电源控制点与用电设备距离不得大于5m。

  5、施工用电线路应实行三相五线制,工作零线应重复接地,刀闸开关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

  6、电源线不得直接绑扎在金属物件上。

  7、在对地电压500v以下的低电气网络上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

  8、应定期对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进行巡检,不再使用的电源控制点及线路应及时拆除,暂不使用的`电源控制点及线路应有保护措施,拆卸的裸露部分应包好绝缘。

  9、多回路配电箱应标明回路名称,临时电源箱应上锁。电气设备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

  10、施工用电设施应严格实行挂责任牌和操作使用规则。

  11、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设施。

  12、非电工不得乱接、乱搭电源线。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2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责任到人。

  2、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4、值班教师每天交接要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及时维修。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7、做到节约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

  8、班主任教师要经常通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11、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3

  1.每天上班前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2.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电视机、饮水机、照明灯等关闭,杜绝长明灯。

  3.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4.加强教师、幼儿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

  5.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6.对全体教师、幼儿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7.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幼儿园正常用电、用水。

  8.厨房工作人员上班前检查水、电、气,下班后切断水、电、煤气开关并做好记录;天然气管道厨房有关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修更换,油烟定期清洗并做好记录,严防事故发生。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4

  一、单位对用火、用电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二、营业厅内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审批手续,安排在非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三、动火作业必须落实现场监护人、监护器材,清除动火周围和下面的可燃物,无法清除要使用铁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进行分隔,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及时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分别于动火作业结束后0.5小时、1小时、3小时内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入正常值班。

  五、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规范施工,接电时要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并报经保卫部门同意,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六、所有电器设备的选型和安装,线路的.敷设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选用必须由用电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检查核准,由专门电工安装,严禁乱拉乱扯电气线路,严禁私自使用电器设备如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大功率灯具等。

  五、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作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进行维修。

  七、严禁在用电设备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5

  一、24小时值班制度

  1、安全管理员分早(7:00-19:00)、晚(19:00-第二天7:00)三班两运转,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

  2、安全管理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带规定装备和工作牌。

  3、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认真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意外)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确保小区安全。

  4、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执勤过程中要以敏锐的目光,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5、爱护设施设备和公共财物,对小区内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熟悉小区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臵,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6、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认真处理,并且做好记录,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坚决设法抓获。

  7、遇有紧急突发性重大事情,要及时向班长或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9、积极向客户宣传遵纪守法和消防安全等治安防范知识。

  二、车辆管理

  1、在小区内有停车位的车主,必须持有管理处发放的停车卡,并凭卡出入小区。

  2、凡无私家车位停车证的车辆,一律不得在私家车位泊车。

  3、进入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内。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

  4、外来车辆,按零停收取停车费。

  5、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或有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住宅区。

  6、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必须自觉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并保持车位清洁卫生。

  7、车管员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出入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交接班双方的责任。

  三、消防管理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全体人员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每月至少全面检查消防设施设备一次。

  3、贯彻消防法规,落实消防措施,加强消防监督,宣传消防知识,组织消防演习,管好消防设施(备),增强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4、熟悉辖区内的防火建筑结构和人员工作、生活环境及人员疏散通道等基本情况,掌握各种消防设施(备)的基本功能、原理及正确使用方法、灭火应急措施等知识。

  5、制定重大工作计划,开展大型活动,必须拟定相应的灭火应急方案。

  6、定期检查辖区内的消防设施,组织讨论、修订、完善灭火应急方案,确保万无一失。

  7、及时消除并处理火险隐患、火警投诉及有关事宜。

  8、发生火灾时,在专业消防人员赶到现场之前,担任现场总指挥,协调灭火工作。

  四、应急管理

  (一)发生火警时的应急措施详见《灭火应急规程》。

  (二)执勤中遇到抢劫的处理

  在执勤中遇到有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强行掠夺或毁坏公司和客户财物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立即进行处理。

  1、迅速制止犯罪。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并应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近的安全管理员或群众支援。

  2、若在小区内遇到犯罪分子抢劫,应立即通知关闭大门。若罪犯逃跑,又追不上时,要看清人数和衣着、面貌、身高等外貌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其他标志等,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和公安机关,可拨“110”报警。

  3、有固定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若在运动过程中作案,没有固定现场的,对犯罪嫌疑人遗留的物品,作案工具等,应当用钳子、镊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在白纸内妥善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切不可将安全管理人员或其他人的指纹等痕迹弄到遗留物上。

  4、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在公安人员未勘察现场或现场勘察完毕之前,不能离开。

  5、事主或在场群众如有受伤的,要尽快送医院救治,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三)发现客户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闯入安全管理目标的处置

  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很容易造成伤害,当班安全管理员的处置方法是:

  1、劝说或阻拦,让其尽快离开安全管理目标范围。

  2、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的同时,及时通知醉酒者、精神病人的家属或工作单位,让他们派人领回。

  3、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安全管理目标或社会安全的行为,可将其强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执勤中发现可疑分子的处置

  安全管理员在执勤中如发现有神色慌张、行动诡秘的可疑人员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报告当班班长和管理处,并向其他区域执勤安全管理员发出信号。特殊情况还需向公安部门报告。

  2、严密跟踪观察,暗中监视,防止其进行破坏或犯罪活动。

  3、发现与公安机关通缉的在逃人员体貌特征相似者,或经盘询漏洞百出、形迹可疑者,可采取措施将其带往公安机关查处。

  (五)执勤中发现客户斗殴时的处置

  当班安全管理员在安全管理区域内发现客户打架、斗殴事件时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1、心劝导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确能认定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将行为人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2、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之机进行破坏或偷窃活动。

  3、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确保安全管理区域的正常治安秩序。

  4、协助公安人员勘察打斗现场,收缴斗殴器械,辨认为首分子。

  (六)客户发生刑事或治安案件时的处置

  1、值班安全管理员应迅速报告安全管理班长和管理处,管理处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报告公司安全部,客户投购保险的还应(提醒客户)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

  2、当班安全管理员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方法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以免破坏现场,影响证据的收集。

  3、抓紧时机向发现人或周围群众了解案件和事故发生、发现的经过,收集群众的反映和议论,了解更多的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

  4、向到达现场的公安人员认真汇报案件发生情况,协助破案。

  消防实行“三级”检查制度

  (一)“三级”检查的组织形式

  消防安全检查分为班(组)、管理处、公司三级检查。

  (二)一级检查

  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要求每班检查一次。

  1、接班人应提前10分钟到岗,交班人须向接班人详细介绍本班安全情况,待接班人对本岗位、本责任区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后,予以签字确认。

  2、交接班工作完成后,接班人应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告本班班长。

  3、交接班时如因接班人检查不到位或交班人交班不清,其后发现的问题,主要由交班人负责,交接班时发生的问题,由本岗交接班双方共同负责。

  4、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由接班班长负责处理,重大火险隐患须迅速(书面)报告管理处领导。管理处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尽快处理,不得贻误战机。

  (三)二级检查

  二级检查由管理处组织实施,要求每月检查一次。

  1、管理处领导每月组织班(组)长对责任区域的消防安全设备(施),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认真检查。

  2、检查各班组对防火安全工作任务的执行落实情况。

  3、通报检查情况,开展宣传教育,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在公司领导检查工作时汇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四)三级检查

  三级检查由公司组织实施,要求每季度检查一次。

  1、每季度由公司安委会组织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或抽查。

  2、检查管理处贯彻消防安全法规和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好的单位提出表扬或奖励,差的单位进行批评或处罚。

  (五)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贮存、保管、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2、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摆放位臵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检查制度是否落实。

  4、库内的物资分类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是否≤60W;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以及库房值班情况等。

  5、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转情况;电线、电缆的绝缘层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现象;电动机有无空转,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私拉乱接电线情况等等。

  6、使用可燃、易燃油类及对残油、气的处理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7、动火前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重点部位、危险场所动火是否符合“七不”、“四要”、“一清”要求。

  8、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场所是否按规定采取了有效的防毒安全措施。

  9、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管理与使用情况。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责任是否落实到人,是否始终处于临战状态。

  10、是否按规定对来访人员进行询问、登记并禁止运载、携带易燃危险物品的车辆、人员进入小区。

  11、员工对小区的消防栓、灭火器的摆放位臵是否清楚,使用方法是否正确。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6

  (1)建立健全符合施工生产实际的供电、用电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等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2)建立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电工、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的用电管理机构,负责施工生产供电、用电安装验收、运行监督检查、新技术推广、事故处理、电工考核审验、奖罚等工作。

  (3)定期对供电、用电线路、电气设备运行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和设备、器材、仪表检验,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实施供电线路、电气设备检修、拆除工作票,专项安全措施和监护制度。

  (5)供电用电线路、电气设备、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工器具、防护用品的使用,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规范,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6)做好全体员工的'日常用电教育和电工的技术技能培训、考核、审验工作,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线路和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线路安装。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7

  1 目的

  1.1为确保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用电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用电区域

  3 内容

  3.1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管理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3.2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3.2.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2.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2.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3.2.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急救法。

  3.3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3.3.1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3.3.1.1本公司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3.3.1.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与第二级必须配合.

  3.3.1.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3.3.1.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3.3.1.5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1停电 2验电3挂接地线,即“三措”,如没有交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无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3.3.2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3.3.2.1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3.3.2.2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3.3.2.3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3.3.3 低压带电作业

  3.3.3.1 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3.3.3.2 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3.3.3.3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阻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

  3.4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3.4.1 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3.4.2 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

  3.4.3 变台围栏内应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3.4.4 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40米。

  3.4.5凡未经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均不得安装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绝对禁止带故障运行。

  3.4.6 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工程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3.4.7 多层建筑施工用的动力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应采用护套缆线,当每层设有配电箱时,缆线的固定间距每层不少于两处,直接引至最高层时,每层不应少于一处。

  3.4.8 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4.9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3.4.10 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作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3.4.11接地线或接零线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设在明显处,并绝缘保护,导线不应随拉力。

  3.4.12 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摇测绝缘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3.4.13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就平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3.4.14 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套缆线,其长充一般不应大于3米,当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3.4.15 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3.4.16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件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3.4.17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护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3.4.18 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3.4.19 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执照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等工作

  3.4.20 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

  3.5 触电急救:

  3.5.1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基身体。应设法迅速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电者摔伤。

  3.5.2脱离电源的方法:

  3.5.2.1断开电源开关;

  3.5.2.2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5.2.3现场可采用短路法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

  3.5.3急救:

  3.5.3.1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医院过程中,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

  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强校风校纪和安全文明校园建设,保障学校财物及学生人身财产安全,配合学校节约型校园创建,根据《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目前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宿舍供电办法

  第一条 学生宿舍实行智能控电,宿舍供电按照“电量定额、超额付费、先购后用”的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条 电量定额:学校按每个学生每月8度电的标准核定,每学期补贴5个月,每间宿舍的总补贴电量按该宿舍实际居住人数核定。每学期开学时学校一次性补贴到位。

  第三条 超额付费:宿舍实际用电超过宿舍的总额定电量为超额用电,超额部分由学生自己购买,出资方式由同宿舍同学自行商定,电费单价为0.56元/度。

  第四条 先购后用:超额用电部分实行先预交费购电量再消费的方式。当宿舍可用电量少于5—10度时,用一卡通消费卡到值班室为本宿舍电表充值,宿舍成员应主动进行查询并及时充值,如果不能及时充值,宿舍将停止供电。

  第二章 安全用电管理

  第五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住宿、生活和学习的公共场所,更是人员密度极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和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全体学生应牢固树立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意识,自觉学习和掌握用电常识,做到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

  第六条 全体学生应爱护用电设施,如发现电线损坏、裸露、漏电等现象,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

  第七条 任何学生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区域私自拆接电源;不得私自安装灯头、增设供电设施及供电线路;不得拆修配电设施等。

  第八条 学生合理使用电器时,应自觉做到:

  1.各类电器应为正规厂家生产、质量合格,且处于安全使用期限内。

  2.学生离开宿舍应及时关闭相应电源,不得在无人使用时让电器处于通电或待机状态,养成安全、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

  第九条 禁止使用假冒伪劣电器、无国家强制性3C安全认证标志或者有故障的电器产品;任何学生不得擅自接触配电设施或将照明灯头、电源接口移近易燃物(蚊帐、棉质、纸质物品等)使用。

  第十条 智能控电系统支持违章电器识别功能,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饭煲、电炒锅、电熨斗、电发夹、电热毯、电热水器、电水壶、电烙铁、饮水机、电磁炉、电视机、电取暖器、小型电烘干机、电暖宝等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如果违规使用,系统将会强制断电,撤除违章电器后,系统在10分钟内自动恢复,两次恢复后,第三次系统将对该宿舍停止供电。

  第十一条 为节约用电,合理使用空调。夏季气温超过30℃,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冬季气温低于5℃,方可开启空调取暖;学生在使用空调时应注意对空调的维护,发现有异常情况,应迅速到值班室报修,不得私自打开机壳或者拆卸空调机件;雷雨天气应主动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更换宿舍时该宿舍的同学应配合学校对空调进行移交,如发现人为损坏,应按实赔偿。

  第十二条 学生发现宿舍的用电设施有损坏后应主动、及时向宿舍管理部门申报维修。

  第三章 违纪处理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变动现有的供电设施和供电线路。因违反本规定造成供配电设施、线路损坏者,应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凡因使用违章电器而导致宿舍断电,第一次发现没收违章电器,批评教育,第二次发现没收违章电器,报学生处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十五条 凡因使用违章电器等原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学校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依照《扬州职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暂行)给予处分;严重者,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8

  一、目的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公司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各用电单位及个人.

  三、管理责任

  1、车间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均由所在车间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车间主任。

  2、各办公室、品质部、开发部仓库等的照明和电器设备(饮水机、电风扇、电脑、空调等),由各办公室专门指定人负责管理,各办公室负责人为用电第一责任人。

  3、配电房、试验室等各种用电设备的'使用保养由设备部专人负责。

  四、用电要求及措施

  1、公司生产一部、生产二部、品质部、开发部、宿舍、食堂、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各办公室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电风扇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3、生产方面:加工中心及动力头在交接班次以及休息时(在中午、下午及夜餐时段各有0.5-1h在待机),未使用的机器及时关闭电源,关闭冷却泵等相关设备,其次,空压机也是耗电量比较大的设备,尽量安排集中用气(中午休息时段应让空压机停下来,长时间连续运转对设备寿命不利),另外,需要安排专门空压机责任人,负责约11:30分关机,在12:30上班提前5分钟开机,这中间有1h停机时间。

  4、品质部:三座标测量仪因没有频繁使用而且24小时处于待机状态(三座标要用的话提前2小时开启空调就可正常测量,平时主注意一下湿度),也是一个浪费点,需品质部人员定时定点去查看三坐标测量室的湿度。

  5、食堂餐厅就餐后,餐厅的照明设备应该及时关闭,不用的耗电设施也应及时关掉,大功率的设备应有食堂专人负责。

  6、照明尽量采用自然光,减少开灯时间,在能见度良好的情况下及时关闭灯光,减少开灯时间,在能见度良好和非工作时候段及时关闭灯光。电脑在不使用时应关闭电脑以及总电源(所有的电器在待机时都要消耗电能,一台电脑一年下来光待机就消耗300kw/h电量)。在非上班时段应关闭电脑,在暂时离开时,要把显示屏关闭,显示器应设立待机屏幕保护,在一定时间不使用自动关闭。空调使用时,夏季设立为26℃以上,冬季20℃以下,在早上气温不高少开空调,把窗户打开换一下空气,温度设立和室外温差4-5℃才是合理的。建议在春夏季及秋天湿度适合长时间不需要用空调的把电源插头拔掉。

  五、检查考核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公司定期派专人进行相应的检查,如发现违反制度的现象,则对责任人予以追究。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9

  一、为加强单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二、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用火、用电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单位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三、单位、部门、班组应将用火、用电管理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

  四、动火、电气作业执行人需经消防培训和其它专业培训合格,作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动火、电气作业。

  五、任何部门及个人在单位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工作票)后方可作业。

  六、动火作业应由动火部门负责人和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并向动火执行人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当动火间断或终结时,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七、电气防火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电气线路的敷设、导线直径及连接绝缘程序是否符合电气技术规范,是否有乱拉临时线路的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完全,触点是否松动;

  6、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八、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局《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九、每半年应对建筑物、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并做好检查记录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0

  施工安全用电技术管理措施

  1安全用电技术管理

  1)施工现场用电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有关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3)用电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持证专业人员管理。

  4)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3)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新参加工作的维护电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在正式电工带领下,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5)巡视

  (1)恶劣天气易发生断线、电气设备损坏、绝缘降低等事故,应加强巡视和检查。

  为了巡视人员的安全,在观察家要做好。

  (2)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应少于1次。

  (3)配电盘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

  (4)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5)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6)配电所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

  7)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做它用。

  8)新设备和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72小时的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9)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2)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3)施工用电用毕后,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5)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6)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确电'的标志。

  (7)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等,设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2安全用电技术要求

  1)架空线及电缆线路

  (1)架空线路

  a.工作零线与相线在一个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

  b.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pe)。

  c.动力线、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假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n)、(pe);在两个以上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e.架空线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不得小于30mm,一般场所架空高度距地平面为4m,机动车道为6m。

  ②电缆

  a.电缆直埋时,其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0.2-0.7m;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其厚度不得小于100mm,并应盖砖保护。

  b.电缆与道路交叉处应敷设在坚固的保护管内。管的两端宜伸出路基2m。

  c.低压电缆(不包括油浸电缆),需架空敷设时,应沿建筑物架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m;接头处应绝缘良好,并应采取防水措施,进入变电所配电所的电缆沟或电缆管在电缆敷设完成后应将管口堵实。

  d.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距离。

  项目最小距离(m)

  平行交叉

  电力电缆之间及其与控制电缆之间0.10 0.50

  控制电缆之间-0.50

  城市街道路面1.000.70

  建筑物基础(边线)0.60-

  排水沟1.000.50

  2)接地保护及防雷保护

  (1)接地保护

  整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使用漏电保护作两级保护,即除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在总配电箱内装设一台总的漏电保护器。为保证漏电保护器正常运行和保证专用保护零线不断线,pe线必须在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处引出。分配电箱引出pe线的连接点前侧的零线严禁通过任何开关电器。

  采用具有专用保护零线的tn-s系统。即在tn-s系统中,保护零线应专用,不得作工作零线使用。所有的电器设备的外壳和保护零线均应与专用保护零线相联接。

  接零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接引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可熔断器;接引至移动式电动工具或手持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必须采用铜芯软线,其截面不宜小于相线的1/3,且不得小于1.5mm2;用电设备的保护的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村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保护零线和相线的材质应相同,保护零线的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规定:

  相线截面(mm 2)保护零线最小截面(mm2)

  s≤16s

  16

  s<35s/2

  (2)防雷保护:塔吊、提升架利用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作为防雷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3)常用电气设备

  (1)配电箱和开关箱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全现场应设总配电箱(或总配电室),总配电箱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安装要求: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高度为箱底距地面1.3~1.5m,箱体材料一般应选用铁板,亦可选用绝缘板,而不宜选用木质材料。配电箱所有开关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不论是选用新电器还是延用旧电器,必须完整无损、动作可靠、绝缘良好,严禁使用破损电器;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应实行'一机一闸'制,禁止'一闸多机'。开关箱的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用电设备额定值相适应。开关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安全可靠;所有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在其箱门处标注其编号、名称、用途和分路情况。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操作:为防止停、送电时电源手动开关带负荷操作,以及便于对用电设备在停、送电时进行监护,配电箱、开关箱之间应当遵循一个合理的操作顺序。

  (2)熔断器和插座

  a.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体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严禁用金属线代替熔丝。

  b.熔体应有保护罩。管型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有填充材料的熔断器不得改装使用。

  c.熔体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d.更换熔体时严禁采用不合规格的熔体代替。

  e.插销和插座必须配套使用。一类电气设备应先用可接保护线的三孔插座,其保护端子应与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连结。

  (3)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a.本标段工程选用二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电动工具上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的'漏电保护器。

  b.负荷线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保护套铜芯软电缆,不得有接头。

  c.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d.移动式电动工具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e.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1台开关接2台以上电动设备。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开头控制,其开关应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

  f.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应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需移动时,不得手提电源线或转动部分。

  g.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强上。

  (4)电焊机

  a.布置在室外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场所,并应设棚遮蔽。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b.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电焊把绝缘必须良好。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k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c.电焊机的外壳有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电焊机各线卷对电焊机外壳的热态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0.4m殴。

  d.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应装安全保护罩。直流电焊机的调节器被拆下后,机壳上露出的孔洞应加设保护罩。

  e.电焊机一次侧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地拖拉,长度不宜大于5m。

  f.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应单独设置。直流电焊机的电源应采用启动器控制。

  (5)塔吊及提升井架

  a.塔式起重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塔吊身设置两个探照灯,给予工作面上投光,以便夜间施工。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b.提升井架在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6)其它电动建筑机械

  a.平板振动器及水泵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时间应小于0.1s。

  b.在潮湿的环境时,漏电保护器采用防溅型,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4)照明

  (1)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照明线路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m。安装在露天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3)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照明线,除橡胶套软电缆或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孔,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臂时应套绝缘管。

  (4)照明电源线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挂在金属架上,在脚手架上空装临时照明时,应设木横担和绝缘子。

  (5)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6)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压不得超过36v;

  b.应有保护罩。

  c.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

  d.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

  e.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型,行灯变压器一二次侧应装熔断器,金属外壳应做好保护接地和接零措施。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1

  1、工程项目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含5台)以上或设备容量50KW(含50KW)以上者,必须编制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安装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对现场临时用电工程至少每周一次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和整改。

  5、电工作业应由二人以上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

  6、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和电工值班记录,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7、现场用电必须三项五线制,使用五芯电缆。

  8、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保一箱一锁。

  9、各配电箱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2

  学校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各部门安全用电的工作指示和精神,我校决定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安全用电和管理措施,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校园安全用电的专项责任,请各办公室和教室内做到安全用电管理到人和责任到人原则,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的环境,特制定安全用电的管理规定。

  一、配电室制度

  配电室由陈永江同志负责,负责全校安全用电的管理,规范用电行为,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用电。

  (1)为了加强用电的管理,保证供电系统及电气安全运行,严禁其它人员和非工作人员入内。

  (2)电工职业道德,忠于职业责任,忠于职守,尽职尽责,遵守职业纪律,礼貌待人,在电器安装与检修等业务时礼貌待人。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3)使用好电工用其所具,做好用具绝缘性高压试电笔,绝缘靴,绝缘手套。分别使用,做好绝缘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

  (4)配电室防火安全责任,非本室人员严禁入内,室内不准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经常检查变压器负荷电流,防止产生移动电火花,认真做好设备运行情况,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状况,保证学校的安全用电,使用好灭火器具。

  二、实行用电管理工作责任制

  学校用电由主管校长和总务主任负责,由学校电工具体负责管理,根据国家的电力法的要求对有危险的用电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触电事故发生,电工要制定具体要求,要经常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电路,经常检查校内的电气设备和检修,保障校内的正常用电,要和各处室签订用电安全责任书。

  三、学校用电设备的维护与维修管理

  (1)学校电工在维护与维修电器设施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接乱拉,要符合国家规范与要求。

  (2)要对全校的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气开关每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性更换,确保用电安全。

  (3)严禁各办公室、教研组、各班使用大功率的电气和照明灯具,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设备,增加时要向总务处申请或电工批准,禁止学生和教师随意改变线路,不得私自安装电气插座,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4)要注意节约用电,教室内白天光线充足时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宿舍实行量化管理,发现长明灯现象要扣宿舍的分。教室 、办公室、宿舍及其它房间内严禁使用是炉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除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的不得使用,违者没收电器。

  (5)做好用电安全,负责向全校师生介绍用电常识和用电安全防护,触电抢救措施的教育。

  (6)配合上级供电部门对校内配电室内维护,不留漏洞,禁止越级跳闸,保证上级的正常用电。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3

  项目安全用电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为工程部和保安部。物业各部门要配合主要职能部门,切实做好项目的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用电安全事故的零发生率。

  一、严禁擅自迁移、改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部门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部门控制管理的用户受电设备。

  二、严禁无证操作电力供电设施。

  三、严禁擅自改变用电类别。

  四、未经供电部门许可,严禁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

  五、不准超负荷使用电源。

  六、严禁随意乱扯、乱装电源线、电源插座。严禁使用铜丝或不合规格的保险丝替换开关的保险丝。

  七、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八、禁止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道作为保护线使用。

  九、严禁带电维修、更换用电电器设备。

  十、严禁使用未经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许可的`任何电器。

  十一、在有儿童活动的场所,不应使用低位置插座,否则须采取防护措施。

  十二、在插拔插头时人体不得接触导电极,不应对电源线施加拉力。

  十三、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绝缘必须良好,灯头、插座、开关等的带电部份绝对不能外露,严防人体触及带电部分。

  十四、使用日常用电电器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使用带有接地的电源插座。使用电器时,应由专人负责看管,人员离开时注意断电。

  十五、白炽灯泡、电炉等电热器具不能靠近易燃物,电源插座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以防因长时间使用或无人看管时发生意外。

  十六、项目工程部门电工人员应对项目电气线路和业户安全用电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一旦发现电源、电线设备发生故障,必须及时处置,报请供电部门派员修理,以防发生不应有的事故。

  十七、电工作业人员在进行电工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经定期检查或试验合格的电工用个体防护用品。

  十八、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和用电灾害。项目内的外露电闸箱、配电柜等带电设备、设施应注意锁闭,并在显著位置粘贴“带电危险”等警示标识。进行带电作业或外接电源线作业时,现场应有人员看护。

  十九、项目保安人员应注意对项目内施工现场的检查,检查中发现安全用电隐患应及时要求整改,按项目的“施工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十、各项目应对操作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用电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二十一、发现有人员触电,应先设法断开电源(如在高处触电,要防止触电者跌落)然后进行急救。对失去知觉的触电者急救的主要方法是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迅速请医生到现场检查处理,或送医院就医。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4

  为了确保公寓楼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在用电、防火、安全疏散管理上强制执行以下制度:

  1、建立以生活指导为责任人的管理模式。生活指导负责按时送电、关电;检查防火设施;确保消防措施和安全疏散的措施的落实。

  2、用电管理必须做到:

  ⑴上午7:00—11:30切断各宿舍插座照明电源;

  ⑵熄灯时间后切断各宿舍插座、照明电源,但必须开亮楼梯口和走廊照明灯;

  ⑶每天检查宿舍内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到宿舍内不得设置临时插座、接线板。小型台灯要安全、可靠。寝室内不得使用电水壶、热得快、电吹风、充电照明灯等电器。

  3、防火和安全疏散措施:

  ⑴每楼层的走廊口设置两组,每组两只1211灭火器。要教育学生会用灭火器,爱护灭火器,不能拿生命当玩戏;

  ⑵各楼梯间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装置;

  ⑶防火门应每时处于常闭状态;

  ⑷学生在公寓楼的这段时间内,所有的大门不得上锁。

  ⑸要确保应急照明灯使用正常,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门的'顶部、疏散走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上。发现损坏,立即整改。

  ⑹夜间、大门口和四楼楼梯口必须有导护老师值班,不得离岗,随时应急突发事件。

  4、奖惩制度:

  若全学年安全合格,对工作负责,热爱学生,管理到位的生活指导及其它工作人员每学年发给安全奖。若在各次检查中发现不执行制度,并且不及时整改的当月扣除部分工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理和经济处罚。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5

  小区安全用电规章制度

  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2、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3、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4、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8、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坚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10、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1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12、架空线路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因受地形环境限制不能装设拉线时,可采用撑杆代替拉线,撑杆埋深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

  13、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2。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14、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半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禁止非专业电工检查、维修电气设备,禁止使用非电工绝缘工具检修电气设备。

  15、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16、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7、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8、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6)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19、凡进入临时生活区人员必须进行施工安全用电意识、施工安全用电操作规程、施工安全用电常识方面的教育,讲授人身保护设施使用方法。同时进行关于施工安全用电设施使用的培训。以增加全员的自我保护意识,使全体员工自觉、认真、严格地按规程施工。

  20、进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施工安全用电规章制度方面的学习,包括国家、我公司的有关规定、标准。使全员自觉遵守项目施工现场的各项施工安全用电规章制度,使之了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基本安全知识,明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使用和维护由专业电工负责,不能随意操作,乱拉乱接;对机械使用人员加强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不违章作业。

  21、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在班组作业前根据现场具体情景及专业特点进行教育,使每位作业人员心中警钟常鸣,确保在施工安全用电技术指导下施工。开展特殊季节施工安全用电教育。

  22、宿舍内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内供电设施。

  23、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栓蚊帐、晾晒衣物、节日装饰物等。

  24、宿舍内除允许使用收录机、手机充电器、台灯(功率小于25瓦)外,禁止其它一切使用电器的行为,如用电取暖、烧水、做饭、严禁使用电褥子、电吹风、电梳子,等发热电器。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不返还)并处以罚款。

  25、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职责;宿舍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职责。

  26、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并报请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27、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职责,并酌情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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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

  1、施工用电应按已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应经当地供电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用电设施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管理应由取得合格证的电工担任。

  3、配电房、变压器的设置应符合规程要求,并悬挂警示牌。

  4、一切施工用电设备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多股软铜线、螺栓固定)电源控制点与用电设备距离不得大于5m。

  5、施工用电线路应实行三相五线制,工作零线应重复接地,刀闸开关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

  6、电源线不得直接绑扎在金属物件上。

  7、在对地电压500v以下的低电气网络上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

  8、应定期对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进行巡检,不再使用的电源控制点及线路应及时拆除,暂不使用的`电源控制点及线路应有保护措施,拆卸的裸露部分应包好绝缘。

  9、多回路配电箱应标明回路名称,临时电源箱应上锁。电气设备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

  10、施工用电设施应严格实行挂责任牌和操作使用规则。

  11、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设施。

  12、非电工不得乱接、乱搭电源线。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2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责任到人。

  2、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4、值班教师每天交接要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及时维修。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7、做到节约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

  8、班主任教师要经常通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11、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3

  1.每天上班前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2.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电视机、饮水机、照明灯等关闭,杜绝长明灯。

  3.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4.加强教师、幼儿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

  5.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6.对全体教师、幼儿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7.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幼儿园正常用电、用水。

  8.厨房工作人员上班前检查水、电、气,下班后切断水、电、煤气开关并做好记录;天然气管道厨房有关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修更换,油烟定期清洗并做好记录,严防事故发生。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4

  一、单位对用火、用电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二、营业厅内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审批手续,安排在非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三、动火作业必须落实现场监护人、监护器材,清除动火周围和下面的可燃物,无法清除要使用铁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进行分隔,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及时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分别于动火作业结束后0.5小时、1小时、3小时内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入正常值班。

  五、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规范施工,接电时要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并报经保卫部门同意,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六、所有电器设备的选型和安装,线路的.敷设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选用必须由用电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检查核准,由专门电工安装,严禁乱拉乱扯电气线路,严禁私自使用电器设备如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大功率灯具等。

  五、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作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进行维修。

  七、严禁在用电设备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5

  一、24小时值班制度

  1、安全管理员分早(7:00-19:00)、晚(19:00-第二天7:00)三班两运转,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

  2、安全管理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带规定装备和工作牌。

  3、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认真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意外)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确保小区安全。

  4、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执勤过程中要以敏锐的目光,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5、爱护设施设备和公共财物,对小区内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熟悉小区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臵,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6、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认真处理,并且做好记录,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坚决设法抓获。

  7、遇有紧急突发性重大事情,要及时向班长或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9、积极向客户宣传遵纪守法和消防安全等治安防范知识。

  二、车辆管理

  1、在小区内有停车位的车主,必须持有管理处发放的停车卡,并凭卡出入小区。

  2、凡无私家车位停车证的车辆,一律不得在私家车位泊车。

  3、进入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内。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

  4、外来车辆,按零停收取停车费。

  5、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或有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住宅区。

  6、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必须自觉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并保持车位清洁卫生。

  7、车管员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出入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交接班双方的责任。

  三、消防管理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全体人员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每月至少全面检查消防设施设备一次。

  3、贯彻消防法规,落实消防措施,加强消防监督,宣传消防知识,组织消防演习,管好消防设施(备),增强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4、熟悉辖区内的防火建筑结构和人员工作、生活环境及人员疏散通道等基本情况,掌握各种消防设施(备)的基本功能、原理及正确使用方法、灭火应急措施等知识。

  5、制定重大工作计划,开展大型活动,必须拟定相应的灭火应急方案。

  6、定期检查辖区内的消防设施,组织讨论、修订、完善灭火应急方案,确保万无一失。

  7、及时消除并处理火险隐患、火警投诉及有关事宜。

  8、发生火灾时,在专业消防人员赶到现场之前,担任现场总指挥,协调灭火工作。

  四、应急管理

  (一)发生火警时的应急措施详见《灭火应急规程》。

  (二)执勤中遇到抢劫的处理

  在执勤中遇到有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强行掠夺或毁坏公司和客户财物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立即进行处理。

  1、迅速制止犯罪。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并应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近的安全管理员或群众支援。

  2、若在小区内遇到犯罪分子抢劫,应立即通知关闭大门。若罪犯逃跑,又追不上时,要看清人数和衣着、面貌、身高等外貌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其他标志等,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和公安机关,可拨“110”报警。

  3、有固定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若在运动过程中作案,没有固定现场的,对犯罪嫌疑人遗留的物品,作案工具等,应当用钳子、镊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在白纸内妥善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切不可将安全管理人员或其他人的指纹等痕迹弄到遗留物上。

  4、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在公安人员未勘察现场或现场勘察完毕之前,不能离开。

  5、事主或在场群众如有受伤的,要尽快送医院救治,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三)发现客户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闯入安全管理目标的处置

  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很容易造成伤害,当班安全管理员的处置方法是:

  1、劝说或阻拦,让其尽快离开安全管理目标范围。

  2、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的同时,及时通知醉酒者、精神病人的家属或工作单位,让他们派人领回。

  3、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安全管理目标或社会安全的行为,可将其强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执勤中发现可疑分子的处置

  安全管理员在执勤中如发现有神色慌张、行动诡秘的可疑人员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报告当班班长和管理处,并向其他区域执勤安全管理员发出信号。特殊情况还需向公安部门报告。

  2、严密跟踪观察,暗中监视,防止其进行破坏或犯罪活动。

  3、发现与公安机关通缉的在逃人员体貌特征相似者,或经盘询漏洞百出、形迹可疑者,可采取措施将其带往公安机关查处。

  (五)执勤中发现客户斗殴时的处置

  当班安全管理员在安全管理区域内发现客户打架、斗殴事件时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1、心劝导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确能认定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将行为人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2、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之机进行破坏或偷窃活动。

  3、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确保安全管理区域的正常治安秩序。

  4、协助公安人员勘察打斗现场,收缴斗殴器械,辨认为首分子。

  (六)客户发生刑事或治安案件时的处置

  1、值班安全管理员应迅速报告安全管理班长和管理处,管理处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报告公司安全部,客户投购保险的还应(提醒客户)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

  2、当班安全管理员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方法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以免破坏现场,影响证据的收集。

  3、抓紧时机向发现人或周围群众了解案件和事故发生、发现的经过,收集群众的反映和议论,了解更多的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

  4、向到达现场的公安人员认真汇报案件发生情况,协助破案。

  消防实行“三级”检查制度

  (一)“三级”检查的组织形式

  消防安全检查分为班(组)、管理处、公司三级检查。

  (二)一级检查

  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要求每班检查一次。

  1、接班人应提前10分钟到岗,交班人须向接班人详细介绍本班安全情况,待接班人对本岗位、本责任区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后,予以签字确认。

  2、交接班工作完成后,接班人应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告本班班长。

  3、交接班时如因接班人检查不到位或交班人交班不清,其后发现的问题,主要由交班人负责,交接班时发生的问题,由本岗交接班双方共同负责。

  4、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由接班班长负责处理,重大火险隐患须迅速(书面)报告管理处领导。管理处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尽快处理,不得贻误战机。

  (三)二级检查

  二级检查由管理处组织实施,要求每月检查一次。

  1、管理处领导每月组织班(组)长对责任区域的消防安全设备(施),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认真检查。

  2、检查各班组对防火安全工作任务的执行落实情况。

  3、通报检查情况,开展宣传教育,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在公司领导检查工作时汇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四)三级检查

  三级检查由公司组织实施,要求每季度检查一次。

  1、每季度由公司安委会组织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或抽查。

  2、检查管理处贯彻消防安全法规和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好的单位提出表扬或奖励,差的单位进行批评或处罚。

  (五)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贮存、保管、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2、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摆放位臵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检查制度是否落实。

  4、库内的物资分类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是否≤60W;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以及库房值班情况等。

  5、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转情况;电线、电缆的绝缘层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现象;电动机有无空转,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私拉乱接电线情况等等。

  6、使用可燃、易燃油类及对残油、气的处理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7、动火前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重点部位、危险场所动火是否符合“七不”、“四要”、“一清”要求。

  8、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场所是否按规定采取了有效的防毒安全措施。

  9、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管理与使用情况。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责任是否落实到人,是否始终处于临战状态。

  10、是否按规定对来访人员进行询问、登记并禁止运载、携带易燃危险物品的车辆、人员进入小区。

  11、员工对小区的消防栓、灭火器的摆放位臵是否清楚,使用方法是否正确。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6

  (1)建立健全符合施工生产实际的供电、用电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等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2)建立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电工、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的用电管理机构,负责施工生产供电、用电安装验收、运行监督检查、新技术推广、事故处理、电工考核审验、奖罚等工作。

  (3)定期对供电、用电线路、电气设备运行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和设备、器材、仪表检验,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实施供电线路、电气设备检修、拆除工作票,专项安全措施和监护制度。

  (5)供电用电线路、电气设备、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工器具、防护用品的使用,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规范,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6)做好全体员工的'日常用电教育和电工的技术技能培训、考核、审验工作,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线路和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线路安装。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7

  1 目的

  1.1为确保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用电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用电区域

  3 内容

  3.1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管理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3.2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3.2.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2.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2.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3.2.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急救法。

  3.3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3.3.1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3.3.1.1本公司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3.3.1.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与第二级必须配合.

  3.3.1.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3.3.1.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3.3.1.5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1停电 2验电3挂接地线,即“三措”,如没有交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无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3.3.2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3.3.2.1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3.3.2.2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3.3.2.3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3.3.3 低压带电作业

  3.3.3.1 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3.3.3.2 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3.3.3.3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阻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

  3.4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3.4.1 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3.4.2 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

  3.4.3 变台围栏内应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3.4.4 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40米。

  3.4.5凡未经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均不得安装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绝对禁止带故障运行。

  3.4.6 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工程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3.4.7 多层建筑施工用的动力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应采用护套缆线,当每层设有配电箱时,缆线的固定间距每层不少于两处,直接引至最高层时,每层不应少于一处。

  3.4.8 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4.9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3.4.10 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作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3.4.11接地线或接零线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设在明显处,并绝缘保护,导线不应随拉力。

  3.4.12 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摇测绝缘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3.4.13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就平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3.4.14 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套缆线,其长充一般不应大于3米,当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3.4.15 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3.4.16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件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3.4.17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护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3.4.18 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3.4.19 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执照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等工作

  3.4.20 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

  3.5 触电急救:

  3.5.1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基身体。应设法迅速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电者摔伤。

  3.5.2脱离电源的方法:

  3.5.2.1断开电源开关;

  3.5.2.2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5.2.3现场可采用短路法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

  3.5.3急救:

  3.5.3.1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医院过程中,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

  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强校风校纪和安全文明校园建设,保障学校财物及学生人身财产安全,配合学校节约型校园创建,根据《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目前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宿舍供电办法

  第一条 学生宿舍实行智能控电,宿舍供电按照“电量定额、超额付费、先购后用”的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条 电量定额:学校按每个学生每月8度电的标准核定,每学期补贴5个月,每间宿舍的总补贴电量按该宿舍实际居住人数核定。每学期开学时学校一次性补贴到位。

  第三条 超额付费:宿舍实际用电超过宿舍的总额定电量为超额用电,超额部分由学生自己购买,出资方式由同宿舍同学自行商定,电费单价为0.56元/度。

  第四条 先购后用:超额用电部分实行先预交费购电量再消费的方式。当宿舍可用电量少于5—10度时,用一卡通消费卡到值班室为本宿舍电表充值,宿舍成员应主动进行查询并及时充值,如果不能及时充值,宿舍将停止供电。

  第二章 安全用电管理

  第五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住宿、生活和学习的公共场所,更是人员密度极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和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全体学生应牢固树立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意识,自觉学习和掌握用电常识,做到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

  第六条 全体学生应爱护用电设施,如发现电线损坏、裸露、漏电等现象,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

  第七条 任何学生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区域私自拆接电源;不得私自安装灯头、增设供电设施及供电线路;不得拆修配电设施等。

  第八条 学生合理使用电器时,应自觉做到:

  1.各类电器应为正规厂家生产、质量合格,且处于安全使用期限内。

  2.学生离开宿舍应及时关闭相应电源,不得在无人使用时让电器处于通电或待机状态,养成安全、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

  第九条 禁止使用假冒伪劣电器、无国家强制性3C安全认证标志或者有故障的电器产品;任何学生不得擅自接触配电设施或将照明灯头、电源接口移近易燃物(蚊帐、棉质、纸质物品等)使用。

  第十条 智能控电系统支持违章电器识别功能,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饭煲、电炒锅、电熨斗、电发夹、电热毯、电热水器、电水壶、电烙铁、饮水机、电磁炉、电视机、电取暖器、小型电烘干机、电暖宝等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如果违规使用,系统将会强制断电,撤除违章电器后,系统在10分钟内自动恢复,两次恢复后,第三次系统将对该宿舍停止供电。

  第十一条 为节约用电,合理使用空调。夏季气温超过30℃,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冬季气温低于5℃,方可开启空调取暖;学生在使用空调时应注意对空调的维护,发现有异常情况,应迅速到值班室报修,不得私自打开机壳或者拆卸空调机件;雷雨天气应主动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更换宿舍时该宿舍的同学应配合学校对空调进行移交,如发现人为损坏,应按实赔偿。

  第十二条 学生发现宿舍的用电设施有损坏后应主动、及时向宿舍管理部门申报维修。

  第三章 违纪处理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变动现有的供电设施和供电线路。因违反本规定造成供配电设施、线路损坏者,应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凡因使用违章电器而导致宿舍断电,第一次发现没收违章电器,批评教育,第二次发现没收违章电器,报学生处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十五条 凡因使用违章电器等原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学校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依照《扬州职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暂行)给予处分;严重者,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8

  一、目的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公司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各用电单位及个人.

  三、管理责任

  1、车间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均由所在车间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车间主任。

  2、各办公室、品质部、开发部仓库等的照明和电器设备(饮水机、电风扇、电脑、空调等),由各办公室专门指定人负责管理,各办公室负责人为用电第一责任人。

  3、配电房、试验室等各种用电设备的'使用保养由设备部专人负责。

  四、用电要求及措施

  1、公司生产一部、生产二部、品质部、开发部、宿舍、食堂、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各办公室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电风扇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3、生产方面:加工中心及动力头在交接班次以及休息时(在中午、下午及夜餐时段各有0.5-1h在待机),未使用的机器及时关闭电源,关闭冷却泵等相关设备,其次,空压机也是耗电量比较大的设备,尽量安排集中用气(中午休息时段应让空压机停下来,长时间连续运转对设备寿命不利),另外,需要安排专门空压机责任人,负责约11:30分关机,在12:30上班提前5分钟开机,这中间有1h停机时间。

  4、品质部:三座标测量仪因没有频繁使用而且24小时处于待机状态(三座标要用的话提前2小时开启空调就可正常测量,平时主注意一下湿度),也是一个浪费点,需品质部人员定时定点去查看三坐标测量室的湿度。

  5、食堂餐厅就餐后,餐厅的照明设备应该及时关闭,不用的耗电设施也应及时关掉,大功率的设备应有食堂专人负责。

  6、照明尽量采用自然光,减少开灯时间,在能见度良好的情况下及时关闭灯光,减少开灯时间,在能见度良好和非工作时候段及时关闭灯光。电脑在不使用时应关闭电脑以及总电源(所有的电器在待机时都要消耗电能,一台电脑一年下来光待机就消耗300kw/h电量)。在非上班时段应关闭电脑,在暂时离开时,要把显示屏关闭,显示器应设立待机屏幕保护,在一定时间不使用自动关闭。空调使用时,夏季设立为26℃以上,冬季20℃以下,在早上气温不高少开空调,把窗户打开换一下空气,温度设立和室外温差4-5℃才是合理的。建议在春夏季及秋天湿度适合长时间不需要用空调的把电源插头拔掉。

  五、检查考核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公司定期派专人进行相应的检查,如发现违反制度的现象,则对责任人予以追究。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9

  一、为加强单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二、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用火、用电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单位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三、单位、部门、班组应将用火、用电管理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

  四、动火、电气作业执行人需经消防培训和其它专业培训合格,作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动火、电气作业。

  五、任何部门及个人在单位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工作票)后方可作业。

  六、动火作业应由动火部门负责人和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并向动火执行人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当动火间断或终结时,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七、电气防火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电气线路的敷设、导线直径及连接绝缘程序是否符合电气技术规范,是否有乱拉临时线路的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完全,触点是否松动;

  6、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八、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局《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九、每半年应对建筑物、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并做好检查记录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0

  施工安全用电技术管理措施

  1安全用电技术管理

  1)施工现场用电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有关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3)用电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持证专业人员管理。

  4)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3)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新参加工作的维护电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在正式电工带领下,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5)巡视

  (1)恶劣天气易发生断线、电气设备损坏、绝缘降低等事故,应加强巡视和检查。

  为了巡视人员的安全,在观察家要做好。

  (2)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应少于1次。

  (3)配电盘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

  (4)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5)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6)配电所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

  7)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做它用。

  8)新设备和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72小时的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9)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2)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3)施工用电用毕后,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5)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6)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确电'的标志。

  (7)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等,设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2安全用电技术要求

  1)架空线及电缆线路

  (1)架空线路

  a.工作零线与相线在一个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

  b.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pe)。

  c.动力线、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假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n)、(pe);在两个以上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e.架空线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不得小于30mm,一般场所架空高度距地平面为4m,机动车道为6m。

  ②电缆

  a.电缆直埋时,其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0.2-0.7m;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其厚度不得小于100mm,并应盖砖保护。

  b.电缆与道路交叉处应敷设在坚固的保护管内。管的两端宜伸出路基2m。

  c.低压电缆(不包括油浸电缆),需架空敷设时,应沿建筑物架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m;接头处应绝缘良好,并应采取防水措施,进入变电所配电所的电缆沟或电缆管在电缆敷设完成后应将管口堵实。

  d.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距离。

  项目最小距离(m)

  平行交叉

  电力电缆之间及其与控制电缆之间0.10 0.50

  控制电缆之间-0.50

  城市街道路面1.000.70

  建筑物基础(边线)0.60-

  排水沟1.000.50

  2)接地保护及防雷保护

  (1)接地保护

  整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使用漏电保护作两级保护,即除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在总配电箱内装设一台总的漏电保护器。为保证漏电保护器正常运行和保证专用保护零线不断线,pe线必须在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处引出。分配电箱引出pe线的连接点前侧的零线严禁通过任何开关电器。

  采用具有专用保护零线的tn-s系统。即在tn-s系统中,保护零线应专用,不得作工作零线使用。所有的电器设备的外壳和保护零线均应与专用保护零线相联接。

  接零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接引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可熔断器;接引至移动式电动工具或手持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必须采用铜芯软线,其截面不宜小于相线的1/3,且不得小于1.5mm2;用电设备的保护的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村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保护零线和相线的材质应相同,保护零线的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规定:

  相线截面(mm 2)保护零线最小截面(mm2)

  s≤16s

  16

  s<35s/2

  (2)防雷保护:塔吊、提升架利用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作为防雷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3)常用电气设备

  (1)配电箱和开关箱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全现场应设总配电箱(或总配电室),总配电箱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安装要求: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高度为箱底距地面1.3~1.5m,箱体材料一般应选用铁板,亦可选用绝缘板,而不宜选用木质材料。配电箱所有开关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不论是选用新电器还是延用旧电器,必须完整无损、动作可靠、绝缘良好,严禁使用破损电器;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应实行'一机一闸'制,禁止'一闸多机'。开关箱的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用电设备额定值相适应。开关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安全可靠;所有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在其箱门处标注其编号、名称、用途和分路情况。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操作:为防止停、送电时电源手动开关带负荷操作,以及便于对用电设备在停、送电时进行监护,配电箱、开关箱之间应当遵循一个合理的操作顺序。

  (2)熔断器和插座

  a.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体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严禁用金属线代替熔丝。

  b.熔体应有保护罩。管型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有填充材料的熔断器不得改装使用。

  c.熔体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d.更换熔体时严禁采用不合规格的熔体代替。

  e.插销和插座必须配套使用。一类电气设备应先用可接保护线的三孔插座,其保护端子应与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连结。

  (3)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a.本标段工程选用二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电动工具上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的'漏电保护器。

  b.负荷线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保护套铜芯软电缆,不得有接头。

  c.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d.移动式电动工具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e.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1台开关接2台以上电动设备。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开头控制,其开关应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

  f.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应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需移动时,不得手提电源线或转动部分。

  g.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强上。

  (4)电焊机

  a.布置在室外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场所,并应设棚遮蔽。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b.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电焊把绝缘必须良好。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k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c.电焊机的外壳有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电焊机各线卷对电焊机外壳的热态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0.4m殴。

  d.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应装安全保护罩。直流电焊机的调节器被拆下后,机壳上露出的孔洞应加设保护罩。

  e.电焊机一次侧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地拖拉,长度不宜大于5m。

  f.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应单独设置。直流电焊机的电源应采用启动器控制。

  (5)塔吊及提升井架

  a.塔式起重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塔吊身设置两个探照灯,给予工作面上投光,以便夜间施工。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b.提升井架在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6)其它电动建筑机械

  a.平板振动器及水泵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时间应小于0.1s。

  b.在潮湿的环境时,漏电保护器采用防溅型,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4)照明

  (1)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照明线路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m。安装在露天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3)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照明线,除橡胶套软电缆或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孔,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臂时应套绝缘管。

  (4)照明电源线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挂在金属架上,在脚手架上空装临时照明时,应设木横担和绝缘子。

  (5)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6)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压不得超过36v;

  b.应有保护罩。

  c.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

  d.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

  e.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型,行灯变压器一二次侧应装熔断器,金属外壳应做好保护接地和接零措施。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1

  1、工程项目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含5台)以上或设备容量50KW(含50KW)以上者,必须编制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安装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对现场临时用电工程至少每周一次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和整改。

  5、电工作业应由二人以上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

  6、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和电工值班记录,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7、现场用电必须三项五线制,使用五芯电缆。

  8、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保一箱一锁。

  9、各配电箱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2

  学校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各部门安全用电的工作指示和精神,我校决定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安全用电和管理措施,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校园安全用电的专项责任,请各办公室和教室内做到安全用电管理到人和责任到人原则,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的环境,特制定安全用电的管理规定。

  一、配电室制度

  配电室由陈永江同志负责,负责全校安全用电的管理,规范用电行为,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用电。

  (1)为了加强用电的管理,保证供电系统及电气安全运行,严禁其它人员和非工作人员入内。

  (2)电工职业道德,忠于职业责任,忠于职守,尽职尽责,遵守职业纪律,礼貌待人,在电器安装与检修等业务时礼貌待人。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3)使用好电工用其所具,做好用具绝缘性高压试电笔,绝缘靴,绝缘手套。分别使用,做好绝缘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

  (4)配电室防火安全责任,非本室人员严禁入内,室内不准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经常检查变压器负荷电流,防止产生移动电火花,认真做好设备运行情况,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状况,保证学校的安全用电,使用好灭火器具。

  二、实行用电管理工作责任制

  学校用电由主管校长和总务主任负责,由学校电工具体负责管理,根据国家的电力法的要求对有危险的用电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触电事故发生,电工要制定具体要求,要经常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电路,经常检查校内的电气设备和检修,保障校内的正常用电,要和各处室签订用电安全责任书。

  三、学校用电设备的维护与维修管理

  (1)学校电工在维护与维修电器设施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接乱拉,要符合国家规范与要求。

  (2)要对全校的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气开关每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性更换,确保用电安全。

  (3)严禁各办公室、教研组、各班使用大功率的电气和照明灯具,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设备,增加时要向总务处申请或电工批准,禁止学生和教师随意改变线路,不得私自安装电气插座,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4)要注意节约用电,教室内白天光线充足时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宿舍实行量化管理,发现长明灯现象要扣宿舍的分。教室 、办公室、宿舍及其它房间内严禁使用是炉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除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的不得使用,违者没收电器。

  (5)做好用电安全,负责向全校师生介绍用电常识和用电安全防护,触电抢救措施的教育。

  (6)配合上级供电部门对校内配电室内维护,不留漏洞,禁止越级跳闸,保证上级的正常用电。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3

  项目安全用电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为工程部和保安部。物业各部门要配合主要职能部门,切实做好项目的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用电安全事故的零发生率。

  一、严禁擅自迁移、改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部门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部门控制管理的用户受电设备。

  二、严禁无证操作电力供电设施。

  三、严禁擅自改变用电类别。

  四、未经供电部门许可,严禁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

  五、不准超负荷使用电源。

  六、严禁随意乱扯、乱装电源线、电源插座。严禁使用铜丝或不合规格的保险丝替换开关的保险丝。

  七、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八、禁止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道作为保护线使用。

  九、严禁带电维修、更换用电电器设备。

  十、严禁使用未经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许可的`任何电器。

  十一、在有儿童活动的场所,不应使用低位置插座,否则须采取防护措施。

  十二、在插拔插头时人体不得接触导电极,不应对电源线施加拉力。

  十三、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绝缘必须良好,灯头、插座、开关等的带电部份绝对不能外露,严防人体触及带电部分。

  十四、使用日常用电电器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使用带有接地的电源插座。使用电器时,应由专人负责看管,人员离开时注意断电。

  十五、白炽灯泡、电炉等电热器具不能靠近易燃物,电源插座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以防因长时间使用或无人看管时发生意外。

  十六、项目工程部门电工人员应对项目电气线路和业户安全用电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一旦发现电源、电线设备发生故障,必须及时处置,报请供电部门派员修理,以防发生不应有的事故。

  十七、电工作业人员在进行电工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经定期检查或试验合格的电工用个体防护用品。

  十八、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和用电灾害。项目内的外露电闸箱、配电柜等带电设备、设施应注意锁闭,并在显著位置粘贴“带电危险”等警示标识。进行带电作业或外接电源线作业时,现场应有人员看护。

  十九、项目保安人员应注意对项目内施工现场的检查,检查中发现安全用电隐患应及时要求整改,按项目的“施工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十、各项目应对操作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用电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二十一、发现有人员触电,应先设法断开电源(如在高处触电,要防止触电者跌落)然后进行急救。对失去知觉的触电者急救的主要方法是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迅速请医生到现场检查处理,或送医院就医。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4

  为了确保公寓楼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在用电、防火、安全疏散管理上强制执行以下制度:

  1、建立以生活指导为责任人的管理模式。生活指导负责按时送电、关电;检查防火设施;确保消防措施和安全疏散的措施的落实。

  2、用电管理必须做到:

  ⑴上午7:00—11:30切断各宿舍插座照明电源;

  ⑵熄灯时间后切断各宿舍插座、照明电源,但必须开亮楼梯口和走廊照明灯;

  ⑶每天检查宿舍内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到宿舍内不得设置临时插座、接线板。小型台灯要安全、可靠。寝室内不得使用电水壶、热得快、电吹风、充电照明灯等电器。

  3、防火和安全疏散措施:

  ⑴每楼层的走廊口设置两组,每组两只1211灭火器。要教育学生会用灭火器,爱护灭火器,不能拿生命当玩戏;

  ⑵各楼梯间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装置;

  ⑶防火门应每时处于常闭状态;

  ⑷学生在公寓楼的这段时间内,所有的大门不得上锁。

  ⑸要确保应急照明灯使用正常,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门的'顶部、疏散走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上。发现损坏,立即整改。

  ⑹夜间、大门口和四楼楼梯口必须有导护老师值班,不得离岗,随时应急突发事件。

  4、奖惩制度:

  若全学年安全合格,对工作负责,热爱学生,管理到位的生活指导及其它工作人员每学年发给安全奖。若在各次检查中发现不执行制度,并且不及时整改的当月扣除部分工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理和经济处罚。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5

  小区安全用电规章制度

  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2、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3、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4、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8、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坚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10、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1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12、架空线路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因受地形环境限制不能装设拉线时,可采用撑杆代替拉线,撑杆埋深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

  13、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2。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14、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半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禁止非专业电工检查、维修电气设备,禁止使用非电工绝缘工具检修电气设备。

  15、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16、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7、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8、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6)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19、凡进入临时生活区人员必须进行施工安全用电意识、施工安全用电操作规程、施工安全用电常识方面的教育,讲授人身保护设施使用方法。同时进行关于施工安全用电设施使用的培训。以增加全员的自我保护意识,使全体员工自觉、认真、严格地按规程施工。

  20、进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施工安全用电规章制度方面的学习,包括国家、我公司的有关规定、标准。使全员自觉遵守项目施工现场的各项施工安全用电规章制度,使之了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基本安全知识,明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使用和维护由专业电工负责,不能随意操作,乱拉乱接;对机械使用人员加强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不违章作业。

  21、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在班组作业前根据现场具体情景及专业特点进行教育,使每位作业人员心中警钟常鸣,确保在施工安全用电技术指导下施工。开展特殊季节施工安全用电教育。

  22、宿舍内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内供电设施。

  23、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栓蚊帐、晾晒衣物、节日装饰物等。

  24、宿舍内除允许使用收录机、手机充电器、台灯(功率小于25瓦)外,禁止其它一切使用电器的行为,如用电取暖、烧水、做饭、严禁使用电褥子、电吹风、电梳子,等发热电器。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不返还)并处以罚款。

  25、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职责;宿舍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职责。

  26、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并报请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27、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职责,并酌情进行处罚。